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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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1

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严重影响科技事业进步,阻碍社会信用发展。在交通行业科技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失信行为,不但给国家造成较大的损失,而且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急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通过梳理我国科技信用以及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分析交通行业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及其原因,从完善制度、建立共享机制、提高失信成本等方面对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以期促进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建设,有效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科技活动规范、良性发展。

关键词:

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科技活动;失信行为

随着交通行业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科技资源在科技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科技工作者为追逐学术荣誉及相关利益,部分科技工作者违规获取科技资源,引发了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严重地浪费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偏离科技活动实施的目标,违背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因此,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相关概念解析

1.1科技信用

信用是履行诺言的一种行为,从而获得他人的信任。2004年9月,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明确“科技信用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1]。科技信用具有伦理、法律和经济3个维度的含义[2]。在伦理方面,指学术道德或科研诚信;在法律方面,指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经济方面,指科技活动是一种交易活动,如科技工作者获得科技项目立项,得到政府下拨的科研经费,完成约定的任务,即完成了一项交易。

1.2科技信用管理主体

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是指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或机构),可归纳为执行者、评价者以及管理者。(见图1)(1)科技活动的执行者。执行者是指科技活动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或机构,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员[3]。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过程包括项目申请与立项、经费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研究)、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4]。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材料与信息是否真实、抄袭、篡改数据等。(2)科技活动的评价者。评价者是指科技活动评价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主要负责科技活动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时开展相关评审与咨询工作[5]。评价者的评价为项目管理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评价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工作态度及评审时是否公平、公正。(3)科技活动的管理者。管理者是指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的政府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管理者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是否公平、公正开展管理与监督工作、服务情况等[6]。

2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及分析

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不仅阻碍了科技事业发展,并给社会经济造成的严重损害,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能有效惩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失信主体,能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的管理规范,并提升全社会的科技信用意识,突出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7]。因此,我国科技部及交通行业均建立了基本符合国际惯例、相对完善的科技信用体系。(1)2004年9月,科技部首次《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第一次以国家文件形式阐述了科技信用的概念,明确科技信用管理的意义、原则、依据及方向,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性设计框架和方向[1]。该《决定》提出“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信用管理理念,涉及的科技信用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3]。(2)2006年11月,科技部再次发力,《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范围和惩罚机制,建立调查和处理机构[8]。该《办法》有效将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推向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评价者。(3)2011年8月,交通部了《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科技信用行为,该办法明确科技信用的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9]。该《办法》有效规范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并具体到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4)2016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科技部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提出要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科技计划和项目目标实现及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10]。该规定进一步强化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除以上科技部、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之外,国家层面还有国务院、国家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等纷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地方层面有浙江、江苏、广东、宁夏、新疆、深圳等省市相关政府部门也了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综上可知,我国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科技信用建设事业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

3科技信用失信行为及原因

3.1科技信用失信行为

在交通行业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失信行为发生在整个科技活动过程中,包括学科规划、项目设置、组织协调、项目申报与立项、执行、专家咨询、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环节[11]。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针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表现形式。(1)执行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申报、执行、验收过程中,执行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申报时夸大或虚报自身的研究能力及多头申报;执行时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任务或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结题时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篡改科研数据等。(2)评价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立项评审、科技咨询与验收评审过程中,评价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评审时违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夸大项目成果价值,隐瞒、弱化存在的问题,贬低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优秀成果,泄露或侵占评审材料。(3)管理者失信行为表现。在科技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管理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不按要求认真核对审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申报单位串谋,隐瞒捏造事实,骗取项目经费等。

3.2科技信用失信原因

造成交通行业科技活动失信行为的深层原因,既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也涉及到科技信用主体和具体操作等微观层面。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体制转型带来价值冲突。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利益关系正在不断变化中。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引起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在新旧更替之间不断发生冲突,这是导致科技信用缺失的深层社会根源。(2)科技活动主体的信用意识不强。伴随着科研人员数量的增加,其职业竞争也变得愈发激烈,要想获得科学职业上的成功,就必须争取有限的科研经费,招揽优秀的后备力量,抢占稀缺的学术高地。在如此严峻科研环境下,科技信用意识不强的科技信用主体,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难免有人试图通过特殊捷径获取科研资源,从而造成失信行为。(3)失信成本低、风险小。我国政府对科研领域的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是科技信用方面奖惩机制不完善,出现了科技信用失信的成本低、风险小。同时,交通行业对失信行为缺少必要的群众监督以及监控机制,过分依赖于科技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4)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部分科技资源分配做不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公开,大部分科技资源无法共享。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由于可操作不强,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甚至存在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

4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建设的几点建议

4.1进一步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致力于提高科技信用管理的可操作性,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科技信用评价与管理。管理制度应细化到可操作层面,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级应用、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完善。

4.2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共享机制

当前,交通行业科技资源分散于不同部门,为消除科技信用管理的“信息孤岛”,解决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的共享机制,实现科技、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对接,实现科技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用等级开放共享的美好愿景。

4.3提高失信成本

提高失信成本,对于失信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执行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申报、评奖等资格或撤回经费支持等;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评审资格;管理者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管理资格。

4.4提高科技信用意识

科技信用在科学工作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建立良好的科技信用体系,有利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树立正确的科技信用意识对个人信用和集体信用也非常重要。提高执行者、评价者、管理者科技信用意识,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能有效预防科技信用失信行为的发生。此外,社会公众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5结语

科技信用建设是科技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完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信共享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和信用意识,有利于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科技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总之,创造良好的科技信用氛围、建立完善的科技信用监督管理机制,绝非一日之功,还需要全体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的长期努力。

作者:陈丽丽 蔡桂兰 李明国 单位: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Z].2004-09-02.

[2]王文寅.科技信用风险管理[M].科学出版社,2015.

[3]郑春梅.我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研究[D].东北大学,2006.

[4]郭德政.科技信用信息共享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4(10):166-168.

[5]王芳,张苧元,黄保庆,等.负向半定量同行评议方法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的探讨[J].吉林农业,2014(8):88.

[6]刘洁.国家科技管理中信用机制的引入[J].科学管理研究,2005,23(1):65-68.

[7]张明龙,张琼妮.中国建立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探索[J].中外企业家,2012(3):124-125.

[8]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6,14(6):1-3.

[9]交通部.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Z].2011-08-03.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2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软件产业中的信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把软件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软件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中来。

软件企业信用体系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中的信用问题日渐突出,一些软件企业失信行为为越来越严重、行业信用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来看,软件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夸大软件开发能力和软件产品功能,误导用户;不信守服务承诺,对产品维护升级推诿拖延;使用盗版软件和开发工具,在产品和工程中盗用他人的软件和技术;在中介服务和住处服务中夸大服务能力,提供虚假信息;信用监管机制不完善,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此外还存在其他欺诈经营、偷逃骗税、逃废债务、虚假账务等问题。

从软件产业的长期发展来看,现在已经到了抓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候。加快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要求人们讲究规则、履行承诺、依法行事,其本质就是注重信用。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其次,健全的软件信用体系是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规范软件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快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保护用户利益、增强应用信心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的客观要求,也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国产软件品牌、扩大软件出口的必由之路。

第三,我国软件企业信息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内软件市场出现了价格恶性竞争、软件产品质量低劣、软件企业投机不断发生等突出问题,反映出少数软件企业不讲诚信以及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缺失的严重问题,这已经威胁到我国软件产业和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

比如说,在政府招投标工作中,虽然大部分软件企业是认真遵守规定的标底去投标的,但也有些企业明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也去参加投标,最终导致恶性竞争,让一些投机性的企业钻了空子,就使得本来可以做大企业永远做不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只有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将来可以将软件企业分级,比如说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且还要按行业划分。

当然,目前已认定的8000多家软件企业中肯定也有假冒伪劣的,我们也要进行认真查处。

另外,对于一边享受着软件产业政策,一边打价格战、进行恶性竞争的软件企业,我们也要制定出一些办法给予制裁,决不能一手软、一手硬。

构建信用体系条件已基本成熟

当前,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例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被明确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牵头单位;诚信已被列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信用教育和培训逐步展开,企业和公民信用意识得到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信用管理开始得到重视。

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和商务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探索本地区、本系统内的信用系统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积累了不少的经验。这对于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在系统集成产业中,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已有了一定的经验。信息产业部的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建设,已经在各行各业内建立了很好的信誉。我们把系统集成企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不同等级的企业做不同等级的项目,规范了企业的有序发展。这在客观上支持和保护了我国系统集成企业的权益和发展。

软件的特点决定了产业发展必须强化信用监管。

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它具有不易确认企业能力、难以鉴别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量大、兼容配套要求高等特点。用户只有对软件企业有充分信任,才能下决心购买其产品和服务。有了信心才能交易,缺乏信心必然损害用户信心,最终损害产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诚实守信是软件行业的基本行规和道德标准,也是扩大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根基。

在全社会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环境下,建立软件产业信用体系的时机和条件,应该已经成熟。

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想

信用体系的基本内涵是建立良性信用机制。信用体系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制,它综合运用了各种社会力量和制度,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和发展,鼓励和弘扬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形成良性信用机制,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

通常而言,信用体系包含五个方面的内涵:良好的信用文化、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完善的信用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高效监管;公共信用信息的开发与使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因此,软件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标准法规体系、监管服务体系、激励惩戒体系、信息资源体系等内容。

构建我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信用立法要先行。当前,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信用立法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亟待突破。从软件产业的实际来看,缺乏保障诚信交易的相应专门法规制度体系,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实践证明,信用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用行业的发展。

其次,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必须从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作为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但同时,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从软件产业实际出发,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加以推进。

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在于,有效规范国内软件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优势软件做大做强,增强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构建我国软件信用体系还必须与落实18号文件相结合。18号文件是指导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扶持。在构建我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时,必须用足、用好、用活18号文件中已有的政策,与18号文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出口等政策相互衔接起来,可以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何构建软件企业信用体系?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构建我国软件产业的信用体系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要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信息产业部已经成立了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九个组,其中就有软件企业认定与信用体系组。其目的是通过建立软件企业信用评估工作体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优势企业快速成长。

其次,要针对软件产业和软件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软件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软件信用制度规范,保障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形成信用管理的部门规章,使信用管理有法可依。

第三,要实行软件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通过重点软件产品与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引导软件企业把诚信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严格生产标准、完备生产条件、确保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完善售后服务等重点环节上。根据软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信用记录和违规情况,分类实行年度评级并向全社会公示。

同时我们也建议建立奖励守信惩罚失信制度。比如说,在政府采购软件、软件工程投标等活动,应逐步把软件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作为决定软件企业能否中标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也应把软件企业信用指标作为软件企业能否被认定和能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措施,不但可以在需求方面促进对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培育和发展,而且从根本上引导国内软件企业树立诚信立业的观念和意识。

第四,要建立统一权威的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信息产业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基本上具备了建设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多种资源和条件,对自身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可以成为建立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基础,现有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等信息则成为软件企业资信状况的基础信息。从发展目标讲,软件企业资信数据库应全面覆盖在我国软件市场上的全部软件企业,不论所在地域、资质等级、登记注册类型、规模大小,都属于该数据库服务对象。

第五,要建立面向软件企业的联合征信体制。软件企业信用评定所参考的信息,不仅要包括该企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等信息,还要包括企业银行信贷、纳税、工商年检、出口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更要收集软件用户对软件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最终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软件企业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因此,软件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需要与银行、税务、外贸、工商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面向软件企业的联合征信体制。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3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快速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本身就具有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特征,并且具有“效率、协同、便捷、快速”等优势,其在高技术服务业领域的深化应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天津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增长、模式创新步伐加快和增强发展潜力。

1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增长

随着天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消费结构升级将为服务业尤其是基于信息技术的高技术服务业带来巨大需求,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规模不断增长。同时,随着电子商务在服务业领域的深化应用,将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服务业改造提升,形成更多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此外,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能够进一步催生更多专门从事高技术服务的交易主体,增强有效竞争,为进一步扩大高技术服务业整体规模、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提供支撑。

2加快高技术服务业模式创新步伐

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使高技术服务虚拟化、网络化成为可能,可以更加高效地整合各类资源,通过网络和远程系统完成服务交易,打破产业结构和空间限制,缩短服务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促进高技术服务业模式和业态创新。

3增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活力

一方面,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将有利于打破高技术服务领域行业壁垒,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进入高技术服务业领域,有利于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能够进一步提高高技术服务业开放水平,有利于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人才,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同时,加快促进天津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高技术服务业“走出去”和开拓国际市场,抢占新兴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发展制高点。

二、利用电子商务促进天津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1完善发展载体一是加快建设产业园区

依托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园区为核心,建设一批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制定和完善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出台相关扶持措施,集聚要素资源,促进高技术服务业集群化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二是培育壮大企业主体。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制定天津高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标准,在项目安排、资金融通、人才引入和企业上市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加快培育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中小型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发展环境。鼓励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服务主体之间的需求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和形成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三是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结合天津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特点、优势以及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趋势,在研发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精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对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完善产业链条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好项目,重点推动、分步实施。

2强化支撑体系一是健全支付体系

大力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天津设立运营中心和分支机构,开展各种类型支付服务。积极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发新型电子金融及其衍生服务,增强在线支付和移动支付服务功能,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支付平台。深化高技术服务交易在线支付和移动支付应用,加快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在通关、结算、退税等方面政策标准,培育相关服务企业,提高对高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天津金融创新优势,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方式,探索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技术服务领域。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面向高技术服务业的在线融资平台,形成多元化的高技术服务业融资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设交易保障体系。建立高技术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信用管理。鼓励专业机构开展网上安全认证技术开发和应用,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数字认证、数据恢复等安全服务功能。加强高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相关电子凭证等方面技术创新。建立交易保障机制,为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提供在线交易纠纷处理服务,逐步形成安全、可信的高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四是探索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密切关注高技术服务领域前沿动向,加强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化协会、标准化研究所的交流合作,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

3深化重点领域应用研发设计服务

依托天津新能源汽车、大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工业设计领域,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等建筑设计领域和物联网、高性能计算及云计算、新一代移动通讯等高新技术研发设计服务领域优势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研发设计服务采购及外包,通过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信息技术服务。建设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为电子信息领域的生产企业与服务企业提供线上免费对接服务以及金融配套、技术服务招投标、集成解决方案定制等线下增值服务。鼓励有实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电子商务促进转型发展,占据产业链高端环节,提高服务价值增值能力。依托东疆保税港区、武清区等区域,建设具有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和通关、退税等功能的高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为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对外贸易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出口规模,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数字内容服务。依托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发展载体,整合数字内容服务领域上下游企业资源,建立数字内容服务集中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深化数字内容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建立数字店铺、数字作品交易平台,大力发展数字音乐、在线电影、电子图书、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网上交易服务,利用电子商务扩大信息消费规模。

三、总结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4

省委、省政府以战略眼光深刻洞察到服务外包对世界经济的巨大影响力,高屋建瓴地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并出台了《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批重要举措,促进江苏又好又快发展。省委李源潮书记明确提出“江苏的国际服务外包要走在全国前列”,“建成中国的国际服务外包重要承接地”。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南京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政府引导、政策引领、市场化促进、信息化支撑、法制保障等有力措施,加快构筑外包服务体系,努力将南京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服务外包的中心和国内领先、全球有影响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促进服务外包与其他产业融合互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南京的国际竞争力,引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众所周知,服务外包(Service Business Outsoursing)是发包方通过与承包方签订契约,将一些传统上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的业务流程或管理职能外包给本土或境外的专业、高效服务提供商的运营模式。服务外包的本质是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整合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结果。按照服务内容,服务外包可分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按照服务提供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可分为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服务外包并非完全发生于服务行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所需要的服务流程更倾向于对外发包。信息技术是服务外包的技术资源基础,软件是服务外包的人力资源基础。

服务外包的核心理念是“做你做得最好的,其余的让别人去做”。南京在发展服务外包上,具有经济外向度高、产业结构完整配套、科教人才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健全和投融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比较符合国际惯例的优势。尤其是在服务外包业的“龙头”――软件业发展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南京是“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和“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国家信息产业部、江苏省政府与南京市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动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携手把南京打造成中国软件名城。最近5年里,南京市的信息产业保持年均30%左右的增长速度,去年达到1300亿元;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连续5年保持5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6年达到258亿元,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一,占全省软件产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以“两园多基地”(南京软件园、江苏软件园、玄武基地、鼓楼基地、雨花基地、浦口基地、江宁基地等)为代表的、布局合理、结构完善的软件产业发展格局,软件企业共有近千家,软件从业人员5万人以上,微软、甲骨文、摩托罗拉、西门子、爱立信、朗讯、三星以及华为、中兴、东软、明基、用友、金蝶等一批国内外著名软件企业在宁设立了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南京的电力、电信、交通、安全、企业信息化等行业应用软件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

当前,南京市服务外包主要集中在软件产品上,软件服务外包得到了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的充分肯定。依托软件产业“两园多基地”,全市初步建成高新区、鼓楼区、玄武区、江宁开发区、雨花台区5个服务外包示范区,从事服务外包或有能力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超过150家,其中13家外包规模超过100万美元,18家企业被列入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30多家服务外包企业被列为市级重点发展企业。江苏润和股份有限公司今年软件出口额可望超过1000万美元,在国际软件外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十一五”期间,南京将依托“两园多基地”和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软件人才,充分发挥全国科教中心、科技创新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品牌优势,大力发展服务外包,重点发展软件开发、IT服务外包以及金融保险、物流、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等外包业务。到“十一五”期末,力争使服务外包年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以信息技术外包、特别是以软件外包为龙头,以业务流程外包为重要内容的服务外包产业链。具体措施是:

一、主动承接外包服务,提升南京产业整体竞争力。服务外包是各国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生产专业化分工、片段化生产的必然结果和最终趋势。承接外包不仅是高素质、高水平服务能力的体现,更是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过程现代化模式的实现,是完整产业链条和系统产业关联的真正体现。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逐渐结束,服务业市场将更加开放,外资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入我国服务业。南京市以此为契机,转变传统招商引资的观念,积极了解服务外包的产业特征、发展趋势和转移路径,制定新的外资促进政策,把服务外包放在与制造业招商同等重要的地位,并纳入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范围,努力使我市在新一轮的国际产业分工中占据高端,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一方面,大力吸引国际著名服务外包企业来宁投资,特别是吸引既承接全球的服务外包、也可向我国发包的跨国公司来南京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大力引进软件外包、呼叫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与财务技术支持、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和数据加工等领域的高附加值外包项目,提升南京服务外包业的层次和规模。另一方面,通过主动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推进我市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制造、钢铁冶金等优势产业参与国际生产专业化分工、片段化生产,引进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服务理念,促进传统支柱产业结构调整,在利润创造、效率提高和技术创新方面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二、依托软件产业“两园多基地”,高起点打造服务外包聚集区。充分发挥“两园多基地”特色产业集聚的优势,按照国际标准建设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形成软件外包产业体系和集群规模,提升服务外包能级。以江苏软件园创业服务平台、南京软件园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整合资源,打造面向全市软件企业,集研发支持、测试支持、教育培训、演示验证和共享信息于一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构建、完善软件测试评估、投融资、服务交易、人才培训交流等四大中心,支撑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发展。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建设,支持在园区内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购买大型设备和专业软件供入驻企业租用。

三、积极培育服务外包主体,做强重点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实施重点扶持战略,选择一批规模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管理技术水平高、产品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的本土软件企业,集中市场资源、技术资源和资金资源等加以扶持,积极引导、促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在宁实现本土化,努力培育一批具有高增值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本土重点企业,力争培育若干个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总承接商和对内服务外包总发包商。实施联合发展战略,通过市场资源配置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一批中小企业调整、联合、并购、重组,实现规模发展。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市“软件出口联盟”和骨干软件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公司、办事机构的作用,引导扶持组建外包服务中心,推动优势企业到海外设点进行软件研发和加工接包,建立海外服务网络和体系。建立服务外包专业平台,通过开办服务外包网站、举办服务外包交易会等多种形式,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加强企业间的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具有紧密联系的产业链。建设面向中小软件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介绍国际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技术运用和管理经验等,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入股管理合作,促进中小软件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施资金扶持、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企业申请服务标准国际认证、品牌认定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全力打造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著名展会品牌,为软件企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发展服务外包构建产品交易、招商引资、人才与智力交流三大国际平台。

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章和规定,健全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和行政执法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保护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予以奖励,指导行业协会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咨询系统、重点行业的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环境。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5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范文6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位于**市新安县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240余亩,员工650余人,注册资金5600万元,总资产超5亿元, 是一家国内领先,世界一流,集研发、生产、销售超细氢氧化铝环保阻燃材料为一体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又称防火剂,广泛应用于橡胶、塑料等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求量巨大,已被国家列为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而我国曾在这方面发展滞后,长期面临依赖进口的困境,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细氢氧化铝核心技术,为我国阻燃材料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产能达17万吨以上,产品品种10余个,用户包括临海亚东、中广核技、万马股份及阿乐斯等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并远销巴西、瑞典、印度、韩国等国家。2020年全年收入59066万元,净利润13501万元,入库税金6386万元(含个税744万),固定资产投入3732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4.75亿,净利润1.06亿,入库税金4955万元。

科技创新是公司发展的动力,2007年公司自主研发的超细氢氧化铝阻燃剂成功实现国产化,迅速替代进口,成为国内最主要的无机阻燃剂核心供应商之一,先后被河南省政府授予“河南省高成长型民营企业”、“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产品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评为“质量放心·国家标准合格产品”,被中国阻燃协会授予“中国阻燃协会杰出贡献奖”、“阻燃行业先进示范企业”、“阻燃科技创新产品质量金奖”。同时我公司主要产品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还先后被评为“**市优秀民营企业”、“**市**市诚信会员企业”“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新安县税收贡献优秀企业”、“**市五一劳动奖状”、“新安县纳税工作先进单位”、“**市2020年‘隐形冠军’企业”、“新安县突出贡献企业”等,公司信用评级为A级纳税人。。

回顾这些年来**公司之所以能健康稳步、和谐有为地发展,很大程度上与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诚信经营有着重要关联,公司在“守合同、重信用”方面的主要做法主要是“三个坚持”:

一、坚持规范合同管理,为诚信经营提供保障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公司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法律管理制度。近年来,公司能依照股分公司规范要求,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制定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立健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成立了以总经理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全司所有合同的审核、签定、履行和管理工作。各基层单位均配备一名信用(合同)合理员,成立了一支由20余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员队伍,且所有合同管理员全数通过上级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实现了“外讲诚实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完善依法管理”的经营理念。

二、坚持遵循诚信原则,以良好信用拓宽市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若是不树立诚信原则,改变旧的管理模式,就必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立足之地。公司在实际的工作中深刻熟悉到诚信原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因此,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用第一、客户第一”的经营宗旨,依托良好的信用开拓市场,并取得良好的成效。最近几年来,公司始终坚持把好产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和佳誉度,使公司在开拓超细高白氢氧化铝市场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虽然公司地处豫西,可是公司的客户远达全国各地,甚至东南亚、欧洲、美洲等,公司通过诚信经营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取得优胜。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我公司实行合同统一制度,全司所有合同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全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诚实守信意识。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使得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能清楚地了解公司生命力和竞争力,是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不断开拓市场,以树立品牌形象、保证质量稳定保护公司信用,从而达到实现企业不断发展状大的目的。

三、坚持抓好诚信教育,促企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