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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资源调查范文1
关键词:药用观赏植物;资源;丽水生态示范区
中图分类号:Q948.2;S567;S6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07-1390-04
Investigation on the Resources of Medical and Ornamental Plants in Lishui
Ecological Demonstrative Area
WANG Chang-teng
(Lishui Vocational College, Lishui 323000, Zhejiang, China)
Abstract: The results of the investigations on the medical and ornamental plant resources in Lishui Ecological Demonstrative Area were introduced. In this region, there are 300 kinds (including variety) of medical and ornamental plants belonging to 276 genera in 126 families. And the utilization value of partial medical and ornamental plant resources were analyzed, and the suggestions on their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medical and ornamental plant; resources; Lishui Ecological Demonstrative Area
药用观赏植物是指既可药用又具有美丽奇特的花、叶或果实等观赏价值的植物,包括可供园林绿化的乔木、灌木、藤本、多年生宿根花卉、蕨类等种类。药用观赏植物为野生观赏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观赏特征,在不同季节显示出不同的景观特色,而且具有种类丰富、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耐粗放管理和环境效益好等优点,还具有防病和治病功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花卉和其他观赏植物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大。从药用植物中选择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种类作为花卉和观赏植物栽培,不仅具有新颖性和奇特性,而且通过对其进行适宜栽培条件和繁殖技术的研究,有利于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因此,开发利用药用观赏植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1 丽水生态示范区自然概况
丽水生态示范区位于浙江西南山地,辖青田、缙云、龙泉、云和、景宁、庆元、遂昌、松阳和莲都等七县一市一区,总面积17 293 km2,地貌以中山广布、峡谷众多和狭长的山间盆地为其特色,山脉属武夷山系,仙霞岭、洞宫山、括苍山分布其中,海拔1 000 m以上山峰3 573座,其中龙泉黄茅尖海拔1 921 m,为浙江第一高峰,全区山地占总面积的89.5%。地带性土壤为红壤,广泛分布于海拔700~800 m以下山地,黄壤则分布于海拔700~800 m以上山地,间有黄棕壤分布。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均气温在16.9~18.5 ℃,年均无霜期223~263 d,年均降雨量1 493~1 571 mm,年均日照时间1 774~1 988 h。适宜众多植物生长繁衍,蕴藏有大量的待开发野生药用观赏植物资源。
2 丽水生态示范区药用观赏植物资源
在丽水生态示范区各重点林业乡(镇)、自然保护区等地采集标本,记录其生境,野外拍摄药用观赏植物形态,走访当地具有丰富经验的林业专家和群众,了解野生药用观赏植物资源的分布和利用等情况,结合前人的研究结果[1-5]进行统计表明,除全省各地均有分布的种类以外,在丽水市区域特有分布的药用维管植物共有160科282属449种(不包括栽培种),约占丽水维管植物的30.1%。在449种药用维管植物中具有观赏价值的有126科276属300种,根据野外观察认为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药用价值或文献资料记载有观赏价值或药用价值,并在生态区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选择其中81种药用观赏植物,对主要植物种类、药用观赏部位及功能进行论述(表1)。
3 丽水生态示范区药用观赏植物的特点
3.1 种类繁多
在丽水生态示范区药用观赏植物中,乔木有银杏、金钱松、杉木、侧柏、南方红豆杉、天目木兰、乳源木莲、南酸枣、枫香、大叶冬青、树参、香椿、青钱柳、朴树、七叶树等;灌木有金樱子、杜鹃花、胡颓子、紫金牛、朱砂根、结香、木槿、水杨梅、栀子等;藤本有三叶木通、金银花、络石、薜荔、云实、紫藤、爬山虎、扶芳藤等;宿根植物有野菊、艾蒿、灯心草、黄精、萱草、鱼腥草、射干、百合、鸢尾等;蕨类植物有江南卷柏、阴地蕨、贯众等。
3.2 形态丰富
生态示范区药用观赏植物既有花朵硕大、色彩鲜艳的大花型植物,如黄山木兰、天目木兰、乳源木莲、木槿、木芙蓉等,又有花小繁多,呈星点状小花的金银花、过路黄等。既有早春开花的如半枝莲等,又有盛夏开花的月季、玫瑰等。既有树形雄伟优美的银杏、金钱松、杉木、南方红豆杉等,又有观花、观果俱佳的藤本植物三叶木通、金银花、常春油麻藤等。
3.3 具有多种用途
丽水生态示范区许多药用植物,除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外,还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我国从南到北均有食用蕨菜的习惯,蕨菜生长地区不同,所属的科属差异较大,各地居民将这些山野菜统称为蕨菜。可食用的药用观赏植物还有紫萁、萱草、香椿、木槿等。杨梅、枇杷等既可鲜食,也可制成罐头或酿酒;金樱子等可以加工成多种食品,既可鲜食也可焯晾制成干品,由于它们一般生长在无废气、农药、污水等污染的山涧、林下、溪边、林缘等环境中,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4 丽水生态示范区药用观赏植物资源利用前景
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美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观赏植物的社会需求量不断增大,传统的观赏植物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从野生植物中广泛地筛选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药用植物直接运用到园林建设中,是丰富园林植物种类和品种的一条重要途径。系统地从药用植物中筛选花卉新品种,同时以花药兼用为目的,不但可以丰富生态示范区的花卉品种资源,改善品种结构,而且市场风险小、成本低,避免盲目进口,有利于生态示范区花卉产业结构的调整及花卉产业的振兴,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浙江植物志编辑委员会. 浙江植物志[M].杭州: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2] 徐燕云,雷焕宗,郭水良. 浙江丽水药用植物区系及多样性的初步研究[J].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2,24(2):33-36.
[3] 中国药材公司. 中国中药资源[M].北京: 科学出版社,1995.
生态资源调查范文2
一、引言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拥有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美誉的泰山,历史文化悠久、风景资源独特,具有深厚的科学研究价值,因此受到世界各地游客青睐。在现存条件基础上如何珍惜自然和历史的馈赠,使泰山风景区固有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内涵得到充分保护和开发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对泰山风景资源进行调查研究便是当务之急。
二、泰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调查分类
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风景资源调查内容分为自然景源和人文景源两大类,天景、地景、园景、建筑等八种类,日月星光、泉井、历史名园等七十四小类。通过对泰山风景名胜区涵盖的地貌、植被、建筑、碑刻书法摩崖艺术等风景资源深入探索,得出风景资源分类结果,具体见下表。
三、泰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评价结果及发展意见
(一)泰山中路景区
泰山中路作为古今最主要的登山游览线路,也是历代皇帝的登山御道,其在景区中担当的地位不言而喻,最终综合评价结果为“较好”。基于各评价层的分析对比可知,利用条件的评价值较低是综合评价未达到“很好”的主要原因。因此,该景区在今后的发展规划中应对住宿、旅游管理的安全、方便、高效等方面加以改进。
(二)泰山天烛峰景区
天烛峰景区位于泰山东麓,是最早的徒步游览线,最终评价为“一般”。综合分析各评价层发现导致评价值不高的原因有两个:
1、景区的经济、人文、科学和艺术的评价值明显偏低,导致人文景源评价值为“一般”。
2、开发利用条件的5个评价因子的评价值全部偏低。由于天烛峰景区地理位置劣势明显,可达性极差,在今后的发展中应积极结合“封禅大典”演出和泰山文化产业园建设,打造景区特色吸引客源,提升人文景源发展水平。
生态资源调查范文3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保护项目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等。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主管机关。其内设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规划管理机关)具体负责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本行政区内贯彻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矿产资源规划,并对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资以及以其它资金开展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
第六条编制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年度计划,必须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
第七条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处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服从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第八条规划管理机关应当依照矿产资源规划,按照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的规定,参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
审。
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确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前,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提出规划意见,参与方案审查。
第九条规划管理机关在参与探矿权审批会审和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审查时,主要审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关于鼓励、限制、禁止勘查矿种和区域的要求。
第十条规划管理机关在参与采矿权审批会审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审查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拟申请开采的矿种和矿区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涉及矿产资源规划限制或者禁止开采,或者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产的,应当严格审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调控的要求;
(二)开采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三)开发利用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方向;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
(五)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审查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对矿产资源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产资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方案。
第十二条申请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必须向立项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同级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采矿权人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将实施管理纳入管理目标体系中。
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必须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严格执行,并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或者修改,由原编制机关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提出规划调整或者修改方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矿产资源规划意识,接受社会公众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依照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本办法规定的规划审查的内容。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关停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引导布点过密的小型矿山联合办矿,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二十条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规划信息服务,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十一条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探矿权、采矿权前,可以查询拟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查询时,应当提交拟申请勘查、开采的矿种、区域等基本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监测和统计,为规划管理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内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应当从重查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由责任单位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从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生态资源调查范文4
本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是我省第一次系统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按照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查清我县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资源)、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是为我县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县现在和将来的林木遗传改良提供服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指在我县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长的树种,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调查的内容包括:种类、地理分布、单株或群体信息、生长情况等。
(二)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包括用材林、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和观赏树木及花卉等树种(品种)种质资源。调查的内容包括: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生长情况。
(三)古树名木
指具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具有特殊文化历史纪念意义的名木,以及人类活动密集区内树体胸径大于100cm的大树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古树名木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及生长情况。
(四)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指在自然分布区以外(省外、国外)引进的本县没有的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已经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正常生长发育并获得相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调查的内容包括:引种树种(品种)产地、引种时间、驯化方法、栽植立地条件、生长发育情况、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由县林业局统一领导,调查以各镇办为单位进行。县林业局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财务室、营林站、果树站、林政站、国有林场苗圃管理办公室、森保护站相关人员组成。
各镇办要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办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并确定林业站长靠上具体抓此项工作。
(二)建立调查队伍
县调查队伍由县林业局熟悉林木种苗工作的人员组成,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种质资源调查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相关站室配合。主要做好全县种质资源调查的技术指导。
各镇办林业站是进行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基本组织单位。镇办调查队伍要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本辖区种质资源情况的技术人员为主,相关单位配合。要做好调查的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落实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三)任务分工
调查工作由县和各镇办共同组织实施。
1、县林业局
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协调和督导,帮助解决各镇办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等技术问题;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材料的审核、汇总以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标本的制作。
2、镇办林业站
调查工作以镇办为基本单位进行。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面上调查工作,要保证种质资源调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报县审核汇总。
3、国有林场、苗圃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按照隶属关系,由县调查专业力量统一调查。
四、步骤与方法
(一)宣传发动
县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组织举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讲解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的有关技术问题。各镇办种质资源调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成调查小组,在本辖区内全面启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种质资源调查的意义。
(二)收集资料
县、镇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机构要责成专人收集本辖区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林业区划资料、果树花卉及古树名木等单项类种质资源调查资料、树木或有关植物的考察报告、林木引种情况、良种基地建设、地方志、树木志、植物志等方面的资料,将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三)培训和试点
县林业局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和试点。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各镇办调查技术负责人员和调查队员,使其全面理解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掌握调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试点,可以有效检验工作方案、技术规程以及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和各调查队员对调查方法的理解,也是一次很好的锻炼队伍的“实战演习”。通过试点,统一调查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四)外业调查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遍及全县山、滩、村庄的各个角落,要把这些资源准确查清,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细致工作。首先要深入发动群众,忆查当地林木种质资源,同时,要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当地林木种资源概况,各镇办在此基础上,要确定重点村和非重点村,重点村以镇办行政村总数按比例确定(不足50村的按20%确定,超过50村的按10%确定),其余为非重点村。要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初定调查线路,在做好材料准备、调查工具准备和安全防护准备后,科学安排,进入实地调查,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五)内业整理
外业结束后,各镇办对所辖区域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报县,调查资料由县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要退回进行补充调查。县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全县统计汇总,并以县为单位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调查办公室。
(六)督导检查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严肃性,督导检查工作贯穿于全县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调查工作启动后,各镇办要阶段性自查,县林业局根据调查进度情况随时到镇办及有关单位,对调查及现场调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时间安排
(一)2015年6月10日-2015年7月31日
1、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2、各镇办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队伍。积极做好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本镇办的具体调查方案。
3、此阶段主要是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重点抓住林木的生长季节,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4、开展专业指导。期间县调查人员到各镇办指导、督导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二)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0日
1、各镇办主要开展内业整理工作。对已完成的外业调查材料全面整理,形成纸质、电子版两套资料。
2、各镇办为避免遗漏和重复,做好补充调查工作。
(三)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20日
1、内业汇总。各镇办将调查汇总资料(纸质、电子版)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将各镇办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不合格或不完善的要限期进行重新调查和补充调查
2、检查验收。镇办所有工作结束后,县林业局组织对各镇办调查工作进行验收。
(四)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20日
1、全县汇总。县林业局根据各镇办调查数据、统计汇总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撰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
2、县林业局编制完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林业局。
六、工具准备
1、器材:GPS手持机、数码相机(1600万像素以上)、电脑、钢卷(围)尺、皮尺(10米、50米)、计算器、望远镜等。
2、表格与文具:调查用表、调查用图、铅笔、粉笔或腊笔、文具盒、工作包。
3、标本采集器械:采集箱(袋)、标本夹、高枝剪、枝剪、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烘干机等。
4、其他:药品、防护服、安全用具等。
生态资源调查范文5
一、目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我县曾于1982年陆续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农业资源调查工作,并于1983年相继编制完成了县级的《综合农业区划》和县直各专业部门区划。20年来对指导全县不同区域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开发性生产的不断深入,农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体制和市场需求主体的变化更为新时期的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和依据,尽快编制完成县级农业资源区划,既是《农业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新形势对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的必然要求。新颁布实施的《农业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资源区划或者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区划,建立农业资源监测制度。”农业是由生态、技术、经济组成的社会系统,而农业资源区划正是以地域分异规律为原则,旨在研究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间最大差异和区内最大相似性,目的是指导和支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
*县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应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为总目的,全幅员地更新调查和分析评价农业自然资源、农村社会经济资源的现状、优势和潜力;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地域分异规律,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的农业功能区,按照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优势产业与优势产品的布局和规模;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为核心内容,因地制宜的确定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途径,追求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农业资源区划要以监测调查、分析评价资源为手段,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要高站位、宽视野地评价研究资源开发战略和资源保护政策,以全面提升我县农业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发展的质量水平。
三、农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
这次在我县开展的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拟就农业自然资源和农村社会经济资源中的土地、农业、林业、水资源、气候、畜牧、农村人口与劳动力、农业技术装备、农村资金、交通及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农业经济等15个专业的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展开调查和分析。
1.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由县国土资源局承担)
主要是调查土地资源的类型、面积、质量、利用现状、空间变异、生产潜力等情况。
(1)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
(2)园地(果园、桑园、其它园地);
(3)林地(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
(4)牧草地(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特殊用地);
(6)交通用地(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
(7)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库、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上建筑物);
(8)未利用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裸岩、石砾地、田坎)。
2.农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这次农业资源以土壤、粮食生产、蔬菜生产、农用土地资源流转状况的调查和分析评价作为重点内容。
(1)土壤类型(土类、亚类、土属、土种)、数量、分布、适宜性等。
(2)不同区域的土壤养分状况(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碱解氮、速效磷、速效钾);
(3)各类土壤的微量元素状况;
(4)粮食生产状况(品种、规模、区域分布、产值、商品率等);
(5)蔬菜生产状况(品种、规模、各类保护地的面积、区域分布、品牌注册、无公害认证、产值、商品率及产业化水平等)。
(6)农用土地流转状况(土地流转形式、规模、效益等);
3.农业气候资源的调查与评价(由县气象局承担)
(1)热量资源:主要调查和分析评价气温、农业界限温度及积温、地温及初终霜日期、无霜期等;
(2)光能资源:主要调查分析日照、太阳总辐射、光合有效辐射及光热生产潜力等;
(3)降水资源:主要调查降水量、土壤水分状况、蒸发及干燥度等;
(4)主要气候灾害调查及评价。
4.水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由县水务局承担)
(1)现状可利用水资源量;
(2)地表径流与地下水埋深现状及变化分析;
(3)水质及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4)不同时期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状况及预测分析;
(5)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6)水资源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5.林业资源调查与评价(由县林业局承担)
(1)林业用地中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分布;
(2)用材林林木蓄积量和生长量;
(3)四旁树、农田林网的规模及蓄积量;
(4)林业用地的土壤和植被状况及其它立地条件;
(5)退耕还林规模及分布;
(6)果树(按品种)面积、产量及分布;
(7)近几年新引进果树品种的栽培规模及效益;
(8)果品生产品牌及商标注册情况;
(9)设施果树的生产规模及分布;
(10)无公害绿色果品生产状况;
(11)果品出口、产业化加工状况及效益;
(12)森林覆盖率现状和变化分析;
(13)林业病虫害及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6.畜牧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由县畜牧局承担)
(1)各种作物秸秆、藤蔓、枝叶产量、饲用量及利用率;
(2)人工饲草种植面积及产量;
(3)饲料生产(含青贮饲料、块根饲料、饼类饲料、糠麸粕渣饲料)规模及产量;
(4)各类畜禽品种、饲养量、出(存)栏量和畜禽产品产量;
(5)畜牧业生产产业化规模及专业化水平;
(6)畜牧业生产效益分析及新技术推广普及状况。
7.水产资源调查与评价(由县水产局承担)
(1)内陆水域面积、可养殖水域面积、已养殖面积;
(2)0—20米等深线的浅海面积、潮间带面积、已利用的浅海面积、潮间带面积;
(3)海、淡水产品总产量、养殖产量及捕捞产量(能分出品种或大类);
(4)海、淡水水质污染状况及分析;
(5)水生生物的种类、数量现状及消长变化;
(6)水生植物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7)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品种、规模及效益;
(8)渔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及推广;
(9)水产品出口、产业化规模、水平及效益分析。
8.农村能源调查与评价(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1)生物质能的生产规模、数量、折标煤的数量及开发利用状况;
(2)地方性常规能源蕴藏量及开发利用情况;
(3)太阳能及其利用;
(4)其他形式能源(风能、地热、沼气等)的数量、开发利用的形式及规模;
(5)商品能源用量消长分析;
(6)生产、生活用能现状及问题分析;
(7)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潜力。
9.农村人口及农村劳动力调查及评价(由县统计局承担)
(1)人口数量(总户数、总人口、乡村户数、乡村人口、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人口组成:对人口进行性别、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数量分析;
(3)人口分布:研究人口的分布规律和地区差异;
(4)劳动力数量: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人口数、乡村从业人员数、劳动力系数(劳动力占人口数比例)等;
(5)劳动力质量: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和科学文化水平,农村各类人才的数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专长及其发挥情况;
(6)劳动力利用结构:劳动力在农村各产业的构成和比例,应特别注意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动力利用结构问题;
(7)农村劳动力利用率;
(8)劳动力生产率调查分析。
10.农村资金(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1)资金来源及数量;
(2)农业投资和效果调查分析;
(3)农村消费能力的调查评价。
11.农业技术装备的调查和评价(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1)农业技术装备的数量、种类、增长变化、拥有量与需要量;
(2)主要农业装备的组合分布、利用率、水平、技术与经济效果(包括实际机耕、机播、机收面积);
(3)农村用电量、化肥、农药施用量、农用薄膜使用量和以地膜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
(4)农机总动力、实有机电井数量、有效灌溉及旱涝保收面积;
(5)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12.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调查分析(由县发展计划局承担)
(1)农业生产区域的演变与形成;
(2)区域农业生产的水平与经营规模、方式等特征;
(3)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各业的内部结构变化分析。
13.农业经济效益调查与评价(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1)单位农产品成本、资金利用率、产值利润率、成本利润率和劳动利润率等;
(2)农机作业、水利灌溉、施肥技术措施的经济效果调查分析。
14.交通运输条件的调查和分析评价(由县交通局承担)
(1)交通运输的部门结构、运输方式和特征,对农产品运输的适宜性;
(2)农产品、生产、生活资料的流向、流量与运输能力的平衡状况;
(3)农副产品的运输费用、损耗、运输管理等问题。
15.外部社会经济环境调查和评价(由县农村经济局承担)
主要调查分析市场与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基础设施条件、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一体化与农业产业化水平等。
四、农业资源调查及分析评价方法
此次县级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是继1992年我县农业资源数据更新调查完成后,又一次大规模的资源更新调查工作,各级领导和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都要以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予以高度重视。本着“严肃科学、讲求实效、勤俭节约、提高质量、依托资源、服务发展”的原则,确定如下资源调查和评价方法:
1.自然资源类数据更新调查
这次农业资源区划中的土地、土壤、气候、水资源、林业、畜牧、水产、农村能源等自然资源类的数据,均须按本专业最新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资源调查实施细则,以调查时或2003年底的数据为基期,再次更新调查自然资源数据,以确保农业区划的数据新、时效强。
2.社会经济类资源数据统计调查
农业资源区划编制中涉及的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农村资金、农业技术装备、农业经济效益、交通运输条件、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等资源数据,按省要求,均采用2003年年底县统计部门的数据,统计部门没有的,引用专业部门掌握的数据,专业部门没有的,则须制定系统的调查方案,组织开展相关的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以确保主要资源数据无遗漏、全幅员。
3.分析评价的原则和重点
在自然资源具有多种适宜性的情况下,社会经济资源条件起着决定性作用,农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应遵循系统论评价原则;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长远与当前相结合原则;比较优势原则。其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资源的结构和分布,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资源的适宜性和限制性,资源潜力和优势度,各种资源空间组合效应与农业利用模式选择等。各专业资源评价要充分考虑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和生态、技术、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性,明确各专业资源分析评价的重点。
4.专业组的职责和任务
这次县级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拟恢复组建土地、气候、水资源、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综合区划等8个专业组。专业组是在*县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完成本专业的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制定本专业资源调查和分析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各部门完成本专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验收各部门本专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成果;完成县级资源调查数据汇总;撰写完成本专业县级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成果报告(含图表及多媒体形式成果);按要求向综合区划专业组提供上报本专业的资源数据。
经研究,各专业组在完成本专业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提交本专业资源调查与分析评价报告,可不进行划区;综合区划专业组须在分析评价资源的基础上,完成农业资源区划的编制。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省政府要求,到明年底完成全省市、县两级农业资源区划,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均须严密组织,精心谋划,其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是:
1.宣传发动,任务部署阶段(2004年8月中旬前)。按省政府要求完成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召开会议、部署任务、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2.准备阶段(2004年8月底前)。县直各专业组制定并上报本专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必要的专家论证,完成相关技术培训。
3.县级各专业资源外业调查阶段(2004年9—12月)。
4.县级农业资源区划汇总及补充调查阶段(2005年1—5月)。县直各专业组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并进行汇总,期间须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典型调查,撰写成果报告,绘制成果图表。
5.县级农业资源区划成果汇总阶段(2005年6—8月)。
完成县级农业资源区划汇总及成果报告编撰,图表绘制,并请专家论证,复制印刷各类资源区划成果。
六、上报成果要求
1.县须向市上报下列成果
(1)2005年6月底前向市上报县级农业资源区划报告10份;
(2)2005年6月底前向市上报县级农业资源区划图5张;
(3)2005年6月底前向市上报县级农业分区基本情况统计5套;
(4)2005年6月底前向市上报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题报告、典型报告(不少于8个)10套;
(5)各专业资源调查和分析评价报告,每专业10份。
2.要求县直各专业组须向县农业资源区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列成果:
(1)8月30日前上报本专业资源及分析评价实施细则5份;
(2)2005年6月15日前上报本专业资源调查及分析报告10份;
其中:农业资源专业组须分别完成土壤、农村能源、粮食生产、蔬菜生产、农用土地资源流转5个成果报告;林业资源专业组须分别完成林业和果树生产2个成果报告。
(3)2005年5月15日前上报本专业主要资源现状图5套;
生态资源调查范文6
【关键词】 森林资源 动态 监测 重点 难点 建议 策略 3S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它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森林法赋予林业主管部门定期监测全国森林资源消长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的职责,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森林资源监测以借鉴前苏联的森林资源调查技术为起点,通过60多年的艰苦努力,形成了我国一类清查(森林资源连续清查,5年1次)、二类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10年1次)、三类调查(采伐及营造林作业设计调查)为主体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目前,我国的一类清查已进行了6-7次,二类调查根据各县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大多进行了2-4次,三类调查在每个县级林业部门每年都在局部范围内开展,从这些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活动中获取的数据之多、时序之长、数据种类之丰富、涉及区域之广,在世界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但是,对于这些资源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更新处理、信息分析提取、数据加工运用却成为了资源动态监测的瓶颈,调查的次数越多,数据越丰富,我们甚至越更容易迷失在浩繁的数据中无可适从,不知取舍,理不清头序。本文试图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的过程和环节控制的角度,来探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提出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议,以期为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1 建立具有法定效力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
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的总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国、上下一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目前林业各类监测的内容和侧重点不同,大体可分为6大类:森林资源、荒漠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生态定位监测和森林火灾监测及森林病虫鼠害监测、森林资源管理核(调)查等专项监测。由于各类监测工作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林业与生态建设的需要而逐渐开展的,因此,目前基本形成了各成一体、手段各异、标准不一、相对独立的格局,导致采集的信息关联性弱、可比性差,时效性不同、协调性不好等,难以形成较高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难以全面满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状况综合信息的需求。如果把纷繁复杂的各类监测数据比作米粒,那么我们现在急需要的就是一个装米的萝筐——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
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不可能一蹰而就、一步到位,技术和手段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目前的现状是我们一直在寻找最好的那只装米的萝筐,却一直连一个破烂的萝筐都没有,当初珍珠一样珍贵的米粒却已经霉烂变质。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并强制性颁布实施,显得尤为迫切。一个统一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不仅为我们搭建起收集整理繁杂数据信息的基本框架,而且也使得信息数据的获取、加工成为可能。近年来,通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建立起来的全国林地一张图,可以作为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的基准,以林地一张图建立起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
鉴于森林资源数据的特点,基础数据库还必须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统一:(1)必须具有明确的正式官方地位。森林资源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生长量等等重要的林业数据,必须以此数据库作为基准依据,避免一地多库,数出多门,各自独立运行。(2)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必须是基于GIS的大型海量数据库。它的文件结构、字段结构、代码表、系统平台和数据格式是公开的,并且允许第三方开发应用于该数据库的管理软件。(3)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是其他专题监测数据库建立的基础。必须明确如何在基础数据库之上建立,荒漠化(沙化)及石漠化土地、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生态定位监测和森林火灾监测及森林病虫鼠害监测、森林资源管理核(调)查等各类专题数据,都需要在形成正式成果后,与基础数据库进行地理关联。
2 建立数据库年度更新的标准化方法和制度
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维护,是保持森林资源数据准确、实时的关键环节。目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多建立了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数据库,更新和维护工作大多在GIS平台上进行,但目前缺乏的是制度和标准,缺乏的是政策制度层面的强制性,这样就使得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在经过多年更新后,就格式千差万别,不能上下汇总,不能以标准化进行数据加工和信息提取。因此,笔者建议以制度来规范和保障数据库的年度维护、更新和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