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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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

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1

(一)失范的内涵

“失范”(anomie)这一术语词来自希腊语“mo-mos”(规范),在16世纪的神学中指不守法,尤其是亵渎神。300年后,怀特海(A.Whitehead)把它引入到了学术领域和政治领域里,使之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传播,并在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Durkheim)那里被再次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中来。“失范”被塔尔科特•帕森斯称为“少数几个真正的社会学概念之一。”马里•居友认为,个体逐步自治带来了一种逻辑后果,就是个体不再受外在规则的控制,即失范;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失范主要指一种对个人的欲望和行为的调节缺少规范,制度化程度差,因而丧失整合的混乱无序的社会状态;美国学者默顿认为,失范是指文化目标与制度性手段的不平衡;杰克•D•道格拉斯艾、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在《越轨社会学概论》中将“失范”注释为:一种准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迈克埃威则从心理学的角度将失范定义为“个人对社会依附感的断裂”。我国社会学学者朱力教授认为,失范是指社会的价值与规范产生紊乱,人们的行为失去了标准或不遵守规范,整个社会秩序呈现无序化的状态。可以看出,失范是一个动态的、多义的、广泛的概念,其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的。我们认为,失范是对规范的背离或否定,是指由于社会规范失调产生一种社会反常的状态,即在一个社会中缺乏人们可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之意。当然,“规范不光是一种自上而下或由外部强加于人的法定条规,它更大程度上与行为的意义和规则这些方面相关,类乎某种群体或社会的内在化了的常规,或内在化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价值观与准则。”显然,这里的“规范”与上文提及的“制度”的内涵相仿。

(二)职业教育制度失范

基于上文的分析,我们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有关职业教育活动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不仅包括“正式规则”意义上使用的职业教育制度,也包括职业教育习俗、惯例、道德规范等“非正式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是限制、约束,它为人们的行为划定了界限;同时,它可以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选择。从社会的角度而言,职业教育制度最直接、最关键的功能是形成和塑造职业教育秩序。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如果职业教育制度设计与安排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缺失、偏差、滞后、遗漏、冲突、虚化等),形成职业教育制度事实上的真空、缺失,从而使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指导与约束,导致职业教育无序化,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职业教育制度失范。

二、制度失范:我国社会转型期职业教育面临的挑战

当代中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社会生活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在转型过程中,由于旧因素的瓦解、消失或被淘汰的过程和新因素的产生、形成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对接”,形成了一定的“空白区间”或“真空状态”,这在社会制度方面尤为突出。处于转型时期的职业教育,其制度失范现象颇多,诸如职业教育制度设计偏差、职业教育制度缺失、职业教育制度执行阻滞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干扰、延缓了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导致了职业教育领域的普遍失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甚至非议,令人不安。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期职业教育制度失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偏差

职业教育制度偏差是指职业教育制度设计与安排不科学、不合理。在我国社会转型进程中,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1.“双轨制”问题。我国教育的“双轨制”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形态是为适应当时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合理选择,对中国职业教育的基础建设起到过重要的奠基作用。但现在我们意识到这一制度设计与现代教育有诸多不相适宜之处,限制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在层次上限定在专科层次,近年来高职教育围绕着“专科与本科学历学制衔接”这一关键问题,陆续探索了高职延伸模式(体系内部“专升本”)、联合培养模式(普职之间“专升本”)、分段培养模式(跨类之间“专升本”)以及自考一体化模式(自考分段“专本科”或“独立本科段”)等多种形式,但限于政策制约,职业教育本科的创设总是“难产”甚至“流产”。

2.教育分流制度问题。理想的教育分流应是按社会分工的需要,依据学生的学术性向和心理特征,使学生分别进入不同类型的学校和课程轨道,实现学生个性发展与社会多样化人才需求的统一。目前我国的教育分流出现了明显的异化现象,教育分流几乎等同于教育选拔和淘汰,而且是采取一个学术标准对不同的学生进行选拔,分流的依据不是学生的兴趣、思维特征或性向,分流到职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上是被“学术教育”淘汰的所谓的“学业失败者”,不仅在学业上被“边缘化”了,而且其家庭基本上也是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

3.高考招生制度问题。我国目前的高考没有从根本上跳出应试教育的窠臼,在这种考试中,用单一智力标准和单一准入方式对待具有多样潜质的人群,既不科学也不公平。高考录取档次的划分,更让我们看到了差距和不平等———职业教育居于末端。“以行政手段按教育类型划分录取分数段的政策,是更为表面化的不公平,它强化了传统的教育偏见和教育类型歧视,进一步促使人们把职业技术教育误认为是低水平的次等教育。低分学生进入职业技术学校的现象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它不是职业技术教育固有规律和特性的必然表现。”另外,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制度不合理现象。显然,不科学、不合理的职业教育制度,既不能切实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也不可能维持良好的职业教育秩序。

(二)制度缺失

制度缺失是指在一个制度体系中,某一个制度或几个制度供给不及时、不完善的现象。换言之,制度缺失是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关系的反应,是制度供不应求的一种持续状态,其核心是制度的供给满足不了制度需求,体现了制度化程度较低。制度缺失一般分为两种类型:核心制度缺失(完全制度缺失)和一般配套制度缺失(不完全制度缺失)。一般配套制度缺失只可能造成效率的损失,但并不影响制度的供给量,只是与应该达到的效率有一定的差距;而核心制度缺失就有可能跌入制度陷阱,即若核心制度供给短缺,会导致制度结构效率趋向于一种零和状态。制度缺失作为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的时滞持久延续的状态,普遍地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或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职业教育领域也不例外。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职业教育,有着较一般时期更为强烈的制度需求:变化了的职业教育活动、方式和关系结构,需要有相应的职业教育制度来规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化建设步伐突飞猛进,但职业教育法制化进程滞后,制度供给明显不足,职业教育有序发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职业教育正式制度缺失。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法》是针对职业教育的专门立法,但法律条文多为原则性的规范,无论从实体还是程序上都缺少可操作性,成为“纸上之法”而非“行为之法”。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作支撑,没有形成法规体系,导致在实践中遇到不少法律盲区。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但这些政策文件由于缺少法律的强制性和惩戒性而缺乏“刚性”,效力不高。因此,从整体上,一个支撑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还远未形成。

2.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是那些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的限制,是与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是伦理型文化,重伦理、轻技术,与职业教育的重应用、重实践的价值观是冲突的,导致人们在思想观念上轻视职业教育;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始于工业社会大机器生产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而几千年来的中国是农业社会,“工业化”的缺失导致社会对技能性劳动的尊重和重视的观念尚未成熟,技能型人才的劳动价值与社会地位也未获得广泛认可与肯定;重视“少数精英”、“理想人格”以及“圣人”的传统等级思想,也与培养普通劳动者的职业教育观念格格不入。正是我国非正式制度变迁严重滞后,导致职业教育领域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严重不协调,这让职业教育的发展失去了必要的社会基础,对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制度执行阻滞

制度执行阻滞是指在职业教育制度执行过程中没有将制度目标充分转化为制度结果,导致制度失效、低效率。执行阻滞在职业教育领域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执行敷衍。典型形式是“形式主义”,表现为执行者在执行中只注重规划与表面文章,制度目标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表面化,从而导致目标无法在实践中充分实现。例如,从校企合作来看,虽然政府重视和强调,企业也有对技能型人才的主观需求,这与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职能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但由于双方在性质、目标、体制、功能和结构等方面的不同,当前的校企合作并没有取得质的突破,双方都存在敷衍行为,成为一种表面化形式,无法发挥应有效力。

2.执行损缺。指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只注重完成一个方面的目标,忽视整体目标,使制度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从而影响了执行效果。如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规模发展迅速,基本达到了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规模目标,但在重视实现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目标的同时,却忽略了相关的资源保障政策的落实,导致生均经费、生均校舍面积都呈现下降的趋势,造成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有所降低,从而无法较好实现通过发展职业教育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目标。

3.执行歪曲。指执行者有意或者非主观意义上“曲解”制度内容,背离了制度目标和精神。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但在实践中各利益主体有歪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来意义的诸多行为,如不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滥发证书、证出多门、管理混乱等,严重干扰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正常实施,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对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造成了不利影响。

4.执行抵制。指执行者有意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这是执行者在主观上、行动上反对制度的一种表现。其突出的表现是地方政府没有加大职业教育财政资源的投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降低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归根到底,当前我国职业教育领域诸多的制度失范问题是伴随着社会转型产生的必然现象。在这个持续状态中,职业教育行为没有相应制度约束或者在不同制度的交杂、混同中无所适从,导致了职业教育领域当前的无序化状态。

三、从失范到规范:社会转型中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是社会转型的一部分。根据查普夫等人关于现代化的研究,“转型和过程是现代化进程,其特点在于现代化的目标是明确的:接受、建立、吸收现代的民主、市场经济和法制制度。”社会转型必将对职业教育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教育制度的前提下,所有的教育变革都只能是‘挖潜’,而不可能是‘创新’。更严重的是,已经发生故障的教育制度可以把任何善意的改革都变成‘通往地狱之路’。”“制度所追求的是合理、规范和稳定……惟其追求这种稳定性,制度本身也容易产生惰性而趋于保守,从而使合理规范实践的功能蜕变成束缚和扼杀实践创造性生机的僵尸。因此,对制度进行革命性变革往往是赋予制度以活力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破解职业教育制度失范困境的基本路径在于制度创新。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对失范的职业教育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使其重回规范之路。

(一)站在更宏观的层面设计职业教育制度制度设计提供社会的共同基础,成为公共理性的基点,决定着人们的选择,进而直接影响到活动的意义和效率,因而制度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活动方式、社会效应便有着根本性的意义。西方有学者提出,公共政策本质上是关于规定个体和集体选择的制度安排的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在职业教育制度设计和建设方面,其基础还是相当薄弱和不完善。所以,难以在历史发展和国际比较的交汇点上找到实实在在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支点。因此,在社会转型别需要站在更宏观的层面上,通过制度设计与安排,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全方位的基础。

1.以系统观为导向。明确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并非单纯的教育,而是与经济、科技、产业、市场、财政、民生、就业、劳动人事及人力资源发展融合互动的重要社会实践领域,因此仅有对教育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来自上述各方面的共同支持,需要在制度设计中具有相关的保障。

2.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教育应该产出的诸多效益中,第一效益是公正。“公正的教育制度体系、制度化了的教育行为规则,是守护教育秩序的最重要的武器。”。从现实和长远、个人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职业教育必然要与“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和社会的整体发展规划相融合,因而要将职业教育有意识地融入社会整体发展的规划与思考之中,从体制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

3.以保障和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为目的。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政府、个人、学校和企业等四方面的支撑,这四方面的责权利都应该在制度中得到较明确的体现,并通过法律的形式给予严格的规定。另外,在充分研究职业教育在教学、管理、发展、就业、人才培养、为行业和地方服务等方面特点的基础上,要使相应的制度支持更有针对性、更加到位。同时,还需关注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层次教育的融合与渗透。总之,职业教育相关制度的设计,既要跳出“双轨制”中一轨的局限,也应该拓展至学校教育之外,在更为复杂和多元的社会发展系统中确定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意义与价值,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特点、产业和民众需求的角度确立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基准,为中国未来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的引领和制度的规范。

(二)加快制度体系建设,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当社会的法律制度、观念制度、文化期待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才会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规范人们的行为。分析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职业教育制度失范,更多的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文化价值的支持而使职业教育制度规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丧失。因此,对于职业教育制度失范,只有从职业教育制度本身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也只有从职业教育制度本身的变革中才能获得“灵丹妙药”。

1.加快职业教育正式制度供给。从一定意义上说,世界职业教育的法制化过程,就是一部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发达国家经过一百多年的法制化进程,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为其职业教育快速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国家层面,要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这一“母体法”,同时尽快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一系列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为地方法规条例的制定提供“上位法”依据和支持,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在地方层面,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修订或制定提供实践支撑。通过制度体系的构建,逐步明晰政、企、校等主体的责任和权利,构建各方利益主体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环境。

2.推进非正式制度变迁。非正式制度是历史的积淀和文化演进的结果,是一个国家社会秩序维系的桥梁和纽带,正式制度不仅要反映非正式制度的本质要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正式制度仅是非正式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所以,一切正式制度都应嵌入非正式制度之中。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非正式制度可以通过内心法则形成行为主体的“自觉意识”,提高正式制度实施的绩效;另一方面,非正式制度的变迁缓慢,会形成制度变迁的时滞,强化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把正式制度锁定在无效状态。因此,当我们强调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职业教育各种正式制度安排优化的同时,对非正式制度的优化尤其是对中国传统的文化理念、习俗等这些带有根本性的制约因素的调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我国职业教育长期有效和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之一。

(三)提升职业教育制度执行效度制度的效度关键取决于执行的效果。美国政策学家艾利森指出,在达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执行机制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支架,是制度目标从确立到成为现实的“输送管道”。当然,在“输送”过程中既有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也有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互动,也有人与组织之间的互动,而这些互动过程都借助于规则的制约、规范,各因素在规则的联系下构成一个整体。所以,执行机制决定了职业教育制度执行过程的结构、特征,决定了制度执行从目标到结果之间是否顺利,是否会出现失真、阻滞。因此,执行机制的建立,是职业教育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和基础。制度执行是否有效或者是否会出现阻滞现象,还与制度本身的效力、执行主体的价值观及其素质、监督、环境等因素直接相关,但最终是通过人的行为来影响制度执行的,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支配下进行的,价值观决定人们的行为和选择。制度的执行实际上就是决策主体的价值选择,制度执行主体的价值观错位必然造成制度失真。因此,纠正职业教育制度执行主体的价值观错位,增强执行主体对职业教育的价值认识和制度的理解深度,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是提升职业教育制度效度的重要环节。

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2

[关键词]高职教育 生态环境 制度创新

[作者简介]梁伟东(1968- ),男,广东湛江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及教育史。(广东 珠海 51909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2-0009-03

一、引言

1976年,美国教育家克雷明(L.A.Cremin)提出了教育生态学(Ecological Education)的概念。依据教育生态学原理,高职教育系统的运行规律符合生态系统中的生态平衡机理。从生态学角度来探索高职教育规律,能够为优化高职教育生态系统的内在结构及外在功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进而为高职院校培养专业化的实用高技能人才提供契机。

高职教育生态系统是高职教育系统的核心,是人类教育生态系统的有机构件。高职教育系统具有生态系统普遍具备的特点。第一,高职教育生态系统与普通生态系统同样具有开放的特点。第二,高职教育系统具有多元的复杂生态环境。高职教育是以高职院校为主体,并包括高职院校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多元生态环境系统,系统内部的非线性关系决定了该系统管理的繁复性。第三,高职院校的教育功能具有显著的演进性特点。高职院校的教育活动与其周边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处于动态平衡中。高职教育生态系统通过与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不断获取动力,推动其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高职教育制度的生态环境是由多元生态环境因子构成的生态系统,由高职教育制度的行政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及经济生态环境等部分构成。高职教育制度环境是影响高职教育行为、资源配置与办学效益的最重要环境变量,对高职教育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高职教育制度的功能及其价值实现,是在高职教育制度的各生态环境因子的相互激励和遏制下自然生成的。一定的高职教育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人文背景下,在特定的政治法律环境和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因此,形成高职教育制度的行政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及经济生态环境,对高职教育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高职教育制度对制度权威的依赖,也对高职教育产生长远的影响。

二、高职教育制度生态环境的缺陷分析

(一)高职教育制度体系下的行政生态环境问题

1.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主导下的行政生态环境僵化,制约了高职教育与社会生产实践的结合。以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现行管理体系,不适应当前社会生产力发展对高职人才提出的新要求。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高职教育水平,宏观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特征决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方式。但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制度体系是以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为核心来构建的,高职教育的决策方法及其重大决策内容由职业教育主管部门来主导。作为重要的决策实施者,高职院校主要遵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指令。针对这一情况,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应立足人才需求方的立场,思考高职教育管理体系的改革问题,从体制变革和制度革新层面来探索有效化解高职教育与生产实践结合困难的职业教育难题。

2.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的功能缺失,破坏了高职教育行政生态环境体系的完整性。现行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将制约现代高职教育制度体系功能的实现。虽然多数高职院校都建立了教学督导制度,但该制度的执行过程仍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一,高职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体系的监督对象范围局限于教师的日常教务活动,忽视对教师的教学成果的监督制度体系设计。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是高职教师及学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且受到高职院校的校内管理水平和校外社会人文环境水平的深刻影响。教学质量监督制度设计者将高职教学督导的工作中心放在对高职教师日常教务活动的管理上,以对高职教师教务行为的点评来代替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系统评价,这使得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体系难以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亦难以有效挖掘影响教学质量的根本原因。第二,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体系趋于形式化。高职教学质量监督制度的治理对象集中于高职教师,其监督制度的绩效考评更多依据教师的课堂常规表现,这使得部分高职教师为遵守学校制定的教学制度和控制课堂教学纪律,没有运用创新型教育方法来有效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员与教师之间的同事关系,易影响督导员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水平做出客观与理性的判断,使得高职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体系的实体被校内人际关系网所架空。

(二)高职教育制度体系下的文化生态环境问题

1.高职院校崇尚淡泊治学的象牙塔式校园文化与实业界功利化导向的企业文化之间存在冲突。处于社会转型期的高职院校,面对多元文化之间的复杂冲突,需要深刻反省自身文化在应对市场经济下的强势企业文化时所表现出来的弱质性。在校园文化与企业强势文化碰撞的过程中,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式:部分高职院校盲目排斥外部文化,这固然有助于帮助高职学生排斥市场经济中的唯利是图、功利主义等思想,但也导致学生缺乏在职场中的竞争能力;部分高职院校本着怀德修远与有容乃大的理念,坦然接受外部文化的冲击,并根据本校实情和学生的特质来有选择地吸收与消化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文化,但容易导致学生难以甄别外部文化的精华与糟粕,从而出现价值观的迷失。

2.高职院校的文化生态环境建设难以充分满足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的基本利益诉求。从社会责任角度来说,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活动,是其作为社会系统的有机构件应担负的责任。但从经济人的理性选择角度而言,在当前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现实约束下,高职教育的文化氛围仍然忽视对功利化企业文化的必要尊重;受高职教育文化的淡泊属性所规制的高职教育利益分配机制,难以充分保障那些参与高职教育活动的行业企业获取应有的收益。部分高职院校在遴选合作方企业时,事先没有做好充分的调研,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又偏重于对合作方企业的技术学习和硬件资源利用,忽视积极学习并吸收合作方企业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从而诱发校企之间的多元文化冲突,进而降低校企双方的合作效率。

(三)高职教育制度体系下的经济生态环境问题

1.当前高职教育制度生态环境不利于高职教育办学经费的集约利用,增加了高职教育的制度运作成本。高职教育成本主要包括高职教育服务成本和高职教育制度成本两部分,其中,高职教育服务成本是高职院校为确保高职教育活动的有效运行而支付的必要的土地资源、资本资源与人力资源等,表现为显性成本;高职教育制度成本则隐匿在高职教育活动的显性成本之下,主要表现为隐性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当前高职院校教育制度环境的管理重心放置在高职教育主管部门,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在做决策时,需要通过多个管理阶层来从基层获取必要的决策信息,再通过层层通知的方式传递给基层来加以执行。决策信息在收集和下达在金字塔式多阶管理层级时,容易被损耗和扭曲,进而抬升高职教育的决策成本。为此,高职教育需审慎考虑对现行金字塔式管理模式的变革,通过降低高职教育管理重心的方式来降低高职教育体系的决策成本,从而提升有限教育资金的利用效率。

2.当前我国政府财政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过程,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政府财政资金投放的决策部门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对高职教育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方式缺乏有效监控,这使得政府投放在高职教育领域的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低下,制约了高职教育有限资金的高效利用。

3.当前高职教育制度体系下的办学经费匮乏,是制约高职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经济障碍。现行高职教育的办学经费来源以学生缴费为主,高职院校通过财政体系来列支办学经费。这种集权度较高的统收统支式办学经费管理体系,固然有利于维护高职院校预算收支平衡及确保基本办学经费稳定,但不利于调动高职院校的积极性,弱化高职院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来制定办学目标的意愿。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不足,将导致必要的教学设施与设备更新速度慢,难以满足现代化高职教育的教学要求。当前各高职院校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不足2000元,低于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规定的财经文史类专业生均教学仪器设备4000元的底线。此外,高职院校有限的教学设施与设备也存在老化、过时等问题,导致培养的高职毕业生不适应日益提升的社会生产力的需要,降低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影响了高职院校的办学效益。

三、高职教育制度生态环境的优化创新路径探析

(一)优化行政生态环境,激发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活力

高职教育行政生态环境的优化有助于增强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活力,提升高职院校适应市场经济这一办学新环境的能力。

1.推动市场化主导型高职教育行政生态环境变革,是重塑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使命是为区域社会与经济发展培养大量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与高职院校共同推动高职教育行政生态环境的变革,使得高职教育的市场导向型行政管理模式归位。服务于社会现实生产力,促进区域社会的安宁稳定与经济的平稳增长,是高职教育行业的立身之本和组织目标。在规范高职教育制度体系时,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高职人才需求方的利益关注点,并力邀现实社会中的企事业单位等经济实体参与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模等教育管理诸要素的决策。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本着服务于高职人才需求方的理念,来应对企事业单位对高职教育提出的变革要求,为企事业单位参与高职教育决策活动创造良好的行政生态环境。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从对高职教育进行全面管理转变为协调高职教育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这种身份转变可以确保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在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保持公正与公平的中立地位,推动高职教育行业运行的市场化进程,提升高职教育的吸引力,为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和体制环境。

2.高职院校应重视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完善高职教育行政生态环境系统的功能。首先,高职院校应当建立在组织形式和人员配置上都相对独立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并确保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在财务经费上的独立性,以有效消除该监督体系与教务体系之间的强利益关联。相对独立的高职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有助于排除外部各干扰力量对教学质量监督活动的影响,确保教学质量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高职教学质量监督系统应当杜绝传统的形式化监督弊病,建立敢于真抓实干和乐于深入基层的监督队伍,有效确保监督活动接地气、见实效。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放弃以惩戒手段来规避教师的违规教务行为这一传统思维,建立帮助高职教师切实提升其教学质量的监督系统,利用惩前毖后与治病救人的方式,保障教学质量监督系统的有效运作与教学质量目标提升之间的良性循环。在建设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系统时,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应当与一线教师进行深入交流,使一线教师充分认识到监督工作对发现问题和改善教学质量的益处,从而在思想层面消除对外部监督系统的敌视,主动加入教学质量监督系统。

(二)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巩固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基础

高职教育制度文化是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活动精华的积淀,是被高职院校全体师生所遵循和认可的共同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高职教育制度是一定的高职教育制度文化生态环境的产物。优化高职教育制度的文化生态环境,有助于重塑高职教育运行模式,从文化变革的深层次来提升高职教育体系的运行效果。

1.高职院校应当建立职业教育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的交汇式文化生态环境。对待文化交融问题,高职院校应当实行文化开放与对话的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渐进式开放策略,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高职院校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解决文化建设的基点定位问题。高职教育文化基点定位的原则是基于高职教育活动的社会责任,在充分考虑高职教育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切身利益和成本负担的基础上,提出高职教育文化建设定位。高职院校应当将社会各界对于高职教育事业的利益诉求纳入高职教育文化体系建设范围,通过建立服务地方经济的职业教育新文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这一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上。适应于安逸祥和的象牙塔式高职校园文化与适应于市场竞争的狼性企业文化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这要求高职院校勇于割舍校园文化系统中不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部分文化特征,并以积极的心态来吸纳竞争性企业文化中的有益部分。高职院校应当为具有不同特质的校企文化的融合与发展,提供适宜的具有包容性的高职教育文化生态环境,以有效增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2.高职院校应建设适合行动导向型教育模式的高职教育文化生态环境。行动导向型高职教育模式是以培养高职学生的行为能力为核心,以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与从业技能为内容而展开的新型职业教育教学活动。行动导向型高职教育模式通过制定契合学生学习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学习任务,积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引导学生掌握自主学习的基本技巧和习惯。与传统大班授课制下以教师为核心的课堂教学模式相比,行动导向型高职教育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文化和教学理念的变革。首先,行动导向型高职教育模式应塑造以主体间性思想为主导的新教育文化生态环境。这要求高职教育变革以教师为单一主体的教师主导型教育文化,转而确立学生在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高职教育活动需要知识传递者和知识接受者之间的互动,一旦剥夺教师或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性地位,将导致教学效能的弱化。明确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有助于高职教师重视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学习进程和知识、能力掌握水平,并通过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方式来有意识地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优化经济生态环境,增强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机能

优化高职教育的经济生态环境,有助于增强高职院校的经济实力,推动高职院校教学设施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其教学效果,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整体机能。

1.深化高职教育财政投资体制变革,优化高职教育的经济生态环境,有效增强高职教育制度体系的机能。高职教育事业急需充裕的教育资金投入。传统的高职教育机构主要以政府主办的事业单位为主,其外源性教育资金的主渠道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实施针对社会资本的高职教育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各界热心高职教育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深入开拓社会资本投入高职教育事业的渠道。政府可以利用财政资金杠杆来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通过为支持高职教育的社会资金按比例提供配套财政资金的方式,实现对有限的高职教育专项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学校与企业在合作办学中,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将优势资源进行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

2.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改革高职教育领域的经济生态环境,建立面向高职教育领域的零基预算管理新模式。高职教育的财务活动可以分为日常财务活动和突发性财务活动两类。通过实施符合高职院校财务活动特点的零基预算管理模式,政府以其实际经费开支为依据来向高职院校拨付款项,从而提升有限经费的利用效率。高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零基预算的具体规章制度,避免高职教育财政资金审批与使用时的各式违规行为,从而对高职教育资金的使用方式与方法进行有效监督,有效克服制约高职教育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提升高职教育资金的利用效率。

3.高职院校应当通过规范学校产权的方式来健全高职院校的治理制度。明晰产权,厘清产权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是高职教育社会化办学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我国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动,为积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投资高职教育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资办学的积极性,高职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通过明晰学校产权的方式来为社会化的高职教育投资人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产权明晰的高职院校,可以积极创新高职教育决策模式,通过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有效提升高职教育的决策质量。此外,高职院校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与监事会等校务监督机构,强化对校务工作的日常监督,适当对校务管理者施加压力,确保教育经费的高效与节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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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红深.高职院校多元文化冲突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2(5).

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3

关键词:现代企业教育;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企业教育是指企业以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为指导、在市场环境中为应付日趋激烈的竞争而采取面向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有效培训,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行为模式和知识技能等综合素养均得到提高和完善的活动。

现代企业教育与传统企业教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在对象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企业全体员工,以全体员工素质的普遍提高换取企业的全面进步,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存在很大的局限睦;在形式上,现代企业教育长、短期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企业内部正规培训与企业外部的非正规培训并重,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形式较为单一;在内容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市场、立足企业员工增强能力、完善自我的实际,因此,它尊重员工不同的学习背景和智力、非智力等因素的差异,教育内容既买用又丰富多彩,而传统企业教育则显得较为空泛;在方法上,现代企业教育采用个别化教育思想,针对每个员工的不同条件,因材施教,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多采用集中灌输的粗放式教育方法;在手段上,现代企业教育力求充分运用多媒体及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成果来提高企业教育活动的效率,而传统企业教育的手段则较为落后。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进程正在加速,综合国力的竞争愈演愈烈,而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国与国之间企业实力的较量,归根结底是企业人才综合素质的竞争,企业教育已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百年大计”。

20年的改革开放已使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悄然发生着深刻变化,然而,处于风口浪尖的国企改革却使企业教育陷入困境。

首先,国企领导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落后,致使企业教育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大多数效益较差的国企领导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代,只重生产,不重开发,看不到产品生产与人才培养之间的相互关系,更不能深刻认识到企业教育在企业改革的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基础性“增量”作用。

其次,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企业教育与企业发展脱节,企业教育的真实价值不能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教育只是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附属环节,企业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导致对企业人才素质提高的严重忽视,企业教育在此氛围中苟延残喘,消极被动,不能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分忧解愁,很多国有企业甚至把企业的教育培训任务当成是例行公事式的行政命令程序,既不考虑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的质量,也不考查企业员工对企业教育的实际需求,致使企业教育丧失了其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断送了企业对企业教育的支持基础。

第三,企业教育管理的内外环境并未得到显著改善。有效的法律环境是企业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尽管近些年我国已陆续颁布了<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对劳动者的素质鉴定和技术业务培训做了强制性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相应的“企业教育法”,当国企发展困难重重之时,就易使经营者在主观上有意无意地“弱化”企业教育。

二、国有企业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有企业教育的发展不能够离开国有企业发展的现实“土壤”。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标明了航道。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以及管理制度。伴随着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教育发展重现生机。

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使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凸显。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法人“虚位”,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经营者的实际利益没有太大关系,导致企业经营者外无压力、内无动力,随处可见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自然对具有效益显示滞后特点的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中到底起何等作用不感兴趣。一旦企业经营确立了法人主体,经营者当然会使出浑身解术考虑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当经营者抛弃短期行为、审慎思量自身的根本利益的时候,他会领悟到企业的百年大计还是以企业教育为本,谋求企业持续发展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在巨大动力。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制度,企业发展必须建立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以人为本,一方面要求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围绕消费者的利益、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变化的需求为出发点,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将愈发依赖企业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据统计: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员工60%以上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大多数青年员工只有初级技术,与此同时,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等都亟待提高。显然,拥有这样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绝处逢生的,加强企业教育、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就成为当务之急。以人为本,还要求现代企业不只是把企业员工单纯看作是劳动者,而应该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满足他们求知、探索、自我实现的各种合理需要,使他们成长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人才,而企业员工的全面发展更是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培养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者,又为兴企业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舞台。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将成为企业发展生生不息的主旋律。经历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正在完成由粗放型量化增长向集约型质量增长的观念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自然生态之间的协调统一,企业生存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所创造的高质量、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同时,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换代,经济结构正在向更高级、更优化方向迈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相应变化,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企业教育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指明了道路。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员工中所拥有的科学管理知识却极为有限。据统计:尽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77.2%,但其中只有1.4%的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为此,在国有企业的各级备类员工中普及并提高管理科学知识,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新的有力支点。

应当看到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确实为企业教育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企业教育的需求和企业教育大发展可能的实现方式都是前所未有的。但如同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充满艰辛困苦、步履蹒跚一样,企业教育在新形势的更高要求中是辉煌的期盼,更是挑战的颠峰,我们期待着企业教育新世纪曙光的到来。

三、面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毫无疑问,建立国有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国有企业教育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根本出路。

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指具有依法自主办学的实体,具备依托企业、服务企业、辐射社会并且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特点的企业教育制度。

依托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发生、发展都受制于企业的发展。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不能将企业教育完全推向市场,既不能把企业教育“企业化”,成为脱离企业“母体”、自负盈亏的办学主体。更不能将企业教育“产业化”,成为谋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纯粹的经济行为。

服务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培养规格齐全、质量上乘的各类建设人才。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是企业的发展,企业教育必须与企业发展贴紧、贴近、贴实。企业教育也只有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壮大。

辐射社会即指企业教育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组成成员,不能自我封闭,游离于社会环境之外,而应与社会的发展协调一致,树立回报社会、关注社会冷暖、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的崇高意识,这样,其发展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

机制灵活是指企业教育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有效激励和制约机制,高效运行的企业教育机构。能对影响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外因素做出敏锐反应的决策体制,适应社会经济波动发展的收缩自如的应变预警防护体系。机制灵活也是指在企业教育的运转中做到“刚性”制度与“柔性”操作的完美统一。

功能完备是指企业教育能够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提供质地精良、模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教育途径。现代企业教育再也不是过去脱离企业发展实际、整齐划一、一成不变、让人生厌的老框框,而是从企业的现实出发,以企业员工的求知需求为中心展开的个性色彩浓烈、不断调整变化、长短结合、脱产与在职形式并存的“点菜”式综合性教育。

科学管理是指企业教育活动的实施以现代企业教育管理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企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深入探索企业教育的规律.围绕稳步提高企业教育质量和效益这个核心,密规划、设计涉及企业教育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发针对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类型广泛的课程体系,研制能够极大提高企业教育教学效率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制定企业教育行为有效规范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方案,使企业教育永葆青春与活力。

总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以个体化的终身教育为理念、以满足企业和企业员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企业教育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即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企业员工已经具备的知识技能与产品升级换代、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等对企业员工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就是企业教育赖以为生的重要市场。“差距”时时都有,因此,企业教育的市场将永远不会消亡。与此同时,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还意味着企业教育要更加关注企业教育的人文价值,关心企业员工自身的全面发展,并在服务并满足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中求得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加强企业教育的法制建设。企业教育立法是现代企业教育行为规范的总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尽管这些年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它们均有涉及企业教育的法律条款,但这些只言片语客观上对处于特殊低迷时期、情况异常复杂的企业教育来说是杯水车薪的。尽快出台“企业教育法”,就能从根本上杜绝长官意志的人为干扰,减轻由于企业效益波动可能对企业教育带来的负面震荡,真正建立起企业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企业教育组织管理体制、有约束力的企业教育资金投入机制,这样就能确保企业教育按照法制化轨道发展。

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4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6-0042-02

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化的构建对大学生的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只有完善大学生思想教育,才能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促使其为祖国的复兴繁荣奋斗。虽然,近几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较快,其建设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实践也在不断丰富。但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问题,需要高校不断地深入研究。因为,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有效开展,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制跟社会主义理论结合紧密,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巨大,其理论构建根植于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中。

一、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诉求

1.适应现代化教育客观需求。现代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社会变迁流程的概述,引领社会各个层面的变革。在新的教育视野下,现代化教育是传统的教育模式向现代教育模式的转变,也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过程,其思维方式和个人行为的转变就是现代化现象。我们在客观角度分析,可以明确地得出结论,大学生的现代化观念,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思想政治的教化、学习灌输其理念,才能落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归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遵循现代化理念,是其发展的趋势,因为这是时代与我们这个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其大学学科的现代需求。现代大学生教育是开放性和多样性的,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学科同样地要与时俱进。而且,只有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才能增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让教师更好地了解现代大学生思想,比如教师通过微博、微信等接受学生的思想政治课堂反馈信息。

2.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思想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离不开良好的大学环境氛围,其环境氛围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大学环境氛围可以良好地保障政治教育体制的顺利开展,其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并且顺着时代的发展,制度在不断地改良,逐步地优化,新形势下的环境进程正在开展。只有顺应环境的变迁流程,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更加地符合社会实际,其开展才能科学规范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衡量道德水平,常常在社交言行中判断,并不是根据道德规范制度为准则,由此可知,社会道德发展需要大众自我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人文理念发展,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网络环境冲击着大学生的价值理念,只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才能弘扬正气,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

3.当代大学建设要求。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制度建设的灵魂,其制度建设的要求就是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地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但是需要约束其道德素质。大学建设肩负重任,不但要履行培养社会人才的责任,还要完成自身存在的使命,所以大学的建设要跟社会联系紧密,从而适应于时展。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为北大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所以大学的建设要有一定的开放性,能够及时地接受当代学术流派思想,适应全球化的国际环境。大学建设还要有先进的理念,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大学文化培育适应于社会发展的人才,其也是大学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

4.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需求。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的力量还比较分散,主要体现在高校内外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到现代化大学建设,一个有序、规范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能推动思想政治的教育发展。为此,要建立健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机构,高校需要定期开展教育会议,督促大学生思想教育内部体系的构建。还要积极开展教育工作,更好地凝聚大学生精神,促使其自我革新。从而让社会对其关注度更高,以此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来共同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现状

1.制度不健全。体制是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的前提,也是规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依据。如果高校制度不够健全,那么其对大学生的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就不会明显。目前,高校的思想教育体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其制度存在漏洞,比如,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让思想政治教育过于的单一化。再次,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过于的紧密,这种紧密虽然会让制度在细节问题上更加的具体,但是可能造成交叉制度的出现,最后造成思想教育制度权责混乱的现象。

2.执行力度不够。思想教育制度在执行时,要让其贯彻整个教育机制。制度的实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大学生行为,用制度弥补其自身的软弱性。所以制度的执行,是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目前,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够,主要是学校未将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放在管理的首位,因为大学发展的重心问题主要是教学质量和科研问题,这就相应地忽视了学校思想政治实践活动的开展。高校忽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原因,是其发挥的作用不明显,高校虽然设置了其科目,也在期末的时候进行考核,但是依然达到不到目标效果,学生学习这个科目的目的,更多地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说,高校的执行力度不够,关注的思想政治角度也比较片面。

3.实效性不强。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体制流程是比较抽象的,虽然有相对的理论和原则指导,但是在执行中缺乏变革意识,也不能很好地跟进社会发展趋势,这样就不能明确地预测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存在的问题,而且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并不多,针对性也不强。由于没有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就不能很好地贯彻这一教育理念。由此,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对大学生的影响并不深刻,所维持的教育时效短暂。

三、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现状原因

1.环境所限。思想政治教育是历史产物,有一定的统治烙印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转变巨大,各种思想观念在这个时代相互碰撞融洽,现在网络上的拜金现象严重,很多领域奉行金钱至上的思想观念,从而败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公德,这对高校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很容易受到这些不良信息的侵袭。虽然高校是大学生生活的主要阵地,但是社会对其影响是客观的。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制度是要操作性强和时效性高的,但是目前来看,其教育主体还比较单一,高校在制定思想政治制度的时候,决策者往往是高校的领导,教师与学生没有参与到其中,这样的制度是不健全的。而且,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像是为教学服务的辅助工具。在这个教育氛围里,人们对知识才能的认可远远超过对品德道德的认可。

3.创新力度不够。创新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管理理念不够创新,其建设还局限在理论与发展的思路上。只有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才能建设出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难的机制。

四、完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措施

1.完善发展目标,坚持公正性与合法性。完善发展目标,坚持公正性与合法性,就是以此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评价标准。保证其目标构建更符合法律法规,适应大学生发展全面需求。这样的体系,大学生才会自觉遵从,也能得到社会的支持。高校在构建其体系的时候,要充分地认识确立目标的作用,因为目标具有一定的目的和指向性,可以引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发展。高校在确立目标的时候,要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要以促进学校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追求。

2.优化组织体系,坚持人性化与生活化。坚持人性化与生活化是高校教育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只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才有利于大学培养人才。制度来源于生活,最后也要回归于生活,只有这样制度才能切合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组织体系的优化有利于思想教育的开展,保证了各种教育活动的有效实施。高校可以多鼓励敬老爱幼乐于助人的学生,广泛地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把学生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来,让学生在学校的人文关怀下,更好地规范自我。

3.健全体系,坚持实践性与灵活性。坚持实践性与灵活性,就是在处理问题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问题,因为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影响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健全体系,是大学生教育机制实行的关键所在,学校可以建设相应的监督机制,明确思想教育者的工作原则和权限,对高校生的思想道德水准做标准要求,有规划有策略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结束语:

本文浅析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体系构建,明确了其体系化构建的紧迫性,高校只有正确地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才能保证此制度的顺利实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对社会建设的意义重大,只有完善这一机制,才能健全大学生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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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5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珠海地区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5)32-0053-03

制度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会所需制度的数量和质量的总和。制度供给简单来说就是制度的生产,是对制度需求的一种回应,是对人们在新的制度下所发生的行为和活动提供一系列的规则和规范[1]。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不断深入,相应的高职院校创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也在作着积极的调整和回应。但是,由于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解决现有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时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的驱动机制分析

在新的社会形势下,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已经不单单是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要着眼于更高的价值追求。我国高职院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突出技能培养为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和功能[2]。而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旨在继承培养技术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学生自主创业的意愿和热情,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毕业后能够将自主创业作为一种职业选择和职业模式。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制度供给,其根本目标就是实现以供给需求均衡为价值导向,以全方位的协同合作为生态基础,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为基本培养目标。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必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能够同时满足学生个体发展、社会发展和国家经济需求三方面诉求的培养模式。

二、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的逻辑起点分析

(一)彰显创业教育服务供给的双重性

总体上看,高职教育的受益对象是双重性的,要考虑学生个体的需求,同时也要兼顾社会需求。因此,高职创业教育的服务供给也具有双重特质。学生方面,创业教育不仅要考虑对于学生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帮助,还要参考学生家长的求学需求,通过改革高职院校教育服务的供给来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社会方面,高职院校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属性更加强烈,其人才培养是紧密联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可见,在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制度供给设计中,务必要同时参考学生个体与社会需求这两大主体的实际诉求。

(二)构建需求与供给的和谐关系

从不同主体视角来看,高职创业教育制度供给所包括的内容也有所差异。目前我国高职创业教育主要是将精力投放在对创业教育体系个别节点上的建设,而忽视了对整个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作为适应时展而存在的新型教育模式,创业教育体系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构建需求和供给和谐关系的重中之重。需求与供给和谐关系的构建,不仅能提供完备高校的制度保障,而且可以在需求和供给之间搭建无障碍交流和沟通的机制,促进产生需求和供给的互动局面。基于创业教育需求和供给和谐关系的构建,是实现创业教育体系开放运行的基础。

(三)明确制度供给中的三个匹配度

一是创业教育的价值选择与学生个体创业需求的匹配度。高职生的创业需求是由创业意向度和创业自我评估度两个维度构成。高职院校在特定区域经济环境的制约下,在创业教育中融入创业文化,从而帮助学生能够客观评估自己的创业意向度和创业自我评估度,进而激发出他们的创业需求。

二是创业教育的制度选择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匹配度。创业教育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元的自我发展选择模式,每一名学生都可以自由地结合兴趣、爱好和特点来为自己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例如,学生可以是具备成功企业家个性特征的开拓性人才,也可以是具有创新意识和挑战自我精神的创新型人才,还可以是通过接受创业教育,使自己成长为一名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过硬的技术精英。

三是创业教育的目标路径与学生个体创业能力的匹配度。一名成功创业者需要具备三个层次的能力:最低层次是基本创业实务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和企业融资等;中间层次是成功创办企业的保障性能力,如果断决策能力、行业专业知识等;最高层次是成功创业的核心性能力,包括高人一筹的创新能力、敏锐迅捷捕捉商机的能力等。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制度供给要充分考虑对于这三个层次能力的培养,以此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层次度。

三、珠海地区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少地方政府对创业教育的支持和引导

珠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试办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其市场经济发展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然而长期以来,珠海地区的各级政府始终未能将高职生创业作为一项工程来抓,不仅对高职生的创业扶持政策稀少,相关的创业扶持基金也是凤毛麟角,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度不高。这不仅打击了珠海地区高职生的创业激情,也抑制了当地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的投入热情。一些政府官员不断发出反对毕业生创业的声音,其理由是创业的风险太大,一旦创业失败会对学生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在我国大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高职生的创业精神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帮扶。

(二)缺少创业教育评价体系

评价是行为的导向,评价的空白或扭曲,只会导致片面行为模式和异化行为模式的泛滥。珠海地区高职院校未形成创业教育系统的、开放的评价体系。从本质上说,创业教育不应只是高职院校单方面参与的工作,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可是当下高职创业教育的评价系统中,高职院校一家独大,企业评价和社会参与的部分基本还是空白。尤其是社会参与是深化创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将社会参与排除于评价体系之外,便会因脱离群众基础而缺少社会支援,创业教育仅仅依靠高校单方面的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

(三)缺少创业教育价格机制

目前珠海多数高职院校对创业教育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低的层面,如只对少数选的优秀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类似于重点培养。创业教育课程没有统一的教材,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只是存在依从关系,等等,创业教育还远远没有内化为教育本身的追求。之所以会如此,关键在于创业教育的供需之间还未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虽然高校提供创业教育确实能够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可是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无法得到直接的、立竿见影的利益回报。为此,高校就要为开展创业教育承担更大的机会成本。有学者一再呼吁教育不能过度市场化,可是缺少双方平等对话的价格价值,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显然是动力不足的。要制定合理的价格机制,就必须依靠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等全方面的参与,充分考虑各方主体的潜在利益诉求,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合理的价格机制的建立。

四、珠海地区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的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创业教育社会化评价制度

我国的高职创业教育之所以长期以来举步维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社会评价。社会参与评价是创业教育价值链的重要一环,如果相关评价制度的制定上缺失了这一环节,那将很难明确相应的资源流动和回报机制[3]。具体来说,创业教育可以归结为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模式,尊重人的自主性是创业教育的基本特征。而传统教育是以知识为中心,以教育供给为基本主导,这与当下时展的需求显然是不相符的。将传统的以学校评价为主体,改为以社会需求方充当评价主体,可以解决评价方面的问题。

(二)培育创业教育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

创业教育注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参与者秉承着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而去不断努力。相关的制度供给体系的构建,一定要有助于高职创业教育参与者的长期参与模式的形成。如今一些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已经沦为了企业创办者的培训工程,已经完全背离创业教育的初衷。对于创业教育的评价,不能仅仅只看毕业的学生创办了多少家企业,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一种主人翁意识和终身创业、终身奋斗的精神。将学生一步步引入正途,并逐渐成为主体角色[4]。

(三)建立基于区域发展需求的创业教育发展模式

文化是创业精神发展的依托,文化价值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对于创业教育也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例如,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上海和杭州两座城市都以建设现代服务业作为本市的发展特色,可是其发展内涵却略有不同。上海依托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将发展重点定位于金融服务业、物流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杭州则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着力发展旅游服务、休闲服务和创业产业等[5]。两座相邻的城市不同的发展取向,注定了二者在人才需求上的差异,反映在创业教育实现方式上也存在理念上的不同。

参 考 文 献

[1]昝尔丽. 我国城乡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度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8.

[2]李伟明,薛勇,李克林.常州科教城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反思和追问[J].中国成人教育.2011(12):74-75.

[3]陈春琳,薛勇. 均衡视角下的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J].高等教育研究,2012(10):57-60.

[4]陈春琳.浅论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制度供给的交互属性[J].中国高教研究,2014(4):94-97.

[5]余瑞玲.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证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6.

Research on the Supply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System of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Zhuhai Area

Lin Mei

Abstract Under the backdrop of vigorously implementing the“excellence initiative”talent training in China, the objectives and measures in implementing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need to be consistent. Clearing the value choice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nd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mode are the institutionalized paths for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o train excellent talents at present. On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supply, together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Zhuhai area,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stitutional supply of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t is suggested to establish entrepreneurial education social evaluation system, develop entrepreneurial education long-acting development mechanism, establish the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development model based on regional development needs.

教育制度的主体与核心范文6

关键词:免费;师范教育;制度

一、概念界定

(一)免费的含义免费在新华字典解释是:“免去费用,不收费”。在这项免费师范教育制度中,免费主要是指,师范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教育大辞典》认为,学费(tuition)是指受教育者向学校或教育举办者(单位或个人)交纳的培养费。《国际教育百科全书》中,学费是人们为接受教育所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学校、学院、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全部或部分教育耗费。由于各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差异及人们认识习惯的不同,对学费的理解和定义也不一致。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大学学费指的是高等教育的办学主体——高校向学生收取的部分或全部培养成本。公立高校收取的是部分培养成本,民办高校一般收取的是全部培养成本。

(二)师范及师范教育的概念界定“师范”一词具有师范教育的涵义,成为师范学校或师范教育的代名词,最早始见于清朝未年的一些着作中,如梁启起的《论师范》中有“故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故砍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如今的师范教育具有三种含义:

(1)师范教育是指,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包括培养新师资的职前教育和培训在职师资。

(2)师范教育“指的是为人们在初、中等学校任职做准备的体制、机构和过程”。

(3)师范教育是指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培养和培训师资的机构、体制和过程,是一种专业教育。“师范教育”虽然在定义上也包括对教师培训,但是长期以来,培养和培训相对分离,大多被误认为“师范教育”仅是指对教师的职前培训。教师教育包含为培养未来教师的职前培训、新教师的入职培训和在岗教师的在职培训三个层次,是一个包括职前、入职和职后教育的综合概念,是终身教育理念在师资培养领域的一种体现。

(三)制度的含义自人类产生,就有各种各样的制度产生。制度到底是什么?张旭昆老师在《制度的定义与分类》一文中阐释的定义,把制度理解为行为的规则,关于人们的权利、义务和禁忌的规定。制度的核心就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权利规定人们可以采取的行为,义务是必须采取的行为,禁忌是不准采取的行为。当前的免费师范教育制度详细的规定了哪些是权利,如可以转专业、可以在不同学校之间流动;义务就是免费师范生必须从教十年,到城镇工作的师范生必须到农村支教两年;禁忌就是免费师范生不可以违反相关的义务规定,必须履行义务。

(四)当前免费师范教育制度介绍2007年5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规定从2007年秋季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试行免费师范教育。

二、免费师范教育制度出台的背景

当前我国教育不均衡发展日益加剧,在利益的驱使下,优秀教师从普通学校流向重点学校,从农村流向城市。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城市中的学校尤其是重点学校就更具备吸引优秀教师的条件,长此以往地区差异、校际差异日益扩大。而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又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年从事教育,尤其是能够服务于农村教育的优秀教师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三、《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内涵

(一)免费师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第一,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第二,师范生毕业以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落实,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工作的师范生有岗有编。第三,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在学校间流动。第四,免费师范生有接受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权利。第五,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

(二)免费师范生必须履行的义务有

第一,免费教育师范生须签订协议,按照规定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

第二,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先到农村任教服务两年。第三,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规定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归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违约金。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由于教师职业的特点,一个优秀教师的成长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要求免费师范生会生源所在省份并教育系统工作十年以上,是国家的一种鼓励和引导政策。而免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目的是接受锻炼,了解基层社会,为农村带去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这是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

四、当前免费师范教育制度与以往的区别

本次的免费师范教育是在其他学校都实行收费的前提下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的,因此更能体现国家对师范教育的重视;免费师范生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享有更加宽厚的条件,如各部属师范大学也充分利用本校的资源为免费师范生提供了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机会;同时当前的免费师范教育制度设计的更加灵活规范,如该制度也设定了相应的师范生退出机制,避免一些免费师范生不想从事教育事业,但因协议规定留在教育岗位上消极对待教育事业的情况发生。

实行免费师范教育,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师资水平,对提高整体的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旭昆.制度的定义与分类[J].浙江社会科学.2002,11.

[2]陈璐.免费师范生学风状况调查及启示[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