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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的优势范文1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支付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其依靠互联网的全天候、跨地域、覆盖人群广泛等优点严重冲击着企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以及支付手段,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推动着社会的进步。电子商务是一种虚拟空间实现真正电子交易的商务模式,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网上支付环节,网上支付其作为电子商务兴起发展的重要基础,一方面推动着电子商务的实践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尤其在我国现阶段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形下,加强对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隐患的系统分析研究,才能为制定规避隐患策略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及特点概述
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确保电子交易真正实现的核心技术,网上支付以其全新的理念和特有的优势给传统支付方式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
网上支付作为一种全新的电子交易手段,其通过充分利用电子现金、电子支票、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智能卡、银行转账等支付工具,依靠互联网的优势和设备技术将客户、商家与第三方支付方(银行、第三方支付商)连接起来,实现支付交易的过程。现阶段网上支付主要包括直接存款(薪水的直接存款等)、自动支付(保险金、偿还贷款等)、直接支付、电话付费支付等,已经成为深受人们喜爱的支付方式。
(二)网上支付的特点
网上支付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其具备的特点优势,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上支付结合了先进的技术设备来实现了数字化方式的支付流转,其通过依靠互联网这一开放的信息平台打破了传统支付的封闭局面,实现了交易双方支付的方便、快捷、高效、经济、全天候、跨地域等优势,实现了用户足不出户便可选购世界各地物品的独特体验,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当然,网上支付区别于传统支付的重要区别在于其支付服务费用的优势,真正做到了为用户利益和体验着想,成为现今人们最喜爱的支付方式。网上支付手段独具的众多优势是传统支付无法媲拟的,但其受到技术设备、木马病毒、黑客入侵、操作人员失误、内部泄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隐患
我国网上支付发展较网络银行、证券、保险事业较晚,但已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通过颁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来对网上支付进行引导规范,并通过征求公众意见来逐步构建起网络支付监管体系,以此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隐患的规避。综合来看,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完整的网上支付技术体系
网上支付依靠的重要手段便是先进的技术设备,而安全隐患频出之处也大多由于技术标准问题,现阶段我国尚未建立起网上支付技术标准体系,未能对网上支付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网上支付的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性较低,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总体而言,网上支付技术体系尚处于建设完善阶段,网上支付业务的纵向和横向发展深度不够,存在巨大的支付安全隐患。
(二)没有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规则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对电子金融进行引导和规范,但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规则,缺乏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对网上支付进行制约。比如网上支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重大安全隐患,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受到法律的规范限制,其性质属性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因此当用户将资金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时,资金的滞留时间极容易导致资金的流失,这也是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发生携款潜逃、电子支付平台欺诈等事件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对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各环节的监控,通过密切关注、研究分析、制定策略等来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才能确保网上支付的资金安全。
(三)用户自身原因以及受到外来攻击导致账户失去控制
网上支付一方面依靠用户自身携带的移动设备进行操作完成,另一方面需要借助第三方操作人员来实现。现目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的电子支付盗窃资金恶性事件,大多是由用户自身原因导致资金遗失的,其中常见的自行操作上当受骗主要有接受恶性网页链接进行账户密码输入导致资金流失、手机遭受木马病毒导致个人信息遗失等;当然,第三方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内部人员作案、内部人员泄密等也会直接导致用户账户失控。此外,钓鱼式欺诈、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等外来攻击也是造成资金安全的重要因素。
三、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的措施
从上文的分析中不难看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健全的法律法规制约,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因此要进一步规避网上支付安全隐患风险,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要保障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首先要加强对用户的安全意识提升和提高支付设备的技术标准,通过提升网上支付整体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标准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防火墙、密钥管理技术、公开密钥管理、数字证书等技术的研究,并参照国际先进水平及标准进一步完善网上支付的访问控制、身份认证、授权、防火墙、加密存储、传送、内容控制、数据备份等各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提高,通过加强对用户访问和认证的层次化许可认证来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能。
(二)建立完善法律机制及个人信用体系
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在法律上的空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的安全问题、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属性问题,三是网上支付欺诈行为的惩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就要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通过法律来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为,并对恶性泄露用户隐私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再者,完善网上支付反欺诈法律,通过细化制定特殊的反欺诈法律法规来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网上支付环境进行规范、维护以及监督;此外,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属性问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来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性质、法律地位、入门槛准则、管理细则等方面内容,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内,从而实现规范行业市场环境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来规避安全隐患风险。
(三)提高用户意识,加大法律的严惩力度
网上支付发生的安全事件大多由于用户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因此要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通过加强对全民的网上支付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来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因此可采取生活短信推送、网文推荐等方式来尽可能实现对用户的教育宣传。此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力量来规范约束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各个参与者的行为,加强对恶性欺诈事件的惩处力度,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保证网上支付环境的安全有序。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虽然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其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是不容小觑的,因此只有通过加强对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隐患的系统分析,综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来规避安全隐患,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才能保障网上支付交易环境的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参考文献
[1] 史高峰.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的探讨[J].金融经济.,2012,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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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上支付;风险;建议
从广义上讲,网上支付是买卖双方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的手段,它的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数字信用卡,它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如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等。在网络经济环境下,网上支付业务成了金融机构利润增长与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然而由于网络安全、行业标准、信用、法律等风险因素,对网上支付业务的争议很大,严重影响了它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壮大。因此,深入研究网上支付风险因素,找出规避对策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网上支付状况概述
我国网上支付业务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喜人。首先,基础环境日趋成熟。各大银行相继建立的电子支付系统,并在不断的改进当中安全性也逐渐提高。2002年3月,中国银联成立,为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目前,主要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网上支付。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在金融机构、商家、消费者之列,更体现了交易的公平性。其次网上支付相关法律正在不断完善。技术和道德标准代替不了法律对网上支付业务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就是专门针对网上支付和电子商务的法规,分别从法律上确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地位,并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提出了指导性要求。第三,国内支付信用问题有待加强。由于网上支付的各种体制仍不完善,难以使消费者、商家与金融机构之间产生完全的信任关系,另外钓鱼网站欺骗、短信诈骗等现象给网上支付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许多客户疑虑重重。
二、网上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分析
安全风险。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无疑是客户最关注的,毕竟资金的完全虚拟化,支付过程变成黑匣子,不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直接、更透明。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本身就存在巨大风险,就像马路上行驶的运钞车一样,对外来攻击“防不胜防”。技术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网络安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靠性和客户端防御力上。目前,技术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客户端,客户端的防御力以及大多客户的安全意识都不高。因此,提高商家、消费者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金融服务工具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方向。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影响和制约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一是各体综合素质不高,没有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虚假网站,实物与广告描述不符等欺诈现象屡屡出现。二是国内网上支付业务的基础比较弱,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完善,许多人对其持观望态度。三是银行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主要以借记卡形式作为网上支付的载体,消费者受骗后损失自负,失去不少客户。四是第三方平台利润空间不高,又要承担巨大的安全风险,不敢放手发展。
法律风险。网上资金交易是现实资金交易的虚拟化,与现实资金交易同样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做为坚实后盾。对网上支付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完善国家也不遗余力,但这项业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来修葺,一方面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时间很短属新生业务,许多问题还不开明,比如第三方平台的身份问题一直颇受争议;另一方面网上支付业务是网络时代的创新,必然会触及金融监管的盲区,使各方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行业标准风险。目前支付网关的接口标准极不统一,使各大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难以配合默契,不但局限性强,而且众多的网关接口增大了支付风险。数字证书的问题如出一辙,大家各自为政,一是资源极度浪费,二是一人说了算的情况难以体现公正性和公平性。造成以上局面,主要有二个原因:毫无利益可言,再加上数字证书申请程序繁琐,各方缺乏积极性;大多第三方平台和商业银行实力较强,更相信自己的认证系统。
三、规避网上支付业务风险的合理建议
吸收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信息技术在这些主要发达国家循序渐进的发展,使他们在理论研究和技术积累方面有雄厚的实力。可以借鉴国外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方面的优势,网上支付理论和技术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在我国也就可以更加顺利和快速的发展。
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信用机制。我国尚缺少信用度认证平台,人们难以获取统一的评判基准,目前已经建立了个人信用上网查询系统,这些主要针对个人贷款几率的纪录已经在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完善其中的管理模块,建立一个功能更加齐全的征信和查询系统,提高整个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
加快数字证书认证建设。数字证书是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真实性、信息完整性,私密性和交易不可否认性的“网络身份证”。目前,我国既有由银行自己发放的数字证书,也有由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对此,政府应该加以规范,统筹规划。
加强法律建设。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电子票据与资金划拨、程序的安全性、隐私保护、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网上支付的关键性问题;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协调管理、技术、法律、标准和商业惯例的关系,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电子商务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
总之,网上支付业务是经济发展不可回逆的潮流,只有正视它的安全、信用、法律、行业标准等风险因素,并通过相应的手段逐一解决,才能使之蓬勃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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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的四个疑问
正如上世纪末互联网经济泡沫的破灭一样,网上支付在经历了近几年的无序竞争之后,将开始洗牌。大部分的支付厂商将会遭遇兼并、重组、并购、转型,最后剩下的不会超过10家。风雨欲来,面对目前的混乱市场与迥异的舆论,第三方支付当务之急是要保持理性的态度,认真思考自身的发展问题。
第一,网上支付是IT技术还是金融延伸服务?
IT技术当然是电子支付的关键要素,但是只有技术而无完整系统的运营机制,网上支付必然无法获得长期的持续发展。因为网上支付涉及到相当多的金融规则和敏感信息,这些是技术所无法解决的。因此,网上支付不仅仅是IT技术,更是IT与金融的有效整合,是金融的延伸服务。
第二,支付厂商是同质化竞争还是创新发展?
由于目前网上支付较多的是纯技术网关接入服务,因此市场同质化程度非常高,导致竞争激烈。标准化服务固然是市场所需要的,但更多商户需要的是定制化的支付解决方案,创新因而成为支付厂商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短期跑马圈地还是长期可持续发展?
产品的同质化导致价格成为唯一的竞争筹码,不少支付厂商以不正常的低价来抢占市场份额,于是出现了“跑马圈地”的短视行为。此举不仅进一步挤压了支付市场有限的盈利空间,更带来许多资金风险。事实上,网上支付是个慢热性的行业,无法做到产业投机,服务质量才是网上支付的生命力所在。
第四,支付厂商抢位银行还是银行撇开第三方支付?
近来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在支付产业链中的定位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方认为,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抢位网上银行,可能会“拿手上庞大的客户资源向政府摊派”,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另一方则担忧,第三方支付“插线板”式的运营模式潜藏着银行撇开第三方支付的威胁,届时支付厂商将不复存在。其实,网上支付是一个漫长的产业链,包括了发卡机构(商业银行)、银联交换中心、支付网关、支付的商、商户、消费者等多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有各自的利益与应得的收入,已经形成既定格局。其中,第三方支付是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纽带,一方面连接银行,处理资金结算、客户服务、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又连接着非常多的商户,使商户的支付交易能顺利接入。第三方支付的一站式接入服务使银行与商户双方都避免了一对一接入的高昂成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只有理清上述问题,明确发展目标,第三方支付才能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
定位、市场培育和创新
遗憾的是,不少支付厂商偏执于低水平的价格战,导致电子支付行业面临一系列的危机。
其实,目前的支付市场还是存在不少利好消息,市场规模也正在稳步增长中。一方面表现在网上支付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功能日益凸显,应用领域逐步扩大。另一方面,网民对网上支付的接受程度大幅提高,网上购物者中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2002年的30.7%上升到2005年的48.4%,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首选付款方式。统计表明,2004年国内网上支付市场规模为75亿元,预计2007年将达到605亿元;2005年网民数有1.03亿,其中网上支付的用户不足四分之一。这都传递着一个信息:网上支付市场还远未饱和,仍然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在目前,急切地瓜分有限的市场份额显然不是明智之举,规范市场运作,增强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信心,共同把网上支付的“蛋糕”做大,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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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成因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4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35-0042-02
1 影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开展的因素
1.1 部分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业务推广动力不足
一是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推广上,各商业银行由于利益不平衡而产生主动性不足、互不合作的局面。目前,各商业银行在网银建设上步调不一致,具有较多网银客户资源的大银行不愿与其它银行共享资源,而中小型银行的服务通常比较灵活,希望能够利用大型银行的客户资源来吸引资金流,积极性相对高。二是表现在开通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功能的策略上,部分商业银行人为的给客户制造门槛和屏障,从而保护自身利益。如农业银行只支持跨行贷记业务,不支持跨行借记业务;招商银行则只开通了跨行转账实时到账功能,其他功能均未开通。三是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签约方面,各商业银行均不支持柜面签约,只支持在线签约。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现在线签约是为了方便客户,但就调查情况看,由于只支持在线签约,客户要想实现账户跨行查询、管理,必须办理各家银行网银,且多数银行要求其客户是该行的专业版网银客户,这就意味着需要购买多家银行的u盾,才能开通这些功能。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客户的成本,而且由于客户在实现了多家银行的网银互联后,多家网银的u盾将会被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 各商业银行收费标准不统一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清算总中心对加入使用的各商业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关于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收费标准人民银行也还没有任何指导性意见。据调查,系统上线以来,商业银行对于在线签约、解约,账户跨行查询业务均不收费,但在通过该系统处理的跨行转账业务收费上存在较大的差别。就宁夏辖区收费情况看,宁夏银行暂时免费;招商银行未上系统前,普通网银跨行转账一笔2元,1-2个工作日到账,快速跨行转账一笔3元,2小时内到账,系统上线后新增实时跨行转账,手续费为转账金额的0.25%,最低2元,最高25元;其他商业银行基本实行与原有网银跨行转账业务相同的收费标准。
1.3 开通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功能签约流程繁琐
客户要想实现多家银行的网银互联,即开通跨行查询和跨行支付功能,第一步必须在各家银行分别开通网上银行,第二步分别对客户所拥有的他行账户进行在线签约,在线签约分为“查询协议”和“支付协议”两种,这使得首次使用签约流程繁琐。而部分银行在签约认证方面制定了一些限制,如工行对他行发起的查询类签约交易支持该行一代u盾和二代u盾客户,对他行发起的支付类签约交易仅支持该行的二代u盾客户,工行静态密码客户仅支持发起签约查询类的协议,这使得客户在不了解各银行自有规定的情况下,会出现签约不顺利,从而觉得所谓“超级网银”是“超级难用的网银”。
1.4 各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功能菜单不统一
各商业银行网银已经形成了自有的界面风格,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后,各商业银行在自有网银菜单中添加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功能菜单,如交行和宁夏银行借鉴媒体宣传中“超级网银”的称谓,在网银界面中增加了“超级网银”一项,较容易引起客户的注意;农行称为“跨行账户管理”、中行称为“跨行现金管理”、建行称为“互联账户管理”,都在网银登陆首页即可看到;而工行则是在“我的账户”项下添加了“网银互联账户”,对于首次使用的客户较为隐蔽。
1.5 对网银资金安全问题及资金监测的担忧,也影响了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开展
网银从一开始出现就常常面临安全性方面的质疑,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后可以间接操作其它银行网银账户,客户对资金安全性问题的担忧更加突出。为了规避资金风险各商业银行推荐客户使用专业版网银,采取了多项安全措施如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限额5万等。同时,各商业银行担心网银系统的互联互通,会造成本行网银客户资金流动频繁、监测困难,这也影响了系统业务的开通。
1.6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宣传力度不够
系统上线至今,各商业银行都只针对自家网银做宣传或促销活动,未针对系统业务功能做专门介绍和宣传。调查中发现,各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本身对于该系统的诸多业务功能了解不够深入,如通过系统的网银借记业务,可实现客户定期自动跨行还贷款,农业银行却将此作为建议提出,显然没有对系统业务的功能做一充分了解。银行工作人员对系统业务了解掌握的程度不够,也影响了系统业务推广和使用。
2 推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开展的相关建议
2.1 加强各方协调,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规范、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发展和创新,使商业银行充分认识到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开展对改进其网银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意义和作用。一是发挥人民银行整体协调作用,从宏观层面上进行协调和规划,增强协调性,节约成本,减少浪费及盲目性,充分发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在实现商业银行网银系统的互联互通、跨行高效率清算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协调好商业银行间竞争与合作关系。结合实际情况,利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对签约方式不作限制的有利因素,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在支持在线签约同时,也可以通过线下其他方式,如柜面签约等,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提升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
2.2 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人民银行应遵循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并重的原则,关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发展动向,综合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适时出台相关业务指引和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切实推进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健康开展。针对目前业务开展情况,一是统一各家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功能的开通;二是尽快出台对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并提出商业银行对客户收费的指导性意见。
2.3 增强客户使用的便捷性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人民银行为商业银行网上支付所搭建的一条跨行清算公共通道,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好这一通道,不断改进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功能体验,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功能与现有网银业务进行融合。一是统一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在各商业银行网银界面中添加的功能菜单;二是在网银系统中使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功能的使用,使客户清楚的了解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创新和优势,轻松的掌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多项功能的使用流程。
2.4 商业银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创新宣传手段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业务培训,深度了解和挖掘各项功能。在宣传方面,要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在采用传统的发放折页进行宣传的同时,可以用一些优惠手段吸引接受新事物较快的网银客户进行业务体验,使客户真正感受到其较低的交易成本和便捷的交易方式的优势,从而强化宣传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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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上银行;商业银行;支付业务金融服务;投资理财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9-0139-03
2009年12月2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北京召开的“加快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了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工作,拉开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建设的序幕。
一、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简介
目前,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平台,客户可以方便地进行转账汇款、网络购物、网上缴费、投资理财等多种支付活动。但是,现有的网上跨行支付属于银行间(或银行与非银行清算组织间)的协议行为,当收付款人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时,支付指令的跨行清算通过多个系统间传输或转换,有些处理环节还需商业银行业务人员手工干预,业务处理时间较长,客户也不能及时了解支付业务的处理结果。为提高网上支付的跨行清算效率,提升商业银行网银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责,人民银行决定建设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人民银行继大、小额支付系统后建设的又一人民币跨行支付系统。系统将主要处理客户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的零售业务,包括支付业务和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等。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业务处理采用实时传输及回应机制,客户在线发起业务后可以及时了解业务的最终处理结果。通过建设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有效支持商业银行提升网上银行服务水平,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具有以下业务功能:处理网银贷记业务,网银借记业务,第三方贷记业务,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其业务运行模式与小额支付系统相似:运行时序为7×24小时连续运行,采取定场次清算的模式,设置贷记业务金额上限,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同一个清算账户等等。从业务管理方面来讲,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小额支付系统在网上支付方面的延伸,从系统管理方面来讲,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与大、小额支付系统并行的人民币跨行清算系统。
二、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投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一期工程,它的投产对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及运营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实现了商业银行间网银互联互通,提升了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各商业银行网银系统进行统一整合,通过整合,实现互联互通,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各商业银行的网银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网银渠道,共享一个平台,大大缩短了客户需求交易的周期,改善了客户体验,为商业银行网银业务未来的拓展与创新,创造了条件。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投产后,网银跨行支付从目前的多系统转换、处理时间长,转变为逐笔实时支付,实时向客户反馈交易结果。同时,还将突破目前对客户服务时间上的局限,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支持客户跨行查询在其他多家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为财富管理提供更多手段。
(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使商业银行具备了第三方支付的功能,为商业银行涉足第三方支付奠定了渠道基础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除提供网银借记、网银贷记业务外,更重要的是提供了第三方贷记、第三方预授权、撤销和第三方预授权确认付款以及交易状态查询等功能,这一系列功能的实现,使商业银行首次具备了第三方支付的能力。
比如,商业银行的客户通过网银渠道(目前仅连接网银渠道),登录该行的网银,可以使用在其他参与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如存款账户)发起交易,完成支付业务,在此交易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就扮演了第三方的角色。
从渠道功能架构上来说,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使各上线商业银行具备了扮演第三方支付角色的技术条件,具有了同独立的第三方支付组织一样的支付能力。关键在于,商业银行在前端产品定制方面,是否有满足第三方支付市场需要的意愿。
(三)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实现了客户资源共享,对商业银行间的传统竞争模式提出挑战
支付清算公共平台的建设所引发的客户资源共享,必将带来对传统经营模式、竞争策略的挑战,这也正是“支付无边界”的充分体现。各大型商业银行基于物理网点数量多的竞争优势,随着未来支付清算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目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仅限于5万元以下的小额资金支付),将不再成为优势。对客户的服务,将从以物理网点服务为主,转变为立体化、全方位的渠道服务,尤其是电子渠道的服务;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未来甚至包括与第三方支付组织之间的竞争,也将转变为以提供亲切服务、优质产品的较量。
(四)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首次实现了贷记卡系统直通式处理,提高了贷记卡的支付效率
网上跨行支付系统投产,将首次采用直连方式与银行卡系统相连接,实现支付系统与准贷记卡、贷记卡系统与支付系统的直通式处理。客户持有中国银行的信用卡,通过网银的渠道发起支付,支付指令在系统内进行全流程自动处理。从商业银行内部流程上,减少了人工干预度,降低了操作风险,缩短了网银跨行转账、清算的入账时间,提升了商业银行贷记卡与准贷记卡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
(五)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一点接入人行处理中心,提高了IT系统运维效率
在人行二代网银跨行清算系统架构设计上,商业银行采用“一点接入、多点清算”模式,即全辖以直联方式,通过前置机集中一点,接入网银跨行处理中心,并维持各省行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此模式改变了过去商业银行各分行分别接入当地人行的方式,变成由总行成为一点接入人行的处理中心,系统结构更简单,便于集中运行和维护,节约运维成本,将显著提高系统运行与维护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快发展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建议
(一)全面提升信用卡网上跨行支付功能
随着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投产,商业银行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提升信用卡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是跨行网上支付功能:
1.实现他行借记卡为本行信用卡自动还款。商业银行可在网银信用卡模块添加该功能,使客户能够通过登录网银签约登记后,将客户本人在他行开立的借记卡账户设置为在本行开立的信用卡账户的自动还款账户,每月定期由系统自动通过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向他行借记卡账户发起借记交易,收款结果可以通过本行的网银直接查询。此改进虽然不利于客户 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沉淀,但可以使客户享受到本行信用卡还款的便利,促进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2.实现信用卡自有存款跨行支付费用功能。由于一些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已经实现集储蓄和透支消费功能于一身,因此可以通过系统改进,实现商业银行信用卡自有存款通过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支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等费用功能,并可通过网银实时查询支付结果。
(二)挖掘教育行业需求,创建校园一体化网络支付平台
随着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投产,商业银行可以挖掘教育行业的需求,为校园创建一体化网络支付平台,建立一卡通式的网络支付系统,解决用户校内校外的各种支付问题:首先要注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总体规划和科学决策。其次,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学校的资金、组织、管理、服务、资金、技术等因素,强调通过提供统一的标准、接口、平台与工具,将学校的各信息系统集成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涉及资金流,一卡通的支付体系必须重点考虑交易的安全性,建立控制风险的机制。最后,还需理顺学校、银行、集成设备服务商之间的关系,实现不同利益主体的多赢。
商业银行可以基于校园卡,与集成设备服务商共同构造了一套网络支付平台,包括食堂就餐、上网计费、图书借阅收费、存取款功能、网上跨行支付功能。支付平台是一个中间平台,一方面连接各单位的交费应用,另一方面又连接后台多个消费卡平台。商业银行可以获得各方账户的存款沉淀和相关支付的手续费用,同时,商业银行通过加强宣传,在校园内获得良好的广告效应。
(三)建设手机支付平台
目前我国拥有超过8亿的手机用户,是世界第一大手机用户国,手机支付已成为继卡类支付、网络支付后的又一大潜力市场。手机支付市场目前被各大移动运营商垄断,随着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商业银行应把握机遇,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共同建设新一代手机支付平台。
天翼长城卡是中国银行和中国电信携手推出的国内第一张包含3G通讯和银联标准的金融手机支付卡。这张卡在电信手机卡中,加载了符合中国金融行业芯片卡通用标准的“电子钱包”账户。拥有这张手机支付卡的市民,相当于在自己的手机终端上建起一个移动通讯与“电子钱包”交易的综合平台,可以使用手机终端随时随地享用充值缴费、消费支付、3G通讯等便捷服务。天翼长城卡聚合了金融、电信两大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打造了一个手机通讯与电子支付的便携平台。它将手机支付的最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众多领域。
手机金融Ic卡在便捷、安全、通用等方面的优势,将对移动支付及金融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影响,促使科技金融服务在多方共推之下走向深远,而商业银行与运营商的合作,将获得可观的收益。以后,商业银行手机支付业务可向境外发展,目标可先瞄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市场。
(四)打造写字楼区、工业区电子商务平台
传统商业银行常常通过增设物理营业网点的方式满足客户的需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银行开始“转战”电子商务市场。
随着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商业银行应把握机遇,为传统银行功能的转变奠定了技术基础。
商业银行在由传统的金融媒介主体向社会支付体系主体转变过程中,电子商务为传统银行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应加快业务流程创新,简化服务流程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为基础,契合了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此外,在开拓新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过程中还要求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和利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积极通过外包或联盟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加强与IT企业及其他行业的联盟与合作。打造写字楼区、工业区电子商务平台,不仅为商业银行核心企业客户群建设提供了有利时机,同时合作商户也按照当前商业银行电子商户的收费标准为银行支付手续费,这将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实现企业网银定期贷记、定期借记自助服务
目前,定期借记和定期贷记业务在多数商业银行不能通过企业网银办理,企业事先与银行签定协议,交易时向开户行提交定期借记或贷记业务纸质清单,列明收款人或付款人名称、收款或付款人账号、开户银行、合同号等项目要素,并在纸质清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加密电子文档,开户行经办员核对相关资料后通过客服系统及小额支付行内系统处理,发送成功后生成返盘文件打出清单给客户签收。对客户而言,定期业务流程较为复杂,数据格式要求高,因此交易量较小的客户宁愿选择普通汇划或收款模式。
随着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上线,商业银行应加快企业网银建设,使之可以成为企业重要的支付手段。商业银行可以将定期贷记、定期借记业务加入到企业网银中,通过相关的格式审核程序和风险防范程序,让企业可以通过网银办理定期业务,同时实现客户收款、付款交易状态实时查询汇总,自动生成清单供企业核对。实现企业网银定期贷记、定期借记自助服务,可以大大减轻商业银行前台柜员业务量,同时获得可观的业务费用收入。
(六)充分利用ATM为客户服务
随着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商业银行在进一步提升网银业务的同时,可以对目前的ATM的功能进行改进,提升ATM的使用效率,填补运营成本,其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使客户可以用银行卡在本行ATM调用该客户他行账户进行交易。目前,客户ATM取款交易仅限于使用本行或他行的银行卡提取本卡的账户资金。随着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投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请软件公司开发软件,改进ATM功能,使客户只要签定三方协议(本行、他行、客户),即可使用本行银行卡在本行的ATM调用该客户他行账户进行交易,包括:查询、缴费、取款、汇款等。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网上支付的优势范文6
1电子支付的内涵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诸如移动电话等电子终端载体,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银行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以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
电子支付具有三个不同于传统支付的显著特点:首先,电子支付以数字化、信息化的支付方式取代了以现金等实物形式的支付方式;其次,电子支付方式是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完成的,传统支付方式是在相对封闭的银行专用系统中完成的;最后,电子支付足不出户完成支付充分体现了其便捷性优于传统支付。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以发起电子支付指令终端的不同为依据,一般将电子支付分为销售点终端支付(POS支付)、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其他电子支付(电话支付、OTO支付、二维码支付等等)。
商业银行除了在自动柜员机交易和电话支付方面占据着主导地位,在销售点终端支付(POS支付)受到了电子商务货到付款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不断威胁;在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方面,也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而在新型的支付方式上商业银行又缺少强大的创新力。所以,笔者将商业银行电子支付发展的重点放在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和销售点终端支付以及其他新型支付方式上。
2电子支付竞争格局
(1)在销售点终端支付市场方面。根据2014年POS终端统计数据显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的POS终端支付约占据了销售点终端支付市场的45%,接着是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约占据了39%的市场份额,第三方专业收单机构虽然近些年虽然发展迅速但也仅占据了16%的市场份额,依然处于劣势地位。这说明商业银行在销售点终端支付方面仍然占据着较大的份额。
(2)在网上支付方面,根据2014年互联网支付的统计数据来看:支付宝占据了近一半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第二梯度有财付通、银联网上支付,二者市场份额均为5%以上;第三梯队有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这四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布在2%-7%之间。综合来看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在线三者总市场份额接近90%,在互联网支付方面已经形成了绝对优势。
(3)在移动支付方面,根据2014年中国移动支付的统计数据所示:支付宝以31%的市场份额仍占据市场第一的位置;紧接着,中国移动和中国银联合资成立的联动优势占据了28%;在第二梯队序列的有上海捷银、中国银联、财付通、中国移动、钱袋宝,各自份额分布在3%到10%之间不等。目前该市场仍处于高速发展和整合期,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较大变化。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只是在销售点终端支付市场方面占据着优势,而在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特别是在移动支付方面。因此,虽然现代电子支付业务市场规模巨大,前景非常广阔,但不管是商业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想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不断地迅速推出“易用、便捷、安全”的支付产品。
3商业银行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3.1电子支付产品得到了广泛应用
首先,银行卡支付得到了广泛使用。银行卡的持有率得到了不断提高,同时银行卡的使用率也得到了不断地提升。2014年我国银行卡业务发生了约200亿笔,累计金额达到了169.57万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25.3%。
其次,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日益成为高效的支付手段。电子货币和电子票据都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中电子货币是利用网络进行非现金性的支付具有快捷、成本低等显著特点;而电子票据支付不仅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资金信息。这两项支付产品在近些年都得到了较大的普及。
3.2电子支付清算平台日益完善
从2005年起,我国就进一步完善了各个支付系统,如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进而在全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支付系统。商业银行运用这些支付系统实现了跨境支付即时到账、商业汇票无纸化等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交易的便捷性。特别是在网上银行跨行转账清算系统极大的提升了商业银行网上支付业务的服务水平。
3.3支付结算业务日益受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侵蚀
首先,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电商企业采用第三方支付,使用户不用登陆网上银行的支付网页就能够实现支付,这样就造成了银行和用户的失联。其次,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自己的支付清算系统,利用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以其低廉的交易成本迫使商业银行降低交易手续费。最后,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在存款收益、理财产品上开展自己的业务以此来进一步蚕食商业银行的业务。
4商业银行发展电子支付的可行性路径
随着互联网金融革命带来电子支付的迅速发展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巨大威胁,商业银行应该十分清楚的意识到电子支付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不仅是更多的客户,而是适应互联网金融而做出的经营方式战略的调整以及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商业银行要想在在电子支付领域立于不败之地一定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4.1在网上支付方面
同第三方支付相比,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方式在用户规模、交易透明度、用户使用成本等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只是在安全系数、信誉度、业务种类上占据优势地位,为了更有效的竞争,商业银行应该从以下几点着手,加强改进,增强竞争力。
(1)重视网上支付业务发展,提升用户规模。由于商业银行的用户规模是和其交易额成正相关,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增加用户规模:首先,商业银行应该将网上支付业务作为其重点发展业务,扩大网上银行服务的支持地区,为更多用户接入提供站点支持。其次,加强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用户规模巨大,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其合作,分享其用户规模带来的规模经济。
(2)在政策法规范围内,加强网上银行运作规范性。目前,央行正在不断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出台,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因此,商业银行应发挥政策带来的正的外部性,在规范性的前提下拓展网上银行的服务范围。
4.2在移动支付方面
移动支付代表着支付领域的新趋势,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因此商业银行应该把握住以下几点:
(1)紧跟互联网金融趋势,完善移动支付的市场布局。
手机NFC(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支付以其稳定性、安全性符合移动支付的发展趋势。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将NFC支付提升到移动支付主导型的战略高度上来。具体做法:首先,商业银行要深入改造IC卡工程系统,扩大异地IC卡的发卡量;其次,抓紧进行空圈平台建设进而能够为手机NFC支付提供有力的前提保障;最后,商业银行应主动与银联的TSM平台对接,进而实现与银联的商圈共享,这样就可以大力推广商业银行的SIM―NFC支付业务。
(2)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移动支付方式。
商业银行可以与经验丰富的地方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借助他们的成功经验开展市场推广,让更多的市场大众了解到自己的移动支付产品如手机刷卡支付、手机银行话费充值、水电费缴纳等等。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借鉴二维码支付的成功之处即在手机银行中增加二维码支付功能,按照手机银行中生成的二维码在线下进行现场支付,这样就能够真正做到线上预定、线下支付消费的新型消费模式,进而帮助商业银行增加客户人群。
(3)以手机银行为载体,建设移动支付应用链。
各个商业银行目前的手机银行功能过于同质化、单一化,已经很难满足当今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更无法满足用户对手机银行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在自己的手机银行中加入更多的商务应用如小额贷款服务、分期付款业务等等,而不仅仅是手机银行话费充值、水电缴费、查询、转账等日常生活业务。这样就可以以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为载体,建立起手机银行移动支付应用商务生活应用链。
4.3打造第三方支付产业方面
商业银行可通过入股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优势互补,以打造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产业。具体分析如下:
就目前情况来看,各大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并不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作为信用的第三方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而只是承担支付货款完成交易的功能。这样就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对通过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交易产生不安全感。然而,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信用的中介对交易双方进行担保,交易完成前货款暂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企业账户中;当交易完成后买方确认收到商品后货款才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账户中划归到卖方账户中。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保证卖方销售商品的质量信誉问题又可以确保买方购买商品的货款能够及时支付。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增加网上买卖双方的相互信任感。因此,较多的客户倾向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鉴于此种情况,商业银行应该选择支付牌照比较齐全的三线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投资入股,按照淘宝与支付宝搭配的模式尽快开发出自己的电商平台和支付工具进而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