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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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电力建设;监理;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 A

1.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要性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逐步增加,引导企业思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一个子系统,按照PDCA循环模式的运行施工安全管理,使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不仅保证了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与健康,而且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

(2)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的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由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完善,出现了一些可以避免的工程事故。所以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了建筑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

(3)据有些报道,一些施工现场的工人工作的环境十分恶劣,给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破坏。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规定了具体的、符合卫生要求的企业环境,这样不仅树立了优秀企业形象,而且促进了建筑工程的按工期顺利的完成。

(4)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必要要求。

(5)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卫生条件对于企业参与国内外的建筑市场的竞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定具体的企业卫生安全的管理体制,可以尽快提高安全生产的卫生状况落后的现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保证建筑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体制、技术和企业投入程度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的实现。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电力建设工程的监理具有工程技术、建筑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各种安全管理措施和手段,能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建筑材料、机械、环境管理,规范建筑工程人员的行为,有效的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安全生产。

2.1 监理行为控制

2.1.1 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

建筑项目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监理部门,它是非常重要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项目攻城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建筑工程控制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安全的控制、建筑质量的监督、施工工艺技术、经济和档案的管理。监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施工人员,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制度的实施。

2.1.2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制度

落实到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是项目监理部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根据监理的规划、项目工程的安全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条件,制定详细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措施,并且结合监理人员工作检查制度、监理安全考核培训、监理安全责任制度、监理安全奖惩等制度,编写监理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能、管理安全人员的工作,保障安全监理这方面的安全控制。

2.2 事前监理

2.2.1 审查中标单位文件和资质

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总监理工程师需要组织监理对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理念、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熟悉。在图纸的审查时,及时对对结构安全、施工安全有影响的问题提出异议。在工程重点位置和施工安全有关环节,或采用新施工工艺、新型材料和有特殊结构的工程,可以要设计单位在保护建筑工人的事故预防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采取一定措施。对与中标的单位要严格审查其单位资质和相关文件,把不安全系数降到最低,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2.2.2 审查施工安全方案

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报告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方案。监理要对编写的安全施工方案认真审核,只有那些方案成熟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可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才给予批准。如果是专项的施工方案,要进行详细审查方案的计算、数据、验算的每一个步骤,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2.2.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设备的材料、设备在电力安全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前,对与施工用到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配电设施、脚手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核其质量技术认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对于不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监理工程师要对于施工现场的总体布局、场地选择是否能保证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理工程师还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情况不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3 事中监理

监理在电力工程施工中的监督是保障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关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经常到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当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和报告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以确保顺利完成工程任务。

2.3.1 巡视

监理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巡视是监理对施工安全控制的直接管理形式。它的目的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第二,检查建筑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否施工的要求;第三,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的履行情况;第四,审查施工机械和设备是否可以安全施工;第五,检查施工现场中材料的堆放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是否分开存放和严格管理。

2.3.2 旁站

对于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施工,例如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在电力建设工程中,有基坑施工、大型模板施工、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升降整体式脚手架、吊装大型构件,特别临近带电体施工等,监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和管理这些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3.3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

监理工程师要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要仔细检查一些严格部位,例如:洞口、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的安全性,一些危险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的警示标志的设立。定期检查施工机械的可适用性,确保在施工中不会出现事故,对于疑有问题的机械,要求其停止使用,待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才予批准使用。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用书面形式的报告形式下达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

2.3.4 安全事故的处理

施工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一般性事故和重大性事故。对于重大性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把事故现场的情况上报给上级,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出现的事故进行处理;对于一般性的工程事故,监理人员要协助相关人员调节和处理善后事宜。在比较发达的电子社会中,有必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数码相机和摄像设备,及时扑捉事故现场的证据,这样可以真实的反应安全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给施工单位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4 抓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技术文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能够预测每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风险程度,并对这些工程事故隐患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这些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3.结语

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据与建筑工程特点相一致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准则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要求、地面及深坑作业安全施工要求、施工用电安全要求、临近电力工程安全要求。同时要注意对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参考文献:

[1]纪英杰,叶志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7)

[2]朱晓雯.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分析[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8(01)

[3]范红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对策探讨[J].科技风.2010(02)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不断推广使用。安全教育是掌握安全知识、避免职业危害的主要途径。电力工程的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一项基础建设设施,安全生产非常重要。电力工程项目面临着工期紧,任务重的现状,这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安全管理可以提高安全效益是安全管理重要性的主要体现。所谓安全效益,是指在电力工程生产活动中,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证措施,所实现的可以用减少损失来衡量的效益。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完善和提高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大意义,完善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严考核、硬兑现,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才能做到职责落实、运作规范,才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电力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

安全效益往往同时包括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可以说,安全管理在推动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服务了社会,一举两得,这是过去许多企业所忽略的。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安全管理减少了因人员伤亡而带来的赔偿费、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由此而需要增加的恢复正常建设所需要的其它费用,提高了企业的声誉,成为企业今后提高标价竞争的无形资本。另一方面,安全管理通过保质量、促进度、降投资,从某种意义上直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来说,安全管理促进了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降低了人员伤亡,保障了人们的健康需求,提高了环保水平,从而推动了社会和谐向前发展。

二、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特点及原则

要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对具体工程项目的了解就必不可少,尤其需要熟悉它的特点。电力工程项目具有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特点,综合如下:前期设计影响大,参建单位、临时施工人员多而参差不齐。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频繁,施工面广、流动性强、条件复杂,体力劳动重,危险性大、事故易发,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严重等。

根据国家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大多数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践中所遵循的原则,安全管理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具有否决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不放过”,“三同时”,“五同时”,“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等。这些原则是相互补充、相互强调的,需要同时遵守。

三、加强预防控制监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网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要求项目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网络体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的机构,不能以兼职来代替。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控制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杜绝分包工程的再分包,防止无资质队伍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参与工程。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分包管理办法,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承包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执行情况,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在检查中,监理及时指出有些工程施工项目部组织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管理层、操作层脱节,劳务合作单位人员素质不高,工序操作不熟练等现象,对工程安全从管理、实施存在不可低估的隐患,及时狠抓落实。

第二,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关。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人身事故或设备的发生。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配置合理,施工临建布置得当,符合安全与防火要求,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存在。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防塌方、防倒塌、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要全面、具体、周密,做到万无一失。

项目经理部在认真审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寻找主要安全危险点的基础上。确定施工现场评价的安全文明施工状态评价内容,明确检查时间,在要求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评价。

第三,确定安全监理控制点,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做到事前控制和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批准开工,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准上岗,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准施工,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四、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法

第一,落实安全管理前提。

落实安全管理前提,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有力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各参建单位、各级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奖惩制度,杜绝违规生产,鼓励遵章守纪。

第二,进行合理设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对重点部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建设工程应该予以指出说明,并提出合理的安全指导意见。只有合理设计,才能避免因设计不当而导致的安全问题,从技术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坚决按制度执行。对新人场的参建人员特别是临时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项目部和班组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对特种与高危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场施工。另外,在日常的建设中,还需召开安全例会,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进行安全演练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激发员工的主动安全思想,发挥人的主动性、能动性。

第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对动土、重工、高空、密闭空间、用电、用火等高危建设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以保证施工前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已经到位,安全施工的条件已经具备。设置专职安监人员,加大安检力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控制。监理单位要通过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形式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第五,注意总结经验。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3

本文简要介绍了临朐县供电公司就如何加强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承、发包双方安全关系和安全行为,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发展和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进行了充分探讨和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关键词】

管理目标;外包队伍

0 引言

随着网改项目的开展,县供电公司面临新的发展和挑战,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完成庞大的工作建设任务,公司采取的办法就是在继续充分调动企业自身电网建设力量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广泛征集社会信用高、资质能力适用、电力施工经验多的外包队伍参与电力基础建设工作,弥补公司工程建设力量的不足。2013年在临朐县供电公司入网的外包队伍有9支,这些队伍的合理使用对临朐县电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对企业如何做好外包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1 管理目标

外包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细化流程管理,有效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安全关系,界定双方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好企业对工程承包方安全监管职责,有效规避承发包工程安全责任,避免出现“以包带管”现象,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确保工程安全、顺利、优质完成。

2 管理的工作流程

2.1 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经营副经理等任副组长,安监部、生技部、乡镇供电所管理部、调控中心等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外包队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有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生技部、乡镇供电所管理部、调控中心等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2.2 外包队伍入网资质审查流程图过程说明

节点1:下发年度外包队伍资质审查通知,对年度公司外包队伍资质年审工作方式、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节点2:各有外包队伍使用需求的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计划通知相应专业的外包队伍。

节点3:接到通知的外包队伍如有入网意愿,向工程管理单位提交入网审请和本单位的资质材料。

节点4:拟使用外包队伍的工程管理单位对提交审请的外包队伍资质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资质初审不合格的外包队伍不得参与临朐电网的工程项目,资质初审合格的由工程管理单位对其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行考察。

节点5:拟使用外包队伍的工程管理单位对资质初审合格的外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主要从外包队伍基地建设情况、机构设置情况、近三年施工资料档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外包队伍不得参与临朐电网的工程项目,考察合格的外包队伍,由工程管理单位向公司安监部提交考察报告和入网推荐书,并报送外包队伍全部资质材料。

节点6:拟使用外包队伍的工程管理单位向公司安监部提交入网推荐书,并报送外包队伍全部资质材料。

节点7:公司安监部对呈报的外包队伍资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审查合格的由公司安监部组织进行安全培训。

公司安监部对呈报的外包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内容有:

1)用人单位推荐书及考察报告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4)设备维修安装试验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原件、复印件)

9)施工队伍简介

10)外包队伍应健全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各类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1)企业组织机构网络图(施工队伍满30人及以上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施工企业,设有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2)施工简历

13)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14)外包队伍需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施工机械、工器具一览表

15)外包队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施工机械、工器具试验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16)外包安全防护工(机)具使用管理规定

17)外包队伍人员登记表

18)外包队伍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9)外包队伍登高架设作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的有权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0)外包队伍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21)外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22)外包人员体检表(原件、复印件)

节点8:公司安监部组织对资质审查合格的外包队伍进行全面安全培训工作。培训课时不少于72小时,使用《临朐县供电公司外包工、临时工安全培训材料》,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临时用电安全、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管理、防火、防爆安全、典型违章示例等内容。

节点9:公司安监部组织对参加安全培训的外包队伍进行安全规程考试,安全规程考试及格率低于90%的外包队伍不予批准入网,及格率高于90%的外包队伍,不及格人员经补考合格者,准予该外包队伍入网,不及格人员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外包队伍,该外包队伍不予批准入网。公司安监部对经安规考试或安规补考通过率达100%的外包队伍,对外包队伍人员实名发放年度进网作业证(胸卡)。

节点10:公司安监部对资质审查不合格或安规考试不合格的外包队伍不予批准入网作业手续,并将相关资料退回外包队伍。

节点11:公司行文公布年度入网外包队伍名单。

节点12: 公司安监部将准予入网的外包队伍资质审查资料进行归档

2.3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图过程说明

节点1: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与中标外包队伍拟定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安全协议书。

节点2:公司安监部对所拟定的施工安全协议进行认真审查,审查不通过予以退回,审查通过交付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法人委托人与外包队签定生效。

节点3: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和工程安全协议书。

节点4: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重点要将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明确,并由施工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节点5: 施工中标外包队伍针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工程项目勘察情况和施工过程危险点情况制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审查。

节点6: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外包队伍制定的工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退回外包队重新制定。审查合格报公司安监部进一步审查。

节点7:公司安监部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对工程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报公司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审定,并按公司领导要求落实执行。审查合格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准予执行,审查不合格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退回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重新组织拟定。

节点8: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工程外包队伍进行施工。

节点9:工程施工单位组织开展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安监部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外包队伍按照工程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在有危险性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指定工作联系人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检查的重点内容有: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和履行职责情况;

2)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班前会、班后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等)的落实情况;

3)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施工场地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情况;

7)防汛、防大风、防雷击及其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措施布置和落实情况;

8)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公司安监部在工程进度过程中随时抽查或根据工作需要检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认真检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和召开安全例会情况,对施工工作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拟定安全监督通知书,并下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审查整改单位的整改报告,并在必要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和安全问题,由公司安监部提出考核意见,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公司安监部按相关工作程序取缔外包队伍入网资格。

3 绩效的评价

3.1 数据的采集

检查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对外包队伍和工程安全管理的履职情况、检查监督外包队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数据采集来源主要为安全职责是否存在失责、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失误和漏洞、工程施工存在的各类违章情况、发生事故、障碍、异常情况。数据来源要经过核实,确保真实有效。

3.2 绩效的评价方法

安监部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及建议,对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外包队伍和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履行公司相关考核程序。

4 效益分析

在电力生产活动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外包队伍作为电力生产的有效补充力量,在安全管理方面还稍显薄弱,因此,必须加强对电力系统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实现与系统内同样的安全标准要求。通过对外包队伍安全规范化管理,利用绩效评价手段,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心,督促外包队伍加强自身安全建设,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各类违章和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人身安全,其管理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5]《国家电网公司农村配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7]《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8]《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9]《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10]《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二类障碍认定细则》

[11]《临朐县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实施细则》

[12]《临朐县供电公司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13]《临朐县供电公司各级人员到位标准》

[14]《临朐县供电公司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填写与执行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4

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甲 方:海南电网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 、法规 、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68号)和《海南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海南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 xxxx年xx月x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 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 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 元整(附:预算书)。

大写: 。 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1、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

乙方提供正式预算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认书、承诺书、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等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潢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建设 安全风险 识别 评估 分级控制

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风险就是活动或事件产生人们不希望的后果发生的潜在可能性,是一种诱发事故的隐患,如果不进行治理和超前防范,结合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识,它就有可能演变为事故。事先进行研究分析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就会化险为夷,确保安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因环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作和工序繁多、存在近电作业等特点,存在多种形式的安全风险,国网公司于2011年提出了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实施施工安全风险的全过程管理,以实现对基建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

1 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

根据国网公司对施工安全风险的管理办法,将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类别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固有风险,指在正常情况下,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典型的固有风险有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坍塌、电网事故、交通事故等。

第二类是动态风险,是指在作业时特定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是以固有风险为基础,结合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外部环境、安全管理等实际情况,实施的修正计算。动态风险是确定风险管控措施的最终依据。

2 施工安全风险的评估

2.1 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的划分

国网公司将安全风险从小到大划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风险(稍有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级风险(一般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级风险(显著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级风险(高度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容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五级风险(极高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2.2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流程

2.2.1固有安全风险评估

固有安全风险值受风险发生可能性、风险事件出现的频率、发生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三个因素的影响,国网公司建立了《电网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并在清册中明确了各种情况下固有安全风险的数值和等级。

固有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如下:

1、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项目部开展项目交底及风险点初勘工作。

2、施工项目部根据风险交底及初勘结果,从《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的《电网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中选择相应的作业工序及其对应的风险等级,确定本工程各施工工序固有风险等级,编制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

3、施工项目部筛选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经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

2.2.2动态安全风险评估

国网公司在动态安全风险评估中提出了维度和动态调整系数的概念,并建立了《维度实际情况与K值的取值关系表》。

维度即影响动态风险的六方面因素,即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根据这六方面因素的执行情况确定对应的风险值。

动态调整系数K为六个维度对应风险值的平均值。

动态风险的评估过程如下:

1、在分项工程作业前,施工项目部按照《维度实际情况与K值的取值关系表》,计算出各工序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K,对《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中固有风险值D1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D2,D2=D1/K。

2、依据动态风险值D2,查阅《施工安全风险值D与风险等级关系表》,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

3、实际作业时再次确认六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取值情形与作业实际情形是否一致。当出现情形变化时,重新计算动态风险值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

2.3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分级管理

建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年度策划、月度评估、周预警、日报告”要求,对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实施分级评估管理,即省公司将重大风险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策划、业主项目部组织月度安全风险评估、施工项目部填写周安全风险预警清单、业主项目部实施重大风险日报告。

3 施工安全风险的控制

3.1 施工安全风险的动态控制

动态风险等级是确定决定风险控制措施的主要依据,要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首先应考虑降低风险等级,以减轻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由于动态修正系数K受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外部环境、安全管理等六个维度实际情况影响,因此对维度进行控制是降低风险级别的有效措施。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种方法加以控制:

1、合理安排有关作业人员

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技术比较复杂或难度较大的工作必须由有多次工作经验、业务技能水平较高、身体素质及精神状态较好的人员实施,除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外,还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带领和监护,严禁临时用工参与此类工作;对体质不适或精神状态不佳的人员,适当安排从事比较简单的工作或暂停其工作。

2、使用合适且合格的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施工机械管理人员,落实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状况进行准入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中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重要吊装、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施工队(班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试验、送检。

3、加强设备材料进场管理

要严把工程设备和材料进场关,统一配送的设备材料必须进行到货验收,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送检,业主单位应组织抽检,确保不让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环节。

4、精心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施工项目部应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并报审实施;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重要临时措施、工序、特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审批后进行专项交底,部分超过一定规模危险较大的项目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

5、合理选择施工环境

一是要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不得因为抢进度而降低施工标准;二是要尽量形成开阔的施工作业面,以便于施工,对于复杂环境要保证隔离措施的完善;三是要选择合适的天气进行施工,少数恶劣天气下不进行高风险施工;四是要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设施标准化,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6、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业主和监理、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安全管理、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并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项目现场均应配置安全员,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班前班后会等各项安全管理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及时闭环整改。

3.2 施工安全风险的分级控制

3.2.1 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

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监理项目部实施巡视检查。

1、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应复核各工序动态因素风险值,仍属二级风险的,按照常态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施工。

2、二级及以下固有风险动态升级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降低至二级及以下风险。否则,按照三级及以上等级风险控制办法组织实施。

3、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三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3.2.2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1、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实地复测,计算动态风险等级,并报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

2、优先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采取措施后仍然在三级及以上风险的,应严格执行《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制定“电网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报施工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在作业前递交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同时,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各级管控人员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检查、会签作业票。

3、四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过动态修正后出现五级风险的,应通过改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环境、安全管理等六个维度中某些维度的条件,把风险等级减低为四级及以下之后,再行施工。

4、采取措施后仍然出现五级风险作业工序时,施工项目部必须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由业主项目部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报省公司基建部备案。作业时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到岗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条件不能满足时必须停止施工。

4 结束语

对电网工程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是降低基建安全风险、确保电网工程施工安全可控、在控、能控的重要举措,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关于电网工程安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的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切实提升工程现场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Z]. 北京: 国家电网公司, 2011.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6

第二条从事电力业务活动的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安装(修、试)企业、进网作业电工、企业用电户和单位、商业、居民、商品住宅开发商、基建及其他用电户,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经贸委为我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电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本办法向社会公布,并由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发电

第一节建设管理

第四条发电企业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电力发展规划。发电企业建设、生产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技术。

第五条小水电发电企业实行自建、自管和谁投资、谁收益、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第六条发电企业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县经贸委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发电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发电工程建设安全。

第七条发电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按规定向发改委、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提交立项、可研、初设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报县经贸委备案。

第八条发电企业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县经贸委牵头,组织国土、环保、水务及电网经营企业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要求、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县经贸委发给准许并网运行批复,电网经营企业凭批复接入并网运行。

笫二节上网管理

第九条发电企业与县供电公司的并网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并网双方应当按有关规定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发电企业并网发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县电网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原则等规定。

第十一条发电企业和变电站应具备两种以上不同方式的调度专用通讯通道;发电企业和变电站的调度专用通信电路和通信设备必须完整并处于良好状态。

笫三节资质管理

第十二条在县境内的发电企业,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取得国家电监委颁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发电业务。

第十三条发电企业的技术工种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电工须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发电运行操作人员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依法开展电力业务受法律保护。

笫四节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发电企业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组织电力生产。凭准许并网运行批复与电网经营企业接入并网系统手续及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监委《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江西电网并网发电企业安全监督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将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发电厂(站)必须有二人以上检修电工;发电机房的发电运行操作岗位必须有二人以上的人员在岗当班。

第十七条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由县经贸委会同物价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根据成本、税金和合理利润等因素制定,按价格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一节电力供应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在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供电营业。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县经贸委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国家统一文本的供用电合同。

第二十一条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严格禁止网前用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受电端的供电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二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二十四条未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供电。

笫二节电力使用

第二十五条用户应本着安全、计划、节约用电的原则使用电能。

第二十六条用户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第二十七条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二十八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

第二十九条建房申请用电,应先后到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办理规范安装申报后在供电报装窗口办理用电手续。

笫三十条为确保用电安全,工厂、基建(含室内外工地)及其他用电户,其受电装置的室内电源导线、接头、闸刀开关的导电体不得;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线(俗称胶质线)或橡胶绝缘线,接头或接头端子用绝缘胶带包扎,闸刀开关的绝缘防弧盖(罩)不得损缺、脱落。

笫四章电力设施安装

第一节安装资质及用户的安装规定

第三十一条在县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按照国家电监委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笫三十二条在发电、输电、供电、用户受电(企业电力设备及照明、单位用电、商业用电、居民室内外电气设施和照明、基建及其他用电)设施上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电工),必须持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未按规定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

笫三十三条企业用电户和单位、商业、居民、商品住宅开发商、基建及其他用电户,不得聘请或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电工)进网作业。

第三十四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依法开展电力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节企业用户电力设施安装

第三十五条企业用电报装,经供电部门确定供电方案后,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

企业电力设施安装,有权选择招标或选择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阻挠或干预。并将安装方案报县经贸委备案

第三十六条在确定安装方案的基础上,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承装企业应当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同内容应规定双方的责任,包括承装(修、试)范围、达到的技术性能要求、工程完成的时间期限、费用、保修措施、违约责任等。

笫三十七条电力执法监察人员可在施工期到现场检查安装资质和安全规范情况。供电部门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工程竣工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八条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须向用户、供电单位提供全部技术数据、资料等,并明确保修期限。

第三十九条承装(修、试)工程在保修期内,因安装、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装(修、试)单位负责承担,并无偿修复。

第四十条电力设施安装(修、试)工程费,要打破行业、价格垄断,比照市场合理价格或低于国家物价部门定额标准收取,不得扩大、重复或加收其他费用。

第四十一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应接受县经贸委、工商、技监、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中发生纠纷时,可由县经贸委协调解决,也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讼。

笫三节建房用电申报及规范安装

第四十三条在县城规划区内,建房用电人(指建房单位、个人、商品住宅开发商)在办理基建用电手续时,须向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办理电力规范安装申报(以栋为单位)手续,并备案。

第四十四条县供电营业报装窗口及冯川、赤岸、干洲供电营业所所属县城规划区内的建房用电申报,应配合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做好用电户的电力规范安装申报工作。对未备案的建房用电户和电力安装无资质、违规的用电户(或建房人),供电报装窗口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九条规定及业扩报装程序办理基建用电手续或正式用电报装手续。

第四十五条建房用电人(建房单位、个人、商品住宅开发商),负责所建房屋室内外受电装置工程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及安装规范要求。

笫四十六条室内用电安装,应配备电路设计图纸。

第四十七条室内外受电装置的导线、材料、配件,应是质量达标的正规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的材料及配件入网安装。

第四十八条建房用电人在实施室内导线、电气设施安装时,应通知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十九条室内外受电工程安装完工,建房用电人报请供电部门和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进行竣工验收。对持有安装资质、符合安装规定和工程规范要求的建房用电户装表接电;对进网安装人员(电工)无有效资质、无电路设计图纸的违规安装,检验不合格的受电工程,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和供电部门应书面通知建房用电户整改,经整改合格后再装表接电;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受电工程,供电部门不得送电。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经贸委按监管职责,加强对县内发电、供电、用电市场及电力安装市场的监督检查,对电力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进入电力市场所需各项资质、许可证等证件的办理,须经县经贸委审核后,依照行政许可程序上报审批发放。

第五十一条发电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个月到发证机关办理暂停或注销手续;报县经贸委备案。

第五十二条发电企业发生分立、合并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到县经贸委备案。同一法人新开发电力资源的,应当按电力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十三条县经贸委会同县电网经营企业按照《江西电网并网发电企业安全监督规定》及《江西省并网发电企业技术管理办法》对县内发电企业进行安全及技术监督考核。

第五十四条县经贸委加强对发电、变电和电力线路及有关辅助设施的保护。对县内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及有关辅助设施的安全。

第五十五条电力设施损坏(破坏)案件,由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协调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笫五十六条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反窃电的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工作。

第五十七条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应对企业用户、商业、居民、基建用户的用电安全和室内外电力新装用户的规范安装进行监督检查。电力监察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电力企业和用电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察检查人员应当配合并提供方便。

第六章罚则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电力建设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技术的,县经贸委责令停止建设和使用,没收淘汰的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电力建设项目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立项,未经审核批准开工兴建的,县经贸委应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未具备两种以上调度专用通讯通道或因发电企业原因通信电路中断造成电网事故,县经贸委责令改正;并扣除15万千瓦时以下上网电费进行处罚。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依法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发电业务的,县经贸委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发电企业聘用或安排未取得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作业,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上岗操作的,县经贸委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笫十八条、笫二十四条,从事电力业务的,县经贸委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四十条,供电企业、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或有关项目定额标准)收费,责令改正,并将其扩大、重复或加收的其他费用退回用户;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县经贸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盗窃电能的,县经贸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承担补交电费3倍以下的违约使用电费,并处应补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工厂、基建(含室内外工地)等用电户受电装置的室内导线、接头、闸刀开关的导电体在外的,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停止供电,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业务的,县经贸委责令其停止相关的安装业务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未依法取得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从事进网作业的人员(电工),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停止相关安装业务活动,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四十五条,建房人、用电户聘请或安排未取得有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从事进网安装作业,或者不配合电力执法监察人员检查的,县经贸委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对电力设施建设企业和电力设施承装企业故意阻挠或干预的,县经贸委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建房用电人不向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办理电力规范安装申报手续,县经贸委责令改正;拒绝改正的,中止供电,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笫七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供电报装营业窗口未配合县电力执法监察大队做好用户的电力规范安装申报,给未备案的建房用电户和电力安装无资质、违规的建房人、用电户办理基建用电手续或正式用电报装手续,县经贸委给予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笫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建房用电人不配备电路设计图纸;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电力材料入网安装的,电力执法监察大队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供电部门不予送电,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