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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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1

根据农业部(农办经[2009]2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领导班子,落实专门人员,开展详实调查。现将监测调查情况简要分析报告于后: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四川盆地西南边缘,距省会成都147公里,辖15个乡镇、143个行政村、1055个村民小组;幅员1896.49平方公里,境内最低海拔417.5米、最高海拔3090米,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山川钟秀、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65.7%,享有“绿海明珠”美誉,是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四川省生态县。2009年,有农业户8.98万户(其中:家庭承包经营户8.78万户,占97.8%),有农业人口30.17万人、占总人口88%,有农村劳动力17.54万个、占农村人口的58%;有耕地面积19.54万亩(其中:田17.62万亩,地2.10万亩),有茶园20.16万亩、桑园1.72万亩、果园1.01万亩、林地200万亩,茶叶、奶牛、林业、生猪为农业支柱产业,属典型的盆周山区农业县。2009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8.87万亩,复种指数为301%,其中:粮食作物播面为32.32万亩、占总播面的55%,粮食总产13.75万吨、农民人均456公斤;年出栏生猪42.15万头、肉牛2.51万头,年末奶牛存栏3.73万头、年产牛奶10.45万吨,年出栏肉用羊9.69万头,年出栏家禽900万头。200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为45亿元,其中:农牧渔业总产值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农民人均纯收入5303元。

二、发展现状

(一)公共服务机构

全县共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40个,其中:(1)县级10个、占25%,乡镇级30个、占75%;(2)种植业16个、占40%,畜牧业20个、占50%,农机化、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经营管理各1个、占10%;(3)乡镇级机构中,除种植业、畜牧业外,均无独立机构。

2009年末,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批准编制数为351人,在编人数261人、占批准编制数的74.4%,实有人数290人、占批准编制数的82.6%;在所有机构中,除15个乡镇级畜牧业服务机构为差额拨款外,其余县、乡(镇)两级机构均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此外,县乡(镇)两级均配备了相应的仪器、办公用房、交通等基本办公设施,种植业系统还建立了15000亩相对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

(二)农业龙头企业

全县有农业龙头企业6个,其中:省级1个、占16.7,市县级5个、占83.3%;有茶叶加工3个、占50%,种植业(滕椒)调料食品加工1个、占16.7%,牛奶加工1个、占16.7%,奶牛饲养1个、占16.7%。2009年,6个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2615万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8.4%,带动农户14080户、占总农户的15.8%。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县共有各类合作社49个(其中:工商登记注册49个),其中:种植业29个、占59.2%(其中:茶叶16个、占种植业的55.2%),畜牧业11个、占22.4%,林业6个、占12.2%,渔业1个、2.1%,其它服务业2个、占4.1%;在合作社中,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36个、占73.5%,加工服务为主的9个、占18.5%,购买服务为主的2个、占4%,其他的2个、占4%;合作社有成员6500个,其中:农民成员6465个、占99.5%。2009年,合作社经营收入16311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7.1%,业务交易量14028万元、占经营收入的86%。

此外,有种植业、畜牧业等各类专业协会46个。

(四)其他农业服务组织

全县共有其他服务组织12个,其中:农业科研教育(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个、占8.3%,供销合作社4个、33.4%,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2个、占16.6%,农业信贷金融机构4个、占33.4%,农业保险机构1个、占8.3%。

三、主要工作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在稳定和巩固公共服务机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职能的前提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我县依托县农业局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分别于2008年8月和2009年3月在眉山市率先成立了县和乡(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配备了电脑、管理软件、室外彩色电子显示屏(县农业局)等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为有效强化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包括总则、资质评估及资格审查、信息收集上报及、委托流转及交易平台、备案登记、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在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定(暂行)”(洪府办[2009]33号),制发了“**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工作流程”、“**县土地流转程序”与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流转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上墙,建立了土地流转出让、受让及台帐登记“三簿”。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洪委办发[2009]10号),创新流转模式、与农业规划产业相结合、引进业主上规模,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截止2009年12月底,全县采取互换、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耕地3.1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比上年增加1.62万亩、增长108%;流转涉及农户0.85万户,占总农户的9.5%。流转土地中,以茶叶、蔬菜、饲草为主的规模经营达到0.9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0%。如:柳江镇天禾茶叶专业合作社,采取与农户入股、租赁方式,种植浙江安吉白茶2000余亩。

(二)着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委办[2009]12号),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目标、原则和举措。截止2009年12月,全县共有各类合作社49个,(其中:工商登记注册49个),比上年增加37个、增长3.08倍,带动农户2.88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2%。多数合作社均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生产(加工)、统一销售的合作模式,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三)着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龙头企业,是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为此,我县始终把发展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制定用地、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全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2007年,引进蒙牛集团组建**蒙牛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建立万头奶牛示范养殖场;引进龙都茶业集团,组建集种、产、学、研、贸为一体,年产名优茶叶2500吨、深加工产品1500余吨,可实现年产值5亿元的四川尚林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力地推动了优势产业茶叶、奶牛的产业化发展,全县茶叶面积由2007年末的13.53万亩增加到2009年末的20.16万亩,增加6.63万亩,增长49%;奶牛由2007年末的2.66万头发展到2009年末的3.73万头,增加1.07万头,增长40%。

同时,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发展,据统计:2009年,全县6个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采购量达到4万余吨,采购额达到14150万元,全县农民户均1600余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带动农户1.41万户,占总农户的15.7%。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市场竞争力

为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市场竞争力,我县始终把农产品产地环境建设放在首位,将25度以上的27.4万亩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竹、还茶、还草,停止审批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关闭了小煤窑、小纸厂等“三废”污染企业近120家,先后禁用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96个品种、限制使用单质化肥品种17个,建设沼气池2.2万口,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整体达到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抓好标志农产品开发与管理,全县共开发出茶叶、牛奶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志农产品35个,2009年生产总量达到3.0万吨,其中:新希望、尚林生物、雅雨露、雅自天成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发13个,占总数的37%。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产品销售辐射到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尤其是茶叶,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客商均慕名前来采购。

四、存在问题

从监测调查情况看,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共服务机构由于人事体制及经费原因,人员断层现象突出,加之财政保障工作经费不足、管理体制不明,严重影响服务和管理职能发挥。

(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国家政策性支持、扶持力度不够,其服务职能、经营优势受到制约,影响其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三)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农业专业服务、农机专业服务、农产品销售市场、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等发展严重滞后,多形式生产经营服务网络格局未形成,农产品生产保障机制不健全、市场营销不畅通。

五、几点建议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成套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它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农业生产单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克服自身规模较小的弊端,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建立和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一个体制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体制,多年来,对于县以下基层来讲,其管理体制均不明,多头管理、各行其事、相互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明确其管理部门及职能职责,有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第一、服务第二,管理促进规范、服务促发展。

(二)建立一个机制

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依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其管理、服务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应当在进一步明确其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职能的基础上,有效落实好人才、经费、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其管理、服务等公共职能。

(三)推行一个政策

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联系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应当建立和推行包括国家农业项目、国家贴息贷款、金融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扶持政策,推进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2

关键词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问题;对策;甘肃民乐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270-0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按社会分工和协作的需要,为农业提供生产条件以及作业服务的部门和单位所形成的服务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农业智能信息网服务体系、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民农业知识技能教育服务体系、产销服务体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解决家庭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1]。

1 民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

2014年,民乐县开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产业布局,紧紧围绕马铃薯、高原夏菜、设施果蔬、中药材、食用菌、大蒜等特色产业,开展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了县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扩编为37人,成立乡镇区域农技推广站10个,配备农技人员25人。成立了61个村级服务站,选聘科技指导员61名,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2个,配备服务人员128名,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聘录用了农民技术员67名,颁发了聘书,签订了聘用合同和技术服务协议,建立健全了村级农技人员选聘、农技推广责任、绩效考评、技术培训等制度。二是建成了甘肃万象德农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张掖市绿禾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2个马铃薯种薯繁育中心,张掖市环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民乐县六坝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个蔬菜育苗中心以及民乐县乐民种业有限公司1家玉米种子制种企业。三是成立了汇丰种业等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队10个。四是成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建成了576 m2的检测室,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硝酸盐/亚硝酸盐检测仪等必须的检测仪器85台(套),在10个乡镇的区域农技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牌子,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五是扶持成立了生产、加工、销售等合作经济组织560余个,吸纳会员1万余人。六是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64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5家,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为6、2、17家,畜产品加工企业2家。七是成立了农科教培训中心,每年开展农民技能培训100余场次,培训农民技术人才2万余人次。八是开通了“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每年农业信息300余条。现已形成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科教培训中心及社会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互相联合、互相促进的服务网络,有力地促进了民乐县农业的发展[1-4]。

2 存在的问题

2.1 服务机制不完善

乡(镇)服务机构的体制不顺,人员混乱。由于民乐县乡镇区域农技站是由乡镇和县农技中心双重管理,业务由县农技中心管理,人事由乡镇管理,造成了区域站工作人员大部分以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为主,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大大削弱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县级农业服务部门技术服务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知识老化、年龄结构不合理、断层严重、综合素质不高、知识更新缓慢、服务能力弱、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面窄等。

2.2 服务力量薄弱

一是乡(镇)区域农技站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二是村级服务组织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普遍较少,并且以产前和产后服务为主,产中服务比较少,并且服务零散,计划性、整体性差;三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意识差,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参与率较低,自身发展困难,几乎不具有服务能力,难以发挥基础性作用;四是龙头企业等盈利性机构与农户缺乏稳定的利益连接,企业大多以自身利益为重,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2.3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弱

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户之间联系不紧密,各个专业合作社大多各自为政,合作社之间、合作社和农户之间没有过多的利益联系。合作社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社员人数少的问题,其带动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和农业发展的要求。

2.4 市场服务不规范

目前,民乐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尚未建成,农产品靠外地客商前来收购,生产者对产品价格没有发言权,价格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对生产环节进行调节和引导的功能难以发挥。

2.5 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不完善

虽然成立了县、乡2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但由于缺乏专职的检测人员,检测手段落后,检测经费不足,检测规模、范围、检测项目都明显不足。从检测规模看,县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只能开展一些例行检测,乡级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还不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从检测项目看来,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只能开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无法进行定量检测;从检测范围来看,目前只能开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检测,尚不能开展小麦、油菜等大宗粮食类作物的检测。从而导致了农产品市场监管不力,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功能缺乏,对生产者的引导和服务作用极为有限[5-8]。

3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3.1 建立多元化服务队伍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改革,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积极加入到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并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开展技术推广与服务,促进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加强技术指导,进行有偿服务。充分调动科研机构与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一是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开展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承担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监测、预报与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工作任务。二是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积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把乡镇农技人员彻底从乡镇中心工作中分离出来,承担的业务工作服从县农技中心安排,人员的调配、考评、晋升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三是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鼓励由科技示范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社以及其他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会员及农户提供有偿服务,有效结合科技与生产。

3.2 推行全社会参与服务机制

政府部门要强化对技术服务机构的引导。由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公益性及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鼓励涉农企业与合作社积极推广市场前景良好的农业生产技术。一是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二是实行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优化配置农技科研、教育及推广资源,提高农技综合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制、目标责任考核追究制,促使科技人员加强学习与实践,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与生产企业、合作社结成有偿服务关系,提高农业技术人员服务积极性。

3.3 推广多样化服务形式

围绕重点产业,结合农民、市场及产业的现实需求,实现科技与服务的创新。一是定期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开展农民科技素质培训教育活动,特别是抓好对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涉农企业技术骨干、种植大户的培训。积极发挥农民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和交流农业新技术。二是加快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通过现场成果展示,引导农民群众学技术、用技术。三是强化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技推广机构按照市场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服务,形成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

3.4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的技术水平,全面提升监管人员依法监管意识和能力,重点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建立权责一致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点。

4 参考文献

[1] 李继顺.论农业社会化体系的发展[J].甘肃农业,2006(1):82.

[2] 韩苗苗,乐永海,孙剑.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水平测评与制约因素解构[J].统计与决策,2013(3):142-146.

[3] 高强,孔祥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演进轨迹与政策匹配:1978―2013年[J].改革,2013(4):5-18.

[4] 孔祥智,徐珍源,史冰清.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J].江汉论坛,2009(5):13-18.

[5] 云振宇,刘文,孙昭,等.浅析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6):685-689.

[6] 王钊,刘晗,曹峥林.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分析:基于重庆市191户农户的样本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5(9):17-26.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3

关键词:农业 社会化服务 指标体系 设计

新时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囊括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服务,各种服务性经济实体对农业提供的服务,还有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为农业提供的服务等,在统计方面,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从服务体系的实际出发,紧密联系生产的服务的全过程,并尽可能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全面而又简明,使其为后续的农业发展服务。

一、统计指标的选择原则

在实施农业化社会化服务统计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统计结果及后续评价的客观、全面和真实,一般要遵循以下三个统计指标的选择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也就是选择和设立的指标要以反映该服务目前的特征为目标,也要考虑到当前农村服务业发展的趋势,重视指标参数的适应性,更要保持指标体系总框架的稳定性,并要保证对趋向性和前瞻性指标的引入;二是综合性原则,也就是选择的指标要能反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因素,使得后续的评价更加具有全面性;三是可操作性原则,也就是力求指标的简单明了,实现此设计下对统计范围的清晰和明确表示,为了完善设计,还应选取现有统计资料中的公认的指标,便于后续收集和处理数据,促进了统计的效率。

二、指标体系的设计

新时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过程中,基于其发展目标和任务方面的特殊性,笔者将其评级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以下为其具体内容:

第一层次,总体指标,主要内容是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总体的展现,笔者将其具体指标分为6项。

第二层次,分类指标,这一层次的指标从6个方面对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水平进行了考察,分别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农业机械化服务、农产品与生产资料流通加工服务、农业保障支持服务、农业科技与信息服务,因为科技成果通常要转化成信息的形式,来实现其大范围的推广,所以将农业科技服务和农业信息服务归为了一个分类指标。

第三层次,群体指标。这一层次的指标是对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更细化和具体,这一层次的群体指标共21项。每个分类指标又包含了多个群体指标,具体情况见表1。

三、评价方法与步骤设计

(一)确定指标的标准值

在此内容的设计中,标准值就是对个体指标比较分析后,从其中找出一个较合适的标准值,将其实现值进行比较,依此观察出此指标目前所处的水平。后续比较中,若发现某项指标达到了标准值,就预示着此指标值达到了较高水平,基于此,也可以称标准值为目标值,在各个地区间的不同时期,个体标准值存在的很大的不同,这也使得其与工业化国家不能进行直接比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确定合适的标准值是相当困难的,根据笔者参照国外发展经验值,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现状,确立的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如表1。

(二)确定指标的权重

笔者在确定权重指标方面运用了德尔菲法,依据各项指标的具体情况赋予权重,设计中,笔者先进行6项分类指标评定权重,紧接着对其分类的各项群体指标给定权重,具体情况如表1。

(三)建立评估模型

依据上述设置的指标体系,笔者结合各指标权重的确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发展水平总体评价模型的设计,如下:

[Zi=i=1nwiZi]

上述模型中,总体指标值用Z表示,分类指标的值用Zi表示,其中[i=1,,2,3,.......n,,],n为指标体系中分类指标的总个数,Wi为第i个分类指标的权重。

[Zj=j=1mwiZj]

Zj表示第i个分类指标中第j个群体指标值,[j=1,2,3...m],m为第i个分类指标中群体指数的个数,wj为第i个分类指标中第j个群体指标权重。

[Zj=xjxj]

其中,[xj]表示各群体的标准值,Xj表示各项群体指标的实现指,当[xj]>Xj,给定的[xj]=Xj,使[Zj]≤1。另外,当[Xj]

(四)评价等级划分

依据上述模型,能将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总体标准值Z计算出,其8取值范围为[0,1],在评价的过程中,若赋予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满分为100,则可依次极端出 所在区域服务水平的总体得分,笔者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起步阶段[1.45];快速发展阶段[45,75];逐步完善阶段[75,90];以及全面实现阶段[90,100]。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农业发展中,作为农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反映出一地域的农业发展水平,笔者通过设计指标体系等,最终设计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并完善了后续的评价等,为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评价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4

一、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的

三江平原以农业市、县为主,每年部因干旱、冰雹、大风、暴雨、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从总体来看,各村一级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既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于构建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符合各市县农业发展方向的为农气象服务体系。

1、建立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气象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县一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和为农服务平台,完成气象资料、设施农业气象数据、农业气象灾害资料、作物生长物候期指标等数据库建设建成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气象服务短信系统、农业气象服务网站等。开展农业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科技服务等工作,为萝北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的气象科技支撑。

2、建立县级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该中心主要建设县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农业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

3、强化县级农村气象防灾抗灾风险管理

健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预防为主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联动机制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推进“气象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为了气象对农业服务的长足发展.必须以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为中心,以减轻农业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为重点加快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在农业发展中的职能和服务作用。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是为农气象工作的首要任务。

气象灾害正与其它次生衍生灾害、人为性危机事件相结合,直接影响到各乡镇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众多领域,将促成“复合型灾害”的形成。三江平原的乡镇经济尚欠发达、灾害较频繁是气象灾害防御的最薄弱地区。新时期灾害应对管理重心应更倾向于灾前防范。这要求我们既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夯实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又要积极探索气象在异常灾害应急与防御中的牵头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完善有乡镇分管领导、有气象信息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防灾规划、有自动气象站、有预警接收系统、有气象科普点的“七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具有东北特色的农业气象业务是未来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农业生产的对象、重点、环境、技术等均发生了变化,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是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的必然选择。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行业。这要求我们既要围绕保大灾、保主要品种为重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化不同农业品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风险评估、灾情鉴定使气象服务贯穿于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实施、灾害预警、灾后救助等全过程,又要大力发展农业气象观测技术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各种农用天气预报,开展针对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农业气象服务。既要主动适应为农服务对象的变化,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的专业气象服务工作,又要围绕露天生产转变为设施化生产等新变化,加强小气候研究,丰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5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实际上是科技的进步,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正是新型机械与新技术的完美融合。农业的现代化要求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者也要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才能更好地掌握新技术,并且将新技术有效地运用到农业生产生活当中,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达到增产的效果,所以发展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因此,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也必然要培养大批量的新型农民,才能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农机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培养新型农民搭建了重要的平台,建议农机部门要定期到田间地头给农民朋友们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同时也要得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配合,将农业技术与农机技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让农民朋友们学有所获。因此,我们说农机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培养新型农民搭建了,重要的平台。

其次,从生产力水平发展的角度看,先进的农业机械代替人、畜力生产工具,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手巧不如家什妙”从生产效率的角度也体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在我国农业发展的道路上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农业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国的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在不断的提高,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农业生产中,用先进的机械化生产工具代替人、畜力生产工具,这是人类深刻的技术革命。农业机械化发展不仅仅是先进的农业机械代替人力、畜力,先进的农业机械操作也突破了传统的人力、畜力所不能承受的农业生产规模,在农业生产规模上有了量的突破。同时在农业生产技艺上,也突破了人力、畜力所不能及的要求。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在保证农业技术专业性的同时,还可以大批量的完成农业生产任务,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形成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提供了更高的可能性。

从我国的实践看,农业机械化发展所带来的重要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机化解放了劳动力,将我国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用先进的农业机械代替了人力和畜力,减轻了人们的劳动负担;

二是把农业从传统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在减轻了人们劳动负担的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变了单靠人力和畜力进行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效率低的局面。农业机械化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未来我国农业的发展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农业机械化不仅为“三农”发展夯实了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为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因此,农业机械化对于现代农业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先进的农业机械代替人、畜力生产工具,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最后,从加快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角度看,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是“三农”工作的一部分,新时期各部门也是越来越重视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脚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要想建立完善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要按照完善县一级、加强乡一级、充实村一级的要求,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国家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扶持、引导、规范、服务”的方针,这样才有利于加快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新的历史时期,农机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使之成为引领农机手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因此,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意义非凡,不仅仅是解决了人力、畜力所不能及的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生产技艺,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改善了农业发展结构,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也为培养新型农民搭建了重要平台。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范文6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是排斥土地流转,而是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只有流转起来才能提高效率。有了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双方才敢于流转,才能较长时间流转。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的方向,这一点应当明确。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定指标、下任务,甚至变相强迫命令,存在着求大、求快的倾向。土地流转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适应;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导向而不是行政干预;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搞非农产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这是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一点也要明确。为此,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土地流转的目的主要就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必然是规模农业,提高农业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有2.6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5002.5平方米,这样的规模显然难有高的效率。但土地规模经营不能脱离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说到底还是要与人地关系相匹配。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33350~40020平方米,一年一熟地区66700~80040平方米,就有规模效益。未来如果全国农户户均耕地规模达33350平方米,全国有3600万农户就够了;如果户均规模到66700平方米,则只需要1800万农户,那么剩下的2亿左右农户就得另寻出路,这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我们既要看到方向的明确性,也要看到过程的渐进性。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将共同构成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规模经营也可以是多种形式,如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互换,等等。采取何种形式,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最终让农民选择。规模经营还要把握好“适度”,规模过大也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分工分业不断深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发展的势头。与传统承包经营农户“小而全”、兼业化的经营方式不同,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较高,能够优化集成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不同主体的特性,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明确界定各类主体的标准及登记办法,制定出台相应倾斜政策。当前重点是围绕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障碍,在税务登记、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强扶持,不断提高其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从各地实践看,在种植业方面,既合乎方向又合乎国情的新型主体,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基本经营制度“稳中求进”的典型代表,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因此也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和发展方向,应重点培育。同时,要实事求是,切忌拔苗助长,人为“垒大户”;注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引导其发展。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农民为主体,绝不能排斥、忽视农民,不能排斥、忽视千家万户的承包经营农户。这是人多地少国家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农民处在“三农”的核心地位,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解决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只是实现了规模,解决了农业问题,而把众多农民排斥在外,将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隐患。我们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但应着眼于服务、带动农民,与农民共生、共舞、共赢,而不是取代农民。对那些只“代替”、不“带动”农民的工商企业,应加以引导和规范,有的还要对其经营行为加以限制。要研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新形势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发展早已超出单纯的农户生产范围,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不断扩展,分工分业已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运而生并快速成长,已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多个领域。目前,全国公益机构已达15.2万个,经营性专业服务组织超过100万个。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路径。越是规模经营,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市场化程度高,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新型经营主体,越离不开社会化服务。下一步,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公益与经营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基础。这两年,公益机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机构基本建立,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与中央的要求、发展的需要以及农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服务能力、经费保障、人员素质、体制机制等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下一步,要在全覆盖、有保障上多下工夫,重点在那些具有较强公益性、外部性、基础性的领域,经营组织不愿干、干不了的领域积极发挥作用。要在创新农业公益供给方式上多谋新路,在人才引进和考核激励机制上多动脑筋,重点搞好区域疫病防控、产品质量监管、土壤环境监测、农民技术培训等服务。

农业经营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经营可以有效弥补公益的不足,更好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已成为农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农业生产业增加值占农业GDP的比重已达到12.7%,而我国仅为2.3%,农业经营业还大有潜力可挖,大有文章可做。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支持经营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原则,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在农产品保鲜、贮运、加工、销售环节,以及农机、种业、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