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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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合同

进货合同范文1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人

1、本合同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__。

(1)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2)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3)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日内负责收回,5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进货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国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账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____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账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个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抵达期限,供方应向购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

第十二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在____境外,则由供方承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署。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进货合同范文3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进货合同范文4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进货合同范文5

引言

社会交往,通常以各类合同的形式进行,文中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涉案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实例考证,相关判决的认定矛盾,应当理清的焦点问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抛砖引玉式的论述,以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一、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

本文佣金合同的法律性质,在合同法里属于居间合同范畴,即合同法规定的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下讨论的佣金合同为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国际贸易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佣金合同的本质,即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佣金。以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为例,若供货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订,而生产或此供货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委托人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供货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居间人;除双方另有明确不支付佣金的约定外,凡居间人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委托人发生的每笔业务,委托人都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的履行,一般表现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在先,委托人支付佣金在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完成佣金合同义务之后,委托人应当如实向居间人提供与客户的全部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据,并及时向居间人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纠纷的处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尤为重要。在佣金合同的履行中,若委托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与客户的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据并及时支付佣金,一般很少发生纠纷。多数佣金合同纠纷,通常是委托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引起的,要么否认与客户的合同为居间人所促成,要么隐瞒与客户的合同文件资料和交易数额。但只要明确有关合同的法律性质,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运用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持有证据而拒不提供的,视为该主张成立的举证程序,亦能进行科学公正的处理。

供货合同的法律性质,在合同法里属于买卖合同范畴,即合同法规定的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货合同有国内货物贸易合同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本文供货合同为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一方提供货物,收取价金;另一方接受货物,支付货款的合同。

供货合同的本质,即卖方提供货物,买方支付价款。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比国内货物贸易合同复杂,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以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形式、内容、主从合同体系及其附录的规定,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特点。

供货合同的附录,作为主供货合同条款的补充,属于主供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的附录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以从合同或者补充合同为供货合同的附录,有的以图表或者其他合同文件为供货合同的附录,特别是大型的分批供货的技术数据复杂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通常都有附录或者附件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文件作为补充,与主供货合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这样既有利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又便于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公正处理。

二、涉案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实例考证

上述有关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法律性质,与下面的实例相印证:

G公司(甲方)与S公司(乙方)签订《佣金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海外客户,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户间的正常贸易订单、大型采购项目。佣金的计算方式为:(a)按甲方与海外客户订立的前3份贸易合同;或(b)依据甲方与海外客户订立的第一份贸易合同之付款条款,甲方收到海外客户的全部定金之日起一年内的所有贸易合同。(c)计算佣金比例为1%~1.5%;给付时间:甲方与海外客户建立实质贸易关系,自双方订立并履行的第1份贸易合同,甲方收到海外客户的全额合同款项,按银行凭证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合同签订后,经过S公司的努力,促成了G公司与海外客户R公司间的正常贸易订单,签订了协议总价值高达15亿美元的大型采购项目GERD-01号供货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部分数额。

至此,S公司已经履行完佣金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G公司开始不愿意支付佣金,经多次催促未果,S公司诉至法院,按已得知G公司在GERD-01号供货合同项下出口俄罗斯的1.08万辆汽车的数额,要求G公司支付佣金人民币862.97万余元。诉讼中,对贸易合同概念的理解发生争议,进而引发了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的是非之争。

S公司促成卖方G公司与买方俄罗斯R公司签订GERD-01号供货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G公司出售在中国生产的G牌汽车(以下称货物,销售合同即本协议的附录对货物做出了规定),每批货物签订销售合同,是本协议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货物的价格为芬兰科特卡的到岸价格,以美元为单位列出,根据卖方的现行价格单制定,总价为15亿美元。

如果本协议的条件在到岸价格上与《2000年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冲突,双方应该适用本协议的规定。

货物交付的事实由本协议的附录1中规定的形式证实,签订本协议第3.4条规定的转运证明书后,货物的损失或者损害的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的所有权从卖方转让给买方。

卖方承诺对按一批交货的货物进行投保,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货物抵港后发现货物的数量有差异,买方应该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承诺在下一次装运时装运短缺的货物,或者向买方赔偿短缺货物的成本。

如果提取货物前发现货物的质量有差异,买方应该通知卖方,并随附仓库运营商提供的证据。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汽车的里程计读数不得超过30公里。买方有权利用交易商对修补活动的费用要求卖方赔偿。与制造商的过失所造成的货物质量差异的任何索赔,卖方应该进行审查,在35天内做出具体回应。

支付条款4.1条中,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货物的款项采用以下方式用美元支付:(a)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或者(b)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在卖方向指定银行提交本协议的第4.4条中规定的文件后付款。

4.2条中,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供应的第一批货物的款项(其总额1000辆汽车)通过有效期为50天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在卖方向指定银行提交本协议的第4.4条中规定的文件时见票即付。

本协议的4.1(b)和4.2条中规定的信用证在见到以下文件后付款: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的正本;卖方证实的销售合同的副本,相应批次的货物是依据销售合同生产和装运的;出口通关申报的副本等。

卖方承诺为每个货物单位开具发票。货物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保证货物质量。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或内战、暴乱、罢工、劳动纠纷、火灾、天灾、禁运、政府决议或限制、运输中断,卖方和/或买方毋需对本协议下义务的未履行负责。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受到此等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给另一方提供证明此等事件存在、持续和影响的证明书。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发生的所有争议,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解决,争议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适用法律为俄罗斯联邦的法律。

本协议自2007年11月7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致。

如果俄罗斯认证机构宣称货物不符合俄罗斯联邦的标准,不能出具所需的产品证明书时,买方应有权通过书面通知卖方终止本协议,终止自卖方收到通知起生效。

本协议用俄语和英语编制,一式两份,两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与本协议的译文有关的任何争论,法律上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随后,双方根据4.2条的第一批货物补签了合同,首句均明确规定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有的翻译为:‘日期为2007年11月7日的供货协议#GERD-01的附件#1’)”,英文为:CONTRACT#1Appendix#1tothesupplyAgreement#GERD-01datedNovember07,2007.其条款约定:

货物:表1列出。货物的规格: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附录2、3、4中列出了货物规格。

支付条款:根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应该依照卖方和买方于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第4.2条付款。

交货条款:芬兰科特卡,到岸价格(《2000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仲裁:此等争议应该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解决。

其他:本合同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中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该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

从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录合同的有关词句和条款中,已经不难看出GERD-01号供货合同是一个条款完备的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其各项条款具体、详细、完整、全面、清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明确,法律适用和法律效力确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其各附录合同的主要条款本身不完备,只能依据GERD-01号供货合同的条款履行,主从合同关系明确;这是上述主供货合同和从属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等明文规定清楚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判决的认定矛盾

在上述佣金合同与供货合同及其附录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等明文规定清楚的情况下,而相关判决却做出了相反的认定:

原一审认定:“合同成立应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该供货协议缺少数量条款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签订供货协议当事人均表示供货协议系框架协议,双方应另行签订贸易合同。”还认定:“佣金应按G公司与R公司签订的三份合同金额以1.5%的比例计算,佣金合计11.4646万美元。”

原二审认定:“涉案的三份销售合同载明了合同必备的条款,分别作为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独立的贸易关系。因此,本院认为G公司的解释更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还认定:“S公司认为应以佣金合同有效期内,G公司实际出口数量1.08万辆汽车的价款作为佣金基数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述佣金合同实例语境中的“贸易合同”词句,系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并非附录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而附录合同并不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条款,其主要条款完全依附并执行GERD-01供货合同的条款。若主供货合同不是贸易合同,其从属附录合同自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若主供货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从属附录合同必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判决认定主供货合同不是贸易合同,而其从属附录合同是贸易合同,明显自相矛盾,其“框架合同”的观点,缺乏依据。

GERD-01供货合同条款,已经明确规定了出口货物名称为“G牌汽车”,本协议的附录对货物做出了规定,符合分批供货合同可以采用合同附录进行补充规定的程序。相反,附录合同的附表只有货物规格,却不具备出口货物名称,原判决自相矛盾,自我否定。

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中,包括与CIF的冲突、交付接收、通知单证快递、移交书证明、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货物投保、数量索赔、质量问题、示数器读数、补救行为计算的费用、质量索赔以及审核该索赔的答复等各项条款,已经有详细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定,原判决却认定为“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而对附录合同上面并没有具体执行条款的规定,却反认为有法履行,即: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1条约定了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支付条款。第4.2条供应的第一批货物的款项,正是3个附录合同合计1000辆汽车的第一批货物的数量;第4.4条表明了附录合同主要用于卖方据以生产、装运、证明货物的作用;结合第4条其他付款条款,本供货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而附录合同的付款条款上只有一句话:“支付条款根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应该依照卖方和买方于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第4.2条付款。”其中并没有任何独立的付款条款词句。这种没有独立付款条款内容,完全依附并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2条付款的3个附录合同,却被原判决认定为独立的贸易合同。而附录合同所依附并执行的主供货合同,却被原判决认定为不是贸易合同,合同不成立。若主合同不成立,那么从合同所依附的全部条款也不成立,从合同将如何执行?这种主从不分,尊卑不顾,本末倒置的主观认定,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GERD-01号供货合同具有不可抗力条款,而附录合同没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同样必须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适用法律为俄罗斯联邦的法律”,符合国际贸易合同准据法条款的规定;而附录合同,不具有准据法条款,同样必须执行GERD-01供货合同。

GERD-01号供货合同对本合同的生效、标准认证、终止效力、文本效力等,均有明确的规定;而附录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条款,仍必须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

上述附录合同的名称,只有“合同1、2、3”的词句标示,没有国际贸易合同性质及英文缩写合同编号的词句标示,各自的第一行词句,均已直接写明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附录合同条款简单,缺少可执行的条款,其各自最后一条已经明确规定:本合同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中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该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

事实证明,GERD-01号供货合同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全部必备条款,各项条款具体、详细、完整、全面、清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明确,法律适用和法律效力确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本供货合同没有一个词句或一项条款规定为框架合同。相反,附录合同本身,不具备独立完整的贸易合同条款,其主要条款均依附并执行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在如此清楚的基本事实面前,原判决反而认定GERD-01号供货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法履行,系框架合同,不能独立作为《佣金合同》项下约定的贸易合同,直接违背了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四、应当理清的焦点问题

上述有关争议,依照各主从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执行情况,理清以下焦点问题,便可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

第一个焦点: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是否在上述佣金合同条款的佣金范围之内?

根据佣金合同约定的大型采购项目,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已经计算在佣金合同第三条(1)a\b项和(3)以银行凭证支付佣金的范围之内。双方并没有达成变更或者修改佣金合同任何条款的协议证据。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一直在本佣金合同以银行凭证支付佣金的范围之内。

第二个焦点: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是否在上述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规定的供货金额之内?

根据GERD-01号供货合同的英文GERD-01编号,已经写明是第一份贸易合同,合同主文已经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全部必备条款,其所有的附录合同及附表等,均是本供货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GERD-01号供货合同的交货条款对每个货物单位的数量和质量差异、交付证明、要求、费用、风险、保险、所有权转移、索赔期限、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索赔,以及付款条款及其他各项条款,对供货要求、质保、不可抗力、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法律、合同的生效和终止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包括G公司供货给R公司1.08万辆汽车的银行凭证金额,均在GERD-01号供货合同条款规定的供货金额之内。

第三个焦点:G公司提供的合同1、2、3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还是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的独立贸易合同?

其附录合同各自的第一句,均已直接写明其是“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其条款内并没有G牌汽车货物名称,表1均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组成部分,并不是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的独立贸易合同。其合计1000辆汽车的数量,正是GERD-01号供货合同第4.2条中的第一批货物的1000辆汽车的数量。其货物规格条款、付款条款、交货条款等,并没有独立的词句和条款规定,完全依照GERD-01号供货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其没有数量和质量差异以及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条款,没有不可抗力条款,没有适用法律条款,没有合同生效和法律效力条款,没有合同文字效力条款,反而其自身直接规定是日期为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的附录1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本合同未提到的问题,双方应遵守2007年11月7日签署的GERD-01号供货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规定,并没有独立于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外。

第四个焦点:本案是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认定,还是按照G公司的主观解释进行认定?

上述各相关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楚明确。G公司的主观解释及其提供的违背上述合同事实的声明,隐瞒了实际供货和收款的事实。S公司一直坚持以GERD-01号供货合同是第一份贸易合同为前提,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变更或者修改佣金合同条款的协议,故佣金合同第三条(1)a或b项均适用,均应当按照该1.08万辆汽车金额支付佣金。S公司促成GERD-01号供货合同之后,已经完成佣金合同义务,此后,G公司曾要求终止佣金合同,已经表明其3个附录合同并非是单独计算佣金的依据,否则G公司若支付该3个附录合同这批货物的佣金,也就无需违背诚信另行要求S公司终止佣金合同。

以上四个焦点,是客观公正解决争议的基本依据。

结语

中国社会已经创建了基本的合同法律制度。依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依照司法解释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进货合同范文6

一、什么是通货膨胀及通货膨胀的成因

(一)通货膨胀定义

当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所必需的货币量,每个单位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就要减少,即纸币贬值。由于每个单位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减少,购买同样的商品就要付出比以前更多的纸币,表现为物价卜涨,而且不是一种商品或几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而是物价总水平的上涨,这种经济现象称为通货膨胀。

随着结算制度的改进,货币的范围已从纸币扩大到银行存款,因此对通货膨胀的概念也应从纸币改成市场货币供应量,而不仅仅是纸币发行量。这样通货膨胀可以概括为:由于市场货币供应量过大,超过了商品流通的实际必需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引起物价总水平持续上升的现象称之为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必然表现为三个方面:

(1)从货币流通量上看,与其必要量相比显得过多。

(2)从每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不断减少。

(3)从商品价格上看,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不是季节性、然性的价格上涨。暂时性、偶然性的价格上涨。

以上为一个问题的三个侧面,彼此密切联系,同时出现。一个国家出现通货膨胀,必然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上涨。在物价上涨的过程中,会出现两个不平衡:一是货币的发行速度与物价的上涨速度不平衡;二是物价总水平上涨过程中,不同商品其价格上涨的时间、速度不平衡。这两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在通货膨胀的初期,物价上涨的速度慢于货币发行的速度;在通货膨胀后期,物价上涨的速度要超过货币发行速度。

(二)通货膨胀成因

1.内因:我国发展

一般而言,超过3%则视为通货膨胀,而超过5%则视为恶性通货膨胀。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通货膨胀经历了两个明显的高峰。第一次高峰在1985-1989期间,1989年通胀率高达18%;第二次严重通货膨胀发生在1993-1995年,连续三年通胀率都是两位数,并在1994年创下最高为24.1%的记录。

2007年7月我国物价指数同比上涨5.6%,自此拉响了我国新一轮通货膨胀的警钟。10月物价指数继续攀升,同比上涨6.5%。这使我国面临的通货膨胀压力进一步加大,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明年实施“从紧货币政策”取代已实施十年之久的“稳健的货币政策”。

央行面对日益增长的外汇储备迫于汇率升值压力的无奈之举,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物价上涨。货币持续发行,超过了经济需要,使得货币供给和产品的比例关系发生变化,所以引起最终品价格上涨。

货币超发而导致的“流动性持续过剩”是对当前通货膨胀的较好解释,流动性过剩推动了信贷快速增长。

2.外因:全球经济环境对我国的影响

在国际大环境中,美国的次贷危机成了全球通货膨胀的导火线。由于美国和英国房地产多年的持续上涨,导致高处不胜寒,开始下滑,从而引发了过度向房地产领域投放以次级按揭为代表贷款的金融机构巨额亏损,特别是那些以“金融创新”为名将次级贷款证券化的西方大型金融机构,相继暴露在风险面前。

2003年以来国际油价单边上扬为全球通货膨胀爆发打开了薄弱的突破口,2007年,原油价格在高位上继续攀升,年末纽约报收96.98美元一桶,全年上涨幅度达到57%,2008年上半年最高达147.27美元。具有指标性意义的原油价格上涨,带动了铁矿石、铝土等原材料价格的同步上扬。为替代高价原油,美国进行玉米代替燃料计划,玉米被大量炼制成乙醇,推高全球玉米价格,导致小麦和大豆种植面积减少,造成小麦、大米、大豆等基本农产品价格上涨。

能源和粮食价格的过快上涨是本轮通货膨胀的主力,价格的传导不断推动着各种成本的上扬。能源和粮食属于工业生产的上游产品,当其价格上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传导到下游产品,不断高起的油价迫使全世界加快发展替代能源,进一步增加了对玉米加工为燃料乙醇的使用,推动了全世界玉米价格的上涨;油价上涨使化肥和柴油等价格上涨导致的产粮成本的提高需求的增加,以及饲料的价格上涨,直接表现为猪肉价格首当其冲地上涨。当前,食品上涨是一种全球现象,受全球粮价影响,个别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已经带动其他相关生活必需品同时涨价。

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人民币盯住美元汇率制度,当人民币对某一货币明显升值时,我国对该货币发行国(区)的出口增速就会明显下降,而进口增速明显上升,这主要发生在以美元结算的国家。人民币大幅升值使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受到巨大挑战,原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流失,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造成很大冲击。

为了摆脱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美国采取了极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幅减息,向市场注入大量资金。其结果是美元大幅贬值,从而推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至少在客观上向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输出了通货膨胀

二、通货膨胀影响我国经济的哪些方面

(一)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当发生未预期通货膨胀时,有固定货币收入的人以及债权人遭受损失。相反,对于非固定收入者及债务人都是受益者。在现代社会中主要包括股票持有者、企业和国家。

消费者一次性货币收入的增加,其未必将增加的货币收入等比例地用于现有的消费品中,究竟消费者如何分配新增货币收入可能会因收入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投资者而言,一次性货币收入的增加可能会增加实业投资、增加商品供给而降低实体经济部门的价格水平,也可能因为虚拟经济部门更高的收益率而增加对虚拟资产的投资导致实体经济部门供给不足从而提高实体经济部门的价格水平。虚拟经济通过影响通胀水平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作用于通胀水平。

(二)对财产分配的影响

由于通货膨胀侵蚀着货币购买力,使任何以固定货币数量计算的资产的真实价值也受到影响。对于持有不变价格财产的人来说其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的票面价值是相对固定的,实际价值将随物价上涨而下降。对于持有可变价值财产的人来说,则正好相反,他们会因通货膨胀而受益。

(三)对于经济效益的影响

通货膨胀造成人们对货币贬值的预期,导致流通中的囤积居奇,出现“投资不如投机,生产不如囤积,存钱不如存货“现象。导致生产下降,通货膨胀恶化,企业不再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而是乘通货膨胀之机,抬高物价,粗制滥造,结果形成资源浪费,生产能力降低,严重影响经济效益。

通货膨胀的发生即意味着货币的贬值,当居民的名义收入不变或其涨幅低于物价上涨幅度时,其实际收入将会减少。虽然2007年CPI为4.8%,但食品价格上涨了12.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1.7%,油脂价格上涨26.7%,鲜蛋价格上涨22.9%,涨幅远远超过居民收入的增加,考虑到居民膳食结构升级的影响,本轮通货膨胀对居民收入的影响更大。

美国消费下滑直接影响中国出口和外贸顺差,并且通过乘数效应和全球效应影响中国的投资和整体经济增长。直接降低中国出口的增速。对美出口占我国GDP的比重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7.2%,对美顺差占总顺差的62%。出口下降首先直接导致国民收入下降,继而降低消费和投资(尤其是出口行业的投资),对国民收入又有间接影响。美国经济下滑还会影响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和这些国家的收入增长,继而影响这些国家从中国的进口。我们将以上直接和间接因素均考虑在内估算美国GDP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将带来我国GDP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美国经济下滑对我国当年的出口影响较大,而对投资的影响则在次年更为明显。也就是说,我国投资增速尽管今年因某些一次性因素将保持较快,但明年将大幅下降。

(四)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从短期看,当有效需求不足而且社会存在闲置生产能力时,通货膨胀可以刺激政府的投资性支出,扩大总需求,从而能够刺激经济增长。从长期看,通货膨胀会增加生产性投资风险,提高经营成本,使生产投资下降,从而不利于经济增长。

在生产力水平不发达,人们的消费以物质消费品为主,物质消费品供不应求的状态下,人们会将货币收入大多用于追逐物质消费品,主流经济学的货币供给与通胀一一对应关系成立,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潜在的生产供给能力已经能够根据需求的变动及时提供物质消费品,这将导致人们消费内容的转变,从以物质消费品为主转向物质消费品、精神消费品并重,物质消费品不再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目标。而潜在物质消费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和部分未计入GDP的精神消费品构成了虚拟经济膨胀的基础。大量资金由于逐利进入虚拟经济部门。这样,货币供给的增加由于并不一定形成对物质消费品的新增需求,可能会流入虚拟经济部门,因而未必会使实体经济部门价格水平上升。即便货币供给增加的同时实体经济部门价格水平上升未必是由于需求的变动所致,可能是由于过多资金流入虚拟经济部门,导致实体经济部门生产供给不足引起的,因而必须深入分析虚拟经济变动对实体经济价格水平的影响。

通货膨胀不利于靠固定的货币收入维持生活的人,其实际收入因通货膨胀而减少,对储蓄者不利,还可以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还会引致失业甚至导致经济崩溃

(五)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通货膨胀的国家,国内市场商品价格上涨,出口商品价格也上涨,从而影响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出口减少。而本国货币贬值,必然导致进口商品价格降低,进口增加,致使国际收支恶化。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初和美国的利率差,大量的国际游资和热钱通过各种手段悄悄的进入中国市场,使得中国的流动性的大大过剩,其次的原因就是本币不可以自由兑换,让大量的国际游资和热钱只可以进入,出去就很困难,从而也是造成流动性大大过剩的原因。

三、我国应对通货膨胀的对策

(一)紧缩性财政政策

通过紧缩财政支出、增加税收,谋求预算平衡,减少财政赤字来减少总需求,降低物价水平。第一,减少财政赤字;第二,适度减少长期建设国债的国家发行规模;第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一些可能会引发经济发展不稳定因素或者过热的因素,要进行严格控制。

(二)紧缩性货币政策

通过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来减少总需求,降低物价水平。可以通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施。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就是要进一步控制信贷规模的过度扩张,使信贷规模保持合理稳定的增长。进一步收缩银行体系的流动性,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的弹性。

提高利率,收缩信贷,缩紧银根,减少市场的流动性;同时,现阶段人民币升值预期比较大,热钱会想方设法进入中国,中国政府要么继续严格加强资本管制,阻止热钱涌入;要么加快人民币汇率改革,让其快速回归均衡汇率。否则,货币政策会失效。

(三)紧缩性收入政策

通过控制工资的增长来控制收入和产品成本的增加,进而控制物价水平。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第一规定工资和物价水平增长率的标准,如规定工资增长率与劳动增长率保持一致。对于每个部门,由于劳动生产增长率与全国平均劳动生产增长率的差距引起的成本变动,允许其通过价格浮动来消除。第二工资-价格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政府说服工作,使企业和工会自愿执行政府公布的“工资-价格指导线”。第三工资-物价管理,即对工资和物价实行强制性冻结。第四以纳税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政府以税收作为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来限制工资-物价增长。

(四)价格政策

通过一定的手段限制价格垄断,来避免抬高物价。针对2007年以来我国以食品类为代表的价格长时间的过快上涨,始终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来抓。要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把抑制当前食品和居住类价格的过快上涨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以及物价部门、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价格手段和措施,强化价格宏观调控监管,控制总需求的过度扩张,保持总供需的基本平衡,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现在也有学者对这种价格管制的政策提出了质疑:易宪容先生就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形成对企业及个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让企业、个人能够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来调节其行为。如果市场价格被管制,那么企业与个人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就会显得力不从心。价格政策是否能行之有效,我们得通过市场的实际检验才能证明。

(五)供给政策

通过降低税率,刺激储蓄和投资,从而增加商品和服务,消除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缺口。如果市场中出现垄断,物价易于人为控制,则发生通货膨胀的概率较高。通过加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可以消除人为控制物价的隐患。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市场、产权市场、期货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特别是要防范和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垄断和哄抬物价行为。当前,尤其是要注重发展期货市场,获取参与资源的定价权。

中国是石油、铜等原材料的重要购买国,但参与交易规则制定的权利非常有限,应逐步推出各种原材料的期货产品,参与国际期货市场。建立完善的经济信息系统,应增强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公开度、真实度,防止虚假信息,误导民众。

四、结语

目前对于中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走向还没有定论。但随着通货膨胀这一目标在我国经济体中地位的提升,控制通货膨胀无疑成为新货币政策的关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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