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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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1

  关于审计风险的涵义,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二、审计风险的三种形式

1.评估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接受某审计项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审计手段,所评估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主要与被审计单位本身的各方面情况有关。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经营性质越复杂、内部控制越弱、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越低,则评估审计风险也就越高。评估审计风险是导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是客观的存在,它不受审计人员的影响和控制。

2.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控制:①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可以越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经济实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能力等。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素质越高、范围越广,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利用程度越高,可接受审计风险就越低。③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可接受审计风险也就越低。可接受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主观确定的,其与评估审计风险的差异,即为需要主观努力的程度,是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3.终极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终极审计风险主要与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有关。审计程序设计和执行得越好,终极审计风险就越低。终极审计风险在数量关系上、理论上应与可接受审计风险一致,但实际上,它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可接受审计风险,因为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受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应尽量按计划规范操作,以使终极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范围内。

  简而言之,评估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是主观确定的,而终极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审计人员在决定是否承接某一审计项目时,可以将评估审计风险与可接受审计风险进行比较,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决定取舍。如果接受该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应尽量严格执行所设计的审计程序,使终极审计风险等于或小于预先设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虽然终极审计风险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后者,它是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

1.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二条指出:“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简单地说,审计重要性就是错报的可容忍程度,其量化标准即重要性水平。也就是说,在重要性水平之内的错报,是可以容忍,可以接受的。因此,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评估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评估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这样才能保证终极审计风险在一定水平内。反之,评估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的审计风险指的就是评估审计风险。这一反向关系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即计划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对审计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就越低,在此条件下作出正确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就越大,审计风险因而也就越低。

  可接受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正向关系,即可接受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这样可以保证审计成本的节约。反之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这样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控制。因为可接受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审计人员要求的财务报表错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则其重要性水平也应越低,才能满足较低的审计风险的要求。

  终极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也是正向关系。因为终极审计风险基本上取决于可接受审计风险。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2

[关键词] 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

重要性的概念来自于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在抽样审计时,由于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审计人员就必须降低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或者把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为此审计人员必须衡量报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错的重要程度,由此产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确理解重要性的含义,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对合理的确定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与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性、重要性水平的概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重要性》第三条界定了重要性的含义,指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即“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重要性水平就是指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或决策的错报或漏报的具体金额的界限值。

二、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作出的审计结论与被审计事项实际情况相背离,而将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构成,由于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所以通常将其合并称为“重大错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其关系可表述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由此可见,要降低审计风险,就必须降低检查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

审计风险实质上强调的是会计报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审计人员不可能将所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或漏报都查出来,所以审计风险始终存在,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通过执行合理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尽可能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同时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这就需要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

1.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所说的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额的大小。通常2万元的重要性水平比1万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对审计人员来讲要查出2万元以上的错报和漏报显然要比查出1万元以上的错报和漏报更容易,可见重要性水平是2万元的审计风险比重要性水平是1万元的审计风险低,即查不出2万元以上的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要比查不出1万元以上的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要小。

2. 审计风险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

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阶段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该风险越大,被审计单位出现重要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越大,审计人员越要小心谨慎,重要性水平就要确定得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就可定的高一些。因此,重要性水平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反向关系。在审计风险模型中,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而检查风险的控制取决于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一较低的重要性水平,可将检查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3.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取决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如果原本2万元的错报或漏报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但审计人员却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1万元,审计人员就会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或追加审计程序,导致审计效率降低。如果原本1万元的错报或漏报就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但审计人员却将重要性水平确定为2万元,审计人员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要比原本应当执行的少,这必然会导致审计人员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所以,重要性水平偏高或编低均对审计人员不利,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四、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在审计程序中的应用情况

1. 审计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需要考虑计划的重要性水平。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包括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以便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 审计执行阶段。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评价计划阶段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是否仍然合理,并根据具体环境的变化或在审计执行过程中进一步获取的信息,修正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进而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 评价审计结果阶段

(1)将评价审计结果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与前阶段运用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随着审计过程的推进,重要性水平更趋于客观,它可能与计划阶段或审计执行阶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此时,注册会计师要将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水平与计划阶段或审计执行阶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如前者比后者低,则审计风险相应增加,这就要求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3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和结论的可能性。由于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两个要素,所以审计风险模型就由这两个要素构成,表示为:AR=RMM×DR,其中,AR是审计风险;RMM是重大错报风险;DR是检查风险。

2审计风险模型构成要素分析

2.1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关系

审计风险构成要素包括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这是被审计单位所承担的风险;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重大错报,但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这是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成反向变动关系。即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即当公式表达为:AR=RMM×DR的总值一定时,其中,RMM(重大错报风险)越高,DR(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

2.2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反向变动关系

首先,从两个构成要素的定义来看,在审计前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就说明被审计单位错报得越严重,即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所以对审计人员测试的要求就越高,即要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各种重大错报,以使自身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尽量降低。所以二者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反之,如果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就意味着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大,或错报得不是很严重,那么就不会对审计人员的测试提出过高要求,或是可以适当忽略一些非重大的错报,那么审计人员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即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就可以适当提高。所以二者仍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其次,从审计风险模型要素与相关概念的关系来看

2.2.1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一方面,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越大,错报造成的影响就越大,因为是重大错报,已经以重要性水平高为前提,所以有些人不免认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的;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发生的是重大错报,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单位的问题严重,所以本着谨慎性原则,审计人员要把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这样的话才能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更多地查找问题,以使更多的错报都被测试出来。按照前面对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分析,表面上是使审计风险加大了。但实际上潜在的更多的审计风险则会被避免。所以我们更加认定的是后者,即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

2.2.2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

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借助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如前所述,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关系,因为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要加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和程度,所以就需要通过更多的审计程序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而审计重要性与重大错报风险我们认定也是反向变动关系,从而推导出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同向变动关系,即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审计证据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是同向变动的。

2.2.3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关于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可以通过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进行探讨。因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定为低值时,就会加大审计人员测试的范围和难度,所以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进而承担的审计风险也大。但是不能以此就判定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也是反向变动的。因为在审计模型里,检查风险是指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而不是表面呈现的检查风险。那就意味着审计重要性水平设为低值时,就要求审计人员进行更全面详细的检查,以使其能充分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所以在此前提下,容许审计人员疏漏的情况是很少的,那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即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

2.2.4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

因为一方面,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是反向变动的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设置为低值时,就会扩大审计范围,也就需要更多的收集审计证据;另一方面,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也应该是低值。所以可以推导出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向变动关系,也就是当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较低时,就需要更全面深入地测试出被审计单位的错报漏报,也就需要更多地收集审计证据予以支持。综上可以结合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及与审计证据的关系,可以推断出审计风险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是反向变动关系。

2.2.5分要素认定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审计风险构成要素的分析,可以判定审计风险中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的关系,而其中的检查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同向变动关系,所以通过审计风险模型的构成: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可以判断乘积关系得出的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是反向变动关系。这也是与前面对两个概念的关系表述一致的。

2.2.6分要素认定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的关系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4

1、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指出: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解读上述定义:(1)重大错报风险是财务报表审计前其报表本身固有的风险;(2)错报(包括漏报,下同)的金额或性质应该是重大的,是其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一起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的错报,否则,则属于非重大错报;(3)重大错报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可能,并不是已经肯定其存在;(4)错报,应包括财务报表金额的错误或舞弊,以及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错误或舞弊。

重大错报风险又分为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两类重大错报风险:(1)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并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但以被难界定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认定;(2)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是指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构成的重大错报风险,换上会计术语,即因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构成的重大错报风险。

2、审计风险。1101号审计准则指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解读以上定义,“审计风险”至少包括三层涵义:(1)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如果不存在错报,或者存在非重大错报,审计风险就不存在;(2)审计人员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如果审计人员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不发表审计意见,审计风险就不存在;(3)是一种可能性。即因此导致审计失误是可能的,而不是现时的、肯定的。

3、检查风险。1101号审计准则指出: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解读以上规范:(1)检查风险与审计风险不同,审计风险界定的重大错报只是可能的,而检查风险界定的重大错报是实际存在的;(2)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也只是一种可能性,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审计人员也可能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也可能未能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

4、重要性。新的审计准则和指南未见有直接对重要性所作的定义。《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以另一种形式界定了重要性的含义,指出:重要性取决于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者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解读以上规范:

1、重要性由金额(数量)和性质两方面构成。当然,从金额上讲,同一项目错报金额大的比错报金额小的更重要;某些错报,从金额上看并不重要。但从性质即其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分析,则可能是重要的,对于某些错报,难以从金额上判断其是否重要时,应从其性质上考虑其是否重要。

2、重要性的认定取决于具体环境。这一具体环境又分为被审计单位的不同环境和报表使用者不同需求两个方面。比如对于上市公司,收入项目错报10万元也许不属于重要的,但对于一个小企业而言,收入项目错报10万元则可能是重要的,因此,两者重要性水平不同;再者,重要性概念是针对不同的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言的,同样一项错报,对一部分报表使用者说来是重要的,因为该项目错报足以影响这部分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决策,但对另一部分报表使用者而言是不重要的,因为该项错报并不涉及这部分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因此尽管其使用了这一财务报表,但其中的错报不会影响他们的相关决策。

3、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不但应考虑某项错报单独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还应当考虑该项错报连同其他错报一并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以确定其是否属重大错报。

4、确定重要性水平时应运用职业判断。重要性水平是一个经验值,因此,确定重要性水平时,应更多地运用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二、重大错报风险、审计风险、检查风险与重要性的关系

(一)重大错报风险与重要性

1、两者关系:(1)审计程序实施时检查发现的错报,是否属于重要错报,或者是该项错报连同其他错报一起,是否构成重大错报,则应由重要性水平来界定。因此,按照1221号审计准则指南伪意见,从数量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是门槛或临界点,在该门槛或临界点以上的错报就重要的,是重大错报;反之,该错报则不重要,不属重大错报;(2)重大错报风险与重要性之间成反向关系,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应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应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

2、重要性水平的认定。审计人员应当从金额(数量)和性质两方面,综合考虑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并凭以识别和认定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以减轻或排除审计风险:(1)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运用职业判断,考虑是否能够合理预计有关项目的错报将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进而依据这些判断确定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2)在认定层次,其重要性水平又称为“可容忍错报”。可容忍错报的确定,应以对报表层次重要水平的初步评估为基础,分析认定层次错报的可能性和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与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可容忍错报;对于超过可容忍错报水平的,即认定为重大错报。

3、审计过程中重要性水平的修正。

财务报表审计,是一个累积和反复的过程,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时尤为突出,而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意味着审计过程中审计风险始终存在。随着审计程序的实施。如果按原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获取的信息与风险评估时依据的信息有重大差异,审计人员应重新确认风险评估结果,并据以修正原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和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二)重大错报风险、审计风险、检查风险

1101号审计准则及其指南指出:(1)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者之间关系用数学模型表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2)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成反向关系。解读以上规范:

1、所谓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就是说,如果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当然也不存在审计风险和检查风险,即审计风险=0×检查风险=0;如果尽管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该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要的,下同),审计检查时均已发现并按审计准则作了适当处理,当然也就排除了审计风险,这时检查风险为0,代人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0=0。

2、审计失败是重大错报风险与检查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在财务报表整体上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未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但未按规定作适当处理,才可能导致由审计风险转化为审计失败。这时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都是正数(存在),代入模型:审计风险=正数×正数=正数。

3、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

果成反向关系,是指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报表错报的可能性则越大,确定的检查风险水平就越低;反之,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报表错报的可能性则越小,确定的检查风险水平应越高。比如对一个内部控制规范不存在或不完善、或者内控制度没有有效执行,且会计核算很不规范的A企业而言,其重大错报风险很高,因此其可接收的检查风险应很低,其他同类企业某项目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的绝对数假定为10万元,A企业该项目的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则应确定为5万元,甚至3万元、1万元;相反,如果经测试A企业控制规范完善,足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且该控制规范已得到有效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程度也较高,这时A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则低,可接收检查风险水平应适当提高,比如一般同类企业该项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确定为10万元,该企业则可适当提高到15万元或20万元。

(三)审计风险与重要性

1221审计准则指出,审计风险与重要性之间成反向关系,审计风险越高,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低,则重要性水平越高。这里所述的重要性水平高低,与以上所述检查风险水平高低涵义一致,指的都是金额的大小。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进行判断的结果,如果重要性水平是1万元,则意味着审计人员判断认为低于1万元的错报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此时应致力通过适当程序发现高于(或等于)1万元的错报。

应该说明,审计人员不可能通过人为调高重要性水平而降低审计风险。因为重要性水平是由客观存在的审计风险确定的,企望以人为调高重要性水平来降低审计风险,其结果一定会与其企望相反,审计风险会不降反升。

(四)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之间也成反向关系,审计风险越高,说明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大,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也越低;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越小,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则适当提高。

另外,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即只要检查风险排除,审计风险也就不复存在;如果检查风险不排除,除非不存在重大错报,否则审计风险就无法排除。

三、结论

1、审计准则所述各种风险,包括本文所述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风险、检查风险,都只是一种可能性。它们既可能存在或发生,也可能不存在或不发生。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5

    对悖论的分析

    任何一种悖论,之所以称为“悖论”,必定是在推理上陷入了自相矛盾、进退两难的境地;而任何一种悖论,之所以成为“悖论”,必定是在假设前提中包含了自相矛盾的因子或在逻辑推演的过程中引入了自相矛盾的因素。也就是说,必定是先有自相矛盾的因,才会有自相矛盾的果。因此要破解上述悖论,须从头开始对其逻辑过程重新进行细致的分析。为避免分析过程中过多的文字争议,我们尽量用数学的语言来表述。假定审计的对象如待审的会计报表中原先存在的错误金额(因各种错报或误报而引起)为W(Wrong),审计师对此进行审计后查出、纠正的错误金额为F(Found),那么剩下的未查出、纠正的部分则为U(unfound),在U中,有一部分是不严重的或可容忍(可接受)的错误金额,即不会影响利害关系人的判断或决策,从而不会导致审计责任,这一部分可表示为U1,取决于审计师对重要性水平L(ILevelofImportance)的合理确定,而且二者呈下正向相关关系,即重要性水平确定得越高,则可容忍的未查出的错误金额越大。那么,U中剩下的一部分则是重要的或不可容忍(不可接受)的错误金额,称为U2。于是有:W=U+F,U=U1+U2这种关系可图示为图1。进一步地,U1W=AR1表示可接受的审计风险,U2W=AR2表示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显然,在审计的严格程度(它是时间、性质、范围等的综合反映)一定的情况下,审计师确定的重要性越低,则AR1越低,AR2越高。再根据审计风险模型的变形形式,DR=ARIR×CR,则可接受的审计风险AR1与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AR2相对应,检查风险也可根据重要性划分为可接受的检查风险DR1与不可接受的检查风险DR2。审计证据的多少(A)与检查风险的高低是直接相关的,可表示为A=(fDR),这种函数关系应理解为:不可接受检查风险即DR2越高,或者说可接受的检查风险DR1越低,则所需的审计证据A越多。基于这样的区分,我们可以把相关的逻辑关系重新做出梳理,即是:重要性水平确定得越低,则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越低(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AR2越高);相应地,可接受的检查风险DR1越低(不可接受的检查DR2越高),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越多。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就是:这样在逻辑推论上就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了。

    对相关概念的正确理解与对悖论的破解

    由上面的分析可见,我们要把审计风险或检查风险根据重要性划分为可接受的与不可接受的两部分,才能理清审计风险模型中的逻辑线路而不致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形,并且符合审计广泛的经验与普遍的常识。这样认识又可帮助我们对相关概念进行正确理解,从而有助于对审计风险悖论的破解。现在的教材普遍认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所谓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成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被实现测试发现的可能性。”[3]可见,审计教材中原有对“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的定义都指的是重要的或不可接受(不可容忍)的审计风险及检查风险,即上面所表示的AR2及DR2,并不是指全部的审计风险及检查风险,更不是指不重要或可接受(可容忍)的审计风险及检查风险。实际上,本文所归纳的“审计风险悖论”之所以形成,根源就在于没有细致区分可接受的与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及检查风险,在一般的定义中把不可接受的部分写成了全部的审计风险及检查的风险,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因此,要驱散该悖论带给我们逻辑分析过程中的“迷雾”,就需要正确理解教材中对“审计风险”及“检查风险”的定义,即在未作注明的情况下,它们指的是不可接受的或重要的部分。

论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范文6

    1进行岗位分解,分析工作任务

    在确定学生的就业岗位之后,通过对审计岗位的具体任务进行分析,来掌握该岗位的具体的工作内容,列出该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规范,从而确定《审计》课程的学习领域,设计出相应的学习情境来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以助理审计岗位为例,该岗位的工作任务是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开设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负责收集、检查和复核审计证据;能完成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过程导向在《审计》课程的实施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专业10财务管理1班的《审计》课程进行改革,采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我们以组织学生审计某个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为例,按照审计工作流程将审计教学分为五个工作任务:审计业务承接阶段、审计计划阶段、风险评估阶段、实施实质性程序阶段、审计完成阶段。以工作任务三风险评估阶段为例介绍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模式在审计课程的具体运用。江苏天成公司风险评估阶段审计:(1)能力目标设计:①具备进行重要性评估,确定重要性水平和控制审计风险的能力;②具备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和评审的能力;③具备熟练运用审计抽样技术的能力;④能合理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出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2)知识目标设计:①审计重要性含义及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审计风险的构成要素及审计风险模型;②内部控制的涵义及构成要素,内部控制的描述,内部控制的评价及测试;③审计抽样的相关概念及方法,固定样本量的抽样技术与均值估计变量抽样技术的运用。(3)工作任务设计:①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②评价内部控制;③确定重要性水平;④进行审计抽样,确定审计风险。(4)教学过程设计:第一阶段:任务描述风险评估阶段审计是审计计划阶段的前奏。民间审计组织在制定审计计划之前,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作初步的了解,然后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确定其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否则,极易造成审计任务失败。第二阶段:知识学习以江苏天成公司相关资料作为实训平台,教师引导学生掌握什么是内部控制,如何去评价内部控制,重要性水平如何确定,什么是审计风险,怎样进行审计抽样来确定审计风险。第三阶段:布置工作任务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其所处的环境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控制测试,接着确定重要性水平,把重要性水平分配到各个账户中,然后使审计风险保持在可以接受的水平,根据之前所确定指标和相关要求,进行有关数据的计算,最后根据审阅及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重要性账户,完成分析性测试备忘录。第四阶段:学生活动与问题讨论根据给定工作任务,学生查阅资料,各小组进行风险评估。评估过程中,分组讨论审计风险水平确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第五阶段:分组展示成果及学生互评每小组成员派一名代表讲解风险水平评估确定过程及合理性,并组织其他各组学生对其成果进行相互评定。第六阶段:教师点评及小结对每个小组的成果做出评定,强调风险评估的注意事项,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在整个学期《审计》课程教学过程中,每一节课给学生布置一项具体的审计工作任务,学生进行仿真训练,加上实物的展示,对学习成果的演示和分析,可以使学生真正体验了审计职业岗位的快乐,同时也掌握了审计理论及审计方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