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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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工作总结

冶金行业工作总结范文1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切实增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我局严格按企业自查、乡镇初查、县级复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凡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复工。2019年以来,共对全县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分别为**矿业、**建材),同时龙川基础建材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文书,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狠抓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县开工矿山少,但我们安全检查不减少,加大了对生产矿山的检查密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次,查出隐患**处,有效消除威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3、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对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我局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动。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查找隐患活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学、帮、带”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四是严格监管执法。我局认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及监管执法攻坚战,截止目前,攻坚行动共检查**家次,发现隐患**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份。  

5、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向企业发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加强对全县*座尾矿库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同时还迎接省、市安监局领导对**尾矿库、**尾矿库开展汛期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座露天矿山尾砂未及时清运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2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于*月*日,聘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上述2家矿山开展专家检查,依据专家现场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县国土局对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及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隐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汛期防灾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6、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尾矿库按照“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重点对企业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治理过程施工安全。目前,企业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企业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验收工作。

7、认真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矿〔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矿、**矿2家矿山为试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矿已基本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推动力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我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冶金行业专家会诊。聘请专家对全县**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我局于7月上旬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万元罚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认真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重点露天矿山的检查。

2、严格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同时,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

4、始终如一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5、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全县各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等重点问题上。

6、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和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要求,从严做好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

8、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任务。

9、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10、继续推进中小矿山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假整合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的矿山,依法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不长的地下矿山以及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有序退出。

11、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项措施,加强地下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监督检测,完善通风专项应急预案。

冶金行业工作总结范文2

一、基本情况:

(1)食品卫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_户,从业人员_人。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_户,变更_户,年检_户,其余为临时卫生许可证。培训食品从业人员_人次。参加监督检查2673人次,监督检查1789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食品卫生行政处罚239户,罚没款412304元。

20__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2)公共场所卫生:现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235户,从业人员5004人。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63户,复核635户(每二年复核一次),换证16户。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457人次,参加监督检查1068人次,监督检查3246户次,监督覆盖面100,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9户,罚款10000元。

(3)职业卫生:由于我区地处宁波中心城区,随着旧城改造等建设的加快,一些工矿企业纷纷转移到周边县区,目前我区的工矿企业主要集中在段塘、望春等城乡接合部,现有申报职业危害的企业40家,从业职工4211人,其中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287人,文秘站网冶金行业1家,从业职工19人,其中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5人,建材行业4家,从业职工53人,其中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9人,轻工行业11家,从业职工1778人,其中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43人,其他行业24家,从业职工2361人,其中接触危害因素的工人230人。

今年,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无各类职业病新病例、死亡病例发生。无新立项的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4)化妆品卫生:现有各类化妆品经营单位225家,从业人员412人,化妆品生产单位2家,从业人员36人。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有化妆品经营专柜商场类化妆品经营单位42户次,各类化妆品194件次。

(5)学校卫生:现管辖中小学26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卫生监督要求,对13所小学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测,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但对诸如桶装饮用水索证及清洗记录不全等问题向校方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

1、卫生许可证及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省所去年底下发的卫生管理软件中,实现了网上管理功能,初步实现了年检档案管理电子化,提高了年检档案可利用率。

2、案件审核及业务指导

按计划,每季度对全体监督员举办了一期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或专业业务知识的培训,重新规范行政处罚的系列登记工作,对结案的248件食品、公共场所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审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反馈。

(二)、参与各类卫生监督检查

1、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卫生专项检查

共检查餐饮业510家。重点检查①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索证;②餐饮具及直接入口容器的消毒保洁;③冷菜制作卫生及生熟分开情况;4散装卤味熟食制品的进货渠道,熟食制品的有关卫生状况。

2、大型商场、超市空气质量监督

完成21家大型商场、超市的空气监测工作,从监测的情况看来,基本符合卫生标准。但仍有部分商场为节约电源,未开足新风量而至二氧化碳超标,为此监督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商场加强卫生管理,以供顾客有个舒适、安全、卫生整洁的购物环境。

3、查处各类违禁食品

(1)、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本次共检查60余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查获了个别违规产品,如登峰牌铁皮枫斗保健食品未取得生产该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为此我卫生部门依法对该经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提醒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索证关。

(2)、查处“香雪海”婴儿奶粉,对辖区内经营奶粉的53家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未发现内蒙古包头市生产的“香雪海”婴儿奶粉。

(3)、完成了市所布置的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的紧急通知,经检查辖区内4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未发现通知所列的违法添加药物。

4、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系列检查

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节假日也常加班巡查,检查督促落实亮证上岗及公共用品的消毒登记记录,本科人员参与了督导。

5、集体用餐食堂专项检查

5月15日至19日进行了为期一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地食堂的专项检查,本次共出动了140人次,对220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

6、粽子卫生专项检查

端午节来临之际,对各粽子专卖店,便利超市连锁店及餐饮单位销售粽子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根据店主提供的进货渠道,对位于高塘二村干休所内的一地下加工场依法进行了取缔。

7、餐饮业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8月,对火车站、天一广场区域的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各分所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整治小型餐饮单位100家,符合《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的为13家,基本符合的为87家。主要存在的卫生问题有:餐饮具消毒设施容量不足、厨房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防蝇等设施不全、采购食品原料未严格索证等,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卫生监督人员为了11家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予以了卫生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1000元。

8、游泳场所卫生指导、检查

6月-8月,开展了开业游泳场所的卫生检查,按照规范要求督查了卫生制度与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及上岗人员的持健康证情况。对开业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业务指导,建立健全了消毒效果的自测和委托检测体系。

9、化妆品卫生检查

8月28日—31日,对辖区内经营化妆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有化妆品经营专柜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2户次,各类化妆品194件次。检点为: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所售化妆品认真履行了进店前的检查和索证职责;销售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及《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规定;是否有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注有适应症等违规标识。检查发现:大多数化妆品经营单位能严格自身管理,把好进货关和销售关,但也有少数单位索证意识淡薄,检查现场无法出示经销化妆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卫生监督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化妆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要求,并对无法出示经销化妆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的经销化妆品进行了网上核查,进一步确认该产品的真实性,共核对各类化妆品27件次,未发现假冒化妆品。

10、职业卫生检查

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卫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制度进行专项检查,5月9日区人大视察我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情况,对中银双鹿电池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人大代表对该单位的“用人单位卫生管理台帐”等职业病防治资料表示满意。

11、大型超市手推车、提篮消毒监测

对位于天一广场的乐购超市、位于翠柏路的欧尚超市及位于体育场路的三江超市中供顾客使用的手推车、提篮依据《公共场所用品的卫生标准(WS205-20__)》规定,对“外观”、“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三项进行消毒监测,标准分别为“表面清洁、无污染、无异味”、“≤300cfu/25cm2”和“不得检出”。共监测60份,合格55份,5份不合格均为“细菌总数”指标。

12、参加酒吧、咖啡茶馆夜间检查。

11月22-23日晚,区卫生监督所集中监督骨干力量对辖区内酒吧、茶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检查25家,检查结果表明,多数经营单位卫生状况较好,尤其是一些大中型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意识强,卫生措施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酒杯、茶具等消毒、保洁井然有序,工作流程符合卫生规范,如位于药行街的国荟酒吧。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些小的酒吧、茶馆经营业主卫生意识比较薄弱,不愿落实相关卫生措施,对酒杯和茶具的消毒、保洁没有按照卫生要求落实到位,一些酒杯和茶具只经过简单的冲洗就直接供顾客使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如位于公园路上的“梦之约”红茶馆。对于存在的卫生问题,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出示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业主全面进行整改,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

(三)、参与的卫生保障工作

1、4月中旬,完成了原二十一军部分老同志来甬活动在市财税招待所就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5月初,完成了第三届国际宁波茶博文艺节的在市日报社展出茶叶食品卫生保障。

3、6月初,参与完成了高考期间效实中学考点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

(四)、卫生培训宣传工作

1、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4月28日,会同市所在宁波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画、手册计526份。接受咨询人次数约68人,同时以有奖的形式激励民工了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2、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6月23日组织新街及周边区域美容店、餐饮店业主在附近华中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培训、座谈会议,培训宣传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卫生要求。

3、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分管工作人员培训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区内存在之职业卫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制度,在前一阶段检查的基础上,海曙区卫生监督所于9月20日举办了一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使用指南的培训班。参加31家,培训班讲解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六种台帐的内容及建档要求,宣贯了《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等有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用人单位卫生管理台帐”是法律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 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3、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不清。卫生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卫监督发(20__)31号文件《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精神,已明确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职业危害申报及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的职能划规安全监管部门,该文件于20__年1月17日下发已有一年多时间,但目前,我卫生部门仍承担全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旦因处罚引讼会造成卫生部门越权的尴尬。

4、取得资质职业病体检及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十分有限。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职业病体检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资质认证,否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按无证从业查处。在我市中心城区取得检测资质的仅有市疾控中心、江东和鄞州疾控中心3家,取得体检资质的均在鄞州区共4家。在具体实践操作中,本区的一些企业委托这些机构服务时,这些单位常借口本区内的体检、检测任务忙而拒绝或拖延,给我区职业卫生执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政府牵头,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地下食品工场,非法食品采购等到不良现象予以曝光,同时宣传《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抵制非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不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