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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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

餐厅停电应急预案范本一:1、及时报修与汇报要求

⑴各餐厅、生产部门遇突发停电时,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及时致电工程部说明停电位置及涉及影响的范围,并做好对方接电话员工的工号及时间记录;

⑵及时向餐饮部总监/行政总厨/及值班经理汇报停电位置及涉及影响的范围;

⑶通知大堂副理、保安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做好营业安全及协调工作,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⑷由部门总监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⑸部门值班经理/当值大厨要马上到各停电现场,指挥应急方案的实施,并加强与工程部、保安部值班经理、大堂副理沟通,解决特发事件。

2、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⑴餐厅、厨房当值经理、大厨要现场指挥,按各厅、厨应急程序分配好领班、员工的应变工作;

⑵领班/主厨以上管理人员要马上落实应急照明系统,控制好门口及所有走火通道,加强巡查,密切注意客情,若有客人进入,应向客人作好解释,请客人理解,待情况稳定后再作安排;

⑶稳定好用餐客人的情绪,并与客人作好解释工作,劝愈客人尽量减少走动,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⑷在餐台及自助餐台上摆放点燃蜡烛照明的,要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⑸对客人已点的菜,如不能及时制作的,应向客人建议更改其他菜式;

⑹与厨房及酒水部做好沟通工作,确保服务能正常运作;

⑺在停电期间,各厅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同客人结帐的工作,做到准确无误,客人离开餐厅时,提示客人凭结帐底单离开餐厅,负责服务的服务员要做好送客工作。控制门口的管理人员应有礼貌的核查客人的结帐单,并对酒店停电给客人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⑻对各部日常自行操作控制的电器开关断开,避免恢复电力供应时电压不稳或反复供、断电造成设备损坏,如:多功能煮食炉,电磁炉,鼓风机,刺身冷柜,电饭煲等等,确保设备的完好使用;

⑼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马上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餐饮部总监;

⑽对有可能受影响的食品作应急处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⑾厨房、管事部要控制好营业中与餐厅方面的衔接,主要是出菜,收撤下栏餐具等,并注意生产安全。

3、恢复供电后的工作要求:

⑴.通知餐饮部总监/行政总厨及值班经理、大堂副理,其所在餐厅、厨房恢复供电的情况;

⑵餐厅当值经理、大厨要指挥员工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⑶各餐厅、厨房视供电恢复的电压稳定后接通设备开关,并检查运行情况;

⑷对因停电而影响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并做好文字记录;

⑸餐厅经理主动向现场的客人对因停电造成客人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感谢客人的理解和合作;

餐厅停电应急预案范本二:酒店因市电临时停供,或遇跳闸等特殊情况时,作为经营部门在正常营业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服务人员保持镇静,首先稳定客人情绪;迅速开启应急灯或帮客人点燃蜡烛。(备足蜡烛放在固定位置,方便取用。)

2、提醒客人不要离开座位,并看管好随身物品。

3、餐厅经理应第一时间联系工程部询问停电原因,如果是酒店内部供电设备问题应立即检修;如果是地区停电,或其他一些原因一时无法解决,应向宾客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工作。

4、对于因停电而需要取消用餐的客人,服务人员应带客人到吧台查单,帮客人结账;因停电没有及时提供的菜品或给客人造成的其它损失,上报餐饮部经理酌情处理。

建议: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2

2013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3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3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13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13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13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建立县级农业标准示范区2个;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县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8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县城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争取全县至少要有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县城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县,尤其是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争取条件开展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渔)药物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安全。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涉嫌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的获证企业,一经查实,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82号)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内*5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要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研究制订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推动食品标准建设。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推进我县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各地要继续深入做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继续加强监管。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认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各地要在*年9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对集体食堂及宾馆、酒店的监管。各地要加大对集体食堂和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

5、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六)结合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掺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的整治。

2、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几年我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的整治和规范。重点对县城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的加工生产企业。对上市销售的加工生产企业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记录。引导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规范豆制品加工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继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要认真借鉴上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4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师生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合本数。

三、救助体系

1、市局根据*市食品安全事故委员会的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局相关科室和市勤工俭学办公室等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有:

(1)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要真实可靠,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1)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地址:*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市行政中心1313室)。邮编:*

电话:*

传真:*

*

(2)*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金沙镇金通路93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

电话:*

传真:*

四、运行体系

1、监测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报告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4、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均属报告范围。

5、报告时限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2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汇报。初次报告是开展有效救治的关键,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趋势的事件,均按初次报告时限要求执行。

6、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8、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及时通报。

通报方式:

(1)市局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接到报告后,经确认后向*市政府报告,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南通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南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措施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在省、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市局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市局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各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校事故应急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经市应急指挥部授权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及媒体。

2、医疗保障

学校要建立校医务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市局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资金保障

各镇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06]91号)和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安排本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各学校也要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凡遇重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则由市教育局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补助经费。

4、演习演练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学校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一样,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一项政府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今年在我区报名参加两项考试的考生共有22045人,其中成人高考8000人,自学考试14045人。成人高考设考点8个,分别是一中、二中、三中、第一民办中学、兴国中学、实验小学、南街小学和韦曲街道中心小学;自学考试设考点6个,分别是一中、二中、翻译学院、西京学院、培华学院和冶金建筑专修学院。两项考试期间,考生、家长及监考教师集中聚集到城区和太乙宫、王曲等地,确保考试安全和广大师生吃、住、行安全至关重要。有关乡街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

二、积极为考试提供保障服务

两项考试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有关乡街和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韦曲、太乙宫、王曲等街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车辆调度,为考生提供绿色通道。区卫生局要成立临时应急医疗救护小组,制定详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区市容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百日整治”成果,加强考点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保证考点食堂及周边饮食安全。区建设局要加强对考点周边和考生食宿点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区电信局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加强考点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控,切断运用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空中通道。区文体广电局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考试期间考点100米范围内一切娱乐场所限时营业,严格控制噪音。区教育局要严密组织管理,细化防范措施,确保组考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区监察局、区保密局要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对考试保密、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电视台、开发采编中心、区外宣办要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宣传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为两项考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要按照考点设置,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巡查,确保交通畅通和考点周边安全。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假冒伪劣商品等经营行为。环保分局要对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施工场所限制作业时间,对考场周边污染源进行有效监控,严格控制噪音污染和有害气体排放。供电分局要加强考点供电设备检修和对考点供电应急工作的指导,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安全用电。

三、建立健全两项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党和国家的声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以确保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强化措施、重点监控、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的工作原则,按照"严控生产源头、监管流通消费、部门互联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2、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与我市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3、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2、重点区域:市内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交通枢纽、车站、繁华街道等流动人员集中区域等;

3、重点单位: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宾馆、超市、商场、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群,定点屠宰企业,列入全市"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

4、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奥运食品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国家规定的37种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确保全市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产品销往奥运项目举办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驻厂监管、封闭管理、批批检验、零报告等监管措施;纳入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但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推行电子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账制度;加强对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旅游景区(点)和重要车站、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等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景区和车站、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宾馆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定点接待供应旅游团队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屠宰场规划整合,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肃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牵头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华海关*监管点。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

(八)规范物流配送环节。规范大型食品超市生鲜食品配送中心;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进行包装,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冻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等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计划

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现在至20*年7月10日)计划部署阶段:

1、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的协调会议,研究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人员,于20*年7月11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于200*年7月11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20*年7月11日至8月7日)检查督查阶段:

1、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指导各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暗察暗访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暗查暗访工作,有针对性的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各环节牵头部门按照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配合部门开展对本地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总结本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困难、问题和下一步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控制应急阶段:

1、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奥运和残奥会期间,各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各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作好应急准备,加强信息监测,科学研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力争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有效解决,力争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国家、省、金华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阶段(20*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工作,于20*年10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效已列入金华市政府对我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网络。

(二)明确任务,落实分工。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配合部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监管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牵头和配合部门的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部门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定期逐级上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定期逐级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奥运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有关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

2、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在本辖区本系统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33号)的要求报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

4、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奥运期间宣传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奥运期间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既要及时质量安全提示和警示,又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

(四)完善预案,提升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的特殊要求,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确保万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时传递、共享,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导,加强保障。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组织对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