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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1
一、主要措施
1、加强管理,严禁滥捕盗猎。不乱杀动物、不捕捉动物、不贩卖动物。
不虐待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猎杀须严格控制。加强枪支弹药及狩猎工具的管理,严令禁止偷猎、诱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对种群数量过多或有重要用途的野生动物,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捕猎。
2、不破坏他们的生长环境,营造栖息环境,解决食物短缺。在经过充分野外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规律、繁育、食物链等以及鸟类的迁徙规律、繁育特点、食物特性。在食物短缺的季节,对种群数量少及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提供食物。
3、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野生动物的救护实行个体的人工救护,对离群、受伤、感染疫病老弱的野生动物以迁地的方式进行人工救护、健康恢复、野生放生等措施,以维持和壮大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群。
4、加大高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力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成效。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横向联系,一是国家制定了有关的技术规范,努力改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条件。比如,我国已经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饲养场通用的技术条件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技术的章程规范。通过这些制度和规程,对野生动物饲养的场地、卫生防疫以及饲养的技术条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5、开展了一系列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场所的清理整顿,对技术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整改,有的停止其经营活动。比如说对养熊取胆,通过清理整顿,我们使养熊场的个数,从九十年代的480多个,降到现在的68家,达到规划要求的就留下来,其他的都予以取缔。养熊取胆已经从以前的穿铁背心、用小铁笼等行为全部转变为现在的自体造管引流无痛操作,并对熊的活动场所进行了极大的改善。
6、全面停止了一切利用活体动物来喂养猛兽的表演行为,规范了动物园、马戏场等野生动物的展出和表演。
7、推出实行驯养繁殖活体野生动物的标识制度,努力建立驯养繁殖活体野生动物的档案,强化管理措施,保障动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8、制定并了活体野生动物运输的要求,按照国际标准和规范来推动我国野生动物运输的管理,确保野生动物的运输安全和动物的福利。
一是扩大我乡保护范围,搞好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严禁围湖造田,并对湖区进行功能、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评估,在此基础 上,扩大保护区与提升原有的自然保护区级别;控制我乡开发规模,严禁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扩张对湖区湿地的侵占 ,同时,加强周围县区湿地保护能力建设力度,搞好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从而保护我乡的生物多样性。
二、加强我乡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抓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皆知;及时发现各类破坏天鹅及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经营鸟类的犯罪行为;不定期对城区乡镇经营野生动物餐馆、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查处违法犯罪团伙,遏制我乡地区非法捕猎行为;坚持“防、打、管、建 ”四管齐下,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及时有效地保护我乡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针对当前的现状,对湖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群数量、生态习性、繁殖规律等进行等动态监测,建立起我乡野生动植物信息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繁殖和保护中心,从而利用先进的繁殖技术,不断扩大我乡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 最终实现对我乡地区野生动植物的根本保护。
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各个部门、地区的责任,同时,设立独立的野保站,配备专职 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我乡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建设;是健全监测体系。在湖区多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监测点,完善微 山湖保护管理和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提高当地居民不贩卖动物 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促进我乡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野生动物的生存现状我国是世界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现在已经有1431种动植物处于濒危或接近濒危状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公布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405种。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计划的数据,我国的哺乳类动物有499种、鸟类1186种,爬行类动物376种,两栖类动物279种,鱼类2084种,分别占世界同类动物种类的12.5%、13.1%、6.0%、7.0%、12.1%。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同样呈下降趋势,有许多种类已处于灭绝或濒危状态。如犀牛、高鼻羚羊、新疆虎、野马、豚鹿、叶猴、冠麻鸭等10多种珍贵动物已经灭绝或基本绝迹。另外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海南坡鹿、东北虎、华南虎、亚洲象、野骆驼、白鳍豚、朱缳、黑颈鹤、黄腹角雉、扬子鳄等二十多种珍稀动物濒临灭绝。
适合于野生动物生存的生活环境是多种多样的,对于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而言,无人类活动影响的天然环境才是最适合于他们生存的美好家园。野生动物受危的原因,既有自然的原因,又有人为的因素,而人类的经济活动是造成今天野生动物受危的最根本的原因。
1.1 过度的捕猎。
过度的捕猎对野生动物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由于有些地方高价收购野生皮毛动物的皮毛,使得紫貂、水懒、狐等到处遭到捕杀,数量日渐稀少。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对野生动物的狩猎量和贸易量不断增加,全国已经形成或明或暗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其中不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统计,仅野鸟我国每年的出口就达200万只以上,而国内贸易量则肯定远在其上。野外已很少能见到珍贵的鸟类,近年来国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非法偷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些珍稀野生动物,进行走私,使这些珍稀野生动物受到巨大的捕杀压力,面临灭顶之灾,给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事业造成极大的破坏。
1.2 生境的破坏。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从而不断蚕食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并使其大范围地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是生境的退化和丧失。乱砍滥伐使我国的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森林覆盖率从5020xx年前的35%下降到目前的14%,而程度不同的毁林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得到根治。过度放牧使我国蒙古草原退化或者沙漠化的进度加快"对于湿地的开垦和改造"使湿地面积不断减少"仅在新疆"50年来"湿地就减少了50%以上。二是生境的断裂。由于森林的不断采伐"农田的不断开垦,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破碎为不连续的小区,片断化过程不断加剧,栖息地岛屿不断缩小。如大熊猫种群现已被割裂在四川,甘肃和陕西境内的块孤岛状生境内的6块栖息地分离、破碎,将大熊猫种群分离切割成24个亚群体,而每个群体内的数量最多不超过50只,少的只有10余只,造成近亲繁殖的机会增多,种群内基因交流的机会很少,致使遗传狭窄,造成遗传力下降,种群面临直接威胁。
2.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活跃的、引人注目的组成部分。野生动物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具有内禀价值和利用价值。同时,野生动物的价值也取决于人们的视角,即人们自身的利益。野生动物服务功能的实现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在人类文明的早期,人类利用野生动物果腹御寒。那时,人们利用的是野生动物的直接价值。现代,野生动物的直接价值下降,野生动物的间接价值,如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却在上升。野生动物能够提供巨大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996年,美国人与野生动物直接有关的消费达1012亿美元,相当于中国国民总产值的10%以上。在东部和南部非洲,野生动物观光也是一项重要的产业。这种生态服务功能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地区性的国民经济发展。有效的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离不开控制野生动物的数量。以野生动物产业的收入养野生动物是美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特色。中国的野生动物正处于利用过度期。中国野生动物提供的服务功能比美国的野生动物少得多。近年来,中国开展了野生动物战利品狩猎。中国对野生动物战利品狩猎的种类制定了限额,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以保证战利品狩猎不会影响种群的增长。事实证明有限额的战利品狩猎能促进野生动物的饿保护。当前,我国的野生动物管理应将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境和扩增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群为主要目的,我国的多数野生动物一旦种群数量恢复,脱离濒危状态,那些野生动物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将会对我国的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中国西部地广人稀,有着广阔的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动物资源应当成为中国的西部开发中一门可持续利用的产业。
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首先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公民保护意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人类的认识和行动。我们必须依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活动等载体,深入持久地广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摒弃滥吃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健康饮食方式新风,引起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普遍增强。
划建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森林生态系统,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的办法,实行就地保护。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区,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自然保护区划建后,应该及时落实自然保护区的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有力地推动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形成完整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小区的有效管理,增加保护经费,建立完整的保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运用现代的科学方法使保护和繁育结合,提升野生动物的质量和数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小区的科研、调查管理,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促进保护物种多样性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发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管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高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对其的立法保护,确定有法可依。保护野生动物立法的概况,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摘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第八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规行为进行严重的打击。长期以来,嗜食野生动物是部分人群“契而不舍”的不良嗜好,他们没有警醒 , 社会采取放任的默许态度,政府禁令形同空文。当然 ,这些有政治、经济保障的外食族群 ,是主要的消费群体。所以,尽管国家一再宣传教育,尽管国内媒体时有曝光 ,尽管有关部门也做了些查处 ,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因此,许多专家认为,打击需求者是最好的保护战略。自20xx年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规章等就有十几个。而显著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立法进步可见于刑法。 从旧刑法到新刑法,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章,刑罚也相对提高了(从旧刑法的二年最高刑提高为十年);并且,新刑法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与其他野生动物区分开规定,把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和旧刑法重新整理规定,纳入新刑法。另外,新刑法对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也加以刑罚的规定。我们一方面应界定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项罪名的犯罪构成,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另一方面,更应重视这些法律、法规的法律适用和实施情况,正像庞德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我国野生动的保护措施是我国政府把保护野生动物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列为一项基本国策,为保护世界濒危物种作出了巨大努力。
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2
;评价了自然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各组分保护的效果;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措施。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 就地保护
1. 前 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
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3
2002年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VI/7A号决定,要求各缔约方制定关于把与生物多样性相关问题纳入环境影响评估及战略环境评估立法或进程的准则[1]。2006年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八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涵盖生物多样性各个方面的影响评估的自愿性准则”的第VIII/28号决定[2]。我国是最早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首次提出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对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这就意味着国家正式把针对规划的战略环境评价放在了重要位置[3]。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环评法》的法律框架下,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法律不明确之处予以明确,对法律的原则规定予以细化,通过进一步完善规划环评程序,明确实施主体,落实相关方的法律责任、权力和义务。《条例》的出台,表明国家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强[4]。其中直接归属农业部门的有农业、畜牧业专项规划,涉农的有土地、区域、流域、海域等有关规划。2010年9月环保部发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在条目五“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行动”中设立优先领域二“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部门和区域规划,促进持续利用”,要求“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试点”[5]。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生物多样性居世界第八位。我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约85%左右的人口在农村的农业大国,对生物多样性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农业部门制定的农业规划以及其他部门制定的涉农规划,绝大部分是在农区实施的。农区是由原本丰富多样的生物地理就界开发而来,农区边际土地仍然是生物多样性相对富集的区域,农区生物多样性也是国家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农业规划环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是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的基础,也是环评不可缺少的内容。
2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基本内涵与主要内容
2.1基本内涵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和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环境影响评价是从源头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农业规划环评中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本内涵就是:农业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域的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与评估,提出避免、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立监测机制并跟踪评价,持续改进达到保护目的。
2.2主要内容
农业规划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有4方面:
(1)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可能会影响到实施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哪些方面。关于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分析尺度,目前比较公认的是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随着景观生态学的发展,将景观生物多样性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
(2)对影响可能造成的后果加以评价包括短期影响、长期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等,影响是否有利,是否可恢复等。
(3)针对生物多样性各层次的影响,需要采取哪些预防和保护措施;
(4)建立长期监测生物多样性的机制,跟踪和预测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趋势。
3农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基本程序
根据农业规划环评中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本内涵,其基本程序包括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分析、影响要素识别、影响预测与评价、预防和保护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等。
3.1规划分析
规划分析首先是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可以帮助了解规划政策背景[6],分析规划与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致性、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同时避免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间规划缺少衔接以及冲突[7]。包括外部协调性分析和内部协调性分析。外部协调性主要是分析规划目标的合理性与限制性,内部协调性是分析规划界定的主要内容之间是否存在冲突等。其次是分析规划的有关内容,包括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的目标、规划的对象、规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第三是分析规划的不确定性[8]。各级政府和部门编制的规划其协调与衔接状况对规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规划本身的远期不确定性、规划的具体项目的不确定性、污染物排放量的不确定性等。
3.2现状调查与分析
根据生物多样性的层次及保护需要,调查农业规划实施区域生物多样性历史演替过程和现状。重点调查分析以下区域的生物多样性:(1)具有生态学意义的保护目标;(2)具有美学意义的保护目标;(3)具有科学文化意义的保护目标;(4)具有经济价值的保护目标;(5)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具有社会安全意义的保护目标;(6)生态脆弱区;(7)人类建立的各种具有生态环境保护意义的对象等[9]。
3.3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估
生物多样性影响识别是在分析农业规划目标及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方法找出农业规划所确定的某个项目或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各种变化指标,说明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影响范围。影响识别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1)影响主体识别。识别农业规划的目标、指标和总体方案及其执行主体,主要是可能给生物多样性带来影响的农业规划活动等具体的规划实施内容以及这些规划实施内容具体的执行主体。(2)影响受体识别。识别规划区域内主要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包括遗传多样性与重要农业种质资源、物种与生境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农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的组成结构、面积和分布等;景观多样性,包括景观类型多样性、斑块多样性、景观异质性和稳定性等。特别应了解该区域农业生产活动的历史与现状、是否产生过或者现在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生态问题,因为这些生态问题往往与生物多样性直接相关。(3)影响效应识别。识别主体(农业规划)与受体(生物多样性)的相互关系,确定农业规划对生物多样性的显著影响及关键影响因子。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强度,关注影响发生的背景。影响强度包括影响范围、影响过程和影响性质(包括有利/不利、可逆/不可逆);影响发生的背景包括产生地点、影响时间以及受影响者的具体情况。在上述影响识别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的总体目标及在不同的阶段或期限予以实施的情况,预测规划实施的不同阶段或期限可能造成的生物多样性影响并进行评估。
3.4预防措施与保护方案
由于农业规划实施范围较大,具有宏观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也需从大的范围和宏观上进行把握。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和保护方案,应依次按照预防措施、最小化措施、减量化措施、修复补救措施、重建措施序列原则进行[9]。物种及其生境(栖息地)是各层次生物多样性表现形式和基础,对于重要物种的保护要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物种与其生境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保护原生境及其里面的生物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资源永存的最符合自然规律的手段,也是“生态系统方法”的基本原理之一。迁地保护措施也很重要,但它是在原生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就地保护已经不可靠的情况下的辅助手段。
3.5监测与跟踪评价
由于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表现具有滞后性特点,应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动态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生物多样性变化的趋势,预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及时调整保护措施,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性。
4农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层次及特点
农业是一种直接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产业,包括直接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资源材料以及模拟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植物种植业)和次级生产(动物养殖业)等全部生产过程;而且还包括进一步利用生态系统中的有机物腐解过程使之转化为农业经济作物(食用菌养殖、微生物造肥、生产沼气等)。考虑到农业规划主要是在农区实施,这里的农区不是仅局限于种植业区域的“小农区”,是包括农牧渔业生产活动范围的“大农区”,因此,就农区和农业而言,生物多样性可分为农区遗传多样性、农区物种及生境多样性、农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农区景观多样性、农业产业结构多样性几个尺度水平[10-11]。
4.1农区遗传多样性影响评价特点
遗传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基础。它通常被认为是种内不同群体之间和一个群体内不同个体之间的遗传变异总和。遗传多样性是以物种为载体表现的,可以从形态特征、生理特征、细胞学特征、基因位点及DNA序列等不同方面来体现。农区遗传多样性影响评价应主要关注:
(1)农业活动使得生境破碎、消失引起物种种群缩小、消失导致遗传多样性丧失;
(2)外来物种入侵排挤当地种,使得遗传多样性丧失;
(3)农业新品种发展项目,对遗传多样性产生的影响;
(4)转基因作物可能引起的遗传多样性的变化及丧失[12]。由于受科学研究的限制,在现实中只对少量的物种进行过比较全面的遗传多样性研究,在遗传多样性层次评估生物多样性影响目前还不具有普遍意义。在环评工作中,建议把遗传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内容与物种多样性、生态多样性影响评价融合在一起描述,更易于操作。
4.2农区物种及生境多样性影响评价特点
在我国几千年的农业栽培和养殖实践过程中,培育了大量食用与经济性能优良的作物、果树、家禽、家畜。我国栽培作物种和亚种有600多个,其中已知约237种为我国自古以来的土生栽培种,位居世界前列,被认为是世界三大农业起源中心之一。其中粮食作物30多种,蔬菜200多种,牧草与饲料作物约400多种。果树约300种,茶品种600多个,桑有15个种,共1000多个品种。家养动物品种和类群包括特种经济动物和家养昆虫在内,品种和类群有2000多个。除了农业经济物种外,在农田、湖泊与河流等湿地生态系统及荒山草坡生态系统中还有大量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类群。稻田中野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动物和某些鸟类为主;重要杂草约有200多种。旱地生态系统中也生长着丰富的农作物伴生物种,如有记录的农田杂草有73科、560多种,对农作物有害的动物与昆虫约1300多种,天敌生物近2000种,其中仅棉田的重要天敌蜘蛛就有21科、89属、205种[11]。这些构成了我国农区物种及生境多样性。在环评实际工作中,对农业规划实施区域内的物种及生境的全部评价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农业规划环评宏观性的特点。在满足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下,物种及生境多样性影响评价应针对区域关键物种及生境进行重点评价。
(1)保护物种。被国际、国家、地方、部门或保护组织明确列入保护名录的物种。主要评价保护物种分布状态、种群结构及现存数量、保护级别、濒危程度、生境特点、对环境的敏感程度、农业规划实施对保护物种的影响程度、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实施的可行性等;
(2)地方特有种。其分布范围狭窄、生境条件苛刻,当分布的区域环境改变,有可能造成这些物种灭绝。主要评价特有种的特有性(国际特有、国家特有、地方特有、区域特有)、濒危程度、生境特殊性、受影响程度、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实施的难易程度等;
(3)重要的农业种质资源。是我国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关注其受保护的状态,受影响程度,入库保存情况;
(4)栽培和家养生物的野生近缘种和野生类型。起源于我国的栽培作物不仅种类多,而且具有野生近缘种的也多,它们是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宝贵遗传资源;家养生物的野生型是潜在进行品种改良的重要遗传资源。这些遗传资源的价值难以估量,在评价中应重点确认这些物种的存在、数量、生境条件、濒危程度、受影响和潜在影响程度、保护措施等;
(5)其他物种,规划实施区域受到较多关注的物种,具有文化及文物特点的物种等。
4.3农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影响评价特点
我国农区生态系统按其基本类型可以分为6类:农田(水田与旱地)生态系统、种植园(水果、干果、蔬菜、茶叶、桑、药材、花卉和其他特殊经济作物)生态系统、草原与草地生态系统、水产水域生态系统(陆地水域和海洋水域,与湿地生态系统基本类同)、集约化养殖场系统和农区边际土地生态系统[11]。农业规划实施不确定性的特征,在对农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影响的质(影响性质、影响类型、影响因素)和量(影响程度、时空规律、发生概率)上有更多不确定性。农区生态系统多样性影响评价主要是:
(1)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和功能完整性;
(2)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整体变化趋势;
(3)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生态承载力;
(4)农业规划实施可能的影响方式、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
(5)受影响强度、范围和持续时间,影响的结果是否有利、是否可逆;
(6)生态系统抗干扰的能力、恢复能力和生态系统的功能维系;
(7)预防与保护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4农区景观多样性影响评价特点
景观多样性是继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被提出的生物多样性研究的第四个主要层次。这4个层次之间的关系依次为遗传多样性产生了物种的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与生境多样性构成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多样性的生态系统聚合并相互作用又构成了景观的多样性。农区景观范围多指大农业或是整个农业区域,因此对具有战略定位的农业规划进行景观多样性影响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农业规划实施对农区景观多样性影响,主要关注(1)对景观类型多样性影响,景观类型的分布面积和空间结构等发生明显变化、影响强度、指标物种濒危程度、变化是否可恢复;(2)对景观斑块多样性影响,镶嵌地块间生境的异质性、连通性是影响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农区残存的非农作性生境,包括农田边际土地、岛状野生生境、灌木带、林地、水塘、沟渠、荒地和休耕地等受影响的程度,这些生境破碎化程度,影响强度是否可逆;(3)对景观格局多样性影响,地块内物种的异质性和共生性影响物种多样性丰富程度。农业活动方式变化、人为干扰强度、外源性物质流入(农用化学品等)、外源性遗传物质入侵(转基因种植、外来物种入侵等)的影响。
4.5农业产业结构多样性评价特点
农业产业结构多样性用以描述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组成比例与结构变化,它反映着某一区域农业生产的总体状况,这也是农业规划中重要的篇章。应重点分析农业规划实施区域规划实施前后,农、林、牧、副、渔各业的组成比例与结构可能产生的变化,这一变化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影响的范围、强度持续时间、是否有利、是否可逆等,重点评估当地生物多样性变化可能带来的经济价值变化。
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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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5
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原因
我国森林资源林业产业,不断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林业产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已经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但是和国外林业相比,我国林业既有一定的优势,也有多方面的劣势,优势与劣势并存。我国植物种类占世界第二位,森林病虫害的种类繁多,林业有害生物的多样性、环境条件的复杂性给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与有害生物斗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即使是某一种有害生物,虽经长期治理而不能控制,每年都要付出大量的资金、劳力,仍有大面积的森林遭受危害,大面积林木被害致死。究其原因是:
(1)林业有害生物具有主动传播或依靠自然动力传播和强大的繁殖能力,绝大多数个体被消灭,天敌数量也在减少,自身调控能力下降,但剩余个体有害生物通过繁殖或传播,数代之后又能迅速增长构成危害。
(2)随着林业的发展有林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大面积人工纯林面积的增长,有林面积快速回升。
(3)国内外林业生产活动交往频繁,随着苗木、木材、林产品、繁殖材料的运输潜带危险性有害生物,新的有害生物种类不断增多。为有害生物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危害性随之增大。
(4)林业有害生物的遗传特性抗逆能力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动,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即使是一些抗虫病虫的品种也并非一劳永逸,由于长期适应的结果,遗传特性逐渐变异或减退,还需要不断培育新的抗病虫品种。可见有效地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存在问题
(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不断增加,有害生物抗性增强,防控难度不断大。随着人工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面积的增加,有害生物危害加剧。面对这一严峻态势,近年来,黑龙江省开始实行森防目标管理,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力度不断加大,治理措施不断完善,有效的扼制了灾害发展势头。
(2)能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全省发生严重并造成成灾的有害生物种类已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35种增加到50种左右,其中有些是由外地陆续传入的,有的是本省从未发现过的。
(3)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潜在威胁增大。黑龙江省是松材线虫病和日本松干蚧的适生区。这两种害虫随时都有可能侵入我省,特别是松材线虫病,一旦侵入,很可能使我省大面积的松科林地在短期内就可遭受直至毁灭。
(4)治理难度不断增加,突发性灾害常有发生。过去危害比较严重的松毛虫、天幕毛虫、杨扇舟蛾、落叶松尺蛾和青杨天牛等表现相当顽固,抗性增强治理难度大,都具有突发成灾的特点,有的几乎年年于局部地区暴发。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措施
(1)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监测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动态,并把监测的材料结合当时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生长发育状况,正确预报出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趋势。预测预报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测报的组织是以省、市、县林业局、乡镇林场为测报单位,场圃、重点村设测报点,形成群众性的监测网络,开展测报活动,群测、群报、群防。
保护生物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生物防控
1 林业有害生物现状
目前,国内外诸多学者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途径、危害形式、预防治理措施、生态经济评价及其法律政策制订等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对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有效保护当地森林资源,推动区域林业生态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但是目前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性预防治理实用技术体系,无法形成独立完整的立体防治网络,难以实现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持续监控和有效治理,无法满足生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利于我国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 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针对林业有害生物传播途径、传播机制、发生发展的特点,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控技术体系,才能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实施好、落实好,从而达到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发挥最大的防控效果。具体措施:
2.1 建立预警机制
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方针,采取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治理策略。对通报发现有疫情的区域,应全面调查和清理病死木,做到全面无公害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加强对疫区苗木的监管,严控从疫区调运苗木,加大对苗木的检疫检查力度,杜绝疫病向外传播。加强对隶属不同区域的苗木及其木制品调运的检疫检查力度,特别是应加强对外贸进出口的苗木及其木制品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检查力度,对检疫出有害生物的物品应就地封存,尽快查明传播源后做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因此,加强植物检疫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植物检疫水平和科技含量,建立以林业苗木检疫检测为主、进出口检测检疫为辅的联合防御体系,实现共建共防,联合预警。
2.2 做好干群联动机制
目前,我国造林类型种类繁多,分布范围广,造林面积大且较为零散,伴随而来的森林有害生物种类和数量也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加之防治经费有限,专门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相对缺乏,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十分繁重,导致治理效果不理想。因此,在当前森林经营管理权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条件下,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林区职工群众参与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不仅可以大大提升有害生物的防控效率及其防控效果,而且对提升营造林的治理效果、增加林区职工的收入、缩减投入产出成本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森林有害生物防治中,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彰显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群控群防,干群联动,对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的成败至关重要。
2.3 建立生物防治技术体系
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除采取人工去除染病林木植株,就地销毁外,还可以利用诱捕器、黑光灯诱杀等对成虫进行诱捕,利用化学试剂进行药物毒杀等。然而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根据有害生物特性选择适用的生物防治技术,如推广使用对有益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病毒、Bt、白僵菌、昆虫生长调节剂等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根据对有害生物的系统分析研究,在系统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地引进、释放天敌,充分发挥天敌对有害生物的自然控制作用。如利用周氏啮小蜂防治美国白蛾、杨扇舟蛾、杨小舟蛾等;利用大唼腊甲红脂大小蠹等。此外,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适时将遗传生物工程和基因技术应用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同样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2.4 防治技术实际应用与开发
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的损害,除强化对有害生物本身的防治,采取生物、化学或者物理的方法将有害生物消灭,达到保护林业资源的目的外,更为直接科学有效的措施是充分利用森林植物本身的持续抗性作用,即通过混交的方式建立抗病虫的林分结构,或通过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将森林植物的防御、耐害、补偿和诱导抗性等调整到最佳状态。
此外,充分挖掘有害生物的潜在利用价值,变废为宝,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生态经济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如某地区,利用有害生物紫茎泽兰通过“脱毒、脱苦、脱臭”处理,变成优质饲料,一方面,提升了群众防治有害生物紫茎泽兰的自觉性和推动力,有效地抑制了紫茎泽兰的蔓延,保护区域生态经济;另一方面,为当地畜牧业提供了廉价的饲料来源,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畜牧业的发展。
2.5 建立奖惩机制
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与治理,应坚持“奖惩并存,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决不能顾此失彼。为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传播,除林业检测检疫人员恪守职责、严格执法外,应通过立法或建立风险基金的方式予以规避,以减少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发生的机率。为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的积极性,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奖励机制,激发人们参与的热情,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使之发挥最大的防控效果,进而推动林业生态工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们在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治理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治理。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以实现可持续控制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把检疫关,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以营林措施为主,环保型药剂防治为辅,协调运用人工、物理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国林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执中等.森林昆虫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森林昆虫[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