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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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1

关键词:受众商品论 伪需求 闲暇劳动论 拟态环境

1 概述

以一个学术地图的视角看解读问题的必要审视视角――传播政治经济学由两个核心的问题构成:一是政治,即权力逻辑,二是经济,即生产逻辑,即一种泛商品化的资本主义视角来分析看待传播活动的各个环节。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探讨是将媒介置于一个更为宏观的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商品化是政治经济学对传播以及媒体考察的起点。马克思本人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正是从商品这个基本元素开始的。加拿大学者莫斯可认为商品化与传播的关系具有两个普通意义:“第一,传播过程和传播科技对经济学中的商品化的一般过程起了推动作用。……第二,整个社会的商品化过程渗透到传播过程与传播制度中,使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深化和矛盾也对传播这种社会实践产生了影响。”[1]于是,摆在传媒政治经济学者面前的核心问题是:商品生产的逻辑如何制约传媒的运作?谁以何种方式控制传媒?

商品化的过程使得媒体产业从头到尾都被纳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对商品化的认知从媒体产品生产意识形态产品,到认识媒体产业为广告商生产了符合广告商需要的特定的受众,使得商品化的分析足以跳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阴影,受众商品论也因而成为传播政治经济学里一个核心主题。受众商品论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学科探讨起源于对西方决定论的批判。在斯迈思提出“受众商品”的原始文章[2]当中就强调了应该以物质论的立场分析传播媒体/广告/受众之间的三角关系。之后,斯迈思在其更完整的文章《受众商品及其劳动》[3]里认为威廉士的《与文学》(Marxism and Literature)一书虽然提到将文化工业放在物质生产的脉落下分析,但却没有将广告放在文化工业的范畴之中。

2 “受众商品”的论证的对话

核心观点:受众商品是一种被用于广告商品销售的不耐用的生产原料。受众商品为买他们的广告商所作的工作就是学会购买商品并相应的花掉他们的收入。简言之他们的劳动创造了商品需求――垄断资本主义广告商的目的。受众也许会抵抗,但广告商的预期目标已经充分实现,结果渗透在需求控制的体系中。

问题1 需求的源头:商品是解决问题的工具,消费者通过广告臆造的问题发现自身需求,从而产生需求。

与此类似,日本学者藤竹晓的“媒介充欲主义”说在更经验的层面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他认为媒介的日益发达导致了人们与这个丰富的物质世界如此接近。从而膨胀了人们的欲望。他从道德与文化批判的角度探讨了人性在技术化冲击下的问题。而受众商品论强调了经济意义上的需求是“伪需求”,是广告商为了利润而伪造了这种需求。问题的关键是需求是否广告商“臆造”了问题(商品是解决问题的工具)从而制造的,或是人们本来就存在的。深究这个问题,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进入了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逻辑怪圈中。很难说在受众、广告商、媒体之间的博弈过程中,某一方在起主导作用。提出受众商品论的斯迈思先生在立场上是批判决定论的。而这种对需求臆造的论点显然有另一种精英决定论的痕迹。从狭义传播逻辑来考察三者的博弈可以发现。作为信源的传播主体的不是独立的单项度作业而是一个完整的闭合圈。而宏观的看待人类社会需求的产生则是整个人类在劳动信息传播的互动过程中动态进步的表现,最终结果是人类文明的进程或者说一直是作为文明进程一个部分在运动着。而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对商品的高度清晰的陈列导致的新的后果。

问题2 操纵的手段:从信息传播过程来看,广告商是完全理性的而受众是完全非理性的。

整个对受众的控制过程是诉诸于一种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对事件判断的理性与非理性来论证的。其中的主要方式是传媒与广告商合谋制造了受众身处的“拟态环境”。通过制造一个信息环境,将受众与真实事件隔离开使受众所处的环成为一个虚拟的环境,或者称之为“拟态环境”。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社会对于媒体几乎是一片声讨之声,“传播机器每日通过报纸、电台和电视把民族主义、沙文主义、自由主义、道德论等等按时按量硬塞给每个‘公民’”。大众传媒通过传播大众文化,创造了人类无法逃离的虚拟环境,媒体作为一种霸权武器,执意向受众进行灌输,而受众却只能眼睁睁地接受这种灌输,它麻痹了受众,磨掉了人们的斗志,受众得到虚假的满足,其“非人性”的本质使得社会上的一切都发生异化,马尔库塞甚至就此断言,长此以往,人只会成为“单向度的人”。

事实上,拟态环境的评价缺乏一个真正可参照的标准,给人的直观印象是受众受到了欺骗,此类的理论相当多。然而我们只要进行一个逆向的思考就会发现,拟态环境如果没有了,受众是不是就接触了事件的真实一面了呢?什么才是事件的真实一面?是我们亲身感触的?或是亲手触摸到的?都是,也都不是。盲人摸象是一个古老的寓言。而恰当的说明了拟态环境论对真实的追求的一种误区。事实上,传媒作为专业的信息职能机构将事情的全貌尽可能地展现。比较起受众盲人摸象式的社会参与要更接近于论述中的“事观全貌”的真实。而我们也不需要将这种真实定位为更接近与真实本身的。它只是事务作为文本的一种表征方式。但决不是站在真实对面的所谓“媒介假环境”所称的虚假。其次,由于消费者的专业程度限制,广告信息的传播最大程度的将产品的专业术语“翻译”成为受众经验范围内的术语,极大的增强了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同时也由于增加这种识别能力直接导致消费者选择时的理性程度。本雅明在论述媒介的霸权时,也认为受众依然是主动的,他对受众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乐观的。

不对称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必然是匿名的受众的喜好、需求对于广告商永远是一个不可穷尽的迷。广告商永远将处于对这一迷题答案的追溯过程当中。只得说明的是这种主动的态度并不能表明广告商作为这一信源的完全理性,正是由于广告商不可能对这一答案完全知晓,所以广告商制造的产品(产品和信息一样也是为适应目标受众而存在的某种意义表达)及其广告信息同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最终被市场(也就是受众)以选举的方式认可或淘汰。作者所列举的超市的例子,将导购系统作为促进冲动型购买的骗局的一部分。但是,作者是否知道,在多少个品牌中有一个具有进入超市的可能。实际上,这一部分是消费者已经授权表示认可的品牌。已经作出了选择。非理性是人们既有的思考内容而不是通过广告商与传媒的合谋使作为消费者的受众陷入“意识工业”制造的一个巨大骗局之中。

问题3 自由与否的论辨――“闲暇劳动论”对“劳动价值论”的解析

作者在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中强调了两点,一是受众看似闲暇的传媒接触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劳动,支付了自己的注意力。而这种注意力的支付是自由掩盖下的不自由。同时被受众支付的注意力被偷偷转卖给了广告商。

首先,无报酬劳动的界定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在经济学上十分清晰。消费本身也是劳动,从每周工作70小时到每周工作40小时到假日经济的政策无不说明对于创造经济有意义的劳动不仅在8小时以内,而且在8小时以外。经济运行本身就是一个生产消费的完整过程。而广告,媒介上的传播为这一过程的实现起到作用。我们如果不单纯的把阅读报纸,观看电视这种现象孤立出来看,而将它纳入整个消费劳动的高一级劳动中考察就会发现,广告媒介为人们的消费劳动提高了效率,大大加速而不是减缓了人们“消费劳动”的效率。这里存在的交易不是消费者的注意力被偷偷的出售了,而是为了高效率的完成这种社会的整体消费劳动。受众与商家达成了协议,以集中委托的方式让商家作为消费者的受众雇用了媒介信息平台,从而通过广告的方式来为受众的消费劳动服务。对广告商的委托授权过程就是通过消费来完成的。由此,这里并不存在媒体与广告商的合谋,而受众也并没有出卖自己的注意力。

综上,受众商品论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一个论点,它具有审视受众消费劳动商品逻辑意义,而不具备直接的政治(即权利)逻辑。同时,受众如果在客观上存在劳动的话,那么这些劳动不是被动的以一种欺骗的方式被出卖了。受众、广告商、媒介不是一个敌对方的博弈行为,也不存在媒介与广告商的合谋。

参考文献:

[1]Vincent Mosco(加).传播政治经济学[M].华夏出版社,2000:138.

[2]munication:Blind spot on Western Marxism,1977.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2

黑格尔研究市民社会的大成之作是《法哲学原理》一书,马克思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不同于黑格尔及黑格尔派的立场:即不同意黑格尔简单的将市民社会扬弃于政治国家之中、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理论观点,认为应坚持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且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这一立场对马克思从政治国家到市民社会的思想转变具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从马克思的批判中可以发现的是,他对黑格尔的批判只要在于两点,其一是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这一近代社会特征的肯定;其二是批判黑格尔试图消除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分裂而作的那些神秘主义色彩的论述。近代社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个体与整体、特殊与普遍之间的关系问题。黑格尔的法哲学从国民经济学角度来论述这一问题,确立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分离的理论。马克思在对官僚政治和等级制国会的批判中深刻的认识到黑格尔理论的优越性,“黑格尔的出发点是作为两个固定的对立面、两个真正有区别的领域的‘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

但是,黑格尔总是试图要消除这两者之间的对立和分离。他试图将官僚政治和等级制国会设定为中介机关,以此来避免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对立,“想用复旧的办法来消除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性”。黑格尔发现了现实社会中的矛盾,但又以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将其看成是观念中的矛盾。在他看来历史运动的主体是“一般观念”,而不是具有实在意义的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只有当它们成为观念中的某个环节即成为观念的产物时才有意义,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实在矛盾最终会在观念中实现同一。马克思对这种主宾颠倒的观点一语道破,“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观念中、本质中的统一,而这种矛盾当然有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作为自己的本质”,1马克思认为,现实的实在矛盾才是主体,才是本质的矛盾,应用这种唯物主义式的方式去解决。

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核心观点,是认为在其上设定普遍性国家的存在可以将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实现黑格尔所追求的同一。马克思则认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和分裂是近代社会根本无法回避的现实,“事实上,这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律背反”,黑格尔的设想只能是一种虚幻。

基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马克思从根本上与黑格尔对立起来,在市民社会这一问题上,他完全不同于黑格尔的观点。虽然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的理论命题,但却比黑格尔还更坚持这一对立现实。如前所述,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以私人利益为核心的经济社会,是属于国民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与代表普遍利益的政治国家是根本对立的;但其出于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煞费苦心要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对立关系消除,设定官僚政治、等级制国会等中介环节,可想而知,这种根本性对立无法真正消除与国家的普遍性之中。近代社会确实是要解决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分离的问题,黑格尔是以国家来解决这一问题,但他或许还忽略了一点,近代社会不同于中世纪的根本特征在于:物质的经济生活与公共的政治生活的分离。所以,马克思坚持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分,对他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变化:

其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根本对立,这一异质性的根源在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分,就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分;要了解这种异质性,就要揭示市民社会的结构;而这必须从黑格尔所讲的国民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才能达致。这对马克思发现物质的经济关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其二,马克思的研究重心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并在其后的手稿中意识到,依靠国家是不可能解决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依靠市民社会本身的物质力量。

这之后的马克思发生了较为重大的转变,从《导言》、《德法年鉴》、《论犹太人问题》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他从研究国家哲学向国民经济学的研究转移。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已经深刻意识到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私人的经济利益关系,但仍停留在较为片面的层面,只从特殊性原理的角度去理解市民社会。他虽然强调了要从市民社会内部去克服人的政治异化,但没有提出由谁去完成这一任务。随后的《导言》,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实现这一任务,是因为,无产阶级产生于市民社会,却失去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资格,被排除在市民阶级之外,所以只有无产阶级最有可能从市民社会内部摧毁市民社会,克服人的政治异化,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德法年鉴》中,马克思论述了市民社会中人的异化状态、阶级分化的现象以及无产阶级的概念,但因缺乏国民经济学的知识,所以只停留在哲学的角度。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3

关键词:本土化;经济学范式;中国经济学;儒家文化;女性主义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8)06―0040―08

一、引言

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社会科学,它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规范性和本土性,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也必须建立在本土行为机理的契合性基础之上;而“所谓‘本土契合性’,就是指研究者的研究活动及研究成果与被研究者的心理与行为及其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的脉络密切或高度符合、吻合及调和的状态”。然而,现代经济学产生、成长并壮大于西方社会,从而是建立在西方个人主义行为心理的基础之上;特别是随着20世纪30年代之后主流经济学在美国最终形成,从而深深地打上了美利坚民族的行为和心理烙印。正是基于这个角度,现代主流经济学也就是真正的“西方”经济学,而且,即使已经为广大非西方国家广泛传播和接受的马克思经济学,它也是“西方”非正统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们都是建立在西方人行为心理之上的,并体现了西方社会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思维。杨国枢(2004,自序)曾指出,“所谓美国心理学,无非是美国人的本土心理学;……但在近代史的不同阶段,中国心理学却曾先后将这些国家的本土心理学当作‘世界心理学’或‘(全)人类心理学’,甚至将之视为可以照样适用于中国人的心理学。试问,任何单一国家的本土心理学能够放诸天下而皆准吗?能直截了当地成为世界心理学或全人类心理学吗?美、英、德、法大都是属于基督教文化圈的国家。然则,基督教文化圈之人民的本土心理学能代表人类的心理学吗?它能适用于儒家文化圈(中国、日本及韩国)的人民吗?”显然,这里把心理学一词换成“经济学”一词,意思同样存在。正因为当前的经济学根基于基督教文明下的心理及相应的行为机理之上,因此,当前的经济学仅仅是“西方”经济学;这里不仅从地域上是指其源于西方,更主要从文化上是指它适应于西方人的心理和行为机理。

正因如此,长期以来,能够在经济学领域作出较为显著贡献的大多是西方人或者是具备西方化的人: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世界上著名的经济学家基本上不是英国人就是在英国工作的外国人;而20世纪30年代以后,世界上著名的经济学家基本上不是美国人就是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这些著名经济学家的国籍和工作地点之所以会有这种时间和地域上的相对集中,显然,并不仅仅是因为如林毅夫所说的是“由于世界经济重心的转移”,相反,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学本身就具有非常强的本土性,而当前的经济学话语权已经被世界经济中心的国家及其本土学者或具有相通文化背景的学者所掌握。事实上,如果仅仅从国籍和工作地点的角度,我们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如此多的华人(甚至是日本、韩国等)在美国的大学中却一直没有取得较为“令人刮目”的成就,而像以色列、印度乃至拉美、东欧以及来自非洲一些国家的教授却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取得的“非同凡响”的声誉,甚至造就了一批“世界性”的顶级大师(这些地区出生的人都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如果从文化角度,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究其原因在于,经济学本身就是建立在微观心理学和宏观社会文化的基础上,而这些国家与美国文化更为接近,更容易基于本身的行为心理发展某些经济学理论。而华裔的学者根本没有这一切身的文化感受为基础,无法把理论推理和实际经验结合起来;因此,往往只能在与经验事实相对脱节的数理或计量方面有所发展,而对以社会经济现象为对象的理论研究则力不从心。默顿就提出了一个“内部人原理”:“外部人”不论是多么小心或有学养,原则上都无法接近社会或文化的真理,因为存在一种结构性的限制使他没有能力了解异己的团体、文化和社会。是以本文尝试就女性主义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反思以及对中国经济学的本土化启示作一分析。

二、女性主义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反思

在当前西方经济学界,女性所占的比例非常低,有成就的女性经济学大家则更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主要不在于流行的说辞:女性的逻辑抽象能力较低,因为女性在经济学领域中所占的比例要比在数学或自然科学领域所占的比例还要小;相反,根本上在于主流经济学本身的特质,因为它具有明显的性别结构缺陷。事实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建立在西方心理之上,但却并不是反映了所有西方人的共同心理,而主要是建立在具有强烈扩张和征服欲望的男性的心理基础之上,从而具有非常强的偏见,这严重限制了女性对经济学的贡献。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之后女性主义经济学的兴起。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在心理和行为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一般地,女性更为现实,更注重人情,更富同情心,更愿意进行合作而不是争夺,从而行为上也更少破坏性。这也可以通过圣经中的两个故事加以说明:亚伯拉罕为了某种抽象的上帝之命令而情愿牺牲自己的儿子,而所罗门王时的那个妇女在儿子命在旦夕时宁愿放弃真理也不愿目睹儿子被杀。然而,长期以来西方社会却逐渐形成了男性主义中心观,以至人类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概念也按性别呈现出等级形态,其中,男子特质占上层,在主体和方法上被评价较高的东西都与男性特质联系在一起,而被评价低的则与女子气联系在一起。究其原因在于,西方世界深受斯多葛主义的影响:世界是遵循数学法则和“自然”法则合理地运转的,每个人都可以认识并掌握这些法则,因为他们都拥有上帝赋予的理性才能,都可以以同一种机械的方式进行思维,从而得出相似的推论。后来,牛顿更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牛顿模式:整个宇宙决定于几条简单的、永恒的数学规律;由此推演,人类凭借理性就可以认识支配道德领域、政治领域以及美学领域的规律。同时,尽管上帝制造了理性之钟,但还是有一部分被遗漏了,这构成了情感和非理性王国;为此,牛顿模式又将世界分成两个部分:被理性统治的主要部分和统摄非理性的次要部分。正是基于这一学说,所有不遵循理性、不遵循机械论的数学原理的事物都是他者,是不重要的、第二位的、不真实的,它受到理性世界的监管;显然,由于男性往往具有更硬的“理性”,而女性也是第二位的,因而男性就有权把“理性”强加给那些缺乏理性的创造物。

尽管主流经济学提倡的科学化路径以期排除价值和道德因素的干扰,或者将道德问题存而不论;但

是,它并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而是存在强烈的规范色彩。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经济学论文往往体现了经济学家的个人、社会以及政治位置等特质,有人甚至说,所谓的客观知识其实不过是那些在社会上和政治上拥有更强大势力人的知识。显然,由于经济学领域男性占了比在物理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中更大的比例,因而主流经济学实际上也就反映了男性的看法和处事态度。譬如,根据纳尔森等人的看法,经济人一词“economic man”本身就是男性经济学家群体的产物,他体现了男性“masculine”的行为方式,而无法涵盖女性“feminine”的行事方式。因此,我们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先天就是有缺陷的,它并不能说明全部人类的一般行为;尽管经济学界热衷于使用“经济人”一词,但却很少对它的真实含义以及起源进行梳理。在某种程度上,“经济人”一词本身就已经成为实用性和政治性的,目前许多人以此来装扮其研究的客观性,只不过是借此来推行他们自己的主观观点,其中就包括男性对女的控制。因此,女性在经济学界之所以数量少、贡献低,这主要与不同性别和文化下的学者对主流经济学的自发认知有关,从而与主流经济学本身的特质以及它与不同类别的人的亲和性有关。

一方面,就男女双方在行为特征上的差异而言。一般地,与行为相联系的个人内在心理会影响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从而表现在学术上也会有所差异;显然,女性与男性在行为特征上往往相差很大,从而也就会对其学术取向产生影响。譬如,女性忍耐性更高,往往会克制自己内心的冲动,在人际关系中也更为忍让,以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更愿意采取迂回沟通而不是争夺的方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有研究表明,女性的道德推理显示出“相互冲突的责任”意识,而不是发自“竞争的公理”,这种认知能力决定了“它是一种与周围关联的、叙述性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有条理的、抽象的思维模式”;为此,女性特别注重“关爱的行动”,往往围绕着对“责任和关系的理解”,往往设法建构“联系之网,人际之网,它们通过交流得以维系”。正因如此,女性往往不热衷于抽象规则的研究,而更关注规则带来的社会后果,关注人的应得权利;相应地,她们往往偏好于政治经济学、社会经济学、人本经济学、心理经济学、文化经济学以及福利经济学等的研究,而这些方面则属于经济学的边缘分支。

另一方面,就理论本身隐含的修辞特征而言。一般地,如果理论内含的修辞与研究者的行为特征相符,那么就更有利于该研究者在该领域的发展;因为他从事此方面的研究是源于内心自发的,而其他人则需要经受刻意模仿和学习过程。显然,当前主流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基本上反映了男性的看法和处事态度,因为它强调人的控制、征服、机会主义等。事实上,与女性的“责任道德”相反,男性明显地表现出“权利道德”的倾向,它立足于“对分离的而非联系的情调”,立足于“对个体而非基本的关系的思考”;并且,男性还使相互冲突的秩序保持一种机械的、量的平衡,而这种秩序又是以等级化的价值观为基础的。正因如此,尽管女性在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中可以取得显著成就,但在主流经济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却要小得多;究其原因,男性从事主流范式的经济学研究是源于内心自发的,而女性则需要刻意地进行模仿和学习。当然,这不是女性的错,而是主流经济学所内在的偏见所导致的,应该归咎于当前经济学的畸形化发展,因为主流经济学包含了太多的男性主义特征。而且,女性在现代主流经济学领域建树不多的现状,并不意味着女性并不适合从事经济学研究;恰恰相反,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将有助于优化经济学的基本特质,使经济学回到更为合理的研究轨道上来。

其实,男女之间的性格差异主要与早期工作场所(工厂)和生活场所(家庭)的分离有关,而主流经济学源于对市场争夺行为的刻画,“经济人”也是与当时参与激烈市场竞争的男特质相符的。早期社会中,男性从事市场的竞争,从而日益变得好斗;而且,由于在企业组织等工作场所的活动往往都是被规定好的,男性的性格也逐渐被异化:价值理性日益萎缩而工具理性日益偏盛,从而产生了类似经济人的人格。相反,女性则被孤立在家庭之中从事家庭实务,尽管重复性的家务劳动不利于理性思维的发展,却可以有更多的自主时间以培养多样化的性格;特别是,在妇女的主导下家庭往往成为置身于残酷争斗的市场之海中的无数个相对平和宁静的栖身岛屿,从而女性的性格更为平和和宽容。而且,盛于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像兴盛于美国的现代主流经济学那样以工具性的经济人为理论基石,也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的:美洲早期殖民者主要是一批极具扩张冲动的新教徒,他们世俗化功利主义心理更为突出;后来尽管有大量的其他移民进入,但由于缺少了原先共同体的庇护,从而也只能遵守业已树立起来的市场争夺规则,从而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和工具理性特征。

当然,随着社会物质财富日益充足以及女性越来越从家庭走上社会,社会行为主体成分的这种变化也就会对市场上的行为机理产生影响;与不断变化的实践相适应,经济学的行为假设也应该有一个相应修正过程:应该越来越多地把女机理纳入进来,不能把女视为非理性的而排除在经济学研究之外,而是要通过借鉴女性的行为来重新界定理性的内涵。然而,主流经济学却顽固地维持着传统的自然主义思维及其经济人假设,在这种传统下,妇女基于本性的理解当然就与之不相适应;这正如费波尔和纳尔森指出的,正是由于人的社会性别影响了他对社会事物的感知,影响了对问题相关性和重要性的评估,从而也就影响了认知原理的解释。正是由于主流经济学打上了深深的男性沙文主义,它的评价标准有利于男性而不利女性:不仅主流经济学主要体现了男性的话语和思维,而非对女的刻画和世界;而且,长期以来经济学的学术规范和原则也是由男性创造或制定的,这种规则和思维也就支配了学术的发展走向和学术人员的构成。事实上,当今西方学术界已经看到了这种现象,但不幸的是,男性主导的西方社会观念却往往把男女之间的这种行为差异仅仅归因于他们的生理差别,从而确立了经济学研究对女性和女性活动排斥的合理性;只是近年来随着女性主义的兴起,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和社会建制,与纯粹生理意义上的性别没有必然联系。

可见,正是由于社会心理上的差异,导致了男女双方在经济学上截然不同的表现;这不是因为女性本身的行为有问题,而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思维和规范本身就是片面的。费波尔和纳尔森就指出,“无论如何,承认经济学的人文因素和社会影响,就意味着对主流范式的总体否定和对客观性追求的放弃”,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可以提高经济学的客观性”;事实上,“女性主义经济学之所以出现,并不是因为经济学太客观了,而是因为它还不够客观,因为太多的假设和方法论思想在没有经过全面的批判性审查之后就开始被主流经济学团体视为普遍而客观的了”。正因为如此,一些女性主义学者对数学化、客观化的科学认识论发出了深深的质疑,他们认为,当前这种流行的科学至上主义会把整个世界无论是物

质世界还是生活世界物化为它者,女性注重协作的互动行为对社会的破坏性更小,更适应于与自然世界之间的良性互动;也正因如此,他们强调科学本身就是主观的,应该把人的认识和情感结合起来,要强调科学的整体性、和谐及复杂性而不是简化轮、统治和直线。推而广之,不同的社会文化下的人们的行为机理也是不同的,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理论也应该存在差异,否则必然是有局限的,这从东方人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之间的关系上可见一斑。

三、中国经济学的本土化要求和思维

上面的分析表明,女性在经济学领域贡献之所以不足,主要不是因为抽象数理能力的欠缺,而是一种与文化相联系的社会性别属性差异所造成的;显然,如果男女之间这种社会性差别推广到不同特质的文化之间,那么,就可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文化适用性进行反思。

其实,尽管一些海归学者将国内经济学水平低归咎于经济学人的数学功底差,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事实上,不少海归经济学者却都曾承认,海外的中国人没有因为数学不好而学不下去的,林毅夫更是认为,“外国的经济学家相比,我国年轻的经济学者通常数学较好,在这方面有比较优势”。同样,主要也不在于中国人缺乏逻辑思维能力,事实上,中国人在自然科学领域所作出的贡献正越来越大:不仅近年来在自然科学领域获诺贝尔奖的华人在逐渐增加,而且,在数学领域华人的贡献也有目共睹。相反,根本原因在于中、西方人士在行为方式和社会气质上的明显差异,而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思维、理论和分析工具都以西方人的心理、认知和行为为基础的,从而主流经济学的发展走向和人员构成也必然受西方所支配。事实上,我们可以把男女的社会性征和东西方人的行为机理联系加以分析:从整体上讲,西方人具有明显的男性特征,这表现为侵入性、个体性和占有性;而东方人则更多地表现出女性化的行为特征,这表现为合作性、社会性和共享性。例如,东方人更为强调抑制自己的需求,强调社会和谐与合作,也特别注重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因而中国社会相对于西方社会来说历来也要平和得多。正因如此,当前中国人学习和研究体现西方心理的主流经济学也面临着与女性学习和研究那种体现男性认知观的经济学的相同困境。

因此,中国经济学人对经济学贡献不足,不是因为中国人的数学水平不高,不善于使用计量回归等分析工具,更不是中国人的英语水平不好;相反,这主要是因为对社会的认知思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制度与主流经济学宣扬的存在巨大差距。正因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说与儒家社会的行为机理相差很大,这种学说是外在于中国人自身的生活的;因此,中国人没有西方人那种深入肺腑的感觉,无法把理论与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往往难以产生能够燎原的思想火花。而且,即使深受儒家熏陶的学者花了很大努力去学习现代主流经济学,但对“经济人”的行为特征的刻画以及由此推衍的社会现象的认识依然无法达到西方人那样的深度,从而无法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发展作出被主流“认可”的贡献。实际上,儒家文化一直强调“知行合一”和“主客同体”以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试想:如果对人类行为的研究不是从自己切身的体认出发,而是可以接受外来的一套假设和学说,怎么可能深入地剖析社会行为的内在机理呢?由此可见,强调普遍适用性的现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着如何重构其脆弱的文化基础这一问题:正如女性主义经济学的出现是为了揭示并消除经济学研究中的性别偏见,使经济学更好地反映整个人类社会的现实世界一样;为了消除当前主流经济学中对东方社会文化和行为的歧视,也有待于真正建立在中国人行为机理之上的中国经济学之振兴。

一般地,现代主流经济学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它根植于西方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一元论思维:一方面,它强调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社会后果中的物竞天择,并通过还原论把人的心理还原为动物心理;另一方面,它把人仅仅视为一个经验客体,是自然的一部分,终极价值判断是给定的,因而具有强烈的先验理性和经验实证的色彩。但显然,中国人的思维却完全不同于西方人:人一直被视为思维和认知的主体,中国社会本质上也是人本主义的,它首先关心人类社会,儒家文明更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因此,中国人的基本思维方式就是由人而物、由内而外、由社会而自然,将从对社会秩序的探究中获得的知性逐渐反思到自然社会中,这是天人感应乃至于天人合一哲学的基础。而且,基于先验的理性主义思维,西方社会对事物的理性认知往往是脱离经验的,也可以游离于实践之外;正因如此,尽管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与现实远不相符,但主流经济学依旧把它视为理论研究的基本假设,并以此来建立模型探究人的行为。相反,儒家社会往往从社会实践中获得对人类行为的认知,从而特别强调知行合一,理论不能脱离实践;正因如此,它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修正不合理的假设,使得理论日渐逼近实践,并为实践提供指导。事实上,在盛洪看来,经济学与科学存在着重要区别:经济学惟有提出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方案才能为人民服务,而科学则可能会被部分人用来损害别人;显然,由于中华文化中蕴含着“天下主义”的精神,因而如果能够将西方经济学与中国文化有机融合起来,那么就可以使得经济学更像“经济学”,并能够抑制西方科学和工具理性膨胀所潜在的两方面危害:一、利用科学方法通过损害别人来增进自己的利益(如改进武器),二、诸如对社会的建构等对科学的不当应用而损害所有人。

但不幸的是,当前经济学的基本研究范式,特别是其基本微观行为基础都是西方的,以致当前的经济学也只能是“西方”经济学;显然,在没有搞清楚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在机理,不将理论契合在中国人的行为机理基础之上,即使出现了本土化的声音,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本土化理论,仅仅是将研究对象本土化而已,而其研究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思维依然是西方的。譬如,林毅夫在《本土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一文中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他对如何用规范的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具体的经济问题的看法,但他依然认为我国经济科学的研究成果必须国际化,而研究的对象的本土化则是研究成果国际化的一条主要通道。当然,他认为,在对本土现象进行研究时,需要“弄清楚哪些是产生我们所观察到的重要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背后的主要经济、政治、社会变量,然后才能构建一套简单的逻辑体系,来说明这些重要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已经意识到了社会现象背后的内在机理的不同。但是他并没有深入到经济学的理论前提――人性和行为机理问题,而仅仅是关注约束变量的不同。

杨国枢指出,“美国心理学因能有效探讨美国人之个人主义文化内的心理与行为,所以是一种本土心理学――美国人的本土心理学。这种本土心理学是从美国自己的社会、文化及历史脉络中自然发展出来的,所以是一种原生性的‘自发心理学’或‘内发心理学’。与此不同,西化的中国人的心理学是一种被美国人本土心理学所扭曲的知识体系,而不是从中国人的社会、文化及历史脉络中自然发展出来的知识体系,因此是一种次生j生或衍生性的‘外发心理学’。外发性的中国人心理学难以有效探讨中国人之

集体主义文化内的心理与行为,所以不能算是真正的中国人的本土心理学。……只有内发性的中国人心理学,才能提供有效了解中国人心理与行为的知识,才能作为发展全人类心理学的良好基础”。显然,在西方的“内发心理学”基础上产生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同样,也只有以中国化的“内发心理学”为基础,才能产生更适用中国的本土化经济学。正因如此,尽管林毅夫…等人都曾预言,“最迟到下个世纪30年代,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随着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所占地位的提升,中国经济研究在世界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将随之提高,而当我国的经济成为全世界最大最强的经济体之一时,世界经济学的研究中心也很有可能转移到我国来”;但是,笔者却认为,如果不改变当前盲目照搬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范式的风气,不能将西方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社会文化有机契合起来,那么,即使中国经济如目前一般再持续发展20年,中国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仍将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更加不要提中国将成为世界经济学的研究中心。

四、简短结语

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范文4

[摘要]:“价值无涉”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对此学术界却存在严重误读。本文从韦伯构建学术公共领域的角度,认为韦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具有双重含义,既是为了破除普世性的理论神话,也论证了价值判断需要“科学”的论证,而经验事实需要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获得意义,这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韦伯阐明了他的“理想类型”是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而不是“客观”反映,这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本文还讨论了韦伯的新闻思想及其实践与学术公共领域的关系,并提出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公共领域。

讨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韦伯是个绕不过的名字。“价值无涉”已经被我们念得耳熟能详,但是韦伯意义上的“价值无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在学术界却依然晦暗不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与危机并重,思想界因此存在严重分歧,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也变得云谲波诡,有学者提出应该用“去道德”和价值“无立场”的方法来应对这样的局面[1]。但是,“去道德”与“无立场”究竟在什么意义下才是可能的和有效的?政治与学术在韦伯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今年,正值韦伯逝世九十周年,韦伯的著作再次在汉语世界中被大量出版。重新阅读韦伯,并借此整理中国知识界关于学术与政治、立场与价值等问题的纠葛,已经又一次成为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议题。[2]

(一)“价值无涉”的双重含义

《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是1904年韦伯接手主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时,阐释其办刊宗旨的纲领性文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韦伯是如何把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学术伦理以及学术共同体的思考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韦伯集中讨论和总结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文献。但是,自八十年代中文学术界“发现”韦伯以来,这也是被误读最严重的部分。所以,回到文本自身,应该是重读韦伯最重要的方法。

韦伯开宗明义地指出,《文库》的宗旨一是扩展对社会生活的事实的认识,另一是训练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判断的有效性是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客观有效的真理”呢?韦伯整篇文稿正是建立在这个问题意识上的。

韦伯反对两种历史观,一是道德进化论,一是历史相对主义,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韦伯以国民经济学为主要批评对象,指出:通过把文化价值总体引入道德领域而在内容上规定道德领域,并由此把国民经济学提高到“伦理”科学的地位,这其实是把所有可能的文化理想在总体上贴了“道德”的标签,既抹杀了道德律令的特有地位,也没有对理想的“客观性”有什么贡献。《文库》需要从根本上予以拒斥的流行观点,正是:国民经济学是从一种特殊的“经济世界观”得出的,并且应当由此得出价值判断。因为经验科学的任务决不是提出约束性的规范和理想,以便从中得出实践的处方。《文库》需要拒斥的另一种观点是:价值判断因为立足于某种理想,从而具有主观起源,就可以摆脱“科学”的讨论。这正是“价值无涉”的两重含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而目前国内学界就韦伯观点围绕着经济学是否应该有道德的讨论,其实都没有抓住韦伯的关键。

韦伯说,《文库》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对理想和价值判断所作的“科学”批判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科学的“技术性批判”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使在追求目的过程中的代价,能够被充分评估和权衡,也唯有在这样的时候,最需要贯彻“价值无涉”的逻辑方法。在这之后,权衡上升为决策,就不再是“科学”的任务,决策者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世界观在各种有关的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但正是“科学能够使他意识到,一切行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行动,在其结果中都意味着吸收了某些价值,从而常常意味着——这一点目前特别容易被人忽视——放弃另一些价值。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3]科学的任务正是揭示并且在逻辑上阐明“目的”建立之上的“观念”基础,“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如今不仅要使人进一步理解和体验所希求的目的和作为其基础的理想,而且首先还要教人批判地‘判断’它们。”[4]也就是说,作为“科学”本身不担任价值评判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价值评判的基础。这是因为,在一个世界观存在严重冲突的时代,“以普遍有效的终极理想的方式创造解决我们的问题的实际公分母,这都毫无疑问既不能是我们这份杂志的任务,也绝不能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一种任务不仅在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自身也是不合情理的。”[5] 这决定了在方法论上的“价值无涉”作为逻辑意义的地位。

一个饱餐了知识之树的文化时代,其命运是必须知道,无论对世界事件研究的结果多么完善,都不可能从中获知世界事件的意义,而是必须能够自己去创造这种意义本身,世界观决不可能是经验知识进步的产物,因此,最强有力地推动着我们的那些最高的理想,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在与其他理想的斗争中实现的,这些其他理想对于其他人来说,正如我们的理想对于我们来说一样,都是神圣的。[6]

因此,可以看出,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的第一个含义,正是要彻底破除所谓“普世价值”的神话,一个诸神争斗的时代,决定了社会科学领域不可能,也不应当存在普遍有效的终极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廉价的相对主义和乐观的折中主义,要么在理论上无视其严峻,要末是在实践上回避其结果。这些都与科学的“客观性”没有丝毫关系,“中间道路”丝毫不具有更多的科学真理。由此可见,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无涉”正是为了廓清“科学”有效性的界限,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有效”的问题。对“存在”的思维整理,涉及到“客观性”问题,而“有效”与否则与价值所处的文化特性有关,必须在科学的“客观”操作和价值判断之间划出界限。

因此,对这份杂志寻求科学真理的功能,以及科学作为对经验现实进行思维整理的有效性,韦伯提出两种重要责任:

首先,是要让读者和作者自己清楚地意识到用来度量现实,并从中推导出价值判断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而不是把不同类别的价值混同在一起。只有通过确立的价值标准与其他价值标准,最好是与自己的价值标准相对抗,——任何有意义的评价都只能是从自己的世界观出发的批判,而不是通过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和理想的冲突之间的挪移和权衡来欺骗自己。不同的价值尺度之间需要进行反思性的对比、澄清和揭示,一切对于别人有意义的评价都只是出自对自己“世界观”的批判,是以自己的理想为根据与别人的理想作斗争的结果。

第二, 要使得读者、编辑和撰稿人都明了,什么地方科学研究者开始沉默,而作为“有意欲”的人开始说话,什么地方论证求助于理解,什么地方则求助于感情。必须反对科学讨论和评价性推论之间的混淆,但是“决不反对申明自己的理想”。无信念和科学的“客观性”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近似性。这里“价值无涉”的第二个含义,就体现为作为学术杂志的《文库》所具有的学术共同体的性质,它不是从事反对政治或者社会政策派别的论争场所,也不是招徕赞成或反对政治理想或社会政策派别的场所[7],而是一个“学术”的公共领域。韦伯如此描述道:

杂志的特性一开始就在于,并且只要它听凭于编者们今后就也应当在于,尖锐的政治对手都可以在杂志中为了科学工作而和平共处。它迄今为止不是“社会主义的”刊物,今后也不会是“资产阶级的”刊物。它不会把愿意置身于科学讨论基地之上的人排除在作者的范围之外。它不能是一个“回应”、辩驳、再辩驳的游戏场地,但它也不袒护任何人,无论是它的作者还是他的编者,都应在其栏目中经受可想见的最严厉的客观而又科学的批判。不能忍受这一点的人,或者不愿与那些和自己理想不同的人在科学认识领域合作的人的,都可以不参加它。[8]

但是,韦伯也承认,无偏见地与政治上的敌对者同处于一个中立的学术场所,在当时的德国并不容易,对那种“作为党派狂热的局限性和不发达的政治文化的标志,应予以无条件的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无涉”反对的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倾向,因为这必然严重伤害学术的“科学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杂志不能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库》要探讨的问题与最高的、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观念密切相关,因而成为它的最稳定的作者的人,“恰恰因此又成为一种受到那些价值观念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影响的文化观的代表。”这些作者的观点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都把保护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尽可能增加劳动群众对我们文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分享作为目标,但把国家对物质利益领域的干预与现存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自由发展相结合作为手段。”[9]这些人无论对未来的社会秩序持什么样的观点,就当代而言却肯定“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并不是因为它与更早的社会制度相比是更好的形式,而是因为它在实践上已经是不可避免,这是学术面对现实政治的态度。

《文库》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经济问题。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的事件,它的性质并不是自身“客观”地具有的,而是以人们认识的“兴趣”倾向为条件的。“一个现象只是就我们的兴趣专注于它对于为生存而进行的物质斗争所具有的意义而言,或者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获得一个‘经济’现象的性质。”杂志的任务就是:研究人类共同生活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普遍文化意义及其历史上的组织形式。

不是“事实”的“实在”联系,而是问题的思想联系,构成了各门科学的工作领域的基础:在用新的方法探索一个新的问题并由此发现开辟新的重要观点的真理的地方,就会出现一门新的“科学”。[10]

不同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更不同于形形的文化决定论,——韦伯决不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他强调的是经济与文化互相制约的关系。韦伯认为:按照经济上的受制约性和影响范围的特殊观点来对社会现象和文化事件进行分析,依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成果的科学原则。但是,这恰恰需要区别以下两种倾向:人们要么把历史现实中不能从经济动机演绎出来的一切都当作在科学上毫无意义的“偶然性”,或者“剩余物”,要么把经济事务的概念扩展到不可知的领域,以致所有以某种方式与外在手段相结合的人类利益都被纳入到那个概念之中。[11]这正是韦伯竭力反对的以经济学价值来主宰社会价值和社会科学判断的方式,这也是韦伯提出“价值无涉”所具有的现实与历史的针对性。

(二)经验事实、文化价值与学术伦理

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作为一门现实的科学,是要理解我们被置入其中的、包围着我们的现实特性,即它的文化意义:它为什么在历史上是这个样子。而“有限的人类精神对无限的现实的思维认识就建立在这一隐匿的前提条件上,即每次都只有现实的一个有限部分构成科学理解的对象,只有它才在‘值得认识’的意义上是‘根本’的。”[12]韦伯明确指出,经验事实只有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才是研究者接近“实在”的途径。社会科学不是建立合目的性的规律性,而是建立“个别”与“价值”之间的因果联系。规律所适用的现实是个别的,而个体并不能从规律中演绎出来。清晰概念的存在以及假定的规律,仅仅是认识现实的前提和手段,而真正的有意义的分析和整体性描述,却是崭新的和“独立”的。一个文化现象形成的意义,以及形成这种意义的理由,都无法从任何规律性概念和体系出发去推导、论证或阐明,因为它们是以文化现象与价值理念的关系为前提条件的,文化概念就是价值概念。个体性的现实之所以对我们有意义,是因为它表现出对于我们来说与价值理念的联系因而重要的关系,仅仅是因为这一点,它的个体性的特性才是值得我们认识的。也就是说,价值理念是确认研究对象的前提,却不是结论,因为:

重要的东西自身当然不与任何规律自身相等同,而且规律越是普遍有效,就越是不与它自身相同。因为一个现实的成分对我们来说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当然恰恰不在于它与极其众多的其他成分所分享的那些关系。把现实与赋予其重要性的价值理念联系起来,以及根据其文化的重要性的观点突出和整理由此渲染而出的现实成分,与根据规律对现实进行分析和在一般概念中对它进行整理相比,是一个异质的、不同类的观点。思维整理现实的两种方式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关系。在个别的情况下,它们能够相互一致,但是,如果这种偶尔的一致掩盖了它们原则上的分歧的话,就会导致极具灾难性的后果。[13]

这些对于经济学来说,并不例外,事实上韦伯更多地正是针对它而来的。正因此,韦伯对于“规律”崇拜,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市场”规律崇拜所具有的灾难性后果的警告,是特别值得今天的中国学界汲取的。我们也可以从中明确地看到,韦伯的立场是欧洲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所谓的“西方中心主义”者;而是相反,他一再告诫的正是对“普世价值”的警惕。对于韦伯这至关重要的核心观点,我们理解得并不充分,而这却正是韦伯强调“价值无涉”的主要出发点。

韦伯特别针对货币交换经济指出:对交换的普遍本质和市场交往的“技术”性研究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但是这只是前期工作,它不能回答交换如何历史地获得它今日的基本意义,历史事实需要在文化意义里得到澄清,正是货币经济的文化意义,——因为它,我们才会对交往技术感兴趣。“只有在无限多样的现象中仅有一个有限的部分是有意义的这一前提条件下,认识个体性的现象的思想才在逻辑上是有意义的。”[14]对具体的现实进行详尽无遗的因果推演不仅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荒谬的。在涉及“个体性”的地方,“因果问题并不是一个规律的问题,而是具体的因果联系的问题,不是什么公式把现象当作样本加以归类的问题:它是一个归属的问题。……一个‘历史个体’——的因果说明得到考虑,对因果规律的认识就不可能是研究的目的,而只能是研究的手段”。韦伯再三强调,规律越普遍,就越抽象,它们对在因果上归属个体性现象的贡献就越少,从而间接地对理解文化事件的意义也就越小。就历史现象来说,最普遍的规律由于是内容最空洞的,通常也是最没有价值的。一个类概念的有效性越广泛,就越使得我们离开现实的丰富性,因为它为了包含近可能多的共性现象,就必须是尽可能地抽象,而共相的认识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并没有价值。因此,把经验还原为“普遍”或者“客观”,对于社会科学工作并没有意义。这并不是说“规律”不存在,而是因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并不等同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为了这一目的所使用的各种辅助手段。文化只是个别,是由其文化所采用的价值理念决定的,而任何“规律”都无法揭示这些价值理念的不同。“‘文化’是从世界进程无意义的无限性产生的一个从人的观点出发用意义和重要性来思考的有限断面”[15]。以下韦伯的这一段话特别值得关注:

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都不是我们认为某一种或者任何一种文化有价值,而是我们就是文化人,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意义是什么东西,它都将导致我们在生活中从它出发来判断人类共同存在的某些现象,把它们视为重要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而表明态度。

对世界表明态度并赋予其意义的能力与意志,这其实正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韦伯对以色列先知的描述中,着重的正是他们为文化和宗教共同体建构意义的“天职”。[16]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的是韦伯世界中知识分子的学术伦理与先知的宗教伦理的叠印。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韦伯强调学者的“个人”因素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因为没有什么观点是从材料里自然得出的,所谓让事实自己说话,不是自欺,就是欺人。真正具有意义的是作为“个人”的学者“灵魂之镜”,只有这样的镜子才能折射出现实与文化的价值和涵义:

在随时随地自觉或不自觉地对事物的个别特殊方面所做的这种选择中,起支配作用的是科学工作那种作为时有所闻的主张——一项科学工作的“个人因素”才是其真正有价值的因素;此外,任何工作如果存在是有价值的,就必须表现出“个性”——之基础的因素。毋庸置疑,如果没有研究者的价值理念,就不会有选择材料的原则,就不会有对个体性现实的有意义认识,就像如果没有研究者对某些文化内容之意义的信念,认识个体性的现实方面的任何工作都是绝对没有意义的一样,他的个人观念的倾向,他的灵魂之镜中的价值反射,规定着他的工作的方向。而科学的天才把自己研究的对象与之联系起来的那些价值,却能够规定整个时代的“观点”,即是决定性的:不仅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价值”的东西而言,而且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意义的或者无意义的、“重要的”或者“不重要的”东西而言都是如此。[17]

韦伯这里清理的正是知识分子在当代确立学术伦理价值的基础,知识分子的内在志向即对学术为世界建构意义的确认和信念,这是推动文明本身和文化本身发展的动力。至此,我们可以明白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在,那就是在一个诸神的时代里,社会科学不是寻求普遍而终极的规律或目的,而是认识、确立和创建文化的价值意义,这才是学术和知识分子确立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石。因为对人类文明寻求价值意义的确信,内在于文明自身,也内在于任何时代的知识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之中,它们正是知识分子应该予以承接的“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天命”是一种伦理的诫命,是外在使命和内在志向的结合。

(三)“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

这里,韦伯是以对“国民经济学”的“自然主义一元论”为批评对象,展开其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讨论。

国民经济学开始的时候是一种讨论国民“财富”增长的“技术”性现象,但是它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技术的,因为它被纳入到18世纪自然法的、理性主义的世界观的巨大统一体中。自然科学的方法:用根据规律性联系对经验事实做出一般的抽象和分析,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有效性和具有数学形式的概念体系,达到对现实的一种纯“客观”的,摆脱一切价值的,同时也是绝对理性的,也就是摆脱一切个体性的“偶然性”的一元论认识。在这样的科学思维的模式中,除了发现事物的“规律”外,科学工作的其他意义都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合规律”性才是科学本质性的东西,“个体性”的事件只有作为“典型”,即作为规律的解说才有意义,而这些事件本身则并不是“科学的”兴趣。因此,在历史领域,抽象的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历史方法处于对立之中。抽象的经济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关于经济组织、自由竞争和严格的理性行为在商品市场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理想画卷。“这一理想画卷把历史生活的某些联系和事件统一成为设想出来的联系得天衣无缝的体系。在内容上,构思具有一个通过思想上提高现实的某些要素而获得自在乌托邦的性质。它与生活的经验给定事实的关系仅仅在于,在那种构思中被抽象地描述的那类联系,从而也就依赖于‘市场’的事件,在现实中被发现或者被猜测为在某种程度上起作用的地方,我们都能够利用一个理想典型(idealtypus)实际地说明和解释这种联系的特性。”[18]

但是“理想典型”(国内更多翻译为“理想类型”,下文采用这种译法)的概念是为了归属判断,它不是假设,也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是历史给定的现代交换经济社会组织的“理念”。韦伯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与作为发生学概念上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经济”理念,这两者是根据“完全相同的逻辑原则展开的”。而“城市经济”概念也并不是所有被考察的城市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原则的“平均值”,而是单方面提高一个或者一些观点,把散乱的个别的现象综合成一个自身统一的理想画卷而获得的。就此而言,即“理想类型”是从经验事实中选取不同的元素加以逻辑整理而言,它的确具有“客观性”,这正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即“理想类型”作为一种逻辑的分析工具本身是“价值无涉”的。但另一方面,“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理想画卷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任何具体场合都要确认现实离那个理想画卷有多近或者多远,某个城市的关系的经济特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概念的意义是哪个被说成是‘城市经济的’”。[19]因此,理想类型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无条件的“反映”,而是“整理”。因此,韦伯强烈地反对把理想类型的概念图像当成是历史现实的“真正”内容,当成“本质”。理想类型绝不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普罗克拉斯特之床,历史不应该在此被削足适履,也不应该被当成是历史中起作用的“实在”力量,——韦伯强调特别需要警惕后一种危险。对于中国的经济学来说,西方的以中世纪“城市经济”为模式发展出来的经济学“原理”,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中国和解决中国的城乡问题呢?这值得今天更深刻地追问和反思。

韦伯告诉我们的恰恰是:没有建立概念与具体的历史语境的联系,就简单套用西方的诸如“市场”这样的经济学概念来横扫一切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正是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方法,违背了现实的“客观性”原则。这对于我们今天形形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来说,应该是当头棒喝。韦伯明确地指出,经济学理论是一种“教理学”,它特别假定纯粹经济利益的支配作用,而排除行为的政治取向和其他非经济取向的影响,因此它只能是一种“理想类型”,而绝不是历史的“自然”发展,更不能成为“应当”如此的普世道路:

那种在此意义上“无国家”、“无道德”、“个人主义的”纯粹理论,作为方法上的辅助手段是并且总是必不可少的,而极端的自由贸易学派则把它理解为“自然的”,即未被人愚蠢的歪曲的现实的一种详尽无遗的写照,并进一步据此把它理解为一种“应当”,理解为一个在价值领域有效的理想,而不是理解为一个可以用来经验地研究存在的理想典型。[20]

所以,“理想类型”的功能,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社会科学的“手段”来发挥作用的,因为社会科学必须借助通常只有在“理想类型”中才能清楚明白的规定概念来工作。其工作原理在于归纳、衡量与对比,是以确立概念的“界限”为前提的,这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训练:

它是一种理想画卷,但并不是历史现实,也根本不是“真正的”现实,它也根本不适宜于把现实作为样本归入其中的图式,而是指具有纯理想的界限概念的意义。为了廓清现实的经验内容的某些重要的成分,人们借助这一概念对现实作出衡量。把它与现实作出对比。这样的概念是思想的产物,我们借助它们,通过运用客观可能性的范畴,来构思各种联系,我们依据现实定向的、受过训练的想象力对它们作出判断,认为它们是适合的。[21]

但是混淆总是很容易产生,历史相对主义者总是让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理念”生成为理想意义上的“理念”需求,让其变成价值判断。因此,科学自我监控的基本义务和避免受骗的唯一手段,就是严格区分这两种方式。以比较的方式把现实与逻辑意义上的理想类型联系起来,与从理想出发对现实做出评价性判断,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韦伯强调作为方法论的理想类型是“价值无涉”的,即不能用它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因为理想类型“是某种对评价性的判断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除了纯逻辑的完善之外,它与其他任何一种完善都毫不相干。”[22]也就是说,在韦伯的理论中,理想类型其实是一种逻辑工具,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这才是“价值无涉”最核心的意义,否则,就会有沦为自然主义或道德主义“目的论”的极大危险。

韦伯更进一步指出:虽然“理想类型”在形成过程中要排除“偶然性”的东西,但是其本身仍然是“个体性”的,不是平均值的典型。因为理想类型的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的,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性”[23],是文化个体性的表达,因此“理想类型”绝不是普遍“规律”的体现,而是有着明确的使用界限的。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理解,韦伯对“价值无涉”的强调,其批判的对象正是用“理想类型”来代替价值评判,这样一种会在现实中带来极大危险的思想混乱,其主要代表正是西方经济学。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即社会科学的目的必须是将现实还原为“规律”,韦伯的批评正是针对其把“理想类型”与现实相互混淆的危险。韦伯告诫道,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理想类型的发展状况和历史是两件必须有效区分开来的事情,构思在这里仅仅是有计划地将一个历史事件有效地归属于根据我们认识的现状而可能的原因范围中的现实原因的手段。”[24]正是在这里,韦伯对马克思,——这位他所尊敬的也是最主要的理论对手作了这样的评价:所有的“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构思,在理论上都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凡是使用过的概念的人都知道,如果把现实与这些理想典型进行比较,它们就具有巨大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启迪意义;同样,一旦把它们设想为经验有效的,或者甚至设想为实在的(事实上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的‘作用力’、‘趋势’等等,它们就具有危险性。”[25]这一评价值得重视,也值得今天作为一个重要视角来重新理解在中国的命运。

韦伯充分肯定“理想类型”的逻辑作用,但是他强调所有“理想类型”的构思都具有暂时性,“文化科学工作的结果就是不断改造我们力图把握现实所用的那些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形成而尝试在思想上整理现实,由于科学视野的扩展和更移而废除已经获得的思想图像,以及在如此改变了的基础上形成新概念之间的不断变换。”[26]这是因为,概念的形成取决于问题的提出,而问题的提出是随着文化自身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概念与被概念化的东西之间包含着一种综合的暂时性。因此,概念的价值正在于它们揭示了作为其基础的观念意义的有效性界限,而不是目标。“理想类型”之意义正在于它的暂时性,和无可避免的被超越性,是手段和工具,服务于建立价值联系的目的,因此决不能混同于具体的实在,后者才是第一性的目的。概念的目的被假定为对“客观”现实的观念的“反映”,这可以追溯到康德的现代认识论,这里的概念与历史工作之间的关系被头足倒置了。而社会科学的伟大进步正是与实际的文化问题的变更密切相关的,并采取了对概念的形成进行批判的反思形式。韦伯宣布,《文库》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这种批判与进一步的综合服务:

一切经验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都是并且仅仅是按照范畴整理给定的现实,而这些范畴在特殊的意义上是主观的,即表现我们认识的先决条件的,受到唯有经验知识才能给予我们的那些真理的价值的前提条件的制约。[27]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正在于此,即它来自于对经验现实的逻辑综合和整理,也因此具有明确的使用边界,因此不能据此作为“本质”或者“规律”证明特定的经验事实,也不能因此取得判断现实的价值特权,因为价值尺度只能来自于特定的文化自身。社会科学的任务并不是不断去追逐新的观点和概念,而是相反,对于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的认识,才是所有的概念和概念批判为之服务的终极目的。“材料专业户”和“意义专业户”都不能把已知的事实与已知的观点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东西。

在韦伯看来,价值意义是“理想类型”获得逻辑意义的前提,否认作为特定的文化产物的价值真理性,就没有社会科学,就只剩下用普遍的概念与判断去取代科学。一旦社会科学把它的方法论原则建立在把加工材料看成目的本身,而不是自觉地根据最终的价值观念来检查和反思个别材料的认识价值,不能意识到认识价值是植根于具体的实际的文化作为最终价值,道路就会迷失,这时,就需要从文化的价值意义上进行范式突破。这时,

未加反思地使用的观点的意义变得不可靠,道路迷失在黄昏中。重大的文化问题的光芒依然存在。于是,科学就武装起来,改变自己的立足点和概念体系,从思想的高度俯视事情之流。[28]

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是科学的内在逻辑,而是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这句似乎骇世惊俗的话: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因为,作为现实的、具体的德国的文化价值才是真正的政治性问题,学术的目的正在于是否能够落实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它既是社会科学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社会科学最后的旨归。只有在这里,在责任伦理高于信念伦理的情况下,两种伦理才可以寻求互相支持的契合点,我们也需要从今天中国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确立和理解韦伯的意义。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一点读韦伯自己的论述:

我们最终必须竭尽全力反对的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观念,它认为通过权衡各种彼此对立的价值判断和他们之间的“政治家式的”折衷,就可以踏上通往科学“客观性”的大道。“中间路线”不仅恰好与“最极端”的价值判断一样,不能以经验学科的方法得到科学的证明,而且,在价值判断的范围内,它正是在“规范的”意义上最晦暧不清。它不属于讲坛,——而是属于政治纲领,官僚机构和议会。科学,无论是规范的还是经验的,都能为政治活动家和对立的党派提供无可估量的帮助。它告诉他们,(1),对于这个世纪问题,某些不同的“最终”立场是可以考虑的;——(2)在你就这些立场作出抉择时,存在着这样那样你必须考虑的事实。[29]

韦伯指明的是,真正的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应该建立在学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即有价值的政治行为必然充分估计三个方面:1,不可避免的手段;2,不可避免的附带后果;3,由此制约的在其实践结果中众多可能的评价相互之间的竞争,这正是经验科学以自己的手段能够揭示的东西。[30]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才可以与现实中党派利益纷争的政治活动划清界限。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绝非折中的中间路线,因为妥协和折中并不是以价值的澄明为前提的,因此需要反对各种“伪”客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伪“政治”性,即建立在党派利益纷争基础上的“政治”):

认为从要求经验地讨论“价值无涉”的立场出发,价值判断的讨论就是无结果和毫无意义的观点,是与我们完全不相干的,因为关于价值判断意义的认识恰是所有这类讨论的前提。这种讨论的先决条件是理解各种原则上不可逾越的和大相径庭的最终价值判断的可能性。然而,“理解一切”并不意味着“原谅一切”,单是对他人观点本身的理解也不导致同意它们。另一方面,这至少可以使人同样容易并且通常极其可能认识到妨碍人们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但是,这种认识恰恰是真理性的认识,而“价值判断讨论”正好有助于这中认识。[31]

至此,韦伯对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无涉”的思想已经清楚了。这里试从以上三个互相关联的层面上做一个分梳和归纳:

首先,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是社会科学的历史观,它反对把历史纳入任何道德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目的论体系中,因此,它本身不属于也反对任何“宏大叙事”。其方法论上的体现是划清“理想类型”的有效性边界,不能把“理想类型”或者任何概念性的逻辑思维的产物上升为价值判断。任何意义上的“理想类型”作为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都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归纳和总结,归根结底是“个体性”的,因此不能把“个别”上升为“普遍”的规律,并成为“应当”如此的历史力量。因此,韦伯反对从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引申出对实践的评价,因为这意味着把“变迁”视为目的论的,并成为对现实政策毫无反思的美化:

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看出,为什么经验科学的代言人应当感到有必要支持这种做法,使自己成为某个时候的“发展趋势”的喝彩者,使对这些“发展趋势”的“适应”从一个终极的、只能由具体的人在具体场合解决的、因而也只能取决于具体的人的良知的评价问题变成一个据说由一门“科学”的权威庇护的原则。[32]

第二,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即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都具有平等准入的地位与权利,而且在这个意义上接受最严格的反思与批判。知识共同体不能以某种预设的绝对价值作为规范,或者以“普世价值”来压抑和取消歧见,这是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能够生产“有效”知识的前提。但是,作为个体的学者,却正是以自己的立场,以及以此立场出发的知识建构进入学术公共领域,“正是‘个人’的最内在的因素,规定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价值判断,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33]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无涉”决不是取消价值立场,而是相反,不同的价值判断必须接受自己以及对手的反思和挑战,方有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第三,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建立理解的方法。在各种不同的、甚至歧见严重的观点之间,“价值无涉”要求的是对他者观点的理解,它建立在以经验的方式,从概念的逻辑意义上,去考察他人的行为和动机,以发现真正的不同的立场,这是一切有意义的学术辩论的前提。这样的以建立理解为前提的“价值无涉”的工具性,是学术对话和论辩的基础。它可以使人从逻辑和事实的角度认识到妨碍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

人们可以是不一致的,以及为什么不一致,在什么地方不一致。恰恰这种认识是一种真理认识,而且“价值讨论”也就是为它服务的。与此相反,人们以这种方法肯定不能获得——因为它在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上——的东西,是某种规范的伦理学,或者就是某种“律令”的约束力。[34]

这才是为什么“价值无涉”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体现。

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韦伯研究中,我们恰恰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把韦伯极力批评和反对的方法强加给韦伯自己了,对“理想类型”盲目而混乱的运用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注释]

[1]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可参见罗卫东:《社会科学从业人员的理性回归: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冯钢:《“客观性”、“理想类型”与“伪道德中立”——评罗卫东的“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本文在此的讨论,与上述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有重大不同。另,赵汀阳提出的“无立场”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讨论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愿。

[2]限于篇幅,此处发表的文稿属于笔者《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三部分,前两部分是: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二,何为政治?——政治的伦理及其悖论;待发。

[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中译本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出版,译者韩水法、莫茜。本文中的引用参照这两个译本,具体见注释。

[4]同上,第4页。

[5]同上,第6页。

[6]同上,第6页。

[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1页。

[8]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页。

[9]同上,第10页。

[10]同上,第14-15页。

[11]同上,第16页。

[12]同上,第18页。

[13]同上,第21-22页。

[14]同上,第22页。

[15]同上,第24页。

[16]此部分的详述见本人《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一部分,即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待发表。

[1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26页。

[18]同上,第31-32页。

[19]同上,第32页。

[2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21]同上,第34页。

[22]同上,第28-29页。

[23]同上,第40页。

[24]同上,第41页。

[25]同上,第42页。

[26]同上,第43页。

[27]同上,第47页。

[28]同上,第49页。

[29]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5页。

[3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1]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32]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

[3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4]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

[35]见hanno hardt:social theories of the press: early german & american perspectives,pp174-182, london:sage publications, 1979. 感谢南洋理工大学郭振羽教授和耶鲁大学博士生王颖曜同学提供线索和材料。该书在2002年再版,补充了卡尔•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章节。

[36]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1页。

[37]同上,第182页。但是在玛丽安妮的《马克思•韦伯传》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个原因,而是更多地提及同行和董事会对该项目和社会学学会的影响和干扰。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8-481页。

[38]同上,第488页。

[39]同上,第494页。

[40]同上,第496页。

[41]同上,第507-508页。

[4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6页。

[43]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见《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77-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