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责任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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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责任论文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1

当今的中学生,都是改革开放后成长的,他们思想敏锐,勇于进取,对责任意识的理解有着一定的认识,表现出青年学子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果对他们的还仅仅停留在“训导”“灌输”等方式上,注定要失败。高中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强烈的责任意识会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使高中学生将自己成才、个人命运与社会、国家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把自己培养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但是由于高中学生自身意识发展水平,社会变革及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等综合因素的,他们缺乏实干精神,重视自我需求,自我发展,却极少关心社会,关心他人。近几年来,高中学生责任意识呈现出低于其角色职责要求的弱化倾向。因此,培养高中学生责任意识这一课题在当前抓公民道德建设和思想工作中是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责任意识培养的背景:

为迎接21世纪的挑战,在基础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培养新时代所需要的人的问题,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上海市二期课改对本市中学生的素质提出如下要求:有强健的体魄,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有信心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有开放的意识和文化包容态度。能适应环境的变化,能发现问题,能收集、加工、处理信息并解决实际问题。而“责任意识”则是文明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朋友、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人,那么,我们的素质教育就取得了成功。

三、责任意识弱化的具体表现:

(一)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

一些学生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社会要求过高,对自己要求低;以个人为主体,注重个人奋斗、个人发展,集体和协作观念、服务和奉献精神不足。在社会活动中,愿当主角,而不愿当配角,不愿做重复性、输出性工作,总担心自己被埋没、被大材小用、把个人得失看得过重。曾有学者作过抽样调查,18.5%的学生赞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又有11.4%的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

(二)公德、纪律意识低下,角色责任弱化

作为新世纪高中学生,学会知识、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然而,一些高中学生学习风气不浓,厌学现象严重,混日子、混文凭的大有人在,因此出现作弊,有的学生将破坏公物视为儿戏,用水不关水龙头,人走灯不关;“厕所文学”、“课桌文学”等文化垃圾屡禁不止。

(三)、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错位

责任感是人们所体验自己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情,青年学生因长期沉浸在家庭的关怀中,形成对自己以及家庭比较明确、强烈的责任意识,并随着进人高中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加以强化,但因其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交往的贫乏,使之在高中阶段并未使这种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责任意识,过分强调自我的人格缺陷,导致青年学生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都比较冷淡,自私自利。当二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更多的强调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

四、责任意识培养的实施体系:

主题:对己讲自尊,对人讲尊重,对事讲责任,对社会讲奉献。

1、学生发展的“五个阶梯”目标:

目标阶梯之一:对自己负责。培养自尊、自信、自律、自主、自强的意识。

目标阶梯之二:对他人负责。尊重与接纳他人,富有爱心与合作精神。

目标阶梯之三:对集体负责。主动关心爱护集体,珍视集体的荣誉,解决参加集体事务和各项活动履行应尽的义务,学会共享,主动为集体发展尽职。

目标阶梯之四:对家庭负责。尊老爱幼,为父母分忧,营造温馨家庭氛围。

目标阶梯之五:对和国家负责。勤奋和努力工作,讲爱心与奉献,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爱护环境,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报效祖国。

2、责任意识培养的重点序列和操作载体:

第一层次:感受现实,增强学习责任感。了解社会关爱,奋发努力学习。操作载体:新生入学(军训、行为规范教育);访谈有关人士(校内: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校外:政府官员、社会贤达、家长代表等),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了解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对人才的呼唤,思考对自己、对它人、对社会负责的人生设计;参加党课学习,开展学习小组活动。

第二层次:从小事做起,在岗位上体验对他人的责任。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竞争岗位(设立多层面工作岗位,让每一位现实都能早道最适合自己的岗位,培养主人翁的负责精神);岗位评价(从社会服务、行为规范、学习等方面评优表彰)。

第三层次:欲长辈对话,理解家庭责任。呼唤真诚的理解,渴望亲情的牵手。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营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谐互动的教育形态。学生与家长书面交流、直接对话(节假日、双休日做家务等活动进一步沟通两代人的情感,体验位家庭尽责的愉悦,并把学习与承担家庭的责任联系起来。)

第四层次:在对“二期课改”的思辩中,坚定对生活的责任意识。直面教育改革,增强人生能力。开展“二期课改”大讨论、(以德育为核心,强化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培养。学生和老师都是知识的共同构建者,提倡接受性学习、体验性学习与性学习的融合。)读书征文活动、读书报告会,开拓视野,提高鉴赏品位,反思人生感受。

第五层次:探究生命的意义,明确生活责任。关注祖国和人类的命运,让小我融入社会根据学生是毕业班特点,以做全校榜样为目标,设计活动;提倡助人为乐的风尚,鼓励学生个体对生活的关注,对学习困难同学的关心,带着对生活的不同理解,独自走向社会,走近弱势群体。

第六层次:走向明天,将自我责任和社会责任融为一体。履行公民权利,承担公民责任。18岁承认仪式。共青团致辞、前辈的祝福、成人的心声、党的祝愿以及宣读成人誓词等,以高年级的姿态,为校风建设承担更重的责任。毕业班特色教育活动。

五、责任意识培养应遵循的原则:

1、性原则:21世纪的教育的突出特点是着眼于个体的健全发展,包括使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一趋势决定了我们责任教育的目标: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将来能立足与生存于社会的品质;培养学生的个人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

2、科学性原则:任何一种发展目标的制订都要有科学性,责任教育的目标和要求的制订要遵循教育和人的发展学说的,遵循学生的发展规律,符合学生的发展需要。对每一个年级段的学生提出的责任教育目标,都要遵循教育学和心的科学规律,符合学生发展的要求。

3、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即责任教育目标的制订要体现教育体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层次。制订各个年级段的目标时,既要注重阶段目标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又要注重各阶段目标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4、操作性原则:即目标要有可行性,能够根据各阶段的目标制订相应的教育内容,设计出具体、可行的教育方案。

5、渗透性原则:即对学生的责任感的培养,不能停留于口头的说教,而应渗透于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中,渗透到学校管理中,渗透到平时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课堂教学中去,渗透到学校开展的活动中去。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2

【关键词】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计划;考核机制

住院医生培训制度出现于19世纪的德国 ,后获得世界各 国的认可,证明它是医学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的好办法,是培养临床专家的必要途径,是把医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培养手段[1] 。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始于1921年北京协和医学院实行24 小时候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负责制度[2]。

刚出校园的住院医生处于提高、锻炼临床工作能力的关键时期,在耳鼻喉的临床工作中,工作负荷重 :病人多 ,每天忙于写病历、病程记录、办出入院,若处理不好会产生无暇顾及学习的问题。耳鼻咽喉科医生需要责任心强 ,风险大,责任重;而在中医院的耳鼻喉科医生,不仅需要掌握西医的耳鼻喉科学基本操作,而且还需要掌握中医耳鼻喉常见疾病的辩证论治,工作量无疑又有增加。如何在繁忙的工作中做好住院医生的规范性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先浅析如下:

1 确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出发点,也是其最终的归宿。培养目标的设定需要根据我们医院的性质和学科的特点而制定。我们制定的目标是通过中医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既掌握中医辨证论治方法,同时达到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水平,即具有独立从事耳鼻咽喉科学医疗活动的能力,可以独立诊治耳鼻咽喉常见病,完成耳鼻咽喉常用的专科检查及诊疗操作,辅助耳鼻咽喉手术,具备全面承担本专业医疗活动责任的能力。

2 制定完整的培养计划

从1993年卫生部颁布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 、 1995年出台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 ,到2010年6月公布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逐步建立形成了政府主导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

针对本科室的特点,我们制定了完整的培养计划。对住院医生需要系统性、全面性培养。首先确定学科内优秀的带教老师 ,可以实行导师负责制,具体地负责指导住院医生 。

培养主要为三年,一般来说, 第一年主要完成相关专业或专业支撑学科的临床轮转:耳鼻咽喉科门诊学习6个月,相关学科轮转6个月(3个学科各2 个月)眼科、口腔科、针灸科、中医内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麻醉科、影像医学科、ICU、急诊科等。受训者可选4~8个学科学习。

第二年主要以专业技能培训、专业分支学科、临床研究和基础专业研究为主;

在第一第二年的阶段完成熟练掌握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比如耳鼻咽喉疾病的辨病方法和辨证论治;耳鼻咽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门诊诊疗病历的正规书写方法;耳鼻咽喉科局部、全身用药及的用法、用量及毒副作用。耳鼻咽喉科常用的穴位贴敷、针灸、理疗方法。耳鼻咽喉内窥镜检查法;音叉检查和纯音测听法及其结果分析等。

第三年主要在个人未来发展方向上继续加强进一步的临床拓展。第三年要求住院医生担任住院总的工作,该阶段导师鼓励住院医生独立开展手术,尽量放手让住院医师操作。比如鼓膜切开术,腺样体刮除术,扁桃体剥离术,功能性鼻内镜手术,喉内显微术等。当然,具体的还需要根据住院医生的本人能力而定,导师需要在放手的时候严格把关。

在这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定期进行各种学术讲课,每两周进行一次小讲课学习,其中中要掌握的知识包括:专业知识的学习:本专业新理论 、新进展、新方法;辅助科室如 C T、MR I 诊 断、PC R 技术,还包括辅助科室结果的分析等;临床疾病最新动态和临床新药介 绍。科研学习:译文 、综述、论文写作方法的辅导:对院内布置的译文、综述、论文等进行检查和针对性的辅导;医学英语讲座与辅导 ;科研方法与资料统计。并且定期开展疑难病例的讨论和专家讲座。

耳鼻喉科的解剖复杂,如果对解剖不熟悉,很难理解疾病的发病特点和治疗方法,手术比如耳显微手术,功能性鼻内镜手术,都需要在内镜下进行,要求在熟悉解剖的前题下,能熟练操作和具备很好的手术技巧。而熟练的手术操作和技巧都源于平时的训练。是在在外科基本功相当熟练、耳鼻喉解剖病理生理等基础知识相当丰富的基础上不断升华, 也必须通过手术实践、反复上台的观摩、钻研和总结出现的窍门, 这就要求规培医师从开始接触临床就严格要求自己, 刻苦训练基本功, 快速提高手术技巧, 熟练掌握手术操作并形成自己的风格。

中医院的耳鼻喉科学医生要求具备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跟名老中医的出门诊抄方是提高中医能力的快速方法,也是继承发展中医药的基本手段,住院医生每周安排一次跟本科室中医抄方的门诊,并且在上级中医生的指导下,要求在第三年的培训中具备能独立给患者开中药处方的能力。

科研的培训也是在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要求在三年中,积极参与各类课题的申报,学习科研论文的写作,特别是SCI论文的写作,鼓励并且要求住院医生发表一定的论文数,定期学习国外优秀的论文,掌握本专业的前沿知识。

3 建立全面系统的考核机制

任何制度如果不是有系统的考核制度,则计划的实施都是有偏颇的。作为鉴定和保证住院医师培训效果的核心环节,考核规范化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动态角度 出发,在考评人员的选择上坚持多层次,多角度, 中表现出来的医德医风、爱伤观念、沟通能力、团队合作、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观察和了解,结合参加教学查房、学术讲座、考勤、宿舍卫生等检查记录给出评价。

住院医师培训过程考试分为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融入到培训过程中,能够掌握住院医师实际学习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对住院医生每日的病历书写质量,对临床与病人的沟通、每天的操作情况进行考核记录。在出科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对采集病史、 书写病历、 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基本技能操作等进行考核,病历分析则采用笔试考核。 另外,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住院医师的沟通能力也应成为考核的重点。年度考核是对住院医生当年需要掌握的手术操作,需要完成的论文和科研进行整体的评价和考核。比如外语、教学、科研能力的要求阅读专业文献并作文摘5篇以上;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水平考试。 三年内必读参考书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编教材《中医耳鼻咽喉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耳鼻咽喉科手术学》,研究生教材《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国外医学-耳鼻咽喉科分册。

在培训中,需要调动住院医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住院医生的自学的意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获得的” 。建构主义的观点最早是出自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的相关理论。皮亚杰认为,新知识不是脱离了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去发现的,而是在原有的知识基础上进行建构的。所以人们的认知结构(图式schema)也是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的循环过程中得到不断丰富,最终发展起来的。皮亚杰还在他的理论中提到,认识是一种以主体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主动建构的过程[3]。虽然建构主义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其核心理念仍然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这说明我们在注重住院医生探索知识主动性的同时,还要强调住院医生本人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而上级医生则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和促进者。

此外,科室里需要创造安心学习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职能部门发挥监督、保障和协调功能 。科室需要加强老专家、领导和住院医生之间联系中起到桥梁作用 ,疏导各科室间关系 ,以了解和反馈住院医生对培训的要求好的建议 。

总之, 通过上述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让住院医师通过规范化的培训, 做到理论知识扎实,并且理论联系实际,具有独立开展临床各种耳鼻咽喉科疾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的能力,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曾婧, 陈冠民, 孟群, 等. 美国专科医师制度的发展[J]. 继续医学教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3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昨日透露,蔓延整个学术界的现象,已经成为信息科学领域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课题。有鉴于此,他和该校另一位教授和一位博士生,通过对现象的长期充分调查,实证分析出的动力机理、传播渠道和盈利规模。

沈阳介绍,使用搜索引擎软件工具,可获得Google和百度“”、“论文”、“”和“买论文”搜索词的前面323个返回网站。统计发现,所有发表的论文有极大的相关性,实质都是非法学术期刊产业链的组稿源头,这些论文绝大部分发表在非法学术期刊上。

“”数亿元

根据电子商务淘宝网论文交易销售额前20名商铺的数据,可计算平均每次论文交易花费649元。

沈阳称,他与多个买卖站的销售人员进行过聊天,证实网站“浏览购买比”一般为2%—6%。通过公式“平均交易费用×每天浏览买卖站的人数×浏览购买比×365(天)”,计算可知互联网网站论文交易2007年度销售额为1.8亿元—5.4亿元。

如果加上电子商务网站销售、即时通讯销售、校园广告销售以及收入,该“产业”年交易额还是相对保守数据,具体数值难以估计。

论文生意“一条龙”

沈阳称,他们研究还发现论文交易网站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如论文选题涉及范围广,文、艺、理、工、商、法、医无所不包;经营业务流程完整,包含论文写作、、论文翻译、论文检索,允许组织加盟,在全国各大城市设办事处,便于沟通客户,分享利润;在所属行业或群体设联络员,引荐推广,收取加盟费用,形成“传销网络”。2008年,这些买卖站均进行了搜索引擎推广。

“药方”是釜底抽薪

沈阳称,为遏制当前的严峻形势,应避免论文成为评职称的唯一指标,取消不以研究为指向的本科生、专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构建完善的基于第三方机构的互联网期刊管理模式;推进反剽窃系统研发和应用;提高各类期刊社鉴别真伪能力;搜索引擎和网站切实负起社会责任;阻击广告。

相关评论:

论文“生意”不正当

本报评论员李建华

论文选题无所不包,经营业务流程完整,买家遍布高校、研究单位,2007年我国“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5.4亿元。专家的调查让我们看到生意兴隆,更看到学术论文沦为商品的现象日益严重,令人担忧。

购买别人包办的论文用来作为自己的学术成果,这种不诚信行为严重违背了基本学术品格,当为人所不齿;而的经营者明显属于不正当获利,也违背了基本商业伦理,为学术不端行为推波助澜,共同污染了学术环境。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4

摘要:本文在借鉴理论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简单梳理中外医疗过错认定标准的理论及实践,以及结合我国当前认定医疗过错标准的理论,探讨在我国到底应该如何来认定医疗过错,以期对医疗过错实践中的认定有所裨益。

关键词:医疗过错;认定标准;探究

当前我国医疗纠纷多发,而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医疗过错。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关于医疗过错认定的标准却是长期以来大家有争论却一直没有定论的问题,本文在借鉴理论界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比较目前中外各国关于医疗过错认定标准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我国到底应该如何在实践中认定医疗过错,希望能对此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一、医疗过错的概念界定

2009年公布的《侵权责任法》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由此确定了医疗过错作为医疗侵权责任构成主要要件的地位。因此,医疗过错的认定是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即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就在于对医疗过错的认定。

所以,目前理论界通说认为,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业务上必要的注意义务,从而引起患者生命、身体伤害的情形。

二、各国医疗过错认定的标准理论

(一)英美法系认定医疗过错的标准——“一般理智之人标准”(the reasonable person)

英美法系在侵权法领域采用“一般理智之人的标准”对行为人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进行判断。所谓一般理智之人,又称通情达理之人,实际上是一个假想出来的人,即是理性的和谨慎的人。而在医疗认定领域,“一般理智之人”被一般理智医师(the reasonable physician)所代替,这里即是引进了专家证人制度。

该项判断标准是通过一系列的判例而确立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 医生的注意义务标准是该医生所在的技术领域中一名普通医生所具有的一般的技术、知识和一般的注意水准, 而不是该领域中最有经验、最有技术、或最有资格的医生所具有的技术水准, 也不是该领域中最没有经验的医生所具有的技术水准 。②判断某一医生的行为是否有过错,并不要求该医生的行为得到全部医疗同行的承认,而是只要他的行为被一种医疗实践或者医疗观点承认即可以作为其没有过失的强有力的证据。因为在医疗领域中, 往往存在着多种医生同行所普遍接受的医疗实践或观点。相反, 如果某医生的行为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种医疗实践或医疗观点, 那么, 他就很可能被证明为具有过失。如果有一部分职业者认为 某医生的行为是错误的, 但是另外有一部分医生却认可该医生的行为的话, 就不能证明该医生存在过失。③法庭对医疗过错的审查具有最终决定性,也就是说即便医生的行为得到了一种被同行广泛接受的医疗实践或者医疗观点的承认,但如果法庭审理认为这种被同行广泛接受的医疗实践或医疗观点本身是有过错的话,该医生的行为也会被认定有过错。即不能因为被告的行为与同行中被普遍遵循的做法一致, 就可以决定被告没有过错。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法庭可以审查这种医疗实践或医疗观点,并且可以确定其本身就具有过失的。这时法官就会介入,并谴责这种医疗实践或医疗观点, 符合这种医疗实践或医疗观点的被告的行为就会被判定为具有过错。

(二)日本的医疗过错认定标准——“医疗水准理论”

该理论最先由学者松仓丰治提出,认为判断医生注意义务违反的标准应该是“医疗水准”而非“医学水准”,即认为“诊疗当时临床实践的医疗水平是医师注意义务的内容”。而医学水准主要是指医学理论发展所达到的水平,是一种理论上的标准,而非实践中的标准。从医学水准到医疗水准的转变是在日本判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松仓丰治的这种见解被“最高裁判所1982年高山红十字会医院案判决”所采纳,也得到了医学界和法律界的一致赞同。目前“医疗水准”已成为日本学说及审判实务上对医疗过错认定标准的共同见解,并在不断发展完善自身内涵。

“医疗水准”是指一种应该尽到医学专业人员应尽的钻研义务、转诊义务、劝说义务、说明义务的水平,“是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 。可见,在日本,医生因为其所负有的高度注意义务,而应本着专家的“医疗水准”,履行其“最善的注意义务”。如果医师未尽该医疗水准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即构成医疗过错,则就应该承担医疗民事责任。

三、我国认定医疗过错标准的理论

我国学者对于医疗过错认定的标准主要依循日本的医疗水准说,主要围绕着“医疗注意义务”和“医疗水准”展开讨论。

(一)王利明教授——“中等偏上”的标准:即认定医疗过错应结合医疗行业和职业特点所确定的“中等偏上”标准是作为一个合理的和谨慎的医师应有的注意,这种注意是行为人能够尽到并且应该尽到的注意,未尽到此种注意义务即为过错。

(二)学者龚赛红——“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相结合

学者龚赛红在《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中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医疗过失,应该结合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这样才能得出适当的结论。抽象标准具体就是指医疗水准,而具体标准则是结合医生的注意义务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即在以“医疗水准”作为认定过失的一般标准的基础上,认为还应考虑医疗的专门性因素、地域性因素和紧急性因素对医疗过失判断产生的影响。这种认定医疗过错标准的方法目前在我国医疗过错的认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鉴定机构在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时参考的就是该种做法。

四、我国《侵权责任法上》关于医疗过错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杨立新教授认为医疗损害分为医疗技术过失损害、医疗伦理过失损害和医疗产品损害,而对于不同的损害实行不同的过错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医疗技术过失标准——借鉴日本“当时的医疗水准”规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在认定医疗技术过失时采用的是“当时的医疗水平”标准,而不是医学水平。即确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医疗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技术注意义务,即“合理的专家标准”或者“合理医师”标准。 凡是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在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以及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或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中,不符合当时的临床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懈怠或疏忽,就是医疗技术过失。杨教授认为这种医疗技术过失的认定标准,借鉴的是日本的“当时的医疗水准”规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行为,则可以推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其次,医疗伦理过失标准——根据医疗注意义务判定。确定医疗伦理过失的基本标准是按照医疗良知和职业伦理确定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这些注意义务,法官就可认定存在医疗伦理过失。《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根据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和第66条等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告知义务,违反对危急患者的救助义务,不依法提供医疗文书和其他医疗资料,违反保守患者的医疗秘密义务,以及对患者采取不必要检查等行为,都构成医疗伦理过失。

再次,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虽然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在对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的时候,也必须认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产品缺陷的发生具有过错。尽管《侵权责任法》第7章对此没有规定,但对此应当适用第42条关于“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其过错的认定,应当是对医疗产品存在缺陷的过失。

五、我国实践中关于认定医疗过错标准的具体运用

在我国实践中医疗过错的认定主要由鉴定机构或者医学会来认定,法官判决的做出,主要依照鉴定结论。而鉴定机构鉴定报告的作出,主要是在医疗过失的抽象认定标准的前提上,针对不同医疗行为的具体医疗注意义务而分别加以认定。

(一) 违反一般医疗注意义务的过错:

1.诊断行为的过失。诊断行为的过错在医疗实践中主要表现为误诊。

2.治疗行为的过失,治疗行为过错,表现在一般治疗、手术、麻醉、注射、用药等各种治疗行为的过错。

(1)一般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求医师按照当时的医疗水准,对患者进行对症治疗,如选择适当治疗方法、适合的治疗时期,并向患者作充分说明并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尽到谨慎小心的治疗注意义务,实践中治疗过失行为主要表现为延误治疗、错误治疗。

(2)手术行为过错一般包括手术前判断过失、手术进行中的过失和手术后管理过失。

(3)麻醉行为过失:麻醉过失行为一般因麻醉准备工作不充分、麻醉操作不当以及手术后麻醉处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4)注射行为过失:注射过程中一般要求医师严格遵循注射操作规程、详细询问患者既往过敏史及有关情况,并注意及时检查、谨慎观察。实践中注射过程中的医疗过失行为要包括注射部位选择错误、注射药品使用错误、注射器消毒不严错误、注射引休克的过失等。

(5)放射治疗行为过失:医师在运用放射线为患者进行治疗时,更要谨慎小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如须依照疾病的状况及其他有关因素正确判断是否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对放射线射量、放射部位、放射方法等作出正确选择。”

(6)用药行为过失:实践中常见的用药行为过失主要有违反用药原则的过失、用药剂量不当的过失、错用药物的过失、用药方法错误的过失、忽视药物过敏的过失、使用过期药物的过失等。

3.采血输血行为过失:采血输血过程中医师的注意义务一般包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患者病情谨慎判断是否应采血或输血、认真检查核对血型和血液,严格检验和化验血液等等。若医师违反上述应尽的注意义务,即可认为存在过失。

(二)违反特殊注意义务的医疗过失

1.说明过失。说明过失指的是医生违反了其在诊疗、手术等医疗行为的过程中没有或者没有充分履行其对患者或者其家属的说明告知义务。《侵权行为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转诊过失。转诊过失主要指医务人员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未尽到转诊义务而被认为有过错。

3.保密过失。《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于诊疗活动的特点,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极易掌握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负有保密义务。

4.拒诊过失。一般情况下医疗者依据其诊疗能力、医疗设备、医疗技术水平等,可以拒绝对患者进行治疗,但对于危急患者的就诊,医院必须采取紧急救治措施,不得拒绝急救处置,若有违反即应承担损害后果。

(三)其他医疗注意义务违反的过失

1.违反记载和保管病历资料义务的过失。实践中,医务人员违反记载和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很普遍。如病历记录不完整、涂改病历以及拒绝向患者依法提供病历等。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权利规定》、《病历书写规范》、《侵权责任法》都对此作了专门规定。

2.医疗机构的组织义务

医疗机构应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良好的医疗服务体系,应在包括科室设置、医疗设备、药物提供、医务人员的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就医环境等多方面提供规范化医疗服务,履行应尽的高度注意义务。如某医院疏忽管理,造成急诊患者从推车上跌落的过失行为,虽为给患者造成损害,但违反了普通医师应尽的管理义务,应认定为医院存在管理上的过失。

综上,国内外理论界在探讨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时基本上都采用的是“医疗水准”,即医学实践的水准,而非医学理论发展的水准,只是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操作并认定医疗过错标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本文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并立足于实践,在借鉴国内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学实践,梳理了我国目前医疗过错认定当中的普遍做法,以期对进一步研究并运用该理论做出有益贡献。

参考文献:

[1]强美英:《医疗过失认定标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3月

[2]张拥军:《论医疗过失的认定》,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

[3]林颖:《医疗过错认定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10月

[4]刘燕锋:《论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注意义务的认定》,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5月

[5]周江洪:《日本医疗水准说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6]杨海云、徐波:《试析医疗过错判断的法律思维——以审查医方法定义务为路径》,《中国司法鉴定》,2009年第4期

[7]丁春燕:《香港法律中医疗过失判定问题研究》,《法律与医学》,2007年第2期

[8]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9]杨立新:《论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则原则及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0]杨立新:《论医疗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法学杂志》,2009年第6期

[11]姚迪:《英美法对医疗过失的判定原则及对我国的启示》,《法律与医学》,2007年第1期

[12]吴成玉:《医疗行为过错判定的实质标准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5期

[13]刘凤媛:《谁才是有权者——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析》,《研究生法学》,2010年2月

[14]蒋奎、詹启奎:《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几个关键问题的司考》,《司法鉴定》,《中国司法鉴定》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5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1、需取得A级合格证书;

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年度及以后的职称外语考试45分以上即视为合格;

3、根据京人发〔20**〕31号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免考职称外语: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出版过外文专着、译着的;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1、护理专业免考;

2、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需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时的3个模块合格证书仍然有效);

3、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免考;

4、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5、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免考。

城市医生参加援外、援疆、援藏、支援内蒙等医疗队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参加抢险救灾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时间视同为到基层郊区服务的时间。

下列人员不要求完成基层服务:

1、承担国家级课题的主要完成人;

2、研究生导师;

3、留学回国人员(凭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军转干部;

5、有插队建设兵团经历的工农兵学员;

6、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男55岁及以上,女50岁及以上)。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20**年起,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申报人提交到农村、社区服务的证明材料,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七)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

(八)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晋升副主任医师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着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北京市大多医院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具体核心期刊目录在本文后面附上,大家请自行参照发表。

二、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满足以上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三、个人申报需报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2、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原件1份。

6、已确定作为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外语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护理专业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1份。

1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1份。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副主任医师申报材料(二)

***,***市人民医院心内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安医大兼职副教授,XX~XX年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XX年当选为院“十佳医生”,XX年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二十多年来,随着医院的发展,科室专业的细化,她先后在普内科、心肾内科及心血管内科工作,从一名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到心内科副主任医师,爱岗敬业、无怨无悔,她那精湛的医技、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在市人民医院被传为美谈。

***从事心血管专业20多年,先后在北医三院、阜外医院进修心内科和心内电生理,多次参加全国学术会议,把所学的知识积极运用到临床实践,并于XX年创建成立了心内三科。近年来积极开展心脏介入手术,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使她完成了大量的永久性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心内电生理检查、冠状动脉造影术和冠状动脉内支架术以及难度较大的双腔起搏器植入术及术后的程控工作,并始终保持着无一例感染与并发症发生的佳绩。每次在手术时她都独挑重担,瘦弱的身体背负着40多斤的沉重铅衣在导管室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身为女性的她,把x射线对身体的危害置之度外,心里只有病人,唯独没有她自己。

“查房,给病人看病是我最快乐的事”。她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是病人还是和跟随她工作的医生,大家都感到她在工作中全神贯注、一丝不苟。除了上专家门诊外,总是一头扎在病房里。对每一位就诊患者,***除了听主管医生汇报病史外,都要亲自询问病情、体检、查看化验单,从发病的诱因、机制、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预后,都尽可能的详细分析,由于具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她在分析病情时总是一针见血、果断,住院的病人满意,周围的同事也尽职尽责,对于危重急症一天数次去床边观察病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包括测血压、心肺听诊,常给下级医生提供病情变化情况。有人说,我们测血压张主任不放心,她说“不是我不放心你们,而是我自己动手心里更有数,休克病人血压不仅是数值上的,动脉搏动的强弱也能知道病情的轻重,所以我更喜欢自己动手”。

“严于律己,言传身教”。XX年元月的一个星期天,按惯例她到科室查房,下楼的时候因为心里想着病人不慎摔倒,她忍着巨痛一瘸一拐的来病房查房。查完房,同事们劝她去摄片检查,经检查:右踝严重软组织撕裂伤,骨科医生立即为其进行了石膏固定等治疗,按规定要卧床休息两周,三个月才能取下石膏。当时病房有30多位病人,工作量大,她仅在床上躺了3天就坚持来上班,每天拄着拐杖、脚上绑着石膏来科室上班,病人及同事们看了既心疼又感动,一个月后她瞒着骨科医生,自己任性去掉了石膏,每天忍着去掉石膏的疼痛坚持上班。平时,她处处关心科内同事,经常为有事的同志带班顶岗,在全院职工中有很好的声誉。建科两年来,她连续两年大年三十主动值夜班,让年轻同志安心过好春节,自己却放弃了与亲人团聚的机会。

医生责任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五常”思想是中国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对中国的传统医德原则、医生职业责任、行为规范、专业要求、医患关系调整原则的确立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对理解《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所提出的现代医生的职业精神原则与责任,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迪意义。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社会调整、规范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范畴之一。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与人际关系的和谐。在古时的医学领域,“五常”思想对确定传统医学的性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五常”之首“仁”

传统的儒家“仁学”思想对形成中国传统医德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传统医德认为,“医乃仁术,无德不立”,关爱病人是一个医者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作为一名合格医生的必备条件。孙思邀在其《大医精诚》中写道:“凡大医治病,必当……先发大慈侧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要求医生给患者以“人”的对待,对患者要深切同情、真诚关爱,将仁爱之情注人医患关系之中,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推己及人。中国传统医德以仁爱为核心,与当代医生职业精神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列其为基本原则的第一条是异曲同工,在医学发展的不同阶段,共同彰显了医生职业的人道主义性质,体现出医学救死扶伤的道德意义。

孔子的“仁”由“爱亲”发展到“爱人”体现为“泛爱众”原则,提出“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泛爱众”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医德领域衍生为一视同仁,平等待患的医德原则。孙思邀指出:“若有疾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媛,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儒家由“泛爱众”、博爱进而把济世与救人统一起来,主张以济世为怀,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儒家博爱济世思想影响下,传统医学就已经将医生之“仁”赋予了社会责任的意义。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序》中提到:“夫医之为道,君子用之于卫生,而推之以济世,故称仁术”。显示了中国传统医家行医济世的观念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当代医生职业精神提出医生应该具有促进享有医疗的责任和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的责任,体现了现代医疗卫生事业和当代医生的社会责任,这一点与儒家文化赋予中国传统医德的道德内涵相契合,反映出医学责任内在的统一性。

2“五常”之“义”

“义”,原指“宜”,适宜和正当,后泛指一切道义,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中国传统医德深受儒家重义轻利思想的影响,强调以医济世,廉洁行医。孙思邀曾提出:“医人不得恃已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宋代名医张呆在《医说·医通神明》中说:“凡为医者,粗守仁义,绝驰鹜利名之心,专博施救援之志,如此则心识自明,神物来相,又何戚戚沽名凝凝求利也?如或不然,则葛以至姜抚占誉之惭,通华佗之矜能受戮乎?”儒家思想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如何选择正确的价值观是体现医生道德水平的重要方面。古代医者淡泊名利、一心向善,为了救治病人而牺牲个人利益的范例比比皆是,这都是儒家重“义”思想在医学职业道德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反映。

医生之“义”指医生对维护人的健康应尽的职责和道德义务,其最高原则就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人们常常把医生誉为“白衣天使”,无数位白衣天使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鞠躬尽瘁,履自己的职业责任和道德义务。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白衣天使”们不顾自己生命的安危,奋斗在救治病人的第一线上,医护人员表现出来的奉献精神得到了社会充分的赞扬。

在坟川抗震救灾中,抗震救灾医疗队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救治灾民,尽管伴随着余震的一波波突袭,医务人员仍然坚守岗位,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任何抢救伤员的努力。

这是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更是医生重“义”思想的闪光。

3五常之“礼”

“礼”指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和道德规范,也指礼仪文饰。唐代名医孙思邀指出:“夫大医之体,欲得澄神内视,望之俨然。宽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虽日病宜速救,要须临事不惑。唯当审谛覃思,不得于性命之上,率尔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纵绮罗满目,勿左右顾晒;丝竹凑耳,无得似有所娱;珍馈迭荐,食如无味;蠕酥兼陈,看有若无。”“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昔毁诸医。”提出了医生的医疗行为、待患行为及自身行为的规范,成为中国传统的医生行为之“丰"。

现行的一些基本规范包括:(1)医生待患行为的规范,如医生要说话得体、和蔼可亲、举止有度、主动周到,尊重患者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与患者建立一种平等、信任、互助的和谐人际关系。不仅重视患者的躯体疾病,更要了解患者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状态,既要治“身”,也要治“合”。(2)医生医疗行为的规范:医生要操作严谨,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避免疏漏、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应有的伤害。医师职业精神中“提高业务能力的责任、提高医疗质量的责任,对职责负有责任”的要求都包含了对医疗行为的要求。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医学专业必须具备的职业精神。(3)处理医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医际关系是指医疗卫生部门内部人员之间所形成的一种业缘关系。川医际之间应该彼此尊重、团结协助、相互关心、共同合作、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共同服务于人民健康。

4“五常”之“智”

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智”是明事理、辨是非、分善恶,从道德理性延伸到科学智慧,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统一起来。中国传统医学深受儒家追求真知思想的影响,传统医家皆勤奋苦读,在具体的临床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努力改正前人留下的不足。

相较其他专业而言,医学对“智”提出的要求更高。首先,医学已由单一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成为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医生应具备足够的知识,也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应对复杂的临床诊疗需要。其次,医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维护人的生命是一门精密的科学,需要根据医学的规律,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所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医师宣言》要求医生必须终生学习并且有责任不断更新保证医疗质量所必需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技巧。最后,要重视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医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医生需要不断地更新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在校的医学生更应努力学习专业技能,提高医学道德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备自然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的符合新时期要求的高素质医学人才,这将关系到医学发展和科技发展的明天。

5“五常”之“信”

“信”本意为诚实不欺、格守信用。孔子把“信”视为“仁”的主要德目,主张“敬事而信”、“谨而信”并引作为治民、用人、交友的重要原则。“信”是贤者必备的品德,凡在言论和行为上做到真实无妄,便能取得他人的信任。

诚信原则要求医生做到对患者诚实,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川对患者以诚相待,建立和维护患者及社会对医师的信任。同时医生要信守承诺,维护患者的隐私权,信守承诺是医患诚信合作的重要条件,是医生必备的职业素养。由于医学的特殊性,病人来到医院就诊,一般会毫无保留的告知医生自己的情况,以帮助医生了解病情,做出正确的诊断,从而得到正确的治疗。在没有特殊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医生不应将患者的隐私透露给他人。这是医生的一种责任,是医生获得信任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