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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1
关键词:养老服务模式;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入老年型社会,自此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具有老龄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快速化,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养老服务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
一、三种养老服务方式分析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文化模式和运行方式的总称。家庭养老即自家养老,子女养老。家庭养老具有在熟悉地养老,享受天伦之乐,生活体面等特点。机构养老服务主要是指由专门服务人员在固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如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等)为居住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机构养老可以集中资源,针对性的提供专业,老年人集体居住,消除孤独寂寞以及异代人沟通障碍。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为手段,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的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服务。居家养老是一种创新性的养老服务方式,是一种介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可以集中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又可以在老人熟悉的地方养老,享受天伦之乐。居家养老即不同与家庭养老也不同于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区别在于居家养老可以在老人熟悉的地方进行养老,但是生活照料主要依靠社区而不是子女。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是可以进行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但是居住自己家里而不是机构。
虽然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有优点,但是我国现在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家庭养老模式现存问题
虽然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目前的主要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在我国的历史更加悠久,更加贴近我国的传承文化,但是目前我国家庭养老却遭遇着危机。1.由于计划生育和生育理念上的变化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小型化使子女无力承担老人的养老。如4-2-1 家庭中的中年人是很难兼顾4位老人的老年生活的。家庭结构的核心化造成分居家庭,子女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功能减弱。2.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女性和男性一样在事业上有所追求,从而导致原本主要负责老人照顾的女性无暇照顾老人。与此同时,由于竞争性,很多年轻人选择异地工作,只能逢年过节才能陪同老人,照顾时间上的缩短也弱化了家庭养老的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功能。3.由于经济,健康条件的发展,我国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从而导致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增多,带病时间延长,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增多。这也增加了家庭的照顾和经济负担,势必会弱化家庭养老功能。家庭养老亟需扶持。4.由于4-2-1家庭结构,造成父母对独生子女的养育更加用心,对于老人的照顾却相应减少,代际倾斜十分严重。中年人把精力过多投入到子女的身上很容易忽略老人。经济上在发展,但是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在家庭养老的得不到满足。5.孝文化的缺失也是家庭养老的问题所在。孝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但是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过重的看重物质的增加,忽视了伦理道德,从而导致不孝事件的频繁发生。
三、机构养老现存问题
1.机构养老供需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养老机构总量不足和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在机构养老发展较好的上海,截至 2011 年年底,该市共有养老机构 631 家,养老床位 101896 张,占 60 岁以上户籍人口(347.76 万人)的 2.93%,每百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不到 3 张。养老机构结构不合理表现在公办养老机构不够住,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于费用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空置率高。2.护理服务提供上不合理。比如很多养老机构在护理服务专业性上不足,专业护工少。养老机构对于老年的精神供养很缺失,甚至没有精神供养观念。在护工人员的发展制度,工资制度,晋升制度上也没有很好的完善。社会对于护工也持有偏见,认为护工就是一件伺候人的事情,往往受到歧视。3.老人养老观念很传统,在心理上也比较排斥机构养老,认为进入机构养老是子女的遗弃,自尊上也接受不了。很多老人宁愿自己在家养老也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
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义
既然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都存在那么多问题,那么居家养老服务就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本身也有其发展意义。1.居家养老服务是自家养老为基础的,有利于利用家庭养老的资源。由于我国传统家庭养老观念,自家养老,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养老,有儿孙相伴的养老才是老人想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的功能在弱化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能够让老人即能体面的享受天伦之乐,又能有人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得到社区的专业化服务,那么老年人也会欣然接受的。这对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都是很有益处的。2.居家养老服务能够合理的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现在我国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供需结构不合理,更新周期慢。但是我国建设养老机构经费投入又很高。对于发展中国家,大量增加公办养老机构也不现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又空置率很高,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没有实现收益,对于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居家养老可以将有限的资源,配套设施以最低的资源消耗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3.居家养老也有助于发挥社区的作用。居家养老是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方式。依托社区,社区行政人员可以整合来自上级部门,企业,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市场等不同的资源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服务。4.居家养老也可以实现老人对于健康医疗的专业性要求。很多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使老人在享受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接受专业的服务。
综合以上论述,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居家服务。但是发展居家服务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养老模式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以完善。所以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要强调我国要依然是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机构养老也不能缺失,因为机构养老更加注重养老服务的多样性,层次不同的养老机构为不同经济实力,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要注重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让更多老年人更加了解这种养老服务方式。要加强其专业化程度,不仅仅管理要专业化,社工也要专业化。与此同时不能厚此薄彼,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却忽视了家庭,市场,社会的作用。要想完善我国养老服务质量就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机构养老服务供需及对策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张子珍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4月15
[2]论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完善 龙方 《专家视点》 2007年第5期
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2
关键词:城市空巢老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2-0110-03
一、德宏州人口老龄化现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全国的30个、云南省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辖芒市、瑞丽两市和梁河、陇川县、盈江三个县,东面与保山市相邻,而北、西、南三面和缅甸相连,全州居住着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拉祜族、佤族、德昂族等24个少数民族。据统计,2013年末,全州总人口124.5万人,60岁以上老人13.6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1.22%;和2000年相比,全州老年人按年均2 800人的速度在增加,老龄化速度和全国一样呈加快趋势。德宏市民如何养老,选择什么方式养老,已经成为政府和市民必须考虑的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德宏州养老方式的调查分析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养老方式是指一切有利于老年人在物质和经济上获得必要的条件,在精神上获得关心、照顾和帮助的方法、途径、形式和手段。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养老模式进行了许多分类。在借鉴一些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我们从居住方式上把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为做好调查工作,课题组在省委老干部局、德宏州委老干部局的帮助下,选取德宏州府所在地芒市和盈江县城,对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民族的105名空巢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当前的养老方式、对将来养老方式的选择,以及选择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和希望社会、政府提供的帮助等问题。
调查共发放问卷105份,其中芒市85份,盈江20份,最终回收问卷100份,回收率为95.2%,有效问卷99份。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男性占67.7%,女性占32.3%;60―69岁占32%,70―79岁占34%,80岁以上占34%;文化程度方面,小学以下占14%,初中占39%,中专/高中占33%,大专以上占14%;以前工作单位的性质的统计结果为机关、事业单位占77%,企业占19%,自由职业占3%,无业占1%;民族成分是汉族61%、傣族11%、景颇族9%、彝族6%、回族4%、其他少小民族9%。
(二)养老方式的选择情况及原因
1.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目前德宏州被调查的99名城市空巢老人中,有92.7%的在家养老;在对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中,愿意选择家庭养老的有68人,占总人数68.7%,其中男42人,女26人,分别占选择家庭养老人数的61.8%和38.2%。从年龄分布上看,选择家庭养老的80岁以下的占73.6%,80岁以上的占23.4%;从受教育的文化程度看,选择家庭养老的人群主要是初中、中专或高中两个年龄段,占到选择总人数的72.1%人,其中文化程度为初中的占41.2%和中专或高中的占30.9%;从职业身份看,选择家庭养老的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占选择人数的95.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79.4%、企业16.2%;从民族上看,选择家庭养老的依次为汉族(67%)、傣族8%、景颇族7%、彝族4%、傈僳族3%、回族2%、阿昌族2%、其他民族7%;从家庭状况看,选择家庭养老的主要是那些配偶健在或无配偶独居的(68.7%)、有儿有女的(65.5%)、儿女孝顺的(74.2%)、与子女居住同一城市,相距不远 (80.5%)的人群;健康方面,选择家庭养老的主要是身体状况较好(占94%)、患有老年病但不重(占74.6%)、生活自理能力较好(占95.5%)的人群;经济方面主要集中在月收入1 000元以上(占92.1%)、收支相抵后持平或有结余 (80.9%)、有一套住房(94.35%)的人群;社会支持方面主要集中在那些认为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好(94.4%)、居住地生活、医疗服务条件较好(87.5%)、生活环境较好(95.5%)的人群。
(1)选择家庭养老的原因:①比较自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86.14),②有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际环境(69%),③子女看望方便(54.7%)。
(2)家庭养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必要的养老医疗机构和提供必要保健服务。
(3)希望政府和社会为家庭养老建立必要的保健中心、提供家庭养老服务(75.9%)、提供文化娱乐场所(51.9)。
2.社区居家养老
当前,在德宏州社区居家养老的城市空巢老人只占6.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有15.3%,和当前养老相比,增加了9个百分点,在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人群中,男性占66.7%、女性占33.3%。从年龄上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是70―79岁阶段的人群(占选择人员的54%),70岁以下及80岁以上的较少(各占23%)左右;从文化程度上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是接受过初、高中(占69.3%)教育的人群;从职业上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全部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占61.5%、企业占38.5%)的离退休人员,从民族上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集中在汉族(占53%),傣族(占15%)、景颇族(13%)、彝族(占7%)回族(占4%)、傈僳族(占3%)、阿昌族(占1%)几个民族,其他民族只占4%;从家庭情况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是独自居住(83.3%)、有儿有女(50%)、对儿女孝顺情况评价“一般”(69.2%)、儿女同城居住但相距不远的老年群体;从健康方面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是那些认为自己健康状况“一般”(66.7%)和“不好”(25%)、患有老年病(一种53.8%、患有两种及以上46.2%)、生活能够自理(66.7%)、半自理(25.8%)的人群;从经济状况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是月收入在1 000―3 000元(占83.3%)、收支持平及以下(“持平”的50%、“支出大于收入”的33.3%)、有一套住房的人群;社会支持方面,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是对政府在生活、医疗保障方面给老人的支持评价“一般”及以上(认为“好” 的16.75%、“一般” 的83.3%)、对居住地的医疗.生活服务评价“一般”以上(认为“好”的16.7%、“一般”的66.6%)、对居住地环境评价“一般”以上(“好”的66.7%、“一般”的83.3%)、对文体活动的评价“一般”(占80%),遇到困难时“可以向邻居求助”(占66.7%)的人群。
(1)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原因:一是比较自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83.8%);二是有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际环境(75.7%);三是子女看望方便(54.1%);四是这种养老方式既符合传统养老习惯又解决了子女不能完成的事情。
(2)社区居家养老存在问题:涉及感到孤独、交往少、缺乏老年饭桌、行动不便,需要照顾、活动场所少、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等问题,但比例均未过半。
(3)对政府和社会的希望主要是希望建立老年医疗保健中心和家庭服务中心(84.6%)。其他的涉及到的问题,如希望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应急支援、法律援助等也有一定比例。
3.机构养老
当前在机构养老的城市空巢老人很少,只占1%,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希望选择机构养老的人数达到4.7%,和当前相比,增加了3.7个百分点。选择者多为男性。从年龄段看,选择机构养老的全部是80岁以上的人群;从职业上,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群;从民族上看,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是汉族(40%)、回族(20%)、傣族(20%)和阿昌族(20%),从家庭因素上看,选择机构养老的是那些和配偶一起居住、有儿有女、儿女孝顺、与儿女在同一城市居住但相距不远的人群;从健康状况与机构养老选择上看,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是认为身体健康或健康状况“一般”(占75%)、患有两种以上老年病(50%)、生活不能完全自理(50%)的人群;从经济因素看,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集中在靠养老金养老且月收入在3 000元以上(占75%)、经济有结余(占75%)、拥有一套住房(占75%)的人群;从社会支持方面看,选择机构养老的是那些对政府在生活、医疗保障方面给老年人的支持评价“一般”、对居住地医疗、生活服务评价“一般”及以上(认为好25%、一般75%)、对居住地环境评价“一般”及以上(“好”的25%、“一般”的75%)、对文体活动开展评价“一般”及以下(各50%)、偶尔有孤独感(50%)、遇到困难时可以向邻居.服务机构求助(各50%)的老年人群。
(1)选择机构养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可以排解孤独和寂寞(72.7),二是有人照顾(69.7),三是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75.8%)。
(2)认为机构养老存在的问题:一是条件差、不习惯(531%),二是收费高、支付不起(62.5%),三是封闭管理、子女看望不便(56.3%),四是养老机构离家较远,没有家的感觉(53.1%)。
(3)对养老机构的希望:一是改善居住条件,提高服务质量(69.71%);二是扩大养老机构的宣传力度(51.5%);三是降低服务价格(54.51%);四是将老年公寓建在离家较近的地方(66.7%),去机构养老他们能接受的收费价格依次是600―100元/月(64.7%),1 100―2 000元/月(32.4%),2 000元以上2.9%。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1)德宏州城市空巢老人当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辅。(2)对今后养老方式的选择看,传统的家庭养老仍然是养老的主体,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处于辅助地位,但从选择趋势看,选择家庭养老的比例明显下降,选择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的比例大幅上升,这和全省、全国的发展趋势相一致。(3)选择养老不离家或社区居家养老的主流是那些80岁以下,经济、家庭、健康、居住环境条件、社会支持保障较好的老年群体。(4)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是那些年纪大,患有老年病,身体健康不好,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有离退休金或经济比较宽裕,有支付能力,年老体衰在家感到孤独,需要帮助,又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拖累子女的老人。
(二)建议
1.重点抓好家庭养老,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解决当前养老面临的困境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全靠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去解决养老问题是不可能的。只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抓好家庭养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补充,才能解决好养老问题。家庭养老是几千年来中国的传统养老方式,尊老敬老,子孙同堂、幸福美满是理想家庭的象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在变迁,家庭功能在弱化,新的养老模式尚在探索和建立之中,云南省少数民族众多,少数民族文化中都有尊重长者权威,晚辈孝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的传统比其他地区更加稳定和牢固,因此,媒体部门应加大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宣传,充分挖掘、引导和发扬少数民族文化中尊老敬老的积极因素,倡导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养老。再有就是从政策上,措施上积极支持鼓励子女敬老养老,与老人同住,通过经济支持、设立探望老人假日、评选五好家庭、孝子表彰等方式营造社会氛围。
2.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
社区养老是一种新兴的比较行之有效的,为专家学者推崇和实践的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核心化和空心化,传统的家庭功能在不断弱化,过去家庭的许多功能需要由社会来完成,社区居家养老这种养老方式既符合传统在家养老的习惯,又解决了子女不能完成的事情,老人生活在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际环境中,子女回家看望方便,自己比较自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养老等,这些优点是他们之所以喜欢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主要原因。同时家庭养老的空巢老人,随着年纪的增大,相当部分必然要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转移,因此,在要抓好社区养老,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应该积极探索以房养老,为社区居家庭养老提供应有的保障。机构养老是离家居住,由养老机构提供全套服务的一种形式,传统的机构养老主要是对鳏寡孤独者、失能者提供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养老机构已经深受老人的青睐,因此,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吸引民营资本,充分利用工矿企业的闲置资源、老旧度假村改造等方式,参与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功能齐全,服务优良的养老机构,满足多种层次的养老需求。
3.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我国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养老任务十分艰巨,国家不仅要在资金上大力投入和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支持,而且需要社会、家庭及个人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一是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养老问题得到有效保障。要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保健和医疗服务中心、文化娱乐场所、专业化老人服务队伍的建设,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应急支援、法律援助等,紧紧围绕“五个老有”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在养老机构的用地、环境建设、医疗保障、定价、人员配置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政策倾斜,让年老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那些养老困难、年老体衰者得到应有的照顾。二是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利用社会的各种资源为养老服务。社会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无论养老的资金还是专业化的队伍建设,都离不开社会的强力支持。社会要高度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网络化建设,使国家、社会、家庭形成合力,共同为空巢老人的养老创造一个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 刘金华.中国养老模式选择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 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老龄蓝皮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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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翔.社会嵌入理论视角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问题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4,(4).
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3
选择并发展适宜的养老模式,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根本措施。通过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模式进行探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今我国的养老政策,比较各种模式的利与弊,从而得到借鉴以完善现有的模式,为给老人提供更高水平的生活服务创造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形有重要意义。
一、相关概念的阐述
(一)人口老龄化。
顾名思义,即社会中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达到了一定数值,并持续增高。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而数据显示,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经进入到老龄化社会。
(二)养老模式。
对于笼统的养老模式概念,并没有统一标准,有文章指出,“养老模式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制度、思想观念和社会习俗决定的有关养老的内在规定性及其运行原则的理论概括。”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养老模式的创新与完善。
二、曹宅镇概况及人口现状
(一)曹宅镇概况。
曹宅镇隶属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地处金义经济走廊的中心位置,素有“柑橘之乡”、“建材基地”之称,资源丰富,经济繁荣,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原金华县四大重镇之一。近年来,工业以乳制品、酿造、仿红木家具、建材等为主导行业的特色更加明显,农业以柑桔、葡萄、特种养殖为特色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经济有了更为显著的发展,其所实行的养老模式也较有代表性。
(二)曹宅镇人口现状。
曹宅镇现有人口4.3万,老年人口8041人,占总人口的18.7%。根据国际上通用标?剩?无疑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2013年以来,曹宅镇以“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为主要思路,积极探索老龄化时代背景下农村社会养老新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定程度上来说,曹宅镇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已发展出一套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浅析四种主要养老模式
(一)留守养老模式。
1.留守养老模式概况及其特点。
“留守”一词对我们来说并不算陌生。本文所指的“留守养老”,即不接受社区的实质,仅接受国家的基础养老金以及村委会所提供的65元到80元不等的补贴,孤身一人居住在家庭中,老人自己负责日常生活的养老方式。
2.实行留守养老模式的原因。
第一,老人自身原因。受传统文化影响,他们选择自己在家颐养天年,不愿意外出。或是认为自己仍然有独自生活的能力,能够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
第二,子女问题。一是子女都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自然而然必须得一个人生活;二是家庭中的子女长期外出务工、求学,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家中照顾老人;三是老人原本未生育子女或是子女已经去世,老人膝下无子无女。
3.实行留守养老模式的利弊。
这种养老模式,一定程度上尊重了老人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的归属感。在这种模式下生活的老人,大多性情孤僻,不愿与外界交流。同时,大部分老人的居住地条件不良,家中摆设简陋、环境较差。此外,老人的存在感较弱,假如发生了意外,外人发现并给予帮助的可能性较小。
(二)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模式不同于留守养老模式。留守养老模式下的老人是自己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有种“自生自灭”的意味。而在居家养老模式下,老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其他人的帮助,老人并不需要自己负责衣食住行等。
1.居家式外出养老模式。
(1)居家式外出养老概况及其特点。
居家式外出养老和外出式居家养老是同一个概念。其核心是“居家”。但是这里的“家”并不是老人自己所居住的地方,而是老人养老所居住的家庭。包括赡养老人的子女居住地,或是有偿照顾老人的家政服务人员的居住地。这也意味着老人并不是在自己的家中终老。
(2)实行居家式外出养老模式的原因。
实行居家式外出养老模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老人几乎是中华文化传统,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老人由于自身观念原因,不愿意在养老院居住,在家中养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第三,无论是子女还是家政服务人员,在照顾老人起居方面,相对于老人独自生活时方便。
(3)实行居家式外出养老模式的利弊。
老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无疑传承了子女应尽“孝道”的传统,是数千年中华文化所提倡的美德,很大程度上弘扬了社会公德。同时,老人不论是与子女还是家政服务人员生活在一起,内心的孤独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共享天伦之乐。而老人自身的健康和安全也会受到重视,降低意外发生的概率。此外,也会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将一部分财政支出转移到了子女身上。
随着上世纪末计划生育的严格执行,“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模式成为了社会中的主流,由子女负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会加重中青年的生活负担。同时,子女与老人的生活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长久的相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2.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
居家式社区养老与居家式外出养老存在明显的区别。居家式外出养老更多地把对供养老人的负担转移到老人子女身上,而居家式社区养老强调了家庭照料和社区服务的结合。这种模式得到了范围越来越大的推广。
(1)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概况及其特点。
近年来,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得到了极大推广,越来越多的民政部门倾向于发展此种模式。居家式社区养老是在传统居家养老的基础上,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或村委进行辅助,雇佣专业人员对老人的生活起居予以照顾的养老模式。它结合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是一种比较有综合优势的养老模式。数据显示,曹宅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伙食费仅2元至4元。
(2)实行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原因。
可以说,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是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断磨合中产生的。首先,传统的居家养老给老人的子女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在工作之余照顾老人起居显得力不从心。其次,机构养老所需费用极大,对于一般家庭而言,每个月的养老支出会是一笔巨大的开销,许多家庭都负担不起。在这种情况下,避免了两种模式缺点的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便应运而生了。
(3)实行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的利弊。
不难看出,居家式社区养老模式在目前所实行的养老模式中具有优势地位。它既避免了留守养老的老人独自生活的孤独感,又避免了子女因经济支出过大的压力,还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的财政支出,减轻了财政负担。
但是,这种模式的实行也是有其缺点的。根据曹宅镇居家养老中心各季度就餐人员名单显示,2014年底,曹宅镇就餐老人为991人。但是到了2015底,就餐人数反而减少至931人。有不少老人表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提供的饭菜并不是很合口味。同时,也有部分老人子女对社区养老存在顾虑。
(三)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模式明显不同于居家养老模式。此种模式强调的是将老人集中起来一起生活,提供生活帮助,以满足老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但是在此种养老模式下,养老机构并不是无偿照顾老人,需要老人自己或是老人的监护人支付一定费用。
1.机构(公办)养老模式。
(1)机构(公办)养老模式概况及其特点。
机构(公办)养老模式即集中养老模式,由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维护敬老院基础设施。而曹宅镇所属的金东区,下辖的每个乡镇或街道都建有一所敬老院。曹宅镇敬老院位于?蛭鞔澹?内设有老人宿舍、食堂、开水房以及浴室,基本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2)实行机构(公办)养老模式的原因。
根据对曹宅镇敬老院的实地调查,大部分居住在这的老人,都是无子无女,仅靠国家补贴和村委补助,或者退休工资维持日常生活。少部分由于子女长期在外,或是由于工作繁忙无暇照顾老人,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富裕。此外,民政局对特困的“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也是将其安置在敬老院。
(3)实行机构(公办)养老模式的利弊。
相对于留守养老的老人,居住在敬老院的老人情绪状态明显开朗很多。有许多老人在日常生活中结伴出游,身心得到舒展。
在实行公办的机构养老模式中,有关部门既要负责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日常安全,又要注意老人的健康状况,大大加重了政府财政的负担。对投入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影响。
2.机构(民办)养老模式。
(1)机构(民办)养老模式概况及其特点。
机构养老模式中,民办与公办存在一定差别。机构(民办)养老模式,即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利用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由于民间资本的投入具有回报性,在服务水平更高的同时,费用相对于公办养老机构也高很多。
(2)实行机构(民办)养老模式的原因。
伴随着社会工业化发展,农村空巢老人数量居高不下。曹宅镇敬老院已达到饱和状态,在进行扩建之前显然不能容纳更多的老年人。而敬老院的扩建,意味着政府需要负担更繁重的财政支出。同时,一些富裕家庭子女无暇照顾老人,又对公办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存在一定顾虑。民办养老机构的兴起无疑能解决燃眉之急。
(3)实行机构(民办)养老模式的利弊。
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能够满足社会养老多样性、多层性需求,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提高老人服务水平,打消老人子女顾虑。是社会发展的新型养老模式。
民办养老机构以私人经营为主,服务人员层次不一,特别是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毒保姆”事件,给老人的安全造成了隐患。此外,高额的费用也使一些家庭望而却步。
四、实行养老模式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一)留守养老方面。
一是留守老人数量庞大,民政部门和村委无法将关心落实到每位老人身上。二是留守老人居住地较为分散,管理工作较为困难。三是留守老人与外界沟通较少,突发状况频繁发生且不可避免。
(二)居家式外出养老方面。
一是存在子女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老人无法受到良好的照顾。二是老人外出居住并未告知有关部门,对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
(三)居家式社区养老方面。
由于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量大面广,村情不一,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村干部不够重视,存在重建轻管现象;二是炊事员队伍不稳定,调整面过大;三是少数村资金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运行成本过高,集体经济压力较大;四是部分老人难沟通、难管理。同时,居家式社区养老服务种类较少,注重老人的衣食住行,偏重于对老人日常生活的护理,却对老人的心理状态疏于关心。
(四)机构(公办)养老方面。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由于历史原因,敬老院建设用地手续不规范,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明无法办理。二是功能不完善,敬老院以居养型为主,护理功能缺乏,不能满足特困老人多样性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现有的管理人员基本上是退居二线的村干部担任,服务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并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培训,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四是专业护理人员招聘难,受职业观念、工作环境及工资待遇等因素的影响,招聘从大专院校毕业、具有专业职称的护理人员难度很大。
(五)机构(民办)养老方面。
一是民间资本新建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落实难,虽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用地政策,各级政府的政策规定及《浙江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影响,新建养老机构用地难落实。二是民间资本利用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兴办养老机构政策法规上都是明确鼓励支持的,但在具体落实上,相关部门操作规程不明确、效率不高,存在“事难办”的现象。三是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投资大、风险高、回报期长、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投资者问得多、落实少,投资比较谨慎。
五、现行养老模式的完善
(一)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成果。
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保障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效运行,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需求作用。通过督查考核、强化管理,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等方法保障规范运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综合服务水平。
(二)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充分发挥敬老院的托底作用。
敬老院要协调好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加大整改力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通过改造设施,提升功能,优化服务,促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探索通过与卫生部门的资源融合、引入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等路径,把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综合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承担好特困供养、兜底作用的同时,发挥更好的社会养老服务。
(三)优化服务,加快民?k养老机构项目落地。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工作衔接、协调,对于已经名称预登记的申办单位,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争取项目早落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养老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企业为养老服务机构投资。
(四)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
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4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中国国情;多元化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3-117 -04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明显高于联合国传统老龄社会标准。预测显示,2015~2035年的20年时间里,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会增加一倍。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超17%。此后,我国将进入加速和重度老龄化发展阶段。这些说明,在21世纪,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发展水平,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银发中国: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和经济分析》的人口报告指出中国老龄化的问题可以分为三点:首先,工作人口会因老龄化问题下降。其次,中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会加快。最后,老龄保障体系不完善。2016年国家将实行的全面二孩政策,正是政府对于人口老龄化危机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文献述评
(一)国内文献综述
马佳、蔡吉梅、宋曦玲、李小平(2014):中国老年人信息素养教育范围急需扩大。吴婷婷(2014):在中国建设集中性养老住宅具有一定可行性。孙海燕、夏立平(2013):我国的养老模式各有其特点和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养老方式,满足高龄老人晚年的生理、心理、社会各方面的需求,最终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马海燕(2014)提出以新农保模式为基础,探索农村养老模式多元化发展的前瞻性理念。蔡吉梅,马佳(2014):不同养老模式下生活质量得分有差异,且影响因素不完全相同。
(二)国外文献综述
1. 独居型方面
美国形成了多元化的养老体系,其中独居型是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
2. 混住型方面
日本千叶县“新村”集合住宅日本千叶县“新村”集合住宅为混住型社区。
3. 新型的多代居模式方面
多代居模式在德国已经正式建造有500个有官方记载的多代居,仅柏林就有超过100个此类项目。
4. 社区照顾模式
英国的社区照顾分为“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两种方式,具有鲜明的“英国特色”。
5. 政府的作为方面
新加坡政府于1995年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
二、当前人口老龄化下各种养老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其优点是:
一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二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三是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四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
其缺点是:
但是,一方面,多重原因使儿女没有充分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好老人。另一方面, 老年人的需求在增加。因此,必须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进行创新。
(二)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先把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然后定期从抵押机构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的养老方式。
其优点是:
以房养老使产权价值得到极大发挥,也使得家庭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实现效用最大化。
其缺点是:
一是传统文化差异。二是房价走势未料阻碍模式预行。三是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是现实国情。四是政府扶持不足不利于模式实施。五是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正处改革阶段。
(三)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指在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的机构养老。
其优点是:
(1)减少孤独。(2)生活有安全感。(3)减轻家庭养老压力。(4)提高老年生活质量。(5)提供专业化、高效的老龄服务,尤其是临终老人。
其缺点是:
(1)床位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2)微利甚至负债导致养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四)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效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的问题。大致包括三类:(1)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结成联盟,合作服务。(2)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3)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医养一体化经营型。
其优点是:
解决了老年人把医院当做养老院长期住院治疗的困难,也缓解了医疗资源的紧张。
(五)社区养老
社区型养老是指以居家养老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新型养老模式。
其优点是:
它基于关注老年人的权力和尊严的新理念,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心理特征和生理状况,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体意志,其最大优势在于使老年人留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保持代际关系的完整。
三、假设提出与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
国家的持久繁荣离不开人才的不断输出,因此养老问题是国家发展中必须面临也必须妥善解决的。优秀的养老模式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持续性发展。同时,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也将大幅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本文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年龄、学历、收入等因素与养老模式的选择具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收入的影响很大。
假设2: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也会对养老模式的发展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假设,我们设计了相关调查问卷。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先用SPSS进行相关性分析,确立自己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希望父母得到的养老方式的相关性,再将四种养老方式和各种因素转换为0-1虚拟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因为个人的学历和收入水平可能会对养老观念产生影响,而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对未来养老机构发展可能的影响因素可能反映了个人对养老问题的某些担忧或者期盼,同样可能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故本文选用这四个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三)样本选择与检验
1.样本选择
根据我们的调查目的、精度要求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经费承受能力等推测,我们的样本选取应较广泛,因此我们选择通过在网上调查问卷,迅速地让更多的个体和不同群体接收到调查问卷并及时地获得反馈。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更方便高效地进行后台数据统计和分析。此次
2.相关性分析
将父母选择的养老方式和自己选择的养老方式,用SPSS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下表1所示:
由上图可知,希望让父母养老的方式和自己选择的养老方式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存在明显相关性。从问卷看出,大多倾向于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尤其是希望自己的养老方式,其次是居家养老(和父母一起生活)。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274,同时显著性大于0.05。此时认为,年龄与养老问题的显著性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不显著,因此可以判断两因素不具有关系。从问卷中发现,基本每个年龄段都对养老问题表示关心。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601,同时,显著性小于0.05。此时认为,年龄与养老问题的在0.05的置信水平下具有显著的相关性。月收入越高,能够越好的实现对父母的养老。
根据上表的值,Pearson的相关性为0.474,同时,显著性小于0.05。此时认为,家里月收入与选择父母的养老方式在0.05的置信水平下具有显著相关关系。从问卷中发现,家里收入不同父母的养老方式也相应的不同。
3. 回归分析
因为养老方式的选择无法量化,各种因素之间也不具有可比性,本文选择将四种养老方式和各种因素转换为0-1虚拟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旨在研究各种因素对于某种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
在数据处理上,因为本文中所用数据均为问题选项,无法获得年龄、学历和收入等准确信息,同时考虑数据样本量的限制,在回归中将选项转化为0-1虚拟变量。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记为“0”,40岁以上记为“1”;学历在本科以下记为“0”,示本科以上记为“1”;收入在5000元以下记为“0”,5000元以上记为“1”。
本文将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的选项“资金困难”“设备落后”“人员不足”三项记为“资金问题”;将“缺乏政策支持”和“缺乏公众支持”记为“外部支持”;将“内部制度不完善”记为“内部制度”;将“交通落后”“环境差”和“其他”记为“其他问题”。
本文将对未来养老机构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的选项“政府”和“法律环境”记为“政府层面”;将“公共支持”和“媒体”记为“社会意识”;将“养老机构自身”记为“养老机构”;将“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记为“其他因素”。
本文借鉴明瑟方程,设定如下方程形式对养老方式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Yanglao=β0+β1age+β2edu+β3income+βX+u
其中yanglao为0-1变量,表示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age表示年龄,edu表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 income表示家庭收入水平,X表示其他影响因素。
样本中父母养老方式中不含机构养老的样本,父母和自己养老方式的多元回归分析如下表5所示: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回归分析可知,年龄只显著影响父母的养老方式,且对居家养老有正向影响,而对以房养老有负向影响。可能是随着父母的年龄增大,父母在生活中将遇到更多不便,偶尔看望父母并不能够解决日常问题,此时居家养老能够更方便的照顾父母。而自己对养老方式的选择是基于自己年龄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的考虑,并不会受年龄的影响。
上表显示学历对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的选择都没有影响,可能是因为养老方式的选择更多的基于家庭条件、养老机构现状等现实因素的综合考虑,个人的学历会对思考方式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能改变现实因素,所以不能显著影响养老方式的选择。
收入同时影响父母和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但收入增加,显著负影响自己选择居家养老的概率,而不对父母的居家养老概率产生影响。可能是因为收入较高时,与子女同住的养老方式存在较多不便,由于经济条件允许,子女可以采取其他养老方式而减少不便。而社区养老模式不仅可以避免子女同住造成的不便,更能通过社区平台,提供更加舒适的养老环境,所以在收入增加时,对父母和自己选择社区养老模式都有正向影响。
当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即从被访者的角度来看待养老机构的存在哪些问题。如对养老机构存在的资金问题更加关注,说明自身可能不能完全承担养老机构的费用,也就有可能无法实现以房养老,即与以房养老的模式间存在负向关系。
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不只需要考虑当前情况,更需要综合对长远发展的考虑。在上表中,对养老机构本身的考虑并不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可能是因为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更多的问题存在于机构之外,关注机构本身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而社会意识对养老问题的关注,会更多的引发对养老问题的思考,更加关注老年人。而传统来看,居家养老能够更好的关心老年人,这可能是为什么社会意识崛起会正向影响居家养老的概率。
四、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现实层面
面对白潮的席卷,空巢家庭的逐渐增加,未富先老的现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加上经济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改善,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出生率死亡率降低等因素,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并且,由于人口的迁移以及传统养老观念的逐渐改变,家庭养老的模式正逐步改变。同时,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也逐渐提高,而目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又普遍偏低,现有的养老保障水平只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很容易产生养老金不足而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下降的现象。
(二)养老资源利用率低
机构床位供不应求但资源利用率不高。有一些养老机构只是达到入住率的五六成,有的才二三成。社会福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出现了矛盾的现象:其一,老年人及其家庭有入住意愿,但未必最终选择入住;其二,虽然社会福利床位供给数量相对有限,但床位闲置率仍然很高。原因是,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对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偏爱,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担心等。一方面是供不应求,一方面是住不起、住不满,养老机构的这一对矛盾,使得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并不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三)文化意识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 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 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
五、相应对策
(一)发挥政府的作用,统一规划,完善相应机制
各级政府应把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改变目前许多地方把社区养老工作仅仅归结为民政部门负责的福利事业甚至仅仅是救济事业的狭隘观念。统筹社会资源, 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福利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同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运行相关各方的职责要求,强调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的统领性地位,设施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
参考欧美等国通过财税优惠补贴等措施,提高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来促进高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完善养老模式过程中,需要政府制定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监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坚持阳光、透明、公正的原则;定期进行反馈调查。
(二)注重精神养老,完善服务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与成效
应当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并重,全面推广精神关怀与心理咨询,加强对于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料服务。同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引入社会工作和老年护理与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定期专业培训;在教育工作中开设社会工作方面的课程;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规范队伍;制定衡量养老服务水平的评估体系;打造专业化的医疗护理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
(三)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方面,加大资金投入,设置社区居家养老专项保障基金;社区方面,通过社会福利捐助、社会慈善捐赠以及个人捐赠等广泛筹集各类财物,积极用于养老建设;家庭方面,将老年人子女和亲友馈赠的财物,适当地用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销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
(四)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学习西方国家,调动社会的力量,包括私人部门、志愿者、慈善机构,倡导学生群体积极开展敬老院、进社区关爱老人等活动;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尊老敬老、扶贫济危等优秀美德;完善社区志愿者、义工激励机制。只有将来自社会、政府和家庭的多方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养老事业才能继续发展。
总之,通过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研究,我们发现现行养老模式面临挑战的原因主要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养老资源少且利用率低和人们的传统观念制约选择。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统一规划,把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运行机制,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发展专业队伍建设注重精神养老和对失能老人的照顾,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质与成效。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同时造专业化的医疗护理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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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吕似玮,女,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徐雯君,女,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董轩,男,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专业;
丁鹏飞,男,江南大学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专业;
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5
[关键词]社区服务 居家养老 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302-02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已经迫在眉睫。由于中华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的影响,加之经济赡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需要,中国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这一传统的养老方式。因此,我国应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这将成为中国老年人养老的新形式,政府在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中要建立保障效率制度,为其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促使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走上立足社区、制度化、标准化的发展道路。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组织专业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如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同时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具有灵活、方便、快捷、经济的优点,适合“未富先老”的中国国情和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传统观念。它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政府一项破解养老难题的德政工程。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点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便、灵活
它能够以更为弹性的方式,在较小的范围内灵活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为特定群体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以填补政府公共服务上的缺陷。有助于分解老年人差异化需求,弥补政府提供的不足,以多元的供给主体和服务提供,促进养老保障社会化的实现,进而凭借自身的组织专业化优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断变化的福利需求。
2、社区居家养老减轻养老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社区居家养老对于家庭,节约了家庭支付养老活动的开支,对于社区养老组织来说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有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实现提高服务效率的目标。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缺乏法律保障
1、缺乏统一的法规基础
目前,我国虽然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以及侵害老年人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没有涉及养老服务的具体规范,只能依靠行政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来操作,而各地对老龄产业的政策各自为政,缺乏全国统一执行的法规基础。因此,执行强制力和实效性都无法保证。
2、法律体系内部缺少衔接
社会养老政策法规体系零散,各地出台的政策各自为政,缺乏内在逻辑,缺少配套衔接,造成社会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不落实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短缺专业社区服务队伍
1、社区服务队伍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社区保障服务工作者主要是由原居民委员会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他们在年龄、文化知识水平等方面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年龄结构上,多数社区的工作者队伍都是“4050部队”,较年轻人相比,接受与掌握新事物较困难。从知识结构看,整支队伍学历层次偏低、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能和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仅依靠经验,使得社区保障服务工作者队伍很难与社区管理相适应。
2、社区服务人员待遇低
首先,我国现阶段社区工作繁重而琐碎,而社区工作者的经济收入则很低,工作强度与微薄的收入极不对称;其次,由于用工性质不明确,缺少相关法律根据,导致在各项保险、公积金及各项福利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使我国社区保障服务工作者处于行业的劣势。
3、市场保护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对社区保障人员采取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如2008年我国举行了第一次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但由于缺少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安排,特别是缺少相关规范性的法律,造成了大量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据了专业人员的岗位,使得这种职业资格考试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三)缺乏政府财政支持
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是靠自己创收和社会集资,想要开展社区本身的工作已很困难。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经费的缺乏,使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大多局限于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空巢高龄老年人家庭,而且服务内容少、服务层次低,无力开展旨在提高和改善社区老年人生活的高质量、多样性、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1、建立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缺乏统一法律、法律且内部缺少衔接,国家应该制定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如《社区服务业法》对社区服务业的资金、劳动力、等问题进行规范;《老年福利立法》对老年住宅、养老机构、医疗、就业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而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做到有法可依。
2、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相关法律
目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没有统一的格式,条款也不够细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不平等现象随处可见。因此,有必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进行规范,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细的划分,增加相关的法律条款,以更好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完善老年人的法律援助
在社区内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选派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的律师,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对享受低保的三无老人,可不限定案件类型,只要其合法权益被侵害,均可接受其援助申请。
(二)加强社区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化队伍的建设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采取开放的招聘机制,在人才招聘中,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扩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对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另一方面,健全培训机制,对于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的岗位培训,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沟通协调能力、策划活动能力、组织实施能力、掌握运用现代办公手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2、强化激励保障
国家在健全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基础上,提高社区保障从业者的待遇。如建立社区工作者年收入自然增长机制,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绩,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报酬和相关福利,确保社区工作者的年收入不低于本地职工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水平;或者按照“同工同酬、以岗定薪、以考定级”的原则,建立起“工资标准调整”和“正常考核晋升”双轨制薪酬体系,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医疗等保险。同时,明确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社区工作者给予每年在本人职务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的奖励,并通过辅以带薪年假、评优奖励等措施,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
3、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授证制度,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2006年7月20日,原人事部、民政部联合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资格授证制度。同时,政府要提高对社区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提供优惠措施吸收具备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投入到社区保障工作中来。
(三)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
要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按社区规模或社区老人人数等比例确定,参照目前社区救助站经费拨付方式,一次性拨给社区居委会支配使用。政府还可以发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福利彩票,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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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优点范文6
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虚拟养老院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它将社会上的相关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居家养老的专业化。
和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虚拟养老院更像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投资少、服务范围大,老人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以天津市首家虚拟养老院为例,这座两层小楼仅有200平方米,刚成立不久即可为8000名老人提供服务,随后更是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天津市养老院院长孙兆元介绍,该虚拟养老院其实就是一个指挥中心,并没有老人实际入住,所有“入住”老人的资料都在电脑里,老人家里的专用呼叫设备随时可以向这个中心传送需求信息。
虚拟养老院则负责各种社会服务资源的筛选、整合,然后,工作人员会根据老人的需求以及所在社区的地理位置,通过网络平台将订单派发给离他家最近的一家服务公司。
天津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大多数老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对家庭养老是情有独钟的,而虚拟养老院最大的优势,恰恰就是集中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诸多优点。
它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
专业服务政府埋单
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大爷两年前失去了老伴儿,一双儿女因为工作忙,很少在家陪伴张大爷。
和不少独居老人不同,今年八十多岁的张大爷乐观开朗,能说善谈。
张大爷说,虽然是独居,但自己一点也不觉得孤单。
以前,他每天都到家附近的日间照料中心和邻居们下棋、打牌。
每个月会有虚拟养老院的服务员到他家里帮助打扫卫生,一日三餐他自己可以做,也可以找负责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司送餐上门,一顿饭8元到15元不等,送餐是免费的。
“故土难离啊,自己家住惯了,周围邻居也都熟悉,要是让我搬到养老院,才会真的把我闷坏。”张大爷说。
成为“虚拟养老院”的入住老人后,张大爷的生活一下子有了变化。
想找人来做卫生,老人只需要按下安装在家里呼叫系统上的“家政键”,不出15分钟,家政公司的服务人员就上门了。
张大爷告诉记者:“我们这些上岁数的人干这些体力活实在吃力,现在好了,我们有要求,就有专业的人上门服务,政府还给补贴,别提多方便了。”
政策创新成就养老品牌
2014年6月揭晓的“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评选结果中,天津市《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意见》榜上有名。
为了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天津市通过各种政策扶持,以保证老年人特别是生活困难的老人和独居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
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家政、理发等服务。
为了壮大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不少社区还鼓励年纪相对较小的老年人去探望年岁更高的老人,发展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