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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1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理论
1.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公司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中国目前也有不同的定义。有的的学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有的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指公司经营的某一事项符合社会多数人之希望,为满足与实现该期望而放弃经营该事项的营利之意图。笔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可以理解为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为了保护其他利害关系主体利益所应履行的某种义务。
2.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道德上的责任还是法律上的责任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话题。在对其进行探讨的初期,更多的学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道德层次上的问题。公司的社会责任最初是一种道德责任,发展至今,其性质已演变成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者并重兼而有之。随着公司对社会整体影响的进一步加大,许多本来是道德上的责任将会上升为法律上的责任,由法律对其加以规定。而随着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加强、道德水平的极大提高,从前是法律上的责任也有可能不再由法律来调整,而作为一种共识由道德加以调整。所以,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兼具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双重性质。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1.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任何一个社会只有各个单位稳定协调发展,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社会基层和谐工作做得如何,各个基层单位是否和谐,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尺度。没有社会基层单位的和谐,社会主义整体和谐就不能实现。因此,公司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2.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司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公司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贯穿了我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都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
3.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步骤。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承受者,直接担当着社会生产或再生产的任务。经过近几年的公司改革,我国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生产力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这是不争事实。但是,企业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未理顺等问题,治理任务仍然艰巨。解决上述问题,除了继续深化改革、解决体制上的障碍以外,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端正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三、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也倍受关注,但是目前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并不是很尽人意,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高管对社会责任认识不够。在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在他们眼里,产品和利润远远高于社会利益。他们缺乏“企业公民”意识,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企业为社会额外多作出的贡献,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对立起来,片面地理解社会责任的内容,将社会责任仅仅局限于慈善捐赠行为。
2.政府督导力度不足。企业是我国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一些政府仅以自己的财政收入为目标,只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利益,政府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没有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3.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处于被动地位。在我国一些企业也扮演社会角色,在公共事业、教育领域等进行资助,但大多数是处于被动,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并非是企业自主、自觉的社会道德行为,更没有把资助与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开发战略结合起来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化的运作机制。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中介组织力量薄弱。由于历史的影响,我国中介机构大多数仍处于半官方的状态,我们国家的中介组织发展严重不足,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出现真空,没有一个良好的链条将其连接起来,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四、解决现实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应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证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以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社会公众管理者的身份通过国家立法和行使政府权力的形式,建立规范的明确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关法律、法规约束体系,从《公司法》、《劳动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
2.完善监督体系。没有全社会参与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全社会参与的公司社会责任监督要想不断引向深入也是不可能的。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监督必须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消费者相结合的方针,必须注意充分发挥全社会在经济监督活动中的积极性,不能片面强调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而忽视广大社会组织和1人民群众的重要监督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专门监督机关人员、财力、装备和技术手段不足的情况下,鼓励社会监督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
3.建立利益相关者模式。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人,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社会等。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要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制约,不能无限度地任意扩展而侵犯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
4.制定符合国情的评价体系。地方政府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内容,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经营行为要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同时,大力强化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M].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2
2009年7月14日,巴斯夫在上海举办“1+3”企业社会责任项目高层领导论坛,拉开了新一轮“1+3”项目的序幕。巴斯夫继去年7月顺利完成首轮项目之后,继续大力推进其“1+3”进程,并使其项目合作伙伴从首轮的6家企业增加到新一轮的11家国内企业,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新公司成为新成员。
新一轮项目的合作伙伴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吉林、山东、江苏、广东、广西和香港。
在项目高层领导论坛上,巴斯夫大中华区管理董事会董事长关志华表示要通过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相互学习以及共同合作,积极地推动供应链上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更要联合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改变化工行业的“三高”形象,持续地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据了解,通过“1+3”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巴斯夫实现了跨部门的密切合作,将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真正融入到公司的核心业务中去,打造一条贯穿供应链的责任价值链。
此次论坛邀请到了来自商务部研究院、《WTO经济导刊》、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以及《中国化工报》的业内知名学者和专家共同参与讨论。巴斯夫也同与会者分享了在责任关怀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理念和实践,以鲜活的实例加深合作伙伴高层对项目实施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认识,让与会的专家学者了解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稳定的经济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战略意义。
据了解,“1+3”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是巴斯夫于2006年在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上率先倡导并发起的,通过每个公司带动其供应链中三大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物流服务供应商)的模式,巴斯夫积极传递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佳实践,带动并支持其在中国业务合作伙伴通过提高环保、健康和安全领域管理的表现,实现并增强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整个项目结束之后,各合作伙伴们继续以此模式在自己的供应链上向合作伙伴们传递企业社会责任最佳实践模式,从而产生“雪球”效应。
巴斯夫“1+3”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创新企业社会责任的运营模式,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认可和关注。2008年1月,被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当作最佳企业社会责任案例分享。2009年,该项目被写入国际化工协会国际联合会的出版物中。
在中国,巴斯夫也凭借该项目以及自身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等综合方面的卓越表现,连续多年获得多个媒体和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项。迄今为止,该项目已经在国内60家企业中传播。
新一轮巴斯夫“1+3”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合作伙伴:
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
3. 远东塑料染料行有限公司
4.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
6. 广州迪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 吉林省赛诺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8.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3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和谐社会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理论
1.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公司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中国目前也有不同的定义。有的的学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有的学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指公司经营的某一事项符合社会多数人之希望,为满足与实现该期望而放弃经营该事项的营利之意图。笔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可以理解为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为了保护其他利害关系主体利益所应履行的某种义务。
2.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道德上的责任还是法律上的责任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话题。在对其进行探讨的初期,更多的学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道德层次上的问题。公司的社会责任最初是一种道德责任,发展至今,其性质已演变成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者并重兼而有之。随着公司对社会整体影响的进一步加大,许多本来是道德上的责任将会上升为法律上的责任,由法律对其加以规定。而随着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加强、道德水平的极大提高,从前是法律上的责任也有可能不再由法律来调整,而作为一种共识由道德加以调整。所以,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兼具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双重性质。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1.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任何一个社会只有各个单位稳定协调发展,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社会基层和谐工作做得如何,各个基层单位是否和谐,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尺度。没有社会基层单位的和谐,社会主义整体和谐就不能实现。因此,公司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2.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司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公司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贯穿了我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等都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
3.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步骤。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主要承受者,直接担当着社会生产或再生产的任务。经过近几年的公司改革,我国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生产力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这是不争事实。但是,企业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未理顺等问题,治理任务仍然艰巨。解决上述问题,除了继续深化改革、解决体制上的障碍以外,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端正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三、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也倍受关注,但是目前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并不是很尽人意,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高管对社会责任认识不够。在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在他们眼里,产品和利润远远高于社会利益。他们缺乏“企业公民”意识,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企业为社会额外多作出的贡献,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对立起来,片面地理解社会责任的内容,将社会责任仅仅局限于慈善捐赠行为。
2.政府督导力度不足。企业是我国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一些政府仅以自己的财政收入为目标,只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利益,政府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没有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3.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处于被动地位。在我国一些企业也扮演社会角色,在公共事业、教育领域等进行资助,但大多数是处于被动,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并非是企业自主、自觉的社会道德行为,更没有把资助与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开发战略结合起来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化的运作机制。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中介组织力量薄弱。由于历史的影响,我国中介机构大多数仍处于半官方的状态,我们国家的中介组织发展严重不足,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出现真空,没有一个良好的链条将其连接起来,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
四、解决现实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应从维护社会利益和保证社会运转的需要出发,以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社会公众管理者的身份通过国家立法和行使政府权力的形式,建立规范的明确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关法律、法规约束体系,从《公司法》、《劳动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
2.完善监督体系。没有全社会参与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全社会参与的公司社会责任监督要想不断引向深入也是不可能的。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监督必须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消费者相结合的方针,必须注意充分发挥全社会在经济监督活动中的积极性,不能片面强调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而忽视广大社会组织和1人民群众的重要监督作用。尤其是在当前专门监督机关人员、财力、装备和技术手段不足的情况下,鼓励社会监督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
3.建立利益相关者模式。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实现或者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人,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社会等。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要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制约,不能无限度地任意扩展而侵犯其它利益主体的利益。
4.制定符合国情的评价体系。地方政府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内容,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对企业经营行为要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评估。表彰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同时,大力强化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M].
[2]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
[3]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4]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法律出版社,2002.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4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会计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思考和研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观的确立,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也逐渐被多数人接受。企业会计与之适应,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的社会成本和效益进行计量和分析,从而产生了社会责任会计。因此弄清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含义对其问题的研究才能更加清晰,对于帮助企业做利于其长期发展的决策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社会责任
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教授在1916年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思想,他认为“科技和工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和环境方面问题的责任之源”,“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责任”。这说明当时随着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和工业化,克拉克就已认识到企业经济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影响,但他没有给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定义。
直到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管理哲学》(1924)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要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并认为其中包括道德因素。随后,“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开始被大众接受。哈佛大学的多德教授从企业权力来源角度界定CSR,他认为,企业财产的运用受到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公司经营者的应有态度是树立自己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
在此基础上,学者博文(1953)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开创了CSR研究的专门领域,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他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指出:“企业应该自愿地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进行经营活动,即使这样做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的降低。”
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在《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1971)中对CSR的理解用“三个同心责任圈”这一术语代表,即最里圈包括明确地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是指企业在实施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权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企业更大范围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
国内学者对CSR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刘俊海教授以公司为特定企业类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盈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其他主体利益的义务。”陈留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股东负责、获取利益的过程中,要主动承担对员工权益、环境、社会公益等的责任。”陈讯等根据社会责任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和员工的责任;二是中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政府、社区、环境的责任;三是高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慈善、公益事业。综合各家所言,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保证股东利益,依法经营企业、积极创造利润的同时,承担增进其他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是企业价值在利益相关者间进行分配的外在表现。
三、企业会计责任的本质
企业向相关者进行利益分配时,就是对各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如对股东分配股息,对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对供应商及时付款,对政府积极交税,并且按照企业履行责任所付出的成本、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源价值进行企业价值分配。
四、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理论的广泛传播、其实践的逐渐推行,使得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1968年《社会经济会计》中首创了“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并将其初步定义为: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1972年,在他的《会计职业与社会进步》-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责任会计是在社会委托责任基础上建立的,以会计形式衡量和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一种方法。由此便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系统化研究。随着企业发展带来的社会负面问题增多,社会责任会计逐渐得到了会计界的支持,尤其是美国会计界三大协会的支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ECPA)发表了《企业社会业绩》研究报告,建立了一个初步的计量系统;美国会计学会(AAA)先后成立了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美国会计师协会(NAA)专门成立了“企业社会行动会计委员会”,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范围、目的、程序和沟通方式。接着197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次将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作为企业会计报表一项重要目标。1974年美国出版了奥斯特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专著。
社会责任会计的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就传入我国,但直到1985年在《财会通讯》(综合版)第八期上的“在经济特区实行社会责任会计的设想”一文中才出现我国学者的研究。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在厦门大学的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出现。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指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带来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宋献中、李皎予(1992)是我国最早对社会责任会计概念进行界定的学者,“社会责任会计是社会责任同会计学的有机结合”,它以企业与社会间的关系作为社会责任和研究中心,用会计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社会贡献和损害进行反映和控制,以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5
关键词:城市治理 企业 社会责任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作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细胞――企业,其行为已经可以影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也随之成为当下备受关注的话题。为此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企业社会现状的程度,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提升,社会的和谐发展等,这在现代城市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
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定义在理论界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随着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讨论的展开,各方人士对企业社会责任含义的理解有了众多不同的意见。虽然存在不同的界定,但单纯从基本含义来看,由于企业利益实现机制的转变,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之外对除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人所担负的责任就成为了企业社会责任,由此动力推动下,企业在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相关组织各自利益基础上谋求和谐发展。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仅是其中的一个目标,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维护和提升社会公益更是企业的主要目标,前者体现的是企业对股东的责任,后者则主要反映了企业对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和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人们关于企业性质和使命的传统观念,企业必须在社会活动中必须正视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企业决策及行动的影响,考虑周全能够制约企业的多重复杂因素,从传统的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自觉地向利益相关者管理实行转变,承担起超越经济目标的更广泛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只有这样,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发展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
1、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
在城市治理过程中,新的企业利益实现机制也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不光要简单面对市场竞争,同时还必须接受股东之外其他社会成员的监督和利益制衡。消费者以及投资者的利益实现限制了企业自身利益的实现。政府和消费者群体可以通过购买或拒绝购买企业产品,来影响企业的利益实现,在金融市场上,政府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的融资环境来调整企业的行为。企业只有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参与城市公共事务治理并依此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现代城市治理中,市民社会发育和企业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参与是其重要的组成条件,是城市治理的基本条件。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条件与城市治理的实现从结果看是一致的,城市治理已经成为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城市治理中重要的治理机制之一。
2、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形式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初级形式是强制性。法律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相重合所体现出来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在没有公众给予其充分压力时,就很难让其产生强烈维护其他社会成员利益的行动,非股东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只能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权和获得利益保护,因而企业社会责任以法律责任的形式强制性表现出来。
(2) 企业社会责任的高级形式是自觉性。道德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相重合所体现出来的主要表现形式。道德责任与企业责任的重法部分只有在企业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在高度一致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出现,这种情况不是在任何企业都能出现,也不是所有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因而是高级形式。
(3) 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诱导性。在社会公众的足够压力下,企业为了自身发展,必须以维护股东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主要举措。这种形式产生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最可能产生的最大量的形式。
以上三种表现形式的实质都是利益机制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在城市治理的环境中的这几种形式,会随着决定这种利益机制的社会条件的演进而不断改变和发展。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现实城市治理的重要条件就是企业社会责任。
三、城市治理中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对于营利性的企业这种经济组织,履行经济责任必然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内在需求和要求,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可以形成聚集效应,通过新增项目,增加投资,并依靠产生的新的劳动岗位,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创造不减员而能增效的经验,并切实减少将人员推向社会而造成的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大。企业在良性发展的环境中可以增加税收,并保证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保持国家经济稳定和发展。
2、企业作为最主要的经济参与者是市场的主体,其行为一定是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的。由于存在很多原因,我国的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法律灰色地带会在不同程度,不同时间或多或少的出现。因此,作为一个真正有发展的企业就不能想方设法规避法律,需要做的就是积极遵守现有的国际和国内法规,充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法律的良好运营状态。
作为衡量企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责任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也是企业生存的根本。社会终究会淘汰没有责任感的企业,因此面对种种社会现状和经济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对于政府来说,应该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导,积极开展各种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建立有效、健全的约束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来规范监督企业的行为。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勤于监督,加强宣传,让员工能够将自己的责任感与职业生涯发展联系起来。还可以通过培养,让员工具有团队精神,自觉真正地融入集体,与企业共发展,共命运。作为消费者也应该不断提高维权意识,能够举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渠道捍卫自己的权益。企业如果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企业应该认识到自己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且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让责任感成为鞭策、激励、监督自己的力量,企业才会拥有广阔的发展天地,中国经济才会稳健发展!中国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王凯,黎友焕.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J].WTO经济导刊.2007(1-2)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范文6
孙继荣是四川南江县人,20世纪80年代初,孙继荣到德国杜伊斯堡大学工作,此后在德国西门子公司总部工作20年,任西门子公司亚太区总裁。2009年6月,根据中国和德国政府有关合作协议,孙继荣来到《WTO经济导刊》,担任首席顾问。
从教育科研领域跨入工业经济领域,再到企业社会责任专业领域,对于孙继荣来说,是一个不断实现人生理想的连续过程。与前两个阶段开创性的实践不同,第三个跨越则是奉献经验。
孙继荣的阅历和经验,使他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有许多独到的理念与建树。他说,希望这些理念和建树能够对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有所裨益。
企业社会责任是负责任的管理方案
《WTO经济导刊》: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都在强调社会责任,但对于如何理解社会责任还存在很多差异。在您看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和价值是什么?
孙继荣:当前,整个世界已经形成一个各个领域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系统,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领域关系日益密切,也和上层建筑领域,如道德、伦理、文化等紧密联系。
企业和组织都是这个系统中的一员,其发展必然要求它与系统各个其他成员――利益相关者相适应,从而使系统达到平衡和稳定。所以,企业和组织对内、对外都要遵循社会规则并负有责任。
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着眼点应该放在企业经济价值获取的全过程,考查它对整个系统产生的结果和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建立透明、可信的监管与沟通机制。
从企业的经营角度来说,企业社会责任实质上是负责任的企业管理。其关键在于,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方案融入到企业核心业务经营和与企业内外各个利益相关者形成互动关系的全过程,使企业社会责任真正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企业实践社会责任,是制定、实施和检验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管理过程,并且这一管理过程需要持续优化。在这种意义上讲,社会责任概念已演变为管理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是负责任的管理方案。
履行社会责任措施对企业避免风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创新,以及在企业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和品牌形象提升等方面,都有明显或潜在的效益。所以,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外部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WTO经济导刊》:您刚刚介绍了社会责任的核心与价值,并且提到社会责任管理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您如何理解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社会责任等同于可持续发展吗?
孙继荣:“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是两个术语,常被人混合或交替使用。实际上,二者是相互关联而又不同的两个概念。
我想从二者的含义而不是从定义来谈谈我的看法。简单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发展主要是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开始的,这一发展与社会诸多利益相关方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参与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焦点是企业要承担的社会与环境责任。
可持续发展概念始于联合国环境组织,从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出发,强调人类需求满足的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关注的焦点是人类全体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都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问题,因而经历了渐近过程,形成相互关联的共同活动领域。从相对关系讲,社会责任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有益贡献的方案,体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路径。企业和组织可持续发展应与社会整体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社会责任:全世界企业共同遵循的准则
《WTO经济导刊》:社会责任作为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路径,是否需要建立一个让全世界企业都能共同遵循的社会责任准则呢?
孙继荣: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的背景,但不涉及其内容本身。
近年来,由于企业社会责任这一理念不断延伸,已由企业延伸到社会中的其他各类成员,其中包括各种类型的组织,他们同企业一样作为社会的一员,也要履行社会责任。
为有助于所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化组织2001年提出了制定一个世界各类组织实施社会责任可供参考的指导文件的问题。2004年,ISO26000的制定正式开始提上日程。其指导思路是,文件可供世界任何地区、任何组织参考;它不替代现有的国际标准,而是将已有的社会责任工具系统地整合。
经过历时6年、90多个成员国、40多个机构、400多位专家的讨论,目前这个文件已形成草案初稿,待成员国投票通过,预计2010年底前将形成最终版本。
应当指出,ISO26000是自愿性标准,非认证性标准。与以往其他ISO标准制定不同的是,在草案制定过程中有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参与。由于不同国家、不同组织、不同行业特定条件的差别,加之文件本身具有局限性,这样一个力求普遍使用的指南在实际使用时,必须要根据本国情况具体化。
ISO26000 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对社会责任的实践、管理和认证等方面的发展,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具有战略意义
《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目前欧洲是如何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社会责任是否需要纳入到国家或者地区发展的战略层面?
孙继荣:欧盟已经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欧洲建立世界上最为活跃、最具竞争力经济区战略的一部分。
我认为,欧盟在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发展关系上,强调如下重要的方面:强调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核心业务和与利益相关者互动的全过程;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自身战略和管理的有机部分;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自愿履行的高于法律的价值行为。
2001年,欧盟发表《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2002年,建立了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多方社会论坛”,此后在欧洲范围内,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对话和信息交流机制。
在此框架下,欧盟成员国开始制定社会责任战略或社会责任行动计划。这些计划包括系统理论研究、教育计划和应用领域。如,“德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计划”将于2010年初制定完成并提交联邦内阁审议。在该计划获得通过之后,即开始实施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一些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开展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实践,响应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绿皮书》、世界经合组织的倡议和世界劳工组织宣言,较早了社会责任报告,推动了企业负责任的管理水平。各国在实践上各具特色,但其共同点是,无论跨国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注重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企业社会责任被看作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以及在未来国际市场内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途径。
企业社会责任:新一代管理理念
《WTO经济导刊》:中国企业已经开始了社会责任的实践,特别是一部分企业积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请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有哪些作用?对于中国参与国际竞争有什么帮助?
孙继荣: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也是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绩效的工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手段。从内容看,报告不仅显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绩效,更重要的是,还应体现企业的理念、机制、制度以及实践检验措施的全过程。
从社会责任报告的功能看,它是企业加强内部沟通,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企业文化的重要手段。这其中,企业员工为最直接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同时,报告也是企业与社会外部利益相关方互动交流、接受监督建议和提高企业形象和品牌的重要工具。社会责任报告无论是作为手段或工具,都是一个不断检验、改进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过程。
在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中,运用GRI指南的优点之一是加强报告的规范性和可比性。GRI提出的原则和指标,是反映社会责任管理的一种表达形式。企业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行业、地区之不同,反映出企业实质性特征和差异。
此外,社会责任报告的评比和认证,也会有助于推动社会责任的发展。不过,前提条件是,这些必须严格而科学。同样也要考虑企业的性质、规模、行业、地区之不同,反映出企业实质性特征和差异。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近几年有很大的发展。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向企业管理深度发展十分重要。中小企业不仅占中国经济较大比重,而且它们很多位于国际供应链之中,同时,企业也面临结构调整和转型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化的负责任的管理最终将成为竞争力的标志。
在这种意义上讲,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相结合,建立先进的管理体系,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新的机遇。从宏观角度看,中国在社会责任发展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但从微观角度看,对于企业来说,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是应对未来全球竞争的当务之急。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将推动产生新一代企业管理理念。
社会责任是有意义的事业
《WTO经济导刊》:您从教育科研领域到工业经济领域,再到现在的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每一次跨越的幅度都很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跨越?
孙继荣:其实, 在学生时代,我就有当科学家的梦想。在参加工作后,我更想有所作为。在积累了一些经验之后,我希望从事开创性的事业。在杜伊斯堡大学工作期间我将电力、通信、计算机三大领域融合形成电网运行与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完成跨学科的创造;随后转入跨国企业和工业经济领域,以系统知识为基础,实现跨国企业运营管理的创新实践,完成跨行业的创新。
实际上,我从事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今天所说的社会责任有关,特别是在跨国企业20年的工作经验。比如说,研究、开发世界第一套具有管理特征的实时过程分布信息系统,开启合作共赢开发国际市场先例;以地区差异性战略实现企业全球化;企业改组、重组、转型等。经历了企业技术创新、精益生产、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供应链管理、风险控制、多文化融合、多样性等历史过程和管理模式,促进跨国企业在不同地区与行业,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国际合作共赢的经验。这些都可看成是今天社会责任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先期实践。
我始终认为,社会责任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用系统的方法去处理。今天,社会责任已成为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领域。将知识与经验与国内企业、组织和同行分享,奉献经验,是我今后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我由德国回到中国,贡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事业大有所为
《WTO经济导刊》:作为本刊首席顾问和本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首席专家,您认为《WTO经济导刊》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孙继荣:《WTO经济导刊》是国内在WTO规则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有影响的媒体;《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是国内活跃的、有影响的企业社会责任咨询机构。
我希望,用我的知识和经验,帮助这支年轻的充满奋斗精神的团队在社会责任咨询领域,树立理想、确定目标、任务和原则,以组织机构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以高质量、高水平和负责任的咨询服务,为企业和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我相信,通过脚踏实地的工作,加强系统的基础建设,《WTO经济导刊》一定会在未来的市场和竞争中赢得自己的地位。实际上,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重组改组、企业全球化、“中国制造”国际化等任务的实现,将为社会责任的咨询提供大有所为的机会。我祝愿《WTO经济导刊》发挥WTO领域权威媒体的作用、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获得成功,实现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贡献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理想。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最后,我想借此机会,特别感谢有关部门和《WTO经济导刊》全体同事对我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采访手记
2010年1月20日,原定2个小时的采访从下午3点延续到晚上9点,结束时,已是华灯闪烁。春寒料峭,我们却在一场精神的盛宴后倍感充实。
6个小时的访谈,孙继荣不但谈到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独到的见解、还谈到了中外文化的差异、人生奋斗的价值⋯⋯他用他的人生经验告诉了我们“如何才能度过有价值的一生”。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一次采访,还是一次提高和学习的机会。自从2009年6月孙继荣担任《WTO经济导刊》首席顾问后,在一次次的讨论、会议和交流中,我们从他身上收获了许多,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年轻机构的成长,对于我们这样一支年轻队伍的成长获益匪浅。
孙继荣说:“我特别愿意和年轻人沟通”。实际上,还在德国的时候,尽管已经位至西门子总部亚太区总裁,他还常常无私地给年轻人提供帮助,给他们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指导,包括专业和职业选择、毕业论文的意见和建议、告诉他们人生的道理、为他们提供指导、明确奋斗的理想和方向。
“我回来,只是为国内的企业、同业,特别是希望为成就国内的年轻一代提供帮助”。孙继荣多次提到他的“奉献观”,在杂志社,他衣着简朴,和我们一起上下班打卡、骑自行车、加班。采访时,他像往常一样穿着朴素的黑色外套,他态度随和、毫无保留,让采访气氛愉快而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