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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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论文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1

1.绩效评价机制的不完善

项目审批完后,在资金下发之后,企业就轻视了对资金的管理。更是对资金的流向和数量都无法掌握清楚,更不要提有相应的资金上的管理或者监督人员的监督了,这使企业对项目启动中资金的用途出现了盲区,在这片他们不能掌握的部分中,不仅容易被人下手扣留资金,乱用资金,而且管理的松懈也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资金的支出与回报和预算不成正比

在资金的实际使用中,完成任务的指标被曲解成了使用完项目资金,在这种目的的驱使下,不能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完成的同时,由于对资金管理存在的缺陷,无法将资金高效的转换成生产力、对地区经济的影响也会降低,前期的经济投资根本无法保障后期的利益回报,企业这样根本就是做了一场亏本的买卖,造成支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情况。撇去利润不提,实际应用款项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改变资金的用途,私自挪用资金,一部分资金被用在“公款开销”上,多种因素最后造成了资金最后与预算不相符的情况。

3.国家对企业的帮助存在局限性

国家对企业发展给予了很大帮助,但是需要帮助的企业有很多,而国家在资金财力和人力精力上能给予的却是有限的。资源有限,自身能力不足,造成了企业资金管理和资金审批难的窘境。

二、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对策

1.企划案的审批验证

企划案中会有明确的支出款项、预算,在策划过程中,留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意外开销很正常,所以预算一般是要比计划案和实际中使用的金额多的,同管理资金方面一样,企业同样很轻视对企划案内容的验证,而很多策划会钻这个空子,为了多要出一部分资金,企划案会夸大一部分事实,为了争取更多的资金,其实这也不为过,但是因为管理机制本身就不完善,在一开始就对资金的发放这样松懈的话不正是造成现在经济管理的问题所在么,所以加强企划案的审批是关键所以。

2.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

正如上文所说,绩效评价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了企业对资金流动方向和资金数目不明的现象,所以,创新的重点不仅有需要验证企划案的真假,还要在解决验证企划案项目预算问题的同时完善资金管理模式也同样重要,也就是对绩效评价机制的完善,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资金安全,稳固企业的经济发展。

3.分批发放资金

在上述两项问题解决后,考虑到即使加强了资金管理也未必能很好的解决问题,我认为,还可以通过分批发放企业项目资金来避免问题。在资金通过审批之后,不要将全部资金拨放给项目,可以在项目确认施工之前,按照企划案中预算的比例发放一部分,确保这部分资金不会影响工程开工的前提下,尽量少比例的发放,这样就不会担心资金被挪用,也不会担心耽误工程进程。详细的工作流程应该有条理,我认为应该先对企划案进行评价,然后考虑预算合理性、资金项目的合理性、资金使用合理性,在项目进程中,及时对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了解,合计预算,防止超支对企划案造成影响,这样才能做到合理、全面、客观的评价,最后才能根据情况对项目进行资金的发放,保证了资金充足,也能在项目不理想或者发现无法完成时资金可以及时收回减少损失。

三、对创新后企业财政经济的变化预测

我认为,在解决了策划书的审批不严谨、资金管理松懈等问题之后,首先,工作团队会对项目资金申请和预算统计更加用心,并且真实可信,因为预算合理,所以从根源上解决了资金会被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其次,因为有监督人员的存在,企业也更加关心工程并加以了解,解决了企业因为资金审批之后对工程不了解而资金被乱用的情况,最后,在工程实施时,考虑工程要求,预算合理性等方面问题,将资金分为几部分发放,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同时,可以避免资金不够用的情况,更能在项目不理想或失败时及时收回未发放的资金,减少损失。企业整体变得更有效率,做事风格更加严谨,形成是一种良好的工作风气,令企业能够越做越好。

四、总结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2

关键词:财政政策;经济增长;探讨

一财政与财政政策要研究财政政策,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财政。但是,目前学术论文界对于财政的定义还存在一定分歧,受到较多关注的包括再分配论、政府收支论和公共财政论。再分配论认为财政是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财政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而且和同处于分配环节的信贷分配、工资分配、价格分配和企业财务分配等相比,有其特殊性,它不是一般的社会产品分配,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及财产权力,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包括组织收支活动、调节控制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等(刘邦驰,汪叔九,2001)。政府收支论认为财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来满足公共需要,进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收支活动,并通过收支活动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以达到优化配置、公平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的目标。

公共财政论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苏明,2001)。应该说,前两种关于财政的定义各有所侧重,前者突出了财政的社会分配和政府职能,后者强调了政府的活动。而公共财政论则简单明了地指出现代财政的公共性,为建立公共财政奠定了理论基础。明确了财政概念,就可以对财政政策加以研究。财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财政理论为依据,运用各种财政工具,为达到一定财政目标而采取的财政措施的总和。简言之,财政政策是体系化了的财政措施,它的目的就是实现财政职能。同时,它也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制定的指导财政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客观存在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国家意志上的反映。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也是国家实施财政宏观调控的过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又是国家干预经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主要手段。财政政策是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由于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制约,国家不可能大规模组织社会经济生活,奴隶主和地主阶级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为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政治职能服务。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一般都实行简政轻税、预算平衡的财政政策,以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日益激化,财政政策不仅为实现国家政治职能服务,而且成为政府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工具。

财政政策按其构成体系可以分为国家预算政策、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国债政策、投资政策、补贴政策和出口政策等七大政策。由于研究数据和技术方法的限制,本文主要是研究前三种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二三种主要财政政策工具对经济增长促进效应的分析(一)国家预算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国家预算政策包括财政赤字政策、财政盈余政策和预算收支平衡政策三种形式,笔者主要讨论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它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财政赤字影响货币供给财政赤字对经济的影响和赤字规模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取决于赤字的弥补方式,即向银行透支或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出现财政赤字意味着财政收进的货币满足不了必需的开支,其中有一种弥补办法就是向银行借款。可见,财政向银行借款会增加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从而增加基础货币,但财政借款是否会引起货币供给过度,则不能肯定。很多人用“财政有赤字,银行发票子”这句话来形容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关系,而事实上,赤字与货币发行并不一定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财政赤字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虽可能与赤字规模的大小有关,但更主要的还取决于赤字的弥补形式。

2、财政赤字扩大总需求的效应凯恩斯主义所奉行的财政政策是运用政府支出和税收来调节经济。在经济萧条期,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经济中存在失业,政府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政府支出、减少政府税收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必然出现财政赤字,因此,赤字就成为财政政策中扩大需求的一项手段。财政有赤字,必然扩大总需求,但其扩大总需求的效应有两种,如前分析,一是财政赤字可以作为新的需求叠加在原总需求水平之上,使总需求扩张;二是通过不同的弥补方式,财政赤字只是替代其他部门需求而构成总需求的一部分。它仅仅改变总需求结构,并不直接增加总需求规模。完全以国债收入弥补的“软赤字”,只要不超出适度债务规模,其扩张效应一般可被控制为良性的,即可以有意用作反经济周期的安排,在经济萧条阶段刺激需求,“熨平”周期波动,一般不致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这对我国的经济是有现实意义的;第三,财政赤字与发行国债。发行国债是世界各国弥补财政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途径。但是,债务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来源,会随着财政赤字的增长而增长。另一方面,债务是要还本付息的,债务的增加也会反过来加大财政赤字。

3、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财政赤字的排挤效应一般是指财政赤字对私人消费和投资所产生的排挤影响。当政府因支出庞大产生预算赤字时,一般需发行公债向公众借款。发行公债是国家信用的一种形式。在货币市场上,如果私人储蓄量不变,则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将共同竞争市场上有限的资金。当公众出于对国家债券的高度信任而争购公债,政府在总储蓄的占有上便处于优势。政府发债占总储蓄的比重越大,就会有越多的非政府借款者因筹不到资金被挤出货币市场,加上赤字支出促使利率上升,必然会排挤出一部分非政府投资,从而抵消政府赤字支出的部分扩张性作用。但这种结果并不是绝对的,一方面政府赤字的排挤效应会被政府扩大投资支出所产生的“乘数作用”所抵消;另一方面,“排挤效应”如果与政府有意进行的经济结构合理化调整结合起来,则可以改善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产生有益的影响。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效应的分析为解决有效需求的不足,我国主要采取扩大政府财政支出的财政政策,政府支出的结构和支出规模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笔者也将主要从政府支出结构来看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采用以财政支出项目为自变量的柯其分别表示财政支出结构中某一项目支出增加1%时所引起的产出增加百分数,这样我们就用产出弹性来描述财政支出的结构效应以及其对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调节作用。我们以《中国统计年鉴》(2006)我国1989—2005年财政支出职能结构分类统计数据为样本区间。相比较高,而在1996年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最为不利的,税收负担相应较轻,实际该年税收负担为10.3479%,与其他年份相比较低。经过去除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之间呈现出更加紧密的关系,并且高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低,低经济增长年份修正后的税收负担较高,有一定的负相关关系。现在我们转入,采用排除非税因素影响后修正的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所得到的回归效果比较好,调整的R2为0.317,F检验值为6.115,各回归变量的T检验值均能通过95%的检验,从系数项来看,修正后的税收负担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3.866,即表明税收负担上涨1%,经济增长率下降3.866%,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率的弹性系数为0.6,即税制结构变化1%,经济增长率变化0.6%,影响系数较小。这样的结果与理论上税收负担和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基本相符,我国现行税制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从以上数据分析看,在我国现行税制下,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修正后的税收负担则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这一点与国外的实证研究结果基本相同。从数据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应该说是1983年税制改革的延续,1983年是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变化的一个转折点,通过设立所得税,税收负担从1982年的11.25%,猛涨到1983年的18.55%,在随后近10年时间内,税收负担不断降低,最低时为10.167%,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税收负担才得以不断的提升,到2004年达到18.839%。也就是说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缓解了税收占GDP比重一直下滑的局面。另外从税制结构角度看,1983年以前,由于企业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类税收,直接税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仅在10%左右,通过1983年改革,建立起所得税体系,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上升到50%左右,随后持续减低,尤其是在1994年增值税体系的建立,直接税收入占间接税收入比重下降到1983年以来的最低点23.953%,随后几年逐渐升高,2004年达到39.0463%。从求解出的结果看,非税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1994年起越来越有利,非税环境越来越有利,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逐步体现,反过来说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不断减弱,这种情况在1983年税制改革前也出现过,所以面临新的经济环境,税收作用不断减弱的情况下,税制必须进行改革。

三总结

本文在对财政与财政政策进行概念阐述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财政政策的三种工具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其中,在对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进行研究时,分别运用了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分析模型来进行定量分析。从分析可以看到,三种工具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各有所侧重,且影响程度和范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因此,必须合理运用好各种政策工具,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和政策的完善,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增长。

参考文献:

[1]〔美〕坎贝尔等著,朱平芳,刘宏等译.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林毅夫.现代增长理论与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3

(一)县域经济发展主体层面

首先,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层次较低下。当前,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资源性、关联性、混合性和复杂性,县域经济既依靠当地资源以大农业为基础,又混合有加工型、商贸型、采掘型等多种经济发展类型。但是,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县域经济的发展面临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模式陈旧、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欠合理、资金和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等诸多制约因素,同时又多面临小农经济与规模化、山区经济市场化与边缘化、农村经济与城镇化、特色经济与工业化等诸多矛盾,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县域的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发展步伐迈得太慢,县域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我国贫困线标准定得还较低,农村返贫率还很高,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资源匮乏、交通闭塞、发展环境缺失的偏远边缘化地域。另一方面,我国多数县域经济增加值构成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仍偏大,第三产业的发展依旧不足。2013年全国县域经济增加值构成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约为21%、45%、34%,而同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约为10%、44%和46%,第三产业的GDP占比第一次超越第二产业跃居第一。同时,我国县域经济的产业层次也普遍较低,以价值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品多属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初级产品,资源的消耗量较大,环境的污染度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较低,第二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反哺效应不显著。

其次,县域经济间发展的差距日趋显著。我国幅员辽阔,各县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地理区位、要素禀赋、政策制度、产业结构、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县域经济间的发展差距呈扩大趋势。地理区位上,沿海地区或中心城市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原有基础好,再之引领改革开放,率先占据了经济发展的优势,而地理位置边远的内陆地区或山区原有经济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低下,改革开放步伐较慢。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县域间要素流动的速度不断加快,地理区位优越的县域因集聚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等形成的正能量促使其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并与地理区位不占优势县域间的经济发展形成差距且日益扩大。政策制度上,虽然国家从宏观层面出台了统一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基本框架或内容,但实践中各县域结合自身实情会将制度地方化、习俗化,其实施的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安排会差异于国家统一的政策框架,同时国家对一些区域实行以放权让利为前提条件的倾斜政策,会使这些地区的试点县域获得从其他地区转移过来的超前利益,进而扩大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资源禀赋上,由于众多县域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地方特色资源的开发上,而特色化资源工业的发展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短期内最易见效也是环境约束最少的现实选择,由此所形成的不同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是各县域发展失衡的重要致因。产业结构上,由于各县域资源空间配置和产业要素聚集状态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域产业结构类型,其对未来一定时期县域经济发展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协调具有决定性作用,进而形成了县域经济间的发展差异。社会文化属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由于自然条件、社会发展、文化风俗等差异性的共同影响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当地文化,并通过文化观念与文化价值体系等形式作用于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等,进而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策略、产业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而导致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

最后,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且人力资源素质偏低。一方面,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核心竞争力缺失、特色经济发展趋同,工业投资规模缩减、交易市场容量有限、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减缓、科技教育投入不足等。近年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正步入黄金时期。目前,我国改革忽视了作为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一产业的发展后劲战略,一些基础性和新兴的第三产业如计算机信息、科技服务等发展仍后劲不足,导致基础产业不基础,弱质产业仍不强。同时,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业务范围与实际职能不相符合,加之现行税收征管体系中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的征收税款大部分集中在中央及省级财政,县级政府则较少有独立稳定的税收收入致使县域经济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而发展后劲不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县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年龄长、体质弱、能力差的留守农业居民,且其多聚居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交通运输不便、教育发展落后、收入水平和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的老少边穷县域,人才既进不来也留不住,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同时,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重基础教育和理论教育、轻视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等现象依旧存在,导致低学历者接受新鲜事物、创新创业能力较低,而高学历者劳动技能又不如低学历者,使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不牢、动力不足、活力不够、潜力不大。

(二)财政政策体系层面

首先,税收制度体系缺失。我国不尽合理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结构、城乡二元税制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均衡、健康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在1994年推广分税制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它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实行相对较低的税率和标准更宽的税前扣除政策,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企业待遇,对农民实施有别于城镇居民个人和企业的扣除一定成本后对利润征税的总收益征税,形成了县域非均衡的发展格局。同时,体现非市场性分配关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存有缺陷,人为操作痕迹明显,调节作用显现不足,实施效果不理想,政策过渡性意味较重:由于转移支付的初衷就是缩小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转移支付的层层配套下拨方式,不仅限制了中央财政政策调控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政府的可用财力,使财政转移支付目标偏离了原定目标;税收返还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既得利益,化解改革阻力,而目前税收返还、基数返还、体制补助等成为转移支付主要内容的机制却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县域政府的财政自给率低下,大部分在60%左右,特别是一些贫困县域的财政自给率仅有10%左右,而对转移支付的依赖性过度易产生思想惰性,使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等随之消减。

其次,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财政支持主要包括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即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除需在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经济等层面下工夫外,还须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虽然各级政府为此付出了诸多努力,如国家在县域经济的第一产业发展中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产粮(油)大县和生猪大县奖励政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同时各县域又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结合自身特点切合实际地实施农业扶持政策,如对粮食生产机械优先补贴等,这无疑给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但是,国家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占比特别是其基本建设、技术信息等方面并没有持续攀升反而呈逐年下降趋势,致使县域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最后,财政支出结构欠合理。一方面,财政支出的地域分布结构失衡。我国财政对不同地域实行了非均衡政策,如向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心的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财政政策导致该地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另一方面,财政支出总额中各类支出的占比不合理。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中生产性支出不足而非生产性支出偏大,县域“吃饭财政”问题较为突出;除福利与抚恤支出和支农支出外,其他支出的时期和地域分布不均衡和稳定;财政用于科教文卫、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公共项目的支出严重不足。国家财政理应通过合理的支出结构发挥其促进县域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效用,但支出结构不合理的财政既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又会造成我国县域经济发展失衡和滞缓。

二、我国县域经济发展中财政支持的优化策略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4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财政监督;管理;效益

随着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深入,现行的财政监督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改革的要求,尤其是在“现代财政制度”理念影响下,财政部门必须要深化改革,仅仅围绕公共事业改革发展要求,拓展监督覆盖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实现财政监督模式的新常态发展,造成监督工作的新常态。

一、经济新常态对财政监督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财政监督是强化财政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手段,基于经济新常态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财政监督管理模式也要随着进行改革:首先经济新常态要求财政监督管理手段要创新。随着经济新常态发展,尤其是“互联网+”行动战略的实施,财政监督管理手段也要加大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借助大数据等平台实现对财政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其次要求财政监督的全过程化。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进入关键时期,公共财政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者,必须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避免财政资金投资于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将过去的事后监管转化为日常监管和过程控制监督的管理;最后经济新常态下要求财政监管强化风险意识与法制意识。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国内外环境日益复杂,因此需要做好风险控制,尤其是2015年财政部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章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通过内部控制约束财政部门的权利,并且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以及使用的合规合法。当然经济新常态对财政监管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监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转变作风,服务基层。

二、经济新常态环境提高财政监督管理的对策

基于经济新常态下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新变化,做好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形势的必然要求,因此结合相关文献资料,经济新常态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做到依法监督

党的十明确提出我国要建成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财政是公共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财政监督工作也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首先我国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制度,通过制度加强对权利的监督与约束。政府部门要及时根据经济新常态变化,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出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财政监管制度。例如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方向的监督,出台关于鼓励财政资金扶持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性质的,例如将财政资金用于耗能高产业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且要收回扶持的资金;其次要依法监督。在财政监督管理中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提高社会对财政监督的正确认识。例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的认识度,同时还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二)转变监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

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财政监管要改变以往落后的财务监管理念,树立主动服务的监督管理理念:首先政府部门要更新监管理念,树立“大监管”的理念。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财政资金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于此同时财政资金舞弊的隐形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必须要强化对预算的监管。财政经济活动围绕预算而开展,预算是财政工作的核心,例如新修改的《预算法》对预算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财政部门要仅仅围绕预算开展监管工作,通过预算监管发现问题;其次改变以往的被动监管模式,主动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财政监管人员要改变以往的被动监管的理念,树立主动积极监管的理念。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监管是以被动监管为主,往往是事情发展之后进行监管,经济新常态下要求财政监管人员要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提前介入,以此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全过程监管

通过建立日常与全过程监管模式对于提高监管质量,规避财政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实施动态分析制度就是通过对财政收入分类、分项目的纵横向对比,为监管提供线索,以此提高资金安全:首先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重大工程的财政资金进行监管,及时发现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资金不走样。例如对于社会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成立专项调查组,并且及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其次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检查。基于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变化,财政部门要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尤其是对于国有固定资产要严格保护,避免国有资产被流失;最后要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监督检查。票据是收入的源头,加强收费票据监管可以提高κ杖肭榭龅恼莆眨对于票据的使用要严格规范,保障票据合法性与合规性。当然也要融入全过程监管模式,拓展监管工作范畴,将侧重外部监督转化为内外并重的模式,关注财务资金分配的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新模式。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基于互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平台在社会领域中的应用,财政监管方式也必须要不断创新,积极构建财政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首先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网络化办公模式,借助大数据平台,提高电子政务的建设,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例如通过将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公布于电子政务平台中,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监督体系中,可以降低资金舞弊的现象,提高资金的透明度;其次加强互联网技术与工作成效的融合。实践中为迎合“互联网+”战略,财政部门建立了互联网监管平台,但是该平台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价值,例如监管人员对于财政监管仍然是采取传统的人工监管,或者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数据统计等工作,而没有发挥计算机的分析功能;最后逐步建立“大监督”体系,形成纵向多环节、横向多渠道的财政收入日常监督机制,并深入推进发展。对于收入征管部门,要将其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与其收入征管质量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同步监管。对于预算单位,坚持以银行账户日常监管为抓手,以部门预算初审为着力点,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重点关注其有无设置收入过渡户、纳税预储专户、违规开立账户等,确保综合监管成效。

(五)着力于结果运用,促进财政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以外促内”和财政业务部门间交叉轮动检查对口管理单位的方式,查找相关业务科室在财政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梳理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完善财政政策,通过下达检查结论、反馈检查结果、落实问题建议等,促使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服务与指导,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另外做好沟通协调,做到监管互动,在监督工作中,注重与被监管对象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监管互动关系。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外聘注册会计师、企业财会人员参加专项检查,补充监督检查力量。同时,会计师事务所、重点企业亦将专员办作为行业业务交流、财税政策反馈、人才培养的新平台和新途径,收到了良性互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的积极成效。

三、结束语

总之,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监管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目标,在财政监督职能、机制建设、监督方式、管理模式上不断进行有效的探索,主动适应新常态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常国华.把握形势 开拓创新 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财政监督工作[J].山西财税,2016(06).

[2]赵长宝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收入监管新机制[J].当代农村财经,2015(10).

[3]张德川.河北省公共财政支出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J].邢台学院学报,2015(03).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5

在财政税收中缺乏有力的监督,偷税漏税是我国当前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并且这种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企业通过开具虚假发票和制定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欺骗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偷税漏税。这就增加了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建设进程,这主要是因为有关的财务税收监管部门工作不当,没有将相关的监管措施落实,对于财政税收监管工作没有足够的力度,没有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

2财政税收工作的改进建议

2.1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税收制度的完善,完善的税收制度才能形成相应的工作标准。完整的税收制度也是保证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能够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的相关利益。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完善。首先,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地位逐渐体现出来,各个企业也在进行相应的转变,因此我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应当根据企业的改革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变化,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将财政税收的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然后,要对当前的税收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企业征收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并不合理,因此应当对营业税和所得税进行调整,减少一些重复的税收以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保障企业的顺利发展。

2.2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统筹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建立平衡合理的财政体系。政府要将相应的财政关系进行规范,对我国的财政体制进行健全,明确我国各级政府对于财政支出所具有的责任,对于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充分的完善,除此之外,对于一些跨地区性质的公共服务,必须分清楚这些服务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协调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的支付规模,增加财政困难的城乡建设力度。

2.3加强税收的监督工作。对于很多企业采用投机取巧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对于偷税漏税的企业进行严重的责罚,使偷税漏税者付出严重的代价。

3总结

财政经济论文范文6

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加强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合理安排各阶层居民收入的再分配、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保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现行的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法包括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制度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它是指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再分配。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中央政府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下转移给地方政府;二是地方政符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上转移给中央政府;三是同级政府之间一部分预算收入的相互转移。凡是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是狭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在我国,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上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从狭义上理解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形式上看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财政转移支付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外在形式,它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泛指凡规定有关财政转移支付出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自治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狭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财政转移支付法》冠名的单行法律。在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有关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内容的法律规范散见于相关法规与规章之中。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1)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2)转移支付的形式:目前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支出,如定额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税收返还及其他补助形式。(3)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核算标准、分配方法、支付规模和程序。(4)转移支付的管理和分配机构。(5)转移支付的监督及法律责任。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四种转移支付的形式构成的:

第一种形式是“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设立和实施的。我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我国的收支均衡模式同时考虑了各个地区的财政能力(财政收入)和财政需求,其基本的做法是:通过测算各个地区的标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并对其进行比较,进而计算出地区的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大于标准财政收人的差额)。

第二种形式为“税收返还”。税收返还制度的建立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关键性内容之一。税收返还制度的核心是在建立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同时,确保各有关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另一方面,这种形式通过“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办法,提高中央财政在增值税与消费税增量上的比重。

第三种形式为专项补助(或者说是“专项拨款”)。“专项补助”作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这些专项拨款,由中央政府拨付,不列入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这种专项拨款的主要特点是拨付款项的有条件性,是由中央根据情况和需要来确定拨款的项目,拨款的对象,拨款的金额和拨款的时间。专项拨款主要用于给予地方政府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

第四种形式是“原体制补助和上解”。这种形式实际是原体制的产物。从1988年开始,中央政府财政部对部分省、自治区实行定额补助,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解。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二、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事权、财权不对应,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从而造成一部分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不明确,甚至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第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个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大的共性就是都制定有较高层次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没有单行法律。因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

第三,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控力度小,均等化功能弱。由于在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中税收返还形式占的比重过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太低,致使中央财政调控权、均等化功能过弱。

第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第五,省一级政府对地、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缺乏制度建设。

三、完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朝着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框架的目标改革,但是,距离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深化改革:

1.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法律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范围,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节目标和定位。

2.加强财政立法,在《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各项基本制度,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制约制度。

3.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重新归并现有的四种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尤其是应当尽快解决原体制补助和原体制上解当中存在的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矛盾的问题。

4.规范专项补助,在进一步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那些纯粹属于地方区域性的支出项目的补助,并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兼顾其他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规范各种专项补助,合理分配用于专项补助方面的财政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