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定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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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定义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1

作为一家拥有国际资源并具备与全球信息技术同步研发实力的中国企业,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业务覆盖固定语音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据通信网络,智能光交换网络、网络应用、系统集成与服务、多媒体终端等。公司近5000名员工的内部沟通以及对外业务联系等繁忙工作的完成都有赖于一个高效畅通的IT系统。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的IT架构主要由IT部门全面负责,公司一直采用以Windows活动目录为核心的IT系统的基础架构。在系统建成之后,非常好地满足了业务的需求,得到了公司和用户的肯定。

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长、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进一步的提升现有系统功能,如何使公司的IT系统为业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如何进一步提高IT的服务等级、更好地全面实现对IT资产的保护、最大限度地节省IT成本,如何尽可能地满足公司员工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并使其满意等成为IT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必须细致周密地规划和设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加规范、标准的运维流程,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公司的实际使用需求。微软Premier Service(微软高级技术支持服务)根据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现状,与其IT部门一起定制了一系列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的IT解决方案,并在微软全球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下,使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的IT系统产生了极大的效益,同时也为其他公司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

日常服务: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首先,微软Premier Service提高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的IT服务等级,以主动服务和响应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系统运行的整体稳定性和可用性,大大降低了系统停机等问题的出现几率,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主动服务方面,微软Premier Service协调大中华区全球技术支持中心的技术人员,定期对公司的核心基础架构系统进行系统健康评估和系统可支持性评估,随时掌握系统运行状况,解决潜在的风险,避免错误的发生,确保系统正常的运行。

而在响应服务方面,微软Premier Service与微软全球技术支持中心密切配合,在内部系统设计了一个“Critsit”的程序,一旦出现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事件,程序会被自动触发,微软全球技术支持中心会派最优秀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及时赶到解决问题, 保证客户公司系统出现任何问题时, 微软公司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响应并解决。

定制服务:打造最适合方案

在客户极为关心的安全以及IT成本方面,微软Premier Service则是通过定制的一系列服务,达到了客户的要求。

安全是每一个公司都要面临的问题。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同样需要一套符合公司自身特点的全面的安全解决方案。微软Premier Service通过分析发现,系统及时的安全更新是公司IT安全管理的最关键点。有鉴于此,微软为其度身定制了一套基于SUS和SMS系统的补丁管理解决方案,保证所有的系统能够安全运行。

另外,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有大量的移动用户需要从公司外接入公司的内部网路,以前的实现方式是通过拨号,这样速度既慢又不安全,而且成本又高。微软将自己IT所采用的 VPN方案提供给客户,并同时将自己的最佳实践和经验转授给客户。得到良好的效果,最大限度地节省了IT成本。

深层服务:全面保证客户利益

微软Premier Service提供给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的服务不仅是全方位的,更是深层次的。 当通过常规方法无法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时,微软Premier Service将协调微软全球技术支持中心派出最合适的资深技术专家和代码级工程师到现场为客户解决问题。

如果问题是由微软产品本身代码设计引起的,他们还会协调全球技术支持中心通过直接的渠道,向美国产品开发组为客户定制一个补丁程序(HOTFIX),在最短时间内以最有效和最彻底的方法为客户解决问题,将客户的损失降到最小。在解决系统兼容性的问题上面,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切实地体验到了这种服务所具有的优势。

两个“协作”促成功

在微软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提供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有两个“协作”保证了整个解决方案的成功。

第一个协作是微软Premier Service部门和微软大中华区全球技术支持中心(GTSC)的完美配合和协作。

微软大中华区全球技术支持中心是微软全球化战略和技术支持投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500强企业在中国设立的第一个全球中心。中心拥有400多位技术精湛的工程师,代表几乎涵盖所有微软产品的专家级技术力量,借助为全球的客户与合作伙伴提供世界一流的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经验,不断提升技术解疑知识库积累和运作管理的精益求精,以赢得全球最高客户满意度的美誉。

在微软Premier Service根据客户情况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的同时,整个GTSC中心会与美国总部的产品开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了解客户需求,并根据Premier Service的反馈在最短时间为用户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最佳解决方案。保证为客户提供更及时、更主动、更有效的全程服务。

另一个协作是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和微软之间默契的配合和协作。

经过7年的合作,双方相互之间已经十分了解,配合可谓是十分默契。尤其是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本身对信息化的认识十分超前,内部人员对系统相关的技术也较熟悉,在微软对其制定一系列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客户对微软提供的方案不仅能很快响应,而且还能根据自身特点主动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帮助微软完善方案。

正是在微软Premier Service提供的解决方案以及微软全球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在客户的积极配合下,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拥有了一个完全适合自己的IT系统,提高了公司IT服务等级系统运行的整体稳定性和可用性,并充分使其客户能够享用到迅捷的“ 一站式”服务。

微软积极有效的服务,解决了客户关于成本、效率、满意度等诸多挑战。赢得了阿尔卡特上海以及全球总部的高度赞誉。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2

近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紧加快,在依法处置无行业发展前景且效益极差的国有企业资产及妥善安置这些国企职工的工作中与当地政府政策性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在笔者处理国企改制的有关纠纷中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即有些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国有企业,因受到破产法的限制无法正常进入破产程序而是按“关门走人”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盘或者清产核资后实施转让,对国有企业职工实施给钱走人的方法分流安置,而在这一过程中为达到分流安置职工的目的,却采取名为自愿实为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职工自愿申请与企业订立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以当地政府决定的 “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点及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计付经济补偿金终止日的依据。对此,笔者认为,由政府来确定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的作法与我国现在法律规定不符,且易发生劳动争议及可能引发行政纠纷。

首先,就企业法人经营自主权而言,对无发展前景及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及企业法规定企业依法享有申请注销权或停止经营权。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生存或发展应当由经济市场运作规律来决定,这是不以任何人或哪个政府的意志所支配的。其次,就企业法人的用人自主权而言,根据《劳动法》及劳动法相关配套法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人员的裁减权。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由此可证,依法裁员是企业法人的法定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无需借助于国家行政权的支持及批准。再次,就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言,企业法人与企业职工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在企业法人处于法定的裁员情形下,企业法人对企业职工依法享有行使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权,这应当是企业法人的自主行为,而不应当由政府行政命令来替代,也无需政府的文件来批准确定。再其次,就劳动关系内容设定原则而言,有关劳动权益与劳动义务的内容约定是由劳动关系当事人依法设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也基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依法定情形而发生的,同样不得由其他主体的替代。

本文中所称“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实质上就是由政府来确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而该“基准日”一旦确定就终止了劳动关系,这明显不符劳动合同基本原则与企业法人人格独立性原则,而现实中由政府来确定的这种“基准日”的做法,实质上是政府超权行为,政府的这种“关心”与“爱心”,在某种情况下还成了引发劳动争议的因素之一。笔者有例为证:二OO三年十二月,某国企数十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请求是补发二OO一年至今的生活费及补缴社保金。事因是由该国企于二OO三年十一月张贴的一张公告通知书引起的。该公告通知书上称:根据某届某政府某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于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之前,我厂将近两年来陆续申请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名单,向某政府有关部门呈报,并申请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为了对职工负责,我厂再一次通告,尚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若愿意解除劳动关系,请于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之前到厂劳工科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统一上报。随后并提供一份打印好的解除劳动关系基准日定为二OO一年三月份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而职工认为尽管此前企业曾要求职工订立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但与此次公告通知书一样是以“若愿意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的,而当年职工就已经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证明了不“愿意”,因此,职工利用此次公告通知机会将企业告上了劳动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却以某政府纪要及通知为据,认为企业与职工在某政府纪要及通知确定的“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即二OO三年三月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及领取经济补偿金无理,驳回了职工的全部诉请(现本案尚在法院一审期间)。但职工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既然是基于自愿为原则,二OO一年职工有权选择不解除劳动关系,且企业现在仍然存在,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据此,职工认为尽管有关部门确定了“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但职工个人未与企业订立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职工与企业仍存劳动关系,且现公告的通知书上仍然白纸黑字地写着“若愿意解除劳动关系”,这证明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至今仍存在着,不因为政府定了“基准日”而终止(职工当时也并不明知有这个基准日的决定)。现要求企业支付二OO一年至今的生活费及社保金并非无理。由于“基准日”与企业工商注销登记日及与职工实际领取经济补偿金日(劳动关系解除日)存在着时间差,“基准日”往往早于实际解除劳动关系日,职工在基准日与劳动关系解除日期间常常要求企业发给生活费,但又因为企业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而引发争吵。从本案发生的争议中可以看出,政府就是出于安定稳定社会及妥善安置国企职工之良好愿望主动介入确定“职工分流安置基准日”,也并不因此能够让劳动者确信该行为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并不能平息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业已紧张的劳动关系。同样因政府纪要与通知既不是行政规章,更不是法律,因此,在将来诉讼程序中存在被法院不予采纳的风险。

事实上,在我国《劳动法》及原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早已就如何指导用人单位依法正确行使裁减人员权利已经在法律上做了设计。根据劳动法及上述规定用人单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这就是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裁员是企业的权利。同时法律对此类裁员在程序上也作为规范如要求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笔者认为,裁减人员是企业的单方法律行为,但本案中为何企业却要职工“自愿”地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呢?这不得不让人生疑该国企是真倒闲还是假倒闲了。笔者还认为,政府若能责成职能部门认真有效地监督企业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实施裁员,“基准日”就会变成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认同的安宁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精力更多地用在审查企业资产的处置上,防止个别人利用国企的“受难日”,大发“国”难财,远比无法律依据地介入讨论研究诸如什么“基准日”、“关门日”、“走人日”等,更有价值,也更能为社会弱势群体劳动者或准失业人员争取到更多的应得的利益。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不再承担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职责,而要把精力集中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精心规划社会发展方向等方面,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规则是人们制定的但更需要人们的主动并自觉遵守。市场经济需要的是一个有限政府、有效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但政府不是法院,政府也不是市场经营活动的当事人,更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政府不宜充当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活动的任何角色,否则,可能会因“爱心”却成了行政法庭上的被告。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3

作者:王彦君 李振军 孙百琴 刘淑云 马卓

【摘要】目的 观察替比夫定治疗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疗效与安全性。方法 38例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在常规保肝对症治疗的同时给予替比夫定600mg,一日一次,口服,疗程52周,比较患者治疗52周前后临床表现、生化指标、病毒学改变情况。结果 31例(81.6%)患者治疗后病情缓解稳定,Child-Pugh评分下降,肝功好转或恢复正常;32例(84.2%)患者HBV DNA水平明显下降,7例出现HBeAg 阴转,4例出现HBeAg血清学转换。结论 替比夫定治疗伴有病毒复制的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能显著抑制病毒复制,改善肝功,减缓病情进展,提高病人生存质量,并且安全性良好。

【关键词】肝硬化 乙型 活动性 替比夫定

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是肝病的晚期,预后差,常在较短时间内演变为门静脉高压症及肝功能衰竭,如能采取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对延缓肝硬化、肝衰竭的进程极其重要。替比夫定对慢乙肝患者具有较好的抗病毒作用,但在肝硬化的治疗上报道不多。本研究目的在于观察替比夫定对病毒复制活跃的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

资料与方法

1.病例资料:2008年1月-2010年12月我院门诊和住院收治的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38例,诊断符合2000年《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诊断标准[1]。

2.入选标准:所有患者入组前未经任何抗病毒药物治疗,并且至少6个月内有ALT异常,需要进行肝硬化治疗者。部分患者有不同程度的黄疸、低白蛋白血症、腹水、脾功亢进。但伴重度黄疸、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经保肝对症治疗无效者除外。

3.治疗方法:所有患者在保肝、对症治疗基础上给予替比夫定600mg/d(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一日一次,口服,观察周期:52周。

4.观察指标:治疗前后肝功能、HBV DNA水平 HBeAg阴转及转换情况,肝功能检测采用美国Beckman全自动生化仪,HBVM采用anths2010,试剂均由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HBVDNA定量采用核酸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试剂由深圳匹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治疗中每1~3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肾功能,同时观察临床症状体征和药物不良反应。

5.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数据做t 检验,各种构成比及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显著性检验标准为P<0.05。

结果

1.一般资料:入组38例患者中男24例,女14例,年龄29~68岁,平均45.8岁,Child-pugh A 级10例,B级18例,C10例,在治疗期间2例因肝功衰竭死亡,2例并发严重感染、肝肾综合征死亡。

2.治疗前后临床表现变化:治疗52周后,34例病情得到缓解,乏力、腹胀减轻或消失,24例有腹水者18例完全消失,Child-pugh评分由治疗前10.6±0.8降至5.8±0.7。

3.肝功生化指标和血清病毒学指标的改变:

转贴于

4.不良反应方面:替比夫定治疗期间患者耐受性较好,2例患者出现CK异常升高,但并无临床症状,未作特殊处理能继续治疗,患者未感不适。其余未发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讨论

长期以来,我国对乙型肝炎肝硬化主要采取保肝、对症治疗及并发症的治疗,疗效差,病情易反复,最后死于肝功衰竭或各种严重并发症。随着慢性乙型肝炎研究的不断深入,目前认为有效的抗HBV治疗可以延缓肝硬化的进展,减少肝细胞癌的发生[2]。2010版慢乙肝治疗指南也强调:在慢乙肝治疗过程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症,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3]。干扰素对HBV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由于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肝功损害严重,肝储备功能差,干扰素的应用受到限制,替比夫定是一种合成的胸腺嘧啶核苷类似物,具有强而选择性地抑制HBV DNA聚合酶的活性[4],体外实验和临床研究证实其强效快速的病毒抑制和高的血清学转换,其是否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目前正在探讨中。本中心入组病例使用替比夫定治疗52周, 81.6%患者治疗后病情缓解趋于稳定,Child-pugh评分下降,肝功能好转或恢复正常,32例(84.2%)患者HBV DNA水平明显下降,其中7例出现HBeAg 阴转,4例患者发生HBeAg血清学转换。因此对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的抗毒治疗必要的。本中心全部入组的38例患者整个治疗过程中,2例因肝功衰竭死亡,2例并发严重感染、肝肾综合征死亡,由于用药时间短,其原因可能与抗病毒药物无关或疾病终末期无法逆转,提示应及早应用。治疗期间未发生明显的不良反应,安全性良好。因此,替比夫定为治疗活动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治疗手段,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由于病例数较少,其长期疗效还需进一步的临床观察研究。

参 考 文 献

[1]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与寄生虫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2000,8:324-329.

[2]Yang YF, Zhao W,Zhong YD, et al.Interferon therapy in chronic hepatitis B reduces progression to cirrhosis and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 meta-analysis. J Viral Hepat,2009,16:256-271.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4

关于贯彻《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的意见

1993年2月,市政府颁发了《重庆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重府发〔1993〕25号),建立了我市企业职工全方位、一体化的失业保险制度。通过一年多的实施运转,总的情况良好,保障了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对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第41号)和国务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国务院第110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重府发〔1993〕25号文件规定要求,凡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对象,必须向其所在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投保。各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要对辖区内的单位和对象,进行清理,把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和对象全部纳入。

二、强化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工作。凡属应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和对象,都必须按重府发〔1993〕2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各专业银行按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委托收款书,将失业保险费视为工资性质,按时足额划入“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失业保险费不实行减免。

对单位逾期缴纳或者拒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补足应缴纳数额外,从逾期或者拒缴之日起,按应缴纳总数计算,每日加收1‰的滞金,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单位开户银行从其帐户中扣缴,必要时就业服务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收的滞纳金并入基金。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颁发或者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有关情况抄送当地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有权定期对辖区内有关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进行核查,被核查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四、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破产,请算组织应通知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单位欠缴或所借的失业保险费用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与职工工资同一顺序清偿。

五、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实行预、决算管理,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编制预算、决算方案,经同级劳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本级预算、决算,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失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失业保险基金及失业保险管理费不计征税、费。

六、失业救济金等待遇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市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并根据社会救济金额的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额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住院费用可给予审核报销。具体发入标准由市劳动局另行规定。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死亡的,其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救济费,仍按我市原有规定执行。

七、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失保险待遇:

(一)经单位同意自愿退职的;

(二)经单位同意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一)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届满的;

(二)参军、升学或者出国定居的;

(三)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服刑的;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5

关键词:移动支付;J2ME;移动终端;支付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23-5810-03

The Research of Mobile Payment System Based on J2ME

WANG Yin, LI Shan, ZHENG Chao-mei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lege, Nanchang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31, China)

Abstract: Aiming at the deficiency of the traditional Mobile Payment System, a new design scheme of Mobile Payment System Based on J2ME is proposed,Firstly, In this paper it introduced J2ME technology,Secondly, it analyzed the Process of Mobile Payment Based on J2ME,In the end ,it analyzed the mobile terminal design of Mobile Payment System Based on J2ME.

Key words: mobile payment; J2ME; mobile terminal; payment system

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传统的消费观念正在逐渐改变,传统的支付手段,如使用银行卡或PC机通过Internet进行在线支付等,已经难法满足人们希望随时随地购物愿望的要求,基于此,移动支付系统应运而生,移动支付是指使用移动设备(手机)通过无线网络完成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与传统支付手段相比较,移动支付具有交易时间短、支付灵活便捷等优点, 移动支付可以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便捷体验,用户在线上或线下随时都可以付款,移动支付是未来移动通信数据业务的一个重点,J2ME是目前最流行的手机上的应用程序平台,使用J2ME可以快速开发出多种功能强大的应用程序,比如:游戏、娱乐、电子商务等, J2ME是目前移动支付系统的最佳应用程序平台,特别是对安全性要求比较高的宏支付系统,基于此背景,对基于J2ME的移动支付系统进行了研究。

1 J2ME技术

J2ME (Java 2 Micro Editfon)是Sun公司针对嵌入式电子产品推出的JAVA平台,是致力于嵌入式设备和资源受限的消费产品的最佳解决方案,J2ME在办公自动化,工业自动化,电信和数据中心,电子元器件,汽车,商业零售,航天和军事等各个行业都得到了广泛应用,现在使用 J2ME 比较多的应用包括手机,PDA,家庭 Audio/Video,数字电视顶置盒,汽车导航系统,Internet 访问设备等。

J2ME 体系一般由Java虚拟机、Configuration、Profile、MDIP和Optional Packages(可选包)组成,其中, Java虚拟机运行于设备的宿主操作系统之上,是构成整个应用平台的基础,Configuration根据不同的设备定制了一组可以在目标设备上面运行的 API函数, 常用的CLDC 与CDC是当前比较成熟的两个Configuration,其中,CLDC常用语那些 CPU较慢内存较小且网络带宽中等的无线设备,比如手机,而CDC 则常用于硬件比较强的设备,比如数字电视机顶盒,Profile 是在 Configuration 上面定义的一层 API,应用程序的运行环境需要一个至少一个 Profile和Configuration,多个 Profile 可以叠加与共存在一起,其中常用的是移动信息设备框架(简称MIDP),MIDP是一个位于 CLDC 上层的Java API 集合,主要用来处理移动设备的用户界面及数据通信等,根据移动设备不同的需求,可以通过Optional Packages(可选包)添加可选包进行扩展,定制不是 Configuration 和 Profile 所要求的特定功能。

2 系统架构

整个移动支付系统由移动终端、支付平台、商家服务器端、银行服务器端(包括银行支付网关)4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由移动用户利用移动终端设备(手机)进入商品销售网站选择商品并发出购物指令,用无线网络将购物指令发送到移动网关,再经由移动网关连接Internet将购物指令传送给移动支付平台, 支付平台接收到传送的购物指令信息后,首先相关验证信息的安全性,然后进一步处理后将购物信息发送到商家服务器端,商家服务器端, 根据请求的具体内容调用相应的模块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再由商家服务器通过HTTP将信息返回到移动支付平台,支付平台确认信息后再把信息发送给移动用户,此时,支付平台将提取的账户密码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发送到银行服务器端,银行服务器根据账户密码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处理支付请求,支付完毕后,银行服务器将支付交易凭证返回移动支付平台, 支付平台再分别向移动终端用户和商户服务器端发送支付完成指令,指示商家可以支付商品或服务,平台记录货物配送情况。

3 基于J2ME的移动支付流程分析

移动支付系统主要涉及到移动用户、商家、支付平台和银行4方面,基于J2ME的移动支付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1)移动用户利用移动终端进入购物网站挑选好合适的商品后发出购买商品的指令,购物指令通过无线网络传送到商家;

2)商家通过Internet将移动终端用户所发送的购买指令及相关支付费用传送给支付平台;

3)支付平台接收到商家传送的支付信息后,先将支付信息解密,然后验证信息来源的安全可靠性;

4)若信息没有通过验证,则拒绝交易,购物中止,在通过验证后,移动支付平台向对应的移动终端用户发送“确认支付信息”,并提供多种可供支付方案,如可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支付等,供移动用户选择;

5)移动客户端用户接收到支付平台的购买支付确认信息,首先对信息进行相应的解码等操作,然后进行信息来源的安全可靠性验证;

6)若没有通过验证,则拒绝交易,购买中止,在确认无误后,向支付平台发送经过加密后的私人信息,如账号、密码及PIN码等;

7)支付平台接收到移动终端用户的私人信息,先将密码与PIN码解密,然后对数据来源的安全可靠性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核对终端用户的密码和PIN码;

8)若没有通过验证,则拒绝交易,购买中止,在确认无误后,移动支付平台则向银行发送经过加密、数字签名的商家和终端用户的账号以及支付信息;

9)银行端服务器收到移动支付平台的账号以及支付信息后,对账号以及支付信息进行解密处理,然后,核对帐号与密码,确保正确无误后,则完成转账处理,然后向支付平台发送支付完成的信息;

10)支付平台商收到银行发送的支付完成信息后,向商家发和移动终端用户送支付成功信息,指示商家可以支付商品或服务,并保留相关操作记录,支付完成。

4 基于J2ME的移动终端的设计

移动终端应用程序采用J2ME技术设计,应用程序包括数字证书模块、图形用户接口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和无线数据通信模块,如图3所示,其中,无线通信模块进行无线数据收发传输,数据处理模块实现用户数据存储、数字签名、签名验证、摘要、电子支付及申诉处理等服务,图形用户接口模块提供信息获取与显示,其界面友好,另外,数字证书也存储在手机的指定位置。

4.1用户接口

用户接口是用户与系统进行人机交互的界面,要实现该用户接口可以使用J2ME的javax.microedition.lcdui中的类,其中,Display是用户界面的超类,Display 对象是其他对象显示的基础平台,在 Dislay类 里的 Displayable 对象可以实现用户界面, MIDP 提供了Canvas和Screen两种演示场景, Canvas是低级图形用户界面的类,Screen是高级图形用户界面的类,Screen类包括TextBox, List, Form 和Alert, Command 类来相应用户的操作,比如单击、双击等操作,使用 Screen 对象与 Command 对象组合的方法,能够使应用程序响应用户的输入操作及输入信息的获取,应用低级图形API来完成菜单的设计,若要提高菜单的可移植性,可以用高级图形API来设计即可。

4.2 无线传输模块

移动终端采用HTTP 协议与商品服务器端进行通信,MIDP 是以 HTTP 作为其通信协议,在MIDP中,定义了很多通信接口,这些通信接口都支持高级网络协议,如HttpConnection, UDPDatagramConnection, SocketConnection, Server SocketConnection等,通过这些通信接口可以成无线传输,用这些接口封装发送用户的购买指令,接受服务器端的返回信息,如打开连接的代码如下:

String url="localhost:8080/MAMP/OrderServlet";//指定URL,打开连接

HttpConnection con=(HttpConnection) Connector.open (url);

4.3 数据处理模块

1)文件操作

文件的操作对文件的读取和存储, 存储主要是对一些存根进行存储,读取主要是密钥的读取, JSR75对移动终端文件系统的操作提供了支持,比如说JSR 75 提供了两个可选包:PIM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API和FC(The File Connection)API,FC API提供对本地文件系统的访问,PIM API提供对个人信息数据的访问,用FileConnectoin操作文件时,其具体格式为 flie:// …/。

2)数据存储

系统需要记录交易中数据,J2ME中的MIDlet规范定义的ReCordstore类给出了接口,通过这些接口,MIDlet 能够,完成记录的增加、删除、修改,数据存储 API 提供的主要数据存储功能包括:打开记录集openRecordStore() ,写入数据addRecord(),修改记录集中的数据setRecord(),从记录集中读出数据getRecord(),删除记录deleteRecord()。

3)安全服务模块

在移动支付过程中,为了防止信息被窃取或篡改,系统采用摘要、签名、验证签名等手段,采用 SHA1 和 ASE 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传输,AES作为对称加密算法最大的优点是加密速度快,对于内存和计算能力有限的MIDP设备来说是一可行的加密方案,其加密效率高且安全性强,也可以利用 J2ME 加密包Bouncy Castle 进行加密,Bouncy Castle所提供的org.bouncycastle.cryPto包有加密解密中常用的加密解密引擎,在客户端对需要传输的订单账号等信息生成摘要,再对摘要进行数字签名,服务端对客户端传送的数据信息进行计算再生成摘要,然后,比较服务器端与客户端摘要,若两者一致,则说明信息正确,为客户端提供服务,若不一致,则说明信息出错,拒绝为客户端提供服务。

5 结束语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移动支付在人们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移动支付是使用移动设备(手机)通过无线网络完成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它是无线通信技术与电子商务技术以及人们需求应用的产物,移动支付给人们一种全新的生活体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文中对基于J2ME 技术的移动支付系统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倬.基于射频识别的手机支付技术应用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7).

[2] 黄晓芳.基于第三方的安全移动支付方案[J].计算机工程,2010(18).

[3] 汪树东.移动支付平台建设实践与探索[J].电信科学,2010(9).

移动支付定义范文6

[关键词] 移动支付 安全性 前景

一、引言

目前的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以有线的方式进行。客户在网上购物后,必须支付现金或者在指定的机器上进行支付,使用上诸多不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支付技术的迅速发展,金融支付系统正在从有线走向无线,电子支付也逐步向移动支付过渡。

移动通信技术作为移动电子商务的载体,提供了更贴近用户需求的支付服务,并从安全性及监管上加以完善,逐步走向成熟。由于业务需求种类繁多,业务量巨大,使移动支付成为极具潜力的巨大产业。

二、移动支付业务概述

1.移动支付的定义

移动支付是指借助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信终端和设备,通过无线方式所进行的银行转账、缴费和购物等商业交易活动。

2.移动支付业务分类

按照欧洲银行标准化协会在TR603(European Committee for Banking Standards,“Business and Funtional Requirements for Mobile Payments”)的定义,可按照支付金额的大小和地理位置的远近,对移动支付业务进行分类。

(1)按支付金额划分

微支付:支付金额低于2欧元的情况下,一般划归为微支付类型。

小额支付:支付金额介于2欧元~25欧元之间,称为小额支付。

大额支付:支付金额在25欧元以上,则为大额支付。

(2)按地理位置划分

远程支付:远程支付可以不受地理位置的约束,以银行账户、手机话费或虚拟预存储账户作为支付账户,以短信、语音、WAP等方式提起业务请求。

本地支付:利用红外线、蓝牙、射频技术,使得手机和自动售货机、POS终端、汽车停放收费表等终端设备之间的本地化通讯成为可能,用手机完成面对面的交易。

3.移动支付相关技术

(1)远程支付

①SMS技术

短信是移动通信里应用最广泛的服务。目前,短信作为移动支付的手段,可以实现诸如“手机钱包”、充值、缴费、买彩票、电影票及手机银行等功能。也是在我国比较成熟,采用较多的移动支付技术。

②WAP技术等

移动通信协议,如WAP、CDMA 1X以及未来的3G等。

WAP2.0模式有利于实现电子商务所需的端到端安全性,可以提供TLS隧道。

3G,能够处理图像、话音、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其高速率、移动性和高安全性等特点,必然会给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带来巨大商机。

(2)JAVA/ BREW技术

两者都是支持无线数据业务开发的技术,在手机中增加软件。

与无线JAVA相比,BREW是更底层的技术。BREW能够更多地调动底层的应用,它的应用效果和对手机终端的支持会更好,应用开发商可以更为方便地开发出表现每个终端特性的应用。

但是无线JAVA是开放的,而BREW则被高通所垄断。这一点恰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BREW的发展。

目前,联通与高通一起推BREW,而移动则看好JAVA。

(3)近距离非接触技术

目前用于移动支付业务的近距离通信技术有RFID、FeliCaIC等,RFID是一种无接触芯片技术。未来,蓝牙、802.11等也非常有可能应用在移动支付业务中。

在我国,NFC和SIMpass被视为目前国内非接触式移动支付领域最有可能的两大技术标准。二者都在手机中加入了基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芯片,用于与支付应用时的收单设备进行近距离的实时通讯,并同SIM卡进行连接,以实现把支付业务捆绑在持有手机的用户上。只是在具体的实现方式上有所区别。

近距离非接触支付技术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支付行为完成耗时短。

缺点是:用户要使用移动支付业务必须更换手机,而现在具有此种功能的手机不仅种类少,而且价格昂贵。但可以预计,随着终端问题的解决,近距离非接触技术将成为未来移动支付业务的主流实现方式。

4.移动支付的特点

(1)具有随时随地的特点

(2)用户规模大

目前,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已过4亿,是全球之最。在某种程度上说,以移动电话为载体的移动电子商务不论在用户规模上,还是在用户消费能力上,都优于传统的电子商务。

(3)有较好的身份认证基础

对传统的电子商务而言,用户的消费信用问题是影响其发展的一大“瓶颈”,而手机号码具有唯一性,手机SIM卡上存贮的用户信息可以确定一个用户的身份。对于移动商务而言,这就有了信用认证的基础。

三、我国移动支付市场现状

从全球来看,随着3G商用进程的日益推进,从日韩到欧洲,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步伐在不断加快,成为移动运营商十分看好的业务增长点。在我国,移动运营商也在积极推广移动支付业务。

1.移动支付业务开展情况

国内:据百纳年初的《中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分析报告》显示,2005年,国内移动支付用户数达到1560万,占移动通信用户总数的4%,产业规模达到3.4亿元。百纳预测,由于产业链的成熟、用户消费习惯的形成和基础设施的完备,到2008年,移动支付用户数将达到1.39亿,占移动通信用户总数的24%,产业规模达到32.8亿元。

国外:Juniper研究报告指出,2009年~2010年移动支付应用与服务有望被广泛接纳,全球移动支付总规模将达到10亿美元。目前,日韩欧美,移动支付业务都呈快速增长趋势。

2.移动支付的应用业务形式举例

(1)手机钱包

面向六大领域,包括购物、交通支付、票务、公司卡、身份识别、在线金融等。其中也包括买保险、充值卡、买彩票、炒股、缴水电费、订杂志等各种各样的功能

(2)手机银行

目前,各银行的手机银行产品纷纷上线,以满足用户随时随地的理财需求。从功能上说,银行的所有非现金类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完成,包括查询、缴费、转账、汇款、支付、结算、外汇交易等等。韩国SKT和各大银行还合作推出了NEMO电子货币服务。

(3)分享

“分享”是指使用者能更加方便与朋友交换音乐、图片等信息;

(4)服务

“服务”则是指提供下载服务,移动认证业务服务等。

四、移动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1.面临的风险及问题

(1)信用体系风险

无论是网上银行,还是移动银行,都涉及到信用体系,而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信用体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2)技术安全的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必须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伪造性和不可抵赖性等特性。

无线网络技术也面临着黑客的挑战和木马等网络病毒的威胁,而目前还没有有效抵制手机病毒的防护软件的手段,此外,还要考虑无线数据传输安全性、交易中途打断而没有重新认证的机制,以及无线终端容易丢失和被窃的问题。

(3)产业链成熟度问题

①移动支付产业链构成

移动支付业务产业链由设备制造商、银行、信用卡组织、移动运营商、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或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商业机构、SIM卡供应商、手机供应商、用户等多个环节组成。

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产业链,各个环节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并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移动支付业务才能获得健康发展,而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才能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②移动支付业务的商业运作模式

目前,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即以运营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以银行为主体的运营模式;以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银行与运营商合作的运营模式。

转贴于  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产业链主导者也不同,因此,存在着不同的商业运营模式。

从我国国情来看,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或是以银行为主体单独经营都存在很大的困难。移动运营商有用户资源,但信用度不如银行,银联可以平衡银行间以及银行和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关系,但在业务创新和市场反应能力方面不够。

因此,目前最适合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商业模式是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协助支持的整合商业模式。采用合作的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构建良性循环的产业链,促进整个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

(4)用户习惯及便利性问题

长久以来,绝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使用货币或信用卡消费,对移动支付还比较陌生。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们对使用移动支付业务的安全性心存顾虑。实际上,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但人们仍然不放心将自己的身份信息、信用卡信息等保密信息通过移动网络传输。

此外,移动支付是否便利,也是影响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开通手机钱包业务的移动运营商多采用短信、WAP等远程控制的方式完成支付,过程繁琐,其便利性还不如传统的货币或信用卡。

(5)隐私问题

移动支付,也涉及到个人信息的管理,及如何保护客户隐私的问题。

2.金融监管与标准规范

移动支付是一项新兴的支付业务,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一家机构和组织能够提供一个为多方所接受的移动支付技术。

此外,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都是比较新的行业,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少,虽然目前已经颁布了《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但是这些条款还远远不够,面对电子支付的快速发展还需要更全面的法律条款来约束交易行为,还需要在责任、权利、义务、赔偿、罚款以及信用机制方面细化法律法规。

在业务运营方面,也需要在行业自律、产品价格、增值业务方面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法可依,那么银行与电子支付公司的合作就更市场化,其共赢共融性就更强。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实行“牌照制”,移动支付的市场秩序将得到规范和整顿。存活下来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将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及资金和技术力量,将承担起协调移动运营商和银行之间关系、发展客户的重任。

五、我国移动支付市场分析及展望

支付手段的电子化和移动化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对于中国的移动支付业务而言:庞大的移动用户和银行卡用户数量提供了诱人的用户基础,信用卡使用习惯的不足留给移动支付巨大的市场空间,发展前景勿庸置疑。

1.巨大的潜在客户群

截至2005年5月,我国手机用户达到4亿户,银行卡发行总量超过8亿张,预计到2008年中国的手机用户将达到5亿户。如此巨大的手机消费群体和银行卡持有者数量,为移动支付业务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和发展空间。

2.利益驱动

对通信运营商来说,在话音业务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移动通信与金融业务的结合,无疑将成为发展移动增值业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而对于银行来说,移动支付则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链条上的各方,在利益驱使下,会积极推动移动支付。

3.应用需求决定市场

移动支付应用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将加快移动支付的发展步伐。市场最终是由需求决定的。

4.克服问题和障碍

随着技术的完善,制约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因素也正在逐步减少。产业链也日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服务提供者,也会提供更贴近客户需求的服务。

综上,移动支付是电子支付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技术、产业链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移动支付必将成为电子支付的主流。

参考文献:

[1]A.F. Salam L.Lyer:P. Palvia et al. Trust in e-commerce. Communication of The ACM, 48(2), 2005,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