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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1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教学改革;探索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迅猛发展和完善,急需具有社会保障专门知识的人才。但是,在我国目前高校开设的社会保障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可以发现,以前沿袭的传统教学模式,即以学科为基础,以知识为本位,在教学活动中突出的以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和书本为中心,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近年来我校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开展了对社会保障概论教学模式的探索和改革,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思路。
一、社会保障概论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教学过程程式化。从整个教学组织过程看,固定的学制,相对稳定的教材,从头到尾的灌输等像流水线加工产品一样,忽视了学生的个性,不能因材施教。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灌输使学生缺乏求知的主动性,学生的创新之火被老师的说教所淹没,成了储存知识的容器,其个性才能不能得以全面展现。
(二)相对固定的教学计划,教材滞后,教学内容陈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有关的社会保障的观念与政策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专业课教材长时间固定不变,内容陈旧,滞后于时代的发展。
(三)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脱钩。以课堂和书本为中心,教学活动流于理论上的抽象说教,使学生学习起来如隔靴搔痒,不能触及要点。而且在较短的学习期间内,理论也难以系统化,基本技能又得不到掌握,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差。
(四)毕业生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并以书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衡量学生水平的唯一标准,忽视了学生心理、社交、语言表达、合作与创新精神等综合能力方面的训练与培养,使学生走出校门后不能很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缺乏发展的后劲。
二、社会保障概论教学模式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针对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弊端,对《社会保障概论》教学的改革进行了全面论证和规划。通过对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国家人事制度、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研究,提出了“立足专业,面向社会,强化实践,注重能力”的改革目标。落实到教学上就是“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专业知识为基础是要立足社会保障实践,依据社会保障工作本身的性质、特点及对人才的要求改进教学,使培养的学生能够胜任承担的工作。以能力为本位就是要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不仅能更好适应社会保障方面工作,而且也能够适应其它相关的社会工作,以便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新时期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的要求,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对《社会保障概论》教学内容进行改革:改革现行理论脱离实际、陈旧的教学内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重组和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突出基础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为目的的教学体系;改革现行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方法,探索建立有利于培养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相对独立并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改革过去单一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自学为主、教学辅导、多媒体课件教学、实践教学等灵活多样的适合教育特点的教学模式;改革教师队伍理论知识较强、实践能力相对较弱的知识结构,努力配置适应社会保障教育特点的、具有“双师型”素质的师资队伍;改革单一的课堂考试模式、闭卷考试方法和着重书本知识的考试内容,建立有利于知识的灵活应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的考核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改革人才培养途径,建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外实训基地。坚持走产学结合、校企结合,师生与基层社会保障人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
三、社会保障概论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探索
根据专业教学改革目标,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我们成立了学院社会保障教学改革领导小组。起草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改革可行性论证报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专家组成的专业改革指导委员会,对教学改革的各项阶段性成果予以审查并做出针对性建议。教师则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分别承担教学改革中各项具体能力的研究和开发。教师通过对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与能力的研究和开发,拟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和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
(一)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培养目标
改革以前,我们把培养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等政府部门的管理岗位。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基层部门、非政府组织、民间机构等的大量出现,社会保障专业的培养目标也随之发生了较大变化,逐步转向了培养从事社会保障应用型专门人才。也就是说,社会保障专业教学的重点在于应用能力的培养。为此,在教育观念上要实现下列转变:从偏重知识传授的教学观念转向注重能力培养的教学观念;破除唯书、唯分就是好学生的观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人才,改变高分低能的状况;由单一的知识传授转向全面素质教育观念;由学生是客体的观念转向学生是学习主体的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个性的人才。
(二)注重能力培养,构建新的课程体系
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具备的能力应包括两个方面:专业能力和非专业能力。专业能力包括: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操作能力、熟知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能力、社会保障咨询和服务的能力。非专业能力包括:社会交往能力、应用写作能力、普通话和英语会话能力。从培养目标出发,我们对传统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和重组,创新理论教学体系,摒弃学科本位的思想,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按照社会保障岗位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学内容。强调以基础素质教育为主,注重应用性和实践性;专业基础知识以必须够用为度;专业技能知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体现综合素质和人文精神的培养。
(三)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社会保障概论》是实践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为落实改革的教学计划,我们加大了实践教学比重,加强了实践性教学软、硬件的建设。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利用计算机房和电子阅览室扩大学生视野;利用校外实习基地,让学生接触社会,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分析问题和创造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传统教育中普遍存在着教学方法机械、教学方式单调的现象,说教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仍然是主流的方法,这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为了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我们结合本学科的教学特点,对教学方法进行了大胆改革和摸索,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效果。
1、案例教学法。就是要求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将搜集到的各种典型案例用于教学,理论联系实际,不仅使学生巩固了理论知识,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判断分析和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2、课堂辩论教学法。改变学生被动学习的倾向,结合教学内容开展课堂辩论,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结合案例进行辩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3、网上答疑法。任课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内容制作成多媒体教学课件并放在网上,学生如果需要可直接上网查询;学生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要求不能直接向任课教师提出的,还可直接向有关教师的专用信箱发送电子邮件与老师进行交流、沟通。这样既解决了下课后学生无人可问的问题,又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使用,提高了学生的计算机使用水平。
4、强化训练法。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学生的社会活动应用能力进行了强化培训。运用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定期举办对话晚会、演讲比赛、写作比赛、辩论大赛等,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才华和学习成果的机会,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前作好准备。
(五)建立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
为了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检验教学改革的成效,学校对考核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革。学校建立了由学生、教师、教务处、专家组组成的四级教学质量考评体系。成立了教学质量督查小组,随机抽查教师的教学业务原始记录,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听课,听取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对每位教师进行测评;抛弃传统的纯粹书面考核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把学生的能力测试提到了与闭卷考试同等重要的地位,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对社会保障概论教学新模式的初步评价
(一)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要求学生掌握社会保障基础知识和基本行为规范的同时,更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性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将知识溶于实践过程的开拓意识和创新能力。更加强调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摆脱了单纯的繁琐而空洞的理论学习,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和提高。
(二)突出了教学的个性,促进了师生双向交流和共同提高。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给学生充分的学习自由,实现了三个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到以学生为中心;从教师以讲为中心转到以检查学生实际操作为中心;从以教材为中心转到以实践技能培养需要为中心。学生成了学习的主人,教师成了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和促进者。目前的实验表明,该模式促进了师生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2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建国50多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随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突出地表现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在农村实行之后,一些原有的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政策被削弱,但新的保障制度却又未建立,农村老年人不得不面临着严峻的生活风险。由此可见,滞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无法发挥“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就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危害。因此,在当前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的趋势下,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构建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和至关重要。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上,农民可支配的收入十分有限,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而且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在一个县的统筹范围内进行的,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也很大,再加上农民手头可支配的钱少,造成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也少,而且缴纳的保费很低,无法满足年老时的生活需求。湖南省邵东县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地区,该县有人口113万,其中农民有一百零几万,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为5万,占农民总数的5%,且大多数农民选择的都是养老保险中层次最低的一次性缴纳200元的投保档次。如果按照20年投保期计算,每月只能领取几十元的养老保险金,再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上并不能起到养老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设计有误,范围笼统,且阻碍社会发展。
现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由于设有具体规定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调剂金的义务,并且对国家的责任也设有具体规定,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以个人缴纳为主”变成了“完全由个人缴纳”。如山东省《平阴县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就规定:保险费“集体确无力补助的,由个人全部缴纳”。这已经连社区保障的性质都不具备了,而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自我保障。而且农民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形式上与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相同,但实际上不如银行的储蓄账户,因为养老保险账户不可以随时支取,必须在退休年龄后才能支取。农民要承担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费用开支,以及保险基金被违法挤占、挪用的风险。这样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减轻农民负担相违背,导致农民无力接受和农村养老保险并未落到实处。同时,现行《方案》将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全部纳入保险对象,这就将实际上脱离农业生产的务工、经商人员再次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且以前的户籍制度与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固定化,也最终导致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受阻碍,社会结构的转型速度大大减缓。由此可见,只有对农村社会的保障对象进行科学的划分,为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建立适合自己的保障体系,割断他们与土地的联系,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社会转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国家投入不足,社会保险退化为商业保险,而且基金保值增值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的原则。这项政策扶持对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具有益处,集体补助部分可由乡镇企业税前支出。而现实中大部分农村务农人口享受不到这一待遇。当前,乡村两级负债严重,可以利用资金非常有限;尽管集体经济较雄厚的村组,其养老金积累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也是很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集体补助为辅就成了空话。实际上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成了纯个人储蓄积累保险,社会保险退化为商业保险。而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与城镇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样的投资运营问题。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采取存银行、买定期国债,非常有限的投资渠道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极难以度过承诺较高的养老金的支付风险。
二、对策。
1、加速农村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根本。
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水平的高和低。因此,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然而我国的经济又不够发达,再加上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这就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按照现实情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障。
2、范围的划分合理化。
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农村人口按照其实际生活和工作情况可以划分为四类人:第一类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又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是其的农业收入,这些人是最为标准的农业人口;第二类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来回迁移的农村人口,农忙时节回乡承担着沉重的家庭负荷,而且农闲时进城从事流动性较强的工作。第三类是生活在小城镇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人口,其非农业收入占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乡镇企业职工和乡镇个体经营者是这部分农村人口的典型代表。第四类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人口。他们的工作相对稳定,而且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生活习惯实际上已经城市化的农村人口。因此,我们不能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混为一谈,并且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要消除一切不和谐的因素,为新农村的建设奠定基础。。所以要区分他们的实际情况,选择加入相对应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笔者认为第一、二类人应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三类人应选择加入小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四类人应选择加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
3、建立正式、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世界各国的发展养老保障的经验来看,一个社会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30-40年是以储备积累方式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佳时期,时间越短暂越被动。我国农村如果现在不抓紧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陷入严重的困境。因此,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立正式、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1)、第一、二类人应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第三类人应加入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现行《方案》将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做法。一方面,这样做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让他们把小城镇作为发展之地,减少向大中城市的盲目流动,而且可以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另一方面,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与城市的相区别,因为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参照系的标准高、项目全,然而小城镇的主体乡镇企业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难以按照这一标准实行。所以要做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不能减损因缴纳保险成本增加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采取乡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与乡镇企业缴费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方式,建立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帐户。只有构建相对独立的,合理的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真正体现乡镇企业在我国的独特作用,促进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3)、第四类人应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现行《方案》将第四类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做法,不仅不能够减弱农民流向城市的热度,反而增强了他们的流动盲目性。对于有相对稳定经济来源的进城农民,他们已在城市居住多年,而且有能力加入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但对于进城时间短,且求职不易的农民来说,支出这笔养老保险费用有利于限制他们的盲目进城。因此,将第四类人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拓宽城市保险金的筹集渠道,而且打开了为中国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的进城农民踏入城市社会保障的大门,割断了他们与土地的联系,这样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4、加大政府重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投入。
社会保障原则上要求国家出面组织并承担一定的义务。在社会保障这项工作中,国家不但是非营利的,而且应该保证此项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不应从群众所缴纳的保险金中提取,否则就难保证社会保险的给付率高于商于保险。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国家补贴的方法,通过调整现行政策的目标,把现在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环节的大量低效财政补贴,以对实行产品换保障计划的农产品进行定额补贴的方式,逐步转向直接补贴种粮农民,承担起建立农民养老制度的财政责任,达到加快建立农民养老金保险制度的目的。国家财政提供的支持额度和农民缴纳农产品的一定比例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不仅可以保证财政开支的可控性,而且可以使农民直接感到国家的财政扶持,进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样政府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也可以成功地构建。
5、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和核心,是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的。而社会养老保险的这一强制性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举步维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立法的滞后。例如,在许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由于一些企业主和民工的知识水平低,造成了企业主以政府有关强制社会养老保险的文件不是法律为由,拒绝给广大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由此可见,要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加快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法可依,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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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3
1、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是从中专升格而来,诸多院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都是近年来根据社会需要和发展而开设的新专业,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民政系所开设的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却是从建校以来就有的,有近20年的办学历史,并且这些专业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课程和专业方向设置。
(1)根据社会变化和需要,设置专业岗位群
根据专业教师对民政和社保工作的调查,我们对民政管理专业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所面对的职业岗位群及工作任务作了细致分析,对民政以及社保行业企业发展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人才需求现状、行业技术及装备现状、行业机构人才需求等进行了分析,把握民政行业服务领域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和任职资格提升,针对专业发展实际,形成了翔实的专业调研报告。在专业调研报告基础上,基于民政和社保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和任务,组织行业机构专家和专业骨干教师,通过职业分析,合理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培养规格要求,通过教学分析,合理确定本专业所必备的关键知识、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质,形成课程体系开发基础和民政管理岗位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群以及相应的工作任务内容。
(2)不断提升课程设置质量,建设精品课程
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开设过程中,随着师资队伍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课程设置和开发质量也越来越高。2001年民政管理专业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民政管理专业在金双秋教授及其它老师的努力下,《民政工作原理》和《现代家政》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周德民教授及其他老师的长期努力下,《社会调查》和《社会救助》也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2006年,民政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通过国家教育部评审,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极大提升了这两个专业的建设内涵,也是长期以来这两个专业建设的成果展现。
(3)广泛依托行业办学,提高实训比例
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建设的特色体现在实习实训,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这两个专业自开始以来就非常重视学生的实习实训建设,大量建设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广泛利用在全国各地民政系统已工作的校友资源,建立了诸多校外实习基地,这样就为每名学生毕业前6个月的实习实训场所创造了良好条件。截止到目前为止,民政管理专业现有校内实习实训室6个、校外实训基地21个,每年能接纳1500名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15个,每年能同时容纳220名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大量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确保了专业建设质量。
2、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师的发展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999年长沙民政学校升格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由中专升格为大专,这样民政管理专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原来中专层次的师资已不能适应专业建设和办学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学院一方面给这两个专业的老师限定时间,在过渡期内考上研究生的老师由学院出学费,先后4名老师考上武汉大学社会学在职研究生并顺利完成学业、拿到学位,淘汰或转岗了部分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的本科生老师;有2名老师考上了香港理工大学的应用社会科学系并拿到了社会工作硕士学位;另一方面大力引进13名重点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充实这两个专业的师资队伍,截止到目前,民政管理专业拥有教授3名、副教授6名、讲师8名、助教1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现有教授1名、副教授2名、讲师2名、助教2名,经过长期建设,这两个专业已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年龄、学历以及职称师资结构,为专业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通过选派专业老师到民政部、省民政厅、地市民政局挂职以及考从业资格证,这两个专业的双师比例都达到了100%。
(2)重视教师团队打造
长期以来,民政系的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都非常重视教师团队的打造,民政管理专业带头人金双秋教授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带头人周德民教授都非常注重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培养了一批本专业的年轻骨干老师,平时大家有什么教学问题共同探讨,有什么教学困难互相帮助,正是在这种氛围中,年轻教师得到了锻炼和培养,专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提升,本专业的整体师资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这两个专业先后多次被评为校优秀教研室,最终先后都被评为湖南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3、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发展
在日常实践教学中,民政系不断创新教学管理模式,重视学生专业价值观念渗透和综合实务能力的提高,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行业专家和实践工作者的全程参与,结合工作实际,将课堂理论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上海、广西等全国各地建立了21个实习基地,保证了本专业实习实训的需要。同时还结合新农村建设需要,在石门县等农村社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将课堂搬到贫困农村进行实践教学,推行课堂与实习基地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实践教学体系,这些措施确保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毕业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走上社会后得到了较好发展,其中早期毕业生大多在全国各地的民政系统工作,其中有的已经走上市长岗位,有的已走上县长岗位等,最多的是在民政系统基层工作。近年来,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保持了比较平稳的发展,民政管理专业每年有200名左右毕业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每年有100名左右毕业生,这些毕业生中一部分从事了基层民政工作,一部分去了社会企业单位,目前发展良好。
二、高职高专公共管理类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
1、民政学院公共管理类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经验
(1)必须服务地方社会需要
民政学院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设置是着眼服务于地方社会发展需要,近几年,城市街道和社区、农村村委会建设、社会救助、福利彩票发行等民政行政事务管理、民政基层社会管理、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发展迅速,对民政类人才需求量较大,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开放,为民政管理专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也是这两个专业不断发展的基础。
(2)必须坚持课程设置动态性
相对于普通高校设置的公共管理类专业来说,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公共管理类专业更接近于现实社会需要,更具有适用性。变化的专业生存环境要求专业课程设置也必须进行相应变化,保持专业课程设置的动态性平衡。近年来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专业设置课程进行了更新调整,也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新开发了一些课程。如从2006年开始,民政管理专业师生通过在石门县农村的实践教学活动,开发《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救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门新课程。与湖南省民政厅、长沙市民政局合作,开发《民政概论》、《现代家政学》、《中国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常用手语》、《民政信息化教程》、《社会保险实务》等6部国家“十一五”规划特色教材。动态性专业课程设置确保了专业生存的活力与社会适应性,也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2、民政学院公共管理类教育发展的创新经验
(1)高职院校公共管理类教育的发展须依托行业突出特色
高职院校的公共管理类教育的发展决定了它必须突破普通高校公共管理类教育以理论教育为主的模式,走自己的特色发展之路,更加注意与现实的专业实践相结合,依托行业突出特色。
第一、实习基地建设必须紧密依托行业。全国各地的民政系统是民政学院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回顾这两个专业近2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能取得今天的专业成绩完全离不开行业支持。民政管理专业先后与湖南省民政厅、长沙市民政局及下属的五个区民政局、南宁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常德石门县民政局等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21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先后与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就业服务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砂子塘、候家塘、东塘、左家塘、雨花亭、东屯渡街道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等18个行业机构签订了工学结合长期合作协议。所建立的实习基地完全能同时满足专业学生进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顶岗实习。
第二、师资队伍锻炼培养必须紧密依托行业。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这两个专业的老师要求具备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而且要比较熟悉目前的民政工作发展实际,只有这样上课才具有针对性,教学才会有实效性。这两个专业每年都会根据专业发展需要,选派专业老师到相应的民政和社保部门进行挂职或学习。民政管理专业先后选派了7名专业老师到国家民政部、湖南省民政厅、长沙市民政局及下属的5个区民政局、常德市石门县民政局新农村建设实习基地等民政系统进行为期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挂职锻炼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近两年内先后派出4位骨干教师分别到行业挂职锻炼3个月或半年,这不仅增进了与民政和社保系统的沟通联系,同时更增加了老师对民政和社保专业知识的熟悉了解,锻炼培养老师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极大地提高了师资中的双师比例。
第三、人才培养必须紧密依托行业。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优秀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民政和社保行业的支持。民政管理专业聘请了湖南省民政厅杨明波副厅长、长沙市民政局贺国谦局长等民政行业专家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教研科研活动,深化专业建设。为加强对实习实训的指导和管理,在各省市民政局机关和民政局的二级机构、福利企事业单位聘请了16位行业专家、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其中5位行业专家在校内承担了教学任务。同时,还聘请50多名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具有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校外顶岗实习中担任指导任务,实习实训教学获得了长足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先后聘请省、市、区、街道共8名行业专家与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专业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改革、实训教学等,行业与学院进行互兼互聘,近三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共聘请行业兼职授课教师14人,实习指导教师80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周德民、刘志红、官翃、黄快生被街道劳动社会保障站聘请为行业顾问或指导教师,行业专家参与校内实训室建设、参与工学结合教材、实训手册的编写,共同考核实训实习学生。
第四、课程开发必须紧密依托行业。要提高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材的编写必须紧密联系实际,贴近民政和社保行业的实际需要。这就需要与民政和社保行业紧密合作,共同编写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教材体系。从2006年开始,民政管理专业师生通过在石门县农村的实践教学活动开发《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救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3门新课程,与湖南省民政厅、长沙市民政局合作开发《民政概论》、《现代家政学》、《中国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常用手语》、《民政信息化教程》、《社会保险实务》等6部国家“十一五”规划特色教材。
(2)高职院校公共管理类教育的发展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
高职院校培养的公共管理人才更多的是直接从事基层民政或社保类的公共管理工作,而不是从事公共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而民政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的毕业生走入社会后,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些群体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尊重,所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自开设这两个专业以来就非常重视专业价值的认可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和实习实训中以及日常社会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热爱民政的专业价值理念,并内化成个人稳定的人生观、世界观。这样一来,培养出来的学生日后不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会成为和谐社会的优秀建设者。
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4
【关键词】社会保障;改革;思考
社会保障制度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可以有效的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稳定,当人们面临失业、退休、生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的风险时,社会保障则提供了相对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满足其基本需要。提高了人民的安全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群众要求最为强烈的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更多的社会成员特别市中低收入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一、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创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造福于人类及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
(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使企业和劳动者既有机遇又有风险,市场规律自发地倾向激励强者,而不会保护弱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运用“大数法则”的原理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可以说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个弥补。因此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保护合法权益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才会具有充分的效力,才能维护社会安定,真正反映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原则。
二、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其问题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近几年,我国已经启动最低生活收入保障制度,但是这项制度还很不完善。一方面,我国的低保制度主要在城镇中实施,全国目前还有部分下岗职工由于企业拿不出补偿金而无法解除劳动关系;城市中处于体制外的人更是被拒绝于低保行列之外。另一方面,占弱势群体大多数的农民工也被排斥在低保范围之外,应该将农民工也纳入低保的范围。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中的主力军,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虽然我国现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但是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妥善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主要的是完善相关监督机构,用法律来规范用人单位,扩大农民工社保范围,使农民工也能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水平。
(二)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社会成员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由于我国的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许多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人生病以后,小病挺着,大病拖着,无力就医。国家应对医疗单位的乱收费行为严加管制,并适当降低药价。改革要本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原则,适当降低医疗收费,并逐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范围,对于弱势群体的大病保险应该采取由政府建立一个非商业化的机构。另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现在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保障范围狭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医疗保险费用的征集困难、监管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严重的阻碍了人民对医保的使用。所以国家应尽快改变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将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等,都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里来。同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把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现我国社保体系模式的战略步骤
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部分,切实解决企业职工的养老问题,就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在全国初步建立,其目的就是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改革的需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内外部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把激励约束机制引入到养老保险改革中来。因此,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坚持“统帐结合”和保障水平相当的原则,加快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改变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高、多种养老办法并行的现状,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省级统筹的步伐,增强基金的调剂功能,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在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注重开发新种类;加快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的配套,以适应企业破产、兼并、改制、剥离、重组等变化,增强保障实力,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效能,增强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为现代企业改革营造平静温和的社会保险的港湾。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安全网”、“稳定器”,是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在鼓励竞争,追求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因此,需要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
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5
摘要: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然而我国的保险市场乃至社会保险市场仍然不够成熟,并暴露出诸多问题,从某些侧面体现出中国社保体制的弊端。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势必将影响到我国的整体社会保险水平,甚至会对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词:社会保险;存在问题;老龄化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595万人。2008年,2729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为91.5%。低保等制度的实施使得低收入居民生活得到了切实的保障。2008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61万人。2008年有2335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306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它关系到社会成员中能有多少人能够直接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利,进而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相比之下还是比较低的。这种情况不利于多种成分共同发展和多种渠道就业的政策实施。在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养老保险制度,但参加该制度的人还不到2亿。而且,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农村参保人数仅占农业总人口的7%,1亿多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没有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如此低,难以保证农村居民的参保需要。多数城镇职工未能享有社会保险,而广大农民则基本上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以上这些情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并且已经成为影响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具体做法主要有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真正的实现“应保尽保”,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社会几近筹集渠道。从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农民工的问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应该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具体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人口的老龄化情况提前到达高峰。发生老龄化的原因是多样的,从我国的发展来看,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加快,经济迅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水平也稳步提高,所以人口死亡率降低,平均寿命增加导致,还有就是我国从二十世纪后期开始,为了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采取多种措施,例如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这一措施更加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必须要说的是中国现在处于社会经济不太发达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也就是“未富先老”,也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所以就会增加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
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年均100万的增长速度。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这就会直接加重现有劳动人口的负担,换句话说就是年轻人工作,但是所得需要分出一部分给退休的老年人或者是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年人,所以如果老年人口比例越大,那么成年劳动力的负担就必然越重。如此发展下去也必将对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同时也会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真正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时收取的养老金是不足以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种种问题,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是因为我国特殊国情,人口老龄化在我国表现的就更加的突出了,解决起来的难度也更加的大。所以我们要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符合国家情况的措施,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要发展经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为养老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明确老龄道路,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措施缓解老龄化问题。最后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三、权利与责任界限划分不清晰
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是以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为出发点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不清晰。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普遍感觉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负担越来越沉重。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也逐年增加,同时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意程度也在增加。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各方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不明确。政府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老百姓根本就不清楚;企业与个人缴用了多少费用有多少回报率,也没有明确的预期。因此,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有多大程度,企业与个人的责任在哪些方面,在何种水平,都应该进一步的明确,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责任共担的机制。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是明显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这就需要全社会都动员起来。政府、企业、个人各自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完善中国社会保险体制贡献一份力量。为使中国社会保险真正走向成熟,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何平《社会保障概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劳动社会保障概论范文6
关键词:财政;社会保障;作用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1.10.1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10-63-02
所谓“社会保障”,受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乃至伦理道德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理论界定义并不统一。在当今中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它的总目标是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加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我们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和意义更为重大。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
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安排出发,社会保障模式可以分为4种类型,即社会保险型模式、福利国家模式、强制储蓄模式和国家保险型模式。
社会保险型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现代社会保障模式,也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主要代表国家有德国、美国和日本。其主要特点是:以劳动者为和谐;强调雇主和劳动者个人的责任分担;权利与义务有机结合;互助共济;现收现付。
福利国家模式的理论依据是“福利经济学”,主要代表国家有英国、瑞典等。其主要特点是:累进税制和高税收;普遍覆盖于全民共享;政府负责与保障全面;法制健全;充分就业。
强制储蓄模式主要是指新加坡等国创立的公积金制度及后来的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模式等。其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负责,缺乏互济性;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在保障内容上主要是养老保障;政府承担责任的方式特殊。
国家保险型模式是由前苏联创建并在20世纪中期被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仿效的社会保障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工会参与决策和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与补充社会保障措施两大类,前者由国家立法统一规范并由政府主导,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军人保障4个基本组成部分;后者是在政府支持下由民间和市场解决,包括企业年金、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面向由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辅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组成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和灾害救助制度。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范,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组成部分。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社会需要并促进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军人保障是国家建立的,以军人(特定情形下惠及其家属)为保障对象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称。我国的军人保障体系包括军人抚恤优待、军人保险、军人安置保障和军人福利。
二、财政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决定了财政的作用地位
从目前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以及补充保障共同编织成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决定了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作用,财政作为资金使用管理的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落实到区域范围,结合区域级财政的情况和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区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导向、资金使用监管和使用绩效评价3个方面
1、资金投入导向
区级的财力情况是制约社会保障事业的瓶颈,当区级财力薄弱,连起码的“人吃马喂”都难以保证的时候,社会保障事业就只能完全依赖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政策,其相应的保障水平和构架也就只能停滞在最基本的水平。而在区级财力较为雄厚的条件下,区级财政更多的是对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导向作用。它可以对社会福利增加投入,也可以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就是同一类的社会保障资金,不同的资金投向将直接影响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资金使用监管
作为财政部门,其职能不仅仅是资金的分配,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也是其重要职能。社会保障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如何让每一笔社会保障资金规范的使用、全程的监管,决定了社会保障事业能否健康发展。
3、资金绩效评价
区级财政资金在社会保障事业上的使用,属于公共财政的转移性支付,体现了财政的非市场性再分配职能。相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购买来说,转移性支付是无偿的、单方向的转移,所以资金的绩效评价更为重要。资金的绩效评价可以反映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最终效用,通过与政策设计目标的对比,可以量化差距,及时做出政策调整。
三、财政在社会保障工作中发挥作用的问题分析
具体以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为例。
1、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日益增大,区级财政压力不断增加。1999―2005年,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障支出从1.1亿元增加到6.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2.9%,远远高于一般财政收入19.2%的年均增加率,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也从10.31%递增到18.94%。社会保障支出的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出台和完善,但另一方面是财政收入的有限增长,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大。
2、区级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方面的束缚,引起区级财政的被动。目前,大量的社会保障政策是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区级往往只有少量细化政策的权限。由于区情的不同,部分社会保障政策与区级的实际情况有所差距,给区级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造成一定的被动。例如区级的优抚政策基本上都是中央等制定的,近年来连续出台的大量调标政策,致使区级优抚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区级财政缺乏相应的灵活性。
3、缺乏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由于国家正处在社会保障系统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的阶段,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出台较多,更改也较为频繁。区级财政部门更多的精力注重于各项政策的落实,缺乏对于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存在少量的重复投入问题。
4、区级社会保障资金支出预计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处在探索阶段,尚无成型的发展模式和道路,相关政策和方针在不断调整。对于区级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预计性差,加之区级财力有限,相对于不断出台的社会保障政策,区级财政抗风险能力较差。例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属于区级统筹,丰台区有农村人口15万,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后预计第一年对于已参保的2万人区财政补贴就达到5310万元,如果参保人数增加,养老金标准提高,区级财政支出压力将更大。
四、区域性财政在社会保障中发挥作用的建议
1、探讨进行区级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改革,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将有关社会保障项目的支出预算明细化、规范化,加强社会保障专项支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2、加强区级社会保障政策的灵活性。制定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时考虑区级财政的实际情况,给与区级更多的政策灵活性,使得区级财政在制定政策和细化政策时有更多的调整空间。
3、加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监管,提高社会保障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探索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结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涉及人员补助等方面的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防止资金截流和挪用。
4、从社会保障体系整体的高度考虑政策衔接和资金统筹。进一步考虑新旧政策的前后衔接和各项政策的相互衔接,循序渐进地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减少区级财政支出突增的压力,增加此类资金的抗风险能力。 (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和春雷.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