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市值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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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市值管理

券商市值管理范文1

一、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制度

(一)摸索阶段的股权激励制度 摸索阶段是指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前的时期。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逐渐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的所有制理论以及收入分配制度也有所突破,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在各地悄然兴起,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就源于企业内部职工股。1982年,沈阳一些企业开始吸收本企业的职工入股;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店面装修,为此企业向内部职工发行了3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股票,不过当时这些投资并不是以规范的股份出现,企业也不是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此后,更多的企业加入到了推行内部职工持股的队伍中,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也于1993年起草过《职员股份计划规则》。但由于当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且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存在巨大的价差收益,大多数的职工都在短期内抛掉自己手中的股份,并没有长期持有,从而丧失了股权激励本身的意义。

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集资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内部职工股的发行审批、额度管理等做出规定;1992年,原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明确了内部职工股的额度大小、转让限制等。后来,内部职工股因企业上市获得了较大的升值空间,一些本没有相应股权发行额度的企业私下发行股权证,造成当时整个内部职工股市场混乱。为此,原体改委于1993年与1994年先后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并禁止批准设立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也不再出现,但围绕已发行的企业内部职工股的规范、清理等大量问题依然存在。

1994年,原外经贸委和原国家体改委颁布了《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企业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形式。1997年10月6日,民政部、原外经贸部、原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资格。职工持股会出现了,职工持股会是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过程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在实施别容易导致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协调,对企业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职工持股会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对此,2000年7月7日,民政部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否认了职工持股会的法人资格,从此不再对职工持股会给予登记。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问题,MBO(管理层收购)模式引入我国。1999年,四通集团收购案成为我国成功实施且被冠名为“管理层收购”的第一个案例。此后,为解决企业激励机制难题,宇通客车、粤美的、深方大等企业纷纷推行管理层收购,引发了国内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热潮。然而短暂的火热之后,由于对管理层收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实施中出现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非法融资、操作不透明、损害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在2003年以后先后被暂缓或叫停。

在经历了企业内部职工股、职工持股会、管理层收购模式之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对股权激励机制的探索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陆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方式。如仪电模式(期股模式)、武汉模式(股票期权模式)、贝岭模式(模拟股票期权模式)、泰达模式(激励基金购股模式)及吴仪模式(期权+股权组合模式)等较为典型的实务操作方式。在当时,由于有关股份来源、股份流通转让等棘手问题缺乏相关法规制度的全面保障,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只能通过各种“模式”在制度框架内进行变通和尝试,股权激励只能在观望与质疑中缓慢前行。

(二)初级阶段的股权激励制度 初级阶段是指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后的时期。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资本市场环境逐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日益规范,股权意识得以觉醒,再加上有关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文件的颁布,从此我国股权激励终于进入了实际可操作阶段。但毕竟正式实施股权激励的时期较短,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因而2006年至今也只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初级阶段。

在这一阶段,为了保证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保障。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碍;紧接着,国资委于2006年1月27日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财政部于2006年9月30日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顺势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实施暗潮涌动,其中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最为引人关注。2007年,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我国证监会有关股权激励的备案工作暂缓。2008年,为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陆续《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文件;2008年10月21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到的所得税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现状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日渐盛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公司高管的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整理国泰君安数据服务中心提供的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文件中的数据,得到从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如表1所示;历年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家数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历年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家数变化趋势图

从表1和图1可以看出,2006年后规范化的股权激励得到了广泛认可。2007年只有10家上市公司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的步伐明显放缓。原因在于:证监会当年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暂缓了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2008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结束,再加上股权激励3个备忘录及《补充通知》的陆续推出,股权激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得以规范,促使更多的公司选择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3家公司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

2009年股权激励的推行处于谨慎观望期,只有12家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和股权激励政策趋紧的影响。2010年我国经济环境继续好转,股权激励制度经过了4年的实践和发展,不断的完善,社会各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认可度也逐步提升,2010年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的推广进入了黄金时期,到2011年,当年通过的股权激励公司家数已经达到了90家。

(一)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可分为两大类,即以业绩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和以股价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以业绩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包括: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延期支付;以股价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目前,我国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也最为经典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依据该模式,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拥有在未来某一特定时期按预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预定的价格即为行权价,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购买本公司股票的过程即为行权,股价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即为激励对象的收益。这种激励模式不需要公司大笔的现金支出,因而该模式适用于成长初期或者处于高速扩张期的公司。再者,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收益和股价挂钩,因而这类公司股价升值空间大,管理层更有动力努力提升公司业绩,长期激励效果好,也有较强的约束作用。

(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事先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出售的本公司特定数量的股票,在公司的经营绩效或激励对象的工作年限等指标达到激励计划预定的条件后,激励对象才能够出售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该激励模式将公司的业绩与激励对象的收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目的是激励高管人员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长期激励效果好,适用于成熟型的公司,激励对象更关注股票本身的价值,而不仅仅是股票升值的空间。

(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预定条件有权获得特定数量的股票因股价上升所带来收益,激励对象无股票的所有权,不能享有所持股份的表决权与配股权,因而股票增值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该激励模式操作方便、快捷,不需财政部、证监会等行政机构审批,经股东大会通过便可实施。不过,股票增值权需要公司支出大笔现金用于激励本公司的高管人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一般适用于现金充裕、经营稳定公司。

我国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从上市公司统计的数据来看只有前三种模式。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198家A股上市公司各自选用的股权激励模式统计数据,见表2;2006年至2011年6年198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图,见图2。

图2 2006年~2011年6年198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图

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每年通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但除2007年外都有一个总体特征,那就是超过半数的公司选择股票期权模式,其次是限制性股票期权,而只有极少部分公司选择股票增值权,这可能是因为股票增值权模式不是证监会推荐的标的物形式。2010年以来,股权激励方案中选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司占比有所上升,一方面这是由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有可以相对于定价日市场价不高于50%的折让,较利于在熊市市场环境下行权;另一方面,激励对象将与股东共同承担股价下行的风险,在证券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从图2绘制的6年共198家上市公司各种股权激励模式所占比例来看,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的共有138家,大约占总数70%;采用限制性股票期权模式的共计54家,约占27%的比例;选择股票增值权模式的共计6家,约占3%的比例。

(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来源,即“有股可授”。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发行,即向公司激励对象直接定向增发新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二是回购本公司股票,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回购本公司股份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三是股东转让,即由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出让给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198家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统计数据,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绝大部分是靠定向发行新股。在198家上市公司方案中,选用定向发行新股方式的就有182家,占总数量的91.92%;而通过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有6家,占总数量的3.03%;股东转让方式的有4家,占总数的2.02%,其他来源占总数量的3.03%。上市公司大多选择定向发行新股的原因主要在于:首先,定向发行新股是大多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操作方式,与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相比,操作过程简单,而且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容易引起股价的波动,激励成本也很高;其次,在2008年5月《股权激励备忘录2号》颁布后,采用由公司大股东转让股份作为激励股票来源的方式逐渐退出,这进一步加强了定向发行新股的首选地位。

(三)业绩考核指标 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往往采用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回报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的组合,绩效考核指标,每家公司的相似程度更高的选择,有牛群的形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往往采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其他指标组合的形式,各公司采用的业绩考核指标大多类似,没有大的差别。有研究表明:在2010年已披露激励方案的219家我国上市公司样本中,有27家选用单一指标作为考核标准,其中3家选用加权平均ROE,24家选用净利润增长率;有134家选用加权平均ROE与另一指标组合,有24家选用加权平均ROE、净利润增长率与另一指标组合,这两种组合方式共计占样本总数的72.15%,其余的采用其他方式。根据《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的规定,公司应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包括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尽管有少数公司开始尝试采用经营性净现金流与现金营运指数等指标作为考核标准,但要真正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陈文:《股权激励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券商市值管理范文2

关键词: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析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大规模的食品厂生产不规范,学校食堂食品不卫生,小摊贩卫生食品卫生问题严重……各种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影响了社会的秩序,是人们对于国内食品安全失去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足。而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重中之重,它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从食品的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和无证加工等,对食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因此,想要保证食品安全,就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进行探索分析。

1、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食品行业也不断的向前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增加,但是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却存在许多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法规和标准不完善。而在食品安全监督中,起到做大作用的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主要起到了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和退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用。从食品流通的源头入手,从食品的生产、投入市场等方面整顿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后,不断地实行权利,充分的发挥了对食品市场监管的作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十分混乱,各职能部门相互牵制,责权不分明。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国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分段管理”的方法,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它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的重担,且其职能并不单一,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且它不是割裂独立的,是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相互关联,共同组建成一个全方位的交叉管理的网络管理体系。随着食品行业的逐渐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扩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也对自身的监管职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其实行监管职能时,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其对食品经营的监督和管理不专业。监督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完整的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的多样性,使有许多细微的食品问题无法被发现;各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差异,偏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由于技术落后,其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障,使得各个地区的食品问题呈现多样化而产生了地区差异;市场准入及准出的把关力度不够,使许多不规范不合格的食品企业进入市场,而且会产生许多无证经营的小摊贩,增大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

3、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措施

3.1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体制。要使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首先要从法律上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完整的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同时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在社会中的推广力度,从食品制造行业到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建立专门的食品监管制度,对于流通的食品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抽检,检查不合格食品厂进行停业整顿。工商行政管理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

3.2建立完整的市场准入准则。建立完整的市场准入准则,不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食品不能给予生产。同时严格把控投入市场中进行市场交易的食品,对于不合格,钻空子的食品加工厂进行惩罚。只有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准则,才能够从根源上把控食品投入市场时是否安全,减小不安全食品的市场交易量,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不安全食品。

3.3严格执行规范执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重视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视力度,并且做好严格的记录。对问题食品进行严格的惩处,坚决杜绝徇私枉法事件产生。训练有效的监管队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提高办案效率。综上所述,“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全民关心的一个社会焦点。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部门,一定要意识到自身实行监管权利时,所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其职能。从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开始,切实抓好市场准入与准出、食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万静.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研究[D].安徽大学,2011

[2]唐刚.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问题[J].法律与社会,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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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商业银行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改革开放之后,受到全球银行业高度一体化的影响,我国逐渐放宽了对国内金融业的限制,对商业银行进行了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逐步推进了商业银行市场化的进程。商业银行逐步市场化之后都纷纷上市,上市后各间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都有了很大改善。具体表现在:第一,整个银行业的盈利能力趋于平稳,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银行业总体上一直保持着稳定高速的增长,在国家经济态势向好的大环境下,银行业每年的净利润提升率都超过了30% ;第二,商业银行不断优化了资产结构,资产有效性持续提升;第三,商业银行不断进行着金融创新探索,将创新金融业务作为利润增长点。可是,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银行业不但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压力,而且市场环境也变得非常严峻。为了提振经济,央行实行了积极的货币政策,除降息之外加大了货币的发行量,多次下调准备金率。降息令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减慢;同时,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提升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我国很多商业银行都是将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作为主要获利方式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银行的正常发展,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借此抵消部分传统业务收入降低带来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1)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首先,我国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逐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相比其它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时间更晚,因此完善程度并不高,不论是法律法规还是监管机制都存在很多漏洞;另外,各地政府为了追求政绩,有时会对商业银行进行盲目的保护,这就为商业银行进行违规操作创造了最佳条件,不过同时也令商业银行面临很高的财务风险。其次,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商业银行的监管还只限于业务操作的合规性与合法性,并没有深入到业务的具体环节,探讨操作是否存在违规;且监管基本上都是事后进行的,也就意味着风险已经产生影响才开始对其控制,虽然能够改进当前存在的财务风险问题,却无法挽回银行已经蒙受的经济损失。

(2)资本市场不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在筹资方面受到的限制更多、更严格,因此,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能够获得发展资金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如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偿债能力降低,就将财务风险转移给了商业银行,令银行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假设银行累积了很多这种不良贷款,而其中的绝大部分都转为坏账,那么银行就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面临很高的财务风险。

(3)风险管理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都将大部分精力投放到了提高市场份额以及开拓新业务上,并未对资产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估,一旦出现了诱发风险爆发的因素,银行就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上市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以外的其它风险很少研究,也不重视这些风险可能对银行造成的影响。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整合学术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各派观点,本文认为可以将其分为3类:上市商业银行业是企业,其经营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商业银行同样具有代表意义。不过,商业银行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财务管理还有以下特点:

(1)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基本单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自身的利益也存在短期与长期之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短期目标是由长期目标逐渐分解细化出来的,但是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完全的一致性,所以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就更大,想要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也就更加困难。

(2)保证风险与收益平衡的同时,最大化股东权益。前文提及,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非常多样,因此进行财务管理时必须平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如果风险高于收益,那么就没有必要开展相应的业务;只有在风险低于收益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能通过业务实现一定的利润。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应追求最大化股东权益,从而既保证股东投资的安全性,又保证其理想的收益率。

二、全面风险管理导向下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运营的高风险性,银行业务的所有环节都存在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多家世界知名的金融机构被迫宣布了破产,令我们深刻体会到了银行业所面对的风险很容易达到无法控制的程度,这也提醒了想要保证银行业务的安全性与稳健性,必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本文结合相关理论以及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调研分析,为其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ER M)导向下的内控体系。

(一)构建良好的内控环境上市商业银行想要实现理想的内控收效,必须构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因为只有这样各项内控措施才能得到有力的执行与落实,从而发挥出应有的内控效用。各个因素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共同构成了上市商业银行的内控环境。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需要结合自身的运营实际,从这些要素入手构建良好的内控环境,为后续内控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设定合理的内控目标上市商业银行必须设定合理的内控目标,以作为内控工作的指引。之所以强调合理,是因为目标应设定在付出一定努力之后可以实现的标准上,从而提升员工完成内控任务的积极性,进而提升银行的内控效率。另外,银行设定内控目标的时候还要充分考虑风险管理目标,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要素之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内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从而保证银行运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三)识别风险

上市商业银行能够准确识别出运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各类风险,为后续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工作做好铺垫。

(四)评估风险识别出风险之后,上市商业银行就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它们可能对运营造成的影响。评估方法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

(五)应对风险评估了风险之后,上市商业银行就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这些风险进行防控。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运营实际,可以采取表5所示的风险应对措施。上市商业银行应在综合分析风险属性、发生的可能性、对银行造成影响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风险应对措施,从而既实现理想的风险控制收效,又将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的目标。

(六)内部控制措施

(1)上市商业银行应在全面风险管理导向下实施各项内控措施,以业务活动为依托,对业务活动各环节可能发生风险的节点进行控制,从而在源头上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2)上市商业银行应做好临时事件的应对,建立应急预案,以便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从而尽量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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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中小企业;家族企业;上市融资;控制权;风险管理

研究民营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融资操作中的控制权风险意识与行为倾向,有助于民营企业在新兴资本市场中的健康成长,同样也有助于我们把握新兴资本市场的发展走向和系统风险的防范。

一、企业上市融资与控制权风险意识

在资本的趋利性和企业家的资本人格化驱使以及地方政府的扶持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下,民营中小企业股改上市的热情不减,而与上市融资伴生的企业控制权风险同样为企业所警惕。

(一)社会资本融通导致企业控制权让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企业主以企业控制权的让渡来获取社会资本,达到扩充企业资产总量、壮大企业经营实力、增殖自有资本规模和延伸资本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目的。尽管企业主是一种主动的让渡,但有足够分量的社会资本进入企业后,除要求分享与其资本份额相对应的企业成长利益之外,还会以在股东会表决和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以及推荐经营管理人员等方式染指企业的控制权。企业所有者特别是旨在持续经营的家族企业的终极控制人,在与社会资本的博弈中,能否让渡和愿意让渡多大的控制权,总是在企业是否改制、什么时机改制和怎么改制的决策权衡中放在首位考虑的问题。

(二)金字塔控股架构引发社会信任问题。在已经上市或正在准备上市的众多中小企业资料中,我们可看到,为在保有企业控制权和借助社会资本推进企业的高速成长之间取得平衡,在上市融资的过程中不至于过度削弱和丧失控制权,中小企业主要是那些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家族式民营企业,通常都会设计出金字塔形的股权控制结构。通过家族和泛家族成员及关联公司交叉持股逐层递减等方式,将上市公司置于金字塔结构的最底层。虽然家族的终极控制者所占最底层公司的拥有权已经减少,但金字塔架构放大了家族对公司的控制能力,不仅依然绝对支配着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且可以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更多地挤占小股东的利益。这种控股方式和经营手段自然会引发社会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和小股东对家族企业的公正与公平的信任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股权融资和经营活动的效果。

(三)引入人力资本加剧经营控制权分散。企业发展理论指出,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而上市并非都是以融资为唯一目标。在调查中,一些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如从事高新技术和高端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在行业已占据领先优势,有良好的现金流,他们的企业上市就不仅仅是为了取得社会资金,更多的是谋求社会管理资源和经营的规模效应。企业合并整合了社会上的管理资源,高层管理者稀释了新公司中不同家族或利益代表的股份。企业股权的分散与专业化管理人才的稀缺,市场竞争对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追求,最终导致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四)公众公司趋势冲击家族控制模式。民营企业多为家族企业,在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经过多次嬗变,也可能演绎成为资产实际持有人始终把握终极控制权的血缘、亲缘、姻缘,乃至诸如地缘、学缘、友缘等缘约为组织关系联系纽带的“泛家族企业”,或者是“类家族企业”。家族式的民营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但只要保持着企业的“临界控制权”,就仍为家族企业性质的家族式上市公司,而非真正意义上那种股权分散的公众公司。民营中小企业不会因公司上市而改变其民营家族企业的性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本身就存在其固有的风险,而与家族企业一脉相承的民营中小企业在取得上市资格进入融合社会资本渠道时,家族企业的制度结构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社会信任风险、信息披露风险,不仅没有因企业上市而消失或减弱,相反因其企业规模和经营环境的剧变而成倍放大。

二、企业规避控制权风险的操作行为倾向

在家族产业资本与社会金融资本的博弈权衡中,面对监管环境的日趋严格规范,一些企业治理结构尚存缺陷的家族式民营中小企业游走在政策法规的边缘,试图以诸多失范的模糊性操作来既实现上市融资又维持企业控制权。

(一)股权控制的结构设置。尽管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强调拟申报股票发行上市的企业要产权清晰、资产完整、公司独立,拟上市公司在表面形式上也都会根据审批要求完成公司改制和编制报批文件,但实际上为尽可能多地保有企业控制权,尽可能多地由家族成员来分享企业上市带来的溢价收益,企业主都会在与企业控制权密切相关的股权结构设置上做足文章。民营家族式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操作起来也更为方便。公司改制时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亲熟者间确立,实行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金字塔架构,员工持股的股权激励机制一般很难设立或设下重重兑现限制。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安排下,公司发起人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和其他亲戚、朋友以及关系公司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和金字塔架构中的基本组成,其血缘、亲缘、姻缘、友缘、地缘等关系形成的格局特征表露无遗。这种制度结构安排在法理规制上并无不妥也无禁止,但其家族独享利益的操作理念与企业改制上市、趋向公众公司的路径指向已相去甚远。

(二)公司治理的结构设置。民营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中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上都会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形式上的体现,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上述股权结构设置的模糊化,使公司治理结构很容易形成模糊地带。民营企业主的绝对控股及家族的集中或分散控股,按股权投票的股东会一般体现着控股股东的意志。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基本上由控股股东推荐的代言人组成,独立董事通常是由控股股东选聘的与自己意志相通者担任。

(三)企业经营的信息披露。民营企业对于信息披露一向十分敏感,这固然与保持企业商业秘密和市场竞争强势有关,但相当一部分是忌讳曝光一些不规范的经营手法。金字塔的控股架构为企业的关联交易提供了方便,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隐蔽地调整或转移收益,营造业绩或避税逃税。公司股东结构中的家族或泛家族色彩除非有专门要求一般无须向社会投资者仔细交代。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及组织上市申报材料乃至招股发行作相关披露时,对企业初创时期某些法律文件和某些经营活动的不规范问题,如涉及工商登记、账务调整、税务处理以及诉讼纪录等,企业自身或辅导上市的中介机构,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部门都会出面尽量地作出修补和适当模糊,以便企业顺利通过上市融资的审查批准。

(四)募集资金的运用方式。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是其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很多企业对于从上市直接融来的大额资金如何运用其实并没有成熟的考虑。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巨额投资开发新项目或扩大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收购兼并,理性的企业主实际上一般是不会轻易涉足这种无异于风险投资的投入。于是在招股说明书上买设备建房子、扩大产能或者名义上为开发新项目,成为募集资金用途的最好表述。

三、企业控制权风险防范的综合治理

鉴于直接融资监管环境的日趋完善,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家族式的民营中小企业在上市融资前的策划设计、申报审批以及上市成功挂牌交易的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风险预期,采用以往那些模糊化的规避措施本身就构成更大的风险。正确合适的选择应是在企业上市融资的全过程中,始终在企业自身、社会中介和法律规制三个层面上保持以规范的操作来识别和认知,进而规避和防范风险。

(一)强化中小企业的内部治理。民营中小企业在上市融资过程中靠政策法规学习、保荐机构的辅导和管理机构的培训等活动来熟悉和提高资本经营的素质是远远不够的,最根本的是必须强化企业自身的内部治理机制。有了健全的现代公司制度并得到切实的施行,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文件资料真实可信,对社会承诺公正透明,管理上的个人独断、裙带关系、黑箱操作等家族式经营弊端将会最大程度的消解。只有在制度上最大可能地保障融资操作的规范性,包括适应企业外部行业监管机构的各种规制,现阶段企业主顾虑最多的控制权让渡风险、信息披露风险、社会信任风险、家族道德风险等等就都会因家族的终极控制权保持和企业的规范经营而得到最有效的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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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概念的界定

(一)内部控制的内涵

COSO于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一个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现的过程,旨在为下列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法律法规的遵循性。内部控制应具备的五个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

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2004)中的定义是:全面风险管理(ERM)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从而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内在联系

1.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存在一定的差异:两者的范畴不一致;两者的活动不一致;两者对风险的对策不一致。

2.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紧密相关: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内部控制的动力来自企业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内部控制。从COSO委员会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框架可以看出,全面风险管理除包括内部控制的3个目标之外,还增加了战略目标,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除了包括内部控制的全部5个要素之外,还增加了目标设定、事件识别和风险对策3个要素;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当由企业同一套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企业不能为之设置两套工作小组。为此,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权责分配中,应充分考试专业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这三大类职责相辅相成,它们应当是每个关键岗位职责的有机组成部分。

虽然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出发点和具体目标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在概念内涵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保障企业总体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两者的根本目标和作用是一致的。因此,二者应当实现有机融合,全面风险管理架构的构建与实施要建立在内部控制建设现有成果的基础之上。

二、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多样化

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因素多样化,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和国家风险。各银行都会因风险控制措施不当而发生损失,有的案例损失金额巨大,中小商业银行相对而言其抗风险能力不足,更易由损失引发系统性风险;

(二)中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较多弊端

各级负责人横向权力过大,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提供了空间;大部分银行未设立独立的专业化部门承担操作风险管理和分配资本职责;操作风险管理现行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难以反映本行操作风险的总体水平和分布结构,与国际上要求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差距不小。

(三)忽略了风险之间的联动性

目前单独、割裂的处理各类风险,忽略了风险之间的联动性。

三、国内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现状

(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如工商银行2004年引入COSO ERM框架的理念,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治理标准,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制定相关授权方案,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作机制。重新调险管理委员会,并于2006年7月设立了首席风险官职位,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部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规划已经形成并在逐步推进

农业银行在制定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时间表、步骤和措施,在2009年底前建成内部评级初级法体系,2013年底前建成内部评级高级法体系。工商银行全面推进风险计量技术的研发,加大数据集中与系统建设力度,从公司治理、方法论、基础数据、制度政策、IT系统等方面不断深化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工作,风险治理结构日益完善,风险计量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得以显著提高。

四、构建中小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议

结合国内外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经验,以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实行总分行制的行政制度为基础,笔者提出要按照“集中管控、矩阵分布、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目标要求,建立总分支三级联动风险管理机制,以集中职能的风险管理部为特点,以风险总监为纽带,以分布于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经理为基础的架构与职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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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品质圈;优质护理;烧伤病房

品质圈(quality circles,QC)小组,又为品质管理小组,是指在相同的工作场所的每一个人,为了解决相应的问题,来提高工作效率,进而组成的团体,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来改善工作以及服务质量,让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参与在其中,在工作中得到相应的成就。近年来,品质圈活釉谖夜广泛应用于临床护理[1,2]。我科于2015年1月在护理质量管理中,实施品质圈管理,同时取得了非常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①QC活动前护士人力资源一般资料:2015年1月我烧伤科共有护士23名,其中男护士1名,女护士22名,年龄19~45岁,平均年龄28岁;本科学历18名,专科学历5名;其中主管护师5名,护师12名,护士6名。②QC活动后护士人力资源一般资料:本科学历19名,专科学历4名,主管护师5名,护师14名,护士6名,均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实施方法

1.2.1成立品质圈小组 成立以“动态完美圈”命名的QC小组,寓意是“通过参与护士现在不断的努力和改进,弥补昨天的不足,促进明天更加美好,以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以优质护理回馈患者,减少医患矛,同时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养”,成员共10名。圈长由1名专科护士单人,负责圈内的组织活动,并且还要有1名工作人员当记录员,记录活动的内容,同时还应选出1名工作人员担当质控员,负责活动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责任护士组长为固定成员,其余为流动成员,在低年资护士中轮流参与。科护士长是担任督导员,负责指导以及督促整个品质圈的活动。本圈的所有成员都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并且通过了相应的培训,当该小组成立之后,由圈长负责组织活动,每走一次,所有组员必须参加,且遵循P(计划)D(执行)C(检查)A(处理)循环。

1.2.2选题理由 由每个QC成员提出科室护理工作中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1个,集中起来,经过全面讨论,按照5M选题法最后确立“优质护理”作为QC活动目前急需解决的课题。其选题理由:只有用优质护理的质量来提升患者与社会的满意度。就临床护理工作而言,如何做到优质护理,减少医患矛盾,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1.2.3活动步骤

1.2.3.1确定目标 提高优质护理质量,质检目标达98.00%以上;患者及家属满意度提高至99.00%以上。

1.2.3.2现状调查 我科每年住院患者人数约350人次,特级护理占80.00%,少部分为Ⅰ级、Ⅱ级护理占20.00%。

1.2.3.3原因分析 ①护士对优质护理标准掌握不准确,治疗护理缺乏标准化、程序化和科学化;②护士对知识掌握不足;③缺乏对患者健康教育的个体指导,方法较少,力度不够;④患者及家属的自护能力欠缺;⑤医护人员对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

1.2.4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1.2.4.1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 制定烧伤病房“优质护理服务”实施计划及效果评价方法并组织实施。改善病房环境,创建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给患者以“家”的感觉。做好“三要一帮”:①满足患者基本生活的需要,②保证患者的安全,③保持患者躯体的舒适,帮助其平衡心理,取得其家庭和社会的协调和支持。

1.2.4.2优化工作模式 在实行整体护理的基础上,采取床位包干制,责任到护,配备移动工作站,制定具有专科特色的护理电子记录单,简化护理文件的书写模式,让护士在病床边用手机通讯办公,减少纸笔书写记录,真正做到把时间还给患者,同时也有利于护士对患者的观察,沟通交流和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以确保患者的及时得到救治。

1.2.4.3夯实基础护理,加强人文关怀 将监护性护理与照顾性护理工作有机的结合,稳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首先护理人员应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营造出温馨的住院气氛,为住院患者庆生,节假日送上一句问候,能有效缓解患者无家属陪护的陌生、紧张、恐惧情绪。将基础护理细化到位,保证环境安全、严格病室内各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做好日常生活护理、饮食、睡眠护理,提高患者配合治疗的依从性。

1.2.4.4提升护理服务专业水平 派护士参加心理咨询师,烧伤专科护士,培训学习,极大提高了科室专业护理服务水平。从患者入院开始即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及时处理患者烧伤部位,对于烧伤处的皮肤进行评估,分级护理,充分利用QC小组的作用,让患者得到最好的护理和治疗,并对其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的基础护理常规。

1.2.4.5开展健康教育 指导患者以适当方式发泄情绪或表达需求,注重隐私,培养自信心;向患者家属介绍患者出现内心抑郁和不面对现实的原因。教会患者如何寻求帮助,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样可以有效促进患者的恢复,帮助认识疾病,改善自杀情绪,并且指导患者如何表达自身的情绪,学习相应的求助方式。

1.2.4.6注重人性化服务 在整个护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以患者为中心”,人文关怀,注意与患者的沟通,满足患者的需求。设立医护回访本,及时满足患者就诊的需要。

1.2.4.7工作绩效量化考核 开展优质护理活动后,公开奖惩制度,并且将其设置成考核中的一条,使护理人员可以认识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等思想,带动护理人员的额积极性。

1.3评价标准 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护士专业技能、服务态度、护患沟通、健康宣教、修养环境等十几项内容,分满意、较满意、较不满意、不满意、未介绍等5个选项,由患者或家属自行选择回答,有一项回答为不满意或较不满意即定为不满意,比较实施优质护理后6个月与实施前患者满意度的差异,以P

2 结果

实施优质护理服务6个月后,护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患者满意度由原来的92.00%提升至98.00%,实施前后患者满意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中指出,优质护理服务理念是当今临床护理的重点,该理念可以有效的提高护理质量,同时该理念是满足患者心理的根本,也是提高医院整体质量以及技术的最佳方式[2],加强了医院管理,优化了服务治疗,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3]。我院在烧伤病房实施品质圈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活动1年后,效果良好,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较实施优质护理活动前1年提高了6.00%,护士工作满意磁也较1年前提高了7.00%,护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极大促进了护患和谐,进一步保障了患者的安全。

总之,在烧伤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利于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护理服务质量,同时也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与满意度,促进护患关系的和谐,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S].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