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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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防洪应急预案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础建设为主要抓手,切实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防灾减灾事业向深层次、宽领域、高水平发展。

二、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应对自然灾害安全检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对非煤矿山企业逐一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防洪设施、采场边坡、尾矿库坝体及下游人员设施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对矿区安全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制度,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防范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会同国土局,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对处在地震活动带、山区、河谷等易发生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矿山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真正把防范因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全面排查整治灾害隐患

在汛期等重要时期,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深入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工厂等各类公共场所,对地质灾害防御、消防、抗震防雷、卫生防疫、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根据排查结果,区分轻重缓急,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逐个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深化公众对防灾减灾工作的认知度

(一)抓重点,利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抗震设防宣传进企业,增强企业抗震设防的责任意识,规范施工。

(二)抓机会,建筑抗震设防宣传进头脑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活动、“4.18”地震日的宣传,以地震灾害实例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地震灾害常识、防灾避震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公众应对和处置地震突发事件和地震谣言的能力和水平。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2

(一)目的

为积极应对20*年汛期的各类应急事件,全面做好各类灾害的防控、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在洪涝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保障灾后群众生产、生活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有序开展。

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动协作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预警、响应和处置,用法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乐陵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年度乐陵市行政区域汛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市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由市长*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农村防汛工作组、城市防汛工作组三个下设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宝玉兼任(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城市防汛工作组设在市建设局,组长由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局*治兼任(城市防汛工作组电话:*(夜间),传真电话:2*。农村防汛工作组设在市水务局,组长由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农村防汛工作组电话*传真电话:*)。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建设局、水务局、发改局、人武部、城管局、房管局、拆迁办、经贸局、民经局、财政局、服务业发展局、*局、交警大队、民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公路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气象局、卫生局、环保局、教育局、广电局、安监局、城市规划局、监察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电业公司、邮政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传输局、粮食局、石油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45个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组成。

(二)相关职责

1、指挥部及相关下设机构的职责

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期间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及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城市防汛工作组:负责城区(规划部门界定的城市范围)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汛情的监测、信息的报送、预警、响应、处置,组织实施城区抗洪抢险工作,城区防汛和救援物资的筹备,城区防汛演练。

农村防汛工作组:负责除城区外各乡镇(街道)防汛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监督工作,全市河道、沟渠险工段的除险加固、水情监测、信息报送工作,碧霞湖的水情监测、除险加固、信息报送、泄洪等工作,农村防汛的演练。

2、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负责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信息、有关汛情信息的和报告;涉外新闻采访的协调工作;防汛期间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类防汛会议的组织及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水情、灾情的监测及信息报送;提出抗洪抢险工作措施并提交指挥部研究负责;城市抗洪抢险演练及抗洪抢险的组织、实施、指导;负责防汛抗洪期间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工作;负责城市居民的撤离、转移,城市抗洪抢险物资的筹备、储存、运送;负责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负责城市抗洪防汛设施的检修及灾后重建;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

市水务局:负责农村防汛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负责全市河道、沟渠、桥涵的疏浚及除险加固、安全监控;负责全市河道、沟渠的水情监测、信息报送;提出全市抗洪抢险工作措施并提交指挥部研究;负责各乡镇(街道)抗洪抢险工作的指导、督查、协调;负责农村居民的撤离、转移,农村抗洪抢险物资的筹备、运送。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隐患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发改局:负责防汛及灾后筹建重点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修复水毁工程、防汛抢险资金和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落实、调拨和监督使用。

市经贸局:负责制定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能源供应计划;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系统企业的停工停产、人员撤离的通知、组织、协调工作;

市民经局:接到命令后,协调配合有关乡镇(街道)做好民营企业的停工停产、人员撤离;协调指导本系统民营企业的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

市服务业发展局:负责防汛期间及灾后粮食、物资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协调防汛期间及灾后金融资金保障工作。

市农办:负责农口系统的防汛抢险协调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的摸底统计、灾害损失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抗灾自救、生产恢复。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

市城管局:负责汛期城区环境整治和维护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汛期正常运转。

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配合城市防汛工作组及城建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排洪违章建筑等。

市拆迁办:协助配合建设部门拆除防汛排洪违章建筑;

市房管局:负责灾后损毁房屋的统计、认定;灾后重建房产手续的办理;小区防汛预警及内部防汛设施维护检修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抢险木材的供应;组织沿河、沿道林带及林网的防汛抗洪及管理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全市防洪抽水农机具的调用、维修。

市气象局:负责汛期雨情及其他气象形势的监测,及时向指挥部及各相关工作组、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雨量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

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全市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监控;负责为防汛抢险物资运送及受灾群众转移提供交通工具。

市广电局: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相关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事项及停工停产、安全转移和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疾病防治、伤员救护工作;负责重大疫情的监控防治及灾民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汛期的食品药品卫生监控及药品的运输、储备工作;负责医护人员的组织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城市防汛工作组,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市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负责组织现役、民兵预备役等部队组织参加抗洪抢险及救援工作;负责上级救援部队、武警官兵的协调工作。

市*局、市交警大队: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做好政府机关、银行、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协调、接受、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抗灾自救捐助活动;负责洪涝灾害、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

市监察局:监督监察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市粮食局:负责汛期粮食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

市石油公司:负责汛期石油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

市电业公司:负责汛期电力线路、供电设施的检修、抢修、维护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市邮政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传输局:负责本系统通讯线路、通讯设施的检修、抢修工作,确保汛期通讯线路畅通;按照指挥部的要求以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抗洪抢险命令、重大决策事项及天气、雨情、水情、灾情信息。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负责灾后理赔工作。

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负责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防汛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调配;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沿岸(贯通)乡镇(街道)承担有护堤巡防及抢险任务,其中:漳卫新河一线的大孙、黄夹、西段、朱集四个乡镇,按照1人/公里的标准组建护堤常备队,按照险工段200人/公里,平工段100人/公里,涵闸50人(附件8中大闸除外),穿堤管30人的标准组织抢险队,按照500人/公里的标准组织预备队;处于二线的市中、云红、胡家三个街道各组织1000人的后备抢险队待命。马颊河、德惠河沿岸乡镇(街道),按照1人/公里的标准组建护堤常备队,按照险工段30人/公里,平工段100人/公里,涵闸20人(附件8中大闸除外)的标准组织抢险队,按照200人/公里的标准组织常备队。其余各乡镇(街道)组织300—500人的排涝专业队。

(三)组织体系框架图

城市防汛工作组

指挥部办公室

农村防汛工作组

防汛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

三、重点领域和部位

(一)城市防汛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部位

城区内供排水设施;居住千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企业(重点是化工及污染企业);城区内元宝湖、玉心湖、千红湖,盘河、大桥沟、路家沟、跃马河(城市规划区内)等水系、水面;富民路、开元东路、阜财里小区、安居路(市直小学附近)、二中、四中等重点部位。

(二)农村防汛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部位

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河三条骨干河道及跃丰河、跃丰一干、跃马河、跃丰二干、前进沟五条干沟及四十九条配套沟渠监控;盘河、大桥沟、路家沟(城市规划区外)等水系、水面;碧霞湖;

重点部位:漳卫新河,西段乡大岔河村附近的莲花湾和朱集镇马铁匠村附近的毛家口子两处险工,大孙乡西官庄村、黄夹镇大桑树村、西段乡杨铁匠村北旧县桥附近的3处单堤陡岸,沿线13座桥涵及6处穿堤管,黄夹镇大桑树村、西段乡大岔河村、朱集镇三间堂村、马铁匠村、西段乡杨铁匠村北旧县桥附近的67处阻水桥引,沿线堤防的鼠穴獾洞。马颊河,沿线的化楼镇付家村、化家村、小王村、杨安镇闫李村、唐家村、孔镇郭桥村等6村附近的险工,孔镇郭桥村、张桥村、聂家村、尹家村、孙埝村、郭家街道安家村、杨安镇闫李村、化楼镇东高村、韩桥村等9村附近的单堤陡岸,沿线存在问题的10处涵闸;市中、云红等街道辖内的26处滩林、34条高渠、18座滩房。德惠河,沿线的存在问题的2处桥涵,23条高渠,7座滩房。水库引排水沟渠。

四、预防、预警和响应

(一)汛前准备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6月20日前,制定出台并乐陵市20*年防汛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指挥部及各相关下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全部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值班电话接通并全天候值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防汛检查及整改。6月30日前,城市防汛工作组、农村防汛工作组及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市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检查,并整改到位,同时,写出检查及处置报告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呈报总指挥。

3、组建抢险队伍。针对防汛重点领域和部位,6月25日前,各工作组分别组建抢险队伍,备齐抢险及救援物资(抢险人员及物资配置见附表),并分别进行一次实战演练。

(二)预警级别及响应

1、预警级别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到达三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达到80mm。

Ⅲ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十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150mm以下。

Ⅱ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五十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150mm以上200mm以下。

Ⅰ级预警:当境内三条主河道其中一条达到百年一遇行洪标准设计流量,或者24小时内大范围降雨量达到200mm以上。

2、预警的响应

依照预警级别,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农村、城市防汛工作组及时将信息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相关下设机构、相关成员单位全员在岗待命,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防讯指挥部召集防汛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全面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农村防汛工作组组织对境内险段堤坝涵闸进行巡逻监控,随时掌握并上报水情;城市防汛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内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排除险情;市电视台全局或局部Ⅳ级警报。

Ⅲ级响应:当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农村、城市防汛工作组及时将信息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市防汛指挥部召集防汛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分析雨情、水情的发展势态,提出应对措施;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救灾对策,增派人员分赴各防汛重点领域和部位;根据险情开始运送抢险物资;市电视台全局或局部Ⅲ级警报。

Ⅱ级响应:当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以电视、广播、电话、短讯等形式向全市Ⅱ级警报,公布雨情、水情;市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实时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参加抗洪抢险;紧急通知,督促各防汛指挥机构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随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市*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现役和预备役部队全员严阵以待,听候调遣;所有抢险物资全部运抵指定位置,随时待命;城市防汛工作组选择临时安置地点,搭建灾民临时居住建筑,向城区所有工厂、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向医院、学校、银行、社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下发随时撤离通知,随时准备组织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农村防汛工作组指导、协调、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选择临时安置地点,搭建灾民临时居住建筑,随时准备将救援物资、食品、药品全部运抵临时安置地点,医护人员随时待命准备开展医疗救助;

Ⅰ级响应:当达到I级预警标准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全市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动员全社会全力开展抗洪救灾;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以电视、广播、电话、短讯等形式向全市I级警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市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专题会会商,研究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随时组织群众撤离。

五、汛期应急保障

按照“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的总体要求,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全市城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临时要求通讯运营部门开辟防汛专用通讯通道。

各通讯运营单位应在6月25日前制定应急通讯保障预案,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当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同时,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和农村防汛工作组对本预案中列出的防汛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及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三)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城市和农村防汛工作组都要分别组建综合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四)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交警部门根据灾情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交警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优先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安全通行。

交通运输部门要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要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五)治安与医疗保障

*部门负责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六)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当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防汛抢险救灾资金。

(七)社会动员保障

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人民武装部门要做好基层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六、汛情的应急处置

(一)抢险、排险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市防汛指挥部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队伍立即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各工作组在工作中,首先将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险情的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二)转移

转移工作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市、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市区人员转移由城市防汛工作组“社区—小区—楼组”组织转移。在转移工作中:

首先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应避开跨河及低洼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三)灾民安置

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兴建厂棚、搭建临时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的方法。

(四)物资调拨

所有抗洪抢险、救援就灾物资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拨。凡市防汛指挥部安排调运的物资,均凭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由市财政局结算或者由市防汛指挥部指定结算单位结算。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所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由市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进行统一的技术安全培训,在实施应急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配备安全服装与必要的安全设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出现险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受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来不及转移的群众及时组织民兵和部队进行营救。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应急抢险结束后,市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灾害发生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对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进行科学的评估,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对后果进行客观、科学、真实的评价。

(八)新闻报道

洪涝灾害发生后,除国家规定须保密的外,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有关信息。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抗洪抢险事件信息以及国家机关作出抗灾救灾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九)现场采访

记者按照国家规定赴现场采访,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

七、应急结束

当境内三条主河道行洪水位达到Ⅳ级预警以下,气象部门预报短期内无异常变化,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条件具备后,整个应急处理工作结束,随即进入生产自救与水毁工程恢复建设阶段。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市防汛指挥部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安排灾后城建工作。防汛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同时,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并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有关职责部门要落实好救灾优惠政策。

(二)社会救助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省和*市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等。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三)保险理赔

各保险机构依据灾情、保额迅速组织理赔工作。

(四)经验教训总结

险情结束后,市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突发洪涝灾害的发生原因,灾情的状况(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理过程中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形成调查报告。同时,对应急抢险实施预案的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客观的总结。

九、纪律与奖惩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3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16号)要求,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闭锁装置安设情况;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有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人员井控培训等情况。

2.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硫化氢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地质、钻井工程的设计,井控装置、井下工具、地面设施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和点火器材的配备,作业人员防硫化氢培训等情况。

3.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站场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间距的设定,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管道的定期监测等情况。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包括作业许可、安全防范、现场监控等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井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盗油的防范、占压管道的治理情况;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情况;人工岛、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海上石油设施的建造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设计审查的备案,建造过程的监理,设施结构、钻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专业设备的检验等情况。

7.海上石油设施劳动定员的设置与管理情况。设施岗位的设定,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劳动定员逐步减少的措施等情况。

8.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物资储备,企地联合培训演练的情况;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五)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2006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4

规划建设部一直以达到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为工作目标,围绕制度体系完善、项目合法合规手续办理、现场安全、环保把控和监督等展开工作,安全管理基本可控。

一、2019年上半年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总体目标,坚持一岗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安全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全月活动,加强特种作业、基坑开挖、起重吊装、交叉施工等方面的整治力度,紧盯“极端天气”动态,降低其事故影响范围,强化项目应急能力。

截至目前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轻伤0起,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作业人员受教育率100%,交通事故0起,新发职业病人0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体可控。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厘清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各项文件与规范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标中国交建、中交城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14项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各项保障措施与过程管控以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制,明确公司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以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率100%,预计于2019年12月25日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3、管理关口前移、控制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全生命周期方案策划工作,明确项目安全风险与防控措施,形成隐患清单,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记录与资料,每季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实现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的动态可追溯管理。

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清单,明确1、2季度重大危险源3项,建立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上报季度重大危险源清单2份。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统计表2份。

4、强化安全学习、普及安全教育

加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城投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知识学习,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安全基本常识、安全管理责任、国家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方面的了解。

分别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极端天气的认识与应对》安全教育,累计教育40人次。监督总承包部开展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截至目前总承包部开展专项安全教育8次,三级安全教育与交底累计教育354人次。

5、加强机械管理、严控特种设备

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要求总承包部施行大型机械与场内机械一机一档制度,针对施工现场桩工机械、场内机械建立进场验收、人员准入、持续排查的模式,保证其安全生产。完善桥式起重机备案手续,确保人员证件真实有效,对于场内的小型机具统计数量与基本参数并建立台账。

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针对项目现有的特种机械、大型机械、小型机具、手持机具进行了全面排查,编制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情况表,大型、特种设备统计表各一份,发现相关问题9项,均已整改完毕。

6、开展交通管制、协调交叉作业

项目与既有市政公用道路平交口较多,施工范围内还有其他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从事日常活动,为避免外来人员误入施工现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同时控制交叉作业产生的安全隐患。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确定交通导改、标识、警示标志设置方案,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平交道口设置广角镜、警示牌、限速牌等;主要施工便道口设置值班岗亭,并配备交通协管人员值守。

建设项目与区域内其他在建项目签订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协议2分,设置交通导改及警示牌350余块,隔离护栏875余米。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极端天气预警

公司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鉴于惠州地处沿海,存在台风、洪涝灾害历史,固公司将台风、洪涝预警工作当成一项动态的、常态的工作来开展,每天从官方渠道了解各类预警信息,以做好应急准备,在预警期间召开安全会议、文件明确管理重点,开展安全检查消除潜在隐患。

上半年公司编制各项应急预案1项,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一次,开展预防布控会议2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发现隐患17处、限期内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修订各项应急预案6项,开展火灾触电应急演练一次,开展防洪防汛专项检查一次,发现隐患5处、限期内已整改完毕。通过微信、短信、QQ等媒体渠道台风预警、路径变更等信息60余次。

8、开展隐患排查,坚决落实整改

项目公司对标集团、城投相关制度,编制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制度明确检查频率、范围与内容,并统一相关表格形式,对于发现的隐患登记至隐患销号台账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销号,保证相关资料合规、闭合、可追溯性。

截至目前,共开展月度安全检查6次,下发隐患整改控制单6份,发现安全隐患50项,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2次,发现安全隐患11项,各项安全隐患均已按时销号,五一节前安全检查1次,发现隐患5项,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9、统一标准化建设、控制现场文明施工

根据中交集团视觉识别系统与中交城投企业文化手册及相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明确了各类标识标牌样式、项目户外导识、楼层索引、驻地围挡、旗台等样式与工艺标准,临边防护,与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的材料材质、装配工艺与具体尺寸,在日常施工中采取湿法作业,对于施工现场与便道常配水车进行洒水,确保现场扬尘现象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

截至目前施工现场搭设围挡4公里,设置安全标识标牌800余块,搭设临边防护1700余米,配置水车5台,设置门禁两处。

10、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安全活动

通过节前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教育、机械设备、防坠落、防台防汛、平安交通百日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排查,大反思大整改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规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三违”现象,依法合规,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11、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

按照国家、中交集团、中交城投及惠州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到、安全月专题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月专项检查、安全宣传日、安全月防洪防汛应急演练等多项安全活动,切实提升了项目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

二、19年上半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过多次安全活动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目前作业人员普遍还存在一些安全意识不到位的情况,对危险源处置措施和应急措施掌握不足的现象。

采取措施:对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进行改进,以视频教育、ppt讲解等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同时多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加强工人思想建设,并于每日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中增加危险源交底与应急措施的比例与时长,确保作业人员有足够的应急能力。

2、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落实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滞后的现象

采取措施:在安全奖惩制度中明确各类方案落实不到位对应的处罚措施,在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作业阶段加强安全巡查与管控,要求做到平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到各项节点验收的全过程中,确保方案落实及时有效。

3、部分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检查频率较低,档案更新不及时

采取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力度,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手续,确保进场设备合法合规状态良好,加强过程中维修保养、监督管控,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项目临时用电、防雷接地工作未按规范严格落实

采取措施:严格电器原件及防雷接地材料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场,开展对应的安全学习及教育,确保现场雷电及防雷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加强临时用电及防雷接地系统安全检查力度,对于发现问题严格进行整改。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及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要经过专家评审,修改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施工前要检查现场条件,查看与方案描述情况是否统一,如不统一,则必须修改方案,过程中加强检查频率与力度,确保实施过程与方案相符。

三、19下半年安全管控重点及对策

1、深基坑开挖与支护

下半年生产计划包括多处桥梁基坑施工,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同时涉及到开挖与支护、高空作业、模版安装、起重吊装、临时用电、人机交叉作业等多项安全管理重点,管理难度较大。

对策:严格按照JGJ311-201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指导施工。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批)进行审核,其中应详细阐述支护方法与过程,并对施工方案安全可靠性的进行评价。实地察看与测量周围建筑物距离,排除其受到影响的可能。开挖后支护需及时跟进,并应加强安全监测,防止基坑坍塌。基坑底部应设置排水设备,防止浸泡使基坑失稳。确定人机作业区域,加强参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的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指挥,开挖过程中设专职安全员监督。做好邻边防护处理,增加警示标语设置,防止高空坠落或坠物伤人。

2、极端天气的预防预控与应急处理

项目地处低纬度,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降水量2000毫米,是台风多发地,年平均雷暴日超过80日,属于雷暴多发区。

对策:对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大型机械设备,用枋绳等予以加固,在风力大于12.8米/秒时停止施工作业。由公司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其他危险隐患予以排查,务必加强高空搁置物、悬挂物的加固措施。对现场人员住宿临时房屋,在大风来临时撤离住宿人员。临时房屋位置不能选在山体有可能滑坡的位置及遭受雷击的危险。对于已立好的跨越架要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加固,对确有涉及安全隐患的跨越架务必进行拆除。项目部相关人员密切跟当地有关部门沟通,注意跟踪和关注大风的动向,所有项目部人员务必强化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交叉作业较多,施工机械密集。

项目往来通行车辆多,车速过快,突发事件难以控制,路面施工时,人员机械密集,事故发生能概率增加。

对策:在合同中明确施工便道的各项系数与指标,加大对总承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要求其必须加强队伍机械操作手、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对施工场地进行限速,必要的设置减速带,便道线路确定后,保证必要的错车平台、排水设施;急弯、临边一侧安装必备的防撞墩、球面镜等安全措施。路面施工时,相关人员需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且施工时需专人指挥机械。

4、满堂支架现浇梁板施工。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逐级的教育与指导,并告知从业岗位存在危险性,方能准其从事工作,支架搭设的特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超过许可风力(六级)时或者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支架搭设和悬空的高处作业。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拆除。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登高作业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支架基础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支架基础按方案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支架搭设采取防风措施,避免大风天气造成坍塌。支架材料必须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场。支架搭设严格按照方案、规范要求控制立杆间距、剪刀撑、搭接长度等安全指标。箱梁作业面设置临边安全防护,基础及支架搭设完成后需经验收方可开始下步工作。

5、桥梁墩柱模板安拆、脚手架搭设与高空作业管理

模板安拆必须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安装全部螺栓与对拉杆,模板安装完毕后须经验收后方可浇筑。满足拆模强度后方可拆模,拆模时不能野蛮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不能硬砸猛撬,模板落地式应该采取缓冲措施,作业平台及脚手架搭设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步距、跨距、层高、搭接方式、脚手板铺装符合方案要求,加强教育与交底,作业人员需按照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做好原材料检验,确保使用钢管及扣件符合要求,对以上要求严格进行检查,未能按要求作业的逐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如未能按要求整改,按制度严格进行处罚。

6、高边坡开挖与支护

严格按照经审批的高边坡防护方案(三级审批)组织施工,逐级开挖,逐级防护,坚决杜绝冒进行为。及时对开挖成形的高边坡进行处理及防护。及时修筑边坡顶部截水沟、排水沟和排洪措施,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边坡稳定检测措施。雨季施工时,应加强现场地质检测,做好雨季防坍塌措施。边坡开挖、防护过程中,应关注边坡位移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机械。                                                                              

四、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做到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积极发挥全员作用,严格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到点、落实到人,年底对各部门各岗位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制度进行评价打分,对于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2、加强特种设备与大型机械管理

完善特种设备与大型设备进场验收程序,要求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出租,并提供经过审批的安、拆方案与定期检测记录,严格相关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确保相关证件真是有效、人证合一,执行特种设备以及一档制度,每台特种设备需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定期监测记录、人员操作证件、使用运行记录,并保证资料及时更新真实有效。

3、加强对极端天气的信息收集和监测预警,根据惠州地区水文气候特征,本地区发生频率较高的极端天气情况主要有:台风、雷雨大风、短时突风、特大暴雨、雷暴对应急救援进行演练或桌面演练,熟悉应急机制,排查大临设施与员工住宿是否满足安全距离,重点关注航吊、钢筋加工厂、沥青和水稳拌合站、现场满堂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支架,与各职民工驻地选址、附近居民与鱼塘的距离。观测河道的水位情况与附近山体沉降情况,做好应急逃生准备。

4、增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管理能力

根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工期情况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QQ群、微信群等在方式发送安全知识小贴士、更便捷的同时也能获取更新的教育资源。

5、防治结合、切实控制安全隐患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半年度安全检查、各专项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登记至隐患销号台账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直到隐患消除,排除该项风险。

6、开展重要部位、危大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作业平台、高空作业、大型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级单位制定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地下人防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职责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相互协调促进。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治理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工作情况的调度、汇总以及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工作有条不紊,全面开展。

三、“五个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和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和非煤矿山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来的病险水库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认真检查各单位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

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把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好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3、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和督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及各有关部门要在3月12日前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阶段”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区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区安办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按照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工厂防洪应急预案范文6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今年以来。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丘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月日对我市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周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周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月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月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安全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李副市长、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安全及汛期”期间,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二、市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死亡23人,重伤5人,年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16号)要求,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月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

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显著的效果。

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月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烟花爆竹方面: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提出了五要、五不准”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月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面积671314.35m2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

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月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月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紧密结合市的实际,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24号)要求以及月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周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年月日至月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月日召开了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

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

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上半年。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据统计。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签约率100%,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月份以来,今年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

七、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全面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