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的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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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现状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1

一、粮食安全现状

(一)农业自然条件和土地状况

4个被调研旗县地处我区中、东部地区,地形地貌为典型的山丘沟壑或沙区、坨沼区。年降雨量少,无霜期短,粮食种植条件非常差。位于东部的宁城县、库伦旗、扎赉特旗年降雨量250-350mm,分布极不均匀,无霜期85-110天,旱灾、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距离首府仅128公里的清水河县,地处黄土高原延伸地带,土地贫瘠且干涸,属水源枯竭区,地上地下无水,靠截留雨水、雪水维持日常生产生活,人畜饮水极度困难,虽然年平均降水量达到410mm,可是年蒸发量却高达2577.2mm,为降水量的6.3倍,干旱年份时可达14倍。

4个旗县土地总面积2.3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9%。被调研的1004户农户占有耕地面积2.1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4.8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和旱作基本田建设面积分别为1690亩和3877亩,人均只有0.4亩和0.9亩,其余全部为不宜耕作的坡地、沙地、沼泽地等。

(二)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状况

4旗县总人口127.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4%,其中农业人口106.7万人,占全区农业总人口的7%。被调研的1004户3890人中,劳动力人数为1510人,占农村人口的38.8%。赤峰市宁城县58.99万人口中,仅农业人口就有52.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8.3%。劳动力结构上,以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女性人口为主,而身强力壮、稍有文化的劳动力大多输入城镇进入二三产业。

(三)粮食供求状况

*年,被调研的1004户农户粮食总产量136.3万公斤,平均亩产63公斤,人均占有粮食350公斤。1004户中有562户2233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粮问题,其中缺粮1个月145户60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5.3%;缺粮2个月209户8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1.2%;缺粮3个月以上208户799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3%。受国家和自治区粮食种植鼓励政策影响,预计*年粮食总产量可增加到137.1万公斤,粮食生产增幅不明显,缺粮状况稍有改观。在粮食供给结构上,4旗县中赤峰市宁城县是我区较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每年粮食总产量在5亿斤左右,在充分保证粮食自给的条件下,还可有30%的输出余地。通辽市的库伦旗、兴安盟的扎赉特旗粮食供给也只能维持在低水平的自给状态。相比较,清水河县情况就更差一些,要吃饱肚子基本上靠国家退耕还林草粮食补贴和民政救济。在粮食种植品种上,我区贫困地区粮食作物大多以玉米、高粱、谷类、杂豆等粗杂粮为主。

二、目前粮食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匮乏,自然灾害频繁,农业基础条件薄弱,贫困地区粮食供求矛盾突出。我区国土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地域非常辽阔,可是由于地质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丘陵和湖泊占到了总土地面积的71.3%,土地荒漠化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54%,可利用耕地资源十分匮乏。我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风大沙多,降水量少而且不匀,大部分旗县属水资源紧缺地区,加上发展农业所需水电等配套设施跟不上,粮食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波动非常大。全区粮食主产区主要分布在东部的赤峰、通辽、呼伦贝尔三市及中部呼和浩特市5个旗县和巴盟的河套地区。这些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区粮食总产量的70%以上,而这几个地区耕地面积只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50%,其余50%的耕地只生产30%的粮食,粮食供求矛盾相当突出。

(二)粮食生产投入不足,经营粗放,科技含量低。由于传统的粗放性耕作习惯和连续多年农业和农民增收缓慢的实际,直接导致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严重不足,“靠天吃饭”现象十分严重。如前所述,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劳动力大多出外务工,剩余的农业人口文化素质低,接受新事物意识和能力差,粮食新品种和农业实用技术不能得到及时普及和推广,导致粮食种植品种单一,经营粗放,产量低,科技含量低,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农业和农民增收缓慢。

(三)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尽管党和国家始终十分重视粮食生产,但粮食价格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高的现实直接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的地区种粮收入不抵种粮投入,结果农民宁可撂荒也不种粮食。事实上,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相比,粮食产业的天然弱势和粮食产品消费弹性小的特点,致导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的特性更加明显,粮农的生产积极性一再遭受挫折。

(四)对粮食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80年代初期开始的土地承包制,极大的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我国的粮食生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出现了结构性供过于求的局面,给一些人的感觉是我国的粮食太多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三次产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又有一些人片面认为,社会的繁荣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靠的是走工业化道路,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被忽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逐年增加,耕地面积逐步减少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剧。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改善耕地质量,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我区贫困地区主要应搞好以水源建设为重点的水利设施建设,改善灌溉条件,实现人均1亩水浇地或4亩高标准旱作基本田,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用粮需要;同时做好坡改梯和水平畦田建设为主的中低产田改造工程,保证群众有一个稳定的粮食生产条件。

(二)确保粮食主产地种植面积,做好粮食作物的转化增值。贫困地区要因地制宜确定自己的粮食主产地,结合粮食补贴等优惠政策,采取一定措施支持粮食主产地的粮食生产,首先保证本地区粮食自给。把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统筹考虑,以粮食为重点开发对象,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延长粮食产业链,增加粮食附加值。通过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转化增值。

(三)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加大科技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尤其要开展好以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和普及粮食优良新品种为主的农业科技培训,从根本上扭转贫困地区粗放耕作、粗放经营的粮食生产现状,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和水平。

(四)严格耕地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国家出台了严格的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对占用耕地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和惩罚措施。贫困地区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同时,各地还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出台适合当地时实际的保护耕地优惠政策,鼓励各级、各类组织或个人开发治理荒山、荒地,做好保护现有耕地和努力增加耕地面积两项工作。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 桥梁;限高;龙门架;自动报警;安全

中图分类号:U4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4)20-0148-02

1 问题提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桥梁交通基础设施存量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受使用者的不规范、车辆超载和自然因素等各方面影响,出现了使用功能不全的桥梁,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限载。另外,城市化发展,解决交通拥堵,出现了很多城市桥梁和立交桥,全国各地相应也增加了很多桥梁和立交桥前设置“限高龙门架”交通管制设施,人为地限定通行车辆的种类,在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的同时也新增了各种不便利,给交通出行安全增加多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例:佛山市禅城区佛陈大桥“限高龙门架”和南海区罗村大道下柏立交“限高龙门架” 同样象高明区高明大桥(旧桥)“ 限高龙门架”一样,为保护桥梁结构安全的同时也被超高车辆多次碰撞而发生事故(可见,从各地区,同一路段不同时段方面,已设置的“限高龙架”被超高车辆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其共同特性均为相同),并且说明到现在为止各地也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如图1。在保证公共安全和桥梁结构安全的同时,如何更科学、更合理、更人性化保障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责任。目标:笔者把如何使“刚性”硬碰导致破坏的制止方式变成“柔性”自我约束的无破损制止方式,最大限度的保证各方的安全进行了以下探讨。

图1

笔者根据“轨迹交叉论事故致因模型”对佛山市高明大桥(旧桥)30多例超高车辆碰撞“限高龙门架”,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后,从案例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拟提出对桥梁已设“钢结构限高龙门架”的前置应当增设“超高车辆自动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必要性的论点,从而最终达到预防或减少超高车辆碰撞“钢结构限高龙门架”交通事故频发目的。

2 事故原因分析

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归因中占同样重要的地位。伤害事故是许多相互联系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为:基本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伤害。例:在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桥(旧桥)超高车辆碰撞“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30多宗交通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违章驾驶员)的运动轨迹和物的因素(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的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每宗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即违章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不按交通管制提示驾驶车辆通行)和物(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设置不完备)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于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违章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麻痹意识)与物(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设置不完备)的不安全状态相遇,使能量转移于违章驾驶员,则将在此时间、空间就会发生驾驶超2.2米高车辆撞限高2.2米龙门架的交通事故。

根据轨迹交叉论事故模型图2所示来分析30多宗碰撞“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交通事故。图中,起因物(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与致害物可能是不同的物体,也可能是同一物体;同样,肇事者(违章驾驶员)和受害者可能是不同的人,也可的是同一个人。

物的因素(限高2.2米龙门架)

─ ─ ─ ─ ─ ─ ─ ─ ─ ─ ─ ─

不安全状态 起因物 致害物

─ ─ ─ ─ ─ ─ ─ ─ ─ ─ ─ ─ 接

社会因素管理缺陷 事故

─ ─ ─ ─ ─ ─ ─ ─ ─ ─ ─ ─ 触

不安全行为 肇事人 受害人

─ ─ ─ ─ ─ ─ ─ ─ ─ ─ ─ ─

人的因素(违章驾驶员)

〔基础原因 〕―――〔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经过〕

图2 轨迹交叉论事故模型

具体分析:对30多宗碰撞限高龙门架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与钢结构限高2.2米龙门架的两事件链的因果关系

如下。

2.1 人(驾驶员)的事件链

机动车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基于生理、心理、环境、行为几个方面而产生。

(1)生理遗传、先天生理、心理缺陷。

(2)社会环境、企业管理上的缺陷。

(3)后天的心理缺陷。

(4)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感官差异。

(5)行为失误。

驾驶行动自由度很大,驾驶中受环境条件影响,加上自身生理、心理缺陷都易于发生驾驶失误或错误判断。驾驶员的事件链随时间进程的运动轨迹按(1)(2)(3)(4)(5)的方向线顺序进行。

2.2 物(钢结构限高龙门架)的事件链

该限高2.2米龙门架,从规划设计开始,再进入整个安装和投入运营全过程各阶段都可能产生不安全状态。

A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如用材不当,预防撞结构完整性差,设置不完备(无超高自动报警装置)。

B工艺流程上的缺陷,如钢结构限高架不适应预防撞目的要求等。

C维修养护上缺陷,受撞损毁后维修难。

D投入营运上的缺陷(受撞后对车辆破坏性较大,易诱发其他意外事故)。

E作业场所环境上的缺陷(行车道视野开宽易做成错觉)。

物(钢结构限高龙门架)的事件链随时间进程的运动轨迹按ABCDE的方向线进行。

人(违章驾驶员)的因素链的运动轨迹与物(钢结构限高龙门架)的因素链的运动轨迹的交叉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地出现,则将会发生事故和伤害。违章驾驶员、钢结构限高龙门架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与地点(时空),就是发生上述30多宗交通伤亡事故的“时空”,如图3所示。

(1)(2)(3)(4)(5)

〉事故伤害

A B C D E

图3 违章驾驶员与钢结构限高龙门架两事件链交叉

3 采取的对策

3.1 方案的设想

由此可见,由于个别机动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和钢结构限高龙门架装置不完备,导致了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违章行驶禁行车道)或物(限高龙架装置不完备)的不安全状态,若在“钢结构限高龙门架”前设置“超高车辆自动报警装置”安全设施,设法排除物(限高龙门架)全过程存在的隐患,或者及时提醒驾驶员消除失误等不安全行为,使两事件链锁及时中断,则使两系列运动轨迹不能相交,危险就不会出现,可达到预防或减少“超高车辆”碰撞“钢结构限高龙门架”发生事故,从而达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目的。

3.2 方案的实施

在距桥梁或立交桥“限高龙门架”前(约60M至100M处)行车道两侧设置“超高车辆自动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对过往的车辆实行全天候的自动监测,如过往车辆自身高度超过“限高龙门架”设定高度时,侧被预定设置的“超高车辆自动报警装置”立即监测发现并同步四个高音喇叭发出(你的车辆已超高!重复播放)语音警告提示!设置在“限高龙门架”上的两组“交通信号灯”同步亮“红灯!”(即为灯控提示禁止通行!);设置在“限高龙门架”上的“LED屏幕”同步显示“禁止通行!”文字(即为文字提示禁止通行!),提醒驾驶超高车辆驾驶员及时自觉中止不安全行为,有效地中断导致事发生的事件链锁,从而把“刚性”硬碰的制止方式变成“柔性”自我约束制止方式,最终达到既保护桥梁(或立交桥)结构安全又保护了驾驶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指南解析(北京教材资料)第2章.2.1事故致因理论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就是1936年由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 所提出.

作者简介

李伟雄(1957-),男,辽宁建昌县人,佛山市高明区实用新型专利非职务研究所所长,高级安全工程管理师,大专毕业,研究方向:实用新型智能交通研发。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3

《粮食安全:世纪挑战与应对》指出,要实现“健康的民族和健全的生态”的发展愿景,必须实现粮食安全概念与国际的接轨。

国际社会早在1996年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上已达成共识,粮食安全需要从供给、获取、稳定性与使用等四个方面综合衡量。目前,中国部分人士对粮食安全的理解不甚全面,满足于“保证口粮供给即实现粮食安全”的现状。一些现行的粮食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也主要基于这一观念,而对质量和营养问题重视不足。

此外,在粮食消费层面上,则有相当一部分人铺张奢靡,导致营养的过量摄入和资源浪费。综而观之,作为一个雄心勃勃地迈向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粮食安全观念需要在充分考虑本国实际的前提下尽量与国际接轨,并对有关的指标体系、政策措施和监督评价方法做出相应调整。以国际标准衡量,中国刚刚达到粮食安全领域的“温饱”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当前粮食安全理念与经济发展进程中单纯追求GDP总量一脉相承,存在不可持续性。如何跨越单纯追求粮食总量阶段,真正实现国家、地区和家庭各个层面的粮食安全,包括粮食质量、营养安全和食品安全,让所有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不但能吃得饱,还能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营养,吃得科学,是当前中国粮食安全领域亟须解决的问题。食品安全与营养问题迫切需要纳入国家粮食安全的议事日程。未来中国粮食安全的总体目标,应在保持总量供给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加强粮食品质改善,提高食品安全,确保营养健康。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则要争取尽早取消国内与国际、普通和特供市场的双重质量标准,实现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制定的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对接,缩小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距离;同时需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国内食品安全的信心,摆脱诸如瘦肉精、地沟油、三聚氰胺牛奶、残留农药等污染食品的困扰。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与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合作,在政策与措施方面有新重点、新方向,实现综合治理。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粮食生产安全;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7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现状

1.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数量安全现状

黑龙江省有自然肥力丰富的黑土层,有丰富的水资源和耕地资源。每年生产的粮食不仅能够自给,还能够向其它省份大量输送。近年来农业生产连年丰收,粮食作物总产量持续增加不断创历史新高。2011年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更是喜获特大丰收,实现了“八连增”目标,总产达到创纪录的1114.1亿斤,成为全国粮食总产和商品量双第一的唯一省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2.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质量安全现状

粮食生产质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黑龙江省拥有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有利的自然环境,是全国最大的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011年全省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546个,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安全、有机、健康的粮食产品。

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存在的问题

1.土地压力日益增加

耕地资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保持一定的耕地面积,提高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是维系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给土地带来的压力也是逐年上升。多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黑土层逐年变薄,土壤质量也逐年下降,黑土耕地的肥力更是逐年流失,植被的大量砍伐和破坏使水土流失现象也是越来越严重,综合生产能力相比于黑土层开垦之初是逐年下降。

2.农业灾害频繁,投入保障措施不完善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障。黑龙江省农业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影响粮食生产的旱涝灾害和风雹灾害等,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具有随机性的特点,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的基础保障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抵御随时发生的早涝和风雹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黑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还不够完善,对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预测不够精确,靠天吃饭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3.农田生态威胁加重

黑龙江省粮食生产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近年来黑龙江省调整粮食作物结构,水稻、小麦和大豆的种植面积增加,导致农田生态、生物多样性减少,种植业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失衡。农田生态承载能力日益下降,生态系统中自然形成的生物链被打断,生态环境越来越脆弱,导致粮食生产安全受到潜在的农业生产灾害威胁。

4.农业生产环境恶化

近些年来,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大量的工业废气排放到空气中、大量的工业废水排放到河流中,严重污染和破坏了农业生产环境,同时,化肥、农药和农膜的大量使用使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和农膜越来越多,耕地的质量严重下降,水污染也呈现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三、保障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

1.加大力度保护耕地,减轻土地压力

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减轻土地压力已成为黑龙江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首要任务,黑龙江省应加大力度保护自然肥力丰富的黑土耕地,恢复和保持土壤肥力,建立土壤水库,增加土壤耕层蓄水能力。增加农田地表覆盖率和覆盖期,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和流失,以逐步恢复土壤的生产质量。同时要加强开发与利用中低产田,综合开发与治理盐碱地,走边治理边保护的路子减轻土地压力确保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2.减灾防灾,加强投入保障措施

加强粮食生产投入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投入。

二是加强农民投入。

三是加强社会投入。

3.保护农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粮食生产的可持续性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黑龙江省应加强保护农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生物的多样性,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使资源的持续利用与经济的高效增长形成有机整体。恢复原植被、原生态环境,保证生物的多样性,让农田生态系统恢复原有的生物各类。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与治理

全面实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要严格控制工业废气、废水的任意排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施用化肥,提倡施用有机肥,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加快研制开发和推广生物肥与生物农药。

四、结论

综合以上观点可知,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在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粮食生产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质量方面都在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黑龙江省在粮食生产安全方面也存着一定的问题,第一,土地压力日益增加;第二,农业灾害频繁,投入保障措施不完善;第三,农田生态威胁加重;第四,农业生产环境恶化。本文结合黑龙江省自身粮食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相应问题的建议,有助于黑龙江省在原有的基础上能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粮食产品,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解宗方,张伟.粮食稳定增产的政策保障――以河南省为例[J].农业经济,2011(11).

[2]闫雷,吴春丽,李国泰,秦智伟.中国粮食安全与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的思考[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3]郭巍,宋戈.基于粮食安全的黑龙江省耕地压力动态变化定量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9(02).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农地流转 非粮化 粮食安全 农业生产效率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土地“三权分置”是改革开放后继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两权分离”后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我国从粗放使用生产要素的传统农业向高效、现代农业转变提供了根本性的土地制度保障。同时,也为我国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供给条件,符合资源市场化配置对要素流动性的诉求。以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农地流转的“非粮化”,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当前,众多学者致力于相关问题的研究,并已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本文拟从我国农地流转“非粮化”以及农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的角度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就当前条件下如何丰富农地流转“非粮化”以及粮食安全的内涵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关于农地流转“非粮化”问题

从研究时序上看,“非粮化”这一表述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末,2008年之后研究文献提及“非粮化”的频率开始增加。近年来,农地流转“非粮化”研究进入高发期,对农地流转“非粮化”的程度和发展态势界定也从“现象”逐渐变化为“倾向”、“趋势”。

农地流转“非粮化”的现状。现有文献研究中通常使用“粮作比”、“非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非粮食作物种植的流转耕地面积占流转农地面积的比例”、“种粮大户占种植大户比例”等指标描述农地“非粮化”水平。例如,冯远香、刘光远(2013)使用“粮作比”衡量新疆“非粮化”程度,指出新疆1978~2011年间在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出现双降①。何蒲明、全磊(2014)使用“非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来描述土地“非粮化”程度,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有关数据计算,1978~2012年我国非粮化比例由19.7%上升至31.9%②。但更多的学者使用“非粮食作物种植的流转耕地面积占流转农地面积的比例”对众多省份和地区的“非粮化”程度进行了分析,涉及的省份和地区既包括如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南等在内的粮食主产区省份,也涉及浙江这样的粮食主销区省份,还包括甘肃、陕西、新疆等这样的粮食产销大体平衡的省份和地区。

农地流转“非粮化”的影响因素及成因。导致农地流转“非粮化”的根本性原因是种粮的比较效益低下。土地流转费用过高导致的土地成本上涨、农业机械及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的农业机械作业费和化肥费上涨、高昂的农业雇工费用是造成种粮比较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粮食生产成本上升问题,较为集中地体现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地流转中,以及有工商资本参与的农户对企业、种养殖大户、协会等流转对象的流转案例中。在收入方面,农产品内部价格体系不合理是种粮比较效益低的重要成因③。另外,农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高效农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中央政府粮食补贴力度不足及制度设计偏差、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不成熟、工商资本下乡等也是导致农地流转“非粮化”的重要因素。

农地流转“非粮化”问题的解决对策。消除种粮比较经济效益过低是解决“非粮化”问题的关键。政府可通过建立耕地低成本流转机制、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提高粮食生产公共服务水平等方式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同时,还应该健全完善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格政策,补贴城市低收入者以保证粮农收入。

政府的粮食补贴和投入是学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多数学者都建议政府应将粮食补贴从普惠式向重点扶持式的支农惠农政策转型;提高对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水平,对种粮大户按照粮食生产规模化程度进行阶梯式奖励和补贴;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制定和完善针对农地流转“非粮化”的法律法规、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学者们提出应细化耕地利用类型,对耕地流转的农业用途做明确的划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粮田必须种粮”的规定;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外部性经济补偿制度。另外,优化粮食生产空间布局、强化粮食金融信贷和保险体系、加大粮食安全舆论引导力量、慎重引进工商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等措施也应引起关注。

关于农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问题

农地流转尤其是农地流转的“非粮化”对粮食安全带来的影响是目前研究最为关注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粮食安全在农地流转综合目标体系中的地位。虽然早期农户主导型农地流转是少量的、缓慢的,但随着“运动”式的“中国圈地”快速升级,农地流转规模迅速增加,其影响变得日益复杂而深远。在这一过程中,农地流转被赋予了多重功能,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农地可持续利用及生态功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二、三产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等都成为了农地流转的功能性目标。如何对众多既统一又矛盾的目标进行排序和选择,已有的研究并不统一。

保障粮食安全是农地流转的第一道红线,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农地农用、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应因农地流转而改变。但面对多重目标体系,多数学者表现出选择侧重的差别。茅于轼(2008)指出,保护耕地政策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飙升,延缓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并认为我国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④。茅于轼的研究引发了国内学界的“耕地红线”之争。主流观点支持设立耕地红线政策,对茅于轼持批评态度。茅于轼的支持者则认为,一方面,中国在世界贸易格局及国际关系中占据日益突出的地位,我国具备较强抵御粮食贸易讹诈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粮化配置的机会收益不断提高,必须考虑土地粮化配置的效率。安耕(2011)认为,在快速工业化背景下,我国粮食自给率下降是合理性的⑤。王文龙、万颖(2012)认为,政府的土地垄断与农地非农利用严格控制是不合理性的,固定耕地红线的看法是不科学的⑥。笔者认为,上述学者“打破18亿亩耕地红线神话”内核是基于对我国粮食安全形势过于乐观的判断,并带有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农地流转多重目标选择的非农倾斜。

农地流转对粮食产能和农业绩效的影响。学界关于我国农地流转对粮食安全产生的影响评价褒贬不一。虽然我国农地流转意味着土地资源的有效流动,优化配置了的土地资源可以促进粮食产量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了粮食安全,具有明显的积极效应。农地流转的积极影响可具体反映在使农业规模经营扩大、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多个方面⑦。但农地流转导致的“非粮化”让人担忧。乐观的看法认为,虽然土地流转非粮化的规模较大、发展速度较快,这个趋势需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目前的土地流转“非粮化”尚未对粮食安全构成实质性影响⑧。悲观的看法认为,目前的土地“非粮化”倾向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威胁粮食安全,当务之急是避免其进一步蔓延⑨。

学界往往将“粮食数量安全”作为农地流转对粮食安全最重要的影响指标进行考察,从土地生产效率、劳动生产效率、单位粮食产量、粮食总产等方面考察农地流转对粮食产能的影响。陈海磊等(2014)提出,由于生产率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转入土地,在农地从低效率农户转向高效率农户的过程中土地生产效率提高⑩。姚洋(2000)将这一农地流转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归纳为在劳动力市场存在缺陷的前提下的“土地流转的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同时还提出“交易收益效应”,并从农地制度与资源配置的关系角度将这两种效应定性为正向资源配置效应。另一种观点认为在现实中农地流转后土地生产效率很难出现明显变化,甚至会有所降低。俞海等(2003)指出,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促进农地土壤的长期肥力改善。贺振华(2003)认为只有在土地流转后增加新的生产要素或原有的生产要素发生了质的提高的前提下,土地的流转才是有效率的。

粮食安全与农地流转二者关系的统筹。很多专家学者就农地流转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与措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曾福生(2015)建议保障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粮食安全应从全局角度统筹考虑,国家应加强对农地流转过程中粮食安全保障的顶层设计与规划,构建“农地流转―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完整保障粮食安全的链条,应对农田使用权人和经营主体进行分类管理,应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分区规划和管制,实施跨区域经济利益补偿,从长期内保障粮食安全可持续。戚焦耳、郭贯成、陈永生(2015)提出,在推进农地流转过程中,应加大政府对农业生产的中介服务体系的投入和对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和规模效应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结论

应强化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在农地流转综合目标体系中的首要地位。目前,农地流转被赋予了多重功能。我们可以以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倒逼经济产业转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合理的农村土地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长期形成的工业偏斜政策、城市发展偏斜政策已经造成了弱势的“三农”格局,在未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考虑“三农”问题的原则,土地是农民安身立本的根本,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和家庭财富,同时,农地种粮是国家粮保障食安全的基础,土地经济性当然重要,但其社会性、政治性等其他价值也同样重要。

应丰富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内涵下的农地流转问题的研究。目前学界在农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中主要集中于对粮食数量安全的影响分析,没有在全面粮食安全内涵视角下考虑这一课题。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破解我国粮食“高产出、高进口、高储备、高调运、高消耗”的“五高”并存?“南粮北运”是否低碳可持续?如何实现粮食“绿色增产”?等等问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学界应更加关注关于农地流转对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流通安全、粮食生态安全、粮食空间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理论研究。

应建立粮食生产供给侧成本概念,保持粮食安全谨慎态度。反对“非粮化”问题严重化的学者主要基于两点判断,第一,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不低,“非粮化”没有内在动因。第二,我国目前已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粮食安全的经济性要求减少国内粮食产量或者通过进口粮食,适当降低粮食自给率。但在粮食生产成本研究中学者主要计算直接物质费用,对间接费用考虑较少。蒋和平提出目前“北粮南运”的粮食物流成本占粮食销售价格的20%~30%,但在已有文献的成本核算中没有考虑。另外,粮食成本除生产成本外,还应考虑财政成本、生态成本,应建立粮食生产供给侧成本概念。我国虽然连年粮食高产出,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居民膳食结构变化及需求刚性存在的背景下,不宜轻下“粮食安全能够保障”的定论。

应丰富完善农地流转“非粮化”的内涵。现有文献对农地流转“非粮化”的概念理解简单化,将之数量化的方法缺乏科学性,基于以上,学界很难对“非粮化”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构词法上看,农地流转“非粮化”是指在农地流转背景下,出现的原有粮食生产性质(状态)向非粮食生产性质(状态)的转变,这种性质或状态包含种植,但应不仅限于种植,而是涵盖粮食生产的全过程及其保障体系,即种植、配管、收获、收购、仓储、加工、交易等环节及配套的科技、金融、财税、政策、法规等在内的体系的性质和状态。使用“粮作比”或者“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农地播种面积的比例”等无法全面衡量“非粮化”程度。“非粮化”涵义亟待丰富,以使之立体化、系统化,应是未来相关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者为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粮食主产区农地流转非粮化问题及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BJY108)

【注释】

①冯远香,刘光远:“新疆农地流转与种植结构变化分析―基于区域粮食供给安全视角下”,《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年第2期,第30~32页。

②何蒲明,全磊:“对当前耕地‘非粮化’现象的分析―基于粮食安全的视角”,《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年第11期,第73~76页。

③易小燕,陈印军,王勇,李倩倩:“耕地流转需谨防过度‘非粮化’”,《农村工作通讯》,2011年第8期,第21~23页。

④茅于轼:“不要被粮食危机所误导”,《农村金融研究》,2008年第9期,第76页。

⑤安耕:“耕地红线之争的三点启示”,《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33~35页。

⑥王文龙,万颖:“中国刘易斯拐点和耕地红线的判断与三农治理新思维”,《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年第5期,第290~294页。

⑦冯炳英:“农村土地流转的绩效和发展对策”,《农业经济》,2004年第4期,第24~25页。

⑧陈卫群:“土地流转制度下的粮食安全”,《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⑨管叔琪:“土地流转‘非粮化’危及粮食安全”,《安徽农学通报》,2009年第1期,第12~13页。

⑩陈海磊,史清华,顾海英:“农户土地流转是有效率的吗?―以山西为例”,《中国农村经济》,2014年第7期,第61~72页。

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第54~66页。

俞海,黄季j:“地权稳定性、土地流转与农地资源持续利用”,《经济研究》,2003年第9期,第82~91页。

贺振华:“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现实与理论”,《农业经济导刊》,2003年第6期,第38~42页。

曾福生:“建立农地流转保障粮食安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第1期,第15~24页。

粮食安全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黑龙江省;粮食安全;劳动生产率;粮食商品率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52-02

20世纪70年代中期,基于粮食危机的现实,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率先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概念,其含义为“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的食品”。1983年,世界粮农组织的总干事萨乌马认为:“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二是最大限度地稳定食品供应;三是确保所有需要食品的人都能获得食品”。

一、中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目前,确保粮食安全也成为各国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因为从比较优势理论出发,那些拥有粮食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粮食是有利可图的产业,发展粮食产业既可以提高其粮食供应量及增加收入,也可以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生产粮食对于一国的粮食安全起着主导作用。而那些缺乏粮食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其粮食生产则取决于国内粮食不足时,可以用足够的收入进口到所需要的粮食以确保一国的粮食安全。当然这要考虑到世界粮食市场的供应量和本国的外汇储备。

近年来,中国粮食总产量虽然呈上升态势,但增产成果并不稳固。梳理中国粮食生产过程可以看出(见图1),自1990年以来,全国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并自1996年开始持续四年粮食总产量维持在5亿吨左右,粮食生产似乎走出了长期短缺的阴霾,粮食供求也呈现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态势。但随后几年,随着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连年下降,中国的粮食总产出也出现过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在2003年跌至4.3亿吨左右。随着国家保护农业力度的不断增强,各年粮食总产量稳步回升,2008年则升至近5.3亿吨。但考虑到中国是农业资源约束性极强的国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中国始终面临着较大的粮食需求压力。特别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不仅会对粮食的需求与供给产生重大影响,也会直接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粮食安全问题被更多地关注在情理之中。

下面我们计算了粮食总产量与全国人口总数(此处的人口总数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因为在计算全国粮食总产量时,也没有包括上述地区)的比值,更能够清楚地看到由于人口增加导致的人均粮食占有量的下降。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2008年中国粮食总产量创了近年来的新高,但是人均粮食产量还没有超过1996至1999年间的人均产出值。

总的来看,中国的粮食安全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粮食产出不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尽管中国目前的粮食自给自足率仍保持在95%左右,似乎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但如果从世界可耕种土地的使用角度来考虑会发现,中国的粮食对外依赖性较为严重,而且粮食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根据耕地密集型农产品(包括谷物、大豆、棉花和蔬菜)2006年进出口数量粗略计算,2006年,中国通过出口(主要是玉米、稻谷和蔬菜)为国外提供的农产品播种面积为85.5万公顷,通过进口(主要是大豆、小麦、大麦和棉花)为中国提供的部分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 989万公顷。如此,中国通过净进口农产品使用的国外耕地的播种面积为1 903.3万公顷。

二是粮食生产能力与消费需求区域差别较大。2004年,中国有17个省(区、直辖市)存在粮食产需缺口,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等粮食主销区,以及云南、陕西、甘肃和青海等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按照《中国统计年鉴2008》的数据,江苏省的粮食总产量虽然排在全国的第三位,但是仍存在产需缺口。

如果我们将上述各省份的粮食总产量与各省份的人口总数相除,可以清楚地看到,各省粮食安全状况的优劣;同时也可以看到哪些省份具有粮食输出能力、可以作为我国粮食生产基地、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等等(见图4)

分析发现,除青海以外,人均粮食产出量不足200千克的省份均是经济水平发展比较高的东部地区,其产业结构也多数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人均粮食产出量排在首位的省份是黑龙江,其次是吉林和,它们作为可供粮食输出的生产基地潜力巨大。

三是中国粮食安全不可能完全依赖国际市场。中国粮食生产与需求的差额可以通过国际市场的进出口贸易来弥补,但绝不能将其作为主要途径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因为中国的粮食消费基数巨大,仅仅增加一个百分点的粮食进出口的外贸依存度,就会在国际粮食市场上新增几百亿千克的粮食需求。所以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当中国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进口粮食以弥补国内生产不足时,就会因需求增加而带动国际粮食的市场价格上升;而当中国国内粮食出现盈余,准备出口国际粮食市场时,则又会因供给增加而降低国际市场的粮食价格,从而使国家的经济利益以及经济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二、黑龙江省的粮食生产优势及其发展

分析发现,黑龙江省的粮食生产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黑龙江省土地条件居全国之首。2008年黑龙江省共有耕地面积11 830千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9.7%;人均耕地面积3.75亩,高于全国人均1.5亩的水平,总面积和人均占有量均居全国第一位。同时,全省农业后备资源面积479.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5%,土地待开发面积仅次于新疆、内蒙古和四川省,居全国第4位,农业生产潜力大。以上优势为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提供了基本条件。

二是黑龙江省的土壤条件良好。黑龙江省区域内平原、河流众多,土地集中连片,80%的土地集中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而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不仅自然条件适宜,土壤肥沃,粮豆商品率高,而且后备资源丰富,并适于大规模集约化经营。其自然条件尤其适宜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以及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

三是黑龙江省粮食商品率较高。自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每年销往省外的商品粮均在225亿公斤以上,占全国省际间商品粮净调出量的半数左右,因此被誉为中国的“战略粮仓”。在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超过300亿公斤的13个粮食主产区中,黑龙江省每年向省外调出的商品粮数量最多,而其他区域多数则是消费大省,能够向省外调送的粮食有限。在此情况下,黑龙江省对于全国的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为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工程规划》,该规划规定:到2012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达到500亿公斤以上,比2007年增加100亿公斤以上;粮食平均亩产达到320公斤,比2007年增加67.3公斤。千亿斤粮食工程对于提高全省粮食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