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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1
关键词: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
中途分类号:N04;E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3)06-0029-04
The Differences and Relations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HE Yongbo
Abstract: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are national strategic level policy The common point of the four terms is to maximize the sharing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resources,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oth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national defense construction The difference of the four terms comes from different angles, which can be implemented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and is different developing stage and implementation ways from junior to senior
Keywords: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读者经常会在报纸和期刊上看到“军民结合”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寓军于民”(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军民融合”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军民一体化”(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等术语,这些术语词义相近,很容易混淆,给研究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笔者参考了相关文献,对每个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旨在明晰这四个术语的区别与联系。
一 对“军”和“民”的理解 《辞源》中对“军”与“民”的含义有确切解释。军,本义指军队,后引申为军队的编制单位、指挥军队、驻扎等[1]。民,本指人,《汉书·食货志》上:“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此指士工商,别于农之称[2],“民”与军相对,指人民、非军人,非军事的。
按照《国防经济大辞典》中相关解释并从更为全面的角度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中的“军”有更广义的内涵,是指与军队有关的事物,主要包括军品、军工、军事,有时也指国防建设;而“民”是指与百姓有关的事物,主要是指民品、民用科技工业、民口企事业单位,有时也指国民经济[3]。
二 四个术语的内涵 1“军民结合”和“寓军于民”
关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国防经济大辞典》具体有如下解释:
“军民结合”是指国防经济的基本功能(军事功能)与派生功能(经济功能)的有机结合,使之有助于增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成为增强国家的国防力量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柱。“寓军于民”是关于将国防实力寓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的理论和战略方针[4]。
上述两个术语在文章和文献中经常以“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形式出现。
现代武器装备技术复杂,成本高昂,长期过高的国防建设投入,国家难以承受,但为了维护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又必须进行国防建设。面对有限的财力和资源,只有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才能降低军备成本,并在加强国防建设的同时,发挥国防建设的“溢出效应”,促进乃至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宏观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最高层次,主要是指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资源共享,核心是“大炮”与“黄油”之间的资源配置问题;中观层面或称部门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包括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以及军队与地方的结合等,其中,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主要是指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品“两条腿”走路方针、能军能民,以及充分利用民品资源和民口力量,避免自我封闭、自成体系;微观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主要指企业等微观主体层面,对军工单位而言,是指除少数单位外,大部分军工单位能同时开发生产军品、民品,并坚持面向全社会开展军品科研生产大协作,避免“大而全、小而全”。
2“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
(1) 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在国内外都有不同的解释:国外有的解释把国防科技工业的民用部分和军用部分结合起来,以便能在一个共同的设施上开展民用和军用科研生产工作;也有的观点称“军民融合”是指将国防采办扩大到利用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的做法。国内一些学者提出“军民融合”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动军民两大科技创新基础互通、互补、互动,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既为国防建设服务,也为经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是指拉动民营资本在国家可控的条件下参与国防建设。
实现“军民融合”,主要目的在于改变过去为军事目的而开发的高新技术完全禁锢在军事领域的做法,在军用技术开发之初就同时考虑它的民用前景,以便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商品,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国防科技开发部门也没有必要什么都从头做起,另起炉灶,而应注重采购市场上可买到的高新技术及其“货架产品”,用于发展新式军事装备系统。
(2)军民一体化
关于“军民一体化”比较权威和规范的定义,最早见于1994年9月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的《军民一体化的潜力评估》研究报告,其定义为:“军民一体化是把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同更大的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的过程。”也就是实现国防工业基础和民用工业基础逐步兼容,采用共同的技术、工艺、劳力、设备、材料和设施,满足国防和民用两种需要。具体来说,它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军事技术的商业化或民用化,也就是军事技术向民用领域“溢出”(spinoff);二是民用技术的军事化,也就是民用技术向军事领域的溢入(spinin);三是实现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5]。
三 四个术语的主要联系与区别 1联系
(1)强调并追求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资源共享。
(2)都是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取向,决定着各国国防科技工业的走向和管理模式。
(3)是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军民两种资源共享程度不断提高的递进发展的动态过程。
(4)对于这四个术语所表达的具体模式的选择上,虽然受国家经济技术水平、基本经济制度、管理体制现状以及法规制度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在发展趋势上都是追求军民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
2区别
(1)所站的角度不同
“军民结合”主要是站在基本不改变军民分割的运行体系的角度,强调军用与民用在相同和相似的地方可以实现结合。这种认识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定的历史阶段,经济技术水平不高以及资金技术资源稀缺,军用与民用技术相对独立发展的状况。
在产业部门和军工单位层次上,强调重点发展军工民用产业,在国家全局的角度上,具有军事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各有关方面进行军民的结合。
“寓军于民”主要是站在建设强大的经济和国防两大战略任务的角度,为实现两头兼顾、协调发展,强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技术、人员等要寓于国民经济和民用产业之中。但由于部分武器装备(如核潜艇、战略导弹)和武器装备的不同层次(如总装测试)具有资产专用性较高的特点,并不是所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都能寓军于民[6]。
“军民融合”主要是站在科技资源以及高新技术上军民两用性较强的认识角度,强调军用与民用之间相同点是主要的,军事需求和用途的特殊性是有限的,特别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更加中性和普适,在发展规律上也更加一致,因此军用与民用应在技术发展上更加融合,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军民一体化”主要是站在彻底改变军民分割的运行模式的角度,从经济以及产业发展上强调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工业基础,要求工业建设中在技术、工艺、劳力、设备、材料和设施能够满足国防和民用两种需要,兼顾军需和民用两个市场。
(2)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的推进进程与国家经济技术水平、基本经济制度、管理体制现状、法规制度完善程度密切相关,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综合、由局部到全局的发展形式和实现途径。
在经济技术水平较低以及资源和体制存在瓶颈制约的条件下,民用工业与军事工业发展更多地采用“军民结合”的方式,既相互补充和支撑,又相对独立,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一种简单和粗犷的发展模式。
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家将更加重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能够协调发展,通过“寓军于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实现部分资源共享,使相关资源平时能发挥最大经济效益,战时也能够迅速转化为国防能力。
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科学技术水平跃升时,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界限更加模糊,军用和民用科技资源的共享和统一科技基础的建立有了坚实的经济和技术保障,才有条件推行“军民融合”。随着经济技术基础的强大特别是工业基础的壮大,民用工业和军事工业基础更加兼容和融合,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具备了实现互动、互通、互补的协调发展,则进入了“军民一体化”阶段。
四 结 语 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取向和工作方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的相同点都是追求军民资源最大程度的共享,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但是这三组概念的不同点是所站的角度不同,需在一定的条件下推行,是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及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综合、由局部到全局的发展形式和实现途径。
致谢:感谢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李连宏先生对本文的悉心指导。
参 考 文 献
[1]辞源(四)[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辞源(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
[4]曹景建,姜大立,邹春荣 “军民融合”及其相近概念浅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9 (3):94-96
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2
一、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园区,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产业基地,它是在满足国防军队建设需求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摆脱传统的国防和经济社会环境平台和运行机制束缚,在一定区域内围绕军地双方资源的优化组合,建立形成的以军民融合为特征、以产业发展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引领示范为导向,军民在生产生活服务等领域全方位高度融合的新型经济主体,是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的更高阶段。
(一)军民融合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随着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革的迅猛发展,军民融合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新的拓展和提升,不再只是简单产品层面上的“民”或“民转军”。军民融合的层次由军地双方的协商式结合提升到国家战略层次的制度式结合,提出建立军民融合式国家规划计划体系、体制机制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军民融合的范围由国防科技工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军民融合的程度由军民行业的“板块式”对接深化到了融为一体的“无缝式”对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在国家层面上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①”。
建设发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适应新时期军民融合式发展特点和要求,在产业链集成、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服务等层面上实现具有全价值链体系特征的“军为民用”和“民为军用”,是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多领域全方位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
(二)产业化发展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和抓手
军民融合产业是以国防科技工业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核心和依托,通过军、民领域间的双向交流互动所形成的产业,主要涉及产品结构、技术、工艺相通或相近的电子、机械、汽车、新材料、核能、航天、航空、船舶等产业领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构成国防科技工业新增长点的新兴高技术产业,多为技术优势产业;另一类是国防科技工业的支柱民品产业,多为规模优势产业。
自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军民融合型高新技术开发区“硅谷”开始,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均采取多种措施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的集群化。近年来随着我国军民融合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的军民融合类园区也越来越多的涌现出来。
(三)创新驱动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动力和源泉
我国已进入一个必须更多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党的十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自主创新也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首先要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破除“自给自足”、“自我发展”的观念,树立统筹建设、开放式发展理念;要实现体制机制的创新,克服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上障碍,建立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规范;要实现发展模式的创新,摒弃国防建设不计成本、封闭发展的模式,推行成本效益和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要实现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现存的技术、生产、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军地壁垒,形成军民各领域协调发展、逐步深入融合的良好格局。
二、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现状
我国已从不同层面和不同领域,借助不同体系,探索形成了一些可行的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军民结合示范基地”模式。自2009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了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的培育和认定,推动军民结合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截至目前,已在陕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内蒙古、北京、上海、甘肃等地分3批认定和挂牌了24个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二是“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模式。1998年以来,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已经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南、四川、重庆、湖北、陕西、甘肃等地批准建设了一批涉及野营装具、粮食及主食加工、食品与配餐制作配送、药品及医疗器械、成品油、工程机械、抢险装备、特种材料等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
三是“产业基地或园区”模式。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我国一些省市也在推动军工企业及其配套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培育和探索性发展。一些省市依托地方上现有的军工资源,在当地军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规划建设了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或园区。如西安市2006年以来相继建立了西安军民两用光机电技术产业示范园、西安军民两用电子元器件技术产业示范园等多个示范园等。
四是“战略合作协议”模式。一是军地之间的战略合作模式,如2011年7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达成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选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军民融合平台,携手推进军地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供应采购、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二是省部之间的战略合作模式,如2007年12月天津市政府与原国防科工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在滨海新区建立“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
三、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或保障基地建设呈现出军工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保障政策配套、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等突出特点和示范效应,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国家层面上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到目前为止,从中央到地方、从军队到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综合性协调管理机构,因而军队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客观上难以对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总体协调、宏观指导和有效监督。园区建设都是以工信部、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军队有关部门、军工集团以及地方政府等为主导,分系统并独立分散建立。军民融合类园区在总体目标、建设布局、功能定位等方面还没有与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之相互衔接,缺乏总体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区建设的有序推进。
(二)法规制度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
时至今日我国依然还没有一部规范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已有的一些政策法规内容也己经不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要求。如 1988年颁发、至今仍然生效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公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尚未形成有效的产业链
军民融合产业链是指相互关联的军民科技企业、公共机构等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地理位置的集中,形成一个“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具有完整价值链的有机体。然而目前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内部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并不高,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网络体系尚未形成。如何促进市场发育,以大流通促进大生产、以大生产促进专业分工和合作,按照产业链聚集企业,是政府在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公共服务体系尚需健全,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在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的过程中,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力度和手段有限,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协会、技术成果交流平台、金融担保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等促进园区内军民创新要素充分融合的服务体系还亟须进一步完善。
四、新时期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现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顶层设计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突出目标任务的军地衔接。要着眼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双赢共进,坚持做到示范区建设与军事斗争准备发展相适应、与我军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地方经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相适应。二是突出规划计划的军地对接。在整体层面上,实现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与军队战备计划和战场建设规划对接;在重点领域内,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和国防动员建设规划对接。三是突出发展布局的军地兼顾。在充分尊重区域自然生态和经济发展本底条件的前提下,要结合军事斗争准备重要方向和发展趋势,以满足国防军事保障服务需求,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导向,合理确定示范区建设空间布局。四是突出实施过程的军地协调。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军地双方能够主动、及时、有效的对接,从而实现军队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动态衔接。
(二)协调资源配置,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军民融合的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特征。首先,军民融合包含了所有经济主体。军事领域既包括传统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也包括军事人才培养、军队保障以及基础建设等诸多领域;民用领域也不单指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而是包括具有多种经济成份的所有企业。其次,军民之间的流动具有双向性。既包括军事领域的人员、技术、信息、资源、资本等要素向地方流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也包括地方人员、技术、信息、资源、资本等要素向军队流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因此,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要以市场为基本平台,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入式发展,使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向国防建设聚集,使国防建设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溢出。最终,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自主调节,整合军地各方资源优势,打破军地壁垒、军民界限,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份投入、多重收益”的良性格局。
(三)提升产业能力,促进军地经济一体化转型升级
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往往首先产生并应用于军事领域,尔后再由军事领域向民用领域转移。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涵盖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工电子六大行业,目前国资委所属的十大军工集团拥有数十万科研人员,已自主研制了多项先进武器装备。国防科技成果的先进性也为它向民用转移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在推进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国民经济转型升级。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许多非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管理等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相当多的军工企业,但由于受观念、政策、制度、标准等方面的限制,这部分宝贵资源在军工产业发展中尚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在示范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首先要突破思想和制度,逐渐消除民、民参军的各种壁垒,促进统一的军民融合型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完善工作机制,消除军民融合的体制
一是成立军地双方共同参与的示范区军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内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就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军地高层联席、重大问题会商、情况通报、定期走访、联合办公等工作制度。三是军队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后提出示范区建设中有关军事科研生产、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军队人才培养、军队后勤保障等需求,地方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主动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当中。四是整合利用国家和军队资源,形成军建民用、民建军用、共建共用的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五)健全政策法规,实现制度保障型发展
政策制度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基本保障,是确保军民融合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和行为准则。过去颁布的一些相关政策法规已经暴露出许多局限性和不衔接性,必须尽快补充或调整。
一是制定新的法规,国家层面须加快《军民融合促进法》的制订和实施,二是根据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新的实践修订已有的法规政策,包括在装备研制生产、国防交通、人民防空、物资储备、国防设施与资产、产品和服务等领域现有法规制度中增加军民融合相关内容等;三是在企业法、金融法、基本建设法、交通法、投资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充实军民融合的内容条款,体现军民融合的需要。把国防专门法规与经济社会法规协调起来,逐步形成有利于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证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规范运行。
注:
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3
【关键词】大数据;军事经济;信息化建设
当前国际局势中的国际竞争实质是国家综合国力在军事和经济实力上的竞争。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关键指标就是国家军事经济发展实力,其作为国民经济在国防实际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够在日常战备中保障军事斗争和战斗准备需要,在战争中能够保障战争运作。国家军事经济建设水平取决于国家综合国力和科技水平,同时取决于国家国防政策和外交制度以及社会制度。同时军事经济建设水平将影响到国家的国防建设总体水平。伴随着国际局势变化,全球信息技术变革已经深刻影响着全球信息化战争的军事实力布局,可以预见在不久将来,大数据时代的推动和影响也将会带来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与变革,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大数据背景下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机遇
(一)大数据有利于军事经济从传统经济业务转型
当前,我军正在实行全面的军事改革,实现新型国防建设目标,我军需要大力提升战斗力,必须有强有力的军事经济保障。从总体上讲,军事经济主要包括国防建设中人员物力和财政资源,也包括武器装备制造业和军需产品工业,军队相关的燃料、原材料、装备机械及军需保障农业等,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跟国防建设有关的医疗文化卫生和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产业等。当前的军事经济业务相对集中在传统的业务类型上,因而在大数据时代的新机遇新挑战下,产生了军事经济信息化从传统经济业务转型的最佳契机。
(二)大数据有利于军事经济从传统设备技术转型
正是在目前大数据建设的发展实际中,我军大力投入银河系列超级计算机、北斗定位系统、第四代军网建设等发展项目,为实现军事经济从传统设备和技术中迅速转型发展提供了数据计算能力、空间计算、测绘、信息传输、数据库建设等数据设备建设和技术投入的优越条件。从而为军事经济从传统设备技术中转型提供了现实的发展条件。
(三)大数据有利于军事经济探索新型军事化信息人才体系建设
为顺应大数据时展的现实需要,伴随着我军全面深入的军事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转型,我军在军事经济信息化人才的投入上高度重视,从而提供了军事经济的信息化人才体系的探索和建设。这不仅是为军事经济信息化提供了政策保证,也提供了人才输入的保证,正是这一因素,才为我军军事经济实现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又一大契机。
(四)大数据有利于军事经济的业务处理手段产生变革
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为适应数据迅速采集和精确分析的现实发展需要,产生了数据处理分析的新技术和新手段,并且能够在军事经济领域中投入运用,实现迅速、精准、高效的军事经济业务处理,为实现更加优质的军事经济保障能力提供了发展可能,也促进了军事经济保障能力的迅速发展,是军备、后勤等综合军事经济处理能力的发展变革良好机遇。
二、大数据背景下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挑战
(一)大数据时代的军事经济需要突破传统体制的局限
当前我军由于军队体制改革尚未完成,主要是军事经济特别是在国防财政、后勤保障、军备研发等重要领域面临着传统的体制禁锢,难以实现新的发展,必须在现有的传统体制基础上实现逐渐变革。因此,受到众多基于传统体制的现实局限,影响大数据时代下的军事经济改革和发展,其中最为主要的矛盾点是当前传统的体制中在管理制度上、经济运作秩序上、数据反应能力上产生对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挑战,需要深入进行全面的军事改革,实现体制创新。
(二)大数据时代的军事经济需要突破基础设施的局限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处理能力和反馈能力需要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形成体系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因此强大的信息数据实力要从信息基础建设水平中产生。因而,建设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实现与信息实力相匹配的数据信息基础建设。在当前的网络时代,发展信息处理云端和终端、建设信息传输网络、实现多维化信息综合体系是实现大数据发展需求的现实要求。针对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建设,也同样是要求在军事经济领域实现信息处理的顶端设计和终端设计,实现基础设施和设备的全面完善的建设,同时注重符合军事竞争、信息安全、经济发展需要的信息网络建设,最终实现国防安全、信息安全、高效处理和应对经济内容的强大信息综合体系的建设,突破信息基础建设的局限。
(三)大数据时代的军事经济需要突破人员技术的局限
当前,我军军事经济建设仍处于较为僵化和落后的发展水平,对于数据信息的获取能力有限,数据分析能力都依赖于新型信息化技术人才,因此我军当前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状况还不足以满足军事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必将影响着军事经济信息化的建设发展。另外,我军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的整个应用技术上还存在方法较为落后、管理较为原始、程序较为粗放的现实发展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一大发展挑战。
三、大数据背景下实现我军军事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方略
(一)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新型体制机制
只有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新型体制机制,才能克服当前传统体制的局限,为军事经济发展实现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越的体制机制条件。
(二)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
只有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技术设备的顶端设计、终端设计以及网络构架,为军事经济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条件。
(三)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人才队伍培养
只有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适应我军军事经济建设需要的信息技术人才,才能形成完成军事经济信息化建设的生力军。
(四)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战略布局思路
只有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战略布局思路,才能够完成对信息计划建设的总体把握,形成强有力的战略决策,实现对军事经济信息化的强力执行。
综上所述,通过针对大数据时代军事经济的信息化建设多个方面综合分析,提出了几个具体的发展措施,有助于我军军事经济发展适应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有助于实现我军军事经济的信息化全面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4
观念更新是强化军费管理的前提。我们应当从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和统一出发,高度重视推进中国特色军革的紧迫性必要性,充分认识要完成军革所赋予的任务,必须以相应的军费投入为基础。同时,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必须充分发挥军费的杠杆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战略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新军费管理理念,创新军事管理理论。综观世界军费管理,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理论和方法上的重大突破,就不可能回答和解决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实际问题,也就很难引导军费管理迈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因此,必须强化以下几个观念: 一是要把军费与军队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军费预算能够体现军事战略的要求,把握推进中国特色军革与军费保障的内在联系,使军费投入达到预定保障目标。二是要注重军费对战略的约束作用,把握好军费需求与财力可能之间的平衡,军队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不能超越经费保障的条件。三是要注重投入产出比较,广泛开展效费比分析,发挥军费在促进经济力向战斗力转化过程中媒介作用,使军费投入能够产生相应的战斗力。四是要理顺军费管理体制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经济手段管理经费,确保军费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军费管理效益。
二、围绕增强国家综合国力需要,科学确定军费规模
综合国力是国家强盛的标志。综合国力包括经济力、军事力和民族凝聚力等诸要素,任何一项薄弱都会影响整个综合国力。因而,必须保持各要素之间的平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我国国防建设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是滞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对国防的投入远远低于世界主要国家的平均水平。冷战结束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世界主要国家军费占GDP的比例保持在2%~4%之间。按照国防经济学术界的观点,军费占GDP 的比例在2%~4%之间,是比较安全的比例区间。参照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值,我们应将军费占GDP的比例适度提高。在今后20年中,我国仍需以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为主,不必也不应该将过多的社会财富用于发展军事力量。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防力量,不能因为发展经济而忽略国防,从而影响综合国力。要根据协调发展的方针,围绕着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对国防的投入由“忍耐期”转向“补偿期”,逐步走向“适度发展期”。尤其是在本世纪头20年,要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把握我国发展的主动权,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作后盾是根本不行的。例如,充分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全面提升国防战略能力;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保障我国的海上战略通道;以及开发海上战略资源,都需要国家强大的军事力量作为安全保障,需要增加对国防建设的投入。
三、围绕提升军事战略能力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军费结构
军事战略能力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能力,是战略决策能力、战略威慑能力、远程精确打击能力、战略投送能力和综合集成能力的集中体现,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决定性。军费投入要把全面提升军事战略能力作为重中之重。随着新军革的推进和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的实施,军队建设战略重点将发生重大变化,军费投向投量要作相应调整。结构决定功能,只有军费投向投量的优化,才能最有效地发挥军费的杠杆作用,整合优化军队建设结构。要努力寻找制约军队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的“瓶颈”,加大对“瓶颈”的投入,要把军费投向重点放在提升军事战略能力上,通过关键部位的跃升带动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要围绕着战略重点,加大对军事人力开发、培训和吸引的投入,增强军事人力开发和吸引能力;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增强先进武器装备的研制能力;加大对战略武器的投入,增强战略威慑能力;加大对信息等高新技术的投入,增强综合集成能力;加大对精确制导武器的研制和引进,增强远程精确打击能力;加大对战略后勤的投入,增强战略投送和支援能力;要加大对国防动员的投入,增强经济向国防的转化能力。
四、注重军费制度创新,确保军费规范运行
军费制度创新是一项战略性系统工程,决策层次高、涉及面宽,要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军费运行的特点规律,按照全面协调的思路,统筹考虑国家安全需要与财力配置、统筹考虑国家经济发展与财力配置、统筹考虑军队质量建设与财力配置、统筹考虑军事斗争准备与财力配置、统筹考虑广大官兵利益与财力配置的关系,能够优化整合国防财力资源,全面提高军费使用效益。对此,在制度方面应突出五个创新:一是预算制度创新。必须建立能够使军队建设规划、计划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预算管理制度。全军要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机构把军队建设规划、计划与年度军费预算工作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统一组织,并建立一整套规范的实施程序和规则,确保军费分配与事业建设任务有机结合,确保军队建设各项计划任务的落实。二是归口管理制度创新。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的特征和军费管理的专业性特点,要求军费管理由统一的系统,应精简归并同类型军费管理系统,实施由一个部门统一制定并执行政策制度,统一负责军费的供应、管理和监督。三是项目评审制度创新。现代军队建设复杂性增大,尤其当前军事斗争准备任务十分繁重,对军队建设重大项目,必须由各业务领域专家组成班子,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以成本效益分析为主要内容,按科学的程序,严格审查、评估每一个预算项目,确保军事经济效益的最优。四是供应标准制度创新。要坚持维持性经费实行标准化供应的思路,应根据全军部队担负的任务、驻地自然经济条件、物价波动幅度等因素的差异,调整现行经费供应标准体系,优化经费供应标准结构,规范经费供应管理办法,逐步推进和扩大维持性经费标准经供应范围,最终建立起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部队、不同物价水平的结构优化、标准合理、操作简便的经费供应标准化体系。五是采购制度创新。可借鉴国家实行政府采购的办法,建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计划需求,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和划拨经费,物资采购部门负责订货采购的具体运作,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的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采购机制。明确划分事业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的职责,合理界定实行集中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的运行程序,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从而全面提高采购效益。
五、伴随体制编制的调整,削减非军事开支
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5
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性质及资金控制的重点
(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性质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从传统意义上讲,一般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以完成国家国防科研任务为主,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是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研制发展的循环血液。如何保证其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军工科研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渠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多地参与国民经济建设。这就要求科研单位的经济活动要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不仅要完成国家下达的科研生产任务,还要参与国民经济各环节的流转,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同样,应该通过有效的资金使用,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保证投入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有效增值,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地进行收益分配。因此,进行资金控制显得尤为必要。
(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资金控制的重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面临着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和考验。近几年,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如:横向科研与生产、军方定货制、科研单位限额拨款等),逐步实现了从行政性管理向现代化和企业化管理转变、从以技术为主导向以市场为主导的转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其资金控制的内涵和外延、管理的思路和方法、目的和手段都要有质的转变。侧重点向预算管理、资金控制、成本控制转移,并自觉地通过财务决策、财务预测、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手段的转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使资金控制真正成为单位管理的出发点和核心。
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资金控制的原则和方法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资金控制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贯彻军民结合、军品优先的方针;坚持勤俭办军工科研事业的原则;正确处理军工科研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资金控制以单位法人为主体,统一对外
不允许其内部业务、行政部门各自为政,独立对外。
(二)资金控制应实行授权批准下的集中控制
通过对本单位各岗位的合理分工,明确划定其对应的责任权力范围,形成制衡机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和办理各项经济业务,真正约束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减少高管人员业务操纵的特权,保证经济活动正常健康运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资金控制要保持综合平衡
部门预算现在已经成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而且带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单位的各项开支都应进行预算管理,根据财务收入情况进行平衡安排,增强宏观调控与平衡能力。在资金流入与流出之间、各个时期之间、部门之间、各项流出之间都要实行总体平衡。
(四)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决策
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对金额巨大或对本单位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一定要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采取集体决策方式,把好立项关。避免造成重大决策失误,保证科研经费的科学、高效使用。
(五)内部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六)内部审计制度
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正常进行,国家对军工科研单位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资金使用上有严格地控制,确保科研生产资金到位。这对军工科研单位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建立完善的自我保护、自我评价、自我约束的内部监督系统,促使正确使用科研经费,确保科研事业的良性发展。
(七)建立健全会计系统
制定会计工作处理程序、方法,规范内部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到权责明确、相互牵制。既当好管家,又当好参谋,为单位内部经营和外部各相关机构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强化资金控制应加强的几项措施
(一)严格、准确地执行《会计法》、《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法规
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内部审计,实行对会计控制的再监督
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和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规定的程序和政策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管理目标是否达到。切实加强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提高双向监督的透明度,以确保经济业务合规、合法。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工作不仅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有严格的道德标准,这决定了会计人员是最好的资金控制执行者。因此,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
(四)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
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是实施资金控制的保证。现在,财务工作也已从“核算”向“管理”转型,逐步参与单位的各项管理活动,在单位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济责任制的建立和国家单位预算管理的实施,对数据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准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的影响范文6
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天门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动员和组织广大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为天门市的发展再立新功。具体讲,要着眼于发挥好四个作用:一是要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民兵预备役人员分布在各个行业,处于生产建设的第一线,人数多、年龄轻、素质高、组织严密。要通过开展“率兵带民致富奔小康、争当生产标兵和技术能手”等多种多样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参与企业改革,带头调整农业结构,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发展民营经济,立足本职、立足岗位,为天门市的现代化建设作贡献。二是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建好用好“青年民兵之家”用部队良好的精神面貌、严明的纪律作风、规范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三是要在抢险救灾中发挥突击作用。去年月,发生特大洪水,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市人武部的组织带领下,勇挑重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新滩抢险救灾,民兵应急队员日夜奋战在第一线,对安抚灾民,抢救财物起到决定作用,这说明我应急队员在关键时刻是能起作用的所以建好抢险救灾突击队,加强防汛、救灾等技能的演练,做到拉得出、防得住、抢得了应成为我乡镇武装部一个努力方向,也必须使之成为我----人民在大灾大难面前可以完全依赖的一支力量。四是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骨干作用。带领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参加群防群治等活动,做好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守护工作,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本地、本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人武部在新的一年里召开的第一个重要会议。刚才,这次全市专武干部会议。----------同志代表市人武部党委作了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求。讲的很好,完全赞成,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再强调三点:
增强做好武装工作的信心
一、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武部在军分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委对市人武部的工作是满意的此,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一年来辛勤战斗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第一线的全市专武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也借此机会,把全市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便于同志们更好地把握大局,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去的一年。咬定发展不放松,全面推进招商引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优化环境四大重点工作。战洪涝、抗非典,抵御了各种灾害的侵袭。成功地举办了首届湖北国际茶文化节,进一步树立了天门开放的形象。顺利地实现了市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圆满地完成了年初三级干部会议提出的六大经济指标: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10亿元,比上年增长8.8%增幅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增幅比上年提高了2.0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100元,比上年增长4.8%增幅比上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经济和社会发展势头良好。
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党管武装”原则。
有思想政治建设,武装部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有对事斗争准备,有民兵预备役建设,有后勤管理和保障等等。这些工作都很重要,同志己经作了很全面、很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就不再一一重复了这里,只想就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强调几点。
把党管武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党管武装,增强政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党对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的具体体现,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切实把民兵预备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进行税费改革之后,乡镇党委更要把民兵预备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为武装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政治上要关心,工作上要支持,财力、物力上要给予保障。对于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中遇到难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该花的钱一定要花。现在有些乡镇领导,一提到武装工作经费就摆头,这是从思想上不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表现,也是不落实“党管武装”原则的具体表现。试想:没有必要的工作经费,那武装工作且不成了无米之炊。听说现在还有少数乡(镇)两部一家”建设还不够规范,严重地拖了全市乡镇武装部硬件建设的后腿,希望你个别单位迎头赶上;其次,要把乡镇武装部干部配齐配强,各单位要选拨那些年青、有闯劲、有一定文化基础、愿意干武装工作的同志担任专武干部,保证基层有足够力量做民兵预备役工作。现在刚刚调整了部分乡镇武装部长,调整出武装战线的同志,有的属于工作需要正常调整,有的确属能力差、工作态度的问题。这里我要提请大家注意,干武装也不是铁饭碗”也存在不进则退”问题。每年,市人武部都要以不同形式会同市委组织部对专武干部考核,被列入差的同志是要被淘汰的;三是要积极创造有利于民兵预备役建设的社会环境。乡镇党委要把党管武装工作提高到事关国防建设大局、军队建设需要、维护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落实党管武装工作作为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上来,平时要注重对《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宣传力度。节假日和特定时期,各乡镇更要把宣传国防法规当成一项专项工作来抓,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建设、支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良好环境。
为------市“三个文明”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