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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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现状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1

1.着力探索“妇女工作社会化推进”工作格局

改变“妇女工作妇联做”的工作格局,在用好妇联自身资源以外,充分发挥“联”字效应,链接、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妇女工作力量的社会化。密切关注市政府关于政社互动和购买服务的政策动向和趋势,2012年年初,在__市首届公益创投活动正式启动之时,实施了女性社会组织“倍增计划”,加快孵化培育具有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经验的女性公益组织。按照“将自身条件成熟的工作实体规范提升一批、根据工作需要注册一批、将有需求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一批”的思路,培育孵化女性社会组织14家,其中行业协会类、兴趣类组织4家,公益服务类10家。其中,包括和深圳社会组织合作组建全市第一家面向家庭提供综合服务的专业社工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纯公益服务机构——“__爱心帮困服务中心”、孵化以绘本阅读、亲子教育、儿童成长服务为特色的专业机构——“__社区儿童事务中心”。2013年,实施“女性社会组织成长计划”,按照“谁为妇女儿童服务,我们就服务谁”的理念,率先成立运作县级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通过在妇联机关增加业务科室职能、配备专人负责以及和专业的社会组织孵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大力建设集孵化培育、资源链接、协调指导、能力建设和项目合作开发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女性社会组织支持平台。中心设立以来,较好履行了对女性社会组织的代管模式,健全完善了工作沟通、项目督导、培训交流和服务监管等工作机制,促进了女性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强化了妇联的枢纽服务功能,推动妇联组织从“妇女群众的娘家”向“女性组织的娘家”拓展。

2.着力推动妇女工作专业化发展

学习借鉴社工服务之长,以嵌入式专业服务补充妇女工作、激活妇女工作,带动妇女工作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一是加强社工知识学习培训,引导妇联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先后邀请深圳市妇女社会工作专家来__为全体镇、村基层妇联干部开展社会工作实务培训;邀请__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老师指导进行项目策划专题培训;发动基层妇联干部参加社工专业进修和职业水平考试;鼓励吸纳专业社工人才成为基层妇联组织的兼职人员,要求每个区、镇妇联要和一个以上专业社工团队开展紧密型合作。二是探索开展“微创投”项目。组织举办了全市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以“微创投”的形式鼓励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围绕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家庭需求开展调研和项目创意,成功征集项目48个,最后有12个项目成为优胜项目并获得了实施的资金支持。

3.着力规范妇女工作项目化运作

依托社区、立足家庭,重点围绕外来人口社区融入、女性素质提升、情绪疏导、亲子关系、青少年成才服务等相对集中的需求,借鉴社工服务模式先后策划开展了“晒晒我家的幸福生活”、“新__女性幸福礼包”、“和谐心灵企业行”、“七彩夏日”、“关爱小候鸟”、“单亲母子增能计划”、“鹿城亲子阅读计划”等一批重点工作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连续三年策划开展 “关爱小候鸟”项目,在全社会激起很大反响。此外,还把项目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延伸到区镇、街道社区妇女工作,将“基层妇联每年培育实施不少于4个由女性社会组织实施的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的要求列为妇女工作考核内容,鼓励基层妇联创造条件培育发展女性社会组织,并帮助她们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妇女儿童发展的作用,基层女性社会组织呈现出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可喜局面,活力得到了充分的激发,基层妇联和女性社会组织普遍感觉到工作的价值感得到增强。

根据__市妇联于2014年6月对全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的调研显示,目前__市女性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女性公众参与意识相对不强。我国长期实行的“大政府、小社会”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妇女群众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等问题理解上存在偏差,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的意义、发展趋势以及功能作用认识不到位,妇女群众的公众参与意识虽然在逐渐强化,但相对而言仍旧不强,其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大多停留在兴趣爱好层面,真正有意识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很少。

2.女性社会组织自主性不足。__市的各级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主要是基于妇联、街道、社区等主管单位的推动,82.2%的被调研妇女组织是由主管单位牵头成立;57.7%的被调研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是主管单位工作人员;73.2%的被调研妇女组织开展活动的场所,是由主管单位无偿提供;60.1%被调研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由主管单位提供,并且有47.1%被调研组织的表示,主管单位提供的经费占组织全年工作经费比例80%以上。

3.女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能力不足。一方面,面对社会和组织转型给妇联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各级妇联干部、尤其是基层妇联干部知识和能力储备滞后,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对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无法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女性社会组织大量的都是以兴趣爱好为结合点的社区组织,真正能承接政府让渡职能的女性社会组织数量极少,而且有77%的被调研组织认为,自己的组织目前还没有承担政府让渡职能的能力。

为进一步促进形成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在全市蓬勃发展的态势,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建议如下:

1.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争取民政部门对女性社团组织放开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条件,争取建立合作孵化、共同培育女性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在全市上下争取实

现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后抄送妇联备案,公益创投项目中涉及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抄送妇儿办备案的信息互动机制。积极争取民政部门在政策支持、人才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向女性社会组织倾斜,为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2.建立新型服务机构。鼓励市、区镇成立女性组织指导服务中心,依托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建设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资源,为创办初期的妇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各类资源支持;充分发挥培育、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作用,加强对女性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益慈善类女性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让渡公共服务的竞争。

3.培育专业工作队伍。一方面,对组织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化工作专业素养,使组织成员掌握基本的组织技能,不断积累,不断发展,通过组织人员的专业化,提升组织服务和活动的专业化水平,不断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和妇女群体需求的提高;另一方面鼓励妇联干部、社区干部报考社工师,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提升基层妇联干部联系、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并积极投身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

4.规范组织运作机制。一方面要使女性社会组织克服依赖性,增强自主、自立和自治的能力,建立规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另一方面要使女性社会组织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诚信制度的建设,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度。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能否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发展的后顾之忧,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而全面推动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现状

该县处河北省南部,属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人口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89.67%。2013年8月份―2014年11月间,笔者先后3次前往该县实地调研。本研究就此调研,对我国欠发达地区的新农保制度做有限认识。

1.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成果

该县自2011年成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后,工作成效显著。目前,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24.1万人,每年收缴保险费2500万元,参保缴费率92.3%。城乡居民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人数达7.7万人,每年发放养老金约500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

第一,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精密安排。成立县级及各乡镇(区)级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健全机构,夯实基础。坚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设立农保股、农保所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提供相应编制;于本科毕业生中招聘50人,充实到各乡镇(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采购办公设备,正常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设立办公室并增设专项社会保障便民服务窗口。三是搞好培训,规范程序。分别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四是严格责任,保证落实。印发规范性文件,对业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以“县人社局牵头抓总、各乡镇(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督导小组分片包乡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第二,参保人数及待遇领取人数逐年增加。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和待遇领取人数上看,虽逐年递增,但趋势不太明显。从参保人数看:2011年为300309人;2012年为308764人;2013年为313083人;2014年为319963人。从待遇领取人数看:2011年为60079人;2012年为67343人;2013年为72833人;2014年为76985人。(见图一)

第三,基金收支均呈逐年递增。从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来看:2011年为5473.86万元;2012年为6757.61万元;2013年为7094.87万元;2014年为7436.67万元。从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来看:2011年为2052.15万元;2012年为4323.03万元(因2011年待遇从7月开始发放,故无法比较);2013年为4674.69万元;2014年为4726.72万元。基本结余呈逐年递减趋势(见图二):2011年基金结余为3421.70万元;2012年为3410.58万元;2013年为2420.18万元;2014年为2309.95万元。故此,我们可以看出,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都在逐年增加,并创造了大量的结余,有利于新农保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见图二)

2.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瓶颈问题

虽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欠发达地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上讲仍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问题。

第一,新农保保障水平较低。调查显示,该县目前新农保人均年养老金只有660元,月仅55元,这显然不足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最低替代率为55%。一个农民按照年缴费最低标准100元缴费,并连续缴满15年,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为10.7%,而该县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替代率能达到60%。显然,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相比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代替率而言,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这给农民晚年的基本生活带来的保障能力有限。

第二,青年农民参保率较低。由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较缓,导致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额度较少。所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对农民尤其是青中年农民的吸引力还不够。目前该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未参保人数占农民总人数的为7.7%,据调查,这其中绝大多数为学生、军人及在外打工青年。而这7.7%人群中的青年农民中仍定居于农村的青年农民自身则存在着参保意识较淡薄的问题。

第三,信息系统不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工作效率。截至目前,该县仍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新农保网络信息系统,导致各个险种参保信息无法方便、快捷的对接,这会给经办工作和参保人查询信息带来诸多不便,并且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现象不易发现。

第四,村经办队伍不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牵涉的人口众多,工作量巨大,工作重心主要依靠了乡镇和村。目前,该县乡镇一级已有专门的经办机构,有专职劳动保障工作队伍。村一级也是依靠村干部兼职,导致经办人员不能专一、稳定性差,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问题原因分析

1.地区经济发展迟缓

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及养老金代替率相对较低的问题主要因为地区经济发展迟缓。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参保方式上以农民自愿参加与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缴费方式上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农村集体经济水平和农民个人收入水平都较低,导致了养老保险保障的低水平。以该县为例,首先,该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整体经济水平较低。其次,该县大部分乡镇经济发展迟缓。该县成规模的乡镇企业极少,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第二、三产业极不发达。再次,农民实际收入较低,该县统计部门2012年公布的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741.85 元,生活消费支出为4689.56 元。

2.地方财力单薄

在村经办队伍不稳定和信息系统不完善的问题上存在政府经费紧张的问题。由于政府经费紧张,县政府虽十分努力进行新农保工作,但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在每个村设立一个有编制岗位的专职人员负责村级单位的新农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申报和资格认证等工作,这就使得目前每个村级单位新农保协调工作人员都是由村支部书记或者村会计义务承担,促使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政府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条件完成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致使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这方面工作也需要政府长期资金和技术投资。

3.专项政策制定及宣传力度不足

这导致青年农民参保率相对较低。该县在新农保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该县县委县政府在新农保的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进行了大量宣传,但针对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这一问题仍无相应制度政策性文件,没有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农民设置激励机制。青年农民参保率相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其认为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对于这种情况政府相关人员应当制作相关手册,由专业的工作人员下发到各村,并进行详尽讲解。

4.青年农民参保意识淡薄

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对农民尤其是年轻人的吸引力不够。主要原因除了政府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还存在青年农民的意识较淡薄的问题。大多数青年农民认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不够高,并且本人年龄离退休有较长距离,所以缴费与否对养老问题相关不大。其并未意识到新农保政策对他们未来生活所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这就造成了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中青年农民尤其中青年农民工中极难推广。

三、完善欠发达地区新农保制度的反思与对策

农村社会是构成县域最重要的部分,如何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大局和党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下面通过对该县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对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改革开放带动了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其发展仍显薄弱。欠发达地区要通过政策导向,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龙头项目建设中,以增加县政府财政收入,保障财政扶持力度。例如,在稳定经办队伍问题上,政府可明确每两个或三个相邻村级单位需设置1名专职协办员负责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申报及资格认证等工作,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办人员的稳定性。而且应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投入适当资金和技术,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各个险种信息共享,方便农民缴费、领取养老金的同时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查阅和统计,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2.大力发展乡镇经济,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经济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我国大多经济欠发达地区7成以上人居住在农村,其养老不可单靠政府,更需“就地取财”。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以特色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条件允许的乡镇可以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吸收农民土地入股组建农业公司;有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增加农民收入。

3.持续推进政策改革,巩固和提高参保率

新农保政策不是临时性的,而是持久的福利政策,应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不断规范管理流程。继续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确保农民长期缴费意愿,都离不开新农保政策长期有效的宣传。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更需要政府将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挂构,对缴费满15年后又继续缴费的,加大激励措施,以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而且可以适当提高中央及省级财政对养老保险账户财政补贴的比例,减轻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压力。

4.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参保人数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3

【关键词】武术 社会 体育 指导员 发展

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我国社会体育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支撑条件之一。我国在1994年颁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确立了我国在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等制度的建立。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武术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是我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的重要人才组成部分。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收集和阅读有关的著作和国内外文献资料,广泛学习、吸收和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结论,依据已有资料的综述确定本研究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建立研究的具体实施方案。

2.问卷调查法

自行设计制定了调查问卷,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向省内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发放与回收。问卷发放350份,回收335份,回收率为95.7%,有效问卷329份,有效率为98.2%。调查问卷的内容的信度采用重测信度法,R=0.817,说明问卷可信度较高。调查问卷的效度检验采用专家评价法,评价分数平均值为4.5分,说明本调查问卷的效度较高。

3.专家访谈法

根据本研究内容的需要,通过实地走访方式,对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访谈。通过访谈更加全面的了解了相关信息,是对文献资料的补充和完善,为本研究的顺利开展获取了比较客观、准确的一手信息。

二、结果与分析

(一)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现状

1.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状况

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较不合理,年龄结构较不均衡,虽然中年体育指导员组成部分达到总体的72.6%,知识丰富的中年人较多,但缺乏新鲜血液的青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易导致整体行业青黄不接。经验丰富的年老指导员达到13.1%。青年社会体育指导员仅占整体的14.3%,整体行业缺乏活力,教学、指导缺乏活力。

2.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学历状况

学历可以客观的表明一个人的教育层次,在我国是衡量一个人最基本的能力的标准,学历较高的人相对而言知识丰富度也就越高。调查可知:329名武术项目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大专学历人数为194人,占总人数的59%;中专人数为76人站总人数23%;本科人数为33人,占总人数10%;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为26人,占总人数的8%。社会体育指导员整体学历偏低,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和创新能力偏低。其原因主要归结于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我国的发展相对较短,立法实践也较晚、重视程度不够。

3.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年限状况

调查显示: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年限多以3至5年为主,占到总人数的51%,通过调查问卷得出结论,从业年限越长,整体能力在调查问卷得到的体现也就越明显。通过对329位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年限调查可知,9年以上的从业年限占总数的5.7%;6至8年从业年限的人数为21人占总人数的6.4%;1至2年从业年限的人数为64人,占总人数的19.4%;一年以下从业年限人数58人,占总人数17.5%。现阶段,武术体育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业年限以3―5年为主,2年及2年以下从业年限的人员集中为122人,占总人数36.9%。总体从业年限较为偏短,教学能力可能较差。

(二)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策略

1.加大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

在国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成熟的基础上,会有越来越多的体育项目经营企业对职业性的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拥有大量的需求,希望相关体育部门以此为契机,从实际出发完善和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化培训及考核制度,完善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员结构的不平衡性,完善年龄、性别、学历、从业年限等结构,使之合理。增加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频率与实践,为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与实践机会。

2.认证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资格

政府与社会应为获得上岗资格认证的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更加丰厚的待遇,从而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竞争态度,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自身能力、加强指导能力、丰富运动训练知识;为还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认证或即将步入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高校学生、社会人员树立一个正确的、积极的职业价值观。为完善整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行业做出贡献。

3.增强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自我管理

转变现阶段我国社会体育观念,改革社会体育管理体制,增强我国武术社会体育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经营的能力。真正把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带到社区中去,融入人民大众。利用政府指导、协助,社会组织自我完善、人尽其力物尽其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推进“政府、社会、经营场所、社会体育组织”的一体协同,成立相关监督职位,由政府制定相应大体方向、社会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制定标准的一体化规章制度。

三、结语

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现状不容乐观,性别结构多以男性为主、年龄结构较为年青、整体学历层次较低、从业年限较短。应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武术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人员结构的不平衡性,完善年龄、性别、学历、从业年限等结构,使之合理。

参考文献:

[1]王子.武术指导员为何缺口巨大[D].北京体育大学,2012.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4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职业教育;作用;现状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7-0045-02

新农村建设需要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和技能,需要转移大量农村劳动力,这些都要依赖于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在众多的理论性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研究新农村建设中职业教育作用发挥状况,本课题组于2008年2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了涉及湖北省黄冈市10个县(市、区)的57个村作为调研对象。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部,现辖11个县市区、1.74万平方公里、74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为560万,是一个农业大市。调研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被调查农户中16~60岁家庭成员所受职业教育状况、从业状况、收入状况进行了调研;二是调研了各村新农村建设状况、村级集体经济状况、村集体接受职业教育的技术服务等方面情况;三是调研村级企业发展状况及企业员工所受职业教育状况。本次调研以问卷调查为主,并结合个别访谈方式进行。在村级发放问卷57份,收回有效问卷57份;向农户发放问卷660份,收回有效问卷545份,涉及农户家庭成员2 017人。

二、新农村建设中职业教育作用发挥的现状

(一)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从业情况

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户而言或对个体农民而言,一种途径是职业教育培养人才(毕业生)回农村成为新农村的建设者;一种是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了便于研究从业情况,在这里,我们将545户2 017人中,507名各级各类在校生和159名未从业者剔除,余下1 351人则为农户家庭中的从业人员。常年在家从业是指调查期内在本村或所属乡镇行政管理区域以内务农、务工、从商等,这部分人员才是直接进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常年在外务工是指一年6~12个月进城镇务工(也包括稳定性在外工作)。季节性在外务工是指一年中6个月以下在外打工(农忙回家种田,农闲在外打工)。

农户家庭从业人员1 351人中,受过高职教育的只有28人,甚至少于本科及以上的48人;中职教育的只有62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1%和4.5%,二者合计也只有6.5%。国家启动了“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等农民培训工程,但受培训的人员比例还是很低。短训85人,占总人数的6.3%。1 351人中,常年在本地从业的有599人,这类人员也就是直接从事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在599人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人员只占到5%,中高职教育比例之和竟低于本科及以上教育者所占比例,由此可见在新农村建设亟须技能型人才时,职业教育没能成为为其提供人才的主阵地。一是职业教育毕业生人数少,致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业人员比例低;二是针对农民的短期培训人数少。

在高等教育中,28名高职毕业生常年在本地从业有12名,占总数的42.9%,而本科及以上的48人中常年在本地工作的只有13人,占总数的27.1%。由此可见高职毕业生留在农村从事新农村建设的人员比例远高于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同层次的中职与高中相比,情况则相反,中职中只有29.0%的人员留在农村,71.0%的中职毕业生选择了在外常年或季节性务工。而高中毕业生中常年在农村从业的占到42.2%,其比例高于中职生比例。在短训人员中,76.5%的人员常年在农村从业。

(二)职业教育对收入的影响

分析职业教育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选择两种路径:一种是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中的一种类型,从受职业教育程度不同对农民收入影响进行分析,将受中职教育与受高职教育人员的收入进行比较。另一种是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对农民收入影响进行横向比较,很显然不同层次的教育类型之间缺乏可比性,这里选择受教育层次相同的职业教育中的中职与普通教育中的高中毕业人员的收入进行比较。

从纵向比较来看,在本地从业,高职和中职生在收入上差别不大,但进城镇务工,高职毕业生收入明显高于中职毕业生,且平均高出46.1%。这是由于在农村当地从业,所拿报酬为非工资性收入,而在外务工报酬多为工资性收入,一般而言工资性收入是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的。从中职与高职生总体平均收入来看,高职生比中职生要高于22.7%,因此在职业教育中,随着教育程度的增加,受教育者的年收入也随之增长,完全符合教育水平与收入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的规律。

将农户家庭中中职与高中毕业生的年收入进行比较,数据显示,常年在本地从业,中职生收入要高于高职生0.7%。而常年在外务工,高中生收入要高于中职生2.7%。但总体而言,中职生年均收入要略高于高中生,高出0.9%,由此可见中职生与高中生无论是在本地从业还是在外务工,其收入水平相当,没有明显的差别和优势。

(三)职业教育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情况

技术培训和服务是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了了解农民对技术的需求认知,笔者设计了“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最缺什么”的问题,并提供了4个供选答案。调查结果见表1。

表1显示,545人中,有占到40.0%的218人认为新农村建设中最缺技术,其次是资金。因此农村对技术有着较大需求。

职业院校有着师资和技术优势,职业院校可通过选派教师兼任农村技术顾问、到农村开展技术讲座和咨询活动、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配合政府进行技术扶贫等方式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根据表2,近三年在57个村中,职业教育机构在26个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占到总村数的45.6%,是开展得最多的技术服务活动。另外还有22个村,占38.6%的村没有得到职业教育机构的任何技术培训和服务。在技术培训方面,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次数还是很少,只在8.8%和7.0%的村开展过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这与针对农户的调查结果也是一致的。

(四)直接支援新农村建设情况

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可利用自身智力资源优势及一些扶贫项目,直接支援农村建设。57个村接受到直接支援状况见表3。

表3显示,职业教育直接支援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参与政府主导的扶贫项目进行的,其次做得较多的是提供资金支持和咨询服务。在直接支援面上,近三年中有50%的村接受职业教育的直接支援。可见在这方面,职业教育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简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在农村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让更多的农民接受到职业教育,增加农户中接受职业教育人数的比例。政府要积极引导职业教育参与新农村建设,为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搭建平台。作为职业教育本身,要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职教特色,使其培养人才的职业性特色更加鲜明。同时职业教育要加大对农民培训的力度,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劳动力转移发挥应有的作用。职业教育还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服务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崔奇.职业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探析[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10).

[2]凌云,高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职业教育应先行:上[J].职教论坛,2007,(3).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5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guiding status and the problems of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 in the process of farmer's fitness in Shaanxi Guanzhong area by questionnaire, literature,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and logical analysi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number of rural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 is serious imbalance with the rural population. And it got the main factors that constraints the work of rural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

关键词: 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

Key words: rural;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 status

中图分类号:G8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320-02

0引言

发展农村体育,增强农民体质是建设和改善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农村的具体体现。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支撑社会体育的三大条件之一,也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促进公民身心健康,提升生活质量,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内容。在开展群众体育的工作中,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个生力军,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又是一支重要力量。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及管理机制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研究试图在理论的高度,以指导实践为目的,对陕西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进行研究,以期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根据本课题的研究需要,分别对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渭南市、铜川市及杨凌示范区的10个县(区)20个乡(镇)的农民及体育指导员及运行模式为对象进行研究。

1.2 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以研究需要为依据,对调查问卷进行设计,采取二次调查法,检验问卷内容的效度,与课题要求相符;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36份,有效回收率89.3%。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的基本情况到此次调查完毕,关中地区共有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378人,其中有11人为一级,124人为二级,243人为三级,尽管有金字塔形式的等级结构,但是整体人数在1569.73万人的农村人口中只占0.04‰,人数极少,平均每41527人才有1名指导员,且一级社会指导员指导员队伍中的比例比较低(表1)。表明当前关中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没有深入到农村基层,还说明该人才结构将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完善整个队伍知识能力结构产生严重影响;女性主要集中在二级、三级,在高级别中几乎没有,男女比例失调。

2.2 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学历、职业和指导年限现状分析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呈两极分化的不合理结构,40岁以下的青年人占37%,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50岁以上的老年人 占51.9%,中年人仅占11.1%。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知识结构完善的薄弱环节是学历层次偏低,专科以上学历占28.5%,中学(含中专)学历占49.6%,小学及以下文化占21.9%。

调查指导年限的结果如表2所示:3年以内的为47%,3-5年的为39%,6-9年的仅为14%,10年以上为0。由表2还可知道, 无职业人员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职业结构,他占37.6%。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体育工作的年限都不长,指导的随意性很大,必要的教学能力、训练能力、科学系统地组织指导能力不足,因此指导内容单一问题、影响锻炼者的兴趣问题就会出现,这会影响到体育指导员专业素质的提高,影响指导质量均。

2.3 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现状

2.3.1 参与指导的动机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指导工作时,指导动机是其内部动力起直接推动作用,同时也是一种主观因素影响其指导效率。当代心理学研究表明,由多种心理因素所构成的动力系统形成动机。关中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种:兴趣爱好(占61%)社会交往(占23.5%)、工作需要(占12%)及强身健体(3.5%)。由此可知,兴趣爱好与社会交往是关中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指导工作的主要要动机,而不是以创造经济效益为动机,这种需求是高等层次的比较稳定、持久的需求。

2.3.2 指导频率的现状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村中,平均每周进行1-2次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最多,占44.3%,而出勤在5次以上的是退休教师和无职业人群,明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具有出勤次数少。调查同时发现,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工作的次数和等级成反比,且指导的时间大部分也不固定,体育行政管理及其它文化管理是他们主要从事的工作。

2.3.3 指导时间段及场地分布的现状分析在一个地区中,开展的社会体育工作状况可以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分布情况反映出来,农闲时的早晨(43.8%)与傍晚(42.7%),是关中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主要集中的时间段,也有人指导时间不固定(14.5%),农忙的时候很少指导;指导场地依次:选择村镇文化广场占33.3%,路边占28.9%、住宅前后占22.2%、学校占13.3%、其他占2.3%。说明指导场地选择上较为随意,以就近和方便为主。

2.3.4 指导的运动项目的现状分析社会体育指导员所指导的运动项目,能够反映出群众对这些项目健身价值的认可度及这些项目在该地区的普及度。调查显示:关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指导的主要项目是大秧歌、健身跑、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掰手腕、摔跤等,传统武术-红拳,也是人们喜爱的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约11%的人指导这个项目;与其他地区相比,关中是陕西省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地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71.53%,每个民族都有独有的体育健身活动,这些运动项目吸引了不少的外来人群,是陕西省宝贵的人文资源,有7%左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这方面的指导。总的来说,关中农民所参与的体育活动多以对技术要求、场地器材要求不严格的项目为主,而且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传统特点和乡土特点。

2.3.5 指导人群的现状分析关中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人群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老年、中年、青年、儿童与不固定人群。从比例来看,关中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主要人群为占总人数的47.5%的不固定人群,说明大部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群体还不固定,这跟受调查的人群大多兼职从事指导工作有关。

3影响关中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主要因素

对于影响关中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工作的因素的调查结果如图2所示。

制约指导员工作的首要因素就是“经费不足”。体育运动一定要和经济协调发展。不仅社会体育的发展水平受经济的直接制约,而且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程度、发展规模也受经济的制约。社会、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能力给予农村体育支持,不能够提供物质基础给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用于农村体育上的资金寥寥。所以, 陕南、关中、陕北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迟缓是造成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非常少的主要因素。

第二要素就是“场地设施不全”。因为大部分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在非体育场所,如公园广场、马路空地、村头巷尾等,所以有些基本的要求在指导过程中难以被满足。还有就是在农村中,群众锻炼站点只有很少可用器材设备,除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庄、农民健身工程试点村庄,大部分站点器材缺乏,这就使得指导员的指导工作很难展开。

第三大因素是“感觉缺乏动力”。因为农村经济比较落后,所以农民无力支付指导工作的费用,加上计量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工作酬劳时,地方政府也没有给出适当标准,也不能明确度衡社会体育指导员劳动的多少,这使大部分指导员没有动力去参与指导工作,给予一定的报酬就是认可了劳动者的成果,同时也约束着劳动者劳动责任,一定的报酬也是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工作能长期有效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是不容忽视的。因而,发展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时,要更重视这一因素。

第四大影响因素是 “组织管理机构的不完善”,当前,群众自发组织与民间社团是关中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政府组织为辅,在推进农村群众性体育工作时,这些组织的职权范围有限,并且在这些组织中,大多数指导员为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的,并多头管理,有很多不稳定含在里面,很容易被外界一些因素干扰,从而有流失现象出现;同时,“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不够”也是影响关中地区指导员队伍发展的一个重大原因。

4结论

在社会群体健身活动中,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当着宣传、组织及执行者的身份,农民体育健身需要来源于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需要这些人员发挥他们的特长及专业才能,以满足居民在锻炼过程中的需求,达到科学锻炼的效果。

关中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结构为高级别指导员年龄偏大、比例低、从业时间比较短、文化素质比较低,有重视数量增长而忽视质量提高倾向;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严重缺乏,质量较低, 缺乏指导的练习场地器材,与将农村作为主战场开展全民健身的总体战略相违背。所以,我们不但要培养一支能力好、素质高、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而且还要有专门的科学的管理机制与管理机构去组织管理,这样队伍的工作才能高效、有序,才能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有效开展,才能推动我省社会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建国等.社会体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法治社会现状范文6

关键词:法学教育;发展趋势

社会在变,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在不停地变化,我们的法学教育一定不能停滞不前,面临现在社会信息化带来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地改变自己,改变我们的法学教育。要改变法学教育一定不能脱离现实社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是重大问题,我国目前至少还有9~11亿农民在农村,二元社会现状从历史到今天都无法根本改变。在改变法学教育时不能离开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但一定要符合我国的现实社会,不能脱离我国的基本情况,离开农业问题一切都不再现实。我国的法学教育一定要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国民素质问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处于发展阶段,我们在发展法学教育时一定要加大力度,但也要抓住群众法律基础差这个问题。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一定要在全社会、全中国改变原来法学教育的种种弊端,法学教育要从人们生活的本身做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接触法律,每一个人都可以使用法律。

一、法学院校的设置繁多

据统计,目前我国设立法律本科专业的院校已经达500所左右,数量非常庞大。同时,非教育机构所设立的训练机构照样可以授予各式文凭。办学层次方面高可以上至博士后,低可下至职业高中。而成人法律教育就已经培养了本专科生10万余人,在校生8.6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数量足、质量高的教师队伍是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基本保障。然而据调查统计,相当一部分学校的师生比例低于国家教委规定的1∶8,占统计数字的41.6%。

二、法学教育与社会职业化需要脱节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目前,法律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以传授系统、科学的知识为目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本身没有错误,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贯彻这一目标时,很少考虑到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及社会的实际需求,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坐而论道的玄学。我们的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知识主要还是围绕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过多地去纠缠一些晦涩、复杂的争议,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和理论的过分偏爱,使得学生走向社会和市场时,所学的知识必然显得苍白无力。

三、适应法学发展的需要,确立英才化法学教育体制

法学教育应当适应社会的需要,不仅要培养出好的法律工作者,而且要培养为数众多的治国之才,从而形成广义的法学教育体系,使法学成为治国之学、强国之学、安邦之学和正义之学。在这方面,教育和培养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在专业方面,法学教育要培养学生对法的价值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正义的信念;第二,在对社会和大众的关系方面,法学教育应使学生认识到,他们既是大众中的一员,又是不同于大众的一员,他们应当有更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第三,在个人的修养方面,应当培养学生更严于自律,自觉进行道德修养。

四、适应法治国家发展需要,建立大众化法学教育体制

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

法学教育应当适应法律服务的需要,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加强社会法制意识,法学研究、司法实践和学术交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全方位服务。法律教育必须从基层做起,从现实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从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做起,从社会的角角落落做起,确保每一个人都能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

参考文献:

[1]王敏,重九.浅谈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j].社科纵横,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