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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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1

关键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48-06

一、引言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开展了以劳工维权、消费者权益和资源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并逐渐向全球范围扩展,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社会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2010年“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再次强调要坚持科学、平衡、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我国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又是参与国际竞争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金融机构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传递价值的特殊公众企业,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传导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做尽责的企业公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了社会各界对金融机构的殷切期望和普遍要求。

目前国外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已有不少研究,一些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并致力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标准建设,而我国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研究还十分有限,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在我国尚属空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缺乏评价标准和数量依据,制约了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及成效。因此,加紧开展我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一套具有行业特点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客观评价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促进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具有积极作用,也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概念、准则及主要内容

(一)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

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理念源于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提出及推动。按照企业社会责任理论,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公民,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对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及环境尽责。相比生产性企业而言,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资金融通业务,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传导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就是以金融杠杆的力量推动自身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和谐互动,实现经济、环境、社会三大目标有机统一和持续发展。

(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相关准则

21世纪以来,部分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并加强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标准的建设。目前比较有影响力的准则包括:2000年联合国发动的“全球契约”号召,该契约包含了企业要尊重人权、维护劳工权益和保护环境等数十项基本原则;2002年拟定的伦敦原则,该原则规定金融机构在推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保护环境三方面的相关基本原则;2003年出台的《关于金融机构和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中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即金融机构要保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不伤害利益相关者利益,对股东负责,信息透明,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可持续等;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银行、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共同制定了赤道原则,该原则规定宣布实行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必须要制定与该原则相一致的内部政策和业务流程,并要对项目融资中涉及到环境和社会的相关问题进行审慎性审核和调查;2010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并公布实施了首个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在上述诸多准则标准中,赤道原则最具影响力,目前全世界已有20多个国家的近百家金融机构宣布遵从赤道原则,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80%以上,赤道原则已成为衡量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最主要的国际标准。

目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准则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制订,对金融机构有较高层次的要求,而我国金融机构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与国际准则的要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虽然国内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社会责任制度和办法,如银行业协会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但这些指引文件大都为原则性规定,不具有强制性且操作性较差,为此需要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和承受能力,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区域实际及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评判标准和行为指南,进而从操作层面保障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可行。

(三)我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1、从结构层次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公益责任几个层面。法律责任是金融机构的基本责任,主要指金融机构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如依法纳税、遵守劳动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等。经济责任就是要求金融机构搞好自身改革与发展,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这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金融机构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根本保证。道德责任指金融机构的各项活动要符合公平、公正的社会基本伦理和商业道德,其履行要求金融机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理念,客户意识和市场导向能力,是一种较深层次的社会责任。公益责任指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的组成成员,应该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公益责任是金融机构的自律责任,同时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是一种较高目标的社会责任。

2、从利益相关者看,与金融机构具有利益相关性的主体包括了国家、社会、行业、股东、员工、环境等。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要对国家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责任;对社会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责任;对政府金融机构要肩负起努力创造税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责任;对股东要承担起保持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责任;对消费者要承担起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责任;对企业员工要承担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员工发展成长的责任;对资源环境要承担起减少资源消耗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3、从行业属性看,鉴于金融机构社会功能的不同,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在履行社会责任方式的选择上应有所侧重,这是可以得到实践支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关键是要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和金融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延伸和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的发展。证券业金融机构重点是要发挥财富功能,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渠道;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资金周转运作效率,增强金融体系弹性。保险业金融机构重点要发挥市场化利益调节功能,协调各利益群体、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提供丰富多样的风险保障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服务需要,真正发挥保险业的稳定助推作用。

三、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

(一)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及相关文献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框架,从经济社会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公益慈善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六个方面,分行业构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二)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模型的建立

在确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后,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并确定每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建立综合评价模型,进而构成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1、算法设计

(1)构建递阶层次结构。将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准则层、子准则层和指标层。本文中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是总目标,分别由经济社会责任、法律道德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公益慈善责任、环境责任等六项准则构成,每一项主准则再根据各行业特点分解为多项子准则,子准则层下则相应设置具体的评价指标。

(2)构造判断矩阵。本文采用“1-9标度法”,按照各层次指标对上一层指标影响的相对重要性,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A=(aij),由专家对准则层、子准则层和指标层的因素相对重要性进行比较,生成判断矩阵。

(3)计算层次单排序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表示的是本层次中与上一层某因素有联系因素的重要性,可以简单归结为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对于判断矩阵A,就是计算满足AW=λmaxW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归一化后得到的特征向量W=[w1,w2,...,wn]T就是本层次元素对于其上一层次某元素的排序权重。检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需计算一致性指标CI和一致性比例CR。当CR

(4)计算层次总排序权重及进行一致性检验。计算完层次单排序权重后,还要确定最低层各指标对于目标层的排序权重,即层次总排序权重。总排序权重是由自上而下合成得到。

依据上述算法设计,计算得到甘肃省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各层次的单层权重和总排序权重。表2列出了各行业一级指标的单层权重。

2、建立综合评价模型

数据经标准化处理后,本文采用线性模型对各指标标准化数值及其权重进行加权汇总,构建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模型:Z■=■d■w■*100,其中,Z■为机构j 的社会责任评价值,d■为第i项指标(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值,为第i项指标(三级指标)的总权重,m为三级指标个数。

(三)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评价分析过程

本文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及规模,选取了甘肃省省级具有代表性的18家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10家、证券业1家、保险业7家)作为评价对象,以其2007-2011年年度数据为评价依据,计算得到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综合评价值(见表3)。

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近年来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状况总体趋好,银行业中,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较好,平均评价值分别为88.08分和80.7分,股份制银行和地方中小法人银行平均评价值也分别达到了80.45和79.24;证券业机构平均评价值为79.94,整体表现良好;保险业中,寿险公司平均综合评价值为74.87分,略高于财险公司的74.04分。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无论在社会责任理念还是社会责任实践中,大型金融机构较其他金融机构表现优异,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企业公民相关责任。

为了更加全面的分析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本文对2011年度甘肃省18家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列表排序(见表4),并结合2007-2010年度情况,以构成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内容的六个方面为分析框架,从时间序列、行业及机构等维度进行分项评价比较。

1、经济社会责任。受评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贡献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平均评价值最高,为20.09;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次之,评价值分别为19.07和18.64;股份制银行排名最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在基础设施信贷支持、服务密度以及金融安全等方面贡献较大;农业政策性银行以及农村信用联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方面表现优异;地方法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和增加地方税收方面贡献突出,股份制银行在机构稳健经营方面表现较好,在维护区域金融安全贡献较大。证券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呈先下降再上升的变化趋势,这主要与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相对低迷、投资者热情降温有关。保险业金融机构经济社会责任评价值总体趋势向好,其中财险公司评价值较寿险公司略高,主要原因在于财险公司在税收贡献和赔付支出方面贡献较大。

2、法律道德责任。金融机构都能很好履行此项责任,各行业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且得分较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为18.96,评价值相对较高,其中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的评价值较高,其次是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法律道德责任评价值基本一致,平均评价值分别为15.63和15.05,法律道德责任的履行情况整体良好。

3、客户责任。金融机构客户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各行业客户责任得分较以前年度稳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平均评价值为13.59,其中股份制银行客户服务意识最强,平均评价值为17.04,得分较高。证券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评价较高,平均评价值为15.9,在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有效提示金融风险方面履行责任较好。保险业金融机构客户责任评价值平均为14.02,行业整体履行客户责任情况较好。

4、员工责任。受评金融机构均能较好履行员工责任,各行业员工责任评价值逐年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9.55,其中股份制银行在维护员工责任方面表现最好,其次是地方法人机构和政策性银行。证券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最高,平均得分为11.93,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员工责任。保险业金融机构员工责任评价值相对较低,平均得分仅为7.38。

5、公益慈善责任。从评价结果分析,受评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评价值较2007年均有所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平均评价值为8.97,主要是在各项服务民生贷款发放、扶贫济困以及慈善捐助方面贡献较大。证券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评价值提高较为明显,尤其是在2008年以后,证券业机构在慈善捐助方面变现积极,平均得分达到了9.35。保险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责任平均评价值为6.68,其中寿险公司和规模较大保险公司由于在慈善捐助和公益活动开展方面贡献相对较多。

6、环境责任。近年来受评金融机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有所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6.60,其中履行情况较好的是政策性银行,评分为8.30分,其次是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评分较高主要是因为发放了较多的节能减排贷款,并在经营发展中注重降低能耗。证券业金融机构能够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履行核查及督导职责,在辅导上市公司上市和再融资过程中按要求进行环保评估,因此环境责任评价值较高。保险业金融机构环境责任评价值平均得分4.69,其中财险公司和小保险公司的评价值相对较高,分别为4.98分和4.31分。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取得的积极进展:一是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和履行意愿增强。总体来看,近年来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和履行意识、履行意愿有所增强,对社会责任内涵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二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特点较为明显。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发挥信贷支持及信贷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证券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发挥投资银行专业优势,辅导、帮助地方企业上市融资,并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投资者权益等;保险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三是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近年来大型金融机构积极向社会民众及金融消费者普及、宣传金融知识,介绍相关金融产品,同时根据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制定相应的销售方案,帮助客户了解和识别金融投资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理念不平衡。分行业和机构看,本次选取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类金融机构中,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和理念较强,不仅对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对一些较新的社会责任原则也有所了解;而证券业金融机构及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反映出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相对较弱,没有明确的社会责任规划,没有将履行社会责任内化到企业发展理念和目标中,制约了对社会责任全面深入的认识和履行,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的意识理念差距较大。二是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长效机制仍然欠缺。从机制建设看,目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还停留在提高认识阶段,长效机制建设普遍缺乏,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在社会责任理念、履行领域及力度等方面都还亟需加强;既使是社会责任理念较强的金融机构,也还缺乏独立的社会责任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各金融机构仍然是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价值目标,在考核时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而忽略了社会效益,这将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深入、长久、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三是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未能有效履行环境责任。近年来面对资源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号召金融机构要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企业和项目要进行信贷控制。然而受利益驱使,有些金融机构往往采取短期行为,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占比偏低,与低碳环保相关的金融产品仍然欠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相对滞后。

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还需在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并加强:

(一)加强观念上的引导

通过加强宣传,使金融机构树立社会责任核心价值理念,深刻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以及社会发展对企业公民的内在要求,从而增强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意识,为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同时,结合金融机构战略转型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转变金融机构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观念,要从中看到发展机遇和长远利益,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二)进行体制上的改进

金融业的任何微观机制都是依托宏观环境和制度条件而运行的。应加快各项体制改革,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新内容纳入体制改进中,如设立自上而下的社会责任事务部门,制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等,从体制上保障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三)推进机制上的创新

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机制。目前建议采取倡导性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在此基础上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金融机构发展战略,落实到经营服务各个环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组织体系建设、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紧密联系起来,使之内化到金融机构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当中,成为有组织的行动演进。

(四)建立科学的指导标准和约束规范

建议出台相关标准或指引,并逐步建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量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行业属性和发展状况履行社会责任,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约束规范。

参考文献

[1]陈留彬.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实证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7,(11):145-150。

[2]胡赵华,郭江.中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比较研究[J].金融参考,2008,(8):28-30。

[3]黄群慧,彭华岗等.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状况评价[J].中国工业经济,2009,(10):24-35。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2

自2007年2月美国抵押贷款风险浮出水面,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危机造成了美国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银行被政府接管、股市剧烈震荡,致使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大动荡。更可叹的是,当初华尔街的金融家们发明创新的“次贷”,本想藉此解决美国穷人的住房问题,“让穷人也能圆上美国梦”,其初衷不但没能实现,反而使一些美国百姓债台高筑,苦不堪言。

是什么原因让华尔街的良好初衷事与愿违了呢?虽然有原因种种,但其中众多金融机构见利忘“义”、见利忘“险”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当初,CDO债券的设计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帮助“穷人”买房,本来是一件好事,其出发点是为那些信用等级较低或收入不高的人提供贷款,让他们实现拥有自己住房的梦想。但是,到了后来,大多数机构都忘记了次级贷款业务的初衷,而是完全把它当成赚钱的工具,金融创新变成了金融游戏,设计的产品只考虑各个金融机构怎样从中获利。

其次,这些金融机构对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风险的防范。从源头上来讲,美国房地产金融机构放松了贷款条件,违背了金融稳健性的原则,埋下了日后危机的种子;而从一系列后来所谓创新的金融衍产品来讲,都是以逐利原则为导向。

特别是到后来被人称之为所谓的“三毛债券”的出现和失控更是可以用见利忘义、见利忘险来形容。一是该产品的设计从根本上就忘记了次贷产品的初衷。他们忘了自己最终赚的钱都来自于那些“穷人”。而根本不考虑这些“穷人”的实际状况。在整个资金供应链中,最薄弱的当数次贷借款人的资金状况,他们有的除已抵押的房产外所剩无几。金融机构却全然忘记他们利润的真正来源,只顾计算自己如何从设计的游戏中获利。二是,参与各方只顾逐利,不顾风险,最终致使金融系统陷入失控,加上房地产的亏损,最终导致了次贷危机的爆发。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赤道原则;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作为资源配置枢纽,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传播和环境责任思想的提升,商业银行需要在项目融资中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而赤道原则作为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制订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的自愿性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金融机构落实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行业准则。[1]在此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积极研究和实施赤道原则,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增进社会福利,支持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对于转变国内经济增长模式和扩大国际项目融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赤道原则:项目融资的社会与环境标准

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EPs)的诞生是源于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内外部压力。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风起云涌,人们逐渐意识到,一些破坏环境和损害劳工权益事件的背后,有缺乏社会与环境责任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支持。利益相关者的外部压力和股东的内部压力促使金融机构开始考虑项目融资中的社会与环境影响问题。

200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与荷兰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金融会议,出席会议的9家商业银行讨论了以往项目融资中由社会与环境问题引发的争议。会上,花旗银行建议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一个统一的解决框架,以供其他金融机构参考。随后,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在国际金融公司保障政策(Safeguard Policies)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的解决框架,这个框架就是赤道原则。2003年6月,10家大型银行率先宣布施行赤道原则。2006年3月,成员银行对最初的赤道原则进行了修订,形成现行的新版赤道原则,并于当年7月正式实施。截至2010年3月,实施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经达到67家,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份额占全球总额的80%以上。

新版赤道原则的正文包括四个部分:序言、适用范围、原则陈述和免责声明,正文之后是四个附件。[2](1)序言部分简要说明了赤道原则出台的背景、接受赤道原则的意义、赤道原则的目的以及赤道原则金融机构的一般承诺。(2)适用范围部分规定了该原则适用于所有总投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或改扩建项目中的贷款行为与财务顾问行为。(3)原则陈述部分是赤道原则的核心内容,阐述了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做出决策时需要依据的10项原则,具体包括审查和项目分类、社会与环境评估报告、适用的社会与环境标准、行动计划和管理系统、磋商和信息披露、申诉程序、独立评审、承诺性条款、独立监控和报告及赤道原则金融机构的报告制度。(4)免责声明部分规定了赤道原则的地位和效力,即赤道原则金融机构自愿独立接受和实施赤道原则。四个附件包括项目的分类、潜在的社会与环境影响和风险列表、国际金融公司《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以及特定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

与最初的赤道原则相比,新版赤道原则把赤道原则上升到一种行业基准的高度,而不只是一种行业方法;框架得到扩充,由两部分改为四部分,且附件部分也有所增加和变动;适用范围扩大,项目总投资标准由5000万美元下调为1000万美元,约束行为由投资、贷款扩展到财务顾问。新版赤道原则不再只重视环境问题,而是社会问题与环境问题并重,例如将环境评估(简称EA)改为社会与环境评估(简称SEA)。主要改进之处如下表所示: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的难点问题

赤道原则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社会与环境最低行业标准,并将其成功应用于国际金融实践,为商业银行评估和管理社会与环境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框架,逐渐成为全球可持续金融的行动指南。我国商业银行接受和实施赤道原则,在经营战略中融入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思想,需要考虑如下难点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的起点偏低

目前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多数来自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这些经济体工业化起步较早,已经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工业革命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促进了环境保护思想和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早期发展。[3]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反映出在上世纪60年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思想已经兴起。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迅速传播。建立在丰富物质基础上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思想,为赤道原则在发达经济体内实施、推广创造了条件。而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环境保护思想开始在中国兴起,2006年我国才出现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而商业银行的社会与环境责任更是处于启蒙阶段。如何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实施赤道原则,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有关社会与环境规范的建设相对较为落后

赤道原则规定,对于非OECD国家或非高收入OECD国家的项目,除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外,必须满足国际金融公司《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特定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言外之意是,对于高收入OECD国家,由于其内部法律法规较为严格和完善,赤道原则将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同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特定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在这些国家开展项目融资只需要遵守本国法律法规。而我国属于非OECD国家,国内有关社会与环境的规范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特定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社区规划、拆迁、劳动安全、装备技术标准、少数民族、人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落后。国内外社会与环境规范的差异,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赤道原则时难度加大。

(三)实施赤道原则可能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

实施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在受理项目贷款时,需要项目业主聘请第三方顾问开展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征询和申诉机制、建立行动方案等,这将增加项目的总成本。例如,赤道原则可能要求项目在冬天施工,以减少对下游水资源、居民生活和水生动物的不利影响,这既增加了施工难度,也提高了施工费用。为了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并监督其执行,实施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需要比其他商业银行付出更多的沟通成本和监督成本。对于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由于内部有完善的社会与环境风险管理体系,说服其接受赤道原则约束比较容易。而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相对淡薄,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要求其开展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或采取措施消除相应风险,需要投入大量的沟通成本和监督成本。

(四)商业银行将面临来自国外的监督与舆论压力

接受赤道原则可以使国内商业银行与国外竞争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也会使其面临来自国外非政府组织、社会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与舆论压力。其中非政府组织是监督赤道原则实施的主要力量。非政府组织类型不同,关注重点也各有差异。有的关注劳工问题,有的关注人权问题,有的关注环境问题,有的关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专门盯住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如银行监察组织(Bank Track)和银行监视组织(Bank Watch)等。①而社会媒体又有温和与激进之分,在国别、组织方式和政治倾向等方面都各有不同,一些社会媒体公信力很高,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国内商业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后,必将引起国外非政府组织、社会媒体等机构更为广泛和严密的关注,这在为商业银行带来良好声誉的同时,也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强大的监督与舆论压力。例如,雨林行动组织(RAN)因花旗银行提供资金给破坏热带雨林的项目而向其抗议就是典型例证。

(五)环境评估与授信审查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

商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需要在授信审查和风险管理流程中引入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在传统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对社会与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项目分类,并将分类结果作为客户准入、项目审批和授信后管理的重要依据。与传统的环境评估和授信审查不同,赤道原则金融机构的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涉及社会学、环境学、经济学、金融学等诸多领域,专业跨度较大,因此需要熟悉环境评估与授信审查的复合型专业人才。[4]此外,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内部社会与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落实赤道原则的操作办法、行业细则,建立独立专家评估机制等,都需要培养和引进对社会与环境风险有调查能力和授信管理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的策略选择

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传播和绿色信贷政策的执行,国内商业银行开始意识到社会与环境风险对银行声誉和融资安全的重要性,一些银行已经将实施赤道原则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战略选择。从目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国内商业银行接受并实施赤道原则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营造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

正如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与发展需要适宜的内外部环境一样,赤道原则的实施和推广也需要适宜的内外部金融生态环境。从内部来看,商业银行应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由董事会进行战略引导,在总行层面设置相关机构专门负责赤道原则的实施工作,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将赤道原则的文件精神转化为适合本行的内部政策,并据以评估和防范项目融资中的社会与环境风险。从外部来看,商业银行应该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舆论媒体等加强沟通,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建议,推动赤道原则宣传工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环境评估(EA)和环境管理方案(EMP)的公众意见征询制度,为赤道原则的实施和推广奠定基础。

(二)遵循循序渐进的实施原则

由于我国目前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与环境规范的建设较发达国家落后,因此在实施赤道原则时必须考虑我国国情,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5]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先进金融机构落实赤道原则的经验,在实施初期严格界定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试行行业,再根据银行内部制度建设和外部政策环境的完善程度,逐步拓宽适用范围和试行行业,循序渐进地达到相关国际标准,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赤道原则实施推广道路。同时应对本行的赤道原则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等情况适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以获取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舆论媒体和利益相关者的理解与支持,协调好促进经济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三)根据我国国情进行适当偏离

赤道原则允许实施该原则的金融机构,根据所在国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实力,采用适当偏离原则制定项目融资的社会与环境准入标准和管理机制。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国内法律法规和社会文化背景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尽力而为。一方面要积极向环境保护部、国际金融公司及其他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学习,紧密结合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绿色信贷政策,调整业务操作办法;另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和对比国际、国内标准,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赤道原则实施方案。例如,《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提出了63个行业的环境技术参考标准,其中一些指标与国内相关指标要求一致或低于国内指标要求,这些指标在具体实施时不存在困难,而另一些高于国内相关要求的指标,在具体实施时应能够提出合理化解释,说明暂时无法落实的客观约束条件。对于少数民族、人权保护等定性指标,由于存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可以按照国内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进行处理。

(四)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赤道原则,在国际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和平崛起的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从资本输入型大国向资本输出型大国转型的必然选择,因此遭遇国外非政府组织、社会媒体等机构的监督和舆论压力并不奇怪。然而,商业银行不能简单地将这些来自国外社会的批评看作国际竞争对手设置的新壁垒,而应该建立起与国际社会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准则和惯例的制定。[6]同时,要在国际项目融资中严格遵照赤道原则办理相关业务,接受国际非政府组织、社会媒体等机构的调查与监督,征询项目所在地居民意见,缓解来自国际的舆论压力,在国际上树立起担负社会与环境责任的金融机构形象。需要注意的是,赤道原则要求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主要侧重于社会与环境方面的信息交流,包括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受影响的个人和社区征求意见,在环境评估(EA)和环境管理方案(EMP)中考虑这些意见,以合理的最短时间向公众报告环境评估内容或其摘要等等。

(五)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储备

正式实施赤道原则,需要根据项目的社会与环境风险将其分为A、B、C三类项目,对于A类、B类项目需要提交社会与环境评估报告(SEA),A类项目和适当情况的B类项目还要提交环境管理方案(EMP)说明如何管理和降低社会与环境风险。商业银行的具体工作:一是依据分类程序和专家意见审查项目的分类是否恰当;二是审查社会与环境评估报告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内容是否科学;三是审查项目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条款是否遵守赤道原则。因此,有必要培养和储备熟悉赤道原则的复合型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由专职人员负责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授信审查、业务处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由聘请和储备的社会与环境问题专家或特定行业环保专家作为兼职人员,负责审查支持赤道原则的政策和程序,并对实践提供持续性的指导,完成社会与环境尽职调查及专业性的评估和监测工作。

注 释:

①银行监察组织(Bank Track)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国际银行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世界自然基金会、地球之友、雨林行动组织和伯尔尼宣言等。该组织在2003年1月公布《关于金融机构和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其中列举了金融业在推进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角色和责任。目前该组织得到约200多个组织的认可,其宣言也成为衡量银行业对于可持续发展承诺的主要依据。与银行监察组织(Bank Track)专门跟踪商业银行的运营和对社会及环境的影响不同,银行监视组织(Bank Watch)专门监视中欧和东欧地区的公款。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长龙.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基准:赤道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06(6).

[2]The Secretariat for Equator Principles. The“Equator Principles" [EB/OL],July, 2006, p1-10, Available in PDF Version from 省略/documents/ Equator_Principles.pdf.

[3]陶 玲,刘卫江.赤道原则: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J].银行家,2008,(1).

[4] 唐 斌.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的问题与实施建议[J].新金融,2009(2).

[5] 张 斌.赤道原则对我国绿色信贷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9(16).

[6] 董 礻韦编译.可持续银行的“要”与“不要”――银行监察组织手册[J],银行家,2007(3).

Path Selection of Domestic Commercial Banks to Implement the Equator Principles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外资银行;金融领域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5―0023―03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当代社会结构正在变得愈来愈复杂,商业银行和其他许多国际企业一样,自身经营规模愈来愈大,企业的活动也随之变得多样化,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在各方面都显得日益密切。因此,可知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将随着时代的推移而逐渐扩大化。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些的时代性特征和这样一些显著的发展趋势,使得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议论,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具挑战性。

一、全球化发展与社会责任新挑战

无疑,本世纪初的几十年是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关键时期,加入WTO加快了我国企业更多参与国际竞争的步伐。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制定和实施海外扩张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如中国海尔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联想集团等等,均在以自己不同的方式实现跨国经营和全球化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国际化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之中。这种银行国际化可以包含有两种战略模式,即引进外资银行和本国银行跨国经营。正如前面所述,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十分迅速,影响力逐步扩大。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海外的分行和代表处等机构也初见规模,发展速度同样也十分迅速。例如,截至目前,中国银行的海外机构最多,在欧美、港澳、亚太地区拥有分行、附属企业或代表处,总数已经达到559个,海外总资产已达1400亿美元,海外雇员约2万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海外机构总数也已经超过70个,其中通过兼并或收购在海外拥有的附属企业已近60家,如在香港和伦敦分别拥有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等附属金融机构,海外总资产已经达到600多亿港币;中国建设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总数为9个,海外分行总资产达70多亿美元;中国农业银行也在海外建立6个分支机构。另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也有几家在海外拥有分支机构,其中交通银行6个,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和招商银行分别3个。总体上,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还十分有限,由于业务品种单一,主要服务于华人社区和进出口贸易,在国际市场上基本处于边缘银行的地位,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跨国购并也在迅速发展,可以预见,商业银行国际化的步伐势不可挡。

伴随着国际化扩张战略的实施,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更加严峻的社会责任挑战:在国际市场上,将面临国际社会如潮似涌的社会责任运动的深远影响,不认真对待社会责任问题,将可能意味着国际战略的最终失败;在国内市场上,将面临国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责任呼声的强大召唤,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义务,将意味着逐步被市场所淘汰。因此,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制定适应全球化发展要求的多层次的社会责任战略,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业务管理和提供金融服务。在国内市场,商业银行等企业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义务,以便能够顺利地与国外战略投资者开展战略联盟与合作发展,但同时还应对战略投资者最低和最高持股或减股进行明确的规范,防止其短期行为可能对我国银行和客户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以便真正能够赢得国内客户的认可和信赖,提高国内市场竞争力;在国外市场,我国商业银行等企业需要遵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规,保护当地环境,保护当地劳工权益,尊重员工文化多样性,改进当地就业水平,参与当地社区服务项目,支持当地慈善事业等,以便不断改善自身形象和信誉,增强利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并实现与当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和共赢发展。

二、新技术应用与社会责任新挑战

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技术和新的产业。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如金融服务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体系,高效的机器设备和电子清算网络正在代替人工处理存款、贷款、清算和咨询等业务。例如,ATM自动取款机可以提供24小时不间断优质服务;POS终端机极大地方便了客户的购物和消费。事实上,当代的商业银行正在演变成一种属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化交易等正在一步一步地取代劳动密集型的营业网点或众多的银行职员参与的服务功能。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单位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大量裁减剩余员工的社会责任问题,如机器取代人,造成大量员工丢掉饭碗,导致一些结构性失业等问题。另外,新技术的应用也给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另一个挑战是:安全隐患问题,例如,如何确保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和不被泄露,如何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等。如果商业银行不能确保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安全的和保密的,即意味着商业银行没有履行好自己对客户的社会责任。无论如何,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正在给商业银行带来业务品种和服务功能的重大变化和飞跃,这一发展趋势已经引起当代银行家的密切关注。我国商业银行只有顺应潮流,广泛应用电子化和其他新技术,才能适应新时代金融业发展的要求,也才能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取胜。但同时,商业银行还必须认真解决好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问题,以便能够真正借助最新科学技术来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

三、金融管制放松与社会责任新挑战

金融管制放松(Deregulation)最初起源于上个世纪末期的美国,随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纷纷仿效,加入到了这场金融管制放松的潮流之中,现这一发展趋势已经波及整个世界。例如,为适应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取消了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Interest rate ceiling)和交易账户不计利息的有关规定,以使商业银行可以拥有更大的利率自,并使存款人获得更加公平的利率回报;放开对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允许存款机构和信贷联盟从事综合商业银行业务;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持有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任何企业的一定量的股票,成立银行持股公司(Bank holding Com-pany),开创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经营或混业经营的格局。在我国,随着经济和金

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管制放松也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和发展趋势。这一趋势必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同样会带来更大的社会责任挑战。

金融管制的放松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说它是一种机遇,是因为它从法规层面上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使银行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业务收入来源和盈利水平;说它是挑战,是因为它使得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性成为现实,从而必然导致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提高。伴随着金融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客户的闲置资金和服务需求必然流向那些回报率高和服务水平优的金融产品,客户忠诚度将逐渐下降。也就是说,哪里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利息高,那里的客户资源就会丰富;哪里的银行优惠待遇多,那里的客户就多。另外,利率的市场化趋势也将使广大客户变得成熟和理智起来。也就是说,客户对利率的敏感性逐步增强,过去那些“忠诚、稳定”的客户也可能变得“摇摆不定,唯利是图”。在我国,银行优质客户资源有限,且银行机构众多,加上存在一定的无序竞争和对客户的过分“受宠”,这一发展趋势也比较明显。例如,为承揽一笔业务,商业银行有时须向客户或有关企业负责人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通过这种违背社会责任道德标准的做法承揽业务,以换取短暂的、并不牢固的客户关系。总之,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客户忠诚度的下降正在给我国银行的社会责任价值观带来严峻的挑战。

从另一个角度讲,伴随着金融管制放松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问题也必将面临其他更大的挑战:一是金融管制放松将使得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合谋串通的机会增大,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其持股的证券公司联合起来,通过私自融资安排故意操纵股票或债券市场,赚取非法利润;二是混业经营制将使得商业银行形成庞大的金融集团成为可能,例如,商业银行作为庞大的垄断集团,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可能会对政府政策产生强大的影响力,从而使政府的管制能力下降,银行自身的道德风险增强。在上述两种情况出现时,均可能在侵害客户利益的同时,破坏整个国家的经济稳定,情况严重之时,均可能导致经济或金融危机,危机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人力资源变化与社会责任新挑战

关于人力资源的变化趋势,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况:一是人类社会正在进入老龄化时代,大龄员工不断增加的趋势。人口学家估计,到2025年,许多国家的老年人口将是今天的两倍;而且到2050年,全球60岁及以上的人口将可能首次超过儿童的人口。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从企业内部来看,面对可能出现的员工老龄化及技术员工短缺问题,一方面,商业银行必须处理好老年银行职员的问题,比如说,需要增加投入关注老年职工的退休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福利等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加大员工教育和培训支出,更新老年员工的知识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管理者和技术员工等。从企业外部来看,面对人力资源的变化趋势,商业银行需要加大投入,研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如开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年金服务、基本生活必需品贷款、基本生活金融服务(Basic Lifeline Banking)等,以适应市场需要变化趋势,同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义务。基本生活金融服务事关贫困人口在无法获得基本银行服务的情况下是否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或有学上的问题(Peter Rose,1998,pp393)。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商业银行在承担更大风险和关注更多社会问题之间作出合理的道德决策。

二是员工流动性加快,工作稳定性降低的趋势。随着时代的前进,当代新员工,特别是年富力强的高学历或高素质员工,在不同单位之间频繁跳槽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将会给未来的商业银行等广大企业带来严峻的考验。这种挑战可以体现在:如何通过给予员工更多的社会责任贡献,以留住优秀人才,为我长期服务;如何通过制度建设防止跳槽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或拉走高价值客户,以减少违背道德的行为发生;同时又如何通过人力资源外包(Outsourcing)和其他灵活用工形式,并制定人力资源“软硬面”战略,解决可能随时随地出现的人力资源匮乏和危机问题。

人力资源外包本身也可能带来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新问题,例如,商业银行将原来由自己员工亲自担任的工作任务,通过合约分包给专业程度更高的其他企业员工代为管理,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节约人力资源成本,那么,这样做就可能意味着银行的一部分原有职工将丢掉自己的饭碗。另外,使用其他形式的灵活用工,也同样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社会责任的巨大挑战。这是因为,大量使用临时工和季节工(这些临时工的社会福利保障本身就是一大社会责任问题),以提高银行效益,将可能意味着正式工作岗位的减少以及一部分正式工的下岗。

三是员工持股者数量增加,雇主和雇员新型关系不断出现。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完成,许多银行员工的身份发生了重大变化,员工既是银行的一般雇员,同时又是银行股票的持有者或所有权人。这种新型雇佣关系也将给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带来诸多的新挑战。例如,银行管理者不能再简单地把员工看成是可以随意支配的“上下级”关系,而是需要处处征求其意见的“同等地位”的伙伴关系。在这种新型伙伴关系下,银行管理者对员工将可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义务,如需要更多地让员工参与决策,更多地下放权利给基层,更多地关注员工的社会福利待遇等。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5

关键词:联合分析法;绿色金融;影响因素

近两年,我国雾霾天气越发严重,在许多城市中都有着明显的破坏性。通过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整体环境污染现象较为严重,2013年,京津冀等地区的大多数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3倍左右,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1倍左右。对此,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威胁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绿色经济显得非常重要。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或部门在投资、融资决策时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并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看待。对此,利用联合分析法探讨我国绿色金融影响因素显得格外重要。

一、绿色金融的外部性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就是在金融企业在决定某个投资、融资项目时,考虑除企业经济效益以外的外部因素[1]。在1776年古典经济学派对于绿色金融就有所研究,每一个人在想要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过程中,都会在潜意识的推动之下为利益目标发展。但是因为市场竞争以及相关的理想化特点,金融企业的运行仍然是以经济利益为主。金融机构借助绿色金融,可以有效的降低非绿色金融行为的发生,从而促使金融机构所资助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环保性,具备非常强的整体发展推动作用。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之下,绿色金融正处于环境影响因素较少的情况。

按照我国银行协会在2013年提供的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直到2013年初,大多数银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约为67万亿,与2012年相比,同比增长15%,绿色信贷的整体余额约为6.1万亿元,与2012年相比,同比增长约为16%,从增长率来看,绿色信贷的增长略微快鱼整体贷款的余额增长率,这也显示近两年对于绿色信贷的重视度在不断提升。但是,从信贷余额整体来看,在绿色信贷方面所投入的贷款额度仅占比总额度的9%,整体占比仍然较少,这也说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二、绿色金融的微观经济政策

在绿色金融的外部性较为缺失的情况,金融企业往往会优先考虑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绿色金融的特质。对此,政府应当采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纠正,借助税收的方式,来推动金融机构向绿色金融方向发展,从而实现节能减排,推动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2]。对此,从理论上而言,应当在绿色金融方面实行相应的税收制度,“碳税”便是针对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税收方式。

碳税主要是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所导致环境影响而针对项目收取的税额。欧盟最早在2011年就开始执行碳税的税务收取。虽然我国并没有执行碳税的收取,但是越发恶劣的环境污染必然会推动国家执行类似于碳税的税收方式。碳税的实施主要是根据绿色金融的方式来进行资金和税收补贴,进而纠正绿色金融在外部性方面的缺陷。但是,目前我国在于碳税方面并没有明确的实施,所以相应的监管部门需要对商业银行实行绿色金融仍然具备一定的困难,在监管方面较为困难,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是对监管部门不执行绿色金融与绿色金融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况从而赋予相应的责任与出发,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由此可见,外部的监管从本质上就是在补贴和税收方面的帮助。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之间的协调

利润最大化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被理解成理论、实践的争论问题[3]。理论派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的,任何企业都应当是以利润最为主要的决策目标,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尽最大可能创造最大利润。实践派认为,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尽可能承担最大的社会责任。例如,以安德鲁斯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学家认为,企业除了获得相应的利润之外,还需要承担其他的社会责任,进而成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者以及环境的保护者。

但是,在现实中,我国许多企业忽略法律法规的要求,单方面的追求最大经济效益,采用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超标的资源和生产方式,形成严重的社会环境问题。银行如果对这些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银行便成为了“帮凶”。对此,商业银行在执行绿色金融的过程中,也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监督义务。但是,商业银行仍然需要以应力作为主要的目的和运行支撑,所以对企业的信用度仍然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对此,商业银行在放款之前,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绿色性,从而在不影响经济效益和低风险的基础上,执行绿色金融。

四、总结

综上所述,按照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整体层面上讲,绿色金融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的经济效益并不多,金融机构缺乏对绿色金融的执行主动性与积极性。债务偿还能力仍然是金融行为的首要考虑因素,并且只能够在低风险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之下,才能够实行绿色金融。外部监管是实现绿色金融的关键性因素,应当提高外部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1]陈联明,朱先明.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探究――基于演化博弈的视角[J].金融纵横,2016,13(7):4140-4141.

[2]麦均洪,徐枫.基于联合分析的我国绿色金融影响因素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5,21(5):23-37.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范文6

一般认为,是次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成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消费者过度提前消费、房地产市场投机过度强烈、利率在较短时间内大起大落、次级抵押贷款被过度证券化并衍生出了更多的金融交易。在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转折,积聚的泡沫便被轻易刺破,整个市场急转直下,造成相关金融机构巨额损失,甚至纷纷破产倒闭。并通过各种传导路径将金融危机带来的损失传导到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应该说,上述逻辑是可靠的,对美国金融危机成因从现象上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解释。那么,现象的背后是什么呢?透过金融危机链条上的当事人和当事企业的行为表现,我们可以发现,由于缺乏诚信,缺乏对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足够责任心,从而使企业和当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日益背离了社会价值要求,当几乎所有环节上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悖的时候,这种力量积聚起来便形成了对企业环境的一种灾难性的破坏,而系统性的社会灾难自然使几乎每一个深处其中的微观个体都难以避免遭到伤害。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发展要合乎社会伦理要求,谨慎地使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始终保持一致,惟有如此,才能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为社会创造福利,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企业是经营信用的企业,因此它比一般工商企业具有更明显的脆弱性,社会性的危机一旦影响到其流动性,就容易导致其陷入经营困境,对商业银行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始终坚守“诚信”,谨慎维护企业相关者利益,不仅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也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现自身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然而,遗憾的是,此次美国金融风暴中次贷产品运行的很多环节,我们可以发现,恰恰是缺乏了诚信经营的基本意识,譬如,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坏帐带来的直接风险,从而放松信贷标准,肆无忌惮地扩展客户;评级机构在对债券评级时缺乏准确性和公正性,把很多潜在风险很大的次级债券评为与政府债券相同的AAA级,对投资者起了恶劣的误导作用;一些抵押贷款经纪人无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鼓励对现有抵押贷款的过度再融资,甚至教唆借款人以技巧和手段提高信用分数,以轻松获得贷款;投资银行设计出种种复杂的次级债产品,并以其“专业性”和推销术在世界各地营销次级债产品,这种在实际上可能连设计者自己都说不清楚传导机制的产品自然让其他机构也难以找出破绽,于是纷纷加入到次贷链条中。

资产证券化本来的初衷是分散风险并以此来消弭风险,从工具价值上来说,这种做法本无可厚非,应用得当的确可以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很好工具。但使用这种工具的前提是必须弄清楚它的原理和运行机制,弄清楚它对社会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作用,并控制在一个安全范围内,否则,无视社会责任,过度追求自我利益的证券化只能是将风险无限放大并无限扩散,最终会伤害到社会,也会伤害到自身。可以想见,如果在次贷链条上的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够有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对待客户和利益相关者,也许,次贷问题就不会演变成全球性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