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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劳动执法 执法困难 策略
劳动执法职能部门在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监察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然面临着一些现实困难,存在着许多问题。
1 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比较薄弱。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用工双方的法制意识较过去也有所提高。但用人单位随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者自身依法维权意识也不强。一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都不了解。《劳动法》、《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1.2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够到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现象仍严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合同内容不够规范。某些企业,只与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普通劳动者大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二是最低工资未得到全面执行,工资拖欠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服务、餐饮行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比较长,工艺品行业采用计件工资,用人单位对计件工人的劳动时间不作限制,许多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未参保,参保面不广。目前,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已统一由地税部门依企业当年年产值总额按比例征缴,但存在部分空挂现象,普通员工基本上没有参保,参保面有待拓宽。四是使用童工和超时劳动依然存在,劳动条件比较恶劣。使用童工现象依然存在。超时劳动现象比较普遍,但用人单位大都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比较恶劣,一些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设施不符合要求,一些必备的劳动保护装备没有添置等。另外,非法收取保证金、押金,扣压劳动者身份证件,无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不按标准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1.3 部门配合缺乏正常性工作机制。按照《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要求,财政、税务、经贸、公安、卫生、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但实际各有关行政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三者之间还缺乏信息互通平台,正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还没有形成,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
1.4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街道)兼职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乡镇(街道)兼职劳动监察人员和协理员协助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2 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2.1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使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对企业要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他们依法治企、依法用工的法制观念;要深入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以期营造出良好有序的用工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2.2 要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网络,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努力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商、公安、卫生、妇联、总工会等单位间要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落实联动管理措施,提高劳动监察效率。
2.3 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力量,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力量,增加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增加劳动监察工作经费,改善劳动监察的硬件建设。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作用。同时,要加大日常劳动监察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督促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提高劳动者工资;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企业参保义务,着力解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参保率低的问题,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2.4 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监察水平。一是要加强劳动监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劳动监察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二是要加强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学习,增强严格执法意识,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兼职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指导,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四是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协助执法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怀文.规范企业用工拓展就业空间[J].中国劳动保障,2006(1).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2
劳动力市场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且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本文通过将传统的劳动监察机制与现代的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推动信息化劳动监察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劳动保障 网络化 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逐渐实现了网络化,提升了工作生活的效率和质量,而信息化也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在劳动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质量和水平。网络化建设已经成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劳动保障监察的着手点和战略任务,极大地提升了政府对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的监察质量和水平,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劳动保障手段中的不足,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创新性发展。
1 传统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网络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网络化建设
1.1 传统监察方式中网络化存在的不足
(1)对违法行为的监察不具有及时性和主动性。经常要靠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反映,传统书面审查主要是采集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没有发挥网络的记录和共享作用,使得制约巡查、专项监察的人员以及各种条件会极大地增加调查的时间,监察工作失去及时性。
(2)案件的处理缓慢。传统的案件处理方式需要进行报批,期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监察工作的效率,没有发挥网络上下联系的作用,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节省报批的时间和效率。
(3)所需要的调查信息的共享性不够。有的调查信息不能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查询,还要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受到部门权限的影响。
(4)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只是运用新闻媒体或是大型咨询活动进行宣传并不能够使得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和遵守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视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可以利用网络对劳动保障监察宣传的内容进行有效的传播和接收。
1.2 网络化建设
(1)要加快网络建设,就要依靠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统一的劳动保障专网建设,将部、省、市、县等紧密的联系起来,地级以上的数据中心可以将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等纳入网络体系之中,把就业培训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纳入网络体系中,不断地向街道、小区以及农村等地扩展,形成完整的市域网。
(2)提升主干网络的性能。要保证主干网络畅通无阻,满足信息传递和接收以及各项数据监测的需要,并且强化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与国家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相连接,完成财政、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3)建立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劳动保障业务专网要加强安全防护,做好病毒防范、访问控制等工作,制定风险分析、安全审计等安全策略,实现管理和技术相结合,例如使用PKI/CA技术。
(4)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可以进行提供有关劳动保障的电话咨询服务,开通公益热线。强化劳动保障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为公众与政府进行信息互动创造条件。可以为街道、农村乡镇等提供计算机、摄录等信息设备,为各种管理服务提供物质保证。同时还可以办理劳动保障卡,可以跨地域使用。
如图1所示是某市用人单位在缴费结算期内向劳动监察部门申报的缴费信息和各社保部分申报的缴费信息比对。
2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创新研究
(1)实施“两网”制度,发挥两网化的先导性,为网络化的管理提供可行性。“两网”制度就是发挥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化监察的重要作用,使得省、市、乡能够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级执法派出机构,实现细节化、动态化以及标准化的劳动保障监察,例如在杭州市,以杭州市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主,管辖附近的13个区、县,对其网络体系进行全面有效地监察,并且加快完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将监察的权限下放,使得从大范围到小范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都可以认真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对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的发现机制,通过网络信息实现发现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利用网络技术将需要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通过将用人单位分支机构以及关联机构的用工情况进行认真的对比审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监察,并且将监察机构的整合信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相结合,主动发现劳动关系和劳动力资源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违法处理机制,确保处理工作的精确性和全面性。利用网络技术,使得数据中心可以给用人单位招聘或是辞退的员工发送注意事项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等信息,同时在两网化的体系中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进行严格的监察,可以通过数据中心对违法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和相关负责人联系,将违法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4)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监察综合评价。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下级的监察工作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深入研究数据中心的数据,结合案件类型、书面审查以及的方面的统计数据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做出最终的综合评价,并实行考核目标评估,实现向系统高效方面的转化。此外还要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书面审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实现精细化管理。
3 结束语
强化对劳动资源的保障体系是当今政府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必须依法对劳动力市场的秩序和劳动关系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能够极大地提升政府进行劳动力监督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作者简介
郑家才,男,现供职于吉林省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3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展现监察队伍新面貌。继续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三化”建设,按照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实现监察队伍能力的提升。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当前,除局劳动监察科的专职监察员外,各办(镇)、村居都设有兼职监察员,共计72名。为了使监察员队伍,特别是兼职监察员队伍在劳动保障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今年我们将按照“夯实基础建设、强化监察队伍”的原则,对全区兼职监察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两网化”系统运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监察员进行培训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兼职监察员办理监察证件,对于不合格的解决淘汰,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二是提高业务能力。今年,我们将通过召开“月会”和“季会”的形式,逐步解决各级监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问题。“月会”主要是集中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适用的准确性;“季会”则邀请有多年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经验的同志为大家进行业务指导,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区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树立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文明执法、秉公办案的工作作风。在案件处理中,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严守监察程序,将立案调查、案件处理、责任分解到个人。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着力规范,力求实效,实现执法水平新提升。面对当前劳动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将以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为重点,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案件处理做到及时准确。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发挥维权绿色通道作用,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于案情简单,单位积极配合的案件,通过投诉双方协商方式解决;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规定及时立案处理。同时,在接待群众来访和来电咨询过程中,要做到态度和蔼,规范用语,认真解答劳动者所提出的问题。对于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及时立案处理;对于超出受理范围的案件,进行耐心解释,若有其他处理途径及时告知劳动者。二是日常巡查做到严格规范。坚持“关口前移”,按照《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制度》的要求,本着“宣传服务在前,依法行政在后”的原则,着重围绕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情况等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我们将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和监察人员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巡查方案,将日常巡查任务分解到个人,年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不得少于50家,并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做好调查取证,提交处理意见。三是专项检查做到突出实效。监察科根据不同时间段可能出现的劳动用工问题,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节后可能出现的招工用工,监察科将在3月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元旦春节前后,还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预防和处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此外,还将根据市局市支队的具体部署,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扩大覆盖,加强联动,推进监察工作新发展。今年,监察科将继续在“两网化”系统运用、劳动保障监察联席会议、书面材料监督审查等重点工作上,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一是“两网化”运行规范有序。在今年的“两网化”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扩大两网化的覆盖面,加大协调和整体推进力度,力促薄弱办(镇)网格管理员和系统上线等基础性问题的有效解决,争取四级网格联通率达到30%。同时在劳动监察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各大功能模块,我们重视发挥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三、四级网格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的地域管理优势,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行动过程中,我们按照程序严格执法,做到立案、调查、处理、审批、结案所有环节的网上办理,并对用人单位信息随时进行更新。二是书面审查工作提前展开。在年初工作会议上,监察科在认真总结去年书面材料监督审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用人单位和科室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2月份提前开展2013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监督审查工作,彻底解决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为书面检查工作带来的影响,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书面监督审查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监察科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情况,对于举报投诉超过2次、往年书面检查中问题较多的C级单位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及早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时回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4
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要印发相关资料,采用多种形式,结合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今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报自查总结。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2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推进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专项检查期间,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县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措施,并及时上报专项检查书面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效果到位。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的调度,及时处置和化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一线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和协理员的作用,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派遣职工等方式,全面深入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动派遣单位用工情况。对全市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工资情况要全面进行排查,消除拖欠工资问题隐患。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各地在工作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的结果,对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5
根据区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我局在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社会事务机构,是主管我区就业、再就业、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劳务输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监察等业务的重要职能部门。现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聘用制人员2人。内设机构有机关股室5个,包括办公室、劳动工资股、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股(挂“*区解困再就业和社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劳动争议仲裁股(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险股(挂“*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所属事业单位有区医保中心、职业介绍所(挂“*区劳务工作办公室”牌子)、就业促进中心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职业介绍所合署办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我局被确定为20*年的行风评议单位后,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行评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行风评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狠抓对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使行评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分工协作,为开展行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研究制定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行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三是从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劳动保障服务对象中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员,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业作风及民评工作的实效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保证民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四是于8月24日召开了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对行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五是在调查摸底阶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评领导小组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和工作作风进行认真的自查,另一方面分两组深入到两镇、*道,部分村、社区,与干部职工、群众及劳动保障工作对象当面交流,并发放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力求找准我局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在行风调查阶段共发出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100份,目前回收96份,对我局行风情况总体评价满意的89份,基本满意的7份,满意率90%以上。这次调查的范围包括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广大劳动保障工作对象,调查对象涵盖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对我局行风建设的总体评价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深入的自查,总体反映我局工作成绩突出,行业作风务实。大家普遍认为,近几年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快作风转变,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开展高效优质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各项工作和行风建设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均有较大突破。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目的,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证,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年,我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区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经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保持平稳增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我局建立和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较大地提高了工作、办事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了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等不负责的现象。二是加强学习,坚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等主题教育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来办事的群众,能够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帮助解决困难,局机关没有发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肯定我局行风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通过自评和广泛的征求意见,经过认真的梳理,我们认为在行风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怀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主观思想上深刻反省,分析查找出了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方面,一是《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不够规范,个别社区对领证人员的申领资格没有严格按程序公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对所持《再就业优惠证》不及时进行年检;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窄、专业少,个别专业因无法组织起一个班次且收费较多而未能培训;三是劳务输转工作中存在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观念落后,组织化程度低的现象。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不够,业务能力较弱,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二是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两镇村一级劳务输转工作人员配备少,劳务输转组织水平差;三是由于财力有限,造成培训资金相对短缺。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一是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够,再加上区属企业大多数处于关、停、并、转状态,职工生活困难,部分职工中存在着不符合条件就急于退休的情况。二是因超过申领期限对区属部分破产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未能按时支付;三是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一直未能实现刷卡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我们对社会保险的宣传面不够广泛,宣传对象只侧重于广大劳动者,向企业、相关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宣传薄弱,宣传工作总体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对区属破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上,主要是由于我区破产企业从进入破产程序到结束,往往都在两年以上。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15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登记的,不补发失业保险金。”致使区属部分破产企业的失业职工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区级财政困难,不能建设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网络,导致刷卡无法实现。
(三)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特别是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只有30%,个别因拖欠工资而来我局投诉的务工人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出有效证据而无法受理;二是有时存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不够及时的现象;三是劳动监察力度不够,在部分用人单位中存在私招乱雇现象和违反《劳动法》行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我局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总共只有3人,专职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少,造成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对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
(四)自身建设方面,一方面,对业务知识的深入学习时有放松,所熟悉的工作业务范围单一,尤其是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另一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工作帮助少,分析不透,指导不力。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在学习态度上不够端正,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学习方法上比较简单,致使理论学习较为被动,学习浮于表面,只求一知半解,业务知识学得不深不透;二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反映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认为反映得非常准确,也非常及时,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尽管这些问题的形成存在隐性的、客观的因素,还有法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政困难等诸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我们主观上的问题,由于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克服客观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导致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和不足。
四、整改措施针对通过自评查找出的当前存在的问题,我局从行风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按照边评边改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对于《再就业优惠证》发放问题,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对《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掌握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对《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检。对于职业技能培训覆盖范围窄、专业少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加强与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配套资金,扩大培训面。对于劳务输转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培训和输转相结合,进一步拓宽劳务输转的渠道,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同时,积极争取尽快落实镇、村有关劳务输转工作人员和经费的问题,切实把劳务输转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对于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够的问题,我们将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宣传面;同时,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广大参保职工和各用工企业,耐心讲解政策,解答疑惑,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有关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待遇的有关政策,促使其按规定申报。对于区属部分破产企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协调企业主管部门逐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督促清算组及时或者尽量提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另一方面,对已破产尚未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企业积极做好和省、市的协调、汇报,力争尽快兑现。对于医疗保险“刷卡”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的资金支持,争取尽早解决。
(三)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监察方面: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人员配备少,力量弱所造成的。为此,我们一方面将积极同编办协调,争取充实人员;另一方面,将通过从其它股室、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抽调专人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范文6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
、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切实摸清辖区范围内应签订劳动合同的底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童工问题绝迹难。个别企业、家庭作坊非法使用童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个别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因此我们在思想上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3.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