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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1
一、疾控中心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要做好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需要有十足的耐心,因为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种类较多,分支也比较多,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归类是一项非常费脑力的工作。但是,这样的管理人员少之又少,部分疾控中心的领导者根本没将这一项工作放在眼里,认为这项工作过于繁琐,而且对疾控中心也没法创造一定的利益,更何况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才能做好它,缺少对它的重视,从而让部分珍贵的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资料丢失,导致传染性的疾病一旦来袭,找不到与其类似的病例,无法进行有效的预防,让老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
(二)当前,疾控中心资料管理库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部分疾控中心管理库的硬件设施都过于落后,导致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归纳工作停滞不前,有些疾控中心资料管理库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的培训,对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整理工作也是粗心大意,有些更是没有整理,随手扔到架子上,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零零散散的摆放在书架上,让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如果需要查阅资料,根本无法查起,无从着手,这样就大大降低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使用率,就像一堆废纸一样摆放在那里,无人问津。
(三)疾控中心的资料库缺少高科技软件的配备,缺少信息技术的支持,在这个信息时代,各个单位要开展工作,都会配备计算机,但是疾控中心资料库就缺乏计算机的配置,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管理完全是纯手工记载,没有高新技术支持,让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遇到困难,因此,要借鉴当代图书馆的书籍分类方法,应用高科技手段对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整理,让每一份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都有其自己的标签,同时也便于查找,给疾控预防工作者带来便利。
二、提高疾控中心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要做好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人员是第一基础,只有档案管理人员对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引起重视,才能花时间在上面,才能在疾控中心在库的防病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上做好创新。档案管理人员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加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工作,了解世界上普遍存在的疾病类型和致病机理,通过多看书,才能对资料库中的防病业务档案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才能快速的找出这本资料所处的位置。其次,疾控中心资料库的管理人员也要与其他部门的同僚进行交流,通过互帮互助,促进彼此业务的增进,可以向有经验的同僚进行提问,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从事防病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提升疾控中心的社会地位,从而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众。
(二)加大对疾控中心防病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通过培养他们整理资料的能力,以及一些基础传染病的知识,让他们在工作当中游刃有余,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疾控中心通过培养一批高素质和懂业务的防病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能更好对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料”进行维护,能让这些资料得到合理的保护,在传染病来临之际,有知识技术支持,避免传染病的扩散。另外一个方面,要加大对疾控中心资料管理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让他们掌握高科技的资料整理技术,这样不仅方便他们的工作,更方面其他工作人员的寻找,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培养这一批高素质的防病业务档案管理团队,能让这些珍贵的防病业务档案得到切实的保护,从而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2
关键词: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案例;任务驱动;项目管理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采用多种手段对物业进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物业管理将更加依赖先进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物业服务3.0时代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在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是物业管理行业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一直以来都是物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该系统是一个由人、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物业管理信息的搜集、传递、储存、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它可以及时提供物业管理者需要的数据和信息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等,帮助管理者进行物业经营管理决策。
在物业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支持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先修课有计算机文化基础、Visual Basic程序设计、数据库与程序设计和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学时设置为32学时理论+16学时实验+64学时课程设计。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能够明确物业管理知识、管理流程、系统涉及的所有业务以及各业务之间的关系;能够熟练使用现行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现行系统的简单功能进行二次开发;自行开发功能和结构相对简单的小型物业管理信息系统。
2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教学中的难点问题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交叉性学科,在教学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
(1)大多数学生认为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抽象、枯燥,而且难学,从而产生了困惑和畏难情绪,影响了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大多数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教材及相关参考书中案例较少,理论讲解过多,致使学生在对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没有感性认识的前提下被动地接受相关理论,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不知如何入手。
(3)学生对软件开发和数据库等知识的掌握水平参差不齐,只有部分学生具有高级语言编程的能力,而其他学生仅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教师很难确定讲授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物业管理理念和范畴不断发生变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表现形式也不断推陈出新,教师备课的难度不断增加,教学内容的选择和组织工作日益艰巨。
若想应对这些挑战,做好该课程的教学,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力不从心。只有综合应用多种教学理念、方法和手段,把教学内容以一种有主题的、合乎逻辑的、相互关联的形式整合在一起开展教学,才能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过程中,我们运用基于案例项目任务驱动教学方法和基于项目管理技术的课程设计管理考核方式,事实证明两者相结合的合作学习教学模式行之有效,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3 案例项目任务驱动教学方法与项目管理技术结合的教学模式实践
3.1 教学环节之间顺序的调整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通常采用的方式如图1所示,按照先理论、后实验、最后课程设计的顺序进行。这种串行教学过程存在诸多问题:理论授课之后,上机实验学时不足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集中到学期末进行课程设计,两周时间内进行调研、需求分析、设计和实施,并生成设计报告,过程太仓促;学生提交了设计报告和系统软件,课程设计已接近尾声,教师来不及进行反馈和指导,设计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我们在课程教学改革实施过程中对教学环节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如图2所示。改变课程教学和课程设计原有的串行方式,建立“理论教学一实验教学一课程设计”3个教学环节并行进行,在时间安排上相互协调,在教学内容上相互照应。调整之后,3个教学环节之间、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图3所示。
3.2 案例项目任务驱动教学方法的运用
理顺了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后,在教学过程中还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作为支撑,将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改革综合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等方法运用到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各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与案例项目任务驱动教学方法之间的关系如图4所示,以“案例”作为理论教学“引导”,以“项目”作为课程设计和实践教学的“主线”,把项目分解为若干“任务”模块,将教学中重点知识融入各个任务模块;以“任务”模块“驱动”学生对具体“案例”进行模仿,最后把各个任务模块“组装”,构成一个完整的项目,完成课程设计任务。这种教学方法的优势是结合理论知识与实验操作,将“教师引导一学生模仿一积极学习一自主创新”的学习过程科学合理地融入教学。
3.2.1 案例项目的选择
在讲授理论知识之前,教师根据具体课程内容,精心挑选一个和物业管理专业关系紧密、功能完整的项目(如小区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教学资源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讲解是从高年级学生的作品中选取功能较为完备、更贴近学生实际水平的课程设计作品进行讲解,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3.2.2 项目分解
根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内容,我们对挑选出的案例进行剖析和设计,构成相对独立、简单的多个案例模块。分解项目过程中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要与教学内容相结合进行合理分解;其次,重新组合之后,分解的案例模块在功能上仍然具有完整性,而且前后各模块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前后模块之间具有一定的渐进性。以小区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为例,可以分解成系统需求及功能分析、业务流程分析、数据流程分析、数据字典、数据库设计、住户资料管理、住户投诉管理、住户报修管理、住户缴费管理、停车车位管理10个模块。分解的案例模块之间存在着先后关系,如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功能分析”模块后,才可进行“业务流程分析”模块;完成了“业务流程分析”模块,才可进行“数据流程分析”模块的工作。
3.2.3 任务安排
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扩展问题的步骤完成每个案例模块的学习后,教师给定一个项目,编写如下材料:项目任务驱动教案、教学过程设计、项目任务书和任务完成评价表等教学资料;然后,引导学生按照理论课程讲解的“案例”,把项目分解成相应的任务,通过模仿、讨论、查阅相关资料,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等自主学习方式;同时,指导学生参考案例,把知识逐步深化,每完成一个任务模块,就将其与前面的任务模块进行“组装”,最终组成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
3.3 基于项目管理技术的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
案例分析和演示之后,就进入学生实践操作环节(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同时进行),教师在该教学过程中起辅助和指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在上机实验过程中对知识技能的理解和掌握逐步深化。
在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教学改革中把项目管理的思想应用于实践教学,具体操作如下。
(1)在项目任务完成过程中采取2~3人的“项目小组”形式,每个项目小组选择一个组长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的相关计划、本组人员的监督和协调、组员的绩效考评等工作,是项目组至关重要的角色。
(2)为每项任务、课程设计过程制订进度表,监督和检查各小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保证课程设计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3)严格审查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阶段性的课程设计成果,加强质量监控,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设计作品的质量。
(4)借鉴项目管理中的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机制,利用考核给学生一定的压力和约束,但也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激励,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分为过程和结果两个部分。过程考核包括态度纪律、工作计划的执行两个方面;结果考核主要包括设计报告、作品和创新3个部分。根据以上5个考核指标汇总成绩,最后按照各项指标所占比例计算总分,如表1所示。
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3
关键词:中职;物业管理法规;教学
物业管理行业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兴行业,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代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房屋管理模式,对管理各方的权利义务要求十分严格,法律关系十分明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业主和政府管理部门对物业的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不仅应具备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还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预防行业风险,减少行业纠纷,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目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不顺等问题逐渐显现,物业管理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物业管理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物业管理法律知识贫乏,有法不知、有法不依。面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物业管理法规》这门课正是针对上述问题而对物业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主要课程,然而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法律关系的主体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也包括电力、煤气、热力、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因此,《物业管理法规》课要求掌握的法律法规种类也非常多,不仅要掌握《物业管理条例》等专门针对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要掌握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等适用于物业管理活动和纠纷处理的法律规范;不仅要掌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也要掌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有关物业管理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等。因此,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掌握大量的知识点并能在实际中灵活应用,必须结合中职学校学生的自身特点,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中职学校以职业技能教育为基本目的,对理论知识要求较少,而对应用技能的要求较高。同时,中职学校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相对欠缺,对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不高。鉴于这两方面原因,中职学校的课程教学应采用理论讲解通俗、突出实用、定位准确和可操作性强的教学方法。
笔者认为,中职学校的《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讲授内容应是适用的最新知识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国家和地方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立法步伐加快,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规程等。同时也有一部分规章制度已经废止。作为《物业管理法规》学科的任课教师,必须时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关注正在讨论或起草的有关法规。在选用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时,应注意选用较新版本的教材或资料,并在教学中区分教材中哪些内容符合现在的规定,哪些内容已经过时。在教学过程中,辨别相关内容是否与新的法律法规一致,以保证学生学到最新的知识。
讲授过程应条理清晰、思路明确在整个课程的教学中应首先介绍物业管理的一般法律制度和法律文件,然后按照物业管理工作程序介绍各阶段、各类别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在具体法律规范的讲授中应遵循以下教学过程:(1)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物业管理中必须做什么、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2)如果违反法律规范的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进一步掌握法律要点。(4)课后让学生完成与课堂内容紧密相关的思考题。这样将法律规定、违法责任与实际案例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生动的、便于学生接受的知识,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讲解的语言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针对中职学生基础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教师在说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大量的法律专业术语,并辅之以丰富的典型案例。例如,在教授业主与业主大会的相关知识时,教师可以通过“不是业主,而是业主的亲属能不能参加业主大会”的案例来说明“业主享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业主可以委托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可以通过“没有参加业主大会,是否可以不接受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案例来说明“业主大会的决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规定等等。案例应少而精,紧密结合课堂教学内容,采用以学生分析为主、教师适当引导的方法,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并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并能够解决实践中的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多媒体和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采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节省很多板书的时间,并且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同时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传递更多的知识信息。教师在平时还可以从身边搜集或录制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场景或案例,通过多媒体播放给学生,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但是也应适可而止,因为传统的“粉笔加黑板”式的教学方法也有自身的优势。比如,传统的教学方法需要教师有较多的肢体语言和学生进行即时的交流;教师还可以通过板书关键字、词强调有关内容,准确、工整的板书还可以引导学生规范地书写。另外,进行多媒体教学时,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电脑操作,使授课方式显得机械、呆板。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综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适当采用学生讨论或模拟法庭等灵活的形式利用课堂或课余时间给学生安排一些与所学知识紧密联系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情,寻找处理矛盾纠纷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处理方法或者让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辩论。在讨论或辩论时需要查找大量相关的资料,可促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正确理解和应用,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总之,中职《物业管理法规》课的教学应紧密联系中职教育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使学生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汤腊梅.物业管理法规[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4
整个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条例培训(4月——5月)
1、在培训的同时,收集各法制楼组代表的电子信箱,为后续的网上送法上门、网上沟通做好准备。
2、公布《长宁房地》门户网站网址,为以后登陆该网站提供方便。
3、培训后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如何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一次现场开卷知识竞赛。
二、在全区的每个小区张贴《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宣传海报。(4月底完成)
三、利用门户网站开设网上物业管理法制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5月开始),主要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建设部、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文件。
2、案例分析:近期有代表性的案件。
3、便民问答:挑选常用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分条。
4、网上调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
5、网上竞赛:邀请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参加,其他市民也可以参加。
6、房地万事通信箱:根据法制楼组居民或其他市民的提问,在二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答。
四、在《时报》开辟专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5月开始)
五、通过各个房地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经理业务培训一次,主要内容为《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并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居民的宣传。(5——9月底)
六、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违法搭建的现场执法活动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七、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业委会组建现场会议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八、每月一次送法到家,经最新的物业管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的电子信箱中。
九、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系列活动。(9月)
1、开设一次物业管理义务法律咨询。地点设在法制楼组所在小区附近,并邀请部分法制楼组的居民或代表参加。
2、悬挂横幅。
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5
目前深圳市停车场大都属于收费管理。管理处主任安排我做停车场管理员,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和停车场巡查等工作。我首先学习了管理公司关于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制度,如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职责、停车场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等。我向保安主管了解了停车场基本情况,并熟悉了车辆进出口、限高、限速、禁鸣标志、方向指示、停车线和禁停线等停车场标识。深业大厦的停车场有62个停车位,分为地面和地下车位。
在熟悉停车场设施和管理处关于车辆管理制度以后,我就开始参与车辆管理的实际工作。作为一个停车场管理员,他的仪容仪表代表了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因此必须统一服装并做到文明规范。在车辆进入停车场时,我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客户,向客户行礼,将车辆基本情况做一个登记,比如车辆外观、型号、车牌号码、进场时间以及有无损坏等,对于车辆有损坏的,应告之客户,然后将车辆出入证友好的递给客户。
车辆出场时,看车辆使用者与车辆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问明情况,与车主取得联系,征得车主同意后放行),然后查看出场时间,达到收费时间的应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出具收费票据并收回车辆出入证。
在进行停车场巡查时,要维护进出车辆的秩序及车场设施设备的完好,指挥进场车辆停放在已划好的车位线内并排放整齐,告诉车主关好车门车窗,并带好贵重物品和车辆出入证。我按照公司规范对车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车辆是否停好,有无损坏或缺少部件,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被损坏等情况时,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并进行登记。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车辆的车门被划损,车主认为是在本停车场损坏,要求管理处负责赔偿,当时我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向保安主管报告。保安主管立即赶来了解情况,发现该车位比较窄,且旁边车位已空置,从划损情况看,很有可能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刮损该车辆车门。保安主管通过翻查车辆进出登记表及停车场录像,查出的确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划损,且该车主是楼上一位业主,保安主管即刻与该业主取得联系,起初该业主不承认,保安主管通过耐心的解释并出具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和录像资料,经过协调,该业主同意给受损车辆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在这件事情中,我感觉巡查工作没做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了车主的投诉,如果没有停车场录像作为证据,就会给解决问题带来极大难度。所以车辆出入登记、不定期巡查和技防措施是停车场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在车辆停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损伤甚至丢失的现象,最近报道中也经常有类似的案例发生,我认为这要有一个责任明确过程,如果是由于管理工作没做到位造成的,管理公司应该付有一定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它提供的停车场管理服务仅仅是停车场的秩序维护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是停车位的租金,并不是车辆的保管和保险费用,因此我认为在发生车辆被盗案件中,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承担这种损失。当然这种情况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前提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它所承诺的管理服务。
二、绿化养护管理
随后,我又被安排进行绿化养护管理方面的工作。深业大厦是一个高层写字楼
,其绿化面积较小,但绿化养护工作仍然是管理工作中不能缺少的一块。实习中我主要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的巡查和记录。我按照绿化管理工作内容、要求及标准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巡查。
首先,我按标准巡查了所有的花草树木长势是否良好,看有无虫害、病态及修剪是否成型。
其次,我检查了绿化的保洁情况,主要查看绿地有无枯叶、石块、杂草、纸屑、烟头、花卉的清洁及修剪的枝叶是否随时清除和是否对绿地标识是否干净、整齐。
第三:浇水,每天我对绿化养护人员的浇水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到绿化养护人员都是在早、晚浇水,并且浇湿浇透。
第四,在巡视过程中我发现绿化工每周除草、松土一次,并将树木根部土壤做成锅状,经了解,是为了便于绿化保养人员对树木浇、灌水。
在实习工程中还了解到,除以上日常工作以外,绿化养护人员还要定期施肥:春、秋季节对各种植物施肥一遍,其它季节视情况而定,肥料的选择以有机肥为主,尽量少施化肥;绿化区内的花灌木,以及绿篱、草皮,造型乔、灌木,每月修剪一次,平时发现与总体造型不协调时必须修剪,其它各类植物的修剪主要集中在冬季进行;春、秋季定期每月喷杀二次,平时发现虫害即时喷杀;补种以春季为主,绿地要求保持无黄土裸露;苗木出现拥挤现象时,可进行移植,对不适应环境树木给予更换品种;进入风季前必须对新种的或具一定高度、冠幅大的乔、灌木进行撑牢。这些都是绿化养护工作中的基本工作。
我在巡视检查中对一般问题(如清除杂草不及时、发现虫害等)交由绿化养护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对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从中我不仅学会了很多绿化养护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而且对大厦绿化植物的习性和绿化工具的使用有一定了解和掌握。
三、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物业管理实习,接触具体操作工作,我学到了更多的物业管理工作知识。
在停车场管理实践中,我注意到需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礼貌用语、仪容仪表)和提高服务质量;日常的巡视工作和完善的设施设备能够保证车辆的安全。
绿化能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因此要求绿化养护人员要熟悉植物特性,在不同环境中正确的养护方法以及如何操作各种工具。
物业管理案例及分析范文6
关键词: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权利义务
一、问题的提出2003年12月,全国第一起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的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审结,其大致案情如下:四川省成都市某花园的业主委员会于1999年成立,按规定到2002年4月任期届满。但任期届满后,业主大会并未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在新的业主委员会没有选举出来的情况下,原来的业主委员会于2003年1月30日同成都文石物业管理公司签约,双方约定将物业管理费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0.24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0.30元,并于1月1日起执行。2003年3月,该花园119名业主或住户将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物管公司一并告到了武侯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物业管理议无效。法院在经过了漫长的调查审理之后,于2003年12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补充协议》无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理由是:该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及委员的任期已于2002年4月届满,因此其行使的代表权已于届满时终止;同时,由于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在向法庭提交证据的法定期间内,未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两者签订的补充协议是由业主大会决定或经业主大会特别授权的,因此该补充协议属无效协议(参见常江:《全国首例业主状告业委会案一审判决》,《中国房地产报》,2004-02-02.)。
随着全国第一起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案件最终以业主的胜诉而告终,案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便浮现出来: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具有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应该由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行使其权力?
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又称“物业管理委员会”(颜真、杨吟:《物业管理危机处理及案例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早期着作中也称其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管理委员会”或简称其为“管理委员会”(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页。)。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次将“业主委员会”在行政法规这样高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予以规定,从而在立法层面上正式创立我国的业主委员会制度。《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理论上有不同的表述。《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表述是: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的学者认为:业主委员会为管理业务的具体执行机关,如同管弦乐队的指挥,于管理制度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页。)也有人认为:业主委员会是新建物业或物业群中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颜真、杨吟:《物业管理危机处理及案例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4页。)以上各种表述都只是从某一特定的角度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局部把握,没有从整体上真正揭示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实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结合其他专家学者的研究结果,我认为可以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划分为内部法律地位和外部法律地位两个部分。
(一)业主委员会的内部法律地位所谓业主委员会的内部法律地位,是指业主委员会相对于产生其的全体业主(通常是通过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形式)所具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