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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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今明两年,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问题和偏差,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卫片执法、双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卫片执法检查、双保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进行。要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以查促转,完善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注重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将该项检查与每年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双保工程”等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检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耕地保护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农业局)

2、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双保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分局、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监督检查拟采用自查、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8月中旬)。制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农业、工信、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四方面内容进行自查,查明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专项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9月——10月)。市局上述四个监督检查责任科(分局)联系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检查工作内容,对各县(市、区)有重点的进行抽查与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各责任科(分局)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并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省厅。并做好接受省厅和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3月——5月)。各责任科(分局)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约束、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整改方案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整改方案上报省厅。

(五)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6月——11月)。各责任科(分局)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政策建议及时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上报省厅。

五、主要措施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分局)按照分工负责各专题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人员名单8月25日前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省厅和市《实施方案》对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为五个步骤,并提出了相应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责任科(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2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土地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273-01

0.引言

土地供需的矛盾一直是我国的一项重要问题。2007年,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7亿亩,根据2020年18亿亩的耕地要求,每年可以征战作为耕地用地的面积大约为200万亩,这还无法达到建设用地需求面积的五分之一。除此之外,土地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土地低效率使用、生态环境恶意破坏以及土地资源欠缺等现象。对此,研究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之下的土地管理机制对于我国土地应用发展有着显著的显示意义。

1.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现状

近些年,我国各个地方政府针对国家的政策发展需求,在推行土地资源的市场配比、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途径等方面有了初步的成就[1]。

1.1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更深层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本完善

随着国家政府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之后,各个地方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视度也在不断提升[2]。在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思路的抉择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影响因素。与此同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在国家的相关建设用地标准的基础上,许多地方等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上提出了全新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构建了既有城镇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还有涵盖工业建设项目在内的各种行业建设项目指标。

1.2 突出重点,提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质量

各个等级政府都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系统性的工作来对待,严格按照土地的使用整体规划以及年度土地使用计划进行整体性控制,在整体上,严格控制用地规模[3]。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显性方式真正落实到管理的实践当中,并且严格执行;推动省级、市级项目建设的控制标准,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微观层次的管理;推行工业用地制度的落实,提升土地资源的市场分配效果。例如,甘肃省自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出台之后,在整个省范围内大规模实施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落实、清查摸底准确等工作要求。

1.3 节约集约用地获得了明显的收益

就目前的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收益情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例如,全国新增建设的用地计划指标在2007年时,已经投入使用25万公顷,占全国的计划65%。在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减低新增建设用地总共5600公顷,降低占用的耕地约3600公顷。这一数据也显著说明用地制度的管理有明显的成就;2、合理应用闲置土地。按照国家闲置土地的处理策略,各个地方政府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以及清理及时性。例如,在山东省中,2012年以来,先后总共清理闲置土地1000余宗,面积达4000公顷。整个省连续三年盘活库存建设土地占据整个建设用地供应量的一半以上;3、招拍挂出让土地力度。经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政策全面实施,我国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显示,一年内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总共1.5万公顷,同比增长7倍左右,占工业用地供应的15%。

2.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管理机制创新对策

2.1 强化土地使用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各个等级政府应当实施最为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并将其纳入到各个等级政府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编制以及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审批的项目之中,合理调和年度用地的计划调配模式,深切落实保障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并鼓励各个地方落实最为节约集约的用地制度[5]。及时完善各个等级土地的使用规划编制,将城乡建设的用地体系、增加的建设耕地规模以及人均城镇工业用地作为管理性的新指标,并合理制定农村居民用电以及工业用电的边界,从而构建一个土地节约集约使用的“反向约束机制”。

2.2 建立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制度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体系

各个等级的政府应当将节约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情况归纳用地普查评价体系当中,对各个建设用地的状况、强度以及综合承载能力进行全面性、详细的分析与调查。在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根本上,以地籍调查为根本,掌握城乡建设用地的基础,并按照此基础,制定相应的区域挖潜盘活存量以及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实现相应的用地建设政策。合理规划用地的审批、城市规划以及用电供应等工作的关系,明确权力义务以及规章流程,从而实现相应的信息资源科学性共享与分配。与此同时,构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评价结果归纳到政府的职能部分管理责任项目中,并将其作为建设用地粘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依据。针对整个区域内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进行单位性建设用地,对地方的GDP产出、固定资源投资规模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消耗作为考核评价体系的主要指标,并构建相应的末位限制新增规模以及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的相应规章制度,实现相应的奖惩激励惩罚制度。

3.总结

综上所述,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中,应当积极分析生态保护控制方式,提升土地的利用同时维护生态的保护质量。土地的利用必须坚持生态平衡原则以及整体性保护原则,着重体现土地开发利用是否对环境形成负面影响、环境资源以及生物生存环境是否受到保护等等,只有在这样的土地管理制度下,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学明,石磊.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模式研究――以合肥为例[J].预测,2011,30(5):64-69.

[2]丁新务.土地管理要由“平方”向“立方”转变--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探索与思考[J].资源导刊, 2014(7):14-16.

[3]吕晓,牛善栋,黄贤金,等.基于内容分析法的中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演进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5,29(9):11-18.

[4]瞿理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探讨[J].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2(5):41-45.

[5]刘建伟,孙连彬,朱孝建.临沂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查分析及对策[J].山东国土资源,2015(7):80-83.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3

(一)改革创新原则。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二)集约高效原则。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盘活存量,做优增量,严格用地标准、准入门槛和绩效考核,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三)绿色开发原则。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生态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绿色矿业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

(四)成果共享原则。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统筹各方利益,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

(一)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明显优化。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基本形成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规模以内,城镇村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

(二)公众参与和社会共识明显增强。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集约新风尚。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土地资源的集中利用、复合利用、立体利用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

(四)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和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所有矿山企业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位居全省先进水平,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明显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矿山地质环境逐步改善。

(五)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国土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建设有新突破,不断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制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引导、激励约束、评价考核等节约集约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惜土如金,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管控。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红线,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类规划,确保规划的协调一致。加强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底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

(二)坚持向内挖潜,加大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深入推进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闲置土地发现不留死角、处置全覆盖。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上下功夫,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实施“零地技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利用存量土地、租赁标准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认真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

(三)坚持奖优罚劣,着力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用地,严格新建工业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益。将单位GDP地耗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确保全州单位GDP地耗水平超额完成省定“十三五”目标。强化土地利用综合监管,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保持五年累计供地率不低于65%。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4项创新试点。

(四)坚持主体责任,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和速度;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断提高。

(五)坚持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水利、交通、村庄建设等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放大效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创新土地整治建设模式,深入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工作试点,积极服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国土生态整治和矿山复绿工程,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统筹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矿产资源开发收益,重点完成全州“三区两线”(“三区”指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交通干线、河流沿线的直观可视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六)坚持示范引导,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净采矿权出让制度。开展州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建设,培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艺、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矿山废水、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试点建设,以资源开发服务精准扶贫。严格执行矿产资源“三率”标准,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监测考核体系,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逐步淘汰设备、“三率”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全面促进矿产资源科学低耗和高效利用。

(七)坚持于法有据,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坚持“一户一宅”分配原则,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定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八)坚持综合配套,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建立全州统一的1+N(州+8县市)交易平台,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网上交易。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运用各种调控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及市场主体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单位GDP地耗考核,改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法,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评价,规范项目节地评价。建立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以新开工项目清理为重点,着力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执法监察体系,有效制止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6年3月15日—4月30日)。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县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选定中介技术协作单位,按要求收集相关评价考核数据,组织上报材料。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6年5月1日—6月10日)。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具体措施,按照创建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检查和指导,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总结交流,确保达到创建活动考核测评要求。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6年6月11日—6月30日)。全面总结全州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和新经验,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励政策,及时组织申报材料编制,做好申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州创建工作,是贯彻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委、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人社局、州规划局、州统计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电视台、日报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州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办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法规、政策和资源国情、省情、州情,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各级创建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促进形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民共识,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上报。

(四)培养节约集约意识。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建立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树立集约利用理念,加快外延扩展粗放利用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大力提升资源产出效率和综合效益;树立循环发展理念,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树立市场配置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资源产权市场,构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树立创新引领理念,把创新摆在资源节约的核心位置,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建立储备土地的供应与农地转用指标挂钩制度。细化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落实定额指标管理。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建立工业项目无绩效退出机制。形成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的联动政策,建立存量用地集约利用和增量用地挂钩机制。制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政策,开展零星工业用地置换,探索工业用地储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行劣势企业淘汰。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竣工核验制度。完善考核挂钩制度,将资源消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指标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六)严格规划管控。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近、中、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七)强化耕地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的内容和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扎实做好以城市周边为重点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倒逼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推进“金土地”工程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质量持续提升和生态状况不断好转。

(八)推动节地挖潜。针对我州耕地资源相对缺乏、后备资源不足、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用地需求极度紧张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自行开发等形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在用地空间组织形式、用地结构调控、投资强度、盘活闲置土地上狠下功夫,督促帮助企业加大投资强度,提高用地效率。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有效调控用地规模和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创新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开发城市建设用地的新思路、新办法。

(九)实施资源整合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树立矿业开发一盘棋的思想,整合优势资源,鼓励矿业集聚开发。推进矿产资源在区域内合理流动,重点向龙头企业集聚,对现有小矿山企业采取限期整改、重组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组织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开采与治理两手抓,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4

今天到产业集聚区现场办公,主要是实地查看项目推进情况,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新城提出以来,巧借石武高铁和全省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东风,两年多的时间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面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非常鼓舞人心。这体现了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支持新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凝聚着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一班人团结一心、克服困难、积极努力的结果。下面,结合调研情况和县的汇报,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树立新理念,打造新城区。新城作为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抓住新区建设和组团式发展的机遇,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定位、发展定位,提升发展理念,打造成生态宜居、功能完备的新城区。首先,要围绕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的目标定位,把新城建设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示范区。其次,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对新城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第三,要树立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跳出传统的城市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公司、专家和经验,对新城进行经营管理。总之,要用新的理念对新城进行准确定位,要体现到每个项目上,体现到每个决策的细节上,体现到每个单体建筑上。

二、要进一步深化、完善规划方案。结合新区规划,按照新的功能定位、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完善、做精做细新城现有的规划方案以及各项详规,力争把新城建成大东区的点睛之笔。

三、要严格项目评审。对新城的基础设施等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批准。要通过组建有国家级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在更高层面上对项目进行选择、把关,提升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四、要坚持项目带动。要通过大项目、骨干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带动新城的产业聚集和发展。要解放思想、统筹谋划,积极引进、建设好新郑机场航站楼、南水北调工程调蓄池、直升飞机城市综合体、三国文化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只有抓好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新城才有活力,才有吸引力,才能实现新发展。

五、要集约节约用地。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要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把好准入关,真正把大项目、好项目、有潜力的项目放到新城。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和谐拆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5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26 文献标识码: A

一、强化规划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

1、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合理的城镇用地规模,增强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相关的行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禁止“以租代征”;加强村镇规划,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逐步调整乡村结构,优化布局。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基础设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和高档商品房用地。适度提高各类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推广节能省地建筑技术,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改变分散布局工业区的模式,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效益产出。

3、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合理调整空间布局。摸清家底、挖掘潜力。克服“重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现象,鼓励迁村并点的土地整理和旧村改造,大力推广江苏省华西村“多占天,少占地”、“向空中地下要土地”的农田整理成功经验。

二、立足内涵挖潜,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1、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全面掌握城镇和开发区存量土地面积、类型、用途、权属与分布等状况,开展城市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实施方案和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2、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凡利用城镇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减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鼓励政策。鼓励增资扩建,凡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3、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通过“易主”、“易位”,促进零星分散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经省级政府批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可以置换;经县级政府批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之间可以置换;农用地、未利用土地不得置换为建设用地。权属有争议、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不得置换。

三、推行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制止乱占滥用土地

1、编制或完善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编制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两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未编制村庄规划或者已编制村庄规划但需要修改的,要抓紧组织编制或修改。规划要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2、加强住宅建设用地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农民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当上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意见》办理,上报规划修改方案需附具村镇建设规划图。

3、严格执行住宅建设用地的优惠政策和收费规定。对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以及对利用空地、荒杂地和存量土地建设住宅的,应按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扶持。对农村住宅小区建设,所在村委会支付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所发生的补偿安置等费用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土地收购储备专项资金中予以垫付,待向建房户办理供地手续时按照每户应分摊的金额收回所垫付的资金。

4、强化执法监察。城管行政执法局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边批边建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对未批先建的,要发现一座拆除一座,通过严格执法整肃农村用地秩序;实行“一户一宅”制度,防止以分户名义的“一户多宅”;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依法严肃追究违反者的法律责任。

5、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城镇化建设目标,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制定旧村庄改造和零散住宅整理归并的总体方案,并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要实行“建新退旧”制度,经批准新建住宅后,建房户必须将原旧宅基地退出,逐步消灭散、乱、差的“空心村”。积极探索旧村改造、零散住宅整理归并的途径和方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四、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各地不得批准新建禁止类项目,要从严控制区域内限制类项目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严格限制占用农用地。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花园式工厂、宽马路和大广场等用地的审批。防止开发商圈地炒地。

2、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的方针;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容。凡设计用地超出规定用地指标的,要进行论证,说明理由;没有相应用地指标的项目用地,可比照现有标准和设计规范确定用地规模,并作出详细说明。要加强分期实施的大型工业项目预留规划用地的管理,对规划预留用地,必须根据实际到资情况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定供地数量。

3、提高工业项目用地的投入产出率和集约利用水平。实行单位面积土地最低投资限额,工业项目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严格限制单层建筑物。

五、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

1、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高速公路、民用机场、发电厂、煤炭设施、石油天然气设施等用地,及《划拨用地目录》以外的用地,必须以有偿方式供地。

2、推行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等)的“招、拍、挂”制度。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工用地有两个以上企业申请使用的,都必须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完善出让程序,规范出让行为,强化出让监督。协议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以及政府的限价标准。

3、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优先储备存量土地,依法对土地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政府供应土地的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招标出让。加强储备资金的管理,要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储备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储备土地作为抵押,申请贷款。

4、建立土地供应公示制度。除涉及军事秘密外,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出让、租赁或划拨的土地以及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土地使用条件、价格等在当地政务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出让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

六、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6

一、工作要求和考核责任

工作要求:

1、按确定的项目区规划及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实施拆旧工作;

2、进行土地复垦并配套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3、按上级要求的时间做好复垦土地的耕种。

考核责任:实行村委书记负责制,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或复垦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对村委书记及协管负责人按照程序依法依纪处理。

二、工作任务

第一批“增减挂”拆旧区土地复垦任务:①鹊桥砖厂(25.1亩)②舍山松山砖厂(36.17亩)③白沙砖厂(43.87亩)④夏莲阮家砖厂(3.7亩)⑤敖家小坑砖厂(10.54亩)⑥老年公寓(14亩),完成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前完成。

三、项目区拆迁及土地补偿措施

1、拆迁补偿:全砖瓦结构的房屋每间补偿1500元,土木结构的每间500元;围墙高1.5米以下的80元/延米,1.5米以上的补偿120元/延米。

2、土地整理补偿标准:每亩土地补偿复垦费用6000元(含清理废砖瓦,开挖回填土方、整墒、建U型槽沟渠及整修道路等)。

四、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土地“增减挂”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建国兼办公室主任。国土所负责项目实施业务指导。各项目所在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工作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工程建设管理

1、实行项目公告制;2、实行工程项目负责制;3、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4、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三)工程验收资料存档管理(由项目所在村委负责收集)

1、拆旧前原貌(四个方位照片及摄影录像)

2、拆旧或区基本情况简介(户数、人口数等)

3、拆旧区坐落情况(需拆房屋间数、面积、个人房屋面积)

4、房屋拆旧过程情况(拆除照片,平整土地照片)

5、拆迁房屋补偿依据(花名册及有关票据)

6、土地整理及复垦情况(整理水田、旱地面积)

7、拆迁及土地复垦过程(包括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照片)

8、拆迁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合同及协议(复印件)

五、奖惩措施

1、为保证项目实施,镇政府按3000元/亩预拨拆迁及土地复垦费用,提前按要求完成项目的,优先支付全部费用,并在年终考核时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