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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1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因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未签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京劳关文〔1997〕7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原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制的过程中,企业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制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办法与职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当职工个人与企业在合同期限上协商不一致时,双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职工既不按有关规定执行,又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参照《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71号)第二条执行,即“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仍要求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满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2
各区、县劳动局:
现将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中所提关于通过仲裁监督程序问题,请遵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三十四条办理,今后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6〕216号文件)(略)
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3
移动支付就是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在移动支付业务中,费用支取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手机账单收取费用,用户在支付其手机账单的同时支付了这一费用,在这种方式中,移动运营商为用户与商家之间达成合同关系提供了信用;二是费用从用户的银行账户(即借记账户)或信用账户中被扣除,亦即将银行卡和手机卡捆绑使用。这种业务在业界又称为“手机钱包”业务,将用户的银行账号或信用卡号与其手机号联接起来,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短信、语音、WAP和GPRS/3G等方式完成金融理财、缴费和小额购物。这里,手机只是一个简单的信息通道。
尽管,移动支付目前还仅普及于小额支付,但从其功能特点及其发展势头分析,这种方式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将“钱景无限”。
二、移动支付的隐患
1、滥用运营商的委托权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移动支付这一简单的支付行为,中间存在着两组法律关系。一是移动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二是信息服务商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第一种关系很好理解,消费者通过支付相应的费用获得移动运营商的相关通信服务。而一般情况下,信息服务商或者网站等经营商在经营过程中,很可能委托移动运营商采用手机这样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这就是我们所讲的第二组法律关系,移动运营商与信息服务商(网站经营商)等之间的一种代收信息服务费的委托关系。那么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移动通信商就极易利用这种权限滥收消费者的手机话费,从而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事实上,这种侵权事件每天都在发生。
2、践踏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无论在接受服务还是在购买商品时的最基本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和第8条分别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实际运营过程中,消费者与商家本身就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所以消费者对手机常常出现话费莫名其妙被扣的情况也并不知情。其中相当多就是信息服务商所为。无形中给消费者强加了某种服务,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这种行为无异于明目张胆地强取豪夺。这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践踏,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剥夺。
3、漠视消费者的隐私权
在利用手机进行支付的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往往以提供电话、为应用程序的项目业务的条件,或到的电话费、电话号码,而在之前交易的经营者的个人信息,这种意愿获得用户和之后都应做保守用户个人信息的附加的义务,其实可以在商业利益的驱动夏,或对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很多 SP导致第三方肆意发送 SMS 垃圾广告,或直接凭借自身优势肆意的主用户信息发送垃圾短信广告。这些未经用户许可来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是隐私的违反了用户。
三、移动支付的规制
针对这种支付方式日益普及以及无数通过移动支付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对移动支付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一旦产生纠纷和侵权,很难在法律上有准确的定义和判断。对于我国来说,当务之急也是国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移动支付这种新生模式予以保障和约束。
1、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在没有出台单独的关于移动支付的相关法律制度之前,继续严格执行《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信息产业部(电信部门)要对信息服务商(网站运营商)以及移动通信运营商进行严格的监管,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为 SMS 欺诈行为越来越多地洪水、信息产业部制定调查了短信陷阱的详细部署:第一步,发出的规范文件,在手机短信收费快递,和自定义,和使用,并背集和投诉处理、链接详细的规范,这已在 4 月完成 ;第二步,两个月内、6 大电信运营商手机 SMS 自查自纠正 ;第三步,乏技术手段监测、和检查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SP)是规矩。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家要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其列为永久性限制进入者。
2、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委托权、公平交易权还是隐私权等都必须通过民事法律规范的完善来实现之。首先,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到因移动支付引起的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上来,通过《消法》使得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权利得以实现。其次,健全消费者权益损害的民事赔偿机制。当消费者因为移动通信商的乱收费或者强制消费等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消费者有权得到民事救济来弥补其损失。我们认为,这里不仅仅是原有损失的补偿,应当规定一种惩罚性的赔偿,以促使商家能自觉践行法律。
3、从对移动支付进行单独立法来看。尽管很多地方(如广东、湖南、上海、重庆等地)已出台了相应的关于规范短信市场以及移动通信收费等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还很局限,仅仅规范规制了短信业务等。针对已发生的一些案例,与外交有关的法例是有益的。澳大利亚通过法例,要求营销人员要遵循“决定参加”的原则。如果用户不要求或不需要用户接收,营销人员必须不向用户发送文本消息。市场营销人员必须为用户提供易于使用、方便、低成本的程序,并且必须在用户放弃请求将在 48 小时内生效。该国一些地区也开始了大胆的尝试。其他如广东、湖南、重庆等都作了相应的规定。我们认为,针对移动支付业务市场日益扩大的势头,应当单独制定有关《移动支付法》,或者将利用移动支付这种方式欺骗、侵害消费者权益纳入与信用卡支付诈骗同等重要的位置(因从移动支付的发展势头来看,其前景并不亚于信用卡)。(作者单位:江西九江学院)
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电子银行;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1-0121-03
1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流转和相关信息传递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是: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金融参与者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接接触,使得金融业务的透明度更高,中间成本更低,方式上更为便捷。
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自从互联网技术诞生后,互联网金融便存在着两个路径发展:一个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发展,即互联网进军金融,一个是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发展,即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渠道实现现有业务。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新型业态下,金融机构通过深入的变革来为客户提供适用于互联网特征的金融服务,即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都和金融行业有关。但从当前形势来看,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发展明显处于攻势,互联网企业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地蚕食着传统银行业务。阿里巴巴旗下一对叫作支付宝和余额宝的“兄弟”在2013年,携着“大平台”和“大数据”两把尚方宝剑,气宇轩昂地向传统的银行业进行冲击。而银行业的互联网金融阵营稍显被动,对于突如其来的互联网企业竞争对手,疲于应付,传统银行的互联网化则更多地止步于电子银行,电子银行对银行来说仅仅是多了一种渠道。
21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
随着互联网交易平台的迅速发展,作为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截至2014年,央行已为支付宝、银联电子支付、财付通、易宝支付等200多家企业颁发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出现,既解决买卖双方相互不信任的尴尬问题,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易观国际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至今,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总金额由2356亿元飞速跃进到2012年的38万亿元,2013年上半年实现了214万亿元的总支付金额,预计全年将达到641万亿元,而2014年将达到10万亿元左右。
根据《2013―2018年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全景调查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613%的中国网民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线支付,仅次于网上银行直接支付;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仅次于网银,成为网民第二大电子支付方式。
22移动支付业务保持高位增长
随着移动技术的成熟发展,近年以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主的智能终端的广泛应用,苹果、安卓系统等移动互联网支付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急速发展,并初具规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主页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数达187亿户,交易额达742亿元,同比增长678%;2012年,中国移动支付行业年度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15114亿元,同比增长892%;2013年,移动支付业务1674亿笔,金额96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86%和31756%。
23网络理财迅速发展
网络理财指的是投资人(或家庭)通过互联网获知商家提供的理财产品信息,根据外界条件等的变化对其剩余资产的存在形态进行适时调整,以实现个人或家庭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在这个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信息爆炸的年代,网络理财为投资人尤其是个人理财投资者提供极大便利性。
以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来说,它以“一元起售,草根理财”观念深入人心,2013年年末的数据,“余额宝”在半个月内规模增长到接近650亿元。公募行业的规模排序昨日生变,一年前规模排名行业46位的天弘基金,凭借规模超过2500亿元的余额宝,一举成为公募基金行业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
3互联网金融下的电子银行发展对策
互联网金融正以迅猛的发展态势影响银行业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战略,2014年3月4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易纲两位全国政协委员均一致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他们深知以赚取存贷差利率作为赢利主渠道的时代即将过去。传统银行都在积极拓展各自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改进互联网技术,搭建物理大平台,以电子银行为主阵地,推进金融电商化进程,开启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银行业来说是起到了“鲇鱼效应”,为了抢回失去的阵地,建行也使出了“浑身解数”,建行在各大银行系统中率先发力,筹建了名为“善融商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专业化金融服务为依托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客户提品信息、在线交易、支付结算、分期付款、融资贷款等业务,剑指互联网金融。
31重视用户体验,完善服务质量
对于传统银行来说,最大的挑战,在于思维方式的改变。互联网金融不可逆的形势会带来银行内部技术、人才以及各种机制、政策的调整。对电子银行这个团队来说,是打造客户体验最有利的部门。因为电子银行部门是最了解客户的一个群体。自电子银行成立运营以来,便直接服务于客户。而不像传统银行,通过柜台、大堂经理提供服务。如果在后台流程体验上设计不当,便会有服务人员协助跟进弥补。但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在进行金融互联网化服务时,几乎没有银行人员协助,用户体验数据就可以完整体现,包括客户的使用时间、功能喜好等,电子银行掌握了用户体验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分析数据,进行适时调整,最大化地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只有重视客户体验,将其视为电子银行发展的生命线,才能推动电子银行的快速发展,促进金融互联网化。
32“搭台唱戏”,规模运营
互联网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有三层含义:第一层是外在能力,如互联网产品设计、IT平台性能等;第二层是互联网企业的客户运营能力;第三层是开放、分享和创新精神。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也需要同时体现在这三个层面。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一种“平台战略”。所谓平台战略,是指连接两个(或更多)特定群体,为他们提供互动机制,满足所有群体的需求,并巧妙地从中赢利的商业模式,平台的三大关键点是规模、黏性和合作共赢,它体现了互联网商业模式中最基本的“规模效应”特征。无论是国外的推特、Facebook还是国内的淘宝、微信、微博、开心网等,无一不是通过搭建平台战略来“唱戏”,集聚千万乃至数亿的用户群,已达到规模运营的模式。
目前,对银行而言,早已搭建网络平台并通过其完成金融业务,但是互联网对它而言只是一种渠道。况且搭建互联网金融物理平台只是第一步,只有通过平台运营吸引大量客户进入平台,才能真正发挥平台的价值,如果没有客户规模的保障,银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只能望洋兴叹。而吸引客户进入平台,通过平台留住客户,互联网金融重在利用平台吸引客户、运营客户,最后把有交易需求的客户引导至银行交易系统完成交易实现。总之,银行要转化视角,转变观念,换位思考,体现客户的价值,把平台规模做大,银行就能获得自己的价值。
33加速互联网新技术与银行新业务的融合发展
在《2013年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电子银行业务连续四年呈增长趋势。电子银行的渠道日益增多,其复杂程度也逐渐提高。目前大量的金融业务都需要通过网上操作来完成,特别是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发展十分迅猛。但是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化,使不少配套措施无法及时跟进,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安全技术的应用上,缺乏必要的标准指导。银行系统平台的开发利用也缺乏必要且充足的时间进行测试,也会留下安全隐患。这就对银行互联网技术层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网络后台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甚至极为重要的核心系统,一旦出问题,哪怕极小的故障,都会对银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于银行系统的建设、维护,以及银行业务连续性的保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要加强互联网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尤其对大数据挖掘分析方面,银行有获取第一手客户数据的便利性(银行经营的是资金,但资金对应的是数据,银行本质上经营的是数据)。另外在研究应用新技术的同时,加速新技术与银行新业务的融合发展,为电子银行发展卯足后劲的移动支付更要进行融合发展。当然,高素质的网络金融人才是互联网新技术与银行新业务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需要银行相关人员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
34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防控风险
互联网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我们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在大数据时代,尤其是对于数据挖掘分析,以及在筛选数据信息的过程中,网络黑客极有可能截取到详细信息。在2014年“两会”,央行高层表态支持互联网金融,不会取缔余额宝,但将加强监管。
电子银行是基于互联网而应用的,其具有开放性,同样,一些重要的数据信息也有被窃取、利用、篡改的风险。移动支付近年来后劲十足,为电子银行的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移动支付也是通过无线网络来进行的,所以也面临着信息安全风险。因此,加强信息安全的宣传、引导,尤其是对客户在电子银行安全方面的引导显得格外重要。另外,协助、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共同构筑一个电子银行安全教育和有效惩治在线欺诈的信息安全防护网,进行全方位的信息全保障服务,将风险降到最小化。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到来的时代,电子银行要转变观念,以用户需求和互联网创新为突破口,创新电子银行服务模式,快速提升电子银行客户体验和渠道整合水平,通过满足快速变化的金融消费需求和便捷安全的服务体验需求来提升客户满意度,高度重视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现电子银行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梅CFCA王梅解读2013年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EB/OL][2013-12-12]wwwcebnetcomcn/ExPlan/special/2013dzyhnh/.
[2]余额宝官网余额宝规模超2500亿[EB/OL][2014-02-23]abalipaycom/i/newshtm.
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5
关键词:金融;移动金融服务;移动支付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一、移动金融服务的含义
移动金融服务是指借助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通过接入移动互联网而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移动金融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手机银行和手机支付。手机银行是指客户通过手机获得各种银行服务,如金融信息服务,转账,ATM取现,银行账户管理等。手机支付是指通过手机为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支付,如远程购物等。
移动金融服务将金融服务与移动通信相结合,具有成本低廉、随身便捷的特点,能够使人们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相对传统的网点服务和日渐成熟的网上服务,移动金融属于更加领先的服务平台,代表了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在移动通信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移动金融,有利于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增进社会福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我国农村移动金融服务的可行性
1.农村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
手机在我国农村已经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农村消费者可以购买功能丰富的手机。另一方面,农村电脑的普及率还远远落后于城市,利用电脑接入互联网对农村居民来讲缺乏经济性和可操作性。手机成为农村消费者接入互联网的首要选择,这也显示出移动互联网在未来农村市场会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国基本具备了在农村地区开展移动金融服务的先决条件。
2.移动金融服务可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
农村金融业务成本高、收益低,导致商业银行纷纷缩减其在基层的营业机构,尤其是乡镇一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需要更多的金融服务。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无法有效地满足,借助移动金融服务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三、我国农村移动金融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移动金融服务在城市人群获得了较大范围的应用,但在广大农村却面临应用范围不广、应用程度不深的问题,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观念问题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农村居民的思想比较保守,导致农民很难迅速地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农村居民长期习惯于现金和银行卡等传统的银行服务,没有使用移动金融业务的迫切需求。
(二)应用成本问题
移动金融服务的使用成本也是制约其在农村发展的因素之一。移动通信终端是应用移动金融服务的平台,所以对移动通信终端要求较高,如智能手机。在面对几千元一部的智能手机时,农村居民只能选择那些价格相对低廉的手机作为主要移动终端。同时,现阶段手机上网资费偏高、区域性差异大都是影响农村移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安全问题
移动金融服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一项金融创新服务,所以也面临传统的网络层面的安全威胁。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由TCP/IP协议脆弱性、终端操作系统安全漏洞、攻击技术普及等缺陷所导致的传统互联网环境中的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四、发展我国农村移动金融服务的建议
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导致这些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进一步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提升;同时,网上金融受制于电脑价格偏高和居民上网习惯,发展迟滞。移动金融能够借助无线通信技术和手机的高普及率,弥补商业银行实体网点不足的问题,满足边远地区民众的金融需求。
1.引导农村居民转变消费观念
受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习惯差异以及宣传普及不足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理解还仅仅局限于银行实体网点所提供的服务,对移动金融服务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农村潜在客户对移动金融服务业务的安全性存在疑虑。这些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制约着移动金融业务在农村的发展和普及。为此,银行和各级政府都应该着力抓好移动金融服务业务的宣传引导工作,深入乡村和社区,尤其是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让这种新的金融消费观念、新的金融业务尽快普及,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2.国家政策扶持
移动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开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农村居民、电信运营商、终端制造商、银行等方面的深度参与。为此,国家应该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首先,政府应该大力扶持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的3G/4G网络建设,力争在边远山村也能实现网络的全覆盖。其次,智能手机对农村居民而言是一笔较大的支出。政府可以采用类似家电下乡的方式,对贫困地区的居民换购智能手机进行补贴。最后,政府也应进行协调,降低手机上网资费,降低使用成本,吸引更多的农村居民使用农村移动金融服务,推动农村移动金融服务的深入发展与应用。
3.构建安全的移动金融服务环境
资金和货币的电子化,使消费者在转帐、交易、支付等服务过程中面临安全风险。移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农村居民的资金安全。首先,要从技术防范方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移动金融需要移动通信技术提供服务平台,对网络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更强调保护用户的金融信息不被窃取。安全的移动金融服务需要有效解决移动金融的技术、安全、隐私和法制等方面的种种问题。其次,在日常维护方面,银行应该加强各种安全策略的制定,规范操作,堵塞可能出现的安全漏洞。通过业务管理,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促进农村移动金融服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翟冀.基于银行视角的移动支付发展探讨[J].金融电予化,20l0(5): 33-34.
[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移动支付发展现状与趋势[J].金融电子化,2010(5):55-58.
[3] Yu,T.K.,& Fang,K.(2009).Measuring the post-adoption customer perception of mobile banking services.CyberPsychology and Behavior,12(1):33-35.
移动支付的含义范文6
一、杭州地区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实践
1.政策与环境创新。浙江省是全国最早提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省份,也是互联网经济先行省。浙江早在2003年就提出建设“数字浙江”。2015年2月2日,浙江省金融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金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走新型专业化金融服务模式之路,并力争将浙江打造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目前已当之无愧地成为互联网金融产业领跑城市。2014年11月12日,杭州市政府了《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金融交易额达到100万亿元。2014年11月20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2015年2月3日《关于杭州建设中国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的建议》提出,在杭州规划建设中国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发挥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撑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在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不断出台的同时,相关组织也相继成立。2014年5月18日,浙江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挂牌成立。2014年底,浙江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2015年1月29日,浙江省互联网金融委员会成立。2015年9月13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以上种种都为杭州互联网金融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2.机构与产品创新。浙江及杭州作为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沿阵地,其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在互联网支付、借贷、理财三个方面涌现出了诸多典型案例。
①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各分业务中发展最为成熟的一个业务,也是各项互联网业务发展的基础。支付宝是杭州互联网支付创新的典型企业。支付宝是国内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属于信用担保型支付平台,其最初的功能是用于在网络交易中充当买卖双方的网上支付中介。目前,支付宝的业务实现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网络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等网络支付业务以外,还包括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支付宝还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2015年,支付实名用户超过3亿,单日手机支付量超过4500万笔。无论是在所有互联网支付市场还是在移动支付交易市场,支付宝都稳居市场份额第一,为目前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②互联网借贷。目前,互联网借贷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小贷和P2P网络借贷。前者的典型代表如阿里旗下的蚂蚁小贷,后者的典型代表如微贷网。蚂蚁小贷的前身为阿里小贷,是全国首家完全面向电子商务领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小额贷款公司,产品包括阿里信用贷款、网商贷、淘宝信用贷款、订单贷款等。阿里小贷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者提供互联网化、批量化和数据化的小额贷款服务,其成功主要体现为网络微贷技术创新,它有效地利用了原来已经存在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价值,创新了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
微贷网由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 年2 月立项,2011 年7 月8日上线,是浙江省第一家P2P 网贷平台,也是浙江省第一家引进战略风投的网贷平台。微贷网主要以汽车抵押作为借贷资金的担保,形成“互联网+金融+汽车”的运作模式,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在风险管理方面,微贷网首创设立投资人监督机构,并推出“本金保障计划”,以保护平台出借方的权益。
③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也称为网络理财,是普通网民了解互联网金融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对中国绝大部分网民的个人财富相关性最强的一类互联网金融模式,典型企业有余额宝与挖财。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支付宝用户把钱转入余额宝,系统自动默认为向基金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同时,当用户有网购消费和转账的需要时,余额宝内的资金可随时用于支付。自2013年6月问世以来,余额宝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启动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挖财诞生于2009年6月,是国内最早的个人记账理财平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涵盖管钱、赚钱、社区等全方位资产管理服务的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专注于为用户实现个人资产管理的便利化、移动化、和云端化。
二、杭州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金融涉及主体广,风险来源多。首先,各种互联网金融业态模式存在各自的风险。第三方支付存在主体资格与经营范围界定不清的风险,大量沉淀资金带来管理不善可能引发的支付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等特征导致其存在信用卡套现和洗钱活动的风险等。
2.征信基础体系尚不牢固,互联网金融发展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导,辅以市场化专业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的三方格局,但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大中型企业的征信较为完善,而小微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仍然比较薄弱;第二,存在行业和地域壁垒,信息不能整合和流动;第三,大数据分析技术有待加强;第四,侧重金融征信,缺乏建设“信用档案”的足够意识,覆盖面和覆盖人群还远远不够。
3.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及行业自律须完善。虽然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文件,但基本上只是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基本思路,对于很多监管细则尚未出台,很多领域缺乏法律监管,通常是新出现某种产品领域,后出台监管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另外,虽然浙江及杭州分别都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互联网金融企业联盟等组织,但自律协会或组织的自律程度和作用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未能提出有影响力的规则建议,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明确的分工定位。
4.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存在设计经验不足、宣传过度。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优势较多体现在金融产品的销售环节上,而在产品的设计能力方面还是有所欠缺。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多数产品在宣传过程中都存在不当宣传和过度宣传问题。
5.互联网金融人才供给不足。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供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供给跟不上互联网创新发展速度,人才缺口较大;二是行业挖人现象严重,薪酬盲目攀高;三是人才缺口大带来的人员与岗位不匹配。
三、杭州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建议
1.在国家法律框架下适度创新,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尽管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法规或文件,但是互联网金融法规总体偏少。并且由于全国各地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不一,因此,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出台会经历较长时间。杭州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家、省级互联网金融政策框架下,根据杭州地区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以及新的发展动向,做一些有益的尝试,在国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地区先行,从而保证互联网金融龙头角色。
2.完善监管规则,规范行业准入,侧重交易过程监管。在监管方面,明确基本的监管原则,划出“红线”,包括不涉及资金池、不虚构项目等。在具体监管过程中,一方面要规范行业准入,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另一方面,要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违规操作和濒临破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坚决实施市场退出;第三,注重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监管,包括互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机构资金进行监管等。
3.加大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企业与银行对接拓展业务。互联网支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手机银行普及程度不及网银,用户渗透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所以在未来几年依然会保持较高增速。除此之外,移动支付的兴起为手机银行的爆发做了良好的市场教育,使银行可以借助移动端的热潮,构建移动金融生态。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以在此背景下,积极与商业银行对接拓展业务,实现银企双赢。
4.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成为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扩大规模,加强自我约束力,使得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另一方面,要督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觉规范经营,加强责任意识,同时鼓励自律组织之间相互学习和监督,加强交流合作,增强组织影响力,吸收更多小微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入,净化市场风气。地方政府应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让他们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协会会员、搭建交流平台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