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问题的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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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的核心

农村问题的核心范文1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房屋建设;农民;生活习惯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12-01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农村不是简单的复制城市模式

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简单的复制城市模式。把城市的一套生活方式搬到农村中来,就好比把农村的生活方式搬到城市中去,城市人不会习惯农村的生活方式,同理,农民也不习惯城市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参考城市建设,但更应该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符合农民生活习惯和愿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新农村变成“农民新村”

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认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生产发展水平,不顾农民你的愿望个要求,大搞“村容整洁”建设,把“新农村”片面理解为“农民新村”。纯粹模仿城市的建设方式,住房建设“楼房化”,但相应的物业等方面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这不仅没有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反而对农民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城市化楼房”使得农民住房面积很有限。农民的很多农用机械、农具以及大量农产品没有地方放置。而在个别地方,政府仅仅为了村庄形象,竟然强迫农民拆房搬迁至新建的“城市化楼房”,建集中居民点,极大地加重了农民负担,引起农民强烈反对。

(三)公共服务设施少,基础设施缺乏

村庄内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比如公共休闲活动中心及体育锻炼的场地十分缺乏,农民的业余生活很少或几乎没有。村庄内自建的自来水系统水压非常低,使得“城市化楼房”供水出现困难,而且冬天的时候水管冻住,农民只能依靠自家水井取用地下水,然而取水井的位置不讲究,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的排水系统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农村一般采取直接排放或明沟的方式往低处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农民把人和牲畜的粪便堆放用起来作有机肥,这直接影响到村庄的环境卫生和农民的身体健康。大多数村庄内没有设置垃圾收集处理点,致使垃圾随意乱扔乱放,不但严重污染了土壤和水质而且还恶化了居住环境。俗话说:要致福,先修路。村庄的道路是解决村民出行的基础交通设施,但目前农村中的道路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村庄,尤其是在山区的村庄内的道路是又窄又弯的土路,一到雨季,出行变得十分困难。另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庄里通行的车辆及进出的人员越来越多,加上很多道路路面过窄而且基本没有经过硬化处理,致使车辆没法避让,行车非常不方便。

(四)新农村建设中忽视文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除了建设新村庄外,更应重视农村精神新面貌的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有着享受生活,享受文化娱乐的愿望。而农民对文化生活的投入非常有限,多数农民每年用于订阅书刊、看戏看电影的支出几乎为零,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较少。农村文化建设落后于城市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文化资源严重匮乏,活动形式单一枯燥,缺乏创新。

二、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比较好的做法

(一)提高农民收入,筹集建设资金

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才会有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大力开辟农村增收途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农业生态园,建立综合产业区,实现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入商业公司到农村开设工厂,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同时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同时,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大力推动休闲娱乐、体育锻炼、医疗卫生、教育机构、交通出行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区域共享、共建的协调发展新模式。加快村容村貌的整治工作,重点是做好供水设施的完善,改善厕所卫生状况,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及建设合理的垃圾集中处理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农村污水净化处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新农村建设应重点建设农村道路、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电信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村庄合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引进外部商业资金,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农村问题的核心范文2

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筹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是解决农民看病穷、没钱看病的问题。该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来补偿参保农民的金额较大的医疗费用或者住院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参与的合作医疗制度,表明我国社会政策向从城市向农村的倾斜。新农合自2003在我国局部地区试点以来,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发展迅速,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费用问题。作为一项关系着广大农民健康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去解决。

(一)基础不扎实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保大为主,俗称“保大不保小”,把主要精力放在“大病统筹”方面。有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目标定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农村缺医少药,这种现象自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很多实行新农合的地方,依然有农民生病了拖着,导致最终拖成严重的疾病。在”保大不保小”制度下,很多农民会报销医药费,小病也去住院,小病按照花费大的方向去治疗,这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在广大发达地区,新农合的根本性障碍不是经济问题,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问题却成为新农合发展的首要问题在对河南省汝州市温泉乡侧崆庄的调查中发现,2006 年,该社区(村)总人口1080人,参保708人,未参加372人,参合率为65.55%, ,低于全国2004年10月统计的72.6%, 的平均参合率及汝州市81.9%的参合率。在未参合的农民中,除在外打工和年轻者不愿参加外,其余的12 户人家均属经济问题。郏县堂街镇退保的农民中67% 归因于经济原因"。这表明新农合的拓宽基础的工作并没有有效地落实。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

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医生为获取回扣,则常常通过多开些药甚至开贵的药给患者,这给农民消费了成本过高的医药,增加了其肩上的医疗负担,也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定点医院为追逐过多的利润,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服务和医药的高价格也抵消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优惠,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损害。逆向选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往往是风险高的患者比风险低的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一些容易生病或者身体状况很不佳的人群往往更倾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人群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同时,对参保农民的费用控制目前也缺乏一些有效的方法,很多时候出现小病大看,无病骗保现象。这些逆向选择一旦产生,将对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三)筹资难度大

资金筹集对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保证其持续顺畅运行的基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在总体上看到位情况是不错的,达到90%。揭开高到位率的面纱,隐含筹资的可持续性问题又会浮现出来。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民虽有能力但却没有缴费参加保险,这可能由于新农合实施的年限不长,农民对于它的前景还没有足够的看清楚,同时农民对于很多干部及政策也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新农合已经筹到的资金,好多是基础执行人员上门收取,甚至采取谈判的形式来筹集,还有一部分甚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样筹资方式只能保证一时能筹集到所要的资金,但对可预见的未来能否持续筹集到稳定的资金并不能起保证作用。

政策规定的筹集资金程序是一层一层来的,中央补助资金是要在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地方补助资金是在农民交费后再拨付。而由于农民对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很多时候不愿意先交钱,担心地方政府收费不透明,这样筹集资金就不大顺利。一些基层干部为完成规定指标以追求政绩,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强迫一些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收费用。再者,基层出现财政紧张时无法兑现对农民的资金补助,从而导致中央和上级财政拨款未能按时到位。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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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基金;管理机制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证制度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整个生命周期。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老病死都与医疗有着密切的关系,国民的健康状况也与医疗保障息息相关;同时,国民的健康状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0%左右,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能否满足中国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界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以大病统筹为主”,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首先保证的是对农民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

二、山西省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减轻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不起病的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有待改进。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制度上的缺陷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机制不完善。目前,新农合的筹资主体为个人、集体、政府这三方。但事实上,这三方的资金都不太稳定。从农民个人角度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度不高,导致农民的参合率低。从集体角度看,由于取消了农业税,减少了集体的资金来源,所以集体筹资的来源变得难以保障。

2.没有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在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中,没有应用科学的管理程序,不少地方政府缺乏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发展。

3.盲目执行上级命令,没有形成一系列的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上更多的是执行上级政府的命令和指示,而没有明确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远期发展目标,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措施和政策保障。

(二)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自上而下推行的,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运作的主体,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农民所处的被动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未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合作医疗受益者的身份,参保本身也就变得不积极主动。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由原先的统筹基金的累计使用到现在当年所交基金必须使用完,否则到年底清零,这也使得部分农民不愿参合。从客观方面,农村的基本医疗卫生设施不齐全,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而到跨省跨地区的大医院去治疗疾病所补偿的比例又会很低,这也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参合热情。

(三)乡村的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农民的需要

一方面,基层卫生服务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乡村一级卫生人员中的其他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中专生占18.8%、大专人员占3%、大学本科人员仅占0.2%,大部分人员都是无学历者,这一比例高达78%。乡镇一级卫生院无学历者也达到40.9%(注:数据源于中国新农村调查,山西省农村医疗卫生建设调研)。另一方面,政府所投入的资金不足,基本医疗设施简陋。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医疗设备使用率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相关立法,确保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稳定性

通过立法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惯例,此举有利于规范社会不同群体参加医疗保障的行为。在我国立法同样是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只有立法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化,并覆盖全社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应当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仅有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法规或地方出台改革方案与其应有的地位不相称,又还有地方标准不一等问题。然而农村合作医疗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其顺利实施,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和规范,这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单独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机构。以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隶属于其他部门,导致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出现问题大家相互推脱责任,打球的现象。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试点推广阶段,工作任务大量、专业要求高。单独设立机构,明确其职责,既便与合作医疗工作的推行,也有利于群众及媒体等的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各村、乡、镇的卫生院统一纳入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对卫生院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提高了,这使得各卫生院增加了对高素质医疗卫生人员需求。

(三)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政府职责,规范政府投入,确定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努力扩大资金来源,完善以政府资助为主的多方筹资体系,建立出资额稳定增长机制。逐步优化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各级政府的投入做到制度化,长期化分担比例合理化。在经济发达的富裕地区,可以适当的提高筹资标准,鼓励以农民缴费为主,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为辅;在中等经济水平地区,要以农民缴费和政府资助并重;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应以政府资助为主,使富裕地区的资金转移到贫困地区,以体现共济互助的原则。

总结:建立新农合,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就是要让农民年群众看得起病,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只有通过长期的摸索、不断的完善发展,才能让中央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郑功成.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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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一)信贷规模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相矛盾。近年来,张掖市地方经济实现了突破性发展,现代农业逐步实现规模扩张和标准化生产,工业经济实现质量和效益双突破,旅游产业实现了基础加强和效益提升,特别是全市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金融产品日趋丰富,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服务覆盖城乡,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中坚力量,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虽然贡献较大,但由于省联社规模控制,使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能独力发挥经营优势。(二)信贷规模与自身发展状态相矛盾。目前辖内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状况良好,存贷款市场份额均在30%以上,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市场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地区尤其偏远乡镇唯一的金融机构,受到了农户的依赖和信任,农户在选择存贷款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时候也会更趋向于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水平逐步提升,农户贷款需求也从以往的小额、短期逐渐向大额、长期转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常规信贷产品逐渐与农户信贷需求相背离,与此同时其他金融机构逐步涉足“三农”市场,开发新型“三农”信贷产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这些做法正在逐渐改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户心中的地位。同时,农户生产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改变,由以往的春种秋收到现在反季节、多样的、多元化的生产耕作方式,资金需求发生了显著变化,而由于存在规模控制,往往造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法有效适应这种变化,间接导致了客户群体减少、市场份额降低,进而影响到机构盈利能力。

相关建议

(一)完善体制,增强信贷投放自主性。一方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特别是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既要受县域经济的影响和制约,又要受国家宏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增强信贷投放的自主性不仅表现在针对某一笔贷款、某一个产品的具体调整和政策变化上,一般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将国家宏观调控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基线,及时完善经营体制,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走势,积极调整思路、调整政策、规避风险,以达到农户乐意、政府满意、金融机构收益的良好局面。二是省联社应将规模控制作为一项软性指标进行考核,即根据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状况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弹性考核,从市场占比情况、风险控制情况、不良贷款回收情况、盈利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适当调整其规模,必要时可增加其规模,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投得出、收得回,有效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二)加大创新,提高业务收入多样性。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讲,目前盈利主要还是依靠存贷差,业务收入来源单一,造成除发放贷款外,其他业务收入水平低下,而作为贡献较大的中间业务来说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仅仅开办了结算和两项业务,且发生额较小,处于中间业务发展起步阶段,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情况来看,只有逐步加大创新力度,寻找新的增长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收入,拓宽收入渠道,才能在不影响信贷规模控制的前提下保持盈利,而发展中间业务务必从加大力度培养高素质人才和科技人才、加大支持中间业务发展的科技投入、努力创新中间业务服务产品等几个方面入手。(三)积极协调,畅通联系机制高效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定期积极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信贷规划汇报,形成有效的联系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突破信贷规模限制。一是请示人民银行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形成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合力,主动反映问题和困难,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向上级部门争取追加信贷规模。二是定期将存贷比、市场份额等数据形成正式材料后上报人民银行并由人民银行上报市委、市政府,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更多的涉农企业和事业部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户、结算,增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市场份额;三是尽量以书面形式向省联社进行资金预算情况说明,尤其注明资金使用情况、再贷款使用情况、存款准备金缴存情况、资金缺口情况以及贷款需求情况,争取省联社能够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实际规定或增加信贷规模。

本文作者:冯云丁正德工作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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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问题;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2)04—0092—05

2009年,中央在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提出要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单纯的农村人口聚居,它是在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所提出的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以移民搬迁和住房建设为契机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基层治理模式的一次彻底的变革。在这次变革中,成都和济宁两地做了有益的探索。借鉴其经验的同时,也可以看到,新社区建设不可避免会陷入如何处理新的社区生产、生活方式与原有农村基本的经济、组织制度的关系的困境,而且自组织程度不高已成为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挑战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实现城乡公众共同享有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公共服务的供给却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逐步拉大,特别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已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1]因此,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需要对基层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及基本路径加以探讨,以期找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政府必须履行好公共服务责任,这是当今社会的共识,也是现代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所在。然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和无限性,而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则始终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只能提供市场经济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和私人无力从市场上获取的私人物品。这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公共服务责任。公共服务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政府行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社会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村庄形态的开放性。农民的活动空间已大大超越传统的村庄地域界限,村庄间的流动与土地的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是乡村呈现出一个信息开放、社会多元的状态。二是人口迁徙的自由性。农村人口不再限于本乡本土生产生活和从事农业生产或产业,而是大规模、高频率地劳务输出或者从事新的非农产业。三是生活方式的变化性。农村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农民已不是从前那种千百年一成不变的小农形象,而是边在田野上耕作,边打手机的新式农民。四是村庄结构的异质性。农村社会的变化使传统农村社会迅速解体,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及各种要素在道德、价值、情感方面不断改变着旧有的传统状态。这些变化在带来农村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使得乡村治理也陷入了困境。[2]

而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村委会职能弱化。村委会对乡村公共事务和公共设施建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大量基于乡村内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处理的公共事务常陷于无组织依托的困境。农村有效资源大量流失。劳动力大量外流,常住人口减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成为乡村的主体;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耕地减少,农村经济基础被不断蚕食,发展缺乏动力;村集体经济空壳化。200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提出,农村的三提留五统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相继取消,村集体的机动地、集体林地等也都陆续承包到户,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济部分逐渐消失。

乡村社会的剧烈变化对我国的乡村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中央l号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农民收入得到较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也成了题中之意。但由于我国各地区农村普遍存在村庄多、规模小,位置分散的特征,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投入成本过高,投入分散,投入效率低等问题,新建的住房、活动中心等往往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国家根据形势的变化,提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已成为农村发展的趋势。为了寻求解决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途径,2009年,国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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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文章多不胜数,然而,站在农民角度恩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文章却少之又少。本文通过对山东省50户农村家庭的入户调查,从农民的视角了解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 农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山东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试点,历经6年的探索和发展,覆盖面已经由最初的7个试点县扩大到全省所有地区。其中梁山县是2006年新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为了解该县农民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看法,我们于2009年2月份随机抽取该县某镇50个家庭户农民作为调查对象,对他们在2008年度的基本经济状况、家庭医药费的承受能力和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等项目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方法与内容

1.梁山县某镇新农合基本情况

该镇紧邻济梁国道,全镇约有人口50000人,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务农、在家做些小生意和外出打工。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近年来城乡居民消费价格的不断上升、农村人情费用和子女教育等支出的日益增加,大多数家庭不能承担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医疗费用的支出。一般来说,家庭中只要有一个成员患上一场大病,那么就会花掉家庭内的大部分积蓄,甚至部分家庭出现看不起病和因病返贫的现象。“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该镇自2006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踊跃参加,参保率与筹资总额逐年提高。如表1:

2.调查对象,方法与内容

(1)调查对象:以该镇为母体,随机抽取50个农民家庭户,共180人。

(2)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入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法,由调查人员入户先对每名调查对象解释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涵义,然后按统一标准对每名调查对象逐项询问,并做相关记录。

(3)调查内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家庭经济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等情况。二是农民家庭户是否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看法。

二、调查结果

1.结果分析

(1)在调查农民家庭可承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时,显示每个家庭每年可承担所有家庭成员最高限额0~2000元的有14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8%,2000~4999 元的有24 户,占48%,5000~9999 元的有9 户,占18%,10000 元以上只有3户,占6%。这样农民家庭每年可承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5000 元以上的只有12 户,占总户数的不到四分之一,说明受调查农民家庭可承担的医疗费用限额还是比较低的。

(2)农民家庭的参保意愿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调查显示,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有42户,占调查总户数的84%,不愿意参加的有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6%。这说明大多数农民还是愿意参加新农合的,而这不愿意参加4户村民,都是以年轻人为主,平时很少得病。但是,在愿意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里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服务态度觉得非常好的仅有6户,占调查总数的14.29%,觉得一般的有15户,占调查总数的的35.71%,觉得差的有21户,占调查总数的50%,其中,感觉一般和差的农民占85.71 %,比重比较大,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服务态度比较差。

2.农民视角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问题

(1)新农合的起付线高,报销手续繁琐。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抱怨新农合的农民基本上都是一些得小病的农民,而因得重病或医疗费用支出比较大的农民对新农合则表示出了满意的态度,这说明农民对新农合不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起付线定得太高。据了解,该镇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人次,县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人次,市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人次,市外医院起付线为600元/人次。另外,一些因病报销过的农民则表示,新农合报销手续过多,而且当病人住院时,是他们最需要钱的时候,能不能简化报销流程,提前给他们报销一部分,以解燃眉之急。

(2)道德风险问题。在访谈中我们发现,道德风险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由于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技术性强及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处于垄断地位,被保险农民享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都由医疗供方决定,这就使得医疗供方容易产生道德风险[1]。这种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医生为获得某种利益可以凭借自己的医疗知识和经验,通过多开药,开贵药等手段,诱导病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过度消费,从而造成医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成本过高,增加农民的医疗负担[2]。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与非定点医院相比,定点医院在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就医便利性方面,并未得到参合农民的肯定。在接受我们调查的参合农民中,约有七成的农民认为非定点医院的医疗水平不低于定点医院,同时,仅有两成的被访者认为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好于非定点医院。另外,只有四成农民认为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更方便。其次是参保方的道德风险问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一户农民,没有全部参加新农合,而患病者恰好是没有参保者。他们就会千方百计的伪造证据和和住院材料,以达到冒名顶替的目的。这种行为会造成医疗基金的损失和合作医疗参合率的降低。最后新农合与一般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在于:一般保险项目只涉及保险方和被保险方两个主体,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有重要的第三方――医疗供方[3]。这种区别很可能会造成两方由于利益联合起来,欺骗第三方。例如,车祸是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但是,如果参保农民因车祸住院的时候,他们就会和医院联合起来,把车祸说成是因病住院,从而骗取医疗基金。

(3)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的保障。然而,多数农民因为各种原因,对新农合政策内容认知水平低,对起付线、报销封顶线、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关系切身利益的规定,不了解或了解程度不足。而且一些未参保人员则表示,新农合是一件好事,周围也有人受益,但是会不会出现我们把钱交了,而让村干部或相关部门给贪污了。

(4)关于贫困人的的参保。我们调查的四户未参保的村民有一户是因为家庭贫困无钱参保,占总数25%。当然,为了避免我们调查数据有误,我们又在当地新农合工作人员带领下,走访了十家未参保人员,发现其中三家是因为交不起“门槛费”,无钱参保。对他们来说,有病只能硬扛。“看病贵,看病难”的现象尤为突出!

三、讨论与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原有传统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加以改进后形成的,其还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4]。在此期间,所采取的措施有的只是临时性的,有的却是需要长期加以贯彻的,本部分作者就关于新型农村医疗的上述问题谈一些自己的想法和构思。

1.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设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对传统合作医疗的继承与创新,要把这一项惠及几亿农民的民生工程做好,就要认真吸取过去深刻教训,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

(1)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新农合的起付线。从笔者的调查得知,现在我国许多地方都已经着手降低新农合的起付线,内蒙古赤峰市甚至把新农合的起付线调到10元。

(2)简化报销手续,实行以市为单位,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凡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在全市范围内互认,并享受当地规定的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3)变事后补为事前补,济宁市从去年开始发行“新农合住院费用预付代用券”,参合农民持券直接冲抵26个限价病种80%的住院定额补助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和患急性病因临时交不起住院押金的参合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4)针对贫困人的的参保筹资问题,我们可以采用政府代交和滚动式预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资,即要贫困人口未生病的时候由政府代交,而在他们因病报销医药费用的同时,在其知情和自愿的前提下,从其报销所得的费用中扣除一定费用,作为定点医疗机构预缴次年的参合资金。

2.多方入手,规避道德风险

新农合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即有可能来自供方,也有可能来自参保一方,因此,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采取不同策略来规避道德风险。

(1)针对医疗供方采取的对策

医疗供方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医疗机构具有相对明显的垄断地位和信息优势,他们可以利用这种有利条件,提供过度服务[5]。因此,要想避免医疗供方道德风险产生,首先我们应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淘汰一部分药价偏高,服务质量差的定点医院。其次要建立公开的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使医疗保险机构能够对被保险人的诊疗过程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能力将大为提高。

(2)针对参保方采取的对策

首先政府应用适当的方式把预防同治疗结合起来。就所有可预防的疾病来说,一级预防的费用可能比所有其他手段的费用都要低[6]。其次提高新农合的参保率,争取做到人人参与,以避免冒名顶替。最后政府可以在农村引入其他商业保险做为新农合的有益补充。目前,新农合补偿资金有限,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适当引入其他商业保险做为新农合的补充是非常必要的。

3.加大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程度

现在各级政府对于新农合的宣传以村广播、宣传栏等方式为主,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方便,均属单向传播,不能与农民形成交流和互动,难以满足农民解疑释惑的需要。因此,相关部门应细化宣传工作,采取有效的宣传动员机制[7]。如与农村学校合作培训一大批新农合政策宣讲员等,深入农户,采用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与农民进行点对点的交流。宣传解释时,特别要注意讲清以下二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农民每人每年要缴10 元钱,二是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

总之,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不断突破难点、不断解决新问题的探索与创新过程[8]。我们必须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从农民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发展观来解决问题,在探索中寻求完善,尽快让基本卫生医疗服务惠及全体农民。

参考文献:

[1]俞炳匡.医疗改革经的经济学.赵银华译.中信出版社.2008:128-262.

[2]徐海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2):73-77.

[3]王延中.中国卫生改革与发展实证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98-229.

[4]王振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分析及对策.农业经济.2009(2):66-68.

[5]Arrow KJ.Uncertanity and the welfare economics of medical care.Am Econ Rev.2004.63:(2)15-16.

[6]周贤君,李交清.以农民满意度为视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