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转型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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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发展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1

1.1城镇化发展中期范例—南非经过近一个半世纪的工业化进程,南非已经成为非洲大陆的经济第一强国,同时也是能源及矿业大国。全世界约47%的黄金产自南非。南非占非洲工业产出的40%,矿业产出的45%,发电总量的50%以上。20世纪90年代,南非正处于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化首次超过50%,GDP列世界前第30位,一次能源消耗费排名达到前20位。南非拥有约55300Mt的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原煤,使得煤炭成为其主要的一次能源,占到当时本国总能源消耗的近八成。正是从那时起,南非踏上了摆脱严重依赖煤炭的能源消耗模式的道路。南非采取的是发展节能环保型燃煤电站与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并举的转型方式。南非由于水资源匮乏(年平均降雨量只有470mm)且分布不均,同时南非政府又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对地表水的使用有严格的控制,因此南非并未选择大规模发展水电,而是将重点放在发展节水、环保型火力发电设施。截至1999年,南非的空冷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已经占到全球同类型发电机组总容量的约一半,达到10GW。所有的发电厂均采用静电除尘和袋式除尘等方法,98%的粉尘得以回收并得到妥善处理。在促进国家煤炭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减少燃煤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南非还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尤其是生物质能与太阳能。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南非每年利用制糖、造纸、木材加工的下脚料和废料可以发电2.1亿kWh。同时,南非立足于自身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利用财政补贴与政策扶持措施积极鼓励发展光伏发电与光热利用。

1.2城镇化初期范例—印尼经过10多年的发展,印尼在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方面已渐成规模,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框架和配套扶持体系,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能源结构转型之路。2003年12月,印尼政府出台了“可再生能源与能源保护政策”,简称“绿色能源政策”,正式踏上能源结构转型之路。由于印尼的城镇化率相对较低,印尼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与能源结构转型更多立足于农村,通过非商业性开发与商业性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非商业性开发主要包括印尼政府推动实施的乡村电力化计划和乡村能源自立计划;商业性开发则以私人实体的投资开发为主,其中如乡村光伏发电项目等重大的发展项目还会得到政府的支持。截至2009年,印尼已推出的新能源发展项目包括:乡村电力化计划(以可再生能源工厂代替柴油机来满足农村地区的电力需求)、可再生能源发电联网工程(政府协助中小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与国家电力公司电网联网)、综合微水电发展、乡村光伏发电项目、乡村能源自立计划以及生物汽油开发项目。印尼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发展能源农园业,以提高生物质能的生产和使用水平。为吸引农民种植甘蔗等生物能源作物,当地银行还向农民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厂商也向农民提供免费的种子和化肥。印尼政府甚至主动介入生物质能产品的推广。2006年12月,印尼政府开始在雅加达推销一种由95%高级汽油和5%生物乙醇混合而成的高级生物汽油。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印尼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得到了明显提高。仅生物质能为例,截至2009年年底,印尼生物柴油年产量已经达到19.24万t,生物乙醇年产量为253万t,截至2008年7月,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已建成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96万kW。

2我国各地区能源结构现状概述

我国近30多年来城镇化水平迅速提升,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亿增加到2012年的7.12亿,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2年的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据学者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超过6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形成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一批城市群,有力地推动了东部地区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然而与此同时,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其重要原因就是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城市发育明显不足。目前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62.2%,而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8.5%和44.8%。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2.1东部沿海地区能源结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利用区位与社会资源的优势和国家的优惠政策,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时能源消费量也大幅增加。2009年东部地区能源消费量为173842万tce,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8.39%。长期以来,受国家资源和能源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尽管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但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可再生能源比重偏低。2007年,东部地区煤炭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分别占该地区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58.3%和61.7%,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煤炭消费比重高出约33个百分点;油气消费比重在东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占23%,比国际平均水平低36个百分点。能源结构的不合理既不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同时也影响了生态环境。目前,东部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近一半,能源结构的不合理与该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产生极大的反差。近几年来,东部许多大中城市都加快了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能源结构有所改善,优质能源增长速度快于煤炭消费量的增长速度。以广东省为例,1985年广东一次能源消费量中,煤炭、原油、水电分别占45.1%、41.9%和13%,截至1995年这一比例分别为56.4%、28.5%、14.9%,还增加了0.2%的天然气;2005年,广东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例变为52.8%、26.1%、20.8%,天然气增加为0.3%。

2.2中西部地区能源结构特点中部地区处于中国内陆腹地,是连接中国东西部的桥梁,也是南北的过渡地带以及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加上中部地区工业体系相对完备,同时人口、资源和经济都较为密集,中部地区在中国区域经济大格局中具有独特的重要性。2009年中部地区能源消费量为95239万tce,占全国总消费量的26.51%。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土地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1.4%,人口则仅占全国人口的23.0%。2008年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为57860.7亿元,仅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9.24%,经济规模与实力与中东部地区相比相对落后。同时西部地区的一次能源平均年消费量不到全国消费总量的1/4。2009年西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为90135万tce,占全国总消费量的25.10%。以为例,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约90%。2000~2004年煤炭占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这与全国第一的煤炭储量是分不开的。但在2004年之后,煤炭在全区能源生产总量与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2.3贫困山区能源结构特点截至2000年年底,我国已从根本上消除了绝对贫困,但老、少、边、穷、山区贫困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从能源结构上看,贫困山区农村能源消耗仍以薪柴为主,能源消费结构单一,生物质能利用效率低且消耗严重。以少数民族贫困山区较为集中的云南省为例,森林资源年均净消耗量4520万m3,其中薪柴1750万m3。杨继涛、杨世关等(2009)对滇西北老君山地区典型农户的调查研究显示,薪柴在该地区生活能源消费量中占比高达96.9%。以薪柴为主的能源消费模式对脆弱的生态系统伤害极大,致使许多树木被砍,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及森林破坏。水土流失的加剧又会使得农业产量下降,农民的收入下降,而且还会造成木材资源的减少。因此,贫困地区很容易会形成一个贫困—生态退化—更贫困的恶性循环。同时,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家庭生活用能的需求也随之上升,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物质能的消耗,使得那些依靠薪柴等生物燃料的贫困农村家庭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获取能满足基本需求的能源,这给贫困家庭的生存增加了更大的压力。

3启示与可借鉴的经验

3.1东部沿海地区绿色能源转型启示由于东部地区能源资源极其匮乏,且资源禀赋条件差,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在大量开采本地资源的同时大量调入外部资源,使得东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能源自给率不足40%,其中上海市一次能源全部依赖外调,浙江省90%以上的能源需从省外输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难以通过扩大本地区的传统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来满足其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对区外能源供给的依赖将会是长期的。因此,我国东部地区可以学习德国等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社会发展较完善的地区的能源转型经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对此,主要可以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大力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二是提高能效、降低能耗,积极鼓励节能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三是通过引导产业结构内部调整和优化升级间接节能。东部地区目前已经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同时,从生活用能的效率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与消费水平的升级,生活用能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随之大幅提高,“节能减排”在生活用能上的体现也越来越重要。比如建筑节能、绿色交通网建设、环保汽车等都是切实可行的发展方向,力求避免通过高耗能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能源需求,从而达到节能减排、提高能效的目的。从工业用能的效率来看,要发挥科技的力量,大力发展能耗较低的第三产业,通过技术创新改造并提升传统高能耗产业的发展模式,同时不断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进一步降低能耗的目的。

3.2中西部地区绿色能源转型启示相比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具有良好的能源资源禀赋条件,化石能源资源储备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都较为丰富。而占国土面积71.4%的西部地区自然资源更为丰富,已探明储量的煤炭资源占全国总量一半以上,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全国的41%和65%,是我国一次能源主要的生产供应区域。我国中西部的情况与南非相似,南非在煤炭资源合理利用和能源体系发展方面的经验,对利用好中西部的能源资源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中西部地区要想由目前的“高碳”自然资源开发型产业结构向“低碳”资源型转变,首先要加强对地下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由“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式能源利用转变成“低排放、低污染”的环保式利用,并对传统资源型工业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进行低碳技术改造,同时,由一次性开发的能源利用转向循环开发利用。其次,由主要开发地下资源,向综合开发利用地下与地面等多种资源转变。着力培育和发展大项目、大企业、走大产业的发展路线,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的小煤矿、小水电、小焦炭等。同时,利用好能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性资源产业,规模化、系统化地利用风能、太阳能以及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最后,应加快国家统一电网的建设,充分发挥中西部的能源禀赋优势。在转变中西部能源结构的过程中,应着重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例如,由技术瓶颈导致的新能源发电成本过高;电网设备落后,新能源入网困难;风电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出现盲目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电力系统定价体制滞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发展新能源方面的政策缺乏连续性等等。

3.3贫困山区绿色能源转型启示近年来,随着煤炭等商品能源价格的普遍上涨和国家对天然林的保护措施的加强,农户获得基本生活用能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农村商品能源价格过高的情况。贫困山区需要尽快改变“靠山吃山、靠林吃林”的传统贫困山区生活方式。首先要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非主干电网的建设与管理。目前我国贫困山区存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已有电网布局不合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一系列问题。要想提高贫困山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普及电视等家用电器,完善山区电网的建设、改造及管理是必须的。同时,向印尼等国学习,以农村沼气为纽带,利用小光伏、小风电、小型沼气发电等“微可再生能源”利用模式建设“能源自给自足”式新农村。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枝杈柴、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提高其利用效率并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要充分利用山区农村现有的生物质资源,积极发展农用沼气等经济且可行的技术,实现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与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对接。

4国际新的能源供需形势与我国的绿色能源转型之路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2

关键词:新能源;外向型;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新能源相关专业近年来的发展催生了相关专业就业趋势日益高涨。国家产业转型的巨大变化对高职、本科和研究生有了不同层次上的人才需求,加之从传统新能源行业以运行维护的行业工人逐步向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维保行业的逐步的变化也使得新能源相关专业在传统的教育培养模式当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传统的资源由教育行业内部发展型向结合区域优势资源外向型。

本文针对本科新能源相关专业近些年的办学体会,提炼出该专业在今后进一步专业建设上面所需要做的具体规划。分别从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模式、实验室建设及科研方向的规划几方面探讨未来的建设方向。

一、人才培养模式方面

现有的本科生培养模式主要受到现有行业现状、学校的学科积淀、学校的师资力量、学校在行业方向的资源及影响力、学生的就业情况等一系列影响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培养模式以学科规划和专业所涉及到的专业课程为主要培养科目,加以适当的实训实践类教学及行业的认知。对于现有的知识更新较慢的传统行业来说,培养出的人员加以实践锻炼便可从事相关行业。而对于近些年新兴起来的行业、例如互联网、新能源等行业来说。按照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显然难以达到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和行业创新性的要求。互联网行业诞生出高校以外的许多就业培训机构。由此也可以反映现有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从行业要求的时间、技术基础和应用方向上,都出现了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之间的差异。尤其是是新能源行业即对人才的需求有要求,而现今社会培训有没有针对单独行业培训机构。

新能源相关行业由于引入国内时间较短,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特点:1)许多核心技术和关键器件主要依赖于进口;2)大量的配套设备及器件正在经历国产化或是国产化时间较短、存在大量的适应性问题;3)产业自身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由于以上一些特点,新能源相关产业要求的运维人员、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以光伏电站为例。相关的电气专业人员在电站工作中,要求对于变电运维、逆变器运维、光伏电池板运维和电气量监控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储备。如此需求职业院校培养的光伏专业人员很难在院校培养期达到要求的理论水平。而传统的本科院校理论的教学部分的深度达到的产业工人的基本要求。而实际运维能力和处理现场问题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产业工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需要学校转变新型行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核心思想应适应行业发展和创新的基本要求。

对于本科院校的新能源专业应该在夯实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加大实践教学,增加新能源行业产品开发企业和实际运营维护企业的现场实训实习。加大实训实习在培养方案中的比例。以新能源相关系统开发、系统应用、系统创新为主要实训课题,串联所有相关课程体系的课程在实训中。培养能够以团队为主体,能够进行独立应用的系统工程师。

二、师资队伍建设模式

现有师资人员的引进方式除了要符合对于专业教师引进基本标准以外。还需要满足专业建设需求。不同行业背景和资源配置的专业对于专业发展的行径轨迹各不相同。仅仅满足传统的教育培养方案的教师梯队比较有局限性。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以及创新能力的产业技能工人和具有实践经验的行业精英的加入,可以更加合理的配置优化团队的创新和应用能力。

面对现有高校引人的主要途径,首先要抓好引人的主要评定标准。除了主要的学术成果,加强实际工程的应用能力将是重要的考核标准。其次,注重现有人员的技能提升。提供更多的学历提升和职业技能提升。加大在校师资走出去接触实践的机会。以复合型能力提升和项目管理方式为培养目标。再次,提升师资的服务意识。从传统教育行业向新形势下的服务业转变。提升师资的创新意识。

在师资的培养模式上,应进行深度的探讨和实践。以团队考核为主要考核方式。强调团队人员的互相合作。多专业多学科的配合协作。降低人才培养管理中心。提高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高效合作模式的创立。加强人员整体科研教学和科技服务周边社会的综合能力。

三、实验室建设规划

做好实验的3-5年的长期规划方案。精心的调研学生就业的主要单位、调研新能源专业的兄弟学校的专业实验室的建设进度、调研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于实验实验系统的需求。邀请专家和相关专业进行综合实验室规划。在有限的资金配置条件下,尽量做到“四统一”,既本科专业实验室和课程设置相统一、研究生专业实验室和学科建设相统一、职业教育培养实验室与基础专业实验室相统一、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的培养相统一。

对于实验室规划要集思广益,提高实验室规划的先进性。去除高校传统建设规划不同经费分立使用的原则。尽可能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紧密结合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的培养。加大自制设备的开发与使用。通过自制设备的开发使用,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综合能力。降低实验室实际运维的整体费用。

四、科研方向的规划

由于教育背景的和区域资源的影响。传统的一个人兴趣和学术基础的研究方式向科研团队方式已经成为新的常态。在新能源专业具有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加强周边资源的利用是切实有效的方式。为保证科研的持续性和原创性。深入实际行业调研,接触实际供需要求,深度提炼科学问题作为切实有效的渠道。加强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作为必要的途径。注重科研团队人员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当前的发展趋势。有条件的前提下配置交叉学科的团队成员将有助于科研的延伸性发展。注重“原创性、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研究方向。承接教学与可以服务的统一。

综上所述,以合理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高效的实验室建设规划为保障,以精确的科研方向为行业突破为利剑。综合考虑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的主要能力提升。以外向型发展模式突破现有新能源高校的一个发展瓶颈。创新服务于新能源行业。

参考文献:

[1]于三义.浅谈新能源发电技术[J].中国电力教育,2011,(15):92-93.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3

奥巴马写道: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GHG)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全球平均地表温度也随之增加,天气模式受到破坏,海洋酸化过程加速。如果不加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可能持续增长,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将上升4℃或者更多,在北美大陆中部和极北的很多地点,将上升多至1.5到2倍。尽管我们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理解越来越深入,但关于美国气候政策的争议始终存在。但我相信,抛开政治不谈,经济和科学证据已经证明,在我担任总统期间出现的清洁能源经济趋势将继续下去。把握机遇,美国将能利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撬动经济发展。

基于以下理由,奥巴马认为发展清洁能源势在必行:

1.经济增长,排放下降

美国的经验表明,温室气体减排并不与经济增长相冲突。相反,减排可以提高效率、生产力和创新。自2008年以来,美国经历了持续快速的温室气体减排和同步经济增长,这是历史上的首次。具体来说,2008年到2015年间,能源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9.5%,而经济增长了10%以上。同一时期,美国每创造一美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所消耗的能源量下降了近11%,每单位能源消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8%。

这种趋势的重要性不能低估。能源领域的碳排放和经济增长的这种“脱钩”,有力地否定了“与气候作斗争会降低经济增速,或降低生活水准”这种观点。事实上,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不光是美国,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经济增长但碳排放不增加的情形。国际能源署(IEA)2015年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的初步估算显示,与前一年相比,碳排放量保持平稳,但全球经济有增长。

2.私营部门碳排放减少

除了宏观经济情况,企业得出的结论是,减少排放不仅有利于环境,也可以提高账本底线,为消费者降低成本,并为股东提供回报。

3.电力行业市场正在转向

美国电力部门――我们经济中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来源――正在转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市场动态。2008年,天然气发电量大约占美国发电量的21%。今天,天然气发电占比增加到33%左右,主要是由于新的生产技术增加了低成本气体的可用性,因此企业选择用低排放的天然气取代部分高排放的煤炭。

2008年至2015年间,美国可再生电力成本也大幅下降:风电成本下降了41%,屋顶太阳能光伏设备成本下降了54%,公用事业规模光伏下降了64%。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研究,2015年是清洁能源投资创纪录的一年,新能源吸引的全球资本是化石燃料的两倍。

从经济复苏法案到最近能源税减除的一系列公共政策在推动新能源的投资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技术进步和市场力量才是推动可再生能源继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不计入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的情况下,美国一些地区的新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的电价平均成本已经低于新一代煤电的成本。

市场力量是美国企业转向可再生能源的原因。例如,谷歌上个月宣布,在2017年,它计划用可再生能源为其100%的运营提供动力――主要通过大规模、长期合同直接购买可再生能源。沃尔玛是美国最大的零售商,目标是在未来几年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和风力公司现在雇用的美国人超过36万人,而从事煤炭发电和相关服务的美国人仅为16万人。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4

然而,可再生能源发展“必要性”与“经济可行性”之间存在的反差,传统能源利益集团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阻挠,对发展路径有意或无意的曲解,决定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之路必将是曲折、艰难和反复的。

在我国,一个更为强烈的反差是:一方面,我们“极端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出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另一方面,对现有能源系统以何种恰当方式转向一个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系统方面的研究“高度忽视”。对可再生能源“如何转型”缺乏基础性研究与系统性思考,导致本应是系统推动能源转型的政策在实践中“各自为政”,并演变为单纯以实现某个“既定份额”为目标。

将可再生能源发展置于人类能源转型历史进程之中,探讨能源转型的基本内涵与动因,梳理能源转型的逻辑,系统分析可再生能源转型与历史上能源转型的异同,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问题和转型方式,不仅有理论必要性,也有实践重要性。 一问:能源转型如何发生

很多报告和论文将“能源转型”(energy transition)一词等同于“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或“低碳转型”来理解。这一含义最早可能来自1980年德国科学院出版的一份报告:《能源转型:没有石油与铀的增长与繁荣》。该报告当时呼吁彻底放弃核电和石油能源的观点受到强烈反对,但在进入21世纪后逐渐演变成为德国能源政策的基本内容。相应的,德国“能源转型”的含义逐渐演变为“转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并宣称最终目标是建立百分之百基于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体系。

能源转型的含义当然不仅仅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更一般意义上,能源转型通常被理解为一个国家或社会主导能源的转换或更替过程。比如,煤炭替代薪柴并成为主导能源,石油替代煤炭成为主导能源。不过,对能源转型的这种描述性的理解,以及基于这一理解的相关研究难以适应复杂、丰富的能源转型实践的需要,无法对认识当前能源转型提供洞见。

美国天然气专家罗伯特・海夫纳三世试图另辟蹊径。在其2009年出版的著作《能源大转型》中,罗伯特・海夫纳三世从能源存在的三种物理形态,即固体(木材、煤炭等)、液体(石油)和气体(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出发,把人类能源利用的历史与未来概括为两次能源转型:第一次能源转型是固体能源向液体能源的转型,第二次能源转型是液体能源向气体能源的转型。这一观点具有理论抽象性和逻辑一致性,为我们认识能源转型方向提供了有价值的观察视角;但这一理论对于能源转型判断标准过于抽象,对能源转型的内涵和特征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理解能源“如何转型”作用有限。

加拿大的瓦茨拉夫・斯米尔(Vaclav Smil)教授认为,能源转型是各种能源利用“原动机”(prime movers)驱动下的能源结构不断变化过程。“每当效率更高的新能量‘原动机’出现取代旧的原动机,显著提高了人类所能利用的能源的量级,能源转型就会发生。”

斯米尔教授根据“原动机标准”将人类能源利用划分为四次能源转型:第一能源转型发生在距今1万年到5000年,人类通过驯养役畜来替代部分人力;第二次能源转型发生在公元前1000年风车和水车的出现,进一步替代人和动物的肌肉力;第三次能源转型随着1765年瓦特改良后的蒸汽机的扩散和进一步改进,启动了煤炭替代薪柴的能源转型进程。第四次能源转型的发生则伴随着发电机的发明使用,以及1882年世界第一座中心发电站在纽约和伦敦投入使用,人类进入电气化时代而出现。

斯米尔教授所提出的“原动力发明、改进和扩散”逻辑为我们认识历史上的能源转型“何时发生”、“如何发生”提供了非常有启发性的见解。然而,回顾人类能源利用史就会发现,以“原动机”单一标准来判断能源转型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从原动机标准所划分的一些能源转型并未真正导致该种最终能源成为“主导能源”,从而不构成人类社会或者国家层面上的能源转型。比如公元前1000年伴随风车和水车的出现,除了在小范围外,风能和水能并没有在普遍范围成为主导能源,更不用说全球了。这是风能和水能的自身局限所致,与原动机效率高低无关。二是以“发电机”出现而引发的第四次能源转型,偏离了“一次能源”的逻辑进入二次能源(电气化),这一转型与当前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存在矛盾和冲突。这是因为,化石燃料发电的“原动机”效率和能级的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化石燃料的竞争力,不利于向清洁燃料过渡。因此,任何非一次能源技术革命对于“能源转型”的价值和意义,必须回归到其所依赖的一次能源的“源头”来评价。

为了更好描述历史上能源转型的逻辑和解释未来的能源转型,笔者对能源转型的定义是:能源转型是由原动机推动的,伴随着能源系统深刻变革的,一次能源结构长期变化过程。能源转型的发生与深化,是随着一种足以推动国家,乃至全球层面的能源转型得以发生“原动机”发明、扩散而发生、发展的,正如历史上的蒸汽机之于煤炭,内燃机之于石油一样。 二问:中国能源转型处于哪个阶段?

中国处于能源转型的哪一个阶段,下一次能源转型是第几次转型?判断能源转型的标准不同,答案也不相同。基于能源转型的上述新定义,就国家层面而言,能源转型应符合三个判断标准:

一是要有导致能源利用方式重大变化的“技术创新”或“原动机”出现。能源转型不是“新”能源品种使用数量的简单“累积”,中世纪英国城市用煤非常普遍,到18世纪初,英国不仅家庭住宅取暖,很多工业行业生产中都使用煤炭。煤炭的利用方式依然是沿用过去的燃烧方式,没有出现用煤技术的重大创新。1765年,瓦特蒸汽机作为煤炭原动机的出现,英国才真正启动了向煤炭的转型,随后扩散到欧洲大陆和美国。

二是要有基于能源技术创新的一次能源结构变化,即新“原动机”出现后,所利用的一次能源逐渐替代原有能源,并最终成为主导能源。换句话说,替代能源需要有成为主导能源的潜质。从这个判断标准看,瓦茨拉夫・斯米尔所说的风车和水车发明所引发的能源转型,并不构成国家层面的能源转型。

三是要有能源系统的深刻变革。也就是说,基于新的能源利用方式(原动机),一次能源的替代与转换的展开,必须同时构建与这种能源特性相匹配的能源生产、消费和输送体系,否则能源转型难以顺利和有效推进。因此,就当前的可再生能源转型而言,能否建立起与可再生能源特性相匹配的能源系统对于转型成功至关重要。

根据这些标准来梳理人类能源利用的历史,可以发现:从原动机标准和一次能源结构变化标准看,历史上的能源转型可以划分为三次,即薪柴向煤炭转型、煤炭向石油转型、石油向天然气转型。目前正处于第三次能源转型阶段,即石油向天然气转型阶段。

如果结合能源系统变革(第三个标准)来看,就会发现: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同属于化石能源,其能源生产和消费系统的共同特征是:大规模生产、输送和消费。也就是说,它们均属于“能源系统”特征相同的一次重大能源转型。

人类能源利用可以划分为两次大的能源转型。第一次能源转型是植物能源向化石能源的转型,第二次能源转型是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两次大能源转型期间存在着一些亚转型(如向煤炭转型,向风力发电转型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天然气是向第二次能源转型的重要过渡能源,这不仅是因为它比煤炭和石油更加清洁,而且因为从能源系统看,它兼具集中式和分布式的特点。 三问:向可再生能源转型难在何处?

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有多难,难在何处?相信任何一个相关的政府官员、学者和产业人士都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概括,我认为向可再生能源转型至少有如下“三难”:

一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迫切性与经济可行性存在巨大反差。化石能源对植物能源的替代,不仅是高密度能源对低密度能源的替代,而且是高竞争力能源对低竞争力能源的替代,主要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当前各国正在发生的可再生能源转型,是在“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国际主流价值观的背景下发生的,是碳减排政策驱动下的能源转型。因此,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是在化石能源自身效率还有较大提升潜力情况下,为实现经济增长的“脱碳”而发生的低密度能源对高密度能源的替代,同时也是低竞争力能源对高竞争力能源的替代。这一转型的迫切性、必要性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巨大反差,是导致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问题的基本根源。

二是与可再生能源特点相匹配的“新”能源系统无法通过现有能源系统的“外推式发展”而得到。一个与化石燃料的大规模生产、消费和输送体系及其高能量密度、可储存、分布不均衡等特性密切相关,而风能、太阳能的广泛分布性、低能量密度和不可存储性决定了本地生产本地消费模式是较好的选择,现有能源系统必须变革以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新特征。然而,与化石能源特性完全耦合的现有能源系统并不会自觉向适应可再生能源特点的能源系统转型,因为传统能源企业从自身短期利益出发,往往会自觉阻碍这一进程。

三是可再生能源的单一品种,无论是水能、风能、太阳能,还是生物质能,都不具有成为单一主导能源的潜质。因此,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是就多个品种集合整体而言的。这些不同可再生能源品种的技术特性不完全相同:水电基本与现有能源系统兼容,风能和太阳能更适合分布式、小功率,生物质能则分布式、集中式均可。要将这些能源利用技术整合为一个有机“新”能源体系,将面临更多的技术、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复杂性。

上述“三难”,也可以说是能源转型的新特征和新变化。这就给能源转型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转型政策要更具系统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能源体制与政策实施方式也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这些新特征与新变化,减轻能源转型的成本与阵痛。 四问:从德国能源转型实践学到什么?

德国是当前全球能源转型的典范,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做法也被作为“经验”为各国所借鉴。比如,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固定电价(FIT)、投资补贴等政策已经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标准选项。对此,无需多言。这里我将特别指出两个很少被提及,但实际上对我国更有价值的德国能源转型“经验”:

一是增强电力市场灵活性是应对可再生电力波动性最重要的制度条件。德国电力改革始于1998年,但在短短几年时间就实现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电力市场制度架构,确立了电力供应侧和需求侧竞争性市场。其核心要素包括:电力零售侧放开,终端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售电商;开放电网使用权,电网运营商不参与市场竞争;日前、日内现货市场与多级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协同合作的市场结构,等等。德国可再生能源转型到目前为止能够较为顺利地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及其配套机制所决定的市场灵活性是基本制度条件。从经验借鉴看,构建这一制度是中国等很多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必备条件。

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份额上升,德国又设计了一些新的市场制度以期进一步提高市场灵活性:一是建立了以平衡结算单元为主体的电量平衡机制,以及与之配套的独立调频市场。凡是不能维持区域内发电和用电平衡的平衡发电运营商(结算单元)都必须从电网公司那里购买调频调峰电量,同时允许调频供需独立进行拍卖;二是在2015年底的《能源变革白皮书》中提出了一系列提高电力市场灵活性措施,主要包括:允许短时间内的超高电价和负电价,允许更多类型的技术参与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中,等等。更为灵活的电力市场制度,能够更为精确地反映电力的时间和空间价值,市场参与者能够及时反应。

二是从发电、电网和用电各个环节入手,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整体灵活度以应对可再生电力波动性挑战。具体做法包括:进一步提高化石能源发电厂的灵活度,以提高其调峰能力,而不是扩大规模降低能耗;改变热点联产电厂和生物质发电厂运行方式提高其灵活性;发挥欧洲互联电网的“间接储能系统”作用,提高德国输电网的灵活度;综合运用储能、热泵、电动汽车、智能电表等技术手段提高负荷的可调节性,增加电力需求侧灵活性,等等。 五问:什么是中国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当务之急?

中国可再生能源转型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可再生能源比重太低?补贴力度不够?并网得不到保证?这些问题不是“当务之急”。当前应优先落实如下事项或原则:

一是确立我国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既要反映可再生能源的特点,也要充分考虑我国基本国情。各国能源转型方向虽然相似,但能源资源禀赋与治理结构不同,决定了能源转型的国别差异。

我国的能源转型远未上升的“国家战略”层面。首先,我国能源转型处于各个部委各自为政阶段,每个部门就自己主管的领域自行决定重点、方向和速度。其次,我国能源转型缺乏清晰的战略安排,实施路径和推进速度也缺乏统筹考虑。最后,能源转型进展和政策实施效果也无科学评估和考核。政策出台了很多,能源转型的问题也很多,但鲜有部门能够出面纠正和完善。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我国能源转型“国家战略”的确立和落实。

二是当前能源体制改革应充分反映能源转型的方向和要求。我国能源体制抑制市场作用导致配置效率低下问题非常突出。大力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能源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不仅如此,德国能源转型的经验告诉我们,竞争性电力市场和灵活的交易机制是可再生能源转型最重要的制度条件。因此,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迟缓不仅会影响能源配置效率,而且还会阻碍我国可再生能源转型的进程,增加转型成本。

三是我国能源转型的进展与步骤不应由传统能源巨头决定。传统能源巨头一定是能源转型的主要参与者,但能源转型的方向和进展不能由电力公司等传统化石能源巨头主导。因为它们可以从放缓能源转型速度和进程中获得经济利益。正如赫尔曼・希尔在其《能源变革:最终的挑战》一书所指出的,“客观上,在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中是不可能实现共赢的。百分之百转向可再生能源是工业时代以来最广泛的经济转型。如果这个进程没有胜利者和失败者,是不可思议的。失败者将不可避免地是传统电力工业,其损失程度取决于其洞察力、决心和能力,以及进行彻头彻尾的重组、直面迅速衰减的市场份额、发现新的业务领域。”

如果想让我国能源系统能够按照能源转型的方向和逻辑来实现转型,必须要在确立能源转型国家战略基础上,配套以推动能源转型的系统法律和政策框架,由国家来主导和推动转型,方有可能避免能源转型进展和节奏由传统化石能源巨头主导的局面出现。

四是基于能源转型方向调整当前投资以避免锁定效应。未来30年-50年的能源系统是由当前投资决定的。当前的能源投资要符合能源转型要求,否则将导致我国未来能源系统(电力系统)锁定在既定道路上,加大未来能源系统转型的成本。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5

关键词:农村;可再生能源;立法问题

一、 可再生能源的含义和内涵

能源总体可以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且是自然界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非矿石能源,它们对环境无害且分布广泛。在我国农村,常见的可再生能源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各种植物和农作物秸秆、人畜排泄物、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能资源。回顾历史上能源转型的变革我们可看到,能源转型的大方向是不会变的,不断实现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再到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人类社会才可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二、 我国农村能源转型的可行性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可以分两步走,先从农村开始,然后推向全国。首先,相比起城市能源集中供应体系带来的沉重转型代价,农村进行能源转型成本较小。其次,我国农村基于其特殊的地理条件,与城市相比,拥有着城市所不具备的转化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我国农村地区生物质能比较丰富,据测算,理论上我国生物质能资源应为50亿吨左右,据统计,我国目前可作为能源的各类生物质能利用量约为2000万吨标准煤。[1]例如,我国沼气能源十分丰富。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其主要成分是可燃性的甲烷,它是由微生物在厌氧条件下发酵秸秆、禽畜粪便等有机物产生的。我国的沼气能源建设开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据统计,我国目前农村沼气年产量能达到140亿立方米,每年农民因此获得收益400多亿元。

(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现有基础。首先,我国已经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其次,国家农业部出台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了以解决农村生活能源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和气化燃料[2];再次,国家已经实施了一系列能源建设的项目:例如在农村地区施行太阳能利用技术,在水力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开发小型水电站等项目。

三、我国农村能源转型的法律现状及完善措施

(一)、我国能源立法方面的现状。我国目前已经出台的有关能源的法律法规有:《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律,但是并未制定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条文。

(二)、农村能源转型所需的法律制度保障主要指的是我国现有的有关能源方面的立法,我国大框架下的能源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构建,但是专门针对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几乎没有。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把能源普遍服务理念纳入原有法律框架。要建立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农村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重要地位。[3]首先,我国可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供应中所占的比重,将可再生能源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其次,在新的法律法规中尽可能地吸收和反应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经济领域的最新成果。[4]

2、创立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促进性法律制度。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确立“促进性立法”作为农村能源转型立法的主要模式。促进性立法指的是国家基于产业政策或者社会公共政策的需要,对某一个领域采用鼓励、扶持和规制的方法进行立法,其目的在于促进该产业的发展,促进性立法主要出现在经济法、环境法等社会法领域,它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法律形式。农村新能源建设可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开发利用农村新能源能够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村就业,构建和谐新农村具有深远的意义。

3、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能源立法经验。首先,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类型要细化英国的能源立法走在世界前列,其能源方面法律主要有:《低碳转型计划》、《2009年可再生能源战略》、《2010能源法》。日本作为北亚地区第一大经济体,其能源立法也是历来受到政府的重视,日本能源方面的立法的主要特点是有针对性,注重科技创新和国家财税支持,主要法律有《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促进法》、《日本电力实业者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其次,在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中要有制定具体而明确的措施,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衍生问题进行必要的立法与制度储备。

4、明确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执法主体。法律可以按政府组成部门明确划分来规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建设的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笔者还建议:可以在同级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农村能源工作,以免除造成不必要的职能交叉的状况出现。

结语

我国的确在不同的五年规划中规定了相关的发展农村新能源的政策与规划,但是若要大力推进和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工作,上述支持措施的力度还不够,因为这些措施仍旧以城市为中心,没有针对农村实际情况进行专门立法。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并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建设,同时,这也对推进生物能源的开发建设,带动农村经济类型的转变,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为农民创收,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意义非凡。(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培栋,杨艳丽,李光全:中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潜力估算 《可再生能源》,2007, 25(6)

[2]小麦秸秆的妙用 《农业科技与信息》第32页,2014年4期

能源转型发展范文6

面对全球变暖等迫在眉睫的环境问题。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新式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以少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换得大量经济产出,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影响着全球各国的社会经济转型。中国作为一个温室气体排放量很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新式经济转型中,更面临着异常艰巨的挑战,不仅要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合理推动经济转型,而且要在新的经济发展中协调好与环境问题的关系,推动低碳经济的转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低碳经济的含义

关于低碳经济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英国政府的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旨在通过最小的自然资源损耗,造成最少的环境问题,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说低碳经济这一概念的提出,顿时引起了全世界经济发展领域的轩然大波。这一经济发展模式,不仅迎合了现阶段世界普遍面临的全球变暖问题,同时更创造了新的生活标准,为人们日后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指明了方向。低碳经济的提出,同时也引起我国经济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内学者普遍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节能技术的创新和经济制度的革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暖、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主要手段即通过科技提高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来追求最大经济生产,实施一场资源能耗革命,创建一个更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新式经济模式,把目光从只着眼于经济发展,投向了气候变暖问题。

二、目前我国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型面临的问题

向低碳经济转型已成为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更是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而我国作为一个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是一项长久的挑战。

(一)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众多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本身存在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就很多,如人口多、经济发展不均衡、科技实力赶不上发达国家等。因此,在面对经济转型的问题时,众多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就突显出来,再加上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本身很严重,想要转型为低碳节能的经济模式更是有相当大的难度。

(二)经济发展模式和资源储备方面存在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一直是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在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和耗费上有极大的依赖性,如果急剧地转型为节约能耗的低碳型经济模式不仅难度较大,而且势必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再加上我国的能源储备和资源结构上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如在我国目前的能源存储中,煤炭能源占94%,石油能源占5.4%,天然气能源仅仅占0.6%,严重存在煤炭丰富而石油和天然气贫弱的现象。这一现象就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的发展模式,而煤炭的消耗上,相同单位的燃煤消耗释放的二氧化碳量约是天然气的

两倍。因此,我国的经济生产模式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这也是我国近年来环境问题严重的主要因素。

三、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途径

低碳经济俨然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在世界各国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积极汲取经验和教学,借鉴各国发展经济,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探索真正适应我国经济转型的道路。

(一)在国家层面加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

政府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首先要在政策上和相关法律制度上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制度。随着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等相关政策的提出,气候变暖和生态保护正式成为我国发展计划。在经济发展中,节能减排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成为相关经济政策提出的前提条件。

(二)优化能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

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同样要在低碳和无碳的基础上进行生产,以降低能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根本前提,在新能源的开发上,也要加大力度,以低碳和无碳为基本理念,把能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相结合,多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节能生产模式,如日本、德国。此外,还要积极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与低碳无碳基础进行有效控制,提倡环保性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在政府方面,可以多出台一些鼓励可再生资源使用的政策和依据低碳指标做好对企业生产的监管和惩治。

(三)借鉴国际经济发展经验,加强国际技术合作

气候变暖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而鉴于我国现阶段的低碳发展技术还处于相对落后阶段,所以要求我国在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多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加强国家之间低碳技术的合作,做到自主研发与引入国外先进技术有效结合,走出一条低碳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总结

综上所述,低碳经济模式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展模式,更是各国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鉴于我国实际问题,合理发展低碳经济,完成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是一场长期的战斗。

参考文献

[1]储雪松.城建企业实现低碳目标的产业路径探讨[J].浙江建筑,2010 (08).

[2]侯晓惠.低碳经济下我国能源发展策略[J].资源与产业.2010 (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