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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经济论文范文1
【摘要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问题是当代世界最为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是当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一个崭新问题(Grosfeld,1990)。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是一门比较成熟的关于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学说,但从总体上来说,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并没有一套现成的“过渡”理论或“转轨”理论用来指导经济体制国家改革的重大实践。这意味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这个实践本身就是对理论的重大发展和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呢?按照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共产(共同占有和共同生产)、整个社会的自由联合劳动、商品生产和竞争的消除、阶级的消灭等等。显然,这样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形式是不能结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论文库)产主义而言的。而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发达资本主义脱胎的科学社会主义(共(论文库)产主义)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是基于当代实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形态共(论文库)产主义。就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言,我们的基本定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根本定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做了科学的界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确切地说,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一些学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中,总是把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形态的特征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仅仅归结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会主义,较低生产力水平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必然导致平均分配。这样来理解社会主义实质上降低了社会主义的标准,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当代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种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种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着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的产权关系、包含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提供了市场经济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藕合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得以共同存在的一个前提。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的生成确实是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并没有演化为以市场为中心在社会范围的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而分工越发达,单个私人资本容纳社会生产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会分工与社会生产力这一矛盾的解决,一是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占有、使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财产占有与运作的社会化来解决的。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我们选择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国家则是通过选择了股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一矛盾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因财产一定形式的社会化运作而使其经济体制演变为计划经济体制,因此笔者认为把市场经济区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不科学的。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联系的或调节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或财产的组织单位——企业,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场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要素或财产组织形式使企业既能适应财产社会化运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场价格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主体。历史上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法人产权独立于所有权,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分离与制衡机制的创立,曾使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适应社会化生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组织生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可以通过对公有制财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所有制社会结构的调整,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的相藕合,也与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经济低效率直接相关。本来意义上的计划经济是以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的,全部社会生产都要有组织地进行,社会对全部劳动和资源都要有计划地配置和调节,商品也就随之自动消失了。从理论上来说,计划经济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论文库)产主义是相同的。从计划经济的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中的计划经济,共同特点都是排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其运行机制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计划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质是支配与强制,即国家对社会经济实行全面垄断和政(论文库)府的超经济强制,因而是一种“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有三个最为基本的特征: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这与计划经济的基础和本质是根本对立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借以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础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改良出市场经济。事实上无论是理论意义上的计划经济还是实践意义上的“统制经济”都是同市场经济相根本对立的。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那么就意味着不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模煳认识是非常有害的。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真正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才会出现,而“统制经济”实际上是超越客观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制度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有着一种与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相适应的世界性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没有国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属性必然要求打破国家或地域的限制,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和经营,跨国公司的出现正是市场经济这种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因此,世界经济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无疑使中国经济隔离于世界市场的“经济鲁宾逊”式的设计最终归于梦想。世界需要中国,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侧面,如同一枚硬币有正反面一样,问题的另一面是:中国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企业,而不是政(论文库)府。因此,我国高度集中体制下的传统的经济模式中,政(论文库)府作为一个超级的“经济托拉斯”来与国外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和竞争,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导致经济的X非效率。因此中国建立与世界上市场经济国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相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有了理论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据。我们把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置于国际大背景的坐标之中,就会看到市场经济体制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总体氛围的条件下的现实选择。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们可以说,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同市场经济制度接轨。
二、市场化及其标准
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和价值取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不少学者也对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和改革的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判断,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我国已经进入由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这就提出了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即市场化及其判断标准问题。
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场化;二是市场化有无标准;三是市场化的研究方法问题。
市场化是一个与市场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范畴。国内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市场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论文库)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较早系统研究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3]。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的过程这个定义非常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正统规范,但是忽略了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见物不见人。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自从19世纪末新古典主义的创始人马歇尔等分析供给与需求以来,资源配置问题就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供给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现代经济学把市场过程更多地理解为市场主体的博弈行为和博弈过程。另外把市场化单纯理解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会偏离市场化的本质。已如前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私有财产制度、自由经济制度、市场配置资源。把市场经济理解为市场机制调节配置资源的过程,是有一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个完全竞争和市场化已经完成的经济中,在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已成为既定前提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场配置资源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场经济才被称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或经济形式。经济市场化就其本质来说,首先是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实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过程。经济自由权既包括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化的实质就是经济自由化。市场主体在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自主从事交易活动,交易双方不仅能够从中获得利,而且还能够创造合作剩余,这样就使原来我们认为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的交易活动具有了生产性,市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也因此凸现出来。
第二个问题,关于市场化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问题,专家学者们也是有不同的观点。多数研究者认为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这种观点最有代表性的学者陈宗胜教授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论文库)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8]。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因此,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笔者认为,市场化不仅在性质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场化的过程在本质上可以看做是经济自由化的过程,而且在标准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说市场化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含过程,也是指一定的标准,严格来说它是指市场经济发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是从5%向10%过渡,我们就不能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市场化了。这就意味着市场化不能单纯是指过程而言的。其次对于标准来说,它是从静态的角度对市场化的程度的一个限定,即规定了市场化的最低标准,比如说5%就不能说是市场化了。至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交易越来越突破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范围而在全球范围组织经济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及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只能进行相对比较等观点,并不能说明市场化本身是不能测定的,而只是说明市场化的测度的研究方法问题。
关于市场化程度的判断标准,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在15%以下可称为非市场经济或坟墓经济,市场化程度在80%以上可称为成熟或标准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70%之间可称为准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50%可称为转轨中经济,市场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称之为接近准市场经济或转轨中经济。国内学者对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种估计,高位估计是65%,中位估计是55%—60%,低位估计是60%[7]。正是基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已经基本达到或已经接近60%的判断,中(论文库)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新世纪5—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我认为关于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判断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国外的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据世界遗产基金会与《华尔街日报》利用50多个经济指标对世界150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化程度的评价结果,中国市场化程度大致相当于美国的50%,考虑到可存在的人为的偏差,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估计至多达到美国的60%—65%,处于这样的水平,我们可以认为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对于十五期间,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却有相当的难度。从西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和日本来看,英国大体上用了250年使英国成为标准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用了100年左右的时间成为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封建制度几千年,计划经济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长期的社会革命,对此,我们还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如生产要素市场化问题、市民社会的建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应当有科学的判断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市场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断,需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国内学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主要有:江晓薇、宋红旭[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2)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序、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论文库)府补贴、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国家计委课题组[6]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顾海兵[7]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1)劳动力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镇、城乡的户口封闭体制;(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产三产业;(4)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陈宗胜[3]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即企业、政(论文库)府、市场三方面展开分析。徐明华[8]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2)政(论文库)府职能转变和政(论文库)府效率:包括GDP与政(论文库)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笔者认为,运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探索研究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本身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实上每个指标体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实地反映市场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运用不同指标体系判断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而是对市场化进程的基本趋势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笔者认为应当结合借鉴美国遗产基金会的研究方法,该基金会的经济学家首先把经济自由化定义为“对于政(论文库)府在生产、分配、消费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们对经济自由化指数的测量也是针对政(论文库)府对于经济所施加的束缚程度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考察的具体对象主要是政(论文库)府的相关政策。这种考察是对影响经济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产出”方进行考察;该机构共设置50项变量或指标,采用分值测度的方法进行“打分”和评估。这种方法的实质是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自由化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当然影响一个和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差异还有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虑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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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经济论文范文2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相应的检验检测平台。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建设相应的检验检测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其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以及技术支撑作用,其意义是十分巨大的。(2)提升品牌策略,强化质量管理,为消费者创造出一个满意的购物环境,为商家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推动我国产品质量的快速提升,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3)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地方知名企业和特色产品的扶持力度,政府部门要充分重视起来,加强引导和监督,以名牌产品带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吸引优质资产,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不过需要注意,必须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4)改进服务方式。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要以产品质量为主抓方向,加快服务质监建设,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和技术的共享和交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策略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切实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一)及时调整观念
要想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对自身的观念进行调整,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将提升服务质量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快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在保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突破;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对市场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违纪行为,严把产品质量观,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工作实效性
在市场中,部分产品是有季节性的,如农产品、服装等,一旦过了结节,就会停止生产和销售,消费者也不再使用,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应该保证实效性,在季节刚刚开始就要进行,并且保证检验的效率,将检验结果在第一时间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得消费者可以在季节内了解产品的质量信息,真正起到引导消费者和质量监督的作用。
(三)开展品牌建设品
牌效应一直都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而言,要加强对于品牌的认识和研究,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产品和服务,对相关企业进行扶持,推动其快速发展。同时,要加大同类产品的品牌整合速度,推进地区品牌建设,对品牌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并加强对于品牌产品的抽检和复检工作,确保品牌产品的质量。对于仿冒品牌产品的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保护品牌产品的知识产权和外在形象,放大品牌效应。另外,要强化品牌产品的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选择品牌产品,并组织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工作体制
完善质量监督工作体制,强化监督部门自身建设,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执行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注重科学发展,加快综改示范,提升品牌效应,强化科学监管,确保优质服务,构建交流平台。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当好推手,进一步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推动效应、保障效应以及服务效应,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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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增长方式概念形成的渊源看,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生产要素的分配和使用方式。虽然国外学者不常使用经济增长方式这一概念,但对推动经济增长的因素或原因的分析,实质上也是对经济增长方式的研究。关于这一点,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曾作过比较,就我国学者们而言,尽管对粗放和集约型增长方式概念的解释不尽相同,但经济增长方式的含义是明确的。因此,经济增长方式就是指一国总体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所依靠的因素构成,其中增长因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技术进步、经营管理、资源配置、规模经济等。通常把土地、劳动、资本的投入称为要素投入,其余因素的总和称为综合要素生产率。进一步地,根据要素投入与综合要素生产率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大小,把增长方式划分为粗放型经济增长和集约型经济增长,主要由要素投入增加所引起的经济增长称为粗放型经济增长,主要由综合要素生产率提高所引起的经济增长称为集约型经济增长。为了能定量反映经济增长的粗放程度或集约程度,笔者引入粗放度概念。所谓粗放度是指要素投入增长率的贡献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值(注:对于一国总体来说,土地是固定的。因此,在考虑要素投入的增长率时,舍象掉了土地要素的影响。),用公式表示为:
δ=αL''''+(1-α)k''''/Y''''
式中的α表示劳动的贡献份额;
(1-α)表示资本的贡献份额;
L''''表示劳动投入增长率;
K''''表示资本投入增长率;
Y''''表示经济增长率。
当δ≥0.5或δ<0且Y''''<0时,增长方式为粗放型;
当0≤δ<0.5时,增长方式为集约型。
对于粗放型增长方式又可按不同的粗放程度划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类型:当0.5≤δ<0.7时,为低度粗放型;
第二类型,当0.7≤δ<0.8时,为中度粗放型;
第三类型,当0.8≤δ<1时,为高度粗放型;
第四类型,当δ≥1或δ<0且Y''''<0时,为超高度粗放型。
三点说明:
1.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人均实际产出量的增加和实际生产能力的增加。经济增长特指更多的产出,而经济发展不仅指更多的产出,还包括随着产出的增长而出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变化,经济增长是一个数量概念,而经济发展是一个既包含数量又包含质量的概念,所以经济发展包含经济增长。从经济增长方式的定义可知,经济增长方式是获得经济增长的手段、途径和方式。
2.经济效率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经济效率是指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讲包含二层含义:其一是指全社会以优化的资源配置获得较好的经济增长;其二是指生产单位如何把得到的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效地组合起来,以最少的资源耗费创造最多的产出。经济效益的高低可以用综合要素生产率来度量。所谓经济效益,则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由经济效率所引起的相应的收益或收入。那种不是由于提高效率而增加的收入,就不能叫作效益,而只能叫作收益或收入。因此,经济效率是经济效益的实质,经济效率高意味着经济效益好;反之,经济效率低则意味着经济效益差。
3.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明确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经济增长方式的内涵;第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标志;第三,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程度。关于第一个问题,学术界的认识比较多,而第二、三个问题则涉猎的比较少。本文旨在通过对粗放度指标的划分,拟解决第二、三个问题。
δ=0.5作为划分粗放和集约经济增长方式的标志。当δ<0.5时,经济增长为集约型,当δ≥0.5时,经济增长为粗放型,这与我国经济理论界对粗放与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解释是一致的。把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又细分为低度粗放型、中度粗放型、高度粗放型和超高度粗放,是为了便于研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程度。
二、粗放型与集约型增长方式概念形成的渊源
关于“粗放”、“集约”概念的使用,最早见于农业经济学中,当时称“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后来才被引申到整个经济领域。最初,粗放经营的含义是指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分散投在较多的土地上,进行粗耕简作的经营方式;集约经营则指在一定土地面积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的经营方式。前者通过扩大耕地面积,广种薄收,增加总产;后者借助增大投入,精耕细作提高单产。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地租理论中也论及到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的内容,他指出“可以耕作的土地面积很大……对耕作者来说不用花费什么,或者同古老国家相比,只花极少费用。”这种“只需投资很少的资本,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和土地”的经营方式“就是粗放经营。”(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56页。)“在经济学上,所谓耕作集约化,无非是指资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连的土地上。”(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60页。)在研究级差地租时,马克思认为,粗放经营和级差地租第一形式直接联系,而集约经营则与级差地租第二形式紧密相关。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是由“两个和资本无关的一般原因造成的:1、肥力……2、土地的位置。”级差地租第二形式则是“对同一土地连续追加投资造成的不同生产率引起的。”(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66页。)
首次使用“粗放增长”和“集约增长”术语的是前苏联经济学家。苏联在1928年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其经济增长速度直到50年代末期一直保持高于世界经济增长水平的记录,此后,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表现出恶化趋势,令人不解的是,其经济增长的恶化是在它保持了非常高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率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不得不使苏联的经济学家对其经济“增长方式”展开了研究。当时,他们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上述提示,把增长方式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依靠投入实现产出量增长的“粗放增长”,另一种是依靠提高效率实现产出量增长的“集约增长”。并且指出,苏联过去的高速度增长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是倾全力动员资源和增加要素投入的结果,然而由于资源的有限性,随着可动员的资源的日益减少,在忽视提高要素生产率的情况下,必然导致经济增长水平的下滑(注:吴敬琏:《怎样才能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研究》1995年第11期。)。
“粗放增长”和“集约增长”概念于60年代从苏联传入我国(注:吴敬琏:《怎样才能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研究》1995年第11期。)。在此之前,我国经济学界尽管没有使用经济增长方式的概念,但对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低效率,高浪费现象进行过大量的分析。此后,特别在1979—1980年我国对经济增长方式问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讨论(注:吴敬琏:《怎样才能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研究》1995年第11期。),广泛使用经济增长方式这一概念是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之后。
三、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度的分析模型
1.模型。
本文测算各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所采用的模型为:Y''''=A''''+αL''''+(1-α)K'''',这是由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求导后得出的,其中Y''''代表经济增长率,A''''代表综合要素生产率增长率,K''''代表资本要素投入增长率,α为劳动产出弹性系数,αL''''为劳动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α)K''''为资本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因此,粗放度的公式为:
δ=αL''''+(1-α)K''''/Y''''
2.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1953至1993年四十一年的经济增长方式,按三种不同的时期来测算各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及粗放度:一是按一年期,二是按五年计划期,三是按改革时期。需要说明的是,改革时期从1979年算起,由于资料所限,我们仅考察到“八五”前期(1991—1993)为止。
3.对统计指标的说明。
(1)经济增长率指标Y''''。我们均采用国民收入增长率指标。
(2)劳动要素投入L。以历年全社会劳动者人数计算各时期劳动投入量增长率,而舍象掉象劳动质量、劳动强度的大小和劳动时间的变化情况。
(3)资本要素投入K。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的K值应为直接和间接构成生产能力的资本总存量,它包括直接生产和提供各种物质产品及劳务的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也包括为生产过程服务的各种服务及福利设施的资产。关于K值,有的同志已估算出有关数据(注:参见张军扩:《“七五”期间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经济研究》1991年第4期。),其具体作法是:先估算基期年1952年的资本总量;再估算各年的净投资额(以积累额代替)并扣除价格指数;然后根据投资转化为资本的时滞系数计算各年的新增资本数量;最后,用上年的资本总量加上当年新增资本,得出各年的资本总量。
(4)资本与劳动的产出弹性。所谓生产要素的产出弹性是指要素投入每增长1%所带来的产出增长的百分比。西方经济学家们认为直接估算产出弹性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在进行增长因素分析时,通常要作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以劳动与资本的收入份额来代表它们的产出弹性。然而既使要计算劳动与资本的收入份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和某些比例的分割。在我国情况就更为复杂,首先,我国实行的并非市场经济,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其次,由于缺乏必要的统计资料,要全面计算劳动和资本的收入份额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长期以来经济中存在着大量潜在劳动力的过剩现象,与资本要素投入增长的贡献相比,劳动投入增长的贡献十分有限。所以,我国经济界通常把劳动的产出弹性取为0.2或0.3相应地资本的产出弹性取为0.8或0.7(注:史清琪等:《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5年版。),本文采用0.3和0.7。
从表2中可知:在41年里,有13个年份属超高度粗放型,8个年份属于高度粗放型,6个年份属于中度粗放型,2个年份属于低度粗放型,12个年份属集约型。粗放型增长的年份占整个年份数的70.7%,集约型年份占29.3%,表明我国从总体上看属于粗放型增长方式。由于超高度粗放型占整个年份数的31.7%,集约型占29.3%,高度、中度、低度分别只占整个年份数的19.5%、14.6%、4.9%,也说明粗放度的波动幅度比较大,集约型增长的稳定性较差。如果把改革时期与改革前作一比较,则超高度粗放型年份所占的比重由改革前的36%,降低为改革以来的25%;高度粗放型由16%上升为25%;中度粗放型由12%上升为18.8%;低度粗放型由O上升为12.5%;集约型年份由38.5%下降为13%。尽管改革以来粗放型增长的年份由改革前的64%上升为81.3%,集约型增长的年份由29.3%下降到18.7%,但改革以来的粗放度的波动幅度明显减弱稳定性增强。
由表1所示,1953—1993年间的平均粗放度为0.92,属于高度粗放型,此间国民收入的增长率达到7.1%,其中要素投入的贡献率就占了91.8%,表明41年来的增长主要是要素投入的结果。改革前的平均粗放度为1.05,属超高度粗放型;改革以来的平均粗放度为0.80,属高度粗放型。国民收入的增长率由改革前的6.0%上升到改革以来的9.3%;要素投入的贡献率由104.6%下降为80.2%;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由-4.6%提高到19.8%。说明改革以来的平均粗放度减弱,要素投入的贡献率降低,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提高,改革为经济注入了活力,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
按计划期计算的粗放度有四种类型,分别是集约型、低度粗放型、高度粗放型、超高度粗放型。恢复时期的1963—1965年的δ值在区间[0,0.5)之间,属集约型,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高达68.8%,要素投入的贡献只有31.2%,经济效率高,效益比较好。“一五、三五、六五”时期的δ值在区间[0.5,0.7),属于低度粗放型,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4%,36.8%,40.4%,要素投入的贡献率分别为66%,63.2%、59.6%,表明由要素投入增长所带动的增长成份比较低,由综合要素生产率提高所带动的增长成份比较高,因此,这三个时期的经济效率比较高,经济效益也比较好。“五五”、“七五”、“1991—1993”时期的δ值在区间[0.8,1)内,属于高度粗放型,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分别只有2.5%,7.3%、6.0%,而要素投入的贡献率却分别高达97.5%、92.7%、94%,表明经济增长主要是要素投入的贡献,经济效率比较低,经济效益比较差。“四五”时期的δ值大于1,“二五”时期的δ值小于零且国民收入为负增长,均属于超高度粗放型,经济效率很低,经济效益最差。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在某些年份或某些时期表现出集约型增长方式,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属于粗放型增长,要素的投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较小,经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四、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分析的结论
1.粗放型增长方式表现为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
通常把新建扩建项目视为外延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项目视为内含扩大再生产,因而我们用基本建设投资指标以及更新改造投资指标来反映外延和内涵的扩大再生产情况。表3是根据1953—1993年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计算出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基本建设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看,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趋势是不断缩小,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比例不断增大。但从整个年份看,
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中绝大部分用在了基本建设投资上,用在更新改造上的投资,其最高值也未超过32%。而美国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更新改造投资所占比重1947—1950年为55%,1971—1978年提高到77%,其中机器设备投资中更新投资分别占51%和81%(注:参见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5页。)。实际上,我国还存在着以更新改造投资为名而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如1981年以更新改造投资为名完成的二百多亿元投资中,新建项目占10.2%,扩建项目占38.5%,真正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只占一半左右(注:参见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页。),有的省市更新改造投资中用于新建扩建的竟达70%以上(注:参见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页。)。因此,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表现为外延式扩大再生产。
2.粗放型增长方式表现为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
表中反映出不同粗放度类型对应的资本产出系数值。显然,粗放程度越高,其对应的资本产出系数值越小,也就是说越粗放,资本的投入产出效果越差,效率越低。具体到我国能源与物质的消耗情况,如果仅就我国自身纵向进行对比,每万元国民收入消耗的能源以及每亿元基本建设投资平均消耗的钢材、木材、水泥量呈不断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每亿元国民生产总值主要生产资料平均消费量也呈下降态势。但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在能耗与物耗上的差距是很大的。根据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资料:1993年,能耗产出率最高的是贝宁,每千克石油当量GDP产值为20.4美元;最低的是蒙古,只有0.2美元;我国为0.6美元,在全世界121个有资料可比的国家(地区)中居第113位。从不同收入国家看,低收入国家平均每千克石油当量GDP产值为0.9美元,中等收入国家为1.0美元,高收入国家为4.4美元,全世界平均为3.1美元。可见我国能源产出率不仅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另据有关方面作出的比较分析,我国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强度分别为发达国家的5—8倍,4—10倍和10—30倍。因此,我国粗放型增长方式表现为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
3.粗放型增长方式表现为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强烈波动。
关于经济高速增长的数量界定,有人把高速度与低速度的临界值定为4%(注:刘彪、王东京:《经济发展阶段论》,《经济研究》1990年第10期。),也有人把它定为6%,还有人认为3%以下为停滞,3—6%为低速增长,6—9%为中速增长,9—12%为高速增长,12%以上为超高速增长(注:赵磊:《对当前经济高速增长的若干看法》,《经济研究》1993年第1期。)。我国在1953—1993年间,国民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7.1%,改革前为6.0%,改革以来达到了9.3%。如果按4%或6%的划分标准,我国经济已属高速发展之列,即使按最后一种划分标准,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也可进入中高速之列。再看实物增长情况,1993年比1952年,人均粮食增长1.34倍,人均煤炭增长8.17倍,人均钢增长32.07倍,人均发电量增长55.52倍,人均石油增长160.06倍(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第41页有关数据计算而来。)。
我国在1980—1993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率是低收入国家平均增长率的2.9倍,中等和高收入国家的4倍,即使与发展速度比较快的韩国相比也高出0.2%,可见我国的粗放型增长是以其高速度为特征的。
如果考察不同粗放程度与国民收入增长率的关系方面,从我们分别计算的41年的粗放度可知:在超高度粗放型增长的年份中,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在绝大部分年份都低于高度粗放型。同样地,高度粗放型低于中度粗放型,中度粗放型低于低度粗放型,低度粗放型又低于集约型。如下表:
国民收入增长率与粗放度之间存在着反向变动的关系,即粗放程度越高国民收入增长率就越低;反之,粗放程度越低则国民收入增长率就越高。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我国长期快速增长时期集约型所表现出的是高速度,高效率,越粗放,其速度越低,效率越差。
如果更进一步地考察粗放度的波动与经济周期的波动情况,则不难看出:经济增长率周期的波峰恰好位于集约型年份或粗放度较弱的年份,而周期的波谷位置恰好处于超高度粗放型年份。改革前,我国粗放程度是两头多中间少,即超高与集约型年份多,低度、中度、高度粗放型年份少,这种粗放程度的巨大落差的反复出现必然使经济增长大起大落。改革前国民收入增长率的波动幅度为53%,五个周期的振幅平均为23.4%(注:关于经济周期的划分参见刘树成:《论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新阶段》,《经济研究》1996年第11期。);改革以来,粗放度的稳定性增强,低度、中度、高度粗放型年份增多,超高与集约型年份明显减少,相应地,改革开放以来四个周期的平均振幅为9.9%,国民收入增长率的波动幅度也降为12.1%。因此,粗放度的稳定性是影响经济增长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4.粗放型增长表现为居民消费水平的缓慢提高。
粮食经济论文范文4
经济学中有关商品质量监管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表象到本质的认识深化过程,总结这些理论的演进过程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完善商品质量监管制度。
一、信息完全假定下的商品质量与市场机制
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中,商品质量并不是理论关注的重点。因为信息完全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础假定,按此假定,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市场,买方都拥有商品质量的所有信息,包含功用、风险因素等,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信息是完全透明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无法通过机会主义行为来粉饰商品质量上的瑕疵,消费者的购置决策不会因为信息不完全而被误导,自然也就不会有使用中或使用后的伤害问题。
由于信息完全的假定消除了企业可能拥有的信息优势,所以传统经济学更加关注在不同的市场类型中,如何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断定来揭示有关商品质量的信息。在新古典经济学所推崇的完全竞争市场中,商品是均质的,不存在质量上的任何差异,市场均衡水平所断定的价格就是刻画商品质量高低的唯一信号。而在现实经济社会更常见的垄断竞争市场中,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为获得更大的市场会通过广告主动传播商品质量差异的信息,同一行业内部商品之间的相似性让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充分,企业无法暗藏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收入约束在某个价格水平上与生产经营者实现均衡,而不同的均衡价格水平将对应不同质量的商品。在纯粹寡头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中,企业行为有明显的市场安排力,价格可能会被企业把持,产生扭曲。然而,处于市场劣势的消费者清楚地知道,高价格下商品的质量到底如何,但由于别无选择,他们只能接受生产经营者制定的高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信息完全的假定下,商品质量更像是一个技巧术语,因此被主流经济学所疏忽。从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框架看,该学派实际上是通过价格信号来研究商品质量的。20世纪初微观经济学领域出现的不完全竞争理论,也没有突破新古典经济学信息完全的假定,因此,它对不完全竞争格式下商品质量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价格信号与市场安排力两个因素的经济含义。
二、质量信息不对称与市场失灵
1970年,在《旧货市场:质量不断定性与市场机制》一文中,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以二手车为例,首次用信息不对称解释了二手商品市场中的质量问题,从而开创了信息经济学的一个全新领域。他认为,在旧货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拥有的质量信息是不同的,卖方显然知道更多的质量信息,而买方则知道的较少。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让信息劣势的一方——买方只能按照一个折中价格来购置并不清楚质量好坏的二手商品,但折中价格将会让实际质量超出折中价格水平的商品无利可图,从而“挤出”这部分质量相对较好的商品。这样,买方实际面对的必然是质量相对较差的商品,“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将在旧货市场上演。随着买方意识到市场商品平均质量在下降并调低报价,市场中的另一部分质量较高的商品将会退出交易。在信息经济学的范畴中,这种现象被称为逆向选择。以上情况循环往复,会导致旧货市场无法交易,出现市场失灵。
西方学者根据购置者对质量信息的可获得性把商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购置时通过观察就可以知道商品质量的搜寻品(searchgoods),第二类是只有使用以后才能获悉商品质量的体验品(experiencegoods),最后一类是使用后也可能无法知道商品质量全部信息,因此购置之处主要是相信其质量的信任品(credencegoods)。显然,消费者在购置后两类商品时会见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逻辑,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将导致的市场交易效率损失。可以设计一些能部分修正市场失灵的机制。例如。卖方供给一份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商品质量鉴定证明,主动揭示商品的质量信息;卖方供给质量承诺,对一定期限内可能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如退货、调换合格商品、保修等,减小信息不对称可能给买方造成的伤害;在法律健全的国家。由第三方仲裁者介入的私法调节来实现对不完全信息的改正,恢复市场机制的作用。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信息不对称市场的运行,通过强制性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权益,也是改正以上问题的一个可行选择,这就是本文关注的商品质量政府监管问题。
三、商品质量的政府监管
信息经济学所揭示的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是政府介入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的必要条件。按照规制经济学的理论,这种监管属于社会性规制,即政府基于安全、健康、环境等目的对某些产品、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进行监督、管理。
1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质量监管的立足点
在西方经济理论中,无论是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还是非主流的奥地利经济学,消费者权益至上或者说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均为考量商品市场是否具有经济效率的主要标准。按照这一逻辑。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被那些质量不可靠的商品所损害将是政府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立足点。
传统经济学考察消费者利益的主要根据是消费者剩余的大小,即用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与消费者的意愿支付价格的差来计算消费者从交易中获得的好处。正如前文所言,消费者剩余概念之所以没有涉及商品质量问题,是因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是经济学的一个潜在假设。在信息完全的经济世界中,理性的消费者必然会抵制可能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或财产等带来危害的不合格商品,因此,市场机制会自动将影响消费安全的问题商品排除在外,实际交易的商品必然是没有质量问题的。在此情形下,价格自然会成为消费者关注的唯一指标。由此而来的消费者福利问题也就成了价格水平的比较了。
现代经济学把信息不完全引入理论分析后,福利最大化标准依然是评价市场运行效率的主要指标。但与传统理论有所不同的是,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不仅包含消费者剩余的计算,还考察他所购置的商品质量是不是合格的、安全的,会不会对其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伤害或有潜在风险。
从某种程度上讲,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质量的重要性甚至要超过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因此。实现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要求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尽管质量监管的社会效益很难用明确的公式进行计算,但这种社会性规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2法律法规是质量监管的主要制度保障
经济学领域中所讲的制度是一种规矩,这种规矩可以确保生产、交易、分配、消费等经济行为按照一定秩序进行,能有效防备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危害的机会主义行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作为制度的规矩既有市场自发形成的商业惯例、信任等非正式制度,也有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此二者刚柔相济,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
对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商品市场来说,通过法律法规这种正式的制度形式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缓解市场失灵问题的必然选择。有关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对所售商品质量负责,对因商品缺陷和瑕疵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危害承担法定责任。这些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既是对商品生产经营者事前不负责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因质量问题造成危害后对其实施严厉制裁的制度根据,也是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商品质量监管的基础。
法律制度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执行特征,加大了对问题商品责任人进行惩罚的可信度和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助于抑制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确保商品质量的安全性。但是,法律并不会强加给生产经营者无限的质量责任。按照著名的汉德法则,只有在预防成本小于预防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包含消费者的福利和企业的收益),而生产经营者却未对商品采取必要的质量把持措施,并对消费者带来危害时。他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研究中我们发明,各国政府都是依法对商品质量实施监管的。例如,1975年,美国颁布针对商品质量的《马格努森一莫斯保证法》(Magnuson-MossWarrantyAct),对生产经营者的保证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者对有缺陷产品承担修复及调换的责任。这一法律与《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1979)、《产品责任法》(1982)等一起成为美国监管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石。
3最低质量标准是商品质量监管的基础形式
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理念,政府不应过度介入经济运行,即使是出现了市场失灵。政府干涉成为必要时也是如此。因为政府干涉有其角色定位。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从商品的企业生产、市场交易和最终使用或消费流程看,质量监管的重点在企业生产市场与交易的界面。换言之,在商品质量问题上,政府监管切入点不应该是商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监控,因为从监管资源的数量看,政府的力量无法覆盖所有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从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分工看,与商品质量相关的经济决策和技巧决策都属于企业组织的内部事务,政府不能越俎代庖。所以,政府质量监管的切入点应该是对进入市场的商品实行最低质量标准(MinimumQualityStan—dards)监管。即在商品进入市场销售时,监管者必须确保商品质量符合最低的质量要求,将不合格产品拒之门外。不合格产品因不能上市交易而产生的损失由生产经营者自行承担,这是市场约束的一个基础规矩。
从商品的类别看,体验品和信任品应该是质量监管的重点。因为搜寻品的质量是外在的,容易观察到,消费者购置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对于体验品和信任品来说,如果没有最低质量标准监管,不合格商品将进入市场,给消费者造成福利水平的降低。在体验品和信任品中,那些与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关系密切的商品(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它所造成的危害就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可能有很严重的社会后果,包含危及使用者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因此,事前的风险防控远远比伤害成为事实后的经济补偿更为重要。从这一意义上讲,最低质量标准具有宏大的社会价值。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看,最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的产品阻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有助于提高市场现有商品的平均质量,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而消费者愿意为高质量的商品支付高价,因此,供给优质商品的生产者也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这样,最低质量监管可以使买卖双方的福利状况都得到改良,是标准的帕累托改良。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供给专业服务的领域。如医疗、法律、会计等,也存在对服务质量的监管问题。与有形商品市场不同的是,由于专业服务依托从业人员而存在,所以,监管者对服务质量的主要监管之一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获得执照或从业资格是进入这些专业领域的一个前提条件,而从理论上讲,具有从业资格或拿到执照许可的人士所供给的专业服务是符合基础专业水准或质量要求的。可以看出,专业服务市场的执照或从业资格监管与商品市场的最低质量标准监管可谓殊途同归。
4市场约束是商品质量监管的基础和有效补充
虽然对于体验性商品和信任性商品来说,政府的质量监管工作非常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者可以包办一切。借助市场经济的规矩,靠企业的内在机制来保障商品的质量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方面,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
首先,市场经济的利益机制有助于企业把质量把持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为建立有效的质量把持体系,符合企业实现持续经济利益的内在目标。正如前文所言,在最低质量标准下,不合格商品不能进入市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是由企业自身承担的。利益独享和风险自担是企业进行质量把持时面临的同一个约束机制,它是驱使企业强化质量意识的最重要力量。
其次,对于追求长期繁荣的企业来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声誉机制是规范企业质量行为,确保质量安全的另一个重要约束。因质量引起的经济纠纷甚至安全事故。都会造成企业的声誉损失,损害企业长期培育的市场。而可靠商品质量给企业带来的社会美誉,不仅有利于企业获得富有吸引力的价格。也有利于现有客户忠诚度的提高和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为企业带来更持久的业绩增长。:
另外,在商品质量存在差异的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上销售商品的平均质量,广告、产品演示、试用等营销手段还可以让购置方获知更多的质量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知识经济学下的商品质量监管:一个理论延伸
在有关质量监管的经济理论中,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以及规制经济学都把监管的必要性建立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上,而知识经济学却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为质量监管供给更为有力的理论支持。
在知识经济学中,经济主体在生产、交易、消费时经常会见临相关知识匮乏的问题,因为该理论相信,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在此背景下,人类的经济决策有可能犯系统性错误。一个不合适甚至是错误的经济行为可能重复发生,直至某一天人类通过学习发明了能够懂得、纠正这种不当行为新知识为止。按照这种观点,即使是最负责任、技巧水平最高的企业在商品质量问题上也会犯错误。例如,在现有技巧和装备下,无法解决那些可能给使用者带来危害的质量问题,但消费者保持生命存续的强烈需求和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逐有可能让这些商品提前进入市场;在现有质量检测体系下,无法在销售前甄别产品的某些质量瑕疵,尽管这些瑕疵不一定都变成事实上的危害;按照现有理论。可能误把一些有潜在风险的技巧或因素看做是改良某些品质,或提高产量,获得更高经济效益的法宝,等等。从近些年来发生的众多质量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出,以上问题的严重性一点也不亚于信息不对称问题。
源自生产者知识不足引起的质量风险,是商品质量监管中非常棘手的一个问题,因为其中有太多的质量不断定性,同样也面临知识有限的监管者很难找到一个万全之策。对于这一点,担当市场商品质量监督重任的监管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监管实践中,应秉承审慎、预防的原则,设计相应的制度预案。例如。对于那些在现有技巧和装备下暂时无法解决的质量隐患,监管者必须果断出手,将问题商品隔离在市场以外,绝不可因小失大;对于企业事后发明的质量瑕疵,监管者应迅速启动召回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小问题商品可能给使用者及社会带来的危害:而对于那些目前无法对是否有质量风险做出肯定断定的高新技巧。监管者切不可高估自己的质量风险监控能力,即使它能大幅改良商品的某些品质,或有助于短期经济效益的提高。质量监管工作也应该摒弃短视策略,把消费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不让那些可能有风险隐患的商品进入市场,为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埋下隐患。
知识经济学中的知识有限性假定超越了信息不对称假定在质量监管中的地位。尽管前者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操作难度比后者更大,但是,这种理论上的宏大飞跃无疑会推进监管理念的创新,提升监管效率。
结束语
粮食经济论文范文5
关键词:清单;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P285.2+7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前提是依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实际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经常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编制人的原因引起的,也有些是招标投标的机制和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主要体现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混淆。特别是在计算土石方、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及楼梯饰面、天棚吊顶中的跌级等。因为在计算土石方时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放坡和工作面对施工的影响,仅按设计图示尺寸;同样在计算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和天棚吊顶跌级时也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考虑折叠和展开部分面积。
2.“五统一”的不规范。
所谓“五统一”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应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
项目编码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1)重码。(2)乱码。(3)乱套编码。以浙江省为例:经常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把实木地板(项目编码:020104002)列入金属复合地板范畴(项目编码:020104004)。智能安装工程中的管线、面板、插座列入强电编码范畴。(4)随意组合。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门、门套、门套线等包括油漆应有专门的项目编码,并分别列项,但在编制时会把它们随意组合在一个编码里,又没有标明详细的工程量和名称,以致混淆或漏项。
3. 技术措施费的规范准确计算。
主要表现在没有或者严格按照规范详细计算出与工程实体相关的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量,采用分部分项的格式.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在个别项目上有时用“项”概括。特别表现在模板、脚手架和湿土排水等措施内容上。如模板的计算,应采用与混凝土接触面的计算面积,而不是按项或者系数法模糊计算工程量。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随意更换计价规则或者硬性规定材料、人工、暂定价。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的说明,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应包括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使用材料设备、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些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随意增加与计价规范、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或者强制条款。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中《主要材料计价表》与工程本身或者6大类主材的主材定义不一致。
还有的材料表中把主要材料的数量也列入《主要材料报价表》中,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鼓励采用企业定额和市场价,企业定额是企业的先进水平,与预算定额的社会平均水平显然不一致,那么材料消耗量和人工消耗量也不一致,计算出的材料报价表的主材数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主材数量可能不一致。就算一致,因每个人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不一致、对预算定额换算水平的不一致,最后的主要材料工程量也不可能一致。
6.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相混淆。
上述所列问题中有几种是把编制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相混淆造成的。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清单计算方法与预算定额计算方法不分,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采用预算定额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规定采用的规费、人工材料的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依据,而不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时也要用这个依据;标明主要材料的数量、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表格,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表时应简化,只需要提供主要材料的序号和名称即可。
二、产生问题的严重性与后果
1. 因工程量计算及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导致竣工结算时工程量的大量变更。
这其中除了人为因素外,大部分是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没有理解透彻。图纸认识不清晰,工程量清单编制与预算定额计价规则错误认识造成的。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后工程量是按实结算,很多工程因工程量的错误计算引起工程结算大幅度超出原编制工程量。而有些地方财政部门硬性规定竣工决算不能超原合同价一定数的百分比,使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大幅度超出原合同价的工程久拖不能结算。
2. 因项目特征的描述不全面、漏项。技术措施费的漏算,导致投标单位少报、漏报,施工合同实施中必然会产生纠纷,为以后的工程索赔埋下伏笔,损害业主的利益。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对规范的认识有偏差和对主材表编制的不严谨导致工程废标增多,评标尴尬,工程中标后履行困难。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诸多问题已经影响了正常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中标后合同的履行也带来隐患,进而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索赔定价。问题产生的原因有:
1. 招标人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与咨询行业机制的缺陷。
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是招标人自己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实践中一般是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委托编制。在工程正常招标投标过程中,从工程设计出图到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要经历施工出图、工程清单编制、招标备案、招标公示、开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许多程序。期间因为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大部分为国有资金的工程,所以还要涉及财政拨款的预算。这个时间太漫长,一般不计设计出蓝图的时间至少2个月工程才能开工建设。有些招标人为了抢工期,往往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时间,在工程图纸还未完全确定下来就编制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未完成招标控制价还没有出台时就要求招标备案。而招标备案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和主要材料报价表或品牌表,在仓促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报价表与工程本身不符,就是因为设计变更多次或者设计未完成而主材先定,或者工程量清单未编制而主要材料先确定。当然工程量计算失误或者偏差较大就不难理解了。
2.工程量清单编制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业务水平决定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全新的知识面,特别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之前的2008版又有不少的改进与变动。正确、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还要借助造价软件、CAD图形软件:同时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施工方案的确定等也是一项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这些都是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关键。如在编制工程技术措施费清单湿土排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时必须与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 行业缺乏监督检查机制。
有些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招标是同一家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往往直接去招标备案,没有采取检查、复核程序。招标人无人复核,没有采用两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咨询公司同时编制: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也是直接上网。在投标公示过程中,投标单位因时间短更不会自行检查。这些也为最终的清单出台而简化了检查监督程序。
结束语:解决途径研究: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好坏越来越重要。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不加以解决,的确对控制工程造价不利,也不利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后续的竣工结算。
第一,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的主体编制人,应熟练掌握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区别和联系,适应市场要求,除迅速准确按照清单规范计算工程量清单外,还要了解各种关联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熟悉政策法规和工程材料、价格及特性。
粮食经济论文范文6
关键词 能源 可持续发展 国际技术 转让
作者 任虎,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200237)
“可持续发展”概念首次出现在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但是直到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为宗旨或序言,才开始被诸多国际环境、社会及经济相关宣言或决议普遍接受为一项全球化政策。
可持续发展理论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不断发展,脱离殖民统治的国家开始加入联合国,改革阻碍新生独立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呼声与日俱增。作为民族自决权之一的经济自决权的保障,确认和维护各殖民地独立国家拥有的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因此,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决议》,在确认“各民族和各部族对本族的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行使永久主权”的权利同时,要求“必须为各国国家的发展着想,为有关国家人民的福利着想”,但此决议并未提及资源的保护或者水、陆地或生物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初始阶段,因为摆在新型独立国家和地区面前的是如何摆脱贫困以及如何发展经济的问题。
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世界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人们开始关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1972年,来自世界各国的几十位科学家、教育家和经济学家组成的非正式的国际协会——罗马俱乐部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警示人们,由于世界人口增长、粮食生产、工业发展、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五项基本因素的运行方式为指数增长而非线性增长,世界将因为粮食短缺和环境破坏而达到增长极限,从而提出“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为孕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这一阶段发展利益和环境利益实质上仍然是分开的,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过渡期。
到了80年代,人们的注意力逐渐从单纯的经济发展集中到人类应该怎样使自己的增长与自然取得和谐一致,实现可持续的发展问题。1987年布伦特兰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环境危机、发展危机以及能源危机是一体的。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持久、稳定的支撑能力为基础,而环境问题也只有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才能够得到解决,从而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必须从现在起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两个重大问题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制定正确的政策并付诸实施。虽然布伦特兰报告的采纳成为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转折点,但是该报告并没有充分考虑到社会问题以及人权问题.此阶段是可持续发展一资源环境阶段。
布伦特兰报告建议联合国制定一项关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普遍宣言,并呼吁联合国将该报告的结论转变成一项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并予以实施。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使得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环境政策的主导概念而获得普遍的支持。1997年在纽约举办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上,“地球峰会+5(EarthSummit+5)”回顾了里约会议之后21世纪议程的履行情况,指出资金和技术的转让、生产和消费模式、能源的使用和运输、淡水的稀少等问题,并呼吁各国履行承诺。这一阶段的可持续发展概念,不仅以人为中心,而且综合考虑到发展权与环境保护、消除贫穷、健康、教育、妇女地位、技术转让与合作以及国际贸易等广泛的问题,从而使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将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概念,此阶段是普遍的可持续发展概念阶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执行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方面存在的意见差距不断扩大,所以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没有取得显着进步,制定有效履行可持续发展纲要并实现其目标成为进入新千年之后的主要目标。联合国2000年通过的千年发展目标涵盖着人权、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性问题。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全面审查和评价21世纪议程的执行情况。不难发现,进入新千年以来,可持续发展问题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经过20多年的演变,可持续发展已从单纯的经济发展、(经济论文)资源维护、消除贫穷、解除贸易屏障、环境保护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以及环境问题融为一体的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政策。
(一)国际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
根据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2001年收集的有关国际技术转让文集,有关国际技术转让方面的多边条约、协定、议定书、国际组织决议以及区域协议多达78个。681按照内容来划分,其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以及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三个方面来规定国际技术转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