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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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实施方案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1

【关键词】关于;湿地;生态保护;研究

0.引言

党的十明确了推进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地位。盘锦湿地经过几十年的保护和发展,目前湿地总面积达3150km2,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590km2,占湿地面积的50.8%。被称为“世界重要湿地”、“中国最美湿地”。积极探索湿地可持续保护的新路,破解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题,做大湿地文章,福祉社会和谐,共享环境红利,对提升滨海盘锦核心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主要工作及成效

1.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指导湿地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省政府盘锦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盘锦市相应成立了湿地保护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盘锦市林业局与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赵化明副省长在盘锦调研湿地保护工作期间,提出明确要求:盘锦市要进一步科学规划,符合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初级阶段实际,不求理想化,不一蹴而就,确保湿地功能不下降,面积不减少。要做好移民安置和退出计划,不走弯路,切实提升湿地功能,有力支撑盘锦生态经济发展。从而,为深入开展盘锦湿地保护指明了工作方向。

1.2加强湿地管理,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盘锦市把湿地保护工作提升为国家级保护的高度,建市伊始,市政府就批准建立了双台河口市级水禽自然保护区,于1986年上升为省级保护区。1988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持做到湿地保护科学规划先行。组织编制了《湿地保护规划》,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业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盘锦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4―2020)》已通过专家论证。加强湿地保护地方法制建设。完成了《盘锦湿地管理办法》。目前盘锦湿地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羊圈子省级重要湿地1处。

1.3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为抓手,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按照省政府对盘锦湿地提出的“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萎缩”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部署,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全面促进双台河口湿地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组织编制了《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000万元,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渠系改造清淤和扩大水域面积工程,以及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周边环境整治,对候鸟迁飞路途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对因保护湿地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湿地周边社区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打造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区发展模式,以推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湿地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1.4以湿地环境治理为举措,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63号)精神,组织制定《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设施规范整改及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规范性治理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地上通讯、通电设施进行并、合、拆,对区内主要公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合并布设,对支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地埋,避免成网连片。对保护区内生产建设设施和水产养殖、种植业开展整治清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实施方案》、《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滩涂水产养殖清理和生态恢复计划》和《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水稻田、旱田种植清理和生态恢复方案》。

2.影响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区历史遗留亟需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盘锦湿地生态地位得到了世界公认。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保护内仍然存在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衍、栖息生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

(2)湿地保护面临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我市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能均涉及到湿地。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湿地保护工作统一性不够、协调性不强、衔接性不严,各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湿地保护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3)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保护区成立以来,始终未建立形成相适应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致使自然湿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湿地保护和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苇场职工因保护湿地牺牲经济利益而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严重地挫伤了其保护和发展湿地资源的积极性。

(4)保护区内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护区内存在近海养殖业。由于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湿地养殖大量用药情况普遍存在。养殖废物直接排放到近海,导致养殖区域周边湿地植被难以生存,近海海域水体环境污染,直接威胁鸟类生存。

3.湿地保护工作对策和建议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管理。建议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业、水利、环保、国土、海洋与渔业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湿地工作会议,统一协调和决策湿地保护和发展各项事宜。

(2)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议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湿地保护政策资金支持,对苇场职工等湿地保护方给予经济补偿,夯实湿地保护的群众基础。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快恢复湿地原貌,提高湿地资源的整体生态功能。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2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保护项目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等。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主管机关。其内设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规划管理机关)具体负责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本行政区内贯彻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矿产资源规划,并对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资以及以其它资金开展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

第六条编制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年度计划,必须以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

第七条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处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服从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第八条规划管理机关应当依照矿产资源规划,按照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的规定,参与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

审。

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确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前,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提出规划意见,参与方案审查。

第九条规划管理机关在参与探矿权审批会审和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审查时,主要审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关于鼓励、限制、禁止勘查矿种和区域的要求。

第十条规划管理机关在参与采矿权审批会审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审查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拟申请开采的矿种和矿区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涉及矿产资源规划限制或者禁止开采,或者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产的,应当严格审查申请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调控的要求;

(二)开采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三)开发利用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方向;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

(五)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审查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对矿产资源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产资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方案。

第十二条申请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必须向立项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同级规划管理机关应当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采矿权人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将实施管理纳入管理目标体系中。

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必须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严格执行,并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或者修改,由原编制机关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提出规划调整或者修改方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矿产资源规划意识,接受社会公众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依照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本办法规定的规划审查的内容。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关停布局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引导布点过密的小型矿山联合办矿,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二十条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规划信息服务,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十一条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探矿权、采矿权前,可以查询拟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查询时,应当提交拟申请勘查、开采的矿种、区域等基本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监测和统计,为规划管理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规划确定的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内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应当从重查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由责任单位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从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3

关键词:尾矿库、生态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尾矿库是选矿厂废弃物处置的一个关键设施,是矿山开采、选矿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尾矿库不仅仅是单一功能的尾矿存储工程,而且是一个具有生态环境运营、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于一身的多功能系统,是一个由自然环境、工程结构和人为控制因素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有机整体,是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尾矿库中存在大量尾砂,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危害环境的危险源,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不利因素都会直接威胁着它的生态环境。事实一再表明,尾矿库一旦出现事故,必将对周围生态环境和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一、运用生物绿化恢复生态环境治理无主闭库尾矿库的意义

隆化县地处冀北山区,近十多年来,以铁选为主体的选矿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为隆化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已闭矿的无人管理的尾矿库,更是威胁生态环境的巨大生物绿化生态环境。

隆化县目前已有三个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已经因为破产而关闭,而其所属的尾矿库已成为无主闭矿尾矿库,但它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附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态综合治理意义重大。隆化目前的无主闭库尾矿库,库存总量已达到104万m3尾矿砂,且又是生态环境较差,无人管理,成为具有高势能的,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极其危险的危险源,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不利因素都会直接引起威还生态环境安全的事故发生。

通过对生物绿化生态环境无主尾矿库的生物绿化治理实施,不仅大大提高尾矿库对生态环境威胁的安全度,而且可改善尾矿库生态环境,因此对无主闭矿尾矿库进行生态生物绿化综合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对无主尾矿库进行生物绿化综合治理的工程方案

隆化县针对目前已生物绿化生态环境无人管理的尾矿库库区尾砂,冲刷严重等现象,2010年通过县财政自筹资金和申请国家专项治理扶持项目资金,对这全县三个闭矿的无主尾矿库进行了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总投资为1548.33万元,其中争取利用国家闭库尾矿库治理项目扶持资金投资464.50万元,隆化县政府财政配套投资1083.83万元。

尾矿库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核心是对尾矿库存在的安全生物绿化生态环境整改治理,其综合治理方案是对尾矿库进行生物绿化生态环境设计治理,主要内容包括修建排洪系统、坝体加固、库区滩面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并设计制定了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1、排洪系统治理

根据对尾矿库生物绿化生态环境设计排洪系统整治内容的要求新建永久性排洪设施。排水系统治理方案包括溢洪道、新建排水斜槽、布设滩面排水沟、坝下消力池等内容。三个闭库尾矿库共新建排洪系统950米,坝坡、坝肩排水沟1890m。

2、坝体加固治理

根据郭家屯镇河北村尾矿库初期坝不可见、坝坡存在拉沟等现象,为防止尾矿库坝面水土流失,有效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在坝脚处新建初期坝,对局部需要治理坝面采取先覆土平整,而后进行植被绿化水保法处理。

3、库区滩面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因尾矿库均已停止使用,库内尾砂堆置散乱,针对目前库区尾砂、冲刷严重等现象,为防止尾矿库库面水土流失,有效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减轻土壤侵蚀,对尾矿库面干滩进行生物生态环境绿化治理。

根据绿化生物的植被成长适宜性,尽量选择本地植物进行生物生态环境绿化,生物生态环境绿化的范围为,三个闭库尾矿库内尾砂、冲刷严重区域。库面生物绿化生态环境恢复工程的实施,采用乔、灌、草立体绿化种植,全面覆盖方式。其步骤为,先进行滩面,按0.5%坡度进行调坡覆土根据库面地形按照一定的坡度自库尾向坝体方向形成0.5%坡度,与库面排水主沟坡度方向基本保持一致,覆土厚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小于30cm。,而后复垦植被绿化水保法处理,进行乔、灌、草立体综合种植覆盖。尾矿库库面生物生态环境绿化工程实施后,能形成良好的环保体系,能有效抑制扬尘和其它污染源的产生,将有效改善库区周边的环境状况。

为了方便库面复垦绿化工程的施工,本次尾矿库生态环境隐患综合治理中,各库区均设计一条通往库面的简易公路,每条临时公路全长1.5km,300mm厚块石垫层,垫层上敷设200mm厚碎石层作为简易公路路面。以方便生物绿化生态治理工程进行,并方便日后生物绿化恢复生态工作的管理。

三、对无主闭库尾矿库生物绿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效果

通过上述生物绿化恢复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治理工程实施两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是防止了库区滩面尾矿砂的、冲刷,减少了库面流沙的水土流失,有效的增加了土壤的入渗,减轻了对库区流沙土壤的侵蚀,遏制了库区滩面的荒漠化。

其次,是恢复了生物绿化覆盖,改善了库区周围生态环境。有效地减轻了冬春两季的尘沙飞扬。净化了大气环境,使库区周围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4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总体目标

1、矿山开局明显合理。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从而使全市矿业权设置符合规划要求。

2、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通过整合,矿山生产能力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全市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比整合前减少20%以上,实现从散、小、弱到合、大、强转变。

3、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保存和二次开发,全市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整合区域资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实现从粗放、高耗、低效到集约、节约、高效转变。

4、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通过整合,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因矿山开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矿山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

5、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整合,重点矿区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染污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是:国有重点大矿周边地区;矿业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和个体矿山集中区,以及矿区范围平面或立体交叉重叠的地区;矿业秩序较为混乱和因矿权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安全隐患较多的矿区。

纳入资源开发整合的矿山必须是现有合法矿山,属于国家和省明文规定应限期淘汰和关闭的矿山,不得进行整合,一律依法关闭。关闭矿山的资源,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尚有开采价值且符合整合要求的,可以纳入整合范围。

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措施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保护资源环境、保障矿山安全”的原则,采取“规模整合、产业整合、矿区整合、矿种整合”四种整合方式,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因地制*、因势利导,以优并劣,扶优扶强,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改组、改造形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落实责任,对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山,由有关证照颁发部门负责,暂时收存其相关证照;由*部门暂停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并监督矿山企业交回剩余民用爆炸物品;由供电部门限制供电。

经整合确定保留或重新确定的法人主体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对拟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

(2)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重新划定矿区范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用地的批准。

(3)取得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4)非煤矿山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预评价的备案。

(5)向*部门重新申请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

(6)办理其它相关批准手续。

整合矿山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

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度安排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进整合,确保取得实效。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20*年6月至10月)。全面部署和启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编制市级整合总体方案。根据全市矿业开发实际,确定袁州区新坊高岭土矿区、**县同安瓷石矿区、*县上富瓷石矿区为全市第一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点矿区,相关县(区)要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为全市全面推开整合工作积累经验。省政府已将*建新煤矿区列为第二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矿区,*市要按省政府的要求逐步推进整合工作。

各县(市、区)除按时完成省、市确定的重点矿区的整合工作外,还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矿种和矿区,纳入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要统一组织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和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并报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省、市确定的重点整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在20*年7月底前完成,县(市、区)选定的整合实施方案要在20*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年11月至20*年8月)。总结和推广第一阶段整合工作经验,开展第二批重点矿区以及县(市、区)选定矿区的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整合实施方案,对确定应淘汰、关闭的矿区和资源整合中被整合的矿山实施关闭;整合矿区拟保留或重新确定的法人主体和需实施改扩建的矿山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巩固和扩大整合成果,查漏补缺,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整合工作的有关问题,严防“明合暗不合”、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市里将组织对县(市、区)整合工作进行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的受理和审批。

五、第一阶段整合的矿区

1、袁州区新坊高岭土矿区

矿区原状:袁州区新坊乡、新坊采育林场辖区内原有袁州区高岭土矿,珠山矿业有限公司王仔冲、冷水坑矿,花桥高岭土矿,早占龙高岭土矿,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雅山、何家坪矿,嘉源发展有限公司高富岭高岭土矿,绍明高岭土矿,太和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小源山高岭土矿,源生非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平安矿业有限公司等13个采矿权,占有高岭土矿储量350万吨,13个矿设计年开采规模合计22.7万吨,每个矿平均规模不足2万吨。

整合目标:根据矿体分布情况,整合为4个采矿权,矿山保有储量可增加到400万吨,开采规模提高到40万吨/年,并集中建设3—4条精矿加工生产线,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袁州区政府

承办单位:袁州国土资源分局

督办单位:市环保局

2、**县同安瓷石矿区

矿区原状:**县同安乡瓷石矿区原有**县第一瓷矿党田分矿、社会里分矿、牌楼分矿、同安乡宅里村瓷矿,鹅颈瓷矿1号、2号井,鹅颈瓷矿3号、4号井,鹅颈瓷矿5号井,同安村第一瓷矿、第二瓷矿,党田村第一瓷矿、第二瓷矿、柳树下瓷矿、坪上分矿等13个采矿权,保有可采储量250万吨,13个矿设计生产规模合计5万吨。

整合目标:根据地质构造特点,以断层为矿区自然边界,将13个采矿权整合为**县第一瓷矿、**县同安乡党田瓷矿、**县同安鹅颈瓷矿、**县同安乡同安瓷矿4个采矿权,使可采储量增加到267万吨,开采规模提高到8万吨/年,并集中建设1个精矿加工厂,提高资源开发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县政府

承办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督办单位:市*局

3、*县上富大坪瓷石矿区

矿区原状:*县上富大坪瓷石矿区原有*县南方矿业有限公司大坪一矿区、大坪二矿区2个采矿权,占用瓷石资源储量合计50.565万吨,保有可采储量45万吨,开采规模合计1万吨/年。

整合目标:将原有2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开采规模提高到2万吨/年。

责任单位:*县政府

承办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督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4、*建新煤矿区(列入第二批整合矿区)

矿区简况:*矿务局建新煤矿及其周边榨里一号井、榨里二号井、青年小井、盐油煤矿、曲江园岭煤矿、曲江鸿达煤矿和曲江荣事达煤矿等8个采矿权。

整合目标:由*矿务局对榨里一号井、榨里二号井、青年小井进行整合,可增加储量近20万吨,矿区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由*市人民政府将盐油煤矿、曲江园岭煤矿整合为1个矿井,将曲江鸿达煤矿和曲江荣事达煤矿整合为1个矿井,从而增加单井可采储量,提高矿井生产能力,改善矿山安全条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矿务局

承办单位:*市煤炭局

协办单位:*市地矿局

督办单位:市安监局

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开展。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5

抓落实,生态家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全市整体环境质量。一是建议市政府下发了《章丘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落实《章丘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确定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来确保推进生态家园工程的工作思路。确立了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开展了建设项目调查摸底。对明水经济开发区、赭山工业园、城东工业园等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审批、在建的188个项目进行调查登记,为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编制污染治理方案,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行清洁生产,集中整治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607家锻铸造企业、86家砖瓦窑企业进行集中环境综合整治,确保9月底前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截止目前,已完成312台锻造窑炉治理,拆除91台,砖瓦窑企业除

因政策规定关停的其它全部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施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再提高。对章丘电厂、明水热电厂、琅沟热电厂、埠村矸石电厂等8家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进行脱硫再提高治理,实现更高水平上的达标排放;华明水泥等水泥企业投资205万元对所有规则排尘点进行整治,实现了水泥粉尘的稳定达标排放。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生产的38家建设项目,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实施规范整治、停产整顿、关停取缔。四是集中整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对92家山石开采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督促企业制定生态恢复方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在对全市水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督促明水化工、百脉酿酒等12家企业投资2278万元建设和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实现了废水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刁镇化工项目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聘请省、市环保专家对项目区水污染企业进行会诊,制定了项目区各污染企业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刁镇化工项目区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全面加强了项目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了我市章齐排水沟水环境的明显改善。建立了一批如圣泉化工、澳利有机肥料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其中,圣泉化工有限公司研制的糠醛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工艺,在全国糠醛生产企业得到推广使用。三是加强对重点区

域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基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督促13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技师学院和旅游学校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已投入试运行,其它院校均已完成方案规划设计,土建工程即将开工。四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处理设施,实现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积极协调明水经济开发区、市建管局加快开发区管网配套步伐,实施了清污分流工程。目前,明水经济开发区排污管网全部配套,生活污水全部通过管网进入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深度处理,对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刁镇化工项目区,已着手规划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五是解决环境热

点、难点问题。针对闽源钢铁、化工企业污染扰民及农作物受害等问题,及时调查,协调处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了企业和周边环境污染现状监测,邀请济南市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加强企业的现场监管,制定具体详细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环境整治工作,实现了主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基础工程。制定出台了《加强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意见》,目前我市已有6个乡镇通过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8个乡镇完成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年底将进行环境优美乡镇验收。精心编制《章丘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规划》,科学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引导农民积极投身于农村小 康环保行动中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市文明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建设生态文明村的实施意见》,在建成50个章丘市级文明村居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市级生态文明村。我市的生态家园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少数企业受利益趋动,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高等职业教育基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度还不够快;三是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规划的修订完善还需抓紧做好,加快行动实施。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治理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各级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章丘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进度,提高质量,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生态恢复实施方案范文6

关键词:安吉;雪灾;竹林业

中图分类号:C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1

前言:

安吉县全县总面积1886kO,林地面积13.2万 hO,森林覆盖率达到71.1%,活立木总蓄积229.8万m3。安吉有竹种资源7属49种,年生产商品竹2700万株;杂竹竹材产量10万吨;年产竹笋3.5万余。2007年竹资源产值达6.5亿元,居全国之首;经济林24.23万亩;用材林25.1万亩;绿化苗圃地2.8万亩。

2008年春季,从1月11日晚开始,在1月11~25日持续降雨85.3mm的基础上,1月26日至2月5日11天间普降4次大到暴雪,积雪平均深度平原为45cm,山区达60cm,局部地区达100cm, 连续出现了20多天的雨雪天气,总降雨(雪)量达165.1mm,是安吉50年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强降雪天气,给安吉县的森林资源和林产加工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一、受灾基本情况

1.安吉县林业资源雪灾损失情况介绍

一场五十年不遇的降雪给安吉林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46亿余元。全县105万亩竹林均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其中毛竹损失705万株、小竹受损20万亩、早竹2万亩、观赏竹1万亩,冬笋减产1000万斤。

2. 安吉县林产加工企业雪灾损失情况介绍

此次大雪灾除还给安吉县的林产业加工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损失,损失面在90%,其中省、县两级林业龙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150家规模型企业直接经济损失2.8亿元,全县近1600家林产加工企业总损失在5亿元以上。

二、安吉县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情况

灾情发生后,在国家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县立即组织人力、物力投入到这场抗击特大雪灾、开展生产自救的行动中。到08年4月初,安吉县已基本清理完毕5.1万M3雪压树木;08年5月初雪灾压枯死竹的清理工作大部分完毕,其中清理雪压枯死毛竹约300万株;08年5月经济林和苗木的修剪、补植和春季培育工作也已基本结束;08年到5月底,护笋养竹即将告一段落,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续培育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受灾林产企业在各界的帮助下,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企业灾后重建进展顺利。

安吉县委、县政府也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

1.高度重视,层层落实重建措施

灾后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成立“安吉林业抗雪救灾领导小组”,“安吉林业指导恢复生产专家小组”,即时出台了《安吉林业雪后开展生产自救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林业受灾情况

大雪过后,在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等单位专家的指导下,专门组织人员开展群众自查、面上普查、采伐设计调查。其中,毛竹调查了5个乡镇的40个样地,湿地松调查了5个乡镇、17个小班的50个样地。

3.及时指导,切实减少林农损失

结合“百项技术千名干部进万村”行动,分小组到各乡镇、村、户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全面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广泛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形式及时有关竹林护笋养竹、深翻垦复、雪压竹清理、防治病虫害等方面的信息,指导林农开展灾后重建。

4.科学规划,全面启动林业恢复工程

一是启动安吉林业综合发展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将毛竹丰产林套种乔木树种或经济林树种改造为混交林;在杉木林和松林中套种毛竹和其它树种,提高林分的生态功能增加其经济效益。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是实施经济林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规划重点对在赋石库区上游的板栗林以套种毛竹为主进行改造;同时,启动实施茶叶生态功能修复,以提高林分质量。2008年项目计划建设5000亩,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是实施“美丽乡村”绿色景观工程。“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是安吉县新农村的提升工程。已完成“中国美丽乡村”绿色景观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对32个创建村进行绿化、美化。08年6月,已完成景观竹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绿色景观带”的创建,已完成村庄、道路等四旁植树25.35万株,种景观竹近5万株。

四是大力实施“安吉林业四大重点工程”。即毛竹现代科技园区建设,竹子速丰林建设,林间作业道路建设,竹子良种基地建设。到08年6月,全县共有110个村进行了项目申报。

5.多方帮助,企业灾后重建进展顺利

雪灾发生后,安吉县委、县政府一方面专门下发文件《关于支持企业灾后重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企业恢复生产开辟“绿色通道”。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受灾企业办理保险理陪、争取贷款。同时,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取消了林业“两金”,仅此一项,就安吉县林企、林农每年减轻负担近1500万元。到08年6月,规模较小和受灾较轻的企业已全部恢复生产,雪强、辰宝、鑫凤、春水等少数受灾特别严重的企业到6月底也都基本恢复生产。

6.落实政策,为重建与发展提供技术与资金保障

为保证安吉县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下发《2008年度安吉县林业重点项目实施办法》、《安吉县林业重点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制订了《安吉县林业重点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奖励办法》。

三、恢复重建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政策建议

1. 恢复重建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1).资金困难。由于雪灾损失太大,安吉的经济基础又不厚实,虽然省政府、省林业厅和安吉县政府都作了很大的努力,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并拿出部分救助金,但广大林农和加工企业在恢复重建中仍然普遍面临极大的资金困难。

2).恢复周期长。由于林业生产的长周期的特性,给灾后重建带来了很大困难。如毛竹林恢复需要6~8年,小竹林恢复需要3~4年,经济林恢复需要3~5年,种苗恢复需要1~3年,生态公益林恢复需要3~5年甚至10年以上。

3).抗灾害能力不足。国外松、杉木等纯林的森林抗灾害水平低,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低,抗击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差。

2. 政策建议

1).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在林业生产上,能加大对林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林产加工企业方面,设立专项贷款贴息资金,以帮助受灾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和利息负担,尽快恢复生产。

2).建立完善林业抗灾机制。根据林业特点,确保林业恢复重建项目持续性和长期性,以使森林资源的恢复重建取得明显的实效。

3).提高林业的科学经营、生态经营水平。注重生态化培育(考虑树种选择和培育模式),提高森林资源的抗逆水平;提高林业企业厂房和其他各项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提高抗击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