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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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1

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有着其重要性,首先它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利于促进公平价值的形成以及维护社会的秩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对社会的贫富差距进行调解,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的经济正规运转以及快速的发展,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生存目的就是最大的限度的赚取利润,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企业生产安全可靠的产品;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对外贸易。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能够推进制度的建设以及完善法律的体系。

2.“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2.1“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缺陷在立法方面整体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债权人在利益方面的保护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广大的消费者不负责任。企业社会责任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企业的社会责任间冲突的表现主要就是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以及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经济责任间的矛盾,例如一家企业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对环境有着严重的破坏,这就和社会责任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这就会使得企业陷入一个比较为难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就是我国的企业社会制度起步较晚,在经验上不是很充足,在社会责任监督机制方面还不是很完善。

2.2“公司法”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完善建议对于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得到完善,首先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主体地位,我国虽然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但是还没有专项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规范,故要能够对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主体地位进行强化,并要能够在不违背主体法律的基础上把具体的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要在完善的具体化以及可操作性和规范化方面得到重视。另外要健全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执行的重要手段;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把相应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以及企业自身的不断奋进,政府要能够加大监督的力度,通过相关的活动传播社会责任理念,鼓励企业积极的去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惩罚以及约束机制,我国的《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条款当中没有惩罚性的机制作为约束手段,这对社会责任的实施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难度。故此建立相应的惩罚以及约束机制能够起到一定的管控作用,对其制定约束机制要能够在法律的层面以及道德层面都有着体现,还要建立相应的企业文化构建CSR价值体系。

3.结语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作用机制;模型构建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环境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环境和社会的贡献。企业社会责任已经逐步成为融洽企业与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理念。

一、文献回顾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不断得到丰富,自1924年Oliver Sheldon就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社会需求的责任联系起来了,而Howard R. Bowen于1953年出版的《商人的社会责任》被大多数人认为是近代首先给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著作,其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此后,引起了各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否定论,Friedman(1962)认为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存在的基础具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企业唯一的责任就是为股东赚取尽可能多的钱;Rutherford Smith (1988)发展了Adolph Berle的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义模糊,单凭此点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它不过是企业、管理者及消费者团体之间相互斗争的武器罢了;而韩国商法学者李哲松(200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应纳入公司法并从其有违企业本质、义务内容模糊、义务对象不存在三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对否定论作了全面的概述。而肯定论的支持者针对否定论也作出一系列回应并不断扩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容及分类。Joseph McGuire(1963)和Jules Backman (1975)认为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应该承担一些除经济和法律责任之外的其他责任,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1971)提出“三个中心圈”。内圈代表企业基本责任,即提供商品、工作机会和实现利润促进经济增长;中间圈是代表在实现经济职能时要承担其行为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的影响的责任,如保护环境、合理对待雇员、回应顾客期望等;外圈则代表更大范围的衍生责任如改善社会贫困问题、都市环境恶化等。Manne(197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还应包括志愿者活动,Steiner(1975)认为主要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志愿者活动, Sethi (1975)区分了社会义务、社会责任、社会响应,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并于1991年提出了金字塔模型,Schwartz and Carroll (2003)提出了三领域划分方法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等。至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仍不断衍生和扩充,并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其他理论联系起来。本文主要以Carroll(1975,1991)、Schwartz和Carroll (2003)的理论为基础,对其一些观点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模型构建的理论前提

Schwartz and Carroll (2003)肯定了四层次分类及金字塔模型在社会问题管理领域仍保持着领先的范例地位,其中四层次企业社会责任分类被理论研究者(Wartick and Cochran 1985; Wood 1991,Swanson 1995,1999等)和实证研究者(Aupperle 1984; Aupperle, Carroll, and Hatfield 1985;Burton and Hegarty 1999; 等)广泛引用,金字塔模型也被大众接受(Trevino and Nelson 1995; Sexty 1995;Jackson and Miller 1997)。在分析了四层次分类及金字塔模型的一些局限性后,认为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领域能更完整、更准确地区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而三个圆相交形成七个领域比金字塔更好地描述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沿用四分模式,突出公益责任的重要性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Schwartz and Carroll(2003)认为,Carroll四分模型中的公益责任如其定义所示具有志愿性或自愿性、企业不履行不能认为其不道德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称为责任,如果确有存在的理由应将其归入伦理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为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角度都很难区分公益活动和伦理活动,而且一些公益活动就是出于经济动机,即战略性慈善,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更合理。对此,本文设想了一个例子,如下:

A公司作为一位企业公民,以B摔倒了表示A可以对其实施帮助行为且帮助了B,为简化情节认为B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等并不区分是否是A的利益相关群体,A的帮助行为会使其发生经济消耗但在其可承受范围内,例子中的“留名”行为代表有经济动机,并且留名后A可以增加一些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帮助行为而发生的经济消耗。该例子的矩阵如表1所示。

本例中的“重复发生”代表A又帮助了B或C、D等,此时四种情形效果一样,即前两种情形A虽然没有留名但知道了帮助他们的是A,从而社会福利增加且A的消耗得到补偿。因为事实证明重复博弈的结果是雷锋的名字最终还是被大众知晓并广泛流传。此例意在说明本文赞成Schwartz and Carroll (2003)中认为公益责任与伦理责任或经济责任不能完全分开,但基于本文研究的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而是在可持续发展观下,以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社会责任间相互作用机制,即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相互关系,后文中仍采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四分模式旨在强调公益责任的重要性,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被忽视或仅仅放在次要地位,而不是认为其应与其他责任明确区分。

(二)公益责任重要性的体现

关于重要性,Carroll(1979)按重要性及履行的强制性由强到弱将企业社会责任依次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用竖立的长方形表示并用虚线区分,虚线代表他们既不互相排斥也不是一个连续体。Carroll(1991)提出了金字塔模型,认为企业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经济单元,其存在就是以提供商品、工作机会和赚取利润为基础的,自企业成立起利润最大化就是其价值观,其他的社会责任都是建立在经济责任之上的,没有经济责任做基础其他的社会责任就不容考虑,并从每股盈余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保持优势竞争地位、高效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五个方面说明了经济责任包含的内容;在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企业应当遵守法律;企业下一步应当考虑履行伦理责任,即做正确、公正、公平的事,使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最小化;最后企业应当努力做一个好的企业公民,履行公益责任。Schwartz and Carroll (2003)中认为金字塔模型具有局限性,金字塔的最高层一般公认为最高级别的期望或声望,而这显然与Carroll所述的意思相悖,因此将其划分为三个相交圆比金字塔形状更能清晰反映三者之间的关系。

而本文认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对企业的生存及可持续发展都处在举足轻重地位,并且因不能将它们同度量化而不能笼统地判定哪一种责任更重要。经济责任的重要性被大家公认,持续的入不敷出、资不抵债,结果必然是破产。但创造巨额利润的企业如果违反了法律也直接影响到其持续经营。伦理责任也不容忽视,若企业行为违反了社会大众的伦理认识将会使企业形象、客户信赖、员工士气等软实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影响其可持续发展,最终也会导致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即不能可持续发展。而公益责任(在此不严格区分公益责任与伦理责任)的重要却因为其正效应基于日积月累且其收益大多不易用货币计量而常常被忽视,因此,企业应当正确认识公益责任履行的重要性。公益责任的履行一方面可以使接受帮助的群体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而心怀感恩,促进社会感恩戴德良好风尚的循环;另一方面媒体、公众及其他第三方群体会增强其对该企业的信任及认可程度,所有的这些感情依赖都会成就企业的形象及品牌价值,是其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以下“王老吉”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要捐就捐一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成为网络上的流行语,充分体现了大众对“王老吉”(加多宝集团)的肯定。面对四川汶川遭受的重大地震灾害,加多宝集团于2008年5月18日晚的“爱的奉献――2008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现场慷慨解囊捐款1亿元,成为捐款环节的压轴戏,当时台下掌声雷动。加多宝集团公司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形象迅速得到提升,赢得了大众对“王老吉”的信赖,当然其形象的树立不仅仅在于这次捐款,加多宝集团此前也积极支持公益活动:从2001年开始“王老吉・学子情”爱心助学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9年,成为了助学捐款的平台,“圆今日学子梦,造未来栋梁材”,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2007年6月,“王老吉”独家赞助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与中国少数民族体协联合主办的“祝福北京”活动,在全国发起56个民族“祝福北京使者”的寻找和评选活动,在全国100多个城市举行300多场以民族体育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大型活动,并持续了一年,如此大规模的全民大联欢,“王老吉”改变了以往在消费者心目中仅仅是“凉茶”的印象,而是与奥运、与全国人民紧密联系的爱国品牌、民族品牌,使得“王老吉”品牌内涵得到丰富与提升;2007年11月举行“为健儿护航”捐赠等等。

“王老吉”乐于公益,关注社会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为其摆脱是“凉茶”还是“饮料”的产品性质认知尴尬境地、突破市场地域限制之困是不容忽视的。提起“王老吉”大众想到的不仅仅是饮品还有更多的温情与亲善,日积月累建立的公众信任与情感依赖稳定了其市场地位并促进了其可持续发展,使其在饮品业独树一帜。而对于社会来讲,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使社会福利增加体现了价值最大化,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将公益活动作为企业的一部分固然可以体现其关注社会、注重和谐、强调可持续发展,但这只是部分的、间接的,最高境界应是将“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企业文化,融入企业营运的每一环节,这才是解决可持续发展和价值最大化的关键,“底蕴的厚度决定企业生命的长度”,而佳能集团的实践体现并验证了这一真理。

佳能集团在2009年全球的营业额达到了348.83亿美元,净收入达到14.31亿美元,员工人数168 879名,控股子公司241家,2009年美国专利注册件数前10位公司中,佳能以2 204件仅次于IBM、三星、微软位居第四位,2009年被《商业周刊》列入世界最佳品牌第33位,被《财富》杂志列入Fortune Global 500世界第190位,被《金融时报》列入FT Global 500 世界第104位。《世界经理人》2008年“十大经理人品牌”调查中,佳能的品牌崇尚度、占有率和偏爱度三个指标都排在数码相机类的第一位。佳能为什么能够取得如此高的品牌满意度和影响力呢?本文认为,其“共生”的企业理念、“促进世界繁荣和人类幸福”的企业目标、“感动常在”的品牌主张是佳能集团发展的支柱。

2003年,佳能的CEO御手洗富士夫说:“佳能的企业理念是‘共生’。我们渴望建立一个跨越语言及文化障碍,所有人在一起和谐共处的社会,即我们的目标不是通过全球化而仅仅让公司自身受益,我们通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直接投资于本地,并与本地社团积极合作而达到共同的繁荣。”佳能从产品开发入手,在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直至废物处理等产品生命周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以评估,并倡导“绿色采购”计划、单元式生产代替传送带实现节能、货物运输方式转变减少卡车运输、高能量效率及可循环利用材料的回收等,迄今为止,佳能的所有生产基地均已通过了ISO14001国际认证。此外,佳能还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包括从1990年开始持续赞助北美地区的“净化地球”活动,举办面向美国高中学生的“佳能环境保护马拉松”的全国环境保护科学竞赛活动,以及在欧洲协助世界野生自然基金会(WWF)开展活动,以及佳能(中国)支援SARS、汶川地震、希望工程等等。所有的行动都在实践“共生・和谐・感动”的精神,这是佳能在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激烈的数码市场成为领导品牌并经久不衰的内在动力源,因为大众相信“感动常在”、相信“佳能”。

(三)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相互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的四个方面责任的重要性不能同度量化,不能笼统比较,更不能以金字塔来反映其重要程度。此外,“有经济能力的企业才有能力履行其他社会责任”(Carroll,1991)的默认含义是不盈利的企业就不能生存,更谈不上其他社会责任了。但以持续发展为视角,这个观点至少是片面的,某一时点或一段时期没有盈利并不意味它会持续亏损至退市。IBM公司在1991年底亏损额高达28亿美元,这是IBM公司67年历史中所没有的,1993年1月19日公布亏损达到了49.7亿美元,但毋庸置疑的是IBM至今仍是IT行业一大巨头。即经济能力的实现只是一个时点指标,从时期及长远来看,企业的发展潜力、可持续增长能力及盈利能力才是其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

而且企业的初创期一般是没有盈利的,虽然没有实现经济责任,但不影响其他社会责任的实现,即经济责任并不是其他社会责任的绝对基础,只是特定时期内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他社会责任履行的规模及履行水平。初创期企业处于亏损阶段但企业行为必然会涉及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的履行(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类的公益责任实现并不以足额资金为基础),而且正是由于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的履行才逐渐建立企业品牌、树立企业形象、赢得客户及大众的信赖,才能更好更长久地实现经济责任,即在实现经济责任的过程中,其他非经济责任起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而经济责任的实现及扩大可以削减资金对其他社会责任履行的限制,从而更多更好地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三、模型构建

基于上述关于CSR分类、重要性及相互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以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经济责任与其他责任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螺旋前进模式,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本文提出了以下模型,如图1和图2。

该模型符合美国学者George A. Steiner and John F. Steiner提出的关于社会责任原则的五点建议:即第一,没有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公式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或任何单独的企业;第二,必须将企业看成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的经济组织,而不能期望企业可以在没有财务刺激的条件下,去完成非经济的目标;第三,企业有责任纠正那些由它们引起的不良的社会影响;第四,社会责任因企业特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第五,(企业的)经理们可以受一个国家公共政策基本导向的引导。

该模型结合了前面对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的重要性及相互关系的阐述,表明其吸收了企业社会责任否定论中,企业应当以实现经济责任为重要责任的思想,坚持了企业社会责任肯定论中,企业作为社会人或企业公民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的立场,认为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如硬币的两面不可分离并相互促进,非经济责任的履行有助于履行经济责任的稳定及扩大,而经济实力的增长有助于其他非经济责任更好更多的履行。

该模型以利益相关者作为底基,不仅消除了企业社会责任否定论中,以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对象不明确、责任内容不确定而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论证,使企业社会责任有权利与义务的所有者落到实处,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相应的义务,而且利益相关者的存在及相对稳定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而本文中关于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及界定是综合研究了各种学派观点后确定的,如下所述。从1963年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小组首次对利益相关者下定义起,经济学家 Ansoff (1965)、Freeman (1984)、Clarkson(1995)等各学者赋予了“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含义,本文所述利益相关者概念以Mitchell(1997)在考察了27种定义后提出的操作性强的外延式定义为基础,即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影响力,即某一群体是否拥有影响企业决策的地位、能力和相应的手段;二是合法性,即某一群体是否被法律和道义上赋有对企业拥有索取权;三是紧迫性,即某一群体的要求能否立即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各学者也各有不同,Charkham (1992)按相关者群体与企业合同关系的性质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Starik(1994)从动态角度考虑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主动的利益相关者和被动的利益相关者,又根据利害关系的紧密程度分为首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Carroll (1996)提出了两种分类方法,第一种是根据利益相关者与公司关系的正式性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第二种是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战略利益相关者和环境利益相关者等等。由于本文是基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标准不作明确限定,仅以与企业拥有同类利益关系的某一群体作为一类,排列顺序所暗含的重要性在可持续发展观下相关性不显著,即呈现动态变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各类群体进行排序,因此本文的模型中未将各群体分别列示出来。

该模型以生命周期理论作为企业纵向发展的依据,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改进,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低落期、再生期、成长期的不断循环,该模型吸收了基业长青的理念:“没有夕阳产业只有夕阳模式,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以再生期代替传统的衰退期并循环。改进的生命周期理论使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可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阶段、所面临的内外环境作出具体的社会责任响应从而更贴近企业实际、更具操作性。初创期是指企业资金投入大且周期长,处于亏损阶段,企业各项事务均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走上正轨;成长期是指企业有了自己的主导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了一定的地位,生产能力已经形成,销量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企业开始盈利;成熟期是指企业各个方面日趋成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产品甚至名牌产品,市场趋向饱和,竞争相当激烈,但财务状况良好;低落期是指企业的销量、利润下降,呈现负增长态势,成本费用居高不下,企业负担沉重,营运能力减弱,市场份额缩小;再生期是指企业进行SWOT分析后,改变僵化的模式,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推出新产品。

企业应该根据该模型明确其“定位”,作出更优的战略决策。企业的“定位” 是企业的战略基础、是企业的决策依据、是企业的行动导航,合理的“定位”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蒙牛从“争做仅次于伊利的内蒙古牛”到“中国牛”到“世界牛”的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定位目标,使其销售额从1999年的0.37亿元飙升至2003年的40多亿元,后者是前者的110倍,年平均发展速度高达323%!在中国乳制品企业的排名由1 116位上升为第2位,创造了在诞生最初的1 000余天里平均一天超越一个乳品企业的奇迹!2006年蒙牛获得“最具创造力的中国企业”称号,是我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食品制造企业。而这一切都归功于“定位”的明确和适当,而该模型更为企业“定位”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全局观。

总之,该模型基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核心,以利益相关群体为底基,以改进的生命周期理论为纵向基准,阐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中经济责任与其他责任的螺旋促进模式,体现“CSR的最高境界是没有专设的CSR部门而是将CSR融入企业血液”的精神。

四、结论与启示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不断发展,其定义、内容、类型的区分及相互关系都是各学派争论的焦点问题,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企业社会责任否定派的争论,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里程碑,而后提出的金字塔模型也被各学者广泛转引并进行延伸。对此,本文在分析了其理论框架后主要进行了如下研究:

首先,本文基于被大众广泛接受的企业社会责任四分模式,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公益责任,以企业期望可持续发展并把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核心目标为前提,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认为在持续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四层次社会责任不是金字塔型(Carroll,1991),也不能笼统地说成“同样重要”(Schwartz and Carroll, 2003 ),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螺旋前进模式,并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结合不同的内外环境而有不同侧重的动态更迭机制。

其次,本文以Carroll的四层次社会责任划分为基础,结合生命周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观构建的社会责任模型,有助于企业管理层根据其所属具体行业对应模型中的相关版块基于立体的全局观进行合理的“定位”,强调“定位”的重要性,以便管理层作出更优的战略决策。此外,还有助于各学者对该模型的逻辑作进一步探讨以不断推进社会责任理论的完善。

最后,本文并不是完全否定Carroll的观点,只是在以可持续发展为视角的前提下,阐述了其观点存在的局限性并作出相应的改进,本文还存在一些细节部分有待进一步改进及后续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1] Archie B. Carroll 1979.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4:497-505.

[2] Archie B. Carroll 1991. 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 Business Horizons34:39-48.

[3] Mark S. Schwartz and Archie B .Carroll 2003.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 Three-Domain Approach.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13(4):503-530.

[4] McGuire J. W. Business and society.New York : McGraw-Hill, 1963.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产品伤害危机;消费者信任;信任修复

中图分类号:F272;F71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2)04—0120—06

一、引言

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行为等方面给消费者造成伤害所引起的企业危机(即产品伤害危机,product—harm crisis)对企业具有灾难性的影响(Ahluwalia,et al,2000),其中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损害了消费者信任。消费者信任对于企业而言是极其珍贵的无形资源。消费者的产品购买决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产品伤害危机的本质就是信任危机(Kim,et al,2007)。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有关企业的不良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广泛传播,遭受产品伤害危机困扰的企业不断增多。部分企业应对得当成功度过了危机,而有的企业则一蹶不振丧失了消费者信任,因此,如何在产品伤害危机后修复消费者信任就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已有关于产品伤害危机的研究已经识别出能在危机处理时对消费者感知产生重要影响的四类因素,分别是: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的响应策略、危机的严重程度以及媒体对危机的宣传效应(J0lIy,et al,1985)。尽管学者们还发现了其他一些影响因素,比如品牌忠诚度、危机前的使用体验、危机的责任属性等,但是以上四类因素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危机管理因素,被广泛运用于相关研究。

虽然针对以上四类危机管理因素的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对于产品伤害危机的管理实践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但是在以下三个方面仍需进行深入探讨:第一,以上四类因素对于消费者信任的修复和重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第二,各种危机管理因素在处理不同危机时是否有着相同作用,如果不同,它们的重要程度分别如何;第三,现有研究大多没有考虑时间在处理危机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而言,是消费者“健忘”还是危机管理措施产生了效果。

二、文献综述

(一)消费者信任修复

Rousseau等(1998)将信任定义为信任方建立在对被信任方积极的预期基础上,并愿意处于易受损害状态的心理状态,但是这种积极的预期是经常会被被信任方有意或者无意的行为所违背的(郑也夫,1999),而一旦发生违背,双方的交易或者合作基础就会动摇,如果需要继续合作或者交易,被违背的信任必须进行修复(彭泗清,1999)。

消费者信任是对企业产品、服务以及企业自身的信任,这种信任是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基础。当产品伤害危机发生以后,消费者的这种信任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重塑企业值得信任的信念,已成为产品伤害危机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企业值得信任包括三个方面的维度(Siomkos,etal,1994;刘星等,2010),即基于能力的信任、基于善意的信任以及基于正直的信任。基于能力的信任是指该公司具有实现承诺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企业在所经营的领域具有足够的专家知识和技巧,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威望;基于善意的信任是指企业会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并有为消费者服务的动机和愿望;基于正直的信任是企业对于一些原则言行一致。消费者信任修复就是企业在这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而重新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二)危机管理因素及其对消费信任修复的影响

1.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对待员工、环境保护、社会道德等方面所塑造的良好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发生危机的企业。一些有关产品伤害危机的研究检验了组织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对危机管理的影响。Shrivastava等(1988)研究了社会责任对危机管理以及危机预防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为更有效地治理危机,企业应当更加关注自身的社会责任。Mowen等(1981)认为企业的产品召回措施强调的是一种社会责任,会相对减少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Fombrum等(2000)同样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有效的战略工具,通过其可以降低或者削减许多危机发生时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对于消费者而言,具有良好社会责任的企业不仅是善意的,而且是正直的,它们能够遵守诺言,因此,良好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修复基于善意的信任和基于正直的信任非常有价值。本文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两种等级,即高社会责任企业和低社会责任企业。

2.响应策略

响应是企业在面临危机时不得不采用的策略,当危机发生时,企业会采取行动去化解危机,通过发言人向公众企业面对危机的态度或者对有关事项的声明。这些声明包括企业对于危机事件的解释或者态度。目前一般有四种类型的响应策略:否定、非自愿召回、自愿召回以及积极重建(Siomkos,etal,1993;Siomkos,1989;方正等,2009)。当采用否定的响应策略时,是向公众表明企业否定产品存在缺陷,而且不愿接受危机所产生的责任。非自愿召回策略是指企业本身并不情愿召回产品,但是由于受到其他第三方的干预压力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补救行为。采取这两种策略会让消费者感觉企业是非善意的,因此,对于修复基于善意以及基于正直的信任不利(王晓玉等,2006)。而自愿召回则是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布产品缺陷信息,并主动将问题产品召回,这一策略对于修复基于善意和正直的信任都有好处。积极重建策略则是企业在积极召回问题产品的基础上,积极与社会沟通,重塑社会形象,并提供其他替代产品以弥补顾客因使用缺陷产品所产生的损失,该策略除了可以修复基于善意和正直的信任外,还会通过实际付出表现自己有实力处理危机,因此,对于修复基于能力的信任也是有帮助的。

3.媒体效用

当产品伤害危机发生时,媒体对危机的报道会直接影响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的沟通,进而影响到危机管理的效果。JoHy等(1985)研究认为,如果企业按照社会责任的原则来处理危机,并得到媒体的有效报道,危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被有效减弱。Siomkos等(1993)认为,当媒体舆论对于危机的报道是正面时,消费者感觉到产品危害的程度就会减弱,而且将来的购买不太会被危机所影响。因此,在危机发生时,媒体对危机的有关报道情况会对企业的危机管理产生直接影响。本研究将媒体效用分为两种,即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媒体的积极影响对于消费者基于善意和正直的信任具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应用得当,还可以加速基于能力的信任的修复。

4.时间

大多数危机管理中的时间都是指危机响应时间,即自第一例产品伤害事件发生到企业采取行动的时间间隔。Coombs(1998)分析了响应时间对危机管理的影响,研究发现,响应时间对于危机管理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响应时间越长,企业越难获得顾客信任。本研究所关注的时间是指危机发生后,消费者对于危机事件的印象、感知危险程度以及购买动机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本研究将危机发生后的时间分为3天以后、3个月以后、1年以后三个时间段,并以此来观察时间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的影响。

5.危机严重程度

上面几个影响因素在危机管理中都是企业可控性的,这里还有一个会对危机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且不可控,就是危机的严重程度,本文将其作为研究的情景来处理。所谓危机的严重程度是指产品伤害危机所造成的人物伤亡或损失的程度。部分研究认为,危机严重程度高的企业比严重程度低的企业要难以应对(Hooker,2006)另外一些研究认为,危机的严重程度不仅影响消费者对企业责任的归因,同时还会对利益相关者对于事件的情感反应产生影响,越严重的危机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越持久。

对危机严重程度的已有研究,一般使用两种或三种危机程度,比如:Dawar等(2000)将危机程度划分为非常严重、中等程度、轻微程度三个等级;Coombs(2000)使用轻微和严重两个水映危机程度。本研究采用Dawar等(2000)的划分方式,将危机程度分为非常严重、中等程度、轻微程度三个等级,然后在这三种情景下来分别考量危机管理因素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的影响。表1列出了产品伤害危机管理因素及各水平名称。

三、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联合分析法检验不同产品伤害危机管理因素在不同危机程度下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的相对重要性。联合分析法可用于估计被调查者对于产品、服务(无论真实的还是虚拟的)是如何发展偏好的,并且可以测量消费者在决策时的权衡情况。之所以采用联合分析法,是因为该方法要求被调查者必须将危机管理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考虑,从而能模拟出更为现实的决策模型。

联合分析的基本模型为:Y=b0+b1x1+b2x2+b3x3+…+bnxn+ε,其中,Y在原模型中是指被调查者的选择效用偏好,这里我们将其作为重建的消费者信任的变量,b是危机管理因素的权重,8是误差项。本文共研究四类危机管理因素,并设计了2×4×2×3=48个操纵项,考虑到研究的可操作性,我们使用联合分析法来降低操作项数量,将操纵项降低到16个。通过使用正交矩阵分析,本文设计了16个问项卡片用于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并进行了效用计算。另外,将可以替换的正交分析矩阵制作成4个控制卡片。因此,共有20个评价卡片用于对被调查者进行测试。同时,使用百分制的测量方法来对消费者信任修复程度进行测量,百分制的开始点是“完全不再信任”,结束点是“完全重新信任”。我们使用最小二乘法回归模型对所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

调查卡片由研究人员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来进行调查,本文选取位于上海的3个大型购物中心(分别是杨浦的万达广场、徐汇的港汇广场、长宁的龙之梦)进行调研,每个调查者填写一个危机程度的20个问项卡片(共分为非常严重、中等程度、轻微程度三种危机程度)。调研活动在2011年8月的某一周内完成。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345份,回收的有效问卷为316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91.6%。危机情景以某品牌牙膏含致癌物质为例。表2描述了问项卡片的各种问项。

危机程度由调查人员向被调查者进行情景描述,例如将非常严重的危机程度的情景描述为,“现在已经发现使用该牙膏导致10名消费者患癌”。表3为本次调查的人口统计变量情况。

四、实证分析结果

表4显示了在非常严重危机程度下的效用估计以及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在非常严重的危机程度情景下,时间的重要性价值是45.013,在四个管理因素中数值最高,因此是修复消费者信任最为重要的因素,而企业的响应策略的重要性价值是41.921,也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在四种响应策略中,积极重建的效用估计为18.345,相对于其他三种更为重要。

表5显示了在中等程度伤害危机情景下的效用估计以及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在中等危机程度的情景下,企业的响应策略的重要性价值为78.829,相对于其他三种管理因素是最高的,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最为重要。在所有的四种响应策略中,积极重建的效用估计为32.273,远高于其他三种响应策略的效用估计值。而媒体效用在中等危机程度下的重要性价值为0.731,这表明媒体效用在中等危机程度下对消费者信任的修复几乎没有影响。

表6显示了在轻微程度伤害危机情景下的效用估计以及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在轻微危机程度情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价值为39.348,高于其他三种管理因素的重要性价值,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最为重要。同时也发现媒体效用的重要性价值为34.193,略低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样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

五、结论及管理启示

产品伤害管理因素对于消费者信任影响的研究表明,企业可以通过管理相应的可控性因素来修复消费者信任。在实践中,当产品伤害危机发生以后,消费者会对是否购买该产品进行权衡,购买程度的不同也表明了消费者信任修复程度的不同。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研究产品伤害危机管理因素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影响程度的不同来为企业危机管理提供理论指导,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响应策略、媒体效应以及时间四种产品伤害危机管理因素在不同危机程度下对于消费者信任修复的影响确实存在差异。

在非常严重的危机情景下,被调查者被告知产品已经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时间被发现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也就是过了若干月以后,消费者倾向于忘记产品造成的严重后果,这可能与现有有关危机的影响是持久的、不可逆的认识有所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消费者对于危机事件的反应确实存在“健忘”特性。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这一特性来进行合理的危机处理,非常严重程度的危机发生3、4个月后,危机稍微缓和后,企业应当加速修复周期,通过使用积极重建的响应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加速平静的和完全的修复。对于非常严重程度的危机而言,努力构建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可能并不像时间和合适的响应策略一样重要。在危机发生后的若干月里,企业应当做好降低销售和市场份额的准备。此外,媒体的作用也是非常微弱的,危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能通过媒体报道来减轻。

对于中等程度的产品伤害危机而言,企业的响应策略被认为是影响消费者信任修复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本研究表明,企业的响应策略实际上是影响消费者对于企业态度和意见最为重要的因素,从而也决定了消费者信任的影响程度。相关研究也发现,消费者对于采用积极重建响应策略的企业更可能形成积极意见。而对于中等程度的伤害危机而言,时间是第二重要的影响因素,这表明企业可能自愿召回缺陷产品,但是应当意识到时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平息中等程度的危机。

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媒体效应被认为是处理轻微程度产品危机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一些轻微的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情更可能发生,因此,企业应当加大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投入。如果企业向公众表现出较高的社会责任形象,那么当轻微的危机发生时,消费者信任就更容易得到修复。此外,对于轻微程度的危机而言,公司应当对媒体报道给予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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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玉,晁钢令,吴纪元.2006.产品伤害危机及其处理过程对消费者考虑集的影响[J].管理世界(5):86—95.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4

德鲁克第一个提出并系统阐述企业社会创新这一重要概念,并将其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新的实践形式,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从“赚钱行善”向“行善赚钱”的战略转变。当代企业社会创新的广泛实践日益显示德鲁克社会创新思想的实践价值。

彼得·德鲁克( Peter F.Drucker,1909-2005)是当代最为知名的管理学家之一,也是对我国管理理论和实践产生重要影响的西方管理思想家。自1946年发表《公司的概念》和1954年发表《管理的实践》以来,德鲁克以其30多部著作及其极具实践价值的管理思维提出了目标管理、有效管理者、创新与创业管理、知识工作者的生产力、企业社会责任等一系列创造性的管理思想,引领和塑造着当今“管理的世界”。特别是德鲁克第一个从理论上明确地提出并系统阐发企业以“社会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观点,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从“赚钱行善”向“行善赚钱”的重要转变,开拓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新视野和实践新境界。

企业社会责任从义务向战略的转变

作为一个理论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是随着现代企业日益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而逐步提出并不断演变的。早在现代管理理论诞生之初的1923年,谢尔登( OliverSheldon)在其被认为管理哲学创始之作的《管理哲学》中第一次提出了“管理的社会责任”问题,强调工业管理承担对它所服务的共同体和作为其中人的因素的工人的重要责任,管理的效率不能仅仅根据经济、效率标准,也应该根据公共福利的最高标准来评价。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产生于1950年,先后提出了社会义务观、社会绩效观、社会营销观等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观点,不断扩展和深化着对社会责任概念和实践模式的认知。1979年,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之父”的阿奇·卡罗尔( Arc}ue B.Carroll)完整地提出了一个由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组成的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成为当今人们认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内涵的基本框架,用他的话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应当努力创造利润、遵守法律规定、遵循伦理道德并且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简言之,企业必须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

在实践上,1970年以后,随着劳工权益、就业歧视、收入差距等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和全球生态环保运动的兴起,社会责任由被动变主动,逐渐演变为一项全球性的企业伦理运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当今时代企业的普遍共识。企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性组织,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扩大的社会压力下,如何实现社会责任与持续发展的和谐统一,使履行社会责任既能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开辟创新领域的重要途径,又能为企业可持续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动力,这些都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显然,传统意义上的企业盈利后慈善捐助这种仅仅“为了脸面好看而做好事”的“赚钱行善”观念或将社会责任单纯看成是“付出或成本”的模式越来越难以维系了,,必须突破这种社会所得就是企业所失的“零和逻辑”,走向企业永续经营与社会责任共进的双赢思维。这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从道德义务向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

德鲁克以其思想家的深刻远见和对企业变革的高度敏感,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企业创新紧密结合的重要性。强调企业应当把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纳入战略框架,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满足与创造社会需求来引领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方向,这就是他首次提出的企业社会创新,“理想的情况是,一个组织能将社会需求的满足,包括它自己的影响所产生的社会需求,转变为组织获得业绩的机会”;“企业只有把社会责任转化为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转变成商业机会,才可能真正履行‘社会责任’”。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企业社会责任进入了与企业战略和创新内在统一起来的“行善赚钱”的新阶段。社会创新日益成为当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重要形式。

德鲁克企业社会创新观的提出

1973年,德鲁克在《管理:使命、责任、实务》中首先提出了“社会创新”( socialinnovation)这一新的概念,明确指出:“与技术创新比较而言,对社会创新的需要甚至可能会更大”;“从工商企业的发展历史看,社会变革和社会创新至少与技术创新具有同样的重要性”。1984年,德鲁克再发表“把社会问题转化为商业机会:企业社会责任的新意义”一文,具体阐述了“行善赚钱”即“把社会需要和社会问题转化为有利可图的商业机会”的社会创新观。1986年,德鲁克再以“社会创新——管理的新领域”一文,以生动实例阐释社会创新相对于科学与技术创新的基础性功能,提出“社会创新已成为管理的全新领域”的重要论断。由此可见,以社会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是德鲁克深思熟虑的一个重要管理思想,是他将创新创业精神与企业社会责任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融合思考的创造性理论成果。

众所周知,德鲁克“发现”了现代社会的“组织化存在”,组织作为“社会的器官”“是为社会而存在的”。而随着企业“社会权力”的扩大,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大,“社会责任的问题是组织社会所固有的”。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承担经济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同时,德鲁克特别强调企业创新与创业精神,但他敏锐地认识到,创新不只是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像教科书、报纸、保险、医院、管理等社会领域,在历史上都实际地发生着创新——社会创新,它们往往成为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条件。而且,随着社会发展,源自社会领域的需求日益成为企业创新或技术创新的重要领域和方向。在这种情况之下,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创新相结合,就催生出以创新和创业精神解决社会问题和以社会需求引领企业创新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机融合行动,这就是企业社会创新。这是熊彼特以来创新理论的新发展,也是谢尔登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新视角。

德鲁克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美国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变化中,认识到一个面向社会问题、社会需求的“创业型”社会的来临。创新、创业精神从经济、技术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创新成为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教育、保健、政府以及政治等方面的创新,远比商业与经济领域的创新具有更广阔的天地”。在“创业型”社会里,包括政府、非营利组织在内的各种组织都应该发挥创新和创业精神或通过有效管理来提高运行效率,重塑发展动力;企业应该主动把创新导向社会领域,“将社会问题转化成经济机会和经济利益,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开辟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新领域。因此,对德鲁克来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而在于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实现企业永续经营与社会责任可持续化的双赢结果。显然,理想的方法是将“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的途径,看作是企业创造利润的机遇”,是“把社会需要转化成有利于企业盈利的各种机会”。这样,使“行善”(社会责任)与“赚钱”(企业发展)二者兼得的企业创新成为可能。

德鲁克虽然首次提出和反复强调社会创新的重要性,但始终未能给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从他相关的阐述中大致可归纳为社会创新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与技术创新相对应,社会创新是经济社会领域中产生的、具有明显社会效应的创新。他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生产出肥皂属于技术创新,而养成注重卫生、用肥皂洗手的生活习惯,属于社会创新。显然,两者对于人类的健康都是不可或缺的;第二,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对应,企业管理中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或解决社会问题,但同时也能促进企业发展,也是一种社会创新。如1913年美国福特公司率先提高工人工资,既缓解了当时社会的劳资冲突,又减轻了因工人频繁更换而造成的损失;第三,与创新创业精神和管理的社会功能相对应,将创新创业精神和管理工具应用到社会领域中去,以新的思路、方式和技术来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也属于社会创新。这方面德鲁克强调的是政府、非营利组织等公共服务机构发挥创新创业精神或通过改进管理来提升绩效。不论角度如何,有两个认识和实践企业社会创新的基本点:一是创新目标的社会性,即创新必须面向社会问题或社会需求,并产生明显的社会效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的新颖性,即必须体现创新创业精神或实施有效的管理。

德鲁克企业社会创新观的实践价值

德鲁克提出的社会创新思想,不仅强调企业要把社会问题或消费者期待解决社会问题的“公众期望”纳入发展的战略框架,而且强调通过满足与创造社会需求来引领企业创新方向。开辟了企业以自身可持续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的新境界,代表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模式从“赚钱行善”向“行善赚钱”(fromdoing well to do good to doing well by doinggood)的根本转变。正如“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所说的: “我心中伟大的企业是那些致力于挣钱并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

以近年来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GE)推出的全球“绿色创想”计划为例,通过增加对节能环保产品及服务的研发投入,降低企业自身的能源使用和温室气体排放,提升了企业在创新与执行方面的声誉。而该公司新的节能环保产品及服务在投入市场后又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回报,使GE在社会责任与自我发展之间找到了最佳结合点,成为企业社会创新的成功典范。再如,因应时代变革,英特尔公司发展战略三个关键因素的顺序正由原来的“技术创新——产品+市场—社会、环境问题”转变为“社会、环境问题——产品+市场——技术创新”,这就是德鲁克所强调的以社会问题、社会需求来寻找市场需要,进而引导产品和技术创新的社会创新过程,英特尔称之为“责任引领创新”。如惠普、微软、英特尔、联合利华等世界知名公司都将原来的企业社会责任部门转变为社会创新部门,致力于在教育、环保、社区治理等领域的社会创新实践,并以此为基本的发展战略,引领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新潮流。

面对现代社会复杂多样的社会问题和日益多变的社会需求,如教育、生态保护、贫富差距、健康卫生、文化消费等,仅仅依靠公共服务机构是不够的(当然,公共服务机构同样需要自觉进行社会创新),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创造性的方式或方法,着力去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或创造社会新需求。在促进企业自身经营和发展的同时,以更有效的方式自觉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5

良好的信息披露是社会责任投资得以更好发展的前提基础,美国的全国会计师协会、欧洲联盟第四号指令以及国际会计公司等,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分别分成不同的大类。但我国企业关于履行社会资任的信息披露,总体上程度还不高,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缺乏明确的监管机制和奖惩措施。

2促进我国社会责任投资的对策

2.1加强我国社会责任投资的法制建设

2.1.1建立强制性法律体系(1)应修订《公司法》中关于职工参与决策部分的法律,强化职工的决策权利并增加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法律条款,也可以设立单独的社会责任投资法律版块,对其进行详尽的法律规定。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司法》的独立实施并不能保证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因此要与《环境保护法》《劳动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配合执行,建立起严密的法律屏障圈,为社会责任投资的顺利发展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2)制定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营业额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规模的大小,将其营业额的一定比例通过间接或直接投资的方式用于社会责任投资,并将投资的比例、对象等信息与财务报告一并备案,以备相关部门检查。(3)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制定严格的惩罚机制,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造成的危害进行估算,并按其营业能力和危害程度的大小,增加该企业社会资任役资的比例或其他财务上的惩罚。

2.1.2制定和修订有利于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税收政策减免税收可以节约企业成本,并增加企业或股东的收益。因此,可以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弹性控制,创造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税收环境,针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不同标准,划分出不同的税收优惠区间,对企业采取对号入座的方式实施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投资。当然,伴随着激励机制的产生,对应的惩罚机制也应该更严厉。例如,对那些没有采取任何排污措施的企业,及其造成污染的破坏程度和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征收一定比例的污染税。通过制订减免或增加税收的间接方式来降低或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影响股东收益进而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普遍实施。

2.1.3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一方面,在我国对企业发放商业借贷的大都是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性及其与其他银行之间存在的竞争性,导致其在实施绿色信贷时积极性不高,因此要在政策制订上,尽量避免使商业银行在盈利和绿色借贷的执行力上发生冲突,例如可以通过对其进行补贴等方式减少商业银行的功利性,使其在对企业放贷时严把绿色借贷政策的关口;另一方面,根据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以及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程度,要求全国各大信贷银行建立起客户社会责任数据库,制订不同等级的借贷利率,社会责任投资的程度越高则相应的信贷利率越低,并在企业的还款期限上给予放宽,即改变原来的企业还款期限长且利率高的标准,降低该类企业的信贷门槛。促进社会责任投资发展的同时,也要限制与之相悖的企业行为,通过提高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信贷准入标准和贷款利率,拒绝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发放贷款,以改变“双高”企业的成长资金来自银行信贷的局面。

2.2投资者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投资意识投资的最大目标就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如果企业关注社会公平、环保等企业社会责任,那么这些投资会在未来较快的时间内,以持续性的方式回报在企业的收益中。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重视社会责任投资的战略性地位,把目光放得长远些并集中在企业的长期绩效上,通过筛选、股东倡导和社区投资等原则,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衡量投资决策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选择多种投资途径,分散投资风险,在降低投资者自身的投资风险的同时,还可以促使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进而带来更好的声誉和财务回报,转而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和较低的投资风险。

2.3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环境上,要保证产品的生产符合质量标准并对消费者提供负责任的产品,建立良好的顾客忠诚和信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和工作环境,处理好与员工的关系,减少企业内部劳工纠纷,在公司内部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培养管理者和员工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积极倡导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在企业外部环境上,要处理好员工与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保证原材料的供应质量和产品的销路通畅,同时作为独立的经济体要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及时响应顾客和市场需求,建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以及配合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2.4第三方机构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第三方机构作为社会责任投资主体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在推动社会责任投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第三方机构要通过宣传等渠道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投资知识,广泛普及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性及实施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与企业管理高层谈判或通过公告、游说等形式,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企业会出于压力的原因对他们所倡导的内容给予重视。

2.5消费者自觉维权,支持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企业作为消费者,一是要解决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权;再是通过购买企业产品或服务等方式,支持进行社会责任投资的企业,坚决反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事实上,消费者对企业的整体评价会影响到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促使投资者投资在公众印象好、评价高且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那么作为被投资的企业迫于这样的压力,会自然而然地履行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进而带来公众更高的满意度、忠诚度。当然这一切实现的关键是发挥消费者的作用,使投资者通过消费者这面镜子来识别要投资的企业。

2.6健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政府可以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所公布的信息不仅包括财务年报,同时还要附带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报告,以利于投资者更加全面地衡量其投资的决策标准,减少投资的潜在风险。还要鼓励政府监督机构与媒体合作,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企业通过媒体给予披露,予以一定的惩罚。

3结论

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需求层次理论;强化理论;公平理论;利益相关者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盲目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社会、环境因素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各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事件屡见不鲜,雀巢碘超标、宝洁“SK-II”风波、安徽劣质奶粉等事件导致的后果更是触目惊心。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下,如何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使其在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具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以利于其长远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一大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在动态中不断发展和丰富的概念,国内外对其表述千差万别。

国外,卡洛尔(Carroll)为了将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协调起来,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模型,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与自由决定的责任,这也成为其他许多学者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思想基础。国内,学者卢代富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为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相互关系,是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

二、基于激励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分析

(一)需要层次理论

根据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因而可以认为企业的需要也是分层次的,而为了满足企业需要引发的社会责任应当也是分层级的,这里我们借鉴陈迅、韩亚琴的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社会责任即法律责任,并将经济责任纳入其中;二是中级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三是高级社会责任也即慈善责任。

(二)强化理论

强化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解释相对直观。当企业很好地履行了其社会责任时,利益相关者会对其行为给予支持和奖励等正强化手段,以使这些行为得到进一步加强后重复出现。当企业没有履行其社会责任,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危害时,他们则会采取批评、罚款甚至将企业解体等负强化手段,以使企业反思其行为,直至消除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心理,更好地配合履行责任。

(三)公平理论

不同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上的产出和投入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产出投入比也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来评价结果是否合理,以调整自己的行为。横向比较如下式所示,只有当下式成立时,企业才会认为公平产出(本企)投入(本企)=产出(他企)投入(他企)。

当感觉本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产出投入比小于其他企业的产出投入比时,本企业就会认为不公平,可能会要求增加自己的产出或者减少自己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的投入,也可能会要求减少别人的产出或者增加其投入,以使两边趋于相等。当等式左边大于右边时会采取相反的行为。纵向比较与此类似,当现在的产出投入比大于先前的产出投入比时,则会继续增加投入;反之亦然。实际操作当中一般是增加或减少自身投入。

上面三种激励理论分别从内外部作用下的企业需要、利益的博弈和比较三个方面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差异进行了分析,结合激励的过程得到的。

三、对策建议

(一)企业自身

主要包括股东、管理者。

第一,股东和管理者要认识到企业只有从上到下树立强烈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和谐企业的理念,提高对责任竞争力重要性的理解,并将其植根到企业文化和日常事务当中,营造强烈的社会责任氛围,才能保障其长期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二,股东和管理者要推动自身和企业需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在股东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保护其合法权益,生产良心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并做好基本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提高责任产出信心,抛除侥幸心理。正确理解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要性及其与自身利益的关系,认识到其他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不是相互对立的。

第四,正确认识不公平现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由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对信息理解的主观性的存在,加上环境复杂多变的作用,要想实现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企业应从自身以及社会的长远利益考虑,加强责任盈利能力,提高责任产出,才会感觉到真正的公平。

(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消费者、员工、社区、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

第一,积极引导企业需要的发展。引导企业需要的发展首先要引导好股东和管理者需要的发展,利益相关者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自身需要反应到对企业各项工作的要求当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氛围,以合力来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积极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做好监督工作。政府部门要加强法律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起,通过行业年会,新闻报刊等方式全面做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并做到公开公正,令人信服。

第三,积极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政府部门要及时适当的调节对各种企业支持的,增加对公共物品和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的投资,而不能导致差距过大。

结语

2011年,中国100强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由17.0分变为19.7分,稍有进步,但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近七成企业仍处于“旁观”状态,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面对当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履行现状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局面不相适应的情况,我们必须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是以企业为主体,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来承担的,只有整个社会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动,并在各利益相关者自身和相互之间达到平衡时,才能真正保护好所有人的利益和环境这个我们共同的家园。(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申林.组织行为学与人事心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