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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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1

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2009年共安排四项执法检查: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月28日,200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劳动保障一体执法综合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8月31日。

(三)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检查时间: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一体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及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三项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5)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9)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一体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制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执法计划的严格实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事项的,需由监察机构会同有关科室(单位)提出,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二)加强对一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代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行使劳动保障检查监督职权,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均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检查活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执法检查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2

一、总体目标

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全区各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以街道、镇为单位,根据居(村)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并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设立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管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指导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三)居(村)负责对本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和调解举报投诉案件;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于20*年*月*日前,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增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名称统一为:“*区××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增挂牌子后,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由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组成,其中专职监察员不少于2人。网格的划分,由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提出意见,报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备案。各街(镇)可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划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网格划分后,各街(镇)要制作“网格化监管责任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示意图”、“行政区域平面图”等。

(二)建立“网络化”监察体系。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由市局组织与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各街(镇)、居(村)进行联网,依托网格化管理进行网络化监察。

(三)组织人员培训。专兼职监察员及法律监督员应进行培训,取得证件,依法开展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软件的使用培训,使之能熟练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查询工作。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受理举报投诉;居(村)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居(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三级”按职责规定进行处理。首先由法律监督员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逐级上报,由上级机构实施监察。对经处理过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须由作出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档入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镇)对“两网化”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按“两网化”工作进度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区成立“两网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两网化”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明确责任,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落实。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3

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作了大量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自市政府93号令实施以来,全市累计监察用人单位5.64万户,年检4.1万户,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05万件,为城乡劳动者追回欠薪和加班工资1.4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管理手段都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用人单位54万户,从业人数276万人,而全市仅有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28名,人均工作量不仅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与国内先进城市也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和用人单位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用工不签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保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不仅损害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影响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开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力量的不足和传统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已成为制约我市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瓶颈。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在认真调研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思路,其目的是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建立起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形成市、区(市)县、街道三级联动执法的新格局,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93号令的深入贯彻实施。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成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的责任,并在部分区(市)县进行了试点。当前,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加大93号令的贯彻力度,推进城乡充分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93号令贯彻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前不久还专门提出了要求,各区(市)县要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举办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执著的追求来做好工作,提高本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提高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明确各自责、权、利,理顺劳动关系。通过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确保93号令得到深入贯彻,实现用工必须签合同,用工必须参加社保的要求。其次配合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劳动关系政策业务工作的衔接,建立工作互通机制。刚才,我们看到的春熙路街办企业、劳动者、工会或商会三方协调机制,就是很好的探索。第三执法要进一步规范。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热情服务,严格执法,规范化执法。对于违法案件要敢于碰硬,严肃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点是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行这项工作,要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逐步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管理,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执法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一是以资源整合为基础。要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自上而下、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和工作合力,把分散在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以及就业、社保参保缴费和劳动用工等方方面面的数据加以整合,摸清用人单位底数,建立准确的用人单位数据库,为搞好管理打下基础。做到市和各区(市)县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协同,在区域内进行综合管理和共同监督,做到发现、分析、分派、执行、监督等环节上环环相扣。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把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基层,明确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各自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案件,必须由专职监察员依法处理。二是要以优化流程为核心。要把规范化执法与方便劳动者相结合,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和回复全过程,通过构建统一的受理渠道,建立统一的资源调度和协调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在各个网点中设立各种便民设施,使劳动者能就近就地通过服务热线、投诉网点等渠道,以最快速度提出服务需求,做到在网格化管理中实现及时发现、反应灵敏、处置有方和管理高效。三是要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要充分发挥已覆盖全市528个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建设,按期在年底覆盖全市。同时,在劳动保障信息网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形成连接市、区(市)县、街道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争取在明年内实现劳动保障信息网与监察网的对接和互动。

三、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对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就必须做到人员有编制,工作有经费,办公有场所。市政府〔20*〕9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县应在每个网格中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全市建立一支由专、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把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上周,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保证政策到位的经费。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实名制调查、网格化管理、就业督导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实名制调查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决不能走过场。但从全市的情况看,落实情况不平衡,个别区(市)县执行情况还不够好。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放到更重要的位置,研究政策,彻底解决制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分管领导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将此项工作抓在手上,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市)县劳动保障部局要增加措施、完善机制、增加人员、保证经费,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培育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展执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出现交叉管辖、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的现象。三要进一步严明执法纪律。要坚持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原则,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认可,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四要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培训,使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掌握法律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和成就感。

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突出重点

各区(市)县要在抓好网格建立、人员落实、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市及区(市)县两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的全覆盖,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要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93号令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能力缴费而拒不缴费的用人单位,要使用行政处罚权,坚决予以追缴,促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

二是要突出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8100万元。下一步主要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加强制度建设,解决管理与使用两张皮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清理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抓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对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企业经营者的惩罚制度,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发生。

三是要突出抓好劳动力(人才)市场整顿工作。这项工作春城书记、红林市长都作过批示,今年我们在体制机制上下了点功夫,明确了由劳动保障局牵头,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市各类职介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改善了过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要结合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力度,严厉查处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欺诈行为以及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要加大对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证人员要责令下岗,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和考核发证;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鉴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鉴证的,要责令补签,并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五城区和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巩固劳动力市场整顿成果,力争不发生和少发生“曝光”事件。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4

近年来,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人社局在劳动保障监察实践中,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创新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信念,坚持和谐监察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观念,推出具有区域特色“劳动保障和谐监察工作模式”, 为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体制建设和推进实施提供了优质、有效的软件支持服务,有力的维护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据有关资料显示,这套监察工作模式推出后,不仅在省内周边地区城市得到悄然应用,远到山东、内蒙古等城市也得到认同采纳。实践表明,“劳动保障监察和谐监察模式”在网格化监察体制下有着很强的兼容性,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单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性规定逐步扩展形成“六大程序性模块结构”。例如,在巡查监察执法中,改变单纯监察执法(走程序)观念,突出“巡查送法”,开展“三送三进”活动。“进乡镇、进社区、进大项目企业”,“送政策、送法规、送劳动保障业务规程”,促进了劳动监察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每年都要发放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资料万余份,使“五条例一办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规政策逐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了解掌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予以充分理解和配合。又如,在举报投诉程序中,运用“四心”工作法,坚持“案前授法”,设置和谐受理程序,凸显和谐维权理念。再如,在案件处罚前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发一份限期整改指令书;再打一次说服催办电话;写一份催办信函;再一次研究案情;下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凸现“人性化”执法特点。

单兵孤进的劳动监察执法的逐步形成以“三个协同配合”为主的监察执法合力。极大的拓展强化了劳动监察执法的程序空间,使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有了左右支撑而不再势单力薄。一是在行政复议、听证、申请执行等程序模块上的协同配合。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所申请执行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执结到位。二是与工商、公安、工会、土地、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主要在建筑企业工资清欠支付、童工和未成年工专项检查、三小企业专项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监察执法中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并与总工会建立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保障诚信企业”互认机制以及重大劳动纠纷集访案件协同监察办理机制。与工商、土地、卫生、建设等部门建立了有关监察案件情况通报制度以及与公安部门的“110”联动等。三是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横向以及纵向的协同配合。内部横向协同近年突出表现为与仲裁部门之间案件管辖交叉关系的协调处理,与社保扩面联合执法案件的属地管辖协调等。

随着“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全区街道(镇)建立了6个一级网格,社区(村)建立了74个二级网格,同时,充实加强了监察协管力量,实现监察执法重心下移,监察受理窗口前移,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成立6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通过组织培训,聘任了82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充实到每个社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劳动保障和谐监察模式”六大模块中的巡查专查程序模块、举报投诉程序模块、案件立案受理程序模块、案件调查处理程序模块逐步下放到中队试点运行。并增加了“用人单位数据库采集模块”,使“劳动保障和谐监察模式”的程序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区企事业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1900家。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5

劳动保障监察,是规范劳资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体制内途径。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观点,劳动保障监察定位应是“社会警察”。在当前劳资天平失衡、劳资矛盾高企,以及地方政府公司化倾向的背景下,劳动监察工作量不断增加,劳动监察的工作强度不断加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劳动监察队伍却很薄弱。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3万名,与劳动者数量的大致比例是1:20000,而世界通行的经验比例是1:8000。“小马拉大车”、“刀尖上跳舞”是对目前劳动监察现状的形象描绘。强化劳动执法,硬化政府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视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可走的一步胜棋。“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曾明确提出,“要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弥补监察人员不足的短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在全国60个城市开展了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试点。即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数量,以街乡或社区为基础,划分若干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责任到人”,并将数据信息实现网络化互通,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

案例内容

近年来,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监察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权益。3月28日召开的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暨两网化建设推进会透露,目前,该省省、市、县和乡镇(街道)均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备专兼职监察员5200余人,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劳动监察城乡全覆盖的省份。

侵犯农民工权益罚当其过

2007年发生的“黑砖窑”事件暴露出山西农村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用工问题。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2007年7月1日施行)。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条例规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监控制度,并设定法律责任。针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或拖欠工资、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加班工资、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侵犯农民工人身自由、不履行职业培训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等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条例力求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罚当其过、制裁有力。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中更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谁用工谁缴费,明确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为应对欠薪突发事件,2009年,山西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处置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理的领导责任、承办部门分工和具体责任人,并按突发事件的等级及时上报情况。为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普遍建立了工资支付月报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网格化监察的原则,将行政区域内的全部用人单位纳入网格,每一个网格都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及责任分管领导。2010年11月底,山西开展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过程中,全省各级充分发挥“1233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要“快立、快查、快处”。

“两网化”建设力促监察全覆盖

从2007年开始,山西就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和网络化管理制度。2009年,又进一步加强了三个层面的组织建设,即:加强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形成对城乡劳动用工全方位的监管格局;监督检查的触角向行政村延伸,劳动用工较多、较复杂的地方,聘用一定数量的劳动保障联络员,形成以专职劳动监察员为主体、劳动监察联络员为辅的执法网络。与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维权、法律援助、执法监察方面形成合作机制,使劳动监察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实现劳动监察工作全覆盖。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共处理劳动监察案件5.6万件,结案率达95%以上。今年6月1日起,该省还将就工资支付和社保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大检查。同时,建立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黑名单”和社会公布制度,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相关链接

北京将超时加班纳入劳动监察范围

3月30日,北京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六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依据用人单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按地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监察工作人员,实时掌握网格内各企业的用工行为。按照要求,城区的“网格”年内将铺展至每个社区,覆盖每一家用人单位。随着原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合并,劳动监察机构的执法范围扩大,机关事业单位也被纳入在内。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劳动者如遇到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也可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今年,北京劳动监察机构将继续重点监察六方面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混乱、人力资源市场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等。

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范文6

二、推行阳光仲裁,提高劳动仲裁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度。按照“民本为先”的理念,我们完善了劳动仲裁的相关制度,推行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制度、应诉开庭一次性告知制度、答辩期缩短征询制度、缓交免交仲裁费制度、开庭公开制度和旁听制度等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化解劳资矛盾,使劳动争议仲裁真正能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立案劳动争议案件24件,未经立案调解21件,为劳动者补偿工伤待遇、追发工资、经济补偿金、追回押金等213万元。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的宣传力度。11月份举办了劳动保障宣传周活动,并结合劳动用工招聘大会、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仲裁法规的宣传,全年在县城、工业园区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3次。

四、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相关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3件271人次,全部都按规定进行了回复,无越级上访,妥善解决了大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清江乡矽肺病工作,劳动仲裁部门的同志从伤残鉴定、理赔测算、劳动关系和职业史调查、理赔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而又细致的工作。全年理赔调解101人,理赔 元。为我县改革开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年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作打算

一、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契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严厉打击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主办监察员制度,完善在工、青、妇等组织聘请法律监督员的工作。大力宣传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工资保障机制,促使企业和工业园区普遍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