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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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摘 要】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同时随着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进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研究和讨论的热点。本文主要介绍了近几年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评价研究的主要成果,并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展望建议。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利益相关者

0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的美国,是在美国经济萧条期,大型企业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经济民主运动日益高涨的背景下产生的。

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国内大多数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肯定态度,认为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应遵守权责对等的原则,企业占了社会资源,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占有的资源越多责任越大。

1.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观点

1990年出版的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著作。书中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围绕企业在纳税、自然资源、能源运用行为、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介绍了企业在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

刘俊海(1999)以企业社会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研究为依据,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道德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他认为企业不仅以最大限度为股东盈利作为唯一存在目的,应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含员工、消费者、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环境、社会弱者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1]。

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含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当地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2]。

曹风月(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即要对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和社区负责,另外提出了企业对环境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因此,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6项内容,即股东、雇员、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环境[3]。

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内的一种综合责任[4]。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某特定的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及其他相关的责任,这个概念是目前内容较完整的、较严谨的、动态的定义[5]。

1.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研究的评价

从企业社会责任进入国内以来,国内学者从各自不同的学科角度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基本上所有学者都认同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近几年很多学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倾向于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定义。统观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发展的20年,所呈现出的现象是:一是,研究成果少而且观点片面;二是,缺少创新型研究;三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应用研究,而比较忽略理论研究。

2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

至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以来,学者们大多认可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在肯定的基础上,我国学者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中国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常用方法有模糊数学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分析判断法、主成分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2.1 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主要观点

李立清(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293家企业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9个行业,构建的指标体系包括劳工权益、人权保障、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个方面,这套指标体系不仅涵盖SA8000的主要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两个要素,然后采用主观赋权法由不同领域的社会责任研究者、管理专家等确定权数,最后发放问卷让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打分,应用模糊评价法评价湖南省29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6]。

李正(2006)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中采用内容分析法的指数法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高低,如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作者构建的活动体系)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还有相应的金额再加1分,最后由小类得分加总得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比较各样本企业的得分[7]。

梁杰、王铁成(2007)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中运用回归分析方法,通过spss软件技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与财务业绩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建立一般评价模型。运用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个体评价时,依据上市公司实际的财务业绩指标测算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理论值,再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评价结果[8]。

牛丽文、符丹等(2008)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通过模糊数学的评价模型评价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建立科学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活动因素集,然后分配权重,对这些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最后用模糊矩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值,将评价值和事先建立好的评价集E={1.0,0.8,0.6,0.4,0.2}={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差}对比,找出相近的数值做出评价[9]。

2.2 对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的总结

以上讲述了近几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研究,发现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趋于定量分析社会责任,定性分析的文章很少,定量分析的过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或其他理论,比如SA8000标准、社会契约理论等,构建定量指标体系,这些定量指标中或者是财务指标体系,或者要采用社会数据的指标体系,如污水处理费用,具体的数据方法是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数法等,通过这些方法评价社会责任的结果都不一样,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角度研究社会责任。

3 结语

至企业社会责任传入我国以来,国内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对于我国的研究者,应该继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先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经验,继续开展本土化的探索,加强规范和实证研究,及早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进而引导政府制定与社会责任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7.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3):1.

[3]曹凤月.企业道德责任论-企业与利益关系者的和谐与共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7-40.

[4]周祖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形式与内涵[J].理论学刊,2005(2).

[5]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6]李立清.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理论与实证研究:以湖南省为(下转第373页)(上接第209页)例[J].南方经济,2006(1).

[7]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泸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2).

[8]梁杰,王铁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2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直接关系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事关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共分八个部分,包括前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选择、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促进机制。

报告前言阐述了研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

报告第一章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演变历程着手,立足适应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了原创性的探索。

报告系统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和国内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上的发展,按照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个别研究、广泛关注、全球发展三个阶段。在个别研究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焦点主要在于理念的纷争,争论的重点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否应该承担利润目标以外的其他社会目标。在广泛关注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范围和影响不断扩展,研究主体从学者、NGO一直覆盖到研究机构与政府;聚焦重点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动力等各个维度。在全球发展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众多国际组织都试图提出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此外,报告还简单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我国的发展,从简单的贸易壁垒认识、公司法学角度的研究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在我国形成了初步共识,即企业不仅要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而且要对员工、用户、供应商、社区等其他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以追求可持续发展。同时,报告指出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

报告重点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报告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超过50个定义的基础上,原创性地提出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内容(履行哪些责任,WHAT);方式(如何履行,HOW);动力(为什么要履行,WHY)。报告按照WHW三个维度对国际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分歧和不同的关注重点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提炼,为未来我国研究人员剖析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容与结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报告认为一个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应该满足四条标准:一是有利于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二是有利于指导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深入推进;三是符合常识和中文的表达习惯;四是符合企业社会责任深入研究的需要。按照这四条标准,报告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系统回答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基本问题,即企业要履行哪些社会责任,如何履行,为什么要履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专业术语,实际上是中文表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简称;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这样既能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又符合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本趋势。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有利于深入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方式与过程,同时适应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客观需要。

报告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业伦理,自愿在运营全过程中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按照这一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指企业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任的行为,所谓负责任是指企业行为要符合法律的强制约束、社会道德的价值规范和企业推崇的商业伦理,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或内容,按照企业能否自我选择的程度,可以划分为必尽之责任、应尽之责任和愿尽之责任;按照企业负责的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利益相关方责任和环境责任。利益相关方责任又可以划分为:股东责任、员工责任、用户责任、伙伴责任、社区责任、社会公民责任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可持续发展责任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一是要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运营过程;二是强调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自愿追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包括:两大内部动力,分别为价值观推动和企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两大外部动力,分别为法律规章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企业发展方式提出的要求。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更优配置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推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总括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第二,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第三,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

报告在分析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和中央企业需要面对的主要社会责任议题基础上,提出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的天然使命,也是社会对中央企业的普遍期望,并且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既包括了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也包括了中央企业的特殊社会责任议题。

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可以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是中央企业作为整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八个方面;二是中央企业作为特定个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两个层次,基本责任和表率责任,各包括六个方面;三是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六个方面。

报告第二章回顾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主要理论。介绍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两次著名论争。分析了企业社会回应思想和企业社会绩效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三个主要支持理论:利益相关方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和“社会投资”理论。并重点介绍了利益相关方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贡献。介绍了企业社会绩效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财务业绩的提高。

系统整理分析了欧盟、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多个西方国家和机构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其发展的情况。从公司法、环保政策法规、劳动法、产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四个方面介绍了上述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演变过程及其企业社会责任法规政策环境的特点。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健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环境对我国的启示:一是创造条件让职工参与立法,二是公司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条款应为授权型,三是改善我国慈善捐赠减免税收制度,四是征收环境税,五是政府公共环境信息,六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七是完善劳动立法,八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九是发挥中间力量和非官方机构在政策法规制定中的作用等。

综合归纳了当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的五方面趋势:一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力量多元化,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化趋势日益发展,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呈现标准化趋势,四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五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力量不断增强。适应国际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形成多种力量共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局面,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与提高企业竞争力密切联系起来,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报告第三章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系统梳理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规范,从人权保护、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公益捐赠与社区共建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研究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十个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消费者、环境保护力量、员工、媒体监督和责任评价、责任投资运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商业伙伴、世界社会责任运动和研究人员。按照国有企业、外资在华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类型划分介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的情况。

报告第四章根据调查问卷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为今后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从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看,当前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知识储备较为丰富,社会责任意识总体水平较高,对国有企业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认识较为统一。积极看待社会责任作用,认为提高企业形象和员工凝聚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驱动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量力而行。从利益相关方看,中央企业最为重视股东和政府的需求,外部利益相关方并非其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压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多是出于“内生”考虑。从社会责任内涵看,许多企业认为保持良好财务状况、确保企业利润、技术自主创新并非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多数中央企业认为社会责任的具体范围应该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从社会责任实践看,中央企业表现良好,企业经济业绩突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反对商业贿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客户关系,接受客户反馈意见,重视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审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从社会责任保障机制看,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机构,没有在董事会决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绝大部分企业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的融合程度很高,与股东、员工、社区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及时,向社会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率不高。

报告第五章介绍了六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按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先后顺序,分别介绍了国家电网、中国海油、中远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的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

报告第六章介绍了近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中央企业在上缴国家财政税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需要、承担完成国家重大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报告提出中央企业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国家的经济栋梁和社会企业的榜样。一是要做依法经营、诚信守信的表率;二是要做坚持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的表率;三是要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表率;四是要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表率;五是要做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创建活动的表率;六是要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表率。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3

【关键词】商科大学生 企业社会责任 问卷调查

一、商科大学生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教育的必要性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对消费者、环境、社会的贡献。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承诺持续遵守道德规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且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社区、社会的生活品质。目前,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上,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拖欠工资、环境污染、延长劳动时间等事件层出不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很多问题。大多数商科大学生作为未来企业的管理者或决策者,在培养过程中,除了注重商科类基础知识、决策能力、沟通能力等,还要重视学生企业社会责任教育的培养,建立起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为今后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查内容结果分析

为了更有效的了解商科大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对江西省部分商科大学生开展了一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调查,主要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了解程度、接受相关教育等方面。为此选取江西省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六所学校的商科类大学生,采取网上调查问卷方式,一共有245名学生参加了问卷调查。

(一)大多数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比较模糊。本次问卷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程度,仅仅只有6.12%的学生非常了解, 45.71%的学生一般了解,27.76%的学生不了解但感兴趣,还有20.41%的学生不了解而且认为无关紧要。可见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度不高,但是还是想去了解这方面的信息。

(二)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内容比较重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的内容方面问卷调查,表1为调查统计情况,可见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的内容相当关注,而且认为这些因素都是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体现的重要方面。

表1 企业社会责任应包括的内容

(三)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专业概念熟悉程度较低。如表1所示,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专业概念的熟悉程度结果可知:知晓率最高的仅为25.31%,可见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还是停留在最表面。

表2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专业概念熟悉程度

(四)学生在学校接受企业社会责任教育较少,但是都迫切想得到相关的教育。问卷调查显示,仅仅只有4.90%的学生在校期间得到过企业社会责任的教育,但是,86.94%的学生想得到相关的培训教育。可以看出,学生接受企业社会教育的普及面远远不够,但学生还是看到了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性。

(五)学生对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不乐观。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5.31%的学生认为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够,仅仅14.69%的学生认为我国企业履行了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三点启示

(一)企业社会责任教育急需加强。问卷调查显示结果表明,企业社会教育在商科类大学生中严重缺失,学生只是听过这个词语,但对其内涵、表现形式等完全不清楚,但是学生愿意去了解并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教育,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是十分关注,并且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商科大学生作为未来的企业管理员,在大学生期间就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有助于培养社会责任观,未来才能更好地塑造出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文化。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4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责任领域 利益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外的发展

一般认为,美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1924年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需要的责任结合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的因素在内。

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多德——贝利论战中,两位学者就“企业的经理人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大讨论。多德教授指出:企业对雇员、消费者和公众负有社会责任,尽管这些社会责任未必见诸法律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但应当成为企业管理人恪守的职业道德。而贝利教授认为:商业企业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股东营利,企业管理人惟对股东有相当于受托人的责任,如果要求管理人对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负责,那么,所有者控制企业、管理人应对所有者承担受托人义务的企业法规则就会被削弱乃至颠覆,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名义下,各种各样的利益群落都会向企业提出财产要求,作为市场经济基础财产私有就会被动摇,结果将导致类似一场经济内战的社会财富再分配。

随着争论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应该包括“经济、人权、贫困、社会福利和环境等”。卡罗尔对社会责任进行了更详尽的分类,他认为任何给定的企业行为和责任都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自由决定责任。经济责任是企业必须负有生产、盈利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责任;法律责任是企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履行其经济责任;道德责任是企业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自由决定责任是企业所具有的意志和慈善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命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该书主要从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为我国的企业社责任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袁家方的研究过于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中的法律层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比较狭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逐渐深入。杨瑞龙等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后来学者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素材。2000年以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出现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比如,刘连煜的《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卢代富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社会》等。总的来说,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不成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思想体系。

二、国内外研究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的回顾,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责任领域的许多重要术语彼此混淆,阻碍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

克莱森曾经指出:“研究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这一领域还存在最基本的问题未解决:没有任何一个企业社会表现、企业社会责任、或企业社会响应的定义能够提供一个框架或模型,使我们能够系统地收集、组织、分析与这些概念有关的企业数据,学术界也还没有开发出一个能够提供这种框架或模型的理论。关于三个概念的区分,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际的企业管理工作角度讲,这些概念的意义没达成共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表现常常混淆,甚至与企业公民的概念也常常混淆,这些术语使用上的不一致使不同研究结果的比较非常困难,阻碍了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的步伐。

其次,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测量工具仍有待进一步的开发。

大量学者使用自我报告法、案例分析法、慈善捐款额分析等方法。测量工具不统一,研究结果的不确定性就大,难以互相比较,且成果难以推广。以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业绩之间关系的研究为例,在美国,每年在管理学等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均大量刊登有关此课题的研究报告,仔细研究后发现,在同样的民族文化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业绩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却很不一致,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测量方法的不一致。

最后,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的主要理论、测评工具及实证研究成果绝大部分是欧美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完成的,是否适用于其他国家仍待证明。

总之,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在对传统和主流企业理论关于股东利益至上观点的质疑中发展起来,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则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现实背景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两种结构性变化趋势——企业股权不断分散和多元化社会的发展,促使企业只对股东负责企业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企业巨型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导致公众对企业的不满,迫使企业主动承担起各种社会责任,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系统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比较少,目前的研究还不成熟。

参考文献:

[1]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张开平.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5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财务绩效 社会责任会计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不少企业在追求“财务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忽视了社会责任问题,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事件相继曝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自1924年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被提出以来,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理论界与政策制定者关注的对象。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事件促进了各国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新认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强制性地防止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的再度发生。企业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信息的核心部分,是企业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指南针,会计信息系统的真实与否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发挥企业会计信息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亟待探讨并需明确的问题。随着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识的深入以及社会责任运动的进展,我们需要重新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下认识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加以改进。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分析与界定

自谢尔顿提出“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应包含有道德因素在内”的新思想以来,众多的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了研究与界定,并已有许多研究成果。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研究已有三大代表性的理论:一是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责任相等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Carroll,2000);二是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相并列,认为企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Brummer,1991);三是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认为企业责任可以概括为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两大类,前者是企业为股东谋求利益的责任,后者则是企业对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社区、公众、政府和员工)以及自然环境承担的责任,既包括法律上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包括道德上的社会责任(道德伦理所要求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卢代富,2001;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2007;张兆国等,2009)。以上三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有其历史进步性,但同时又存在历史局限性。因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性与时代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概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认识而发展的,例如社会责任从只涉及经济责任发展到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再发展到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慈善责任、环境责任等。

要弄清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概念,首先要明确当前讨论与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然后以该目的为中心,再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只有这样,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才会更准确,也更有意义。例如,目前许多学者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时,把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慈善责任等各种责任都包含在内,实际上不符合当前我们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目前,企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应该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企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已经比较完整地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中,企业的各项会计报表已经能够大体反映出企业对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我们讨论的社会责任应该指除了企业的经济责任与企业的法律责任之外的那些还没有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之内的“社会公共责任”。因此,本文认为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特征:准公共性的私人性物品、时代性、效率性、可计量、尚未纳入到会计日常核算范围。

(一)准公共性的私人属性物品

物品按照属性可以分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应由政府提供,私人物品应由市场来解决,而准公共物品比较特殊,部分具有公共属性,部分具有私人属性。政府与市场作为最基本的两种资源配置手段,这一点已形成共识。企业是市场的基础细胞,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是指市场的那部分社会责任。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中,基本没有涉及到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研究与阐述。把政府这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手段排除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之外,很显然是片面的、不完整的。

(二)时代性

企业社会责任自提出以来,学者们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形成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是不可否认,其相关研究成果具有历史局限性。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的深入,有很多企业自身责任之外的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已纳入到企业的核算范围,实际上相当于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内化为企业自身责任,现在来看,这些经济活动与事项则不应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任何研究都需要和当前的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否则就会失去理论的生命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同样如此。

(三)效益性

效益作为经济活动是否值得进行的一个评价指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中,同样不可或缺。由于资本的趋利性本质,企业都以价值最大化作为最大的经营目标和最终的结果,所以应该遵循“社会责任边际成本=社会责任边际收益”的效益原则,否则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几乎都忽视了政府的存在。所以就产生了一个疑问:社会责任都要由企业来承担,那么政府这种资源配置的手段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如果企业社会责任由政府来承担,产生的效果是不是更好一些呢?如果由政府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效果更好的话,为什么还要由企业来承担呢?因此,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时,必须先分析哪种承担方式更优越的问题,而效益则是最关键的衡量指标。

(四)可计量

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有很多,而在这些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中,虽然大多数都可以用货币计量,但还是存在一部分不可计量,或者说不可用货币来计量。不可计量的这一部分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是否应该纳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去,应该是我们讨论的重点。货币计量是目前会计核算体系的一个基础假设,财务战略与会计核算体系紧密相连,财务战略是针对企业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而做出的资金活动的安排,会计核算体系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或事项的核算与反映,因此,财务战略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就当前环境来说,不可计量的经济活动与事项不纳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中或许会好一些。如果强制纳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反而会使企业社会责任的界限过宽也过于虚无,会影响企业的经济行为以及财务战略最优化的选择。

(五)尚未纳入会计日常核算范围

已经纳入会计日常核算范围的那些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已经被企业所内化,应作为企业内部自身的责任而不是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部分责任的履行情况在会计报表的数据中已有反映。企业的经济行为与财务战略已经把它们考虑在内,再探讨这些是否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已经没有意义,现在我们应该探讨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那些目前没有被纳入到企业日常会计核算范围的经济活动或事项的履行问题。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当代企业社会责任应该是指目前还没有被纳入到企业日常核算范围的,可计量的,同时由企业来承担会更经济的那些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所对应的企业责任。

三、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毫无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战略的选择有着重大影响。从财务学角度来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虽然表现为一系列的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但实质却是一系列资金的运动。从上述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以及组成来看,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主要集中于三个层次的准公共物品。如果由企业去提供这三个层次的准公共物品,必将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都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的话,影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流。财务状况的影响又可细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方面;经营成果的影响可以分为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方面;资金流的影响可以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活动现金流和融资活动现金流三个方面。由于资本的逐利性本质,企业必将追求利润最大化,以上的影响最终还是要归结到企业财务绩效这个概念上来。因此,以下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一)微观层面

短期来看,如果从单个企业自身来说,可能会出现某一个会计期间内或低效率或高效率的状况。在一定期间内,某些企业可能会存在超效率的情况,但是由于竞争和企业之间资源转换通道的存在,则会导致企业的效率趋于一致。长期来看,如果从微观企业个体来说,微观企业之间同样存在一些准公共物品,如,行业内部企业之间关系的协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关系的协调、行业内某一价值链内部企业之间的协调等。这些事项对单个企业来说同样存在外部性与私人性双重属性,外部性特征会导致该企业的低效率。不过在企业之间如果存在企业组织的话,企业组织和企业之间同样会存在资源的交换,比如,企业联盟组织。企业联盟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企业的盈利状况、行业性质等按照一定比例来进行收费,这种收费实际上会起到税收政策的作用,最终会逐渐弥补该企业的低效率,并达到动态平衡。

(二)宏观层面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与界定,如果把企业看成一个整体,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会促进企业的财务绩效。从宏观层面的准公共物品来说,这些准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和私人性的双重属性,对企业来说,其中的外部性会造成企业的低财务绩效,私人性则促进与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但是,实际上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着资源的交换,比如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补贴等政策不使企业受损。这些资源交换渠道的存在,最终不会由于外部性而使企业的财务绩效降低。因此,总的来看,只要资源交换的方式是有效率的,那么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最终会促进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

四、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改进的现实选择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深入以及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了解,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履行以及履行的多少最终将会决定该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大小,最终影响该企业的无形资产,并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信息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与披露问题将会成为今后理论与实务界重点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下文就如何计量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提出几条思路。

(一)设置企业社会责任的专门账户,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体系

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通常把该项支出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该科目实际上是核算那些不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经济活动,通常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以及出售的净损失等,而这些经济活动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经济活动没有多少相似性。因此,我们要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科目,然后再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设置二级科目或三级科目,这样企业社会责任将会纳入到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体系之内,信息使用者也可以通过财务报表掌握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财务数据,有利于信息的传递与读取。

(二)引进大数据分析方法

由于目前的计量方法与手段问题,还有一些经济活动无法进行计量,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来说,成本的支出比较好计量,主要问题在于收益的计量。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发展,该方法可以解决某些企业社会责任对应的收益难计量问题。目前会计上的数据分析,通常都要求数据之间有对应的因果关系,这实际上限制了会计的发展。大数据分析方法相对于传统的数据分析方法来说,优势在于不需要数据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对应,解决了目前会计计量存在的缺陷。因此,我们可以引进大数据的分析方法来计量那些目前还不能计量的经济活动,比如某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财务绩效之间的数据关系,从而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收益问题,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确认与披露,最终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与进步。

(三)构建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表,定期、单独披露

企业会计报表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发展到股东权益变动表,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中。会计报表发展的本质实际上取决于相关信息的重要性,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重要性,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不能仅仅以附注信息的形式披露,单独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将会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一致要求,会计报表系统必将迎来企业社会责任报表这一新成员。另外,为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可以由相关部门发起,构建统一的但又可以分门别类统计与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表,包括格式与内容的统一,并定期、单独披露。

(四)引进第三方评价与审计机构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有目共睹,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表编制,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相对于目前已经纳入会计核算系统的那些经济活动来说,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更难以确认与计量,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更应加以关注,引进第三方评价与审计机构尤为必要。

(五)组建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平台

企业社会责任要形成企业的商誉,并收获超额利润,须有一个前提条件: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让公众知道,让信息使用者很容易就得到相关数据与信息。这样一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平台就显得非常必要。在这个平台上,不同企业之间的社会责任数据能进行横向比较,同一企业不同期间的数据还能进行纵向比较。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分行业、分规模、分地区、分项目等来披露,这样比较的数据更可信、更有效。这一平台最好由政府财政部门专门负责搭建。S

参考文献:

1.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23(3).

2.张兆国,刘晓霞,张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变革――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9,(3).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范文6

内容摘要:以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探讨,常常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表现形式混为一谈,并以后者代替前者。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以营利策略、法律法规,还是以慈善事业的形式体现,都涉及企业这一特定组织与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因而可以对之进行道德评价,在本质上都属于道德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本质表现形式道德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学术界的争论不断。本文在梳理和评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揭示出企业社会责任实质上是一个道德范畴。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观点

在认可“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提法的前提下,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理解,往往蕴含在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界说之中。本文概括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几种立场。

策略论。这种立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应对外部压力而采取的一种策略。由于履行社会责任会获得政府的支持、消费者的信任、投资者的青睐,从而提高企业的美誉度,获得良好的广告效应。所以,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一种策略,是一种“开明的利己主义”或“明智的投资”。

奉献论。这种立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基于道义感而对社会做出的无偿奉献。它的特点就是经济上的牺牲,而不应该有任何自身利益的考虑。如有人提出,惟有本着提升公共福利之主观愿望而牺牲经济利益者,才能归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甚至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是完全自愿性的,而不能是由法律或者外部经济压力强加的。

综合论。这一立场拓宽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形式或外延,其代表性观点有两种。一是以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Carroll为代表,认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另一种则把经济责任清除出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由其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构成;或认为它包括“强制性表现形式”(法律责任)、“自觉性表现形式”(道德责任)、“诱导性表现形式”(受利益诱导机制采取的通过利他而利己的策略)。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本质的探讨之所以难以取得一致意见,原因是它们都犯了同一个错误: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和表现形式混为一谈,并以后者代替前者。实际上,企业无论是把社会责任当作它的获利策略、道德义务、法律义务,还是这几者的混合,都只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差别,而非实质差异。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道德责任

奉献论是一种狭义的、有着严格限制的道德责任概念,即要求动机必须是道德的。综合论所说的道德责任外延稍广,但也只是指未上升为法律、但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二者不同,这里所说的道德责任是一种更为广义的概念,它是指属于道德范畴的责任,即对履行它与否可以进行道德评价的责任。这种基于学科属性理解的道德责任概念,能使我们在理论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归属进行正确的判定。

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可知其本质是道德责任。本文不同意把经济责任(追求利润最大化)归入企业社会责任。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初衷,就是要探讨和强调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所负的义务。把经济责任置于社会责任之中,改变了企业社会责任应有的和本来的意义,背离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建构的初衷,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的冲突,也使解决这种冲突的努力可以轻易被忽略。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应被视为两个全异关系的概念。如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企业社会责任所要求实现的是企业自身经济功能之外更广泛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期望和要求,就是对企业的道德期望和要求。

以策略形式体现的社会责任是道德责任。正如企业履行其经济职责可以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和手段一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也不是单一的。从动机角度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首先不具有操作性,因为无法了解每个企业的真实动机。其次,如果A、B两个企业对社会事业做出了同样的贡献,则A由于出于道德动机,B实际上履行的只是其经济责任,无所谓道德。这既导致了对企业评价的不公正,也造成了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狭隘理解。最后,这与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相违背。强调社会责任的目的是增进社会“公利”,因此,只要一个企业的行为产生了这种效果,就是履行了社会责任;而增进了社会“公利”的社会责任,本质上就是道德责任。与纯粹出自道德动机的情况相比较,以策略形式体现的企业社会责任当然不是最高尚的,但这只是道德境界的区别,而非道德属性上的本质不同。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社会责任同时能成为盈利策略,正是许多企业愿意履行的最大动力。

以法律形式体现的社会责任是道德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有一部分是与法律法规重合的,正因如此,有人将企业社会责任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认为企业无需承担法律之外的任何责任;有人则反对将这些责任称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前者把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完全等同,后者则把两者完全对立,都具有片面性。其实,企业所担负的责任是否属于社会责任,不是根据其是否具有法律形式,而只能看这种责任是对股东的,还是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从根本上讲,法律法规就是以强制力保障的道德要求;从具体内容看,很多道德规范、道德责任同时就是法律规范、法律责任。企业与劳工、消费者以及环境等方面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企业的行为会增进或损害它们的利益,这就使二者的关系具有了道德属性,可以对之进行道德评价。而之所以只将这部分道德责任法律化,是因为这种利益关联的直接性导致了二者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直接性和对等性,这部分责任乃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需要有强制力量保证其实现。可见,以法律形式体现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质上仍是对企业的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