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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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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2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资金短缺;服务素质低;全面发展;整合资源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3-0082-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以及医疗卫生、生活水平等的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地激增。从最新的人口调查数据来看,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78亿,估测2020年人数将达到2.43亿。中国其实从1999年便进入了老龄社会,也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我们要了解这样的事实:当前我国的家庭模式主要是“4+2+1”的模式,两个年轻人要抚养孩子,还要赡养老人,这样的压力往往会使得年轻人力不从心,他们需要有另一种方式,既能破解他们的困境,也能帮助他们来尽子女的义务。从老人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养老理念一直奉行的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们更倾向于能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享晚年,因此居家养老便成为当前我国主推的一种养老模式。所以,无论是基于年轻人的角度,还是从老人的位置思考,居家养老的兴起与发展都是应时所趋的。
一、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相应的老年服务,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的新型养老方式[1]。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等原因的限制,居家养老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实行居家养老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像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社区各项服务跟不上,根本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政府也无力大规模地对其进行扶持,所以,导致一些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发展不起来,无法达到最初的目的。
而且,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模式没有创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了,他们现在追求更多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包括日常陪护、聊天等等。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在一些居民楼里配备了一定程度的养老设施,在这方面我国还缺失很多。
还有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要的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内的办公经费相对较少,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和企业的捐赠根本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很多地方都急需资金,也导致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举步维艰。
而且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首先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会地位都不高,导致服务人员数量过少,而且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对他们的培训,所以,他们缺乏专业服务知识,这就限制了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北京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分析
201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用立法的保障来维护居家养老,为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步,尤其是新出台的条例,对居家养老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里,条例明确规定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类的,比如为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桌、餐饮配送、开放性食堂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等卫生服务,还有家庭保洁、助浴等家政服务。还针对不同老人提供不同服务,为独居高龄老人提供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紧急救援等服务。从不同层面满足每位老人的生活、心理等要求。
其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重点强调了要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还有社会组织等力量。同时,强调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还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来为周边地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达到了资源整合的效果。
同时,条例还提出了许多创新型的政策,运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来开展紧急呼叫、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并且还要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等级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的时间储蓄机制和激励机制,①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志愿者投身居家养老行业的积极性,也从法制的角度为志愿者和服务者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三、北京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未来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启示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新的时代,同时,也给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好的参考和试点。总结起来,我国居家养老目前面对的问题要想得到切实解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社会,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居家养老服务也应该引进新的、网络的技术。在服务方面,应该建立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服务项目进行整合[2],这样,老年人就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简单的购买服务、紧急呼叫等以及其他与老年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活动。当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新型的网络服务平台,比方说“陪爸妈”。(陪爸妈是一家居家养老O2O平台)
而且我们也要看到,网络平台的建立,也能缓解残酷激烈的就业压力,以北京来说,每年新涌入的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面对剩余的就业力量,聚拢社区附近的年轻人、低龄老人以及专业人士,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样还能保障社会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
2.加大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社区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强化监督。财政支持是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大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和公司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来参与养老服务。可是相对来说,养老事业是一个投资大、回报小的行业,企业不是搞慈善的,它们首要目的还是为了利益,因此在老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的选择也就无可厚非了。
如何协调处理好政府、社会力量等之间的关系,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和娱乐设施,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等。就像北京市新出台的条例中规定,政府应该首先投资,然后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社会其他资源,给予他们一些政策奖励或宽松政策,带动企业等的积极性。在服务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监督,避免一些徒有其表的空服务出现;就社会资源方面来说,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也必须努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各个环节的相互统筹与合作。
3.做好养老服务的对象划分,对不同老人采用不同方式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进行划分,不同层次的老人,享受的服务优惠也不一样,但是要补充一点,无论什么类型的老人,享受的服务内容和态度都必须一致。所谓的对象划分,就是可以将居家养老对象根据个人经济条件和其他等划分为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等,比如针对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或者其他奉献的老人给予无偿服务,针对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老人给予低偿服务等,使得每一群体、每一个老人都能享受到居家养老带来的实惠。
4.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联络站,定期走访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并做好登记,以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可以自行组织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调查联络小组,负责对社区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定期的走访和调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且要做好回访登记工作;对于那些不经常回去探望老人的儿女,工作人员要定期联络其家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他们回家看望老人,给予老人多方位的照顾。
5.加大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可度。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还有一个环节缺失严重,那就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这是关乎服务质量最直接的一环,所以要想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就必须要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对上岗服务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并且要通过考试上岗,还要对他们的岗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存在不合格的表现要及时解决等等,把好服务质量的第一关。
总之,要想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解决好养老问题,让每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不仅是文化素养,更是为年轻人打下定心剂,所以,我们一定要想老人之所想,真切实际地为老人办实事,让居家养老的实惠能够惠及每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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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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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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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5
论文关键词:城市社区,养老保障,居家养老
一、前言
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因此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有足够的实力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政策的运行,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结构近乎瓦解,其养老的功能不断削弱。而国家提供的机构养老受我国经济实力的限制,存在诸多问题:机构养老的服务设施数量少,增长缓慢,服务质量低,收费过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导致老年人的入住率很低。因而也不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贵阳市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在推行机构养老的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
而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起来,将落脚点放在老年人所熟悉的社区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保障社区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它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有机组合,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又能减轻家人照料负担,更好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因而是贵阳市城市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种老年服务。这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养老方式,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它实质上是对城市社区老年人的一种福利。精神养老主要由家庭和社区承担,而物质养老则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它在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是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该模式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社区中建立相关的为老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为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高质量的生活保障。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贵阳市作为西部一个落后欠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虽然慢于全国水平,但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据相关部门2010年统计结果显示,65岁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34.49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4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后普查5.98%的比例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传统的家庭养老因家庭结构的变化,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规模缩小,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资源不足,现代年轻人更多的追求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空巢家庭显著增加并且空巢期的延长。这些变化导致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经不可靠。对于一个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在政府有限的财力背景下,贵阳市的机构养老设施缺乏、政府养老投入严重不足,现存的养老机构有很多问题弊端,使得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高,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而我国则是在综合国力不强的情况下迅速到来的。贵阳市在2006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彼时贵阳市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明显低于国内其他城市,因此贵阳市的人口老龄化呈现了“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政府根本无力建立像起像西方国家一样的国民养老保障制度。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现代的机构养老方式,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家庭和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供养的水平和能力都很低,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养老已陷入重重困境。为了保障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的养老模式必定要经历转型和变革,必须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养老新路。这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转向社会供给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即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能极大满足老年人的现实要求,达到节约政府财力和社会资源的目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0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兴办老年服务设施。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在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将彩票福利金的80%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贵阳市筑党发[2008]27号《贵阳市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总之,社区养老已经具备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和政策依据。
2、居家养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验积累。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近年来来各地在推进机构养老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券”、北京市“无围墙养老院”以及大连市“家庭养老院”的模式的发展,这些经验的积累为贵阳市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借鉴。
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在一起,整合社会中各方面的资源,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又弥补了两者的不足。其投入收费低廉、成本低、服务方式灵活的特点,以及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的不同生活需求,不需要走出自己熟悉的社区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因此建立一条以家庭为核心,依托社区中心,通过专业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是贵阳市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条切实可行的主要方式,并将成为贵阳市大多数老年人和家庭的必然选择。
三、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贵阳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
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总人口364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88万,是我国31个特大城市之一。城区建设面积220.31平方千米。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贵州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工业基地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被誉为“高原明珠”。
1、贵阳市老龄人口状况
目前贵阳市的老龄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龄段
60—64
65—69
70—79
80—89
90—99
100以上
小 计
男
78661
61207
83016
22753
2814
35
248486
女
73588
59439
86117
25577
3861
58
248640
合计
152249
120646
169133
48330
6675
93
497126
所占比例
4.18%
3.31%
4.65%
1.33%
0.19%
13.66%
性别比
106.89
102.97
96.40
88.96
72.88 60.34
99.94
7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就诊,免挂号等优惠政策,全面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数。
第五,城镇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优先落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从2008年6月起,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市级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县)级财政承担。使贫困老人基本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第六,推动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励和倡导老年人“老有所为”。目前贵阳市各辖区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全市共有老年大学204所。入学率达4.28%。此外,全市设有多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室。文体组织健全,共有458个户外活动点,还有丰富的书法,摄影,舞蹈,老年艺术团等,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第七,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加强老年人维权体系和队伍建设。贵阳市由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的老年维权工作网络也初步形成。全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这些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接待老人来访、处理老年人来信、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老年人法律宣传,对老年人给予全免或减免诉讼等法律援助。
(二)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推行中面临的问题
贵阳市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行中得到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居家养老模式产生的时间尚短,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方面的需求,具体表现如下:
1、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
社区老年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能够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发展滞后。社区的养老救助信息系统没有有效建立,社区的“银发工程”落实不到位,社区养老产业及资源无论是有偿、低偿、无偿的整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老人的就医、就餐、家政等服务需要。以南明区为例,其老龄工作的覆盖面广,工作开展主要在老龄委,各级党政领导也很重视,但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社会力量、民间组织未被动员起来,工作力量薄弱。
2、资金来源不足
我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这一点在贵阳市的发展中也得到了体现。贵阳的居家养老主要是靠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是有限的。而民政部门的投入主要依靠福利彩票,而彩票的收益本来就有不确定性,加之配套不到位,使得居家养老的发展受阻,不能让广大的老年人从中收益,影响他们参加的积极性。像贵阳碧海花园投资3000万打造社区居家养老只能是少数。南明区在06—09年间财政投入老龄事业经费共252万元,但对于日趋庞大的老年人口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源不足将必然制约贵阳市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
3、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
目前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事实上,贵阳市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4、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因为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的人员。并且,这些服务人员也基本上是“4050”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南明区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的人,大部分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多少社区的“老大妈”、“老大伯”,而且多数还是义务帮忙。老龄工作队伍缺少知识化、年轻化、技能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也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完善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贵阳市在居家养老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贵阳市的社会现实,积极探索符合贵阳市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发展非营利组织,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
应当积极引导鼓励非营利组织分担相应的老年保障责任。因为非营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非营利组织具有较强的使命感,是多样、灵活、平等、多样式自治性组织,因而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必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优势,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贵阳市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其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比较充分的。要充分利用活动于法律咨询与服务、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社区发展的非营利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将这些组织的力量纳入社区养老的范畴,不仅会提高并促进全民的老年保障意识,使老年保障政策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会使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受到鼓励,使其规模不断扩大,融资渠道更加广泛,捐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一方面丰富为老助老队伍,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由于贵阳市经济实力限制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最大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筹资集道,通过实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走出一条政府补助、社会集资、个人捐赠、适当收费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投资新路,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此外,还要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精神慰籍等。同时也应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还可以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为社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辩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维护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
第一,充实专业队伍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当地需要照料的老人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置。第二,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素质。目前,各地都有老年护理的培训机构和相应项目的提供,在培训方面要严把质量关,重理论更注重专业技能的要求,同时也要注重敬老爱老,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加强考核,持证上岗。第三,合理设置居家养老的工作岗位。实际上,由于居家养老所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所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岗位设置也应该根据实际来设置。可以设置固定的全职岗位的同时设置灵活的兼职岗位。比如,固定的全职岗位有护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而灵活的兼职岗位有文化娱乐辅导员、老年健身指导员等。第四,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这样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第五,引进高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贵阳市应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本市中多所大学中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除了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本专科毕业生,是老年工作队伍年轻化,也可以为相关为老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五)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就是对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保证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老人身上,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因此,评估的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主要内容。
建立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同时还要对居家养老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现行政策是否解决实际问题等进行评估,以此不断完善评估工作。
(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教育
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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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现状及问题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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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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