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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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培训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1

一、存在问题

1、个别领导认识不足,缺乏应急救援意识。个别领导的危机意识不强,未能严格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地方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有的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也比较分散,存在多头指挥、功能单一、缺乏统筹的弊端,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预案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或部门在应急救援问题上草率应付,责任心不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不完整或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虽然也制定了一整套事故应急预案,但只是挂在墙上或紧锁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内容之外,再也无人问津,更没有组织学习,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了“聋子的耳朵”,失去了实际作用。

3、人员配备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虽然已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但尚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虽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急救援人员素质低,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或救援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个体防护不足,难以适应应急救援特别是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4、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应急能力差。比较普遍的状况就是许多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相对滞后,没有很好的对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宣传、教育和演练,其识灾、防灾和自救能力较差,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并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连自救能力都不能保证,更不用说要配合专业救援人员共同抗灾。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8月全国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4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二、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这种问题,必须综合治理、辩证施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普及事故灾难预防救助知识,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编制科普读本、影像资料、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要让他们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路线,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重庆开县2003年“12・23”井喷事故,由于没有事故预案,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同地方政府衔接,老百姓又不了解事故的危害性,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2006年3月25日,井喷事故发生在同一地点、两口事故井相距不到10米、时间仅隔了两年多。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故,有了第一次教训,企业已制定并完善了井喷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和重庆市主要领导、中石油主要领导亲临指导,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经过7天的反复抢险施工,中石油“3・25”天然气井漏事故终于“堵漏压井”成功。4月1日,1万多名疏散的群众开始陆续回家,未造成人员伤亡。这充分说明对预案的宣传非常重要,尤其是化工企业的预案不要关起门来自己搞,还要搞好对外宣传,应该让周边群众知道的一定要公开。

2、强化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应急救援能力。首先要重视对应急管理人员尤其是救援指挥人员的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根据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确定最佳的应急策略,慎密周全,翔实具体,将可预见的危险和漏洞都解决和处理好,使预案更加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这要求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使预案编制者不仅具备全面的风险管理知识,而且掌握预案的制定方法;让救援指挥人员对预案的掌握理解、现场指挥和综合协调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将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使其切实掌握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其次要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训练。应急管理机构经常开展专业救援队伍训练,保证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体能、战斗意志和作风,明确各自的职责,熟悉潜在危险的性质、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装备的使用,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提高现场救援应变能力和救援水平。再次要分级分类开展应急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与本单位相关的应急知识融入新员工的“三级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保证相关的管理人员、职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程序、任务和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应急人员能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提高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要强化对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让企业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学会自救和互救。

3、应急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级政府要依法组织制定和完善各专业性、地方性和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救援器械装备的配备,搞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事故灾难发生时,依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里组织开展有效救援。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不能忽视社区应急救援建设,它也是国家应急救援体系中重要的一个部分。有关部门通过对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幸存人员统计表明,95%以上幸免于难的人不是靠专业队伍救援出来的,而是靠邻居施救或自救逃生的,由此看出,出现突发事故的第一时间,最能发挥作用的还是社区居民。

4、建立完善预案演练制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预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实践去检验,而实践最好的方法是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预案演练可在事故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检验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有利于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所以,演练一定要着眼于实战,符合实际,演练一次发现一次,经过演练评估,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装置、人员、生产条件等也是如此,随着它们的变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随时重新修订,有的企业经常忽视这一点,制定一次预案便一劳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补充,发现的问题也不修改,久而久之应急预案便成了一堆废纸。许多事故教训也表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的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反之就将受到它的惩罚。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2

一、创新实践教学新观念

实践教学法是通过让学员在实际工作岗位或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亲身操作、体验,掌握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的培训方法。观念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先导。综观我们的煤矿安全培训,在管理模式、授课内容、培训方法以及整个培训理念上,普遍存在恒久不变的惯性思维和方法。而这些旧的模式,不能适应目前的形势变化,不符合企业和培训对象的要求。煤矿安全培训要面向煤矿企业需求,面向煤矿职工的需要,重点要解决未来煤矿安全生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必须要有创新观念。过去单一的煤矿安全培训模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令许多学员感到象听“天书”一样,枯燥、乏味。尤其是文化水平低、年龄较大、工作时间长的员工对此颇为反感,为“学不进去”深感头痛。实践操作、实训教学现在已经逐步被各级领导的重视。一个个实训教学点、实训基地相继建成。针对不同的单位、不同工种以及职工的不同程度设置相应的学习内容。基本做到了“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找准供与需的结合点。

当前我们培训手段的创新主要表现在把计算机引入辅助教学,部分教学内容通过计算机模拟完成,出现了网络教室,声像配合、图文并茂,令人耳目一新。这样一种人机对话趋势的出现,就使得“按需培训”、“自助学习”成为可能,进而为克服传统培训所不能解决的“空间”、“时间”、“年龄”和“教育(培训)环境”等诸方面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二、树立“向事故学习”的培训理念

正视事故,尊重事故的客观存在,对于进一步搞好我们的安全生产有着一定的积极的促进作用。张双楼矿安培中心投入8万多元,建设了职工安全教育展室,展室建设面积150平方米,分为序言、张双楼煤矿简介、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创伤急救、事故案例等七个部分组成。事故案例每年都在更新,所有参加培训的职工,参观安全教育展室,听事故案例解读是必修课,新展室自建成以来,参观职工超过万人次,职工在参观完之后,深受教育。张双楼矿善于从事故的根源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挖掘这一“资源”,客观地总结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规律,进而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此有的放矢加大培训的工作力度,那么,事故的发生率将会有效降低。“向事故学习”,并非是仅指一般的安全警示教育,而是要从事故当中找到一种蕴含大量安全信息的有待挖掘的防灾和减灾资源,我们先后以张双楼矿近期事故案例编排了以采煤四区职工蒋永刚为事故原形的《规范行为保安全》、以掘进三区王中河为事故原形的《安全没有非重点》、以运搬工区职工陈锦新为事故原形的《谈安全生产中的变化管理》等事故案例。我们把自己身边的事故案例,通过制作电视片,进行了统一资源的利用,提出“向事故学习”的培训理念,拓宽培训思路,教育培训效果明显,从而有效地防止或减少隐患的存在和发生。每起煤矿伤亡事故案例都是矿工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可以说是煤矿安全培训教材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三、树立突出实训教学法的培训新观念

形象直观培训法这种培训方法是“实为主题”教学宗旨的精髓,其实际就是通过现场、实物或模拟演示(练)迅速抓住学员的注意力,使学员有一种身临其境、课堂与现场零距离的感觉。这种培训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增强学员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现在张双楼矿已经建成了15个工种的实训教学点,即矿灯工实训教学点、小电绞操作工实训教学点、钉道工实训教学点等,为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奠定的基础。

现代培训则是认知式培训与体验式培训的有机结合。根据目标要求,从态度、知识、技能、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培训。突出在“用” 中“学”,是一种理论围着应用转的培训,是以学员为核心、以团队为核心的培训。在培训的过程中,教师是过程专家,是同一主题的“连续剧”。现代企业培训就是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培训体系,使员工接受多元化、高层次、高水准、全方位的培训,从中获得新信息,学会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并注重对非智力因素的调控与培训,从而调动积极情感,激励创造动机,培养研究兴趣,训练执着意志,养成创新精神,树立“理论围绕应用转”的培训理念,注重在应用上下功夫。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3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批准、、修订,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结合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省总体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专项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制定机关和参与制定单位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部门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省以下(不含省本级,下同)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省以下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制定机关和参与制定单位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省以下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启动或实施的协调和监督工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

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协调和监督工作。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由其制定机关或者单位负责。

第六条 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规定;

(二)保持与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四)措施具体,程序简明;

(五)责任落实,分工明确;

(六)内容完整,信息准确;

(七)文字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第七条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用信息化、数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第八条 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者危害扩大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或者指南进行。

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由相应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开展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分析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情况,分析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应急资源分布和具备的应急能力情况。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各相关部门职责,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应急预案内容。

第十四条 鼓励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危险源、危险区域、应急资源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三章 应急预案批准与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实施应急预案审议、批准、备案和公布等事项。

第十八条 省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省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意见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由制定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制定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送审或报批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原则;

(三)简要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四)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六)其他应当予以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实行备案制度。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省内高校应急预案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有关国家秘密及密级的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审议通过、批准后生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应急预案应当印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涉及保密的,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应急预案封面应当标示其名称、制定机关或者单位、版本标识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并印发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修订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定期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定期修订应急预案时应当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进行编制、审议、批准、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条 如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书面通知应急预案的适时修订情况。收到修订通知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修订建议。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当对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定期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第五章 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和培训。

应急预案宣传、普及和培训应当深入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

应急预案中涉及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当作为宣传、普及和培训活动的重点。

第三十二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制作并提供有关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和培训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关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培训。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演练指南,指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合理安排各级各类演练活动。

第三十七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并向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报送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5

关键词:事故, 应急, 预案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nalyzes the four electric engineering emergency plan should focus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Keywords: accident and emergency, plan

中图分类号: U642.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屡禁不止的安全事故,让更多的建筑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日趋规范,规章制度日益健全,员工的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也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也是事故频发:小的如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施工侵限剐蹭列车、开通方案不合理造成施工延点、违规上道作业拦停列车、电气化设备故障影响行车等,大的如兰渝铁路隧道内翻车造成2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触目惊心。在所有的事故中如果企业负责人能够充分考虑到这些危险因素,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减少损失和降低人员伤亡。我们说,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订的行动方案,是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行动指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危险因素更加复杂、应急救援力量多元化、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制定有效的切合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和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目前行业内的应急预案问题多多,生搬硬套、不切实际,通篇理论、可操作性不强,不合法合规,预案孤立和相关预案不衔接、动态管理不到位等等,鉴于此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简要分析目前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合理设计应急预案体系层次

首先要符合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于各级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基本上都是集团公司-子公司-各项目的层层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点多,一个集团公司管理若干子公司,一个子公司管理着若干个工程项目;二是线长。和工厂类企业、隧道、桥梁等专业不同,四电工程标段动辄绵延上百甚至数百公里,大多的危险因素是随着施工进展在动态移动;三是每个项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类似、危险有害因素类似,因此根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的规定,以子公司及所属项目为例,应急预案层次设计如下:

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是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和应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综合性文件。通过此预案可以清晰地了解公司的应急方针和政策、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工作原则、公司施工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环节、各级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基本要求。

项目总体应急预案

是某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对风险的综合性文件。重点是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说明项目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项目应急机构和职责、应急用品的目录、针对不同紧急事项的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

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设施、岗位、装置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这是项目应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有效和切合实际的现场处置方案可提高应急效率,减少损失和伤亡,并考虑以下方面:1)针对紧急情况清单及风险控制策划逐一编制,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包括外部求援。2) 基本原则是抢救人员、控制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环境优先。3 )要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包括: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等。4) 涉及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5)要考虑同一类别事故发生时,施工地点和救援难度的不同。

二、注重应急预案的合规性、衔接性

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其中的一条就是要求认证企业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要求认证企业所有的安全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急预案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于铁路施工企业来说,这其他要求也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单位、地方政府、以及所在路局等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但框架结构符合相关要求,事故上报时限、预案的衔接、预案的培训、评审与更新等都要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和相关预案衔接。我们说应急预案编制的第一步准备工作便是收集资料,而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就是资料收集的重点内容,也就是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的重要依据和授权。

而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应急预案中不合法合规的地方比比皆是。有的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公司规定铁路交通事故上报时间是半小时,而项目却规定2小时;有的应急预案和相关方一点关系也没有,没有任何衔接等等,这就是没有做好应急预案编制的准备工作,没有充分了解有关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目前对于铁路施工企业来说,有关应急预案的主要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

公司/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所属路局、上级单位等单位部门现行的应急预案、与应急预案有关的文件

三、做好编制预案之前的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应急的对象,这需要根据各单位有关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确定本项目或单位需要制订应急预案的所有紧急情况,要充分和全面。除专业施工内容之外,地质、气象、水文、突发性疫情等不利的自然条件也需要考虑在内。每个单位识别过程和评价的方法可能不同,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这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准备工作之二。对于铁路四电工程来说,施工范围内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种类主要有:物体打击、挖断电缆或地下设施、高空坠落、触电(感应电,跨步电压、邻近既有电力线路施工)、电气化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坍塌(包括沟坑开挖时的塌方)、灼烫(包括化学物品灼伤、放射物质灼伤、高温物体烫伤)、车辆机械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含煤气食物中毒)、火灾及爆炸、有可能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各种情形(包括电气化施工设备故障影响行车、信号施工方案不合理造成延点)等等。

四、编制预案之前要进行资源分析

针对需要应急的紧急情况,逐项分析考虑应急过程所需要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包括上级和外部的可用资源,这也是预案编制之前的准备工作之三。

五、要注重应急预案要素的完整性

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体现应对紧急事件各环节的工作,明确紧急事件事前、事发、事中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何时做,调动哪些资源做,这不仅要求预案内容完整,而且更讲求可操作性。要讲究“明”、“实”、“全”。

1、“明”要分工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决不可模棱两可,含含糊糊;

2、“实”是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3、“全”是要素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目前国家关于应急预案编制规定的主要文件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项目作为紧急情况发生地,作为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的第一方,它的预案至少应包含的要素及要求如下:

3.1编制的目的。

3.2编制的依据。

3.3适用范围。

3.3本项目需制定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清单。

3.5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3.6紧急情况的预防与监控方式与要求

3.7应急的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

3.8事故上报的时限和流程。

3.9不同紧急情况下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器材和设备清单(也可单列成为现场处置方案)。

3.10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部门。

3.11应急预案的评审计划。要由制定单位负责人组织,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进行评审,要明确具体的评审时间、评审参加人员、评审的方式、评审记录形成等。

3.12应急预案的更新计划。明确预案定期修订时间,及时修订的条件、需要及时更新的附件信息。

3.13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演练计划。

明确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的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演练计划。

3.13应急预案的制定解释部门。

3.15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

3.16相关或相衔接的预案名称。

3.17必要的附件。如:

相关方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医院、110、120、119、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所有与应急体系实施有关的相关方的联系方式,尤其是可用的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系方式。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如: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分布图、应急用品存放地点、危险源分布图、疏散路线/重要地点标识;

相关的危险特性参数。(如化学品的特性指标)

六、做好预案编制之后的应急管理

目前多数单位的应急预案都是领导熟悉、职工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制定预案的人熟悉、预案各环节的有关人员尤其是易发事故现场身临其境的操作人员不熟悉,往往是制定完之后束之高阁,应付检查时才拿出来。应急预案成了应付方案,再好的预案也是空有好皮囊无用武之地。因此要想让预案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做好预案制定之后的应急管理工作。

1、要深入进行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

2、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预案培训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整体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使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应急准备的重要环节,通过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中找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

4、根据计划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时效性。以下情况需及时修订: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根据应急预案演练结果需要或预案实际实施效果需要;应急预案上级、建设单位要求修订的;相关方或可利用的外部资源发生变化的。

结束语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管理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造成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事故就不可能完全避免,应急预案作为事后的预防手段,作为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只要科学合理、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罗文婷,王艳辉,贾利民,秦勇.改进层次分析法在铁路应急预案评价中的应用研究[J]. 铁道学报. 2008(06)

【2】 李连杰,盖宇仙.基于层次分析法对铁路货运安全的模糊评价[J]. 铁道运营技术. 2009(04)

应急预案培训范文6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