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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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1

一、目标要求

以“和兴家园、美丽乡村”为主题,落实好年县美丽办分配给我乡的前杨村美丽乡村建设点,将其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以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居优美乡村、树文明新风、享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进前杨村生态整改提升工程、垃圾分拣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森林村庄建设、农家乐发展、村前屋后清洁家园建设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确保乡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县前列。

二、基本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创建村实际,制定规划,做到无规划不动工。结合一村一品,突出特色,努力挖掘本土文化底蕴和自然风光。

三、建设内容

1、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委托科技学院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现“二特、三化”建设内容。结合地方特色突出乡土文化气息和乡村美丽风光。保护和开发古道、古樟、古祠堂等具有历史和纪念性建设。

2、加强村庄整治和清洁家园工作

在整乡整治的基础上整体推进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提升我乡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民生工程、乡容乡貌等工程项目。建立清洁家园村规民约和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洁员实行绩效工资,并积极探索农村清洁家园管理新途径。

3、村级财务规范

在美丽乡村全面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采取农村集体三资,统一资金账户、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联签联审、统一结报时限、统一村帐公开和统一信息归档等7个统一制度。

4、注重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经济发展

积极发展农业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杨梅、吊瓜、生猪等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充分利用南黄古道这一自然资源,完善南黄古道风景点,开发南黄古道游步道,建设农产品展销长廊,开展红枫节节庆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前杨村农家乐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美丽乡村”能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乡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办,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计划安排、指导协调和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前杨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调度,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2、不断加大各方资金投入

积极向上争取各项部门资金;积极努力争取全社会各项资金,鼓励本村村贤、在外成功人士等对美丽乡村创建进行赞助;鼓励本村多余劳动力积极踊跃参加投工投劳投资,真正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的良好氛围。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2

为巩固和提升**村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夯实美丽乡村,提高**村长效管护质量,2019年度**村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村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特成立村庄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

**

三、具体措施

1、把环境整治纳入**村村规民约,让村民能够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2、健全五位一体管护队伍,做到管护员每天按时上班。

3、安排村干部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按时发送整改图片。

4、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垃圾桶无溢出。

5、对乱堆乱放工作量较大的组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整治。

6、对河道中的水花生、路边杂草、坟地杂草按期打药。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3

关键词: 城市新区 土地利用 景观生态建设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2-118-02

中国的城市在20世纪80年代后经历了一轮又一轮近乎梦幻的扩张,成就辉煌的背后也隐含着惨重的代价,资源、生态环境、秩序的等诸多方面破坏被反复提及。城市新区是城市外延式发展和城市土地开发最活跃的区域,区内的景观格局、土地利用结构、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人类行为成为景观格局变化的主导因素,这种变化较之其他地区显得更为明显和复杂,其景观格局和生态过程也更具有特殊性,景观生态问题和生态安全问题也更为突出。因此运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对城市新区景观特征和景观生态建设进行研究,对城市的科学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城市新区土地利用及景观格局生态特征

1.1土地利用和景观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从城市发展的空间角度看,向城市边缘蔓延和“填充”城市边缘区是我国城市扩展的主要方式。与以人工景观为主的旧城区景观各具不同,城市新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融合了自然景观、半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三种景观类型,既有商业服务业、居民点、工矿、道路交通等各种类型的建设用地,又有农田、蔬菜基地、果园、鱼塘等农业用地,还有森林、河流、草地、水域等自然景观用地,景观类型丰富且结构复杂。

1.2土地和景观功能的多元化和综合性

随着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土地集约利用一直是地方政府追求的土地管理目标之一,加之高速的城市化和GDP至上的思想使得城市的土地利用过分突出了其承载功能和经济功能,而土地利用的生态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拥堵、噪音、污染、空气污浊等问题应运而生。建设生态城市已成为现阶段各大城市的发展目标,尤其是在城市新区的建设中,不只是仅仅注重土地的经济功能,还应充分使城市景观和乡村景观有机融合,使城市新区的土地利用和景观生态建设做到社会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的协调统一。

1.3土地利用结构和景观格局变化剧烈,稳定性较低

城市新区的土地开发使得该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和覆被发生剧烈的变化,大量的农业用地通过土地征收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城市景观通过蔓延、渗透、和跳跃式的填充逐步取代原有的乡村景观和自然景观,新修建的纵横交错的交通廊道割裂了原来的景观格局,各个景观单元的连接度有所降低;用作绿化的外来植物种类取代了乡土树种和植被;土地利用方式和景观斑块转换较快,从而引起景观格局发生剧烈变化。由于大多新区的建设要持续几年到数十年,所以城市新区是景观最富变化、最复杂的区域之一,且稳定性较低。

1.4土地和景观生态安全问题突出

近年来,由于各地盲目求快地推进城市化建设步伐,新区建设占用了大量的耕地,没有顾及乡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随之而来的是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比如自然、半自然景观由于遭受人类行为的干扰而破坏严重,缺乏连续性,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自然景观缺乏合理规划,景观破碎化严重,通达性降低;乡村景观资源粗放利用,土地占而不用现象严重,闲置土地水土流失和农田面源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生态安全受到威胁和审美价值降低等。

1.5景观的人文内涵不足,原有的乡土特色风貌遭到破坏

城市景观不仅是城市内部和外部形态的有形表现,还包含了一个城市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是物质形态与城市精神的有机结合。然而在我国的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中,景观规划思想往往追求高密度的高层建筑和四通八达的道路网,设计大广场宽马路,景观绿化多采用奇花异草和古树名木,多数城市景观大同小异,没有思想、没有中心,缺少自然美感和人文内涵。与此同时,乡村自然景观风貌和历史遗迹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延续和保护,农田景观大面积减少,自然河流会被截弯取直,并被铺设坚硬的水泥或片石堤岸,乡土物种数量减少。

2城市新区土地利用与景观生态建设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生态城市、人文城市、和谐城市等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已受到学界和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城市新区的规划建设中强调人、土地、各种景观类型之间的关系协调,更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与主导作用。因此在新区的土地利用与景观生态规划中主张遵循以下原则:

2.1人本原则

城市因人类的聚居而成,城市的主题和服务对象是人,城市新区的土地与景观规划设计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在城市环境中的生产、生活、休闲和发展的要求。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开发区热足以给人们带来理性的思考,那时候的开发区和新区的建设以高速度发展、高标准建设为主要模式,形象、政绩和效益成为开发区发展的主要目标,结果造成有些地区的开发区土地大量闲置,农业景观和自然环境遭受破坏,而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以人为本就是要在新区土地和景观生态规划中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等生理和心理的需求,使人更能融入城市,亲近自然。

2.2遵从自然,生态优先的原则

自古以来我国的传统文化就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节制思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象天法地”的系统整体辨识方法形成了特有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也形成了指导中国古代城乡建设的思想基础和技术方法。在当代的城市新区建设中,自然的地形地貌、河流湖泊、草地森林、农田景观、历史遗迹等要素是城市重要的景观资源,在土地利用与景观规划时应首先划定生态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构建城市赖以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设施。在生硬浮华的都市中积极合理地引人自然要素成分,以自然的柔美特征浸润城市的硬体空间,为城市注入自然生气和活力。

2.3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

城市新区的发展不是为了取代农村,相反新区的发展那要为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增添活力,带来机遇,促进农村生产方式的发展,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理念。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改善可以为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和丰富环保的农产品,城乡协调发展使得城乡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人才的流动更加富有效率和顺畅。豪华高大的建筑集合不一定组成一座美丽健康的城市,一个城市只有达到各景观要素间的协调一致,具有特色,又富有变化,才能体现出整体的健康与美。

3城市新区土地利用和景观生态规划应注意的问题

3.1土地利用和景观生态规划应以土地利用现状和景观生态格局为依据

规划设计人员首先要明白规划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是什么,景观生态的格局和过程有什么特点,自然条件允许我们做什么,自然又能帮助我们做什么,什么样的规划设计和土地利用方式能尽可能少地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首先,在规划设计中要尊重本土文化和地方特色,一方土地养育一方人,这块土地为当地的居民年复一年地提供着食物、水、能量、药物、住所,同时也是当地人民的感情和精神寄托,因此可以说人与自然都是有精神和情感的,而设计人员也是有感知和良知的,设计应遵从自然,尊重乡土文化和特色,尊重当地乡亲;其次规划与设计应适应土地的自然属性与生态过程,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所在区域的阳光、水分、土壤、植被、地形、生物栖息和人类活动的情况,设计的过程就是要把景观的自然特征贯穿于整个的设计之中,使物质、能量、信息得到合理的交换和流动;第三,建设应尽量使用当地的建材,景观绿化尽量要使用乡土植被物种,乡土植被最适应当地的气候,而且管理和维护成本也最低。

3.2注意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在城市新区的土地利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自然资源的合理、适度利用与保护,自然景观元素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尤为重要,如城郊水域湿地、自然植被、山林、农田和自然村落的保护。土地利用与景观规划设计尽量减少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的消耗,城市新区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建设情况表明,土地的粗放利用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观,外来的草坪和花木品种不仅投入资金巨大,其维护过程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水肥和农药。

3.3土地利用和景观规划设计应该具有人文感知功能

在对城市新区规划定位时惯用高标准、高速度、出形象、上规模等词汇,规划征集动辄采用国际招标,先进的理念和超前的思维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但规划设计是否能体现我们的城市精神,景观生态建设的内涵和意义能否为人们所感知,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在众多的新区内不难看到被高档石材硬化的广场上人流稀少,宽阔的马路给人们的穿越和生物的迁徙造成了诸多不便,没有小汽车代步出行是多么不便,我们在赞叹新区的高楼林立时又觉得自身是多么的渺小。因此,新城区的土地利用应该更多地关注人的需求,而不仅仅是汽车对道路的需求,建筑等景观的设计首先应该是民族的和具有乡土风貌的,城市新区不仅仅是人们的物质家园,更是人们的生活和精神的家园。

4结语

建立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础的理想的城市空间,是当今中国城市新区开发的基本目标。在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中,如何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如何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如何统筹安排各个产业的布局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基于以上分析,总结借鉴国内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认为城市新区的土地利用和景观生态规划建设应该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实现人与城市、自然的有机融合,促进城市与乡村共同和谐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城市新区。

参考文献:

[1]李翅.走向理性之城[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4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规划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动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计划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编制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专项规划;同时,做好2013年度“幸福乡村”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帮扶村庄编制工作的资料搜集工作,正在进行总规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强化规划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审批管理。加强规划的审查和批后管理,逐步做到了规划管理制度化、规划验收公开化、规划审批阳光化。在规划方案审查中,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坚持实行局长办公会、专家审查会、县规委会三级会审制度,形成了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程序。规划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手续齐全的可当日办结。今年第一季度,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份,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召开了2次规委会,研究讨论了枫林华府、上东古韵街、华北建材城等5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加强项目批后管理。严格实行选址、实测、放线、验线、验收“五到场制度”。针对建设项目的基础定位、基槽确认、正负零复验、主体造型、外立面装饰和竣工验收等六个主要节点,每个项目的批后管理采取监察大队专人负责,规划科、城区建设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方式,时刻了解工程情况,切实抓好规划监察,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

3、加大违章建设查处力度。为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我们实行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稽查分片、工程分包责任制,专人专片管理,将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大了规划执法力度,主要区域违法建设发现率达100%,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截至3月底,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0余起。

(三)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着力打造我局文明、守纪、廉洁的形象,我们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并通过《廉政准则》的专题辅导、观看《焦点访谈》等具有警示意义的节目的形式,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讲求操守、注重品行,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规划形象。

二、存在问题

在我县规划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显增强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编制超前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足,在科学性、前瞻性方面有待加强。由于规划编制的时序问题,我县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较早,其它的工业区、乡村规划等规划与总规略有差异,需进一步进行整理修编。二是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大。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城乡规划编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人手紧张、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三是在乡村规划执法方面有待加强。由于目前监察人员数量较少,对于广大农村的违章建筑查处和控制力度不够,违法建设现象在偏远村庄还有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中心城市集聚与辐射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加强构筑美丽新提供规划引领和基础支撑。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工作。由于城区建设发展迅速,县城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为保障全县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更好的与市区对接,我局将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总体规划修编后,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需要随着总体规划的修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2、专项规划。包括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通过对城市色彩和牌坊、雕塑等公共艺术的结构、层次、公众认可程度等进行统筹布局和合理安排,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督促各单位编制、完善各项专项规划。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5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年初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街道立即行动,进行贯彻落实,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1、进一步统一思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多次牵头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同时,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农村干部中广泛动员,特别是对农房“两改”政策进行了深入宣传。

2、进一步强化组织。根据人动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街道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大工委主任担任资金运作组副组长,加强农村住房资金运作,2位党工委副书记分头主抓旧村改造和农房“两改”。同时,还抽调了8名班子成员和15名中层骨干充实到农村住房领导小组中,具体参与资金运作、政策指导、征地拆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3、进一步明确目标。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街道班子成员深入各村开展调查摸底,对街道今年新农村建设任务再次进行梳理和细化。同时,加强了工作人员的学习。3月15日,街道农房“两改”工作人员专门前往岳林街道取经,了解学习斗门村拆迁改造经验做法,通过调研学习,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

二、项目进展情况

农村住房改造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举措。根据各村实际,我们主要采取农居小区建设、整村拆迁、旧村改造、梳理式整治等4种模式开展农房改造。今年重点实施的项目有6只,分别是:

1、加快推进农居小区二期:目前一期396套、5.9万平方米安置房已全部结顶,6月可交付,目前正在做分房准备,包括卫生局、中医院40套危房安置处理工作。为缓解一期分房困难,急需加快实施二期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报批,正在抓紧做二期70亩征地工作。

2、全面启动小区:计划投资2亿元,征地200亩,建造安置房25万平方米。主要用于解决等村新农村建设的村民住房。我们在加紧做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摸底,村民思想已统一,征地已经全面启动。

3、快速启动村整村拆迁:全村597户、1668人,下辖4个自然村,村域面积3.8平方公里。我们计划对村实施整村拆迁,安置地块确定为小区,共涉及521户、1360人,涉及村域现状建设用地186亩、住宅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目前,项目处于前期调查摸底、政策研究阶段,村民思想已统一,与国土、规划部门已多次衔接。下步,我们将抓紧做好项目报批、房屋设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项目尽快启动。

4、旧村改造地块:计划拆迁建筑面积14.5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241户,安置户数1324户(包括分房户、无房户以及外来户)。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1199户,完成拆迁1003户,分别完成96.6%、80.8%。目前,一方面在加紧安置房建设,争取今年8月底前交付;另一方面正在积极开展剩余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工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今年又涉及多个市重点项目,新老矛盾交织,情况更加复杂,难度更大。

5、有序推进溪岙村三溪自然村旧村改造:计划投资6700万元,建造安置房450套、7万平方米。该项目自2009年底启动以来,进展迅速。目前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建成安置房95套、1.5万平方米,已安置拆迁户45户。下步,该村计划建造19层和11层的2幢高楼,共计农房125套、3万平方米。目前,总体规划已基本确定,正在进行土地报批。

6、稳步实施塘下村改造规划:对于塘下旧村改造,村干部积极性很高,考虑到区域位置和村情特点,下步主要做好旧村改造前期调研工作。

在此基础上,同时对等村稳步实施梳理式整治。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土地问题。农房改造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先安置后拆迁”,但由于街道地处主城区,启动土地难以落实,已成为制约农房改造的一个突出的瓶颈问题。不少村农房改造基础条件比较好,干部群众积极性也很高,可就是苦于没有土地指标,无法开展农房改造。我们目前只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加大宅基地、废弃地、空闲地整理复垦和流转置换力度等方面下功夫。

2、政策问题。对于城中村,我们认为发展的方向是撤村建居,应通过整村拆迁改造,与城市建设相融合,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对于城郊村,则可按照农房改造政策进行梳理式整治。但村情况比较特殊,它既是美丽乡村示范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实施整村迁建的相关政策尚不明确。我们希望能列入全市城中村迁建规划,参照斗门村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政策,做到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安置。

3、资金问题。农居小区征地和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街道财政压力比较大。而村里也因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多数难以筹集前期启动资金,需要探索创新融资机制。希望市里能及时出台农住房改造资金运作有关政策,我们有据可依。

4、实施主体问题。农房改造实施主体可以为街道、村里,也可以由市里有关部门托盘实施,根据各村实际,采取的实施主体不同,享受的政策也不一样。作为村整村迁建,我们认为由街道或村为主体实施难度较大,建议以街道和市城司共同作为实施主体,市政府统一协调,街道负责做好迁建准备和拆迁安置,市城司具体进行资本运作(包括项目建设和土地储备),村做好群众工作,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5、实施力量问题。今年街道农房改造的重点是整村迁建,感觉难度很大。特别是在项目报批、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以及资金运作过程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单由街道组织实施难度非常大。建议参照岳林街道梁家墩-王叶村旧村拆迁的做法,由市里牵头,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市里相关领导任总指挥,街道有关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规划、国土、房管、城司等部门相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落实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同时,从全市选派市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拆迁征地工作中,加快项目推进。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政策研究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建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吃透政策、用足政策,并在具体工作中搞好调查研究,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科学改造、和谐改造。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范文6

关键词:南京市;农村环保;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1-02-106-03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这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抉择,也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上的重大创新[1]。目前,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党的十号召,正在开启建设美丽中国的序幕。南京市也正着力建设“美丽南京”,争取2014年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市”的副省级城市。经过3~5a努力,逐步建成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美丽乡村示范区,使五大都市美丽乡村示范区成为展示南京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区、示范区[2]。

由于南京市农村区域面积5 798km2(江宁、高淳、浦口、六合、溧水),占南京市市域总面积(6 587km2)近90%,因此可以说,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南京”。为此南京市政府提出积极建设南京“都市美丽乡村”的口号,并且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生态优先,强力推进污染整治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改善农村环境[2]。

然而,长期以来,与全国各大城市相似,南京市农村地区承担着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压力,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使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危及农村饮水和农产品安全。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便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严重,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南京市“都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南京市环保主管部门于2013年初组织力量对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1 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较为广泛和深入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南京市农村环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得不到体制、机制方面的保证 目前农村环保工作主要依靠项目推动,缺乏“顶层设计”,没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保障。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没有像工业项目那样,有“环评”、“三同时”制度,只要农民愿意,可以随意喷施农药和化肥,只要有水面出租,可以任意养殖水产品;农村污水处理费用还无法像城市污水处理那样,从自来水价格中提取,村庄污水处理费用由村集体和地方政府支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治理”的费用承担机制;农村垃圾管理没有像城区那样,建立有效的环卫保障体系。农村污染面广量大,区级以下的政府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环境监测工作存在大片空白,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环保秩序相当混乱。目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管理费用基本上依靠项目经费,管理机构也基本上是由“工程指挥部”代替。

1.2 农村环保投入明显不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 长期以来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廉价农产品、劳动力、土地资源等初级产品,但“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始终没有突破,农村地区缺少污染治理的监管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投融资、收费体制,环境治理缺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农村镇街的污水设施没有落实收费渠道,镇街污水处理厂“有钱建设、无钱营运”。全市农村除江宁部分镇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外,多数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设置不能正常运行,“晒太阳”污水厂并不鲜见。

据初步测算,全市农村区域仅垃圾和污水处理两项约需10亿的运行费用。而目前市环保主管部门每年支持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经费仅约2 000万,主要用于农村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补贴。南京市对农村环保的财政支持力度与“多予、少取、放活”中央三农政策要求,相差极大。

1.3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观念有待破除,农村环保立法、环境管理规范和环保考核制度滞后 我国初步形成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规制重点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农村成为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并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体系框架,但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重要的生产环节还缺乏明确的规定,甚至存在一定的空白。例如,在环境污染补偿方面,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补偿措施不到位,无法阻止城市工业污染大规模向农村转移,既损害了农民的合法环境利益,也不能有效激励农村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同时,由于现行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使法律所赋予的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难以在管辖区域内真正得到履行和不打折扣地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环保重视不足,如:市政府组织的全市镇街分类考核办法,将全市镇街分三类进行100分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基层镇街主要领导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农村环保仅有一项考核指标,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占2.5分,太低。环保部门本身也对农村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工作重心一直放在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保方面。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技术规范、治理技术等方面严重落后于现实要求。

1.4 农村执法力量薄弱,与管理任务不匹配 区级环保机构人员偏少,许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疲于应付。监理人员严重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环保投诉案件。监测能力十分有限,环保投入太低,急需加强。据本次调查,全市农村地区(原三区两县)区级环保机构共有310个在岗人员,监测人员89人,监理执法人员81个,每个镇街只有1位兼职环保员。而2011年原三区两县共有3 491件环保投诉,且2012年原三区两县环保投诉案件均有上升趋势。区级环保机构强烈要求政府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

2 对策建议

党的“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远景,南京作为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会城市,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进行农村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条件和发展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重点出台以下相关政策:

2.1 在农村地区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个集中” 农民向集中居住点聚集,推进城镇化;土地向大户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工业向园区集中,推动农村工业园区化。从韩国的“新农村运动”及日本的“并村运动”经验看,农村人口的相对集中和居住乡村的适当合并,有利于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只有这样,农村工业发展的治污设施才能得到有效普及和提升。

2.2 在政府层面上,把镇街环境整治纳入镇街政绩考核范围 要加大农村地区环保工作分值的比重,镇街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环境改善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2.3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区、市两级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从城乡一体、环境基础设施均等化的高度,加大生态补偿的总额,将现行按稻田和林地面积大小的生态补偿机制改为按生态功能区(林地和湿地)面积大小进行补偿。并且建议在全市原有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划定不少于国土面积20%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并严格执法保护,守住生态红线。

2.4 组织开展南京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调研工作 目前,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涉及农村环境的内容极少,因此南京市应着手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体制,把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如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农村各级政府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者法律责任等做出具体的规定;研究制定《农业废物综合利用办法》,具体规定农业废物的处置方法、利用途径和管理措施等。制定相应的生产责任制度,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定期教育宣传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市场准入、运行管理制度等[3]。

2.5 南京市政府应大力增加农村环保的财力和人力投入 希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能够从政府层面上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出台排污权交易的操作办法,使农村的环保资金在投入机制上得到保证。按中央的“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宏观政策,从环保系统内部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办法,允许地方环保部门从工业排污收费中提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保工作。增加农村地区环保机构工作人员,在镇街设置环保办公室(人员3~5人)。

2.6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环保主管部门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建全农业污染源监控体系,提高监测能力。选定常年环境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化测定,建立农田氮、磷、农药流失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管理系统。建立种植业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测算示范点,掌握污染特点和规律,为政府制定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号)“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在南京市农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工作,排查出需要进行功能调整和需要进行污染修复的重点区域,以利于尽快开展土壤功能区调整和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工作。

(2)控制和划定畜禽集中养殖区域,落实养殖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要求。根据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郊结合部的畜禽养殖场。禁止湖泊、河流、水库等水体500m以内建设养殖基地。建议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都有明确划定,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已有规模化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重点针对集中养殖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型养殖引导和管理。

(3)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持续强化农村地区“三高两低”企业整治,杜绝工业“三废”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江南地区禁止发展化工项目的政策,强化农村地区“十五小”行业的治理,将各个镇级工业集中区撤并到市区级工业区,解决农村突出的工业污染问题,消除环境污染的“问题村”。

(4)研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技术和适合农村地区采用的污染防治及污水处理技术,为农村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测土配方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减少农业化学品对环境的损害。

参考文献

[1]张壬午.倡导生态农业 建设美丽乡村[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