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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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方案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1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20*年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及《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文物局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水平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方针政策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二、普查的组织

(一)组织机构

*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文物普查工作队,统一组织和实施全市的普查工作,普查队共有17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抽调专人参加全市的普查工作队,支持和协助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根据我市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动员本部门、本系统的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协助文物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2、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3、统计部门指导文物部门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普查数据统计的审定和工作。

4、各部门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文物、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三、普查的技术路线

严格按照普查领导小组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的各项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一)统筹规划

按照全区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地、市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执行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文物本体信息和背景信息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普查以区、县域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区、县为基本单位。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订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和普查工作报告编制的规范。

四、普查的实施计划

(一)工作准备阶段

1、20*年*月:制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工作方案》,编制经费预算和设备清单,召开*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通过方案和经费预算,报自治区文物局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转发《方案》。

2、20*年*月:进行普查人员的遴选和组织培训,组建*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队伍,开展动员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

1、20*年*月—*月*日: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并以试代训,总结交流经验。

2、20*年*月—2009年11月30日:组织开展全市普查工作,进行现场勘查和数据记录,绘图并拍摄有关影像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

3、2009年12月—2010年11月30日: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工作收尾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6月30日)

普查成果上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验收,根据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验收意见对普查数据和工作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一)经费构成

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经费构成如下:

1、人员费:用于管理费用、外聘部门与专家、专家培训论证评审,组织文物普查培训班等。

2、车辆设备购置费:用于购置车辆、电脑服务器、移动硬盘、数码相机、打印机、文件柜、电脑耗材等普查所需设备。

3、数据处理和资料档案费:用于整理、制作文物资料档案。

4、出版印刷费:用于编印工作手册、制定方案规划和各类报告以及成果出版等。

5、宣传经费及其他经费:用于文物普查的宣传及表彰奖励等其他相关工作。

(二)经费来源

根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所需经费主要当地政府解决。我市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共同承担,其中由市财政设立文物普查专项经费,各县(区)也要相应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经费管理

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六、普查的档案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队审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负责建立本行政区的文物普查档案;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本市文物普查信息管理系统。

普查工作队要通过实地调查准确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文物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予以妥善保存,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七、普查的宣传

按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的统一部署,通过各种方式,尤其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传播的重要作用,利用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庆和文物普大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普查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动员和引导各博物馆及社会公众参与文物普查。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普查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礼仪、节庆、民俗活动,民间传统知识等)和文化空间。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可分为18大类:

(一)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三)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礼仪音乐等。

(四)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五)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六)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七)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八)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九)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十)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十一)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社区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十二)人生礼仪,包括妊娠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十三)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与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十四)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十五)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十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十七)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十八)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三、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普查要涵盖镇所有村/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对本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载体,均需注意调查。

(二)代表性。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在一个地方范围内的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注意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3月26日至20*年3月30日)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建立*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落实普查经费,组织宣传活动。

2、召开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

(二)实施普查阶段(20*年4月1日至20*年7月15日)

1、按照普查工作计划,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发动当地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对本辖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理清本地现存在项目的名称、分布区域、主要传承人等情况,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以下简称《线索表》),并在筛选的基础上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每行政村上报线索100条以上,每社区上报线索50条以上。

2、根据项目价值的大小、濒危状况、活动规律等,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分门别类进行深入调查、记录以及录音、录像工作,并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3、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览表》和《调查表》进行汇总,编篡成册,并依次编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图。

(三)总结上报(20*年7月16日至20*年7月31日)认真撰写并提交本地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其内容包括工作的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分布状况、价值、传承人名录、对保护的设想等,做到条理清晰、图文结合、内容详实,本本地的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编普查成果,按照要求上报普查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意义和相关知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文化站要切实承担起普查工作的牵头、组织作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要以实地调查为主,调查记录要如实反映原貌,注意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文字、照片、视图、实物),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档案资料,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可视、动态、立体、原生态地保存。对有一些虽不宜公开,但仍然具有研究价值的,也应进行收集和整理。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3

一、工作时间

全县于2020年4月10日正式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并于2020年5月14日完成。

二、工作范围

本次普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6大类开展普查。

三、工作成果

通过对已有资料的广泛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以及实地核查,摸清家底,完成文化资源的普查。

1、古籍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古籍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无古籍类资源成果。

2、美术馆藏品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美术馆藏品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无美术馆藏品类资源成果。

3、地方戏曲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地方戏曲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无地方戏曲类资源成果。

4、传统器乐乐种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传统器乐乐种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无传统器乐乐种类资源成果。

5、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收集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全县共有2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名录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9项(国家级2项,省级3项,县(市、区)级14项),新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5项。

6、不可移动文物

按照本次普查要求,全县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开展普查,经调查核实,全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21处,其中复查110处,消失1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未定级文物52处。

7、可移动文物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4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9号)文件精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为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有利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文物普查的工作目标

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核定公布一批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遴选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打好基础。

三、文物普查的范围内容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这次我县的文物普点将放在古遗址、古建筑及发现新的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对已登记的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进行复查。了解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四、普查的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普查标准时间从年9月30日起至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年10月至11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年12月至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位,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年1月至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上报普查成果。根据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的安排,我县文物普查的实地工作将于年7月10正式开始,

五、普查的组织机构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5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县域内地上、地下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及生态环境基本情况,特别是1981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的变化情况,为促进科学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奠定基础,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我国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二)主要任务。

1、对我县境内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52处不可移动文物和38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

2、建立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为全省统一编制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提供资料。

3、培养锻炼文物保护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实施步骤

此次普查工作从年3月开始,到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调查阶段(年3月至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年3月底以前,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文物开展普查,摸清文物线索上报县普查办。年4月至12月,县普查办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工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深入各乡镇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照相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并负责核定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接受省市检查组的抽查复核。

(二)数据汇总阶段(年1月至12月)。对采集的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合、汇总,建立文物普查档案,接受省市普查办的评估验收。

(三)形成普查成果阶段(年1月至12月)。建立县文物普查数据库;编制县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提请县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编制《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具备条件时编辑出版《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汇编》。

三、普查手段

(一)复查与新发现相结合。借助前两次普查成果尤其是已编辑出版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分册》和《市文物志》,结合近年来配合重点工程建设调查所得资料,对已登记在册的文物点进行复查,把新发现不可移动的文物点作为普点。

(二)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在一般调查的基础上,重点调查过去有所遗漏、文物分布空白的区域;把握文物点的分布规律,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如山区重点关注山寨、民居等;在全面调查的同时,在文化特点突出的区域开展部分专题性调查,重点专题性调查以鄂陕交界处的楚长城和贯穿全境的古盐道为主要普查对象。

(三)传统调查方法与新技术应用相结合。在调查工作中继续使用走村访户调查、人工勘探等传统方法,并充分利用航空遥感等先进的空间技术手段。在普查信息采集过程中,除使用传统的文字记录、简单测量、草图绘制等手段外,还要广泛采用集成GPS定位功能的专用手持设备、较高分辨率的数码照相机及高精度的激光测距仪等现代高科技先进设备,对不可移动文物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并通过笔记本电脑和互联网络记录、汇总、传输数据。

(四)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县普查办公室认真完成此次普查工作,县普查办要集中专业人员和邀请各乡镇普查干部参加,同时吸纳社会热心文物的志愿者,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普查工作机构,负责搞好本地的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方案范文6

一、建立队伍,明确职责。为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在我县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文化局薛局长为主任,原县衙博物馆老馆长王家恒同志和文化局主任科员马建锁同志为副主任的Xx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物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普查工作。抽调县衙博物馆、文化馆有关业务骨干组成普查队伍,并对这些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勤。专门腾出两间办公室,安装了空调、电话,配备了办公设备。建立建全县、乡、村、组文物普查网络,各乡镇都已建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每个村、组也都确定了一名副职做为这次文物普查的骨干或联络员,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同时,我们今年争取到县财政普查经费3万元,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培训,夯实基础。利用县文化工作会议的召开,我们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标准、要求,对全县各乡镇文物普查专干、文化中心主任进行培训。其次,为了便于各乡镇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把有关文物普查的文件、要求、标准、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现已掌握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分别下发到各乡镇。同时,我们还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的文物普查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

三、锻炼队伍,培养人才。由于我县的文物工作当前正处于青黄不接和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因此,我们把这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为我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首要目标。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压力,每个同志负责2-3个乡镇的普查工作,负责所分管乡镇的复查认定和新发现文物的所有文字资料,并且要求每个同志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来完成。目前,全县16个乡镇的普查工作任务已全部分解到每个同志。

四、核实认定原有已知的文物点和在普查中新发现的文物点相结合。我们这次文物普查工作距上次已有20多年,这20多年正是我县经济建设大发展时期,原有的文物保护单位生存环境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借此普查机会,对原有的保护单位逐个进行核查认定,对新发现的文物点,要求每个同志积极搜集有关资料,一是查档案、查县志、查乡志,二是深入乡村,走访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长和名家后代,三是寻访保存下来的石碑上,从石碑上去寻找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