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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营销方式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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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很多种可以为内容营销服务的内容形态,你需要根据自己产品、服务以及目标消费群体的不同,来找出最适合你的类型。
PRweb制作出这张富含信息量的内容营销媒体“矩阵”图,旨在向大家提供有关内容营销的一些有益的事实和建议。
图表上半部分展示了不同的内容形态,下半部分则解释它们应该如何被利用。(来源:copyblogger 编译/Allison)
内容营销方式范文2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下这个案例:某闹市区,某服装品牌设一个玻璃罩,里面悬浮一件衣服,大家觉得神奇,很多人拍照,玻璃罩前说明写到:谁拍照发到自己网络微博可享受品牌赠送小礼物。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拍照,这是病毒营销;如果把照片给朋友看这就是口碑营销;赠送礼品这就是互动营销;利用网络互动这又是网络营销;发微薄又成了微博营销;而假如把这件服装看成一件艺术品或者加点儿行为艺术的噱头那就成了艺术营销;如果把这次活动作为背景拍成一个小故事视频又成了嵌入式营销……
以上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是当下流行的营销方式,但是哪种才是我们文章开头要找的那种呢?如果按照宣传的两个基本宣传点进行分类:病毒营销、口碑营销、互动营销、艺术营销属于以宣传内容为主的营销方式;而网络营销、微博营销、嵌入式营销属于以宣传途径为主的营销方式。两类都不能兼顾两个宣传基本点。那有没有一种营销方式能将两个宣传基本点都能融为一体呢?
我们可以再回过头来看一下案例:宣传内容是一件悬浮服装,宣传途径是通过人们照相进行推广。这里的重点就是人们为什么会照相?很简单,当人们把某些事物当成景观时才会去关注,才会去拍照,也只有如此才能引起之后病毒、口碑、互动等等的营销。
所以,在品牌运营及活动中,设计突出以品牌理念为主的景观,以此引起目标群体关注、拍照以及进一步进行分享传播,这种营销方式姑且称之为“景观营销”。这个景观可以是品牌LOGO、可以是店面形象、可以是品牌吉祥物、可以是活动道具……只要能体现品牌理念且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便是成功。
内容营销方式范文3
一、中国饲料企业产业现状
饲料企业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发展,经过1993~2000年这个阶段,饲料企业如雨后春笋,也是养殖户对饲料一个初步的认识;2000~2009年基本是调整期,很多小型的没有研发能力的饲料企业被淘汰。到目前为止,主要以正大、新希望、通威、六和等为主。从下表可以看出2009~2012年增长率还是比较高,到2012~2014年是以个位数增长,增速缓慢。虽然饲料企业的产量一直上升,但是饲料企业的营销策略还是比较滞后,目前主要的还是通过传统的营销方式。当前网络营销已经非常普及,各个行业都在寻求低成本的营销方式,相对来说饲料企业营销方式还是比较落后。
二、饲料企业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1.饲料企业官方网站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新希望、正大、通威、双胞胎、大北农等饲料企业官方网站的调查,这些企业网站结构布局都比较合理,信息更新速度比较快。企业的概况、产品介绍、企业文化、企业招聘、企业联系方式等主要内容都有,但是唯独没有实现顾客官网订购,也就作为顾客进入企业网站,了解了饲料企业相关产品,想进行订购而没有办法下单。而中小企业网站更新信息很少,有些中小型饲料企业网站信息还处在上一年度,这些都不利于饲料企业进行网络营销。
2.饲料企业很少运用搜索引擎进行营销推广
利用对各主流搜索引擎(百度、谷歌、搜狗、360等),使用关键词“饲料”进行搜索,这些搜索引擎搜索出来的结果除了360有正大饲料的推广链接标志外,其他饲料企业在各搜索引擎中第一页都找不到,第二页中一些不知名的中小饲料企业排名比较靠前,这些情况可以说明饲料企业基本不重视搜索引擎营销推广。目前关键词搜索引擎广告来说饲料企业没有利用。
3.饲料企业社会化网络营销简单并运用较少
社会化网络营销是指利用社会化网络服务网站开展的网络营销活动,例如可以利用博客营销、微博营销、微信营销、论坛营销等。通过百度来搜索“饲料论坛”,结果显示排列在前3的是中国畜牧人网站饲料论坛、中国畜牧论坛及百度饲料贴吧,里面内容更新都很少,基本还是2014年和2015年的一些资料。在微信营销方面,饲料企业做的相对也比较少,查询饲料相关的微信公众号,查询的结果主要集中在饲料信息方面的网站,例如,中国饲料信息网、饲料行业信息网,饲料市场等信息公众号,在知名饲料企业里,除了正大饲料和大北农饲料公司有公众号外其他饲料企业很少有公众号,对于博客、微博使用就更少了。
4.饲料企业网络广告运用很少
对于网络广告,饲料企业应用的也非常少,通过对于各个饲料信息相关网站的调查,这些饲料信息网站做的广告主要是饲料器械,饲料加工方面的广告,有少量饲料企业的广告,如广东饲料信息网上显示的是“双胞胎”饲料企业广告,中国饲料养殖信息网上除了正大、大北农、普瑞纳等知名的饲料企业外,其他上十家饲料企业都是一些小型不知名的饲料企业,饲料企业在网络广告方面做的也特别少。
三、饲料企业网络营销对策
1.构建合适的企业官方网站
企业的官方网站是饲料企业网络营销的核心,合理的企业官方网站为企业的其它网络营销方式奠定了基础。因此饲料企业要想做好网络营销,应先该做好企业的官方网站。饲料企业的官方网站要有明确的目标,具备基本的网络营销功能,网站的机构应该符合主要搜索引擎的收录规则,网站内容信息要具有一定的价值,网站后台需具备网络营销的基本技术要求等。对于饲料企业的网站应该构建在线销售平台或者引流至饲料企业第三方销售平台,从而有利于用户在看到有价值的信息时,方便直接转化为购买。对于中小饲料企业,需要积极更新企业网站信息,特别是要及时添加一些对养殖户来说有用的信息。
2.饲料企业合理利用搜索引擎营销
随着电脑的普及,现在大多数专业养殖户都配有电脑,这些养殖户在养殖的过程中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搜索引擎营销在这个时候就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各大饲料企业都有自己的网站,饲料企业尽可能发挥搜索引擎推广的效果,应制定有效的搜索引擎推广策略。搜索引擎网络营销模式基本分为4种,免费登录分类目录、付费登录分类目录、搜索引擎优化和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饲料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一般可以选择搜索引擎优化和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这两种方式简单易行,很快就能见到效果,饲料企业应该关注搜索引擎营销。饲料企业在选择搜索引擎工具时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搜索引擎规则是不一样的,目前养殖户基本上使用的是百度和360搜索引擎,饲料企业要利用好百度和360搜索引擎。
3.饲料企业可以积极的利用社会化网络营销策略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社会化媒体的出现,网络营销模式也发生着变化,从搜索引擎营销、网络广告和论坛等形式到目前的博客营销、微博营销、维基百科和微信等营销方式。社会化网络营销具有互动性好,信息便捷等特点而被很多行业认可。对于饲料企业来说可以有选择性的进行一些社会化营销,博客和微博农业生产者用的比较少,但是论坛、维基百科和微信都是可以利用的媒体。养殖户在养殖的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生产中的问题,其可以通过论坛平台、维基百科等获得信息,而这些平台都可以作为饲料企业的网络营销平台。微信营销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甚至可以实现微信购买和支付。这些网络营销方式,需要饲料企业根据企业自己的情况有选择的利用。
4.饲料企业网络广告策略
内容营销方式范文4
在这个广告漫天飞的时代,消费者对传统的广告形式已经麻木并形成“审丑疲劳”,而另类营销独树一帜,打破了传统营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者的关注度,迅速聚焦了人们的注意力,成为营销上的一支奇兵。事实上,另类营销并不是新鲜的名词,它是事件营销的一种方式,不同于事件营销的是:另类营销在表达方式上更为夸张,从而能够被广泛关注且印象深刻,但其弊端也比较明显:时效性比较短,犹如昙花一现,缺少事件营销的连贯性。做一个比喻,另类营销犹如程咬金的三板斧,看下去杀伤力很大,但没有其他后续招数。
另类营销之所以受到很多中小企业的青睐,其魅力在于:相对于报纸、电视等媒体的广告费而言,其成本低廉,但效果远胜于前者。目前,国内非常成功的另类营销并不多见,且大多逐渐落入俗套,一些甚至接近于国外的行为艺术。如果策划不恰当的话,可能会导致形式大于内容,消费者只看到了其内容,却不知道要宣传的是什么。
另类营销:一场视觉的盛宴
扬州某酒店定位高端群体,其目标客户群体主要是私企老板及职业经理人,酒店在装修上颇下工夫,但金碧辉煌的大堂却让普通消费者望而却步。虽然地处繁华地段,而且附近特色小餐馆林立,也可谓鹤立鸡群,但由于地理位置稍偏,且门前的一条马路车水马龙,根本就不方便停车。最为关键的是,刚开业一个多月,根本就不为人所知,因此,酒店备受冷落。
酒店也曾在当地主流媒体《扬州晚报》上做广告宣传,甚至在网络上也花了不少银子进行宣传,但依旧不见起色。后来,酒店方就策划了一场另类营销:酒店方在门前做了喷绘预告,一美丽的俄罗斯少女身着三点式泳衣,身上放了一些食物,疑似日本的人体盛宴。活动当日,该酒店的三楼大厅,美丽的俄罗斯少女斜躺在沙发之上,摆好姿势之后,厨师将事先做好的生鱼片、寿司等点心放到少女的肚皮上,其他工作人员将树叶鲜花等摆放在周围装饰,一个小时的时间,让食客大饱眼福。
第二天,表演刚开始,工商人员及带着相机、摄影机的记者都蜂拥而至。在此后的一周时间里,电视台、报纸、网络竞相报道,该酒店的做法很快传遍整个扬州,甚至被其他外地媒体报道。酒店的另类营销使酒店的知名度迅速得到提高,目标客户群体竞相光顾该酒店。更主要的是消费者在谈论美女之余,也对该酒店的菜肴以及环境和服务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后据该老板介绍,该另类的营销方式费用投入并不大,起到的效果却非同小可,可谓是四两拨千斤。
无独有偶,南京地铁的美女钢管舞曾经风靡一时。地铁在正常运行期间,一节车厢进来一女子,在地铁里大秀钢管舞,被媒体争相报道,原来是一家钢管舞培训机构的活广告,在被媒体争相报道之后,该钢管舞培训机构迅速被消费者知晓。媒体的免费宣传使该机构另类营销起到了以小搏大的作用。另外,某地还曾有美女在大街上的浴缸里洗澡,这当然是一个浴缸的另类营销方式。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另类营销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通过事件营销的方式博取出位,从而引起媒体关注和报道。因此,对于另类营销而言,事件本身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炒作什么样的事件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获取媒体的关注才是另类营销的最终目的,能够得到媒体的关注,消费者的关注度就自然得到提升。
以上几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美女,美女已成为另类营销方式的主要道具,似乎只有通过美女的出位才能起到被关注的效果。对于以上的几个案例,很多媒体如注射了兴奋剂一般大幅报道,甚至有所谓的专家对此的评价是哗众取宠,但无论外界如何评价,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商家被更多的消费者关注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商家的营销行为是成功的。
不容小觑的另类营销
营销方式本身讲求创新,唯有不断地创新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而另类营销就是事件营销创新的一种方式,但似乎很多策划创意者对另类营销的理解仅限于美女博取出位。如果是这样的话,策划创意人就走入一个误区,甚至越走越深。
另类营销的方式有很多,绝不可陷入美女营销的误区。对于美女营销,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使用不当的话,就会有哗众取宠之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大企业很少使用美女营销,因为大企业要考虑到企业形象,不会做对企业形象有负面影响的任何行为,即便它能够获取眼球的关注。
同样是在南京,一地产公司的一句话广告语在网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该地产公司在街边就几个大字: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郑州也有一家房产广告公司的广告语是:月租大于月供,无论怎么计算,房子都比男人可靠。对比以上几个有“”嫌疑的作秀,这两个房产公司的广告语要稍微上些档次,但最终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获取媒体的关注。
在商业领域也有非常优秀的策划创意,虽然谈不上有多么另类,但其营销方式确实独树一帜,同样获得了很多眼球的关注。2004年7月,南京的现代快报上有一个整版广告:一个版面上只有一个类似天气预报的卫星云图和一句话:7月23日,将有一场暴风登陆南京。第二天,同样是这个卫星云图,多了一句话,这场暴风的中心位置位于洪武路XX号。若干天过去之后,整版的主体始终是卫星云图。等把读者的胃口吊足之后,忽然有一天,整版的广告才告知读者:原来国美电器要开业了。当时,南京家电业气氛骤然冻结,苏宁电器也了大幅的广告,永乐电器最后也急了,在报纸上也做了一个整版广告,整版上就一句话:凭任何一家家电广告来本店均享受相同的促销内容,实在有“草船借箭”的嫌疑。当然,国美开业相当成功,永乐也分得了一杯羹。
内容营销方式范文5
微电影、微博、微信等“微营销”等更软性、更灵活、更易接受的营销方式渐渐进入人们视野,在现代的营销战役中,这类新媒体平台的十分活跃,其中微信营销在这些五花八门的营销方式中脱颖而出,柳州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跟随时代脚步,初试微信营销。
/现象/
微信营销渐火,
方式多种多样
“分享史上最靓精装样板房,集赞获赠电影票”,“是他,让你迫不及待想来到双渔汇·优壹城”,“动动手指,10000元购房币在手”……柳州不少微信用户会发现最近自己的朋友圈可热闹不少,仔细一看,这些链接内容基本上是以房地产项目为主的微信线上活动,保利·大江郡分享新产品信息内容集赞可获电影票,双渔汇·优壹城商场开业转微信可获明星见面,柳工·颐华城14号楼用“客立方”进行预约推广,吸引购房者关注其微信账号,并赚取最高达1万元的购房币冲抵房款,一时间赚足眼球、大放异彩,微信朋友圈也变成了营销战场。其中,2013年12月28日,柳工·颐华城14号楼开盘推出400多套房,当天去化过半,而超过95%的购房者都使用了“客立方”赚取购房优惠,备受各方好评。
微信是一个成功的互联网产品,当用户基数突破一亿人的时候,突然有人发明了一个新词,叫微信营销。相比于原来的互联网,微信成为了最新的媒体平台,一跃成为人际交往中的新宠,微信营销正是借助这样的新媒体渐渐惹火。调查显示,微信营销的传播方式主要有漂流瓶、摇一摇、位置签名、二维码、开放平台、公众平台、语音信息、图文信息等几种。
在柳州,开发商普遍运用直接推送图文信息的方式加以推广项目活动信息,在推广者的朋友圈内集赞换取福利的形式扩展迅速扩展项目知名度、美誉度,如前些时候火热的保利·大江郡、双渔汇等项目;还有项目借助微信公共账号吸引购房者每日关注获取购房房款优惠,这类项目采用以微信平台为主开发购房App,直接踏入电商行列。
/分析/
新媒体平台变化,
微信优势凸显
从前几年兴起的微博营销、微电影营销,到今年渐渐兴起的微信营销,这些姓“微”的事物不断出现,实际上都是在新兴媒体平台之上的新方式营销。
几年的运营让微博有数亿用户,其传播的方式以内容为核心,即是信息是微博平台的重点,其平台更多是用来信息,弱化人际关系,精髓在于内容营销。营销追求的目标受众越多越好和传播越快越好在微博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用户间的关系在越滚越大,信息聚合优势非常明显,每天都会产生有影响力的内容或信息,至今依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相比微博营销,微电影营销的兴起似乎较为小众,但是其突破了生硬广告的方式,采用了一种更加柔和的、融入故事本身叙事风格中,使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信息。在柳州来说,柳工·颐华城就是微电影营销的一大代表,一部微电影从开机、选角,到拍摄、上映,就让项目攒足了人气。
数据显示,2013年下半年中国微信用户数已破6亿,用户数依旧在继续增长,新的优势凸显。微信平台更多关注的是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才是这个平台的价值所在,从一诞生就是以用户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交平台,所以微信营销在于提供服务,而非创造内容。如今多见的微信营销也正是看准了微信这方面优势才得以大放光彩。
/效果/
宣传性价比高,
但精准度存疑
保利·大江郡4期“MR.派”产品即将推出之际,就利用微信营销手段在朋友圈内扩散“集赞换电影票”的消息,一时间引发多人转发,住宅产品的信息也扩散开来。“实际上,本次项目新品的推广之所以选用微信营销的方式,是在充分调查市场,找准目标客户群体后决定的。由于产品定位的群体为城市年轻一族,这些群体对新媒体的接受程度很高,所以选取了贴合群体的微信营销。”柳州保利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从传播效果来说,运用性价比较高的微信营销方式,最终在2周内吸引了300组客户到现场,其中有部分意向客户。”当谈及客户的精准度,该负责人称,选择微信营销实际上是与其他的推广方式相结合,对客户的精准度要求不高,主旨在于扩大项目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但是该方式的效果超过了预期。
在部分项目尝到微信营销的“甜头”后,也有开发商对于微信营销的效果表示怀疑。柳州兆安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韩啸就认为,微信营销虽然渐渐兴起,但由于传播对象有限,受众也有不确定性,其精准度还不容乐观,这样的媒介平台还需观望了。
业内人士认为,微信影响要想拥有高精准度,就需要有类似“客立方”的营销思维,才能吸引更多真正的潜在客户,实现精准营销。
内容营销方式范文6
关键词:汽车营销方式;创新;法律环境;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DF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102-03
产品销售本是企业的市场行为,企业采用什么样的销售模式,政府一般不宜进行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和管理上的行政干预。对于一般行政来说,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对于汽车这种特殊商品来说,采取什么样的销售模式,不仅要由市场自主选择,它还应当由政府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应是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产物。本文先从政府层面分析中国汽车销售模式的法律规定性,然后从市场角度分析中国汽车营销方式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汽车经销商进行汽车营销方式创新的思路和方案。
一、汽车营销方式创新的法律环境
由于“汽车具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重性,是事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①因此国家通过法律规范汽车销售行为,“对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先进的营销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加强汽车经营监督管理,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①基于此,世界各国都对汽车销售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中国也不例外,具体的规定体现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贸易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几个法律文件中。中国对汽车销售行为的规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销售模式:特许经营和品牌销售。《汽车贸易政策》第11条规定,“实施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5年4月1日起,乘用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6年12月1日起,除专用作业车外,所有汽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该条第2款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应当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此即所谓“特许经营”和“品牌销售”的汽车销售制度。
中国的“特许经营”汽车销售制度,是指汽车销售企业要想经销某品牌的汽车,必须先取得该汽车供应商的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才进行工商登记并颁发工商执照,否则工商行政部门不进行工商登记和颁发工商执照,汽车供应商也不会向该企业发货,汽车销售企业也无法经销该品牌的汽车。但这里的“特许经营”并非垄断经营。获得汽车供应商的许可和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是汽车销售企业获得品牌经营权的两大前提,而并且后者以前者为条件。
“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②品牌销售的含义是指,店铺的显著位置上应标注统一的与该汽车品牌有关的名称、标识、商标等区别性标志。
通过上面论述可知,国家实行“特许经营”和“品牌销售”的汽车销售模式,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任何一个汽车品牌经销商都不可逾越。
现行法律作出的特许经营和品牌销售的强制性规定,即只要有汽车供应商的许可工商部门就颁发给经销商营业执照,这种法律规定性淡化了工商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的市场干预,是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和要求的。但法律并没有把汽车销售这种市场行为完全交给汽车销售企业自主行使,相反,法律规定了汽车供应商授权的前置条件,使汽车供应商来制约汽车销售商的市场行为,导致双方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失衡,有违民法原理。这种失衡的权利义务关系必将制约中国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同时也决定了中国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将是汽车供应商的事情,汽车经销商将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真正的创新主体,这与国际上通行做法和趋势背道而驰。
2.营销方式:多样化销售。国家虽然在销售模式上作出了两个强行性的规定,但在具体的经营方式上国家并没有任何强行性的规定,相反,国家鼓励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国家鼓励汽车销售“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及多样化经营。”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汽车营销方式。
首先,新车营销方式的多样化。第一,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的统一,并不意味着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采用“4S”店这种唯一的店铺形式。在店铺的规格、规模、空间布局和结构等方面,品牌经销商完全有权利自主选择,也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除了“4S”专卖店之外,中国的汽车经销商也可以采用其他的营销方式,如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汽车商场)、汽车交易市场(汽车园区)、汽车大道等。国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也解读并申明了这一观点[1]。为了充分保障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自力,《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对汽车供应商的授权行为作出了以下禁止性规定,“汽车供应商不得干预汽车品牌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这个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现在的市场而言的,“4S”专卖店遍地开花,但建立“4S”专卖店违背了汽车经销商的意志,违背了经销商“低成本、高收益”的市场追求。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尤其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汽车供应商强制汽车经销商建立“4S”专卖店将是违法的,但鉴于现在“4S”专卖店的营销方式依然居于主流地位,汽车供应商与汽车经销商之间经过理性的正和博弈,会逐渐降低“4S”专卖店的市场地位,但短期内汽车经销商企图用另一种营销方式取代“4S”专卖店既不现实又不可行。第二,“品牌销售并不等于品牌专卖”[2]。换句话说,只要获得汽车生产商的授权,汽车销售企业既可以销售这个品牌的汽车,也可以销售那个品牌的汽车;既可以销售新车,也可以销售二手车。
其次,旧车经销主体的多样化和经营模式的多样化。第一,经销主体的多样化。销售二手车的主体将放开,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再对二手车进行垄断经营,二手车经销商、二手车拍卖商、汽车生产企业、汽车专卖店等经营主体都可以进入二手车市场进行二手车经营。另外,二手车买卖还可以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但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第二,经营模式的多样化。二手车销售模式和营销方式都不受法律限制,二手车经营者可以实行二手车专卖、二手车混合经营和新旧车混合经营等多种销售模式和营销方式。
但特许经营和品牌销售的强行性规定,赋予了汽车供应商强权,汽车供应商会拿品牌授权对汽车营销方式的设计进行市场干预,这可能使鼓励汽车营销方式创新的法律初衷大打折扣。
3.汽车销售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保障。不管是新车销售还是二手车销售,不管是“4S”店营销方式还是汽车销售园区、汽车大道、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等其他营销方式,销售商都必须保证对其售出的汽车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汽车贸易政策》第15条第1款规定,“汽车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向消费者的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第2款规定,“汽车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供应商承诺的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并按其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和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按汽车供应商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和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接受消费者监督。”
《汽车贸易政策》第22条规定,“二手车经营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在产品质量责任担保期内的,汽车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向消费者的承诺,承担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二、中国汽车营销方式的市场现状分析
从汽车经销商与汽车供应商的关系来分,中国的汽车经销商可分为一级经销商和二级经销商;从店铺形式来分,可分为“4S”专卖店、汽车超市、汽车交易市场、汽车园区、汽车大道;从交易方式上来分,可分为新车交易、二手车交易、汽车拍卖、汽车经纪和汽车置换。这里着重从店铺形式划分方面,从是否有利于汽车经销商的角度,对各种营销方式进行优势和劣势分析。
1.“4S”专卖店。据业内人士透露,“4S”专卖店这种营销方式都是汽车供应商在授权汽车经销商“特许经营”时要求建立的,并且按合同约定这种专卖店只能经营一种品牌,即实行“品牌专卖”。尽管“4S”专卖店也在不断的发展,但这种变化只是提供服务的内容的变化,其规格、规模等店铺硬件建设方面的要求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改变。
“4S”专卖店的优势在于,“汽车专卖店具有品牌和服务优势”[3]。由于“4S”专卖店的经销商大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汽车供应商愿意为其提供汽车资源。同时,由于其通过合同承担了更多法定的本由生产商提供的服务保障义务,这不仅能为客户提供品牌质量保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而且也分享售后服务的一部分利润。
“4S”专卖店也存在明显的劣势,对客户来说,它提供的汽车资源一般品牌单一、车型单一、价位单一,因而其对客户的吸引力较弱。对汽车经销商自身来说,店铺的建设投资成本过高、收回成本周期过长。“4S”专卖店既不能最大限度地给汽车经销商带来利润,又不能给客户带来最大的便利。
2.汽车超市(或汽车商场、大卖场)。这种营销方式是将各品牌的汽车集中在一起销售,给客户提供品牌、车型、价格等方面更多的选择权。其最大的优势是,由于经销商的经营成本较低,因此能为客户提供价廉的汽车。劣势是由于供应商不愿将汽车交给汽车超市经营,经销商只有从一级经销商那里获得汽车资源。这样一方面增加了汽车超市的进货成本,另一方面在车市供不应求时又很难获得汽车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其在售后服务方面还无法做到“4S”店那样的规范和有保障。
3.汽车交易市场(或汽车园区)。这种营销方式是各品牌的经销商云集一起,是各品牌汽车经销商联盟的产物。这种营销方式具有汽车超市的一切优势,它能够向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到售后的一条龙服务,是最有利于客户的汽车营销方式之一。
但这种营销方式受到诸多限制,一是受制于各品牌汽车供应商的布点规划的限制。二是受经销商发展战略的限制。汽车交易市场的建立非一家经销商能力所能,它更多的是对市场的管理,而不是直接经销汽车。汽车交易市场的运行靠的是各品牌汽车经销商的落户,招商不成则汽车交易市场终归流产。
4.汽车大道。这种营销方式是在道路两侧设立众多品牌的汽车专卖店,他们各自独立经营、自主经营,是各品牌专卖店的聚集。与汽车交易市场不同的是,汽车大道是开放性的。如上海的“联合汽车大道”、北京的“京西汽车大道”。
“汽车大道”营销方式的优势是,汽车经销商能为客户提供“方便省力选择多”[4]。劣势和汽车交易市场相同,同样不能使经销商摆脱高成本的投资困扰。
三、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路径
营销方式创新的动力主体是汽车经销商,创新的价值取向是“低成本、高收益”。经销商为了实现其“低成本、高收益”的价值追求,就要和汽车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正和博弈,其结果就是要达到最大限度地从汽车供应商那里分得销售的和售后的利润,同时又要把客户紧紧地拉到自己的市场圈内,做到利润和市场“鱼与熊掌兼得”。
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必须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另外还受汽车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和客户需求的影响。(1)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经销商能够提供售后服务保障,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2)汽车供应商的关注是经销商能够为自己分担一部分售后服务义务,维护其品牌形象。(3)消费者的硬性和软性要求是购车的便利、价廉、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
根据上述三个要求,汽车营销方式创新应遵循以下原则:既要做一级经销商,又要做二级经销商;既要新旧车混合经营,又要多品牌多元;既要重视售中服务,又要重视售前和售后服务;既要做主打业务,又要做“一条龙式”的其他辅助业务;既要做好单一品牌专卖店,又要拓展连锁经营;既要做好有形市场,又要做好网上市场。
为了自身的价值追求,在兼顾各方利益主体的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汽车营销方式的创新原则,汽车经销商营销方式的出路在于:以二级经销方式整合一级经销方式,实现一级经销方式和二级经销方式在经销商内部的战略组合。其战略组合,是在一个汽车经销商内部实现,不是两家商的外部企业间的业务支持。
首先,汽车经销商从汽车供应商那里获得“特许经营”权,成为该品牌的品牌汽车经销商,成为一级经销商。这是战略步骤的第一步,是“特许经营和品牌经营”法律制度和汽车供应商对店铺(“4S”专卖店)特别要求的需要。作为一级商的营销方式,“4S”专卖店虽然面临诸多挑战,赢利空间极其微弱甚至亏损,但它依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为汽车经销商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提是获得汽车供应商的授权许可,而汽车供应商在授权许可时通常的附带条件就是建立“4S店”。因而,建立“4S店”才能获得营业执照,同时建立“4S店”才能获得汽车资源。在中国,不建立“4S店”的汽车营销方式如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其次,建立汽车超市、大卖场、汽车商场之类的二级商,实行二级经销方式,二级商从企业内部的一级商那里融通汽车资源。在这种营销方式下,汽车经销商每种汽车品牌获得一次授权许可后,无须重复建立同品牌的“4S店”,而是在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完全自主地建立若干个汽车超市或汽车连锁超市,这无须汽车供应商进行“4S”专卖店布点的可行性论证和批准。
再次,着力解决汽车超市的发展瓶颈――售后服务保障。为了解除客户对售后服务的后顾之忧,二级商的售后服务保障义务由其内部的一级商即“4S”专卖店承担,或由该经销商企业建立连锁维修店承担,实现企业内部售后服务的资源共享和共赢。
四、结论
不少专家认为“4S店和大卖场只能共存”[5],然而其共存的机制如何则缺少论证。笔者认为,对于某家汽车经销商来说,“4S”店和大卖场的共存存在着三种机制,一是汽车经销商只拥有“4S”店而没有大卖场,与其他汽车经销商的大卖场营销方式共存;二是汽车经销商只拥有大卖场而没有“4S”店,与其他汽车经销商的“4S”店营销方式共存;三是汽车经销商既拥有“4S”店又拥有大卖场,“4S”店和大卖场在一个汽车经销商内部的共存。前两种共存机制对于一个经销商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只有第三种共存方式才是创新,这种共存方式既不违反“特许经营”和“品牌经营”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又最大限度地适应了买方市场,同时又规避了汽车供应商对店铺的特别要求。这种创新也将会在赢得利润的同时做大市场,做到利润和市场兼顾,“鱼与熊掌兼得”。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