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养老社区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1
关键词:养老基金;长寿风险;死亡率;长寿债券
一、人口老龄化及其发展趋势
人口老龄化有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的含义。所谓静态含义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动态含义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国际上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1]。
世界人口年龄分布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即年龄分布因死亡率和出生率下降而逐步转向人口老龄化。预期寿命在近几十年中快速增加,并且这一趋势还将持续。欧洲1955年出生的男婴的预期寿命为62.9岁,而今已达到70.5岁,女婴则由67.9岁增至78.8岁。发展中国家的预期寿命增幅更大,例如中国上海的平均预期寿命的年增幅约为3.24个月,男性预期寿命已由1978年的70.69岁增至2009年的79.42岁,女性寿命已74.78岁增至84.06岁。由此人口结构也出现老龄化,如1950年的欧洲,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预计在2050年时将达到28%,其中8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由1950年的1%上升至2050年的10%,亚洲和北美也有同样的趋势①。
二、长寿风险的内涵与影响
当前人口老龄化在诸多社会领域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挑战,如养老金因退休高峰而遭受巨大考验,医疗系统不堪重负,退休人口由积累财富转向消费时可能引致的资产价格下行等等。人口老龄化的推进也是长寿风险不断累积的过程,本文主要关注伴随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的长寿风险特质及其管理方法。
长寿风险对个人而言,是指寿命延长使个人面临未来支付增加而遭受的保障不足或无力支付的风险;对养老保障型产品提供机构而言是指寿命延长使未来给付年限和给付额度增加,导致负债大于资产的风险。
个人应对获得养老保障并化解长寿风险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寿险公司、企业年金、私人养老基金、住房逆抵押贷款以及风险自留等。
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系统遭受长寿风险冲击主要表现为收支缺口扩大和财政补贴压力持续增加,导致养老金制度的财政维持能力遭受质疑。当前国内个人账户资金计算使用的期限远低于实际寿命,超过计算年限后,随后年份的支付将再次并入统筹,政府养老统筹已面临长寿风险和人口结构改变的双重压力,其财务可持续性明显弱化。而今社会养老保险的多支柱改革推进呈现出公共养老金和私营养老金在收入替代率方面的此消彼长,即社会养老保险系统提供的退休收入比例下降,私营产品提供的比例增加,加之税收激励也推动了私营产品需求增加。
商业性养老保障型产品通过年金化为个人转移长寿风险,当前年金化仍以固定的死亡率作为精算假设进行定价,并未涉及到未来死亡率改善的可能性,于是寿命延长可能会造成年金商品费率被低估,进而引发养老保障型产品提供机构的财务问题,势必会对其经营形成不利影响。
由于长寿风险转移市场的缺失或发展迟缓,养老保障型产品提供机构等在为个人提供长寿风险管理的同时,自身陷入了长寿风险管理困境。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寿险公司、企业年金等商业性养老保障计划试图通过以下方法实施长寿风险管理:一是涉猎不同的产品、不同国家或不同社会经济群体,实施长寿风险的多元化或自然对冲;二是与再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协议,将部分或全部长寿风险的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三是有可能批量转售退休金计划未来支付等等。但从已有的长寿风险再保险协议和退休金出售交易存量看,系统性长寿风险集中滞留于保险系统内,保险公司接受长寿风险转入的意愿不高,且因死亡险和年金产品分由不同机构销售,自然对冲机制难以发挥作用[2]。于是养老保障型产品设计出现了DC计划逐步取代DB计划、产品定价升高等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死亡率实际调查数据和生命表提供数据的差异显著,而生命表是各养老保障性产品设计与定价的依据,机构面临的长寿风险难以从定价中得到弥补。于是在长寿风险转移可能性很低的条件下,养老保障型产品定价过高、DB计划萎缩、DC计划年金化率低,长寿风险由个人自留将难以避免。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推进使得机构难以将长寿风险视为正常的商业风险,并予以承担。因而随着长寿风险的增加,研究各类养老保障型产品的长寿风险转移与风险对冲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
三、现有长寿风险管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当前机构管理长寿风险的方法基本包括四大类:一是机构自留长寿风险,即机构将长寿风险视为正常商业风险,并予以承担。二是在现有的制度中寻求解决方案,如长寿风险的多元化或自然对冲,即在产品组合中涉及定期保险和年金业务组合;与再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协议,将部分或全部长寿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机构将其未来支付批量出售给保险公司;小型的退休金计划还可为每位退休成员购买年金等,这样的套期保值策略将一并转移所有系统与非系统的长寿风险,除非转移长寿风险过程中使用的是定期递延年金。三是改变产品设计,如年金提供商提供参与式年金,将部分长寿风险转移给仍幸存的投保人,即年金合约中的死亡率时时调整,采用实际发生的死亡率,而非购买时的预测死亡率。四是基于创新型产品设计将长寿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如长寿风险相关资产的证券化,或使用死亡率指数和长寿指数相关的证券与衍生品管理长寿风险,具体包括长寿债券、年金期货、年金期权、死亡率互换以及死亡率远期等[3]。
除寿命延长因素外,导致养老基金潜在负债大于资产的风险显著增加的因素还有投资收益率的变化。无论是从金融市场的实际投资回报率变化趋势分析,还是从赡养比、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判断,金融市场难以产生大规模持续回报。从资产角度分析,养老基金资产增值幅度有限;从负债角度分析,养老基金负债因未来支付年限以不确定性的方式延长,导致潜在负债快速增加。因而当前管理养老基金潜在负债大于资产的风险,需从长寿风险的对冲管理角度展开。虽然对冲长寿风险的现有方法为数不少,但由于死亡险和年金产品分别由不同机构销售,自然对冲机制不仅难以发挥作用,而且不易操控。同时,已发生的零星交易观察,再保险公司并不热衷于对长寿风险进行分保。小型的退休金计划购买年金以处置长寿风险的方法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年金,这只是转移问题而非解决问题。改变养老产品设计,比如设置递减支付、定期年金或采用DC计划,本质上都是要求个人自留长寿风险,属于长寿风险管理的低效表现,并不符合老人的养老需求。所以,各类养老保障型产品的提供机构仍在寻求更为有效的长寿风险管理方式。
在养老基金规模庞大且风险管理创新迅速的发达金融市场,从资本市场风险转移功能角度考虑设计与开发金融衍生工具以实施长寿风险管理的探索正在持续展开。虽然适用于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开发还有很多障碍有待突破,但基于长寿风险管理的场外市场合约已有交易。
四、SwissRe死亡率证券和EIB/BNP长寿债券的启示
借助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Re)的死亡率证券和欧洲投资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EIB/BNP)设计的长寿债券的剖析,本文将探讨基于创新型产品的长寿风险对冲管理。
(一)SwissRe死亡率证券
2003年12月瑞士再保险公司发行了为期三年的死亡率债券,以便于减少瑞士再保险公司所可能面临的死亡率严重恶化的风险。SwissRe死亡率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美元,每季付息一次,计息方式为三月期的美元LIBOR加上135个基点。该债券体现死亡率风险的设计为根据死亡率指数变化调整偿付的本金额度,也就是未预料的死亡率增加将导致偿付本金额度的减少。死亡率债券中跟踪的死亡率指数是在采集美、英、法、意和瑞士五国数据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在SwissRe死亡率债券的三年有效期内,若实际死亡率指数未超过2002年基准指数的1.3倍,投资者可获得全额本金偿付;若处于基准指数1.3与1.5倍之间,则实际死亡率每增加0.01,本金偿付额减少5%;若超过基准指数的1.5倍,投资者的本金将全部损失[4]。
死亡率债券由特设机构发行,特设机构以债券发行获取的本金,购买价值4亿美元的高信用等级债券,同时借助于利率互换交易将债券利息转变为基于LIBOR的现金流。特设机构每季支付一次利息,债券到期时根据实际死亡率指数调整本金偿付额度。特设机构的存在既可使得瑞士再保险公司将该业务表外化,还可控制信用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
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盈利与死亡率负相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生命与健康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正积极寻找交易对手以实现长寿风险的转移,否则大量积存的长寿风险需要保有规模庞大的资本金以满足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同时通过管理长寿风险,瑞士再保险公司还可维持较高的信用评级。死亡率债券的发行为瑞士再保险公司提供了极端死亡率风险的防护措施,有助于瑞士再保险卸载其可能面临的极端死亡率变化。
作为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交易对手,债券投资者将在未发生极端死亡率事件的条件下,可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死亡率债券等同于死亡率指数的范围看涨期权,瑞士再保险公司是期权买方,债券投资者是期权卖方。
SwissRe死亡率证券是为应对突发重大灾难而设计的,债券有效期与长寿风险管理要求相差太远,而且指数编制与养老基金的受益人结构差距过大,即使该债券被用于短期长寿风险的套期保值策略,也会引发明显的基差风险。
(二)EIB/BNP长寿债券
法国巴黎银行(BNPParibas)原计划在2004年11月面向养老基金业推出长寿债券,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寿风险证券化尝试。EIB/BNP长寿债券发行总额为5.4亿英镑,有效期为25年,是支付浮动利息的年金债券,其创新设计在于利息支付与幸存者指数挂钩,该指数计算基于英格兰和威尔士2002年65岁男性的实际死亡率,最初的利息支付额设定为0.5亿英镑。EIB/BNP长寿债券被欧洲投资银行(EIB)评定为AAA级信用等级并发售,由PartnerRe再保险公司承保长寿风险相关的超额损失。EIB/BNP长寿债券实质上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由欧洲投资银行发行的浮动利息年金债券,以欧元为计价单位;二是欧洲投资银行与法国巴黎银行之间的货币互换,欧洲投资银行支付浮动利率的欧元现金流,获得固定利率的英镑现金流;三是欧洲投资银行与partnerRe再保险公司之间的死亡率互换[5]。
EIB/BNP长寿债券设计的可取之处包括:债券现金流的设计有助于养老基金对其长寿风险曝露实施套期保值,尤其是为特定参考人群提供长达25年的年金化支付时。幸存者指数依据国家统计部门的原始死亡率而编制,易获取的可信数据增加了市场透明度,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EIB/BNP长寿债券并未成功发行,总结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长寿债券的有效期还不足够的长,该债券并不能成为养老基金的有效风险对冲方式,这妨碍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意愿。二是资本要求高而风险降低的少,这使其成为占用资本金较多的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三是模型和参数的不确定性较高,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缺乏充足的信心。即使长寿债券能够提供完全风险对冲,其所隐含的不确定性将使得合理定价成为不可能。四是潜在的套期保值者认为基差风险相对于债券定价而言过高。长寿债券的特定人群与多数年金和养老基金的受益人结构差异显著,如年龄阶段或性别因素,隐含的基差风险大。又如当年金受益人经历更快的死亡率改善(比定价的基础—全民指数),基差风险显著增加。基差风险增加的可能性原因还包括长寿债券特定的年金支付水平,在实现养老金计划存在支付提高的可能性(如基于通货膨胀率调整的年金化支付)。五是长寿风险所依赖的指数是中心死亡比率,这意味着幸存者指数将低估幸存人群的真实比例。
虽然EIB/BNP长寿债券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其中包含的长达25年的债券有效期、在场外市场实施死亡率互换、死亡率指数或幸存指数编制等都为长寿风险的资本市场管理工具与市场发展提供了借鉴。
另从以上两个债券的设计可看出,通过资本市场实施长寿风险管理还有很多障碍,如死亡率指数编制。有效的死亡率指数需消除具体投资组合和人群的个体差异,同时确保依然保留不能有效分散的长寿风险。就地域和社会人口统计因素而言,指数覆盖面应尽可能广泛,同时还需尽可能地接近参考它的投资组合,把基差风险(basisrisk)降到最低。只有这样,该指数才能成为公平交易和风险转移的理想市场基准,并实现长寿风险的市场最低价格确立[6]。
五、总结
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长寿风险的日益累积,导致社会养老保险的多支柱改革和养老需要满足对年金等商业性养老机构的倚重。与此同时,长寿风险管理方式的滞后使得年金、养老基金等机构遭遇了长寿风险自留、监管资本要求提高等系列问题,这又抑制了商业性养老保险型产品市场的拓展。故而从长寿风险管理方式上实现突破,将有助于整个社会养老保障系统的优化。从已发生的交易看,可从以下方面加快长寿风险转移与对冲的实现。
一是鉴于政府已经由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承担了可观的长寿风险,不宜再通过长寿债券发行负担更多的长寿风险,政府统计部门可提供死亡率原始数据,还可基于公开数据编制死亡率指数或长寿指数,作为长寿风险对冲管理市场发展的基准。
二是随着长寿风险的累积,市场需要大量的有效期超长的债券以便构造套期保值投资组合,尤其是递延年金需要期限长达50年甚至更长的债券以满足其年金费收取和年金化支付期间的现金流管理需要,而通过国债提供超长期债券是较为可行的。
三是长寿风险对冲管理市场需要在场内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和在场外市场交易的非标准化合约相互匹配。场内市场可针对系统性的长寿风险设计标准化合约,由于合约的最终使用者类型多,各种信息、预期会迅速反映到市场竞争中,同时场内市场交易还具有流动性、交易机制设计等方面的优势,如死亡率指数或长寿指数交易。而场外市场非标准化合约可为投资者度身设计以对冲其非系统性的长寿风险,降低基差风险,如长寿债券、死亡率互换等。
基于指数型长寿风险衍生品、已有的利率和通货膨胀率衍生品和投资组合策略,养老保障型产品提供机构可有效地调整投资风险和回报率,更注重纯粹风险的管理,将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上,还可使得产品设计更加个性化、低成本,推进市场细分,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每个风险群体都能得到更为精确的定价。
参考文献:
[1]StephenRichardsandGavinJones.Financialaspectsoflongevityrisk
[2]ThomasCrawford,RicharddeHaan&ChadRunchey,LongevityRiskQuantificationandManagement:AReviewofRelevantLiterature
[3]SwissReinsuranceCompanyLtdEconomicResearch&Consulting.Annuities:aprivatesolutiontolongevityrisk
[4]AndrewCairns.LONGEVITYBONDSANDMORTALITY-LINKEDSECURITIES
[5]D.Blake,A.J.G.Cairns&K.Dowd.LIVINGWITHMORTALITY:LONGEVITYBONDSANDOTHERMORTALITY-LINKEDSECURITIES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2
关键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070-02
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居家养老在破解养老难题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居家养老社会化已成为一种潮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并将继续加速。十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等四个方面、十次提到“基本公共服务”,这在表明新时期政府对老龄问题更加重视的同时,也为缓解养老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指明了发展道路,即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角度,使“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测评的重要价值
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地陆续展开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宁波等地区纷纷进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实力、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效果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给统一评价全国及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状况带来一定难度。
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看,全国范围内不仅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地区范围越来越广,在服务内容和服务队伍的建设方面也向纵深发展。如何综合考量和测评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运行方式、管理模式及整体效果,势必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可喜的是,2012年6月民政部下发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文件中充分肯定了指标体系监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指出“通过指标体系有效监测行业发展,是新时期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推进养老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举措。”并进一步将监测体系划分为人口数据、福利补贴、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和队伍建设等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43个三级指标。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章晓懿等,2012;包国宪等,2012)。在实际工作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地区也日益增多,厦门市在2012年12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表明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测评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一,作为一项政府公共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队伍等方面,服务效果和评估也是其重要内容。因此,综合测量和评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应有之义。其二,通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实证分析,不仅可以度量和评价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也为政府制定相关社会管理政策和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研究现状
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居家养老服务是顺利实现社会化养老的关键环节。陈友华(2012)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是“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的一种交叉组合形式。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相关研究中,不少学者针对不同地区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的设想,本文试图从指标体系研究的四大主要步骤出发,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
第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即解决“凭什么测”的问题。现有研究中提出理论依据的较少,部分研究根据地方特色或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或依据。章晓懿、梅强(2012)基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将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理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的依据。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民政部(2012)将导向性、科学性、简便性和突出重点作为监测指标体系的主要原则。左建一等(2009)则以“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居家老年人生活的实际受益等方面作为考量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依据。
第二,构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即解决“测什么”的问题。根据不同的理论依据和原则,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指标体系。在对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体系中,章晓懿等(2012)从公平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维度,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31个三级指标,包括投入、产出、服务种类、服务对象评价等内容。包国宪等(2012)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内涵及其过程基础上,构建了绩效分析模型。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中,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二级指标,包括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等6项三级指标。左建一等(2009)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分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两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又分为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和服务成效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
第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方法,即解决“怎么评”的问题。目前鲜有学者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方法和权重设计进行深入分析,仅有章晓懿等人对上海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采用专家意见法,优选了学术专家、职能部门专家及机构专家共12人作为咨询专家,进行了三轮德尔菲专家咨询。包国宪等(2012)则将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应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评价。
第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指标权重的设置,即解决“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如何分配”的问题。章晓懿等(2012)根据专家对各指标重要性程度的评分,依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经过计算机程序模拟仿真处理得出各项指标权重。虽然专门针对居家养老服务各项指标的权重分析文献较少,但是针对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研究较多(陈天祥,2008;宋美喆等,2012),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提供了技术方法的借鉴。
三、研究不足及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量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有助于我们在衡量、监控和评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影响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通过相关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测评研究理论支撑不足,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评价体系;(2)没有考虑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将居家养老服务泛化分析,对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缺乏针对性的指导;(3)各地区对居家养老服务测评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在指标体系的框架设计上差异较大,无法对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状况进行统一评价;(4)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是一项复杂的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尚未有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在指标体系的设置和综合评价方法的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综上,在过去近20年中,虽然学术界取得了较多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尤其是近3年内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和测评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客观评价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提供了可能;但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评价研究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某个街道、社区,且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使得指标体系缺乏普适性,不能满足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综合衡量的实际需要。
在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中,如何深入挖掘政府绩效评估理论、社区照顾理论以及满意度理论等相关理论,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服务效果以及服务效益相结合,探寻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理论基础,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居家养老服务测评的最终研究目的是改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因此,总结和评估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地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指标体系,识别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与预定目标之间的差距,辨析各种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败,找出影响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是居家养老服务测评工作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Z].http:///article/zwgk/mzyw/201112/20111200247846.shtml.
[2] 包国宪,刘红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价研究[J].广东社会科学,2012,(2).
[3] 章晓懿,梅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上海例证[J].重庆社会科学,2012,(6).
[4] 章晓懿,刘帮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模型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中国人口科学,2011,(3).
[5]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0.
[6] 杨鸿燕.居家养老中生活照料评估体系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1,(3).
[7] 路依婷.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标体系的构建[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7.
[8] 曾宪新.社区为老服务评估体系及应用系统的开发[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2.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3
关键词: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进入21世纪,中国便正式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中国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农村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传统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变迁等社会现实,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受到极大的挑战。同时,我国农村公共福利产品供给不公、农村养老机制发育不全等问题使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峻。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保证农村老年人福利供给,解决农村养老困境,便成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人口特征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亿,占总人口的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8827.4万人,占总人口的7.10%。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到本世纪20年代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到2030年,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从文化水平看,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当前农村老人中未接受过教育的占51%,小学文化占34.7%,初中文化占8.3%,而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0.2%。从家庭结构看,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数,占农村家庭户比重的22.02%;其中单身老人户所占比重为2.36%;一对老年夫妇户所占比重为2.26%,隔代老年户所占比重为0.46%。论文参考。[1]
由于近年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农村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两种,即老人自己的劳动收入以及子女供养。从劳动就业状况看,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为65.85%,其中男性劳动参与率高达76.32%,60岁女性劳动参与率为54.06%。在老人的经济来源中,劳动收入所占比重为46. 8%;子女供养所占比重为29.3%,社会保险和救助只占老人经济来源的3.2%。[2]
在养老福利产品供给方面,政府没有对农村老人提供其它福利供给支持,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根据2006年底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有537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06%,领取养老金的仅有35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7. 06%,领取养老金的仅有355万人,占农村老年人人口的6.6%,除居住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老人外,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老年人难以享受到养老金保障。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
传统上我国农村的养老一般以家庭养老为主,农村的家庭发挥着照顾老年人的衣食起居和进行精神抚慰这两个最重要的养老功能。论文参考。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系列矛盾,决定必须从家庭养老走向社会养老。比如,老龄化的速度加快和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家庭规模缩小和家庭养老负担加重的矛盾等越来越突出。
1.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呈弱化趋势。由于农村中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人口流动等社会经济因素的变迁,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首先是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如今,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呈现弱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土地的流转价格越来越低,在有些地方,经营土地甚至成了农民的绝对负担。其次是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负担加大。如今我国的家庭出现了四、二、一的“倒金字塔型”,也就是一个小孩要抚养六个老人。象这样的家庭结构如果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只能使老年人生活贫困,年轻人不堪重负。最后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大量农村剩劳动力不断涌向城市,导致农村的老年人无依无靠。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第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脱离实际。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制度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差异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事实,在农村几乎是一个模式、一种制度。第二,制度设计有缺陷。一是缴费方式问题,完全依靠个人缴费,缺乏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论文参考。二是基金管理和运营问题,基金管理一般以县级管理为主,管理手段落后,没有统一的、先进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严重滞后。1992年12月推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来,到2003年末,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仅为5427万人[3]。并且,当前的社会福利和养老机制绝大部分只涉及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方面关注很少。
3.社区养老机制薄弱。第一,从整体上讲,老年服务体系不健全,仍属空挡。最具有代表性的敬老院不仅不普及,而且现有的许多还只是供参观用的“展品”。 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等没有建立,甚至许多农村还根本没有这种意识,一切都还由家庭承担。这种服务体系很难满足农村老年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要求。第二,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保护。先行农村社区建立程序不明确,既没有专门机构,也没有形成制度,使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监督不够。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由于子女的不孝导致的赡养案件日渐增多。致使农村“空巢老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三、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对策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制约农村养老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民经济实力,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也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
2.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农村社区养老和家庭养功能的不断弱化,未来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将越来越困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运而生。笔者认为在农村建立养老社会保障的原则:一是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以保障人民晚年的基本生活为宗旨;二是由国家制度作保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带有一定的制度强制性;三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政策扶持相结合。
3.做好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农民对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一般不会主动的关心,这就有赖于政府加大宣传力度,今后,我们应该主动的将所有的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而不是被动的等他们加入,这样才体现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和福利性。
4.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加强农村人口教育质量,倡导关爱老年人的农村社区人文关怀氛围。农村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不但可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和福利需求,而且可以通过心理健康辅导、社会参与支持等服务以促进农村老人的社会适应水平。同时,通过在农村社区开展各种社会工作服务,如社区教育、社区组织动员、农村社区建设等,加大农村社会尊老、爱老、护老社会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以及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环境的改善,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我国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对我国农村的稳定来说极为重要。可以通过发挥民间组织力量的介入,将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形成老人间相互照顾、相互交流,相互支持的支援关系网络,帮助并推动农村老人以群体或组织的形式参与农村社会生活,提高老年人在家庭和乡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监督和保护农村老人的权益;其次,借助民间组织在资源使用中的相对专业性以及相对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避免农村老人福利服务提供中的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
参考文献:
[1]成彦.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村老人问题研究.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
[2]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N].人民日报, 2006-08-11(14).
[3]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4年)[Z].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3月.
[4]方青,宋文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约束性思考.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5]游伟.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困境和法律对策.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05(11).
[6]谢慧娟,李桂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及对策.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0).
[7]王平,彭现美.家庭结构对农村家庭养老影响分析.安徽财经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养老问题日趋严重。但中国现有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尚未完善,这为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运用提供了广阔的介入空间。外展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向外扩展”,即社会工作者主动走出机构,识别并为那些需要接受辅导的服务对象提供适当服务。因此,将外展工作运用于社区为老服务,既能扩大社区为老服务的服务范围,照顾到老年人的多种需要,又能缓解老年社会福利资源有限性所带来的局限,因而具有重要意义。
据2005年底全国百分之一人口抽样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0.5%。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趋严峻。然而,社区为老服务却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制。这为外展工作的运用提供了介入空间。
一、外展工作的内涵
所谓外展工作,其突出特点就是“向外扩展”,即社会工作者主动走出机构,识别那些需要接受辅导的服务对象,通过主动与他们建立关系,使他们明白自己的处境与问题所在,从而提供适当服务,加强他们面对及解决困难的能力。外展工作和其他机构的工作相比,其提供服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接触服务对象的具体方法上,采取工作者主动出击的方式,依靠工作者个人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寻找并识别工作对象,通过提供相关的服务,避免当事人问题的严重化。这种工作方式使外展工作具备了很多常规服务所不具备的特点,例如:
1.自然的工作环境:外展工作通常由外展社工主动到服务对象经常聚集的场所提供服务。因此,和机构的环境相比,外展服务的工作环境比较自然。
2.自然的工作手法:外展社工常会采用一些外表看来自然的工作手法,如搭讪闲谈等。
3.自然的社群:外展的服务对象常是一些自然组合的群体或在自然场所的个人。
因此,外展工作手法的运用有助于发现有潜在需要的服务人群,能扩大受益群体的范围,应该和其他机构的常规服务相结合。
二、社区为老服务应用外展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外展工作介入社区为老服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社区为老服务资源的相对匮乏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有数据表明,全国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为此,我国城市社区多实行以居家养老为依托、以社区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从现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城市社区中只有很少的老年日间服务机构。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因此,社区中的为老服务资源较少,无法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为老服务资源的相对缺乏需要外展社工的介入。外展社工介入社区为老服务后,可以通过运用专业知识及有计划的服务,灵活上门,主动服务,以协助老年人实现居家照顾,缓解为老服务机构的缺乏与老年人需要间的矛盾。
2.老年人的相对贫困状态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尽管我国已建立了退休保障制度,但由于老年人的退休保障金相对有限,且又失去了劳动能力,因此,许多老年人都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社区中的服务机构基本上都是赢利性的,提供的服务越好,收费也相对越高。老年人单一的经济来源制约着其接受机构收费服务的程度。外展社工的介入,可以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服务,以此满足部分有一定有偿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更可以通过主动出击,寻找到那些长年在家不到社区中的没有偿还能力的贫困老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到他们家里来为这部分人开展持续照顾服务;并且可以通过呼吁,让外界了解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为他们申请援助,改善他们的生活。
3.老年人多种需要的满足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千差万别,在提供养老服务时不能搞“一刀切”。但我国社区养老服务尚未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机制。例如,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精神慰藉型养老机构、休闲康复型养老机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等。外展工作介入社区后,可通过外展社工的主动联络辨识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进而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
总之,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不仅可以让那些有机会到机构当中的人得到服务,也能让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机构的老人在其家中就能够得到养老服务。
三、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步骤及策略
外展工作在社区为老服务中的应用主要是指社工走出服务机构,通过到社区中和老人家中去主动发现需要服务的长者,与之建立联系,使其了解将面临的问题,并为之提供专业的服务。工作的开展通常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了解服务对象阶段。社工在开始时的主要任务包括:与区内有关团体如居委会,有关人士如社区中的积极分子等建立工作关系,了解所在社区的基本情况。以此掌握本社区中老年人的基本情况;知晓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地方。工作关系在此阶段并非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外展社工需要此等团体或人士的协助,支持及转介工作对象。其次,辨识服务对象阶段。在外展社工通过初步了解,以及经有关团体或有关人士的转介,对工作对象及其聚集情况有所掌握的基础上,外展社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服务对象的辩识。外展社工会选择一些外表看来较需要外展服务的社群或个人,开展系统性的观察和接触。再次,辅导阶段。经过上一阶段的介入,服务对象对外展社工的信任及接受程度已有了一定的基础,外展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已建立起来,此阶段的工作就是订立并实施适当的服务计划,协助服务对象满足其需要以预防问题的出现。最后,结束阶段。外展社工要协助服务对象巩固其在服务过程中所得到的效果,减少此类问题的再现。
在外展工作应用过程中应重点采取的工作策略包括:
1.由于外展社工在社区中是外来者,社区居民对外展社工的角色及目标都不清楚,对工作的理解与宽容度不同,所以在建立工作关系的初期,外展社工要有面对服务对象的试探行为的意识。此种意识的缺乏,将不利于工作关系的建立。
2.由于相当数量的服务对象没有觉知自己的处境,主动性低,且外展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是来自必然性,外展社工要充分建立起和服务对象的信任关系。这是工作关系建立的基础。
3.由于外展社工通常会以自然的方式去结识服务对象,不以公文手续等突出契约的关系,因此,外展社工需要额外设法令服务对象建立起专业工作关系的意识。
4.考虑到老年服务对象特殊的心理需要,外展工作的终结要格外强调技巧,即有计划地帮助服务对象由受助的状态过渡到脱离外展社工的独立状态,渐进的将已建立的工作关系终结。
总之,外展工作的特殊性可以有效弥补现有社区为老服务的不足,扩大社区为老服务的服务对象范围,对于更好的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5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地产;老年公寓;盈利模式
Abstract: the 21st century China is aging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the elderly pension problem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focus of social attention, facing huge pension market, real estate developers have been aggressive in th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we discussed som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first is the background to do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because China's aging process with elderly population base is large, growing faster, makes the elderly housing market is both an opportunity and challenge. The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of three kinds of profit model, analyzes the oper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three kinds of profit model and the main case, hope we can through the current research situation of more and more aroused the concern of the society for old age pension problem and thinking.
Key words: ageing; Endowment real estate; Elderly apartment; Profit model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中国的老龄化及养老方式现状
(一)我国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现状
我国老龄人口于1999年即以超过国际老龄化社会10%的标准,整体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规定,一个国家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超过7% 或60 岁以上人口占10% 之上的国家称为“老龄型”国家。目前中国60 岁以上老人已达1.78 亿,占总人口的13.3%,而且正以每年3.2% 的速度递增,进入老龄化。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表明,到2025年,我国老年人将占全国总人口的19.34%;到2040年,老年人将占全国人口的27.8%,届时三个半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见表1-1,表1-2)如此高的老年人口率预示着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将格外严峻,如何安排好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切实解决好急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与社会生活保障之间的矛盾,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表1-1我国老年人口发展统计数据单位:万人,%
注:数据来源 中国统计局,中国人口年鉴 2011[M].《中国人口年鉴》杂志出版社,北京,2011年12月.
表1-2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增长趋势单位:%
注:数据来源 中国统计局,中国人口年鉴 2011[M].《中国人口年鉴》杂志出版社,北京,2011年12月.
(二)我国当前老年人的养老方式
世界上公认的养老方式一般有三种形式:1、传统的居家养老;2、社会养老;3、个人、家庭和社会结合的养老方式。我国老年人当前选择养老和住宅的方式, 由于历史和传统观念等原因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主要形式有与子女共居、与子女邻居、独居。除此以外还有托老所、福利院以及老年公寓等。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使家庭结构急剧改变,三代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已经渐渐远去, 目前老年人大多孤身或同子女分住。按照自然规律,人进入老年后无论精神感官或肢体都会不同程度的出现衰退或残疾,身心疾病成为影响他们自主行动的内在因素;年事越高受此影响越大,越需要更多的照顾。当代老人还是多子女的居多,儿女可以轮流照顾,而一旦进入“四二一”模式,那时子女便会显得力不从心。同时社会安全福利和个人养老金的增多,也使得更多的老人需要独自生活, 据全国老龄委抽样调查,有16.7%的老年人表示愿意到养老机构安度晚年,且年纪较小的老年人表示愿意的比例大于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显示出中国人养老的观念正在发生着变化,养老需求日益社会化,将形成一个体量惊人的现代养老产业。
(三)我国养老市场的供给概况
1、养老机构供给种类
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养老社区等。
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主要面向城镇“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养老的场所和各类生活、医疗服务。社会福利院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
敬老院。敬老院主要针对城镇的各类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敬老院分为公立与私立两种。公立敬老院通常建设费用由政府补助,运营费用向入住老人收取。私立敬老院无补助,自负盈亏。
养老社区。养老社区一般规模较大,除住宅用房外,还包括各类配套商业设施及医疗设施等,通常拥有社区医院。养老社区通常包括家庭养老、公寓养老和看护养老三种类型的养老用房。
家庭养老的养老社区通常子女与老人同住一养老社区,主要的养老服务由子女提供,但社区也提供一定的补充服务,如日间看护等。以养老公寓为主要形式的养老社区,主要针对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此类社区一般老年人单独居住,主要服务均由社区提供,包括日常的家政服务、生活服务、出行服务等。以看护养老为主要形式的养老社区,主要针对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除提供养老公寓提供的各类服务以外还提供各类医疗服务,如急救服务、搀扶服务、喂饭服务等。
2、养老机构供给总量
当前我国城乡公办的各类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等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共有39500多个,养老床位149.7万多张,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8.6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供需严重不平衡,差额巨大,绝大部分的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养老产业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二、老年公寓开发的盈利模式分析
“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过时,更别说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四二一”模式下,愈发显得艰难。在9成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政策前提下,绝大多数要靠市场化来解决养老居住问题。与国外众多资本竞相进入养老产业不同的是,在目前中国,地产商是承担市场化养老的主力军。老年公寓开发的全链条由地产商独立完成,地产商成为了中国式养老的绝对主角。
养老激起了房地产企业一波又一波的热情,以“招保万金”为首的大型房企纷纷试水老年公寓,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也高调插足,养老地产可谓风起云涌。大腕云集,但以盈利模式论老年公寓的开发无非三条路可走:租售结合、会员制、保险产品。
(一)风险最小的租售结合模式
就整个产业的实质来说,养老产业中的地产并不是盈利的载体,而后期的运营管理及服务才是企业持续追求的利润点。但由于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加之资金回收期长,就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养老是不挣钱的,或是回报很慢的,地产才是挣钱的大头。由于国内的养老地产起步晚,发展不成熟,要靠收取养老服务费来填补前期的巨大投入基本是天方夜谭,而将大部分房源卖掉,以此来缓解资金压力成为了绝大部分地产商的选择,因为这样的风险最小,而持有剩下的一部分物业用于运营,又能实践开发商当初拿地时的承诺,可谓是既下了河,又不至于鞋全湿的折中之策。
万科在北京的项目幸福汇社区中,养老地产就有两种形态,一种为2.4万平方米的“活跃长者之家”,利用万科幸福汇的商业配套用地建设,做万科全持有的老年公寓,还未开始销售或运行;另一种为12万平米“活跃长者住宅”,是加入人性化设计的散售住宅,目前正在销售。对于初尝养老地产的万科,也是选择了这种租售结合的开发模式,使得自己的投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
绿城早在2006年就涉足老年公寓的开发,其在浙江临平开发的绿城蓝庭项目中配备了老年大学、健康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社区门诊、护理院等公共配套,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项目中的老年公寓共十层,一二层为社区医院、活动中心、园区食堂及洗护中心。三四层为护理院,共计三四十个房源,可容纳60名老人入住,目前已入住的老人共计四五十人。五层以上规划了86套老年公寓,面积包括60-70及120平方米。这批86套公寓销售定价在1.4-1.5万元/平方米,较普通住宅售价略高。
由于房地产开发前期沉淀的资金成本过高,而销售物业是开发商最快也是最直接的回笼资金的方式,至于租售比的确定,每个开发商对于不同的项目又都有不同的考虑,卖多持少可能是迫于资金的压力,而对于实力雄厚的大开发商,持有越多的老年公寓,却是看中项目后续稳定的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现金流。
(二)会员制模式
对于许多志向远大的开发商来说,光靠销售赚钱,多少有些英雄气短,养老地产的本质应该是养老服务业,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人性化的提供各种服务,从后期多年的持续经营和运营来获得收益才是一条长期的赚钱之道。
持有型的养老地产,一般以押金制和会员制实现前期部分资金的回笼。而会员制相比传统的押金制,在财务、盈利性和经营灵活性方面都更加有优势。比如,押金不能算作利润,但是会员费可以比较灵活的计入公司的财务报表。从经营的角度看,押金对应的房间或是床位是固定的,但会员制可以非常灵活的安排床位或房间,其在经营上的操作也更加的便捷。会员制的设计方法也是灵活多样的。比如捆绑价值属性的设计通常会将会员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通过会员卡价值属性以及会籍是否转让划分会员。再比如捆绑物业属性的设计会按照使用物业面积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会员等级。
国内养老公寓会员制的创始者就是上海亲和源老年社区。由于土地性质是协议出让,亲和源无法通过销售的渠道来回笼资金。而会员制是其解决经营压力、回笼资金的一条捷径。目前亲和源的老年公寓会员卡分为A卡和B卡。其中,A卡无论选择何种套型一律售价89万元,但根据套型的不同需交付2.98万、3.98万和6.98万不等的年费;B卡无论选择何种套型年费一律为2.38万元,但根据套型的不同售价分别为45万、55万和88万。这种收费上的不同取决于A、B卡的不同性质,A卡在亲和源老年公寓的使用期限与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相同;而B卡的有效期至老人生命终结,但有一个15年的界限,未住满15年的多余费用可以退还,超过15年部分免费。亲和源的会员卡A卡最初的售价是50万,而现在已经涨到89万。
一般来说,会员卡的销售收入可以收回房屋的建设成本,而会员每年交的服务费才是企业主要的利润来源,而且随着规模效应的产生,服务成本的递减将会增加企业的利润。目前亲和源的会员制模式已经基本成熟,不仅与万科进行了合作,也开始了全国的扩张之路,以输出管理的模式向全国的老年公寓市场进军。
(三)与保险捆绑的模式
保险资金,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最适合做养老地产的,相比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拮据,保险公司最大的优势就是充盈的资金,他们手握巨额的保费,据统计,保险资金中约有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有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年的中期资金,这恰恰与养老地产的投资回报周期非常匹配。由于保险产品的销售时间、给付周期等因素影响,保险资金倾向于长期的、安全的投资方式,对于回报率的要求不高,而这与养老地产的投资模式是完全匹配的。
泰康人寿2010年在北京昌平斥资40亿元购买了一块30万平方米的土地,筹建泰康之家旗舰社区。泰康人寿也专门成立了一家叫泰康之家的管理公司,为旗舰社区提供后续的管理服务。建成后的养老社区约有1.5万张养老床位。建成后不予出售,而是用于长期经营。泰康之家旗舰社区将按照社区居民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分为独立生活、协助生活和专业护理等不同功能的居住单元。为此,泰康将自行开发一系列的公建配套项目,提供不同层次的个性化服务,并以收取养老服务费用作为项目的主要利润来源。而想进保险公司打造的养老社区养老,手段只有一个——买保险。如泰康人寿推出的“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由泰康人寿的“乐享新生活养老年金保险”和泰康之家的“入住养老社区确认函”共同组成,保险合同产生的利益可用来支付社区每月的房屋租金和居家费用。此外,客户也可以到了保单约定的时间,不选择入住,可以拿到分红。每份保单的保费200万至300万,可选择一次缴清或者分10年期缴。由此获得养老社区的居住资格,锁定了入住成本,售价不菲。
保险资金与老年公寓的结合其实在国外早已普遍,美国保险业在养老地产中买断居住权,采取酒店式的管理,收取会员管理费用,并开发养老保险客户。目前美国的养老社区的现金回报率是8%-11%,甚至高于商业地产。保险资金通过客户购买保险的保障,保证了老年公寓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财务安全,降低了投资运营的风险,从而提高了养老社区运营的品质。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局,中国人口年鉴 2011[M].《中国人口年鉴》杂志出版社,北京,2011年12月.
[2]王崴,养老地产“三板斧”.地产,2013年第一期:80~89.
[3]周燕珉,林婧怡,综合型养老社区应当如何规划.地产,2013年第一期.
[4]王崴,老龄化红利.地产,2013年第一期:92~93.
[5]周展宏,改变对生命的态度.财富(中文版),2012年9月:54~58.
[6]刘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城市老年人居住环境研究[D].【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05年4月.
[7]范晓东,论老年公寓的开发建设.中国房地产,2012年第九期.
[8]王波,居家养老:问题与模式创新——以上海亲和源老年公寓为例[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养老社区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村;新型;养老保险
一、我国老龄化问题概述
作为人口大国,老龄人口在我国人口比重占有相当比重。统计报告指出,我国在1999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1.3亿,占全国总人口10%。预计21世纪中期,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占届时全国总人口的20%。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在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呈现出与发达国家城市老龄化水平高于农村相反的特点,我国农村老龄问题尤为突出。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截止2009年,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全国老年总人口的65.82%。因此,设立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解决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养老保障问题成为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核心问题。
二、我国传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分析
根据养老经济支持的不同来源,我国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以分为自我供养,家庭供养和社区供养三种模式。作为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供养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模式;社区供养及自我供养,因经济来源的不稳定性,在农村养老模式中占较小比重。
(一)自我供养
即老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主要是以土地为保障)以供养自己。以这种供养模式养老的老年人,除了物质上的需求得以满足之外,同时从自己创造的价值中获取一定的精神需求。另外,也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资源,由消费人口转化为了生产力,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这种供养模式普遍存在于低龄、健康的老人群体,且具备谋生所需的必要物质条件,如土地、生产技能、积蓄等。所以,这种养老模式不具普遍性。
(二)家庭供养
家庭供养是我国传统观念中普遍认可的养老模式,即以血缘、婚姻或抚养关系为纽带,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中可从事生产的人口(通常情况下,即子女)赡养老人,这也是我国最常见的一种供养模式。老人除了在物质层面得以保障外,在精神层面也得到传统观念所看重的“老有所养”和“天伦之乐”的满足。
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4-2-1”逐渐成为农村家庭的主要结构,子女面临着双方家庭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供养压力,家庭供养模式开始面对越来越多的挑战。尤其在农村,子女对老人的抚养能力的缺失,逐渐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同时,由于传统的以土地为依仗的生活模式开始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力离开土地,外出务工,家中老人的照顾和供养逐渐失去保障。因此,家庭供养模式在当今中国社会形态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
(三)社区供养
社区供养即集体供养,其供养主体是地方性社区或集体,在实施中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农村社区(集体)养老辅助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运用于1949年到1955年,基于我国农村互助合作社的集体生产模式,将以家庭为单位的供养责任部分转移到了以合作集体为单位的供养方式,对家庭养老模式起了辅助作用。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农村经济改革导致了集体经济模式的瓦解,该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基础而逐渐消逝;二是“五保”老人供养制度:即由国家和集体保障农村的“三无”老人/残疾人(无人赡养,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衣、食、住、医、葬这五项基本需求的制度。2006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指出:农村五保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拨出;地方有集体经营收益的,可从中安排资金用以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
值得关注的是,社区供养制度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社区供养制度很大程度上受地方财政制约。地方性经济差异导致了不同地区社区供养能力的强弱;二是五保供养制度的供养对象主要集中在“五保”人群,而不能覆盖其他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群。另外,我国现行的社区供养制度,更多是经济层面的供养,而忽略了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满足的保障。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形态的巨变,探索和发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传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政府将给予大力的支持。不同于传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筹资模式,新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二是新制度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待遇方式。以本地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设立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设置不同的缴费比例,由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承受能力自行选择。此外,对基金账户的管理进行规范,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三是新制度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持了基本一致,通过调整缴费基数,可以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综上所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立足于“惠民”,以国家、政府为责任主体,针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提供可行性对策。该制度的推广必将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其生活水平,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同时,有助于缩减城乡差异,减低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性,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践中的挑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投入实践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前,我国所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基于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修订而成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远远落后于现实中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导致个地方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无法可依,无据可行。
由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支持的滞缓,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面临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农村保险水平偏低
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农民缴费标准为2-20元/月,共设10档。执行过程中,农民多选择按最低档2元/月缴纳。则10年后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4.7元,15年后为每月领取9.9元。所获金额难以解决养老问题。
(二)政府补贴实施情况差
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所规定的筹资原则,农村养老保险应当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承担。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集体补助和国家补贴并没有真正得以保障和实施。
(三)保值增值实现难
为控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专业银行设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账专管,专款专用。养老保险费只能用于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不得进行其他的直接投资。如此单一的投资渠道很难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组织机构建设滞后
第一,现有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业务能力不够满足逐渐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工作的需求;第二,基础办公设施不齐全,包括自动化办公设备的缺失及各类表、单、账、卡、册的文件管理系统不完善。
五、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应对我国农村地区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话题的主要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对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繁荣和谐的人文社会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主要因素:
(一)加强政府的主体作用
养老保障是一种政府行为和社会保障政策,必定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作为责任主体,开展和推动养老保障,以确保国民生活和利益的基本保障,是政府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实现和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
1.政策引导:政府需制定相应的政策用以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2.制度建设:政府需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的安排中央/地方等不同层面的经济职责作用,结合现有的养老保障措施,推动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3.法律保障:政府需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完善合理的法律依据,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帮助规范该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4.经济支持: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薄弱的前提下,政府的财政支持是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展实施的重要经济来源;
5.舆论宣传:通过政府的舆论影响,从精神建设层面宣扬养老意识,引导人民的敬老、养老的正确价值观。
(二)完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管理措施
除前述政府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在政府的政策辅助下,结合多种渠道筹措养老保险资金。同时,健全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先进管理模式,加强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筹措来的农村养老资金的管理运营并提高其保值增值作用。
(三)提高养老保障意识
通过各层面的传媒宣传,提高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意识,从而提高其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使农民明确认识到该制度的必要性和保障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多来,卢清华,马柳颖.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1,(S1).
[2]沙玉霞.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0.
[3]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