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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1
1.从经济层面上看,这种消费方式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却不符合人类的价值规范。因为奢侈浪费不仅腐化社会风气,还造成了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利益虽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但个人利益的获得必须满足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冲突的条件。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干预进行调控,更需要道德进行调节。一方面,政府运用国家机器能有效地维持宏观的市场秩序。但另一方面,政府干预无法时时刻刻做到面面俱到,也无法事无巨细地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去规范市场。而道德调节较之政府干预,能更好地从源头杜绝行为失范。
2.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政治、经济、文化构成了社会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因素的质变都必然会带动其他因素的变化。就文化观念上看,经济体制的变动必然带动社会意识的变动。而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的主要内容,自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衍生与之相应的社会价值观。换言之,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必然根植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要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构建。首先,肯定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因为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有效解决计划经济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盛行的弊病,虽然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也要充分重视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如:市场经济很容易形成以利益驱动为核心的社会环境。在利益的驱使下,个体的行动准则也极易倾向于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在每个个体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和进步,但也不可避免地携带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如: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唯利是图的伦理失范,拜金主义和个人享乐主义泛滥等等。其次,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同点,还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应该以集体主义为主导,多元价值观公共发展。换言之,也就是尊重由市场经济而衍生的各种价值观和西方价值观的友好互动。具体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尊重个人利益肯定个人价值,允许无害社会的个性化发展;包容性地吸收世界各民族先进的文化和价值观。但必须肯定的是,集体主义仍然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各民族之林的核心价值。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是国家强盛繁荣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失去了这一前提,个人利益也无从谈起。
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途径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2
关键词:产权制度;信息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
中图分类号:F127.6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0-02
一、概述
中国在发展的道路上一直是不断探索不断变革。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实行,中国的经济才放开了脚链,大步前行。从纯粹的公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系列的转变使得中国的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从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头戏就是所有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因而可以说,正确且成功的体制和制度改革促成了改革开放的成功。随着改革开放的成功,同时也是制度变迁引起经济增长的成功经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制度创新或体质转变对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起到的重要作用,因而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从制度和体制的变革入手,探寻改革开放的成功原因,并为正在进行的新一轮的推进提供借鉴。
那么改革开放是如何通过体制转型取得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结果的呢?如果能够找到相关措施的作用机理,那么我们就可以相应的从这些作用机理入手,寻找到促进新一轮成功的措施。
二、改革开放的成功
70年代末期,中国步入了波澜壮阔的经济体制改革大潮。于是不可避免的,改革将体制问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实地联系在了一起,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制约作用,于是把体制因素纳入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理论研究中。
改革开放的突出特点是如何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即如何让一个利益趋动的自主经济替代命令趋动的统治经济,让经济性的市场信号引导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代替行政性计划指令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那么为什么这种改变可以使得原来效率低下的生产变得充满活力并促进了中国的巨大发展呢?首先,是产权制度的变更起到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研究这一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至今建立和实施了以农村为核心的农地产权制度安排。这一项改革的实施,改变了农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项权能集于一身的状况,农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分离,从而使得集体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劝、责、利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明晰。农户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因而自动建立起了“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极大地克服了农地集体产权制度下农业生产所面临的严重的外部性问题以及生产缺乏积极性的问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到了空前的释放,从而使农村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我们看到,产权制度的变更激发了农地的发展潜能,原因在于产权制度的变更方向是将产权的组成进行了分离,将经营权和收益权分给农户,使得农业生产者在生产中的各项劳动与最终的劳动成果及其分配直接挂钩,从而对农业劳动者起到了最大的激励作用,努力工作,“交够了国家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劳动越多,劳动成果越多,农户得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认可,生产积极性便会提高。
因此,我们看到了产权制度的明晰化对于生产力的激发作用,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考察一下激励机制、信息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促进作用,事实上就是考察市场的作用。
我们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方面,来考察市场的优越性。前文提到,改革开放所推行的市场化,不能单纯的理解为以市场代替计划,而是一个用利益驱动的自主经济替代命令趋动的统制经济、用经济型市场信号引导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替代行政性计划指令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的过程。
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下的典型部门,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处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地位,我们通过企业改革来研究市场机制的作用。改革过程历经20多个年头,通过国家向企业放权让利,增强了企业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市场信号的诱导之下,他们可以自主的决定投资,从而推动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快速有效的发展。
国家的放权让利,使得企业自增加,使得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从而激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努力经营增加经济效益的动力,并且,在市场的价格及其他信息机制的引导下,自主决定资金投向,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使得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企业改革的又一着手点在于双轨制使得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激发,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国有企业形成了竞争关系,在竞争的压力之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激励和促进。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通过明晰农地的产权制度,激发了农村的生产效率提高,通过企业制度改革(包括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非国有企业的广泛发展)使得企业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过渡到存在于一个有激励机制激发动力、信息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竞争机制引发高效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可以从农地和企业这两个改革开放的缩影中看到产权制度明晰化和市场机制(包括激励机制、信息机制、竞争机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因而可以设想,新一轮的,可以从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着手。
三、新一轮的推进
经过上述讨论我们知道,一方面要完善产权制度,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
土地使用是否经济而合理,除了土地的占有制度外,主要取决于是否具有符合现代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产权制度,即所有者、经营者乃至使用者之间所形成的产权关系的明确化程度。我国的土地公有制的建立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但从我国土地制度的内在矛盾和缺陷来看,土地生产力不高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土地公有制本身,而是产权制度不合理。是中国缺少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导致了土地公有制未能充分发挥优越性。因此,关键任务在于,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并且严格界定各财产利益主体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关系及利益约束关系。随之在确立新型产权关系的基础之上,建立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流动及转让制度和土地收益分配及土地投入制度。产权明晰、制度完善之后,可以使责任与利益细化分摊到个人或家庭,不会出现过度开垦,过度种植等外部性问题,明晰的产权为土地要素的合理高效使用创造了条件。
另一方面,在明确了产权制度的基础之上,让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逐步进入市场,即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来配置土地资源。首先,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保证土地所有权主体享有土地收益,使全体公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其所有权得到经济上的实现;第二,明晰的产权制度使得让土地要素在市场上流转成为可能。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可以使土地要素的资源配置合理化和最优化,市场是掌握信息最完善的一方,它可以使要素的流动最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调节土地的供求矛盾,合理配置资源,从而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第三,产权制度明晰后,可以放开土地抵押限制,从而可以是土地作为资本融通的工具和途径,从而促进非实体经济的发展。
当然,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化到什么程度才是效率高于政府的究竟该如何判断,这个过程也就是以市场化的方式配置资源的限度应该如何把握才能推动土地的正确转向也是问题的关键。
市场化的限度实际上是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在改革的推进中,要注意市场交易与政府交易,交易费用的比较以及资源配置效率比较。如果市场交易替代政府交易进行同样的活动,可以带来交易费用的下降和资源配置的改进,即收益大于成本,则市场化是有效的。这就是市场化的限度。以市场化的限度为标准并且加之政府的监督管理才能保证往最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2013年5月,短短一月内国务院三次提及简政放权。总理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一自我革命,不仅对于政府自身来说是提高职能效率的良好契机,也是充分发挥市场各项机制,运用市场的力量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时机。相信在“简政放权”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新一轮将会面临崭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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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尚全.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1991.
[3]李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制度的重要性.2001.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 监理
1 监理制度的形成
早在产业革命以前的16世纪,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一部分建筑师转向为业主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或受骋监督管理施工,自此便开始产生了工程监理。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监理制度正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监理制度逐渐形成了工程建设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西方的工程建设中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结合本国的实际引进并确立了社会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施工监理。
2 公路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公路建设中,大体可可以分为3种建设模式,一种为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第二种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由公路部门负责监理的建设模式第三仲为建设、施工、养护分离的建设模式。这3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下面就分别对这3种模式进行探讨。
2.1 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 这种模式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1985年以前广西的建设均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主要约束为行政命令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到了1985年以后,施工单位开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测系统和QC质量管理小组,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1.1 工程建设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因职工的工作表现与职工的升迁、定职有关、职工工作较为主动,能吃苦耐劳,具有主人翁精神;
2.1.2 有比较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QC质量管理小组,对技术上的难题,均可以通过QC小组攻关。
2.1.3 能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但这一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工期没有保证。因建设、施工和养护均是自己,对工期没有足够强的紧迫感,对什么时候完成没有约束。
2.1.4 投资无底洞。工程的投资往往会因工期的拖延,材料价格的变化、工程部分内容的变更会出现投资的不断追加,造成工程决算远远大于投资概算的局面。
质量没有保证。虽然有了QC’质量管理小组,但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靠施工负责人的自觉性来决定,遇到责任心强的可能会交出一个优质工程。若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2.2 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公路部门负责质量监理的建设模式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成了大家的共识。地方政府开始公路投资,进而改变了原来的单一投资格局。并开始引入了监理制。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2.1 由于地方资金的介入,地方政府出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2.2.2 地方政府会尽力控制地方材料的价格,并可以按政策减免砂、石等矿产资源税,从而可以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引入了监理机制,在工程质量上有了一定的保证 但这一模式亦存在下面几个问题:①没有强化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在财务上没有否决权。②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没有一支独立的监理队伍。③施工队伍的选择没有核其资质及技术力量。
2.3 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相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强化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监理工程师有权有责。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2.3.1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其资质及技术力量的审核上有较大的主动权;
2.3.2 强化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有一定的财务否决权;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控制权。但亦存在几个问题,主要是:①建设单位与监理没有真正分离,会形成建设单位直接对工程的管理,成为行政干预。②监理队伍不是独立法人组织队伍。监理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监理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
综上所述,上面所提的三种模式各具其优势和存在问题,第一种模式为一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亦曾获得过不少的优质工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基建工程还是采用这种模式。第二三种实质上都是一种模式,只是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这两种模式若能解决其存在问题,真正采用FIDIC条款进行监理和运作,都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3 推行施工监理的必然性
施工监理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国际惯例FIDIC条款,施工监理可以理解为:
3.1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在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赋予,并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业主和承包商都得服从,如有异议只能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2 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3.3 提醒业主解决施工条件;
3.4 审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款;
3.5 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回承包商指令;
3.6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作出公证的裁决.并确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六点基本体现了监理制度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施工监理制度,减少行政对毛程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设市场的必然产物。
4 加速监理单位的建设
公路监理工作虽然早在1985年开始,似监理人员还未形成稳定的队伍。监理工程师只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聘请,工程结束后又回到原单位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素质很难得以提高,只有成立专门的监理公司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大的情况。监理公司可按下面的形式探索:
4.1 以交通厅牵头组建监理总公司,以各个单位:设计院、科研所、学校、路桥总公司、区公路局、各地市公路局等成立独立的分公司组成松散型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上归各主管单位管辖。可以独立进行监理活动。各分公司只有接受总公司的监理任务时才发生联系。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4
关键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必要性 优越性
一、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与弊端
由于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产品经济模式设计的,即企业办社会保险。这必然造成企业包揽过多、负担过重的局面。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企业与养老保险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1、实施范围狭窄。《劳动保险条例》基本上是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大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而小集体企业、新建的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基本上尚未实行。改革开放后,多种形式的企业不断涌现,但非国有企业的职工却不能享受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随着八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些企业与国有企业职工生活待遇不同,成了改革初期政府亟待解决的难点。这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极为不利。
2、社会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不仅负担了职工养老保险,而且还负担了职工的生育、疾病、伤残、死亡等保险待遇,实际上企业承担了本应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的工作。这自然加大了企业生产和管理成本,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3、超越国情,且职工缺乏自我保障意识。长期以来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完全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职工和个人不缴纳保险费,这不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和生产发展水平低、人口多、底子薄的国情。国家和企业负担越来越重,也必将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个人不缴费,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助长了人们完全依赖国家和单位的思想。
4、有悖于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险费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征集起来,形成保险基金,它具有互助共济的性质。但“企业保险”使企业之间养老保险负担不平衡,老企业退休职工多负担重;新企业退休职工少负担轻。经济改革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和市场,而企业却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新企业轻装上任,老企业负重难行,如履薄冰。
二、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及必然性
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推动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经济改革纵深发展的配套措施。
1、有助于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成为真正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确定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工薪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措施。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是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险项目。如此,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排除其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阻力。
2、决定着劳动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与发展。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与人才市场体系,使人员流动、职工辞退、机构精简正常化和规范化。社会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是上述目标的可靠保障。
3、为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稳定持久的社会环境。宽松的改革环境、稳定的社会生活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蓬勃发展所必需的外部条件,被称为“稳定器”、“安全网”的社会保障制度最能有利于这一条件的实现。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质是政府推进的社会政策,它动员社会力量,统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因年老而失去工资收入时,可以得到基本的物质帮助。这样便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4、是缓解我国老龄化危机的重要措施。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养老费用逐年增大。面对严峻的形势,如果仍沿用“企业保险”老办法,单个企业经济难以承受。而实行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预先建立相应的社会性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届时可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
5、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世界,许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行为方式要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准则和惯例。中国长期推行“企业保险”制度也必然要改变为国际上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6、政府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给予了高度重视。1991年国务院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方法做出了全面规定。1995年国务院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对改革的目标、基金筹集体原则、养老金调节机制、养老保险体系、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等都做出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这有利于减少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社会化养老的新观念。1984年,首先在国有企业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制度,然后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实行,初步完成了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向社会化养老体系的过渡。随着社会发展,统筹退休费用的比例将逐步扩大,以至达到全部社会统筹。
2、养老保险费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以职工工资额为基数,按21%的比率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个人负担的缴费比例相当于工资额的8%。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适当调整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
3、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过去是按职工退休前本人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养老金。改革后,养老金的给付根据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年限和缴费的多少以及本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5
一、我国原有会展管理体制成因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会展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展览主办单位的资格认定制和展览立项的资格审批制来实现,即按照会展的性质、级别和类型,实施政府部门的归口管理。具体来说,对相应的会展实行审批管理的政府部门包括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贸促会、科委以及地方政府相应的部门。因此,会展的举办除了服从地方政府的管理,还需要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常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我国会展业这种政府审批管理体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总的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会展业发展的最初环境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加强产需衔接而举办产品订货会、产需协调会。展览活动必须经行政审批才可举办,且其主办单位一般是行政机关或下属单位,因此带有相当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由于受计划体制的约束,作为组展或参展的主要单位,国有企业除了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还要满足地方政府的意愿。这种由政府或者是某种行政力量主办的展会,不必要也不能够计算成本。因此,从本质上说,此类展览会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有商业色彩的行政活动,而不是一个遵从经济规律的商业活动,展览会本身还不是商品。
(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会展管理体制变革滞后。
自1992年我国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目标以来,各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速度加快,成效突出。但由于体制原因和长期的惯性,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展管理的体制、制度和方法没有及时进行充分与必要的变革,与平均发展速度为20%的会展业相比,显得滞后,已不能较好地适应其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趋势。
(三)主导我国会展业发展的一直是以政府为主。在当前会展业已部分引入市场运作方式的条件下,会展比较突出的社会经济效益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这确实有利于会展业的发展。但也应该看到,地方政府对会展活动的过度重视,又容易强化对会展的行政管理与干预,这恰恰不利于会展管理体制的建设。当前我国会展市场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如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会展场馆表现为国建国营、国建民营、民建民营等多样化的建设与经营模式。但以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实际上还是我国对会展业实行管理的主要方式。
二、我国原有会展管理体制对会展经济发展的制约
我国会展业原有的分级分类的审批管理体制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本质上是把会展活动作为行政活动来管理,这本身是违背产业发展规律的,更不能适应会展业发展的要求和长期趋势。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来看,举办展览活动不需经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这是国外会展业市场化、产业化的重要前提。从我国会展业的现状看,现行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存在很多弊端,制约了我国会展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
(一)审批管理容易导致政企不分。对会展业这样的经济产业,实行政府的审批管理很容易导致管理活动的行政化,而这种行政主导化与产业经济活动的市场化本就是相抵触的。一方面经济资源无法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如当前绝大部分的会展场馆都由政府投资建设,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和科学的市场论证,导致场馆资源分散、“规模不经济”。二是很大一部分的展览都由政府或与政府相关联的部门举办,这不利于会展业市场主体即会展企业的形成,更谈不上会展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地位确立。
(二)审批制度混乱导致重复办展、资源浪费。中国贸促会、商务部、科技部以及地方政府都可以按照展览的不同级别、不同内容进行相应的审批,甚至直接主办展览会。这种多层次、多渠道的审批必然造成政出多门、管理混乱、市场无序的局面,特别是主管部门的“只批不管”或“重批轻管”的倾向或做法,可能导致多家同时获批、重复办展。由于主题雷同,资源分散,造成会展质量下降,无法体现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也造成了会展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会展市场的规范化和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三)审批体制相关的管理法规不健全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展览管理法规。因为依据政府的分类归口管理,每一个政府部门对所审批的展会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展览类别不同,管理部门也不一样,所出台的规定自然也不一样。如往往是商务部有一个关于涉外展的管理办法,科技部也有一个关于科技展的管理办法,工商局有一个管理方法,有些地方政府也有规定。问题的关键是各方面对会展管理的范围、标准以及报批的程序、要求都不一样,国内展览会也就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
三、发达国家现行会展管理体制的特点
综观世界发达国家的会展业,其管理体制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国家,正是这不同的管理体制促进了发达国家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发达国家会展管理体制的优越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
(一)管理体制。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会展业,都没有计划经济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而是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都只设有单一的国家级展览管理机构。如德国展览委员会(AUMA)法国海外展览委员会技术、工业和经济合作署和新加坡贸易发展局(SIDB)等。这些展览管理机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权威性、全国性和唯一性,它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职能:一是制定发展计划,确定管理政策;二是组织会展各方,开展整体促销;三是参加专业组织,加强国际联系;四是联络会展企业,提供服务协调。
(二)审批制度。在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英国等,不管是国际展、国内展和地方展,还是综合展、专业展,都是促进产品销售的手段,是一种纯粹的商业市场行为,所以基本不需要政府审批,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管理会展业,而是由会展行业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以行业自律的方式负责协调和规范本国的会展市场。当然有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进入会展业也需要审批,但审批的重点主要是着重于社会安全,对展览会本身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
(三)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和市场经济较成熟的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政府管理会展行业的职能已经与会展行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们共同合作、相辅相成。行业协会既是会展企业的代言人,也是贯彻政府意图、执行政府政策的可靠助手。行业协会以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沟通政府与会员间关系、促进同行业的经济发展为宗旨并在国家法律的指导下行使着管理职能,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经济和外贸发展战略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四、构建适合我国会展业发展的新型管理体制
(一)政府引导。
1.政府的角色定位。在会展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应该定位为一个宏观调控者。也就是说,政府应该逐步退出会展业的微观经济领域,以改变行政化倾向和政府主导会展的局面,让会展业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会展业的审批管理体制应该逐步淡出,会展活动不再作为行政行为而必须通过国务院所属部门及各地方政府的审批,也不再通过各政府部门分门别类地制定管理办法而实施多头管理,而是通过组建会展行业协会来进行行业管理。这是我国会展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外有效经验的借鉴。
2.政府在会展业发展中应发挥的作用。一是按照会展经济的发展规律制定发展规划。从中央政府来看,会展规划的重点是制定一些大的原则;对地方政府而言,会展规划则比较具体,即结合本地的会展和旅游资源,确定本地的会展定位,引导和培育会展品牌。二是制定会展业的市场活动相关法律。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产业,会展业一定要有一个法律保障来规范其市场行为。政府可以在宏观调控的层面上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三是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在我国,会展场馆不仅现在是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投资,并且今后在场馆的建设方面,政府仍将是一个重要的投资主体。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参股,吸引国内外的其他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来建设会展场馆。四是协调各部门、各类机构之间的关系。会展涉及很多部门,与公安、卫生检疫、海关、商贸、旅游等多个部门都有关系,政府可以为展览公司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在展览公司的融资方面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行业自律。会展行业协会应把政府转移的权利视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进行协调的一种工具与职责。行业协会在市场中的管理者地位决定了协会将是市场中会展主要活动的组织者,因为其不仅熟悉国内的行业情况、与国内企业联系紧密,而且与国际相应的协会有多方联系与合作,内引外联,具有很好的组织会展的有利条件。具体到协会的工作方面,主要是:制定会展公司举行会展活动的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对会展企业进行资质认证、年度审核、信用评级,为他们提供国内最新的信息和研宄成果;通过招标的形式将一些展会的主办权转移给会展公司,防止会展项目的低水平重复,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中外合资、民营或外国独资会展公司,并赋予其一定的经营权,以加速会展业的发展,遵循市场规则,使会展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
(三)企业自主。随着国际著名会展公司的进入,国内会展企业创建品牌展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越来越明显。我们应重视会展企业的培育,花大力气加强会展企业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展企业本身要十分重视自己的能力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经过不懈的努力,培育和形成一批自主经营,具有一定竞争实力,能够在国内市场接受挑战,可以到国际市场驰骋的会展企业。
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范文6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价值保障。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