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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1
1.资源破坏严重。一是水土流失严重。据水利部松辽委调查,目前东北黑土土壤侵蚀面积已达27.59万平方公里,约占土壤总面积的27%。水土流失的原因一方面是自然因素,主要是水蚀、风蚀和冻融侵蚀。另一方面是人为因素,主要是过度采伐、开垦、放牧等,这是加剧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目前,东北黑土区的黑土层厚度,由开垦之初的80—100厘米,减少到20—3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2%下降到了1%—2%。据专家估算,黑土地水土流失日益加剧的现状,如果不能及时遏止,那么再过半个世纪左右,东北黑土地将不复存在,变成土层瘠薄、植被稀少的荒漠地带。[1]二是建设用地的侵占。虽然国家一再要求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明确了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都要严格贯彻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但实际上,为扩大生活区域、建设空间而压缩和侵占耕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城市建设中,为扩大城市居住和公共设施面积而侵占耕地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被建设用地所侵占是造成东北黑土急剧减少的一个重要因素。三是土壤质量下降。从耕种时间长短与土壤质量下降的情况看,两者呈明显的负相关,耕种时间日益增加,土壤质量日益下降。另外,土壤污染成为黑土耕地的另一大杀手。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重金属污染的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导致农产品产量与品质下降。按照食物链中的富集链原理,残留在土壤或植物体内的污染物也会随着农产品、畜产品转移到人体内,危及人的身体健康。[3]环保部土壤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国目前每年中重度污染耕地在5000万亩左右,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其中东北黑土区占20%左右。[2]尤其是近年来,土壤污染呈现新老污染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特点,东北黑土的生态破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严重局面。
2.保护修复滞后。从世界范围内以往的经验看,对于黑土区域生态破坏的问题,如果采取得当的措施,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黑土地可以实现生态修复,已经得到了实践验证,涵养、修复耕地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休耕。上个世纪,美国黑土区由于大面积开垦草原,地表植被被破坏,水土保持功能丧失殆尽。美国主要采取少耕、免耕、套种等技术措施,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前苏联面对乌克兰平原的大面积风蚀灾害,经过专家科学论证,并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了保土轮作、保留根茬、套行耕作、无犁壁耕、在地缘种植高秆作物当围篱等办法,使土壤得到了恢复性治理。但我国在这方面的实际行动却表现滞后。一是土壤休养生息不足。由于我国主要粮食产品供求形势一直紧张,农田休耕难以在东北黑土区域内大规模推行,不可能完全照抄照搬这些经验,只能采取轮作、深松整地、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修复土壤,恢复地力,对于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所采取的行动与前苏联和美国相比,无论规模、力度都小得多。二是土壤污染治理迟缓。对于农药化肥过度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1992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上提出了在全球范围内控制化学农药的销售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表。我国也禁止了40种化学农药在蔬菜上使用,但实际使用化学农药总量并未下降,化学农药在全部农药中占95%以上,生物农药不足5%,这一问题在东北黑土区域内同样存在。东北黑土污染的另一大“杀手”是重金属污染。2011年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复,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重金属污染的防治纳入到国家的规划中,[2]但东北黑土并没有得到特别的重视。三是水土保持不力。从我国现阶段的摸索实践看,虽然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没有大规模开展,只是局部进行。目前,黑土区域四省区的水土流失率仍然居高不下,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水土流失率分别为67.20%、30.98%、16.49%和21.97%。[4]
3.补偿机制缺位。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多年来,东北黑土资源的生态补偿缺位的问题,没有得到各级政府的应有重视。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资金来源,依据以往政府投资项目的惯例看,主要应依靠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的专项资金两种方式。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还没有专门用于黑土生态修复方面的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已经施行的粮食补贴,是以粮食生产为目标的,与土壤的修复没有关系。而以项目工程为主要载体的补偿方式,也仅仅局限于土地整理项目,与土壤的生态修复也并非完全是一回事。另外,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所需投放的财力和时间,也远非土地整理可比。虽然2002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曾倡议发起的“黑土地保护行动计划”,对黑土地进行为期20年的综合治理,总投资288亿元。但是,这些投入与实际需求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测算,以黑龙江为例,如果恢复到垦荒初期的水平,大约需要用50年左右时间的持续投入,累计直接投入资金按不变口径计算需1000多亿元,如果全面启动东北黑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投入所需资金规模保守估计也将达到7000亿元。
二、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战略意义
我国耕地不足世界的10%,却要养活20%的人口,任务十分艰巨。因而对我国这样一个耕地偏少、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如何使曾经肥沃的东北黑土得到理想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战略意义十分重大。1.保护稀有黑土资源。黑土地是在寒冷气候的条件下,地表植被死亡后经过长时间腐蚀形成腐殖质后演化而成的。形成1厘米厚的黑土层,大约需要400年时间的漫长积累。黑土有机质含量大约是黄土的十倍,是肥力最高、最适宜农耕的土地,是难以再生的珍稀资源。黑土区域在世界上主要有三块:一是乌克兰第聂伯河流域的黑土带,总面积约190万平方公里,作物种类繁多,产量很大,素有“欧洲粮仓”之称;二是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黑土带,面积120万平方公里,土壤肥沃,是美国生产玉米的最大产地,尤以生产棉花、棉籽油和硬木等而著名;三是中国东北黑土带,面积103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中面积最小的,仅占全部黑土面积的25%,并且也是耕作的历史最长,单位面积生产粮食最多,土地肥力下降幅度最大的。东北黑土以占全部国土十分之一的面积,却产出了全国五分之一的粮食和三分之一的商品粮,对东北黑土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维护国民生命健康。目前,我国农药使用量高达18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化肥使用量大约为5800万吨,亩均使用量是全球最高的。我国东北黑土在耕种期间使用的农药和化肥进入黑土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重金属和激素的有机污染,已经远远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从而使粮食品质急剧下降,食品安全水平降低,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均耕地少,土质肥力偏低,这是为提高单产而不得不为之的权宜之策。在我国各种类型的土壤中,只有东北黑土,在不施加化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出与施用化肥同样高产的粮食作物。也只有这样的粮食作物,才是既能满足需要,同时也是对人的健康无害的。因此,保护和修复黑土地,让黑土保持生产高品质的粮食,对于维护国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3.掌控国家粮食安全。由于在农业科技进步和高产作物增加作用下的粮食增产,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黑土层日渐变薄、耕地质量下降的严峻现实,导致农民和有关部门放松了对耕地质量的保护。长此以往,最终将直接威胁到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使我们将在深受外粮低价冲击之后,转而再直接面临遭受外粮的高价盘剥的危险。另外,从国外引进的转基因食品,已经充斥了整个国内食品市场。在西方发达国家,转基因食品只能作为牲畜饲料,不能给人直接食用。但是,由于转基因食品的高产和病虫害发生率低等优势,转基因食品被国内一些粮食贸易和生产商大量引进,成为我国食品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中华民族的种族危害,是否真正如一些专家所担忧的,是一种基因毒药和基因炸弹,现在还难以估量。在此种情况下,实施东北黑土的生态修复,就是巩固和扩大非转基因黑土食品市场,遏制转基因食品的蔓延,减少其对我国人民的潜在危害。实施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后的黑土粮食产品,不但是非转基因的安全食品,而且完全可以打造成不同于现有食品市场体系的一个独立体系,具有极高的安全边际。可以说,实施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不仅是加强保护和科学利用东北黑土资源的一个举措,也是挽救种族危亡的一次前瞻性战略行动!
三、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主要路径
对东北黑土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从理论上说,应该采取的措施大概包含以下方面。1.科学规划,界定主要范围。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一是要按照部署的全局性与发展的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普查取得翔实资料和可靠依据的基础上,沿着世界性土壤生态修复的主流趋势,制定出适度超前、切实可行、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二是按照规划的刚性和操作的柔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中应界定的范围和对象进行总体安排和控详指导。三是按照工作的长期性和效果的渐进性相结合的原则,对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在实施的起止时间、方法步骤、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周密的规划和科学的设计,确保取得预期的成效。2.建设载体,确定主体项目。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前提,是保持现有黑土不再受到新的侵蚀破坏。因此必须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以动态的保,取代静态的保;以积极的动,取代消极的动等。根据实际经验,对于东北黑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可以借鉴水土保持的一些典型做法,以项目建设的形式进行。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和强化库河渠沟水利网络的防洪、排涝、蓄水、抗旱作用。二是实施天然沟壑河流支岔的小流域治理,确保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不再扩大。三是在丘陵地带打造水平梯田,岗坡地带按等高线改变垅向,防止水土流失。四是小沟渠实行U型沟槽草编网络覆盖植被,营造网片带与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减少风沙洪涝灾害。这些项目,是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东北黑土面积能够逐步扩大、厚度逐步增加的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才能取得预期效果。3.增加补偿,防止黑土退化。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业废弃物约40多亿吨,其中畜禽粪便排放量约26.1亿吨,农作物秸秆7亿吨,这些废弃物大约有20%产生在东北黑土区,如果不能及时转化处理,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2]如果用于造肥还田,则变废为宝,使东北黑土得到生态修复,让黑土的土层厚度慢慢积累,土壤肥力慢慢恢复,有机质逐渐增加和不断累积。连续施用过腹还田的农肥和适量秸秆还田,可以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补充土壤新鲜有机质,疏松土壤,逐渐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和提高土壤肥力。依据这个机理,一是通过养殖业实现秸秆与粮食的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城粪和城市垃圾加工造肥还田,通过沼气厌氧发酵增肥还田,实现有机质补偿需求。二是通过普及推广无磷洗涤剂,强化社区垃圾分类回收等办法,解决城粪和生活垃圾下乡还田脱毒的减害问题。三是通过划区建厂制备商品有机肥,施行定点收购、以质论价、按田发售的办法,推进生态农肥积造标准化与实体化,推进生态农肥产业市场化与专业化,推进生态农肥购销区域化与订单化,确保有机质补偿比例和品质的不断提高。4.拓展手段,实行绿色种植。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中,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实行绿色种植,也是保护生态最重要的途径。在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区域内,具有广泛应用于各种先进的生态生物技术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使东北黑土的生态肥力得到生养和修复具有十分可靠的技术保障。一是普遍实行种植业主栽作物玉米、大豆、马铃薯和杂粮的四区轮作,利用不同作物对有机质的不同需求,以调节各类营养的吸收与积蓄。二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一年一测,一土一测,按照科学配方不断提高生态农肥施用量,逐年减少化肥残留。三是实施生物灭虫、水田养殖、蚯蚓改土、磁力复壮等科技手段,综合运用低投入、低污染、低消耗、高效率的现代措施。四是应倡导由地方政府与农业科学院等权威科研机构联合协作的方式,投入人力、物力和资金、技术,实施急需项目的科技攻关,不断研究加速黑土生成和复原的新技术、新方法,并不断投入到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实践中去。5.强化支撑,壮大企业群体。企业化管理是现代生产方式的产物,也是在世界范围内最有效率的管理方式。随着现代化农业耕作方式的兴起,一大批资金雄厚、科技领先的农业企业,将逐步取代小家小户的分散经营,这将更有利于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实施。这些农业企业发展壮大,遍布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成为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主力和支撑。依据这个条件,可以形成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协作有力的企业群体。一是在东北黑土生态修复的领域内,以畜牧业为良性循环起点,实行规模养殖,配套建立沼气造肥和生态农肥积造企业,增加生态农肥总量。二是以种植业为基础,建立规模化种植业联合体或种植业合作社。三是以加工业为增值手段,建立粮油加工、畜禽产品加工、果菜加工和秸秆饲料加工的产业群体。四是在饲料、养殖、农肥、沼气四企合一的基础上,加快黑土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分工分业的进程,建立农机、农艺、育种等生产和销售的实体企业和仓储、运输、建工等服务型企业,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专业化进程,使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整个产业链条紧密衔接,并不断扩展增值空间,形成良性循环。6.构筑优势,打造知名品牌。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如果仅仅是一个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封闭系统,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东北黑土在保护和修复中壮大,在壮大中保护和修复,形成具有强大造血功能和自我壮大能力的长效机制的唯一保证就是产品,产品是出路,也是生命。一是突出东北黑土传统农产品野生、原生、非转基因的自然属性,加快繁育和健全粮豆畜禽良种体系,使黑土产品以纯天然、纯绿色和非转基因的优秀品质,尽快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二是以具有时代特色的创新理念、审美观点、营养学说与饮食习惯为指导,打造出特色鲜明、质优物美的东北黑土知名品牌,以原生战胜舶来,以质量战胜倾销,赢得广大用户的认同。在高端市场炒热叫响,扩大东北黑土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三是建立和完善系统化、制度化的东北黑土产品长效宣传机制,引导食品绿色消费、安全消费的发展潮流,确保持久的旺销势头,以此来及时化解市场风险。四是国家应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利用国外粮商以低价倾销争夺市场之机,大量购入外粮,扩大畜禽养殖;通过延长产业链条,强化加工增值,破解境内外设置市场壁垒的风险。五是应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的牵线搭桥,促成黑、吉、辽、蒙四省区黑土区域联合经营,协同动作,共同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
四、东北黑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保障措施
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 内容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085-01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背景
社会经济要想长期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城镇化进程的推动。同时,城镇化的发展也是区域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社会整体发展的客观要求。不过,在城镇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同时也会受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极大影响,而采取外延模式来促进城镇化进程已很难取得良好效果。我国在2014年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已指出,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应当转型为改进城镇发展品质的全新发展模式,努力平衡城镇发展中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之间存在的矛盾,这样才可以使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在“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系列讲话中明确提出,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和我国人民的生活以及民族未来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性。在2014年12月召开的城镇化工作座谈中提出,要构建自然存积、渗透以及净化的海绵城市。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建设部颁布实施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为构建海绵城市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理念及意义
(一)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理念
海绵城市指的是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城市的规划与管控,更加全面、深入地挖掘建筑工程、道路工程以及绿地等系统对自然降雨的吸纳、蓄存、渗透以及缓释等效用,使得自然降雨所带来的地表径流量得以有效管控,达到自然积存、渗透以及净化的城市生态系统。海绵城市就是要将城市建设成如海绵一样,可以更加优良地应对自然环境的改变,能够在遭遇灾害时有非常优良的“弹性”。在降雨过程中,将雨水吸纳、蓄存、渗透等,而在城市需水时把所吸纳的水资源再供给给城市。在海绵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将生态放在发展的前面,把自然途径和人工技术更有机地融合,在保证城市防涝安全性的条件下,使雨水被有效蓄存、净化,让雨水更加高效、合理地被城市所利用,达到生态保护的目标。构建海绵城市时,要协调好雨水、地表径流水以及城市地下水三者之间的系统性,同时也要兼顾不同水资源之间的复杂性及城市发展的长期性。海绵城市革新城市排洪防涝方式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海绵城市革新城市排洪防涝方式
(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意义
城市传统的排洪防涝是采取快速排放、及时排放、就近排放等方式来实现的。而海绵城市的建设是通过渗透、滞留、蓄存、净化、利用、排放六位一体的方式来实现对城市雨水的优化处理,使城市的排水工程更加具有生态化,对于城市与生态的长期、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保护城市已有的生态系统。通过构建海绵城市,可以使城市已有的河流、湖泊、沟渠等生态系统得到极大的保护,使城市拥有更加充足的涵养水量,让城市保有可以应对强降雨的林地、草地以及河流等,使城市自身的水文、地质环境能够得以最大限度的维护。
(2)城市生态的恢复以及修复。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利用生态保护的方式可以对易被破坏的生态加以恢复与修复,同时也能够让城市保有特定的生态环境空间。
(3)低影响开发。依据最小限度影响城市生态的思想,对城市进行规划与建设,使城市开发的强度得以有效、科学地控制,让城市拥有充足的生态用地,最大限度减少城市中不透水范围,使城市的水生态得以高效保护。
三、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
在海绵城市的专项规划中,要协调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地表径流排放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能够有效地对降雨进行渗透、蓄存以及净化,使城市的地表雨水径流得以有效控制,降低了雨水地表径流的峰值,并减少雨水径流所带来的污染。雨水管渠系统指的是城市中传统的排水工程,要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一起实现对降雨的汇集与排放。超标雨水地表径流排放系统是当降雨量过大时,超出了管渠的排放能力而建设的径流系统。通常在建设超标雨水地表径流系统时,要结合城市自然水体、泄解通道或者隧道等自然与人工途径结合的方式来实现。
四、结语
在构建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应当将生态环境摆到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自然途径以及人工技术有机融合在一起,保证城市拥有足够的防洪排涝能力,并可以有效对雨水进行积存、渗透以及净化,使得水资源能够被最大化再循环利用,以达到生态保护的目标。
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3
一、生态旅游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一)大气污染
随着生态旅游区的开放,每天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而大多数的游客都是乘坐着汽车来到生态旅游区观赏,大量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生态旅游区的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不仅如此,汽车扬起的尘埃、游客呼出的二氧化碳、旅游区内宾馆和饭店排放出的废气等都对生态旅游区的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二)水体污染
众所周知旅游活动对水体环境的影响是相当的广泛,主要影响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水上运动带来的水体污染,水上运动往往给水体带来的危害最大。我们所熟知的水上摩托车不仅能对沙滩及海岸线产生侵蚀作用,而且还能影响海域生态环境,漏出的油污也会污染水体危害水体生物的健康。第二就是优养化问题,一般来说水体对人类活动特别敏感,原来背景环境的养分很少,但是由于人类活动一下子营养成分的进入导致了水体超过了原有的净化能力,所以产生了优养化问题。
(三)垃圾污染
游客造访生态旅游区必然会造成所谓的“民生污染”。如果对民生污染处理不当的话将会严重影响当地的环境卫生,从而会导致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垃圾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会衍生出更多新的问题,将会影响到水体、土壤、植物、动物等多个方面。
(四)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旅游活动对于生态旅游区的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随着生态旅游区的开发,道路等人工景观的建造严重分割了生态保护区里自然生物群落和种群,从而减低了生态保护区里自然景观的连通性,也减少了生物群落中物种的生存环境。2、在生态旅游区的开发中往往将人文景点修建在生态保护区中较为脆弱的的地带,这样很容易造成较为强烈而且扩散性的局部干扰和破坏。这样只会导致局部地区生境的退化和干扰斑块的扩大。3、在一些旅游活动中会猎杀该地区的动物,这样直接导致了生态旅游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尤其是在一些珍稀濒危物种地区进行旅游活动则更会影响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二、生态旅游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游客的旅游公德
加强对人们的生态环境教育,逐渐提高人们的旅游公德。如今的游客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不强,所以提高游客们的生态意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对游客强调以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的生态意识是很重要的一项措施,这样在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广大游客的生态素质。但是目前中国生态旅游地区的开发往往会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对游客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方面做得并不到位。所以生态保护区需要大力对游客进行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从而达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二)严格控制游客容量和开发强度
如果一个生态环境超过了它自身的所能承重的最大容量时那将必然会破坏其自身的恢复能力。一个生态环境自身恢复能力一旦遭到破坏,它将不会促进生态平衡、系统稳定。所以严格控制游客的容量是十分有必要的,生态保护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控制各景区的游客数量,防止人满为患对旅游生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协调好旅游供求关系,适当分流。不仅如此,还需要人工治理受损环境,加快旅游环境的恢复等。
(三)严格控制旅游项目
不同的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不同,同时不同的生态保护区以及同一生态保护区对旅游活动的适应性也不同。我国生态保护区可分为深林、草原、荒漠、水域等多种类型。所以根据不同类型的生态保护区应该开展适应其环境的活动,这样既满足游客们的需求也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三、总结
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4
[关键字]:GIS空间分析;生态修复;景观修复;适宜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TD88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1.1矿区生态修复的问题
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约占一次能源构成的74%,但长期以来“高投入,高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煤炭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人类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自身的生存发展、社会进步与物质繁荣的同时,对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的产生了严重破坏,如矿区土地采空渗透、土地塌陷空气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矿区自然景观被破坏等,并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闭坑矿区的污染源、采矿遗留的地质灾害都将继续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矿山废弃地数量众多,造成土地资源极大的浪费,对资源枯竭矿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景观的恢复成为共识。矿山生态恢复实际上是指对矿区植物和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保护,不仅是持续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又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矿区生态修复不仅包括生态系统的重建,还包括景观结构修复、生态过程修复、生态服务功能修复、人文生态修复和生态经济修复以及社会经济修复等各个方面,是调节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共轭生态修复。我国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主要集中在工程和生物方法上,并均具备了较为成熟的修复理论体系。但是在矿山生态系统修复评价和景观结构构建上还存在系统性不足,缺乏直观性和连续性等问题。
1.2 GIS在生态领域的应用
墨尔本大学的Turk A指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是一项需要一系列规范来约束的科学性和程序性的复杂任务,而GIS 技术为这个复杂的多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和巨大益处。相对于传统的纯数值评价方法,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在数据收集、管理和分析方面具有十分强大的功能,GIS与模型软件有效结合时,就能得到一个有效的空间决策支持系统,进而真正实现该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性,而且这个系统的成果能以可视化的方式表现出来,极大地提高了评价效率。本文将利用GIS技术进行生态敏感性分析和景观安全格局分析,从保护城市生态多样性的角度为矿区生态修复和景观安全格局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撑。
2. 评价原则与体系
评价过程中指标的选取和标准化、权重的确定以及如何将GIS和决策过程结合是研究的重点。具体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综合性及因地制宜等。本文以长治陶清河风景区总体规划为研究对象,探究GIS技术在矿区生态修复和景观格局分析及恢复中的应用,研究其在矿区环境因子的提取分析和生态治理规划辅助决策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并制定研究区生态修复方案和景观安全格局构建。GIS将使得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因子的获取和分析更为快速准确,通过对矿区三维景观模型治理模拟规划,可以为矿区生态修复和景观安全格局决策工作提供科学手段和依据。其技术流程如下(图1)。
图1 矿区生态修复和景观安全格局决策工作技术路线
3.生态修复和景观安全格局分析实例
3.1 生态及景观现状分析
研究区域位于山西省长治县,太行山脉中段西麓,居上党盆地腹地,长治县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县境内地表水年径流量8693万立方米,河流由东南向西北注入浊漳河,属海河流域。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储采量5950万立方米。该县矿物资源充足,区域内地面有采空塌陷,范围较大。该段河道水体较充足,沿线湿地景观较好该段开挖水塘较多,湿地植被以芦苇为主,距村庄较近,湿地易受人为干扰,河道周边人工痕迹较重,部分生态环境受人为影响较严重,耕地侵占河道,煤矿向河道内排污,河道受矿区和生活区污染严重。
3.2 生态敏感性分析
本研究进行的城市生态环境敏感性分析以GIS为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管理工具并将其应用于小尺度的生态敏感区划,分析了敏感区域的空间分布规律,使生态敏感性因子空间叠加分析变得高效准确。
综合考虑规划区存在着生态结构压力过大、环境污染严重和地质条件特殊等生态环境问题,选取对规划区建设影响的关键因素作为因子,总共包括地质、生境质量、地表水、高程、道路(图2) 。
图2单因子分析图
按照各评价因子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将其分为多个生态适宜性等级,并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权衡比较不同评价因子间重要性程度差异的作用。本研究中不同的评价指标在矿区不同的部位所造成的影响程度是有差异的。因而根据各指标权重在不同的区域所处的不同评价标准,将敏感性分为3级,即高度敏感、中度敏感、低敏感,由此得出生态敏感性分析图。
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析对于规划区建设进行指导和建议,由以生态环境指标为主的单一层次、单一要素评价向多层次、综合性评价发展。如图所示(图3),规划区沿陶清河基本为生态敏感区,低敏感区面积较大,分布在规划区大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为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生态高敏感区域和生态中敏感区域为生态保护利用重点区域。
图 3 生态敏感性分析图
3.3景观安全格局分析
现在的景观规划不再单纯以追求视觉效果为目标,而是需要构建兼有生态保护的意义的景观安全格局,本研究运用 GIS技术,增加新的景观要素到一些具有很好的生态、观赏价值的景观中,设立生态廊道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此恢复因交通设施建设造成的两个或多个破碎生态系统之间的生态链接,进而恢复破碎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提高生态系统群落演替速度,防止生态功能退化,最终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在工程建设中,使得原本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被切割成零散的小块,破坏了原有的整体性,造成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降低。因此,规划区需要设立生态廊道以使得规划区生态系统重新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本次规划区景观基质为旱地(农田为主),景观斑块主要包括水塘、湿地(芦苇地)、菜地、果园。通过防洪分析、采矿塌陷区、河流廊道、生境质量等单因子景观安全格局分析,构建广域景观格局,并考虑特殊地段景观要求,构建综合景观安全格局(图4)。
图4景观安全分析技术路线图
图 5 景观安全格局图
从现状景观类型的斑块个数来看,水塘的斑块个数最多,从面积角度看,斑块总面积最大的,景观类型是芦苇,但是,破碎化程度较高,受人工痕迹干扰明显,生态作用明显降低。依据景观大斑块打造生态核心源。在源周围建立缓冲区,减少人的干扰,并建立景观廊道增强生态连通性,在廊道交汇处和较为脆弱的区域建立斑块战略点,构建完整的景观安全格局。
4.生态修复与景观格局恢复策略
4.1生态修复策略
根据GIS的分析结果得出,陶清河规划区存在着生态结构压力过大、环境污染严重和地质条件特殊等生态环境问题。在遵循自然规律和防洪要求的的前提下,采用工程和生物手段,重建受损退化的河流生态系统,恢复河流泄洪、排沙等重要自然功能,维持河流资源的可再生循环能力,促进河流两岸生态系统的稳定和良性循环。采用“多自然型河流治理法”。并在河道整治中采用“近自然施工法”。多自然型河道治理方法是以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环境与自然景观为建设前提,不是单纯的环境生态保护 ,而是在再生生物群落的同时,建设具有设定抗洪强度的景观河流。并经行以下生态修复工程:河床断面修复道形态修复、重建生态型护岸、再造丧失的河岸植被和湿地群落、保障水质的人工湿地构建、湿地保护与生物栖息地的营建等。
4.2景观安全格局恢复策略
由GIS分析得知,本次规划区景观基质为旱地(农田为主),景观斑块主要包括水塘、湿地(芦苇地)、菜地、果园。通过对规划区河沿岸植被带、道路沿线植被带将风景区内绿地野生植物斑块与周边绿化区域相连。将野生植物廊道与水库—河流—湿地—绿地的多层次的生态网络相连。
消除人为干扰,使区域内个景观斑块联系起来,使物质和能量交流联通起来。大型斑块可以有效维持和保护物种的多样性,可以成为大型动物的生存场所;小型斑块可以作为小型物种的避难场所,其占地小,灵活,可以出现在建成区的景观中,具有跳板的作用,皆需采取保护措施。
河廊道作为规划区内最重要的一条生态动植物廊道,在保护区内湿地生境连续性,维持环境功能完整性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更要重点保护。
5.结论与展望
GIS在生态修复及景观格局中的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优势:第一,利用已有的模型,在GIS帮助下,将会使得计算更方便和快捷。第二,利用GIS提供了传统的环境评价方法无法实现的功能。第三,利用GIS建立矿区生态环境评价新模型,及对原有的传统模型进行改进。本研究在生态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到矿区用地的自然、社会、生态等因素,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选取评价指标。采用了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减少了权重评价的主观性。运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对城市矿区建设用地生态适宜性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划分基本生态控制区域和建设控制区域,从保护城市生态安全的角度提出城市土地利用建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科学评价以及今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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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能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12. 6文献标识码:A
一、 生态补偿概述
(一)生态补偿的法学界定。
由于各自研究的学科不同,以及研究角度存在差异,因此对生态补偿所下的定义也不统一,但大部分观点都从生态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给生态补偿做出界定。而要从法学的角度界定生态补偿的概念,应当从生态补偿的目的、范围、标准、方式、责任以及主体等个方面进行考虑。通过以上分析,从法学角度对生态补偿所作的定义是:为了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服务能够持续供给和实现生态公平,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维护生态安全,减少贫困,国家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对破坏环境服务持供给的行为者收费,或者对保护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予以奖励的法律行为。
(二)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及其制度类型。
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在我国还相对较为生僻,因为现阶段学界对能源相关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主要限于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即能源资源的开发领域。而能源不仅在其作为资源开发时存在生态补偿的需要,在生产等其他涉及能源的环节亦存在生态补偿的需要。结合上述生态补偿的概念,我们可以把能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定义为:通过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能源行为进行收费或对保护能源活动所涉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以实现能源活动外部性的内部化,达到保护生态和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能源生态补偿制度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的说,能源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能源活动相关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豍当前我们在谈到生态补偿制度是多是指直接公共补偿制度,即由政府或基金等多种形式直接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补偿,这也是最普通的生态补偿方式。
二、 我国能源生态补偿实践现状
(一)能源开发环节的生态补偿的实践。
1、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不足。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在各地的名称不一致会导致在性质和理解上的错误和混淆,从而导致适用不当的情况。而且收取的标准过低,在实践中大多只按照治理成本收取保证金,常会出现治理费用超过保证金,而超过保证金的部分则难以征收。另外,保证金的收取以现金为主,形式过于单一,而返还条件不够具体明确,使得这个制度在实施上存在很多问题。
2、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的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的生态补偿仍然以财政拨款为主,没有进行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而且也缺乏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定和规制。而在对生态环境补偿费进行征收的省市中,其征收的部门错综复杂,相互交叉,缺乏统一的管理,所以又会出现反复征收的问题,从而加重企业的负担。
3、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废弃矿山,其生态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等历史欠账主要由政府承担,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财政,中央政府拨付的资金仅占很小比例。开采企业对正在进行开采的矿山承担环境恢复治理的义务。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施中的具体制度可知,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是政府和开发企业,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且用途广泛,难以保障生态补偿资金的需求,矿区被损的生态环境治理往往需要巨额资金,仅靠开发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并不能足额保证,因此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应当多渠道筹集,使其多元化并保证其专款专用,才可能满足生态补偿的资金需求。
(二)能源生产环节的生态补偿的实践。
电能作为生活中最常使用的二次能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电能本身看来似乎是一种清洁能源,但其传统生产过程的非清洁性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电能的生产方式较多,如风力发电、垃圾发电、核电皆是清洁、可再生的新式能源获取方式,但上述方式在我国目前发电总量中所占比例极低,最大的电能来源生产方式仍是煤炭燃烧的火力发电和大坝修建带来的水电。而煤电和水电生产过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火力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造成酸雨严重,同时,煤电生产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碳排放,而水电的生产也会因大坝的建设给当地生态造成巨大的影响。
像所有的开发建设一样,煤电和水电的开发也会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然而人们更多的相信电作为二次能源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清洁能源,却忽视了其诞生过程的非清洁性。现有的能源生产环节中涉及的补偿更多的是一对一的对于被拆迁者或者受损害者的财产补偿,真正意义上的能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缺位。
三、 国外能源生态补偿制度借鉴
(一)国外能源生态补偿的实践。
1、美国在1977年颁布了第一部全国性矿区生态系统恢复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该法规定任何进行露天采矿的企业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复垦抵押金,采矿企业若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则返还其复垦抵押金,反之,则将抵押金用于资助第三方进行复垦。在生态治理的责任方面,规定对于法律颁布前后的矿区破坏进行区别对待:颁布后出现的矿区生态破坏,一律实行“谁破坏,谁恢复”,由矿山主对矿区环境进行完全的修复;而法律颁布以前已经破坏的废弃矿区,则由国家通过建立治理基金的方式组织恢复治理。另外,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美国将开采许可证申请制度与生态补偿与修复挂钩,并实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2、德国也是开展矿区环境治理较早的国家之一。德国联邦政府针对新老矿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矿区,联邦政府专门成立矿山复垦公司专司此项工作,复垦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拨款,并按联邦政府占75%,州政府占25%的比例分担。对于新开发的矿区,根据联邦矿山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的先决条件;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占用的森林、草地实行等面积异地恢复。政府每年都要派专人到矿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复垦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开发和复垦的过程中,都有非常严格的环保和质量标准。
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群岛等也都建立了矿山开发的复垦基金制度,要求采矿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就建立起生态重建的金融安排。一些国家还要求矿山企业对周围社区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休闲性的损失提供一些隐含性的补偿。
3、在流域管理、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维护方面,国外发达国家也基本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制度,如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包括:澳大利亚通过联邦政府的经济补贴,来推进各省流域综合管理工作,南非则将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行动与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并雇佣弱势群体来进行流域生态保护。美国纽约水务局则通过协商确定流域上下游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与补偿标准等。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的补偿,国外的做法包括购买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栖息地,使用物种或栖息地的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补偿等。森林生态系统的补偿则主要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碳积蓄与储存、景观娱乐文化价值实现等途径进行。
(二) 给我国生态能源补偿制度发展的启示。
国外的生态补偿制度有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并且能够严格的加以执行。在政府出台法律法规的要求下,生态补偿的需求方推动着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既有自下而上的模式,也有自上而下的模式,但大部分是由小规模实施开始,再加以推广。充分利用了市场机制和多渠道的融资体系,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多样化,有来自政府、私人、企业、捐赠等,生态补偿资金到位,核算公平,使用监督机制较为健全。矿山生态补偿中采取区分旧账与新帐,建立补偿保证金制度,治理基金制度和资金支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保障专款专用。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努力构建和开拓国际碳交易市场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由于是这一系列制度的构建者,较好的掌握了主动权,往往能够成为规则的制定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是在发达国家,生态补偿制度也还仍然处在探索阶段。而由于国内外在文化历史、社会经济等观念的差异,我们对于外国经验的借鉴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做法,而应当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恰当的借鉴国外适宜的经验来帮助我国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并将我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融入国际背景之中。
四、 我国能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能源生态补偿的主体。
能源生态补偿主体的区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能源开采、生产引起的生态补偿的责任区分为旧账和新账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旧账的补偿和治理由政府承担,以公共支付的方式为主。由国家承担旧账的原因在于,在能源的开采和生产中,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矿山的开发和水电建设地区因此受到影响的生态环境也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国家应当成立废弃矿区、老矿区和已废弃的大坝、老水电建设区等已经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主体,可通过建立专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方法解决。而新矿区和新水电建设所造成的破坏形成的新帐则主要应当有企业负担,企业可以考虑将治理成本计入能源生产成本的方式,让能源的使用者分担,其中带有公共基础设施性质的大型和超大型新水电建设的生态恢复也应考虑由专项生态补偿基金等公共支付的方式承担。
另外,在支付方式上,针对补偿区域的大小,可以对大尺度区域和小尺度区域进行区分。当生态服务的提供者在可控制的数量之内时,宜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其主要适用于新账中企业对破坏的生态的补偿,又可分为先进补偿和修复治理。而大尺度区域的补偿方式应包括国家通过直接财政补贴、财政援助、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的形式进行资金实物补偿,而且还包括国家和地方在建设项目、技术补偿和智力补偿等多种形式,但是最重要的补偿方式还是资金补偿。
(二)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完善。
生态补偿除了资金上的补偿,更重要的是对已经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如对矿区的土地实施土地复垦制度等一系列完善的有助于能源生产和开放中生态修复的制度。
1、建立完善的土地复垦制度。
实施土地复垦制度可以使能源开放企业自主的进行土地复垦,在开始能源开发之前做好复垦计划有利于能源开发地区的生态保护和恢复,也能避免出现难以挽回的生态破坏。将矿区复垦计划的通过作为能源开放企业获取能源开放许可的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当复垦计划经过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合格之后方可取得许可证。在通过复垦计划的同时,还要缴纳一笔复垦保证金,在复垦验收合格之后,予以返还。
具体来说,复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1)在能源开发前,许可范围之内的土地状况,如土地的条件,用途以及土地的计划用途和利用方式;(2)复垦后的土地的利用方式;(3)将要采用的复垦方式及科技手段;(4)完成复垦工作的详细进度安排;(5)与使用开采和土地复垦操作的当地政府土地利用计划相一致和协调的相关考虑。在规定详细的复垦计划内容的同时,应当建立严格的复垦标准,并在分阶段验收合格之后分别返还复垦保证金。
2、建立能源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基金和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
为了逐步恢复治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能源开采中生态环境的破坏,负担起对过去生态环境破坏旧帐的补偿与修复的责任,可以通过建立我国能源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基金,确定征收的主要来源、征收金额、征收方法和程序等。
我国也可以参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能源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前,需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的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设立银行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企业必须做出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矿山等的开采和环境修复规划,对在一定期限内,达到规划要求并验收合格的企业,返还保证金;否则,政府就可以利用这些保证金用于环境恢复治理,治理费用超过保证金的部分由矿山企业承担。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我国经济摆脱粗放式经济模式,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对废弃矿山的环境治理除了政府承担责任外,还可以通过给予土地复垦者优先使用复垦后土地的权利或给予废弃矿山剩余开采权等方式,鼓励企业或民间个体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对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开发企业交纳的保证金,可由政府委托中介组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各种组织积极参与,实现补偿主体多元化,从而进一步推动能源生态破坏地区的生态修复。
(三)能源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制度的完善。
1、完善能源税费制度。
在资金的筹集方面,我们应当积极探索能源税制改革,考虑征收能源生态税来获取相应的生态补偿金,以满足国家提供能源生态环境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能力需要。同时实施能源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即对新建或在建的水电和矿山等,应以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为重点建立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在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水电建设或采矿许可,保证金应根据每年生态损害需要治理的成本加以征收,要能满足治理所需的全部费用。保证金可以通过地方环境或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征收上缴国家,也可以在银行建立企业生态修复账户、政府监管使用的发生缴纳。若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生态补偿义务,政府可以动用保证金进行生态治理。
2、加大中央转移支付的力度。
财政支付作为生态补偿最直接的手段,也是实施效果最为明显、最易实施的手段。可以考虑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增加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的比重,按照平等的公共服务原则,增加对中西部生态脆弱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3、积极探索市场手段。
在转移支付的保障下,我们也要积极地探索使用市场手段补偿生态效益的可能途径,加大拉动人们对生态服务的需求,加大对企业激励的经济措施和鼓励政策,同时积极寻求国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支持等,促使补偿资金来源实现多渠道和多样化。
(四)补偿的依据和标准。
补偿依据和标准的确定的重要性在于,要想有效地实施能源生态补偿,这些具体的依据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研究制定科学的能源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来制定和完善,并综合运用各种补偿标准的核算方式,找到一种最合理有效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参照以下方面进行核算:(1)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计算,即在考虑生态保护者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同时,将其牺牲的发展权部分等机会成本也一并纳入补偿标准的计算之中。(2)按照生态服务受益者获利计算。生态受益者没有为自身所享有的产品和服务付费,使得生态保护者的保护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产生了正外部性。为使生态保护的这部分正外部性内部化,需要生态受益者向生态保护者支付这部分费用,因此,可通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来计算补偿的标准。(3)按照生态破坏的恢复成本计算。资源开发活动会造成一定范围内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损害等,减少了相关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福利,应通过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成本核算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参考。
(作者: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法)
注释:
杨润高、李红梅.国外环境补偿研究与实践.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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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水生态;水环境;现代农业;生态补偿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0-0002-2
我国虽然地域辽阔,但是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解决13亿人口的粮食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因而我国长期以来将稳产和增产作为农业发展的优先战略。以现代科学技术、生产资料和管理方法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这种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可能。在这种战略指导下,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七年粮食增产,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4641万吨,是建国初期的4.8倍。但是过分强调产出而忽视保护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严重破环了水生态环境,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通过研究农业发展与水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分析水生态保护的困境,以提出保护水生态有针对性的对策。
1 现代农业发展忽视水生态保护的负面影响
1.1 水环境恶化,水污染严重
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水生态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水环境恶化,水污染严重。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湖泊面积减少近2万平方公里。如长江中下游由于人为因素,湖泊消亡1000余个,面积减少了约1.3万平方公里,超过五大淡水湖面积之和,失去调蓄容积500亿立方米(相当于淮河年径流量的1.1倍、五大淡水湖蓄水总量的1.3倍、三峡水库有效库容的2.2倍)。
在农村过量或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以及随意处置农业生产的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和废水等,造成了日趋严重的面源污染,包括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由图1可以看出,近年来每公顷化肥和农药使用均呈上升趋势。根据《2009年中国水源统计公报》,我国污染水质(IV类、V类和劣V类)的水河长占41.4%;污染水质的湖泊占41.6%;不达标水库占监测水库总数的18.8%;在对8个省地下水质监测中,不能作为饮用水的监测井占72.1%。可以说,当前水污染形势已经非常严重了。
1.2 农业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水生态系统是由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良好的水生态系统能够自动地调节气候,为人类社会提供合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江河湖泊及农田水利设施能够蓄纳雨水和上游来水,防止洪涝灾害造成农业损失,而当发生干旱时又可以进行农田灌溉,减轻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水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农业生产,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虽然短期内使用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有助于提高农业产量,但伴随着水环境恶化,会出现土壤板结、土地生产力下降、水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现象已经影响到土地的产出量。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及过度消耗,将导致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和环境的农业发展模式必定难以为继。因此,保护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有利于发挥其自身的效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3 农产品质量问题更加突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业的要求正在从传统意义上的“吃饱”向“吃好”转变。所谓“吃好”就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包括确保农产品安全和注重农产品的营养。但是水环境的恶化既危胁农产品的安全,也影响农产品的营养。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的隐患很多,而水环境的恶化使得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据《广州日报》今年的一项调查,有超九成的居民对生鲜农产品质量表示担心。
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确保农产品质量,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绿色食品在我国是对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只有在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下才能生产出绿色食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高品质的农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1.4 影响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与身体健康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水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体现在水质、水量和季节性缺水等方面。据统计,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使得中国农村1.8亿多人喝不到干净的水,还有近1.2亿的中国农村人口由于各种原因仍在饮用问题水;由于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使得农村人口中与其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步上升,从1988年的0.0652%上升到2007年的0.0841%,且显著高于同期城市这一比例0.0572%。
水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与身体健康,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
2 农村水生态保护的困境
2.1 政策环境的制约
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使“三农”边缘化现象十分严重,在农村环境投入、城乡规划、公共物品供给等方面,农村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可以说,城市扩张和落后工业产业转移很大程度上就是以牺牲农业环境为代价。农村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的落后,农民自身科学文化水平较低、环保意识薄弱,也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和生态化。
具体而言,农村环保配套设施极不完善。越来越规模化的农村聚居点,使得对环保配套基础设施与环境规划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并没有对土地、环境与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良好的有机联系,使得农村聚居点中的环保配套基础设施与环境规划严重不到位。据国家环保部2007年对全国83个村的抽样调查,95%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88%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路、村内外池塘等。
2.2 经济模式的制约
分散的小农经济模式不利于水生态保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小农生产模式得到恢复,农户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没有提高耕地生产力和防控农业污染的利益驱动力。此外,农田水利建设、河流沟渠清淤疏浚等公共事务,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种情况不利于水生态的保护。
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布局不够合理。80年代以来的农村工业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乡镇企业的布局不但造成占工业污染物50%以上的排放总量,而且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严重破坏了农村水环境。农村的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主要分布在人口较集中、水系比较发达的河湖周围,直接危胁生态安全。
2.3 农业技术选择的制约
一方面,我国很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创收为目标,农技推广人员没有积极性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效率,反而期望从售卖化肥和农药等经营活动中获利。另一方面,我国对农业的农资综合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再加上农民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的局限性,往往没有选择节约、环保的农业技术,过量或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据估计,我国化肥、农药利用率均不足35%,农村能源利用率仅为25%左右,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90%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在灌水与降水等作用下污染地下水。
3 政策建议
3.1 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二五”规划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良好的水生态系统不仅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和安全,还能够提供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推动林业、牧业、渔业以及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当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现代农业已经不可持续了,需要大力发展以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为代表的环境友好型农业。
循环农业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减少废弃物排放量,以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性”。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可以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提供重要的支撑。
3.2 加强环保技术的推广
政府应该从制度上确保农业技术在农村中的推广与应用,引导农民自觉提高运用农业技术和环保技术的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现代农业生产信息技术的应用,监测动植物的营养平衡规律和过程,根据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及其吸收能力,精确进行肥料、饲料的投入;加强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的应用,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的农作物新品种,促进退田还湖和湖滨湿地的恢复和保护;充分利用畜粪、秸秆等生产废弃物,加强生物肥料和生物农药的研制与应用,减少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需求和污染。
3.3 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是对在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环境的整体功能、预防生态失衡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经济补偿的总称。农业生态补偿的核心在于认识到农业的生态环境价值。我国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的补偿政策以及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但是至今尚未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引入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可以调整农业支持政策的着力点,促进传统农业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转变,有利于解决水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同时也可以增加农业和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在此,需要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依据,明确政府的主体地位与职责,建立科学的农业生态补偿标准,推动农业生态补偿向制度化发展。
3.4 多元协同治理水环境问题
水生态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应该在政府、市场和农户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建立多元协同治理的机制。首先,政府应在制度安全上尽力消除由于城乡分治造成的农村生态保护的弱势地位,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加强对农村环保设施的规划并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其次,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农村水生态保护市场化运作机制,包括投融资机制、运行管理机制等。第三,要激发农户自主参与水生态保护的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帮助农民成为自觉保护水生态的重要社会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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