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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难点范文1
一、强化舆论宣传,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制作板报、条幅、座谈、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优化老龄工作环境。
2、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南关区十大孝亲敬老家庭”活动,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涌现出来的敬老好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积极总结推广老龄委成员单位、基层社区和农村开展老龄工作的典型经验,推进老龄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以民生工作为主线,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抓好特困老人助养工作。按照市老龄办助养金“1比1”匹配政策,按时为特困老人发放助养金,努力扩大助养面。
2、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规范管理,统一制定《高龄老人季度走访工作手册》,防止高龄老人补贴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做好百岁老人的春节慰问工作。
3、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办证。对于家在区政府附近的老年人,可以不到社区直接到老龄委办理老年证;对于身体不便,不能办理老年证的老人,街道社区老龄工作者亲自到家里现场办公,热情服务,任劳任怨。
4、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抓好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谋划,积极扶持,重点抓好养老服务员公益岗位、空巢老人日常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广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1、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2、积极参加市老龄办举办的“快乐夕阳红”老年旅游,“千名老人看长春”等大型活动。积极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3、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努力办好老年大学,对区老年大学要在办学方向及方法上进行深入地探讨和研究,确实把老年大学办成有社会影响力,深受老年人欢迎的一所学校。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当前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探讨和研究。
1、开展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方式的调查,全面了解农村老人养老、医疗、文化生活、老年维权等方面的情况,剖析影响农村老龄工作开展的瓶颈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2、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的调查,深入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推动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和建议。在巩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居家养老难点范文2
关键字:居家社区养老;现状;问题;完善对策
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加高新区)现有人口301.8万人,60岁以上人口48.8万人,占16.2%。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成都市对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主要探讨了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这几个方面。
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1.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据统计,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
2.“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在成都这座现代化城市中,“空巢老人”问题相当严重,据成都市老龄办200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14万老人独守“空巢”,比例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以上,所以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二)机构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通过调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们虽然是群居,但依然有66.67%的老人反映养老院活动太少,并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机构养老活动少,家人探望次数也少;子女怕被“不孝”罪名,在成都选择把老人送入机构养老的不足0.5%;老人怕耽误子女工作或影响子女生活,“被迫”留在养老院。
二、成都市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低
从目前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对象仍然主要是独居、孤寡、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即不仅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也要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既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二)没有考虑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成都市广大农村老年人目前大多数是靠家庭养老,即在家里居住,同时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与城镇居家养老模式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已经具备了在家居住的条件,但是缺乏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这并非是成都所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没有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
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特点,其就业无论是对自身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予以支持。进入21世纪,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踏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老年人才群体中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而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也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在不断延长,所以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成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
三、完善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宗旨不仅仅是解决部分特困老人的问题,而且还面向社会为全体老人提供服务。社区应不断完善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二)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长期以来,如同全国情形一样,成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居家养老,因此农村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农村,首要的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府应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逐步完善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农民养老的责任。其次,发展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农村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
(三)加强老年群体就业制度建设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政府会运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比如:最低劳动标准,最低工资制度,对工会组织在法律上的确认以及对垄断和歧视的限制等。由此,在鼓励老年人进行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如可以具体采用以下措施保障老年人再就业:大力宣传、消除偏见、更新观念,树立老年人才观;就业制度要兼顾老年人口;制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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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瑞英,胡晓林.浅析中国城镇养老模式――居家养老[J].前沿,2009,(1).
居家养老难点范文3
江苏是我国老龄化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也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较好的省份之一。虽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江苏的居家养老服务依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为了考察江苏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我们在省内做了一定规模的调查。调查结果对于其他地区养老服务的开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是因为江苏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走在全国前列,江苏存在的问题,我国其他地区都或多或少存在。
本次调查在苏南地区苏州与苏北地区盐城选取1000名老年人发放问卷,共计回收有效问卷947份,年龄分布如下:60~69岁363人,70~79岁341人,80岁以上243人。性别分布如下:男性412人,女性535人。文化程度分布如下:不识字168人,小学377人,初中207人,中专(高中)134人,大专及以上61人。月收入状况如下:500元以下38人,500~1000元237人,1000~2000元344人,2000~3000元209人,3000元以上119人。居住状况如下:与老伴一起生活563人,与老伴以及子女一起生活37人,与子女一起生活94人,独居253人。除了问卷调查外,我们还用深入访谈方法调查居家养老服务所存在的问题。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如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试加以探讨。
一、江苏居家养老服务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我们发现目前江苏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服务内容少、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高层次需求服务难以提供等诸多问题。
(一)服务内容少
在居家养老中,目前江苏主要由政府出资,采取委托与购买形式,利用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文化等三大类,包括助养、助学、助乐、助医、助为、助餐、助伴、助法等“八助”服务。但调查显示,目前所能提供的主要服务还是家政服务,占据绝对比例。其他的服务由于服务人力短缺或者服务人员素质不足,目前还不完善(见表1)。
(二)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
目前在江苏居家养老中,现有服务内容与老年人不断增长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表2能够反映这一问题。上门护理就医的需求人数是536人,实际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却只有98人。精神慰藉的需求人数是358人,实际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却只有121人。家电维修的需求人数是241人,实际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却只有89人。这三项需求与实际供给差距较大。其他的服务类别中也存在一定的供不应求的问题(见表2)。
经过深入访谈得知,之所以出现供需不均衡格局,原因在于“供给端”运行不畅所致。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类别虽然已经展开,但由于人力因素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实际操作中困难很多。以护理服务为例,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上门服务这样的规定,但是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手不足,应付常规的医疗服务已是“捉襟见肘”,难以为上门服务开辟更多的空间与提供更多的人手,也难以为老年人倾注更多的关注。
(三)高层次需求服务难以提供
由于诸多因素限制,江苏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还处在“雪中送炭”阶段,还难以“锦上添花”,老年人一些高层次的需求难以满足,例如临终关怀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体现对老年人的尊重以及生命的尊重,在一些发达国家,临终关怀服务被高度重视,并得以积极开展。但目前在江苏,临终关怀服务在很多地方处于缺失状态,已有的服务也不完善。再例如精神慰藉服务,老年人关注度很高(排在第二位)。但是目前所开展的精神慰藉服务不但“缺口”很大。而且已有的服务状况也难言乐观。以心理咨询服务而言,大多数为老年人进行心理咨询服务的工作者都没有什么专业背景,很难真正把握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即便聊天服务也是如此,受过专业化训练的工作者也是少之又少。日本的养老服务值得我们借鉴,一些心理咨询以及聊天服务趋于专业化。日本甚至发明了陪聊的机器人,尽管机器人陪聊做法是否合适还值得商榷,但日本这种态度与理念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调查中还发现,一部分老年人愿意自费购买高层次服务,但因为社区人力的匮乏,他们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中,我们要兼顾各种类型的老年人。不能因为这部分老年人生活相对富足就忽略了他们的需求,否则我们的养老服务就永远只能停留在“低层次”与“应急性”阶段。
(四)政府补贴范围小以及方式单一
在居家养老中,江苏对一些特殊老年人给予补贴,政府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资格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服务券,免费提供服务。如苏州对以下七种类型的老年人发放服务券:其一,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三无”、“五保”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孤寡老人。其二,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其三,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四,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归国华侨。其五,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困难老人。其六,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老人。其七,年满70周岁,苏州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人。其中介助对象每月补助450元服务券,介护对象每月补助600元服务券。除了对特定老年人补贴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需要自费购买服务。总体来说,政府补助的范围还比较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足1%。提高受惠老年人群范围,由“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势在必行。
另外,只有450元(介助对象)与600元(介护对象)一种补贴层次,方式过于单一,灵活性显然不足,难以契合老年人的实际。就像低保认定一样,只设置一道“硬杠”,没有考虑老年人健康状况、家庭人口结构等各种因素,科学性难以保证。
(五)老年人满意度较高但“水分”较大
总体而言,调查显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较高,由表3可以看出这一趋势。
单从老年人总体满意度来看,89.12%的满意度(“满意”与“基本满意”)相当不错。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数据与部分老年人的要求水平低有关,很多老年人对服务不是很“挑剔”,造成了满意度较高,其中“水分”较大。为了验证这一点,我们以年龄、收入、文化程度等维度着手分析,证实了这一点。
从年龄维度看,年龄越小的老年人,对服务越不满意。60~69岁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45.46%,选择“基本满意”占35.26%,选择“不满意”占19.28%。70~79岁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66.57%,选择“基本满意”占27.27%,选择“不满意”占6.16%。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75.31%,选择“基本满意”占19.75%,选择“不满意”占4.94%。
从收入维度看,收入越高的老年人,对服务越不满意。收入500元以下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73.69%,选择“基本满意”占23.68%,选择“不满意”占2.63%。收入500~1000元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68.35%,选择“基本满意”占25.74%,选择“不满意”占5.91%。收入1000~2000元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56.10%,选择“基本满意”占33.14%,选择“不满意”占10.76%。收入2000~3000元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67.46%,选择“基本满意”占25.36%,选择“不满意”占7.18%。收入3000元以上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42.86%,选择“基本满意”占26.89%,选择“不满意”占30.25%。
从文化程度维度看,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对服务越不满意。不识字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79.76%,选择“基本满意”占17.86%,选择“不满意”占2.38%。小学文化程度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61.81%,选择“基本满意”占34.48%,选择“不满意”占3.71%。初中文化程度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53.62%,选择“基本满意”占29.47%,选择“不满意”占16.91%。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51.49%,选择“基本满意”占26.87%,选择“不满意”占21.6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老年人中,选择“满意”占45.90%,选择“基本满意”占19.67%,选择“不满意”占34.43%。
在总体满意度尚可的背后,隐含着年龄越小、收入越高以及文化程度越高满意度越低的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大批低龄化、文化程度较高以及收入较高的老年人的出现,必然对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老年人更加富有,文化程度更高,如何满足他们的需求,挑战更为严峻。
从具体服务类别维度分析,也能看到“水分”所在,表4就证实了这一点。满意度比较高的服务是家政服务、购物、送餐等,这些都是层次相对较低的服务类别,也是目前集中开展的服务类别。满意度较低的服务是上门护理就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娱乐服务,是层次相对较高的服务类别,也是目前比较薄弱的环节。高层次的服务类别相对满意度低,说明居家养老服务整体层次有待提高。
二、江苏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
为改善江苏居家养老的水平,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还需要精细化意义上的机制创新,包括加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增加服务内容与细化服务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并细化补贴形式等环节。
(一)加强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建设
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非常重要。当今世界一些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并采取很多鼓励措施。经过条分缕析,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如下:首先,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如法国就设置了14种专业文凭和5个等级水平,而且定期调整培训大纲,以适应市场变化。其次,政府和企业为培训人员补贴学费。再次,为改变公众对老年服务人员的歧视,政府鼓励技能培训与高等教育“对接”,相关服务人员完成培训后学历将得到大学承认,并可以转到大学继续深造。第四,政府为福利行业(包括养老服务)设置了一些更高层次的高级职员与管理人员文凭,使从业者职业生涯得到提升,增强行业吸引力,使他们拥有更多的“出路”与“希望”。第五,政府投资建设培训基地,也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培训。民间机构培训首先要获得资质认定,在此基础上,文凭得以承认。
为了更好地改善江苏居家养老服务状况,必须首先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服务大军”。其一,强化现有的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以及设置岗位级别等方式,提升素质。其二,注重后备力量的培养,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大规模的多样化和高层次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仅仅依靠挖掘现有资源的潜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着眼未来,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建议:必须培养一支具备现代社区养老服务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专业化队伍,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充分匹配。必须加大养老服务人才与社工人才的培养力度,可以在有条件的职业学院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在有条件的专科院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由于专业化教育周期长,内容系统,学生可以学到精深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民政和卫生部门要为养老服务培训和储备专业化水平的护理人员队伍,在中专、职业学校增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中、高、低档的护理人才。大力开发本地医护学校人才资源,通过选送培训、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其三,强化基层的激励保障机制,吸引养老服务人员与社会工作者下基层并“扎根”基层。优秀的人才培养好了,如果由于机制问题“招不来”或“留不住”,都将造成人才的浪费。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政府应多给居家养老服务一些政策倾斜,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改善养老服务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以及待遇水平,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使他们“留得住”、“流得动”、“扎得下”。当然,也可以结合当前的机构改革,探索给予部分从业人员以事业编制,以使更多的人才“扎根”基层。
(二)增加服务内容与细化服务方式
一些发达国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时间较长,提供的服务类型较多,而且还实施分类战略。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服务业从保障的性质划分,可分为综合性、医护性、生活等;从服务方式划分,可分为上门、户外、直接、间接服务等;从时间划分,可分为短期性、长期性、白昼等。而且美国还根据老年人不同的经济情况提供不同的服务――从吃饭、交通、医疗,到心理慰藉、健康咨询等都是如此,充分满足了老年人的各种需要。德国的社区助老服务包括:做饭、料理家务、饮食起居服务、采购、咨询、探望、陪同外出、出租轮椅、流动图书馆、游览、日间护理、娱乐及康复治疗等。同时也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状况适当分类,强调按照个人需要与要求设置服务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服务采取不同的工作手段,解决不同对象的问题。日本的社区服务包括派遣家庭服务员护送老年人看病、料理家务、购物、养护委托、电话咨询以及家庭护理等,而且采取分类模式,针对不同情况的老年人推出不同的服务内容,实施菜单式服务。
江苏目前经济发展迅速,有条件逐渐向发达国家“看齐”,增加服务内容与细化服务方式。为此,其一,细分服务内容。梳理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适当归类,确定哪些依托市场重点展开,哪些依托志愿者重点展开,哪些依托社会组织重点展开。在梳理的基础上,做好规划工作,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培育载体,以便发挥规模效应,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其二,根据市场规律,推出多种服务形式。例如可以推出单项服务与多项服务,可以推出全护、半护、陪护、钟点等多种方式,可以推出包月、包季、包年、会员卡等多种方式。其三,打造“龙头产业”。养老服务属于微利行业,应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适当整合行业资源,积极塑造“龙头产业”,以“连锁加盟”的形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龙头产业”可以实现规模效益,其可以通过统一管理、统一物流配送、统一人员培训和统一服务规范等方式,有效减少行政管理和运营成本,用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使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获得最恰当的使用和最大化的效益。其四,逐步建立各种不同档次的服务。针对高级档次的比较缺乏的状况,也可以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的形式,满足这部分老年人需求。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还需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目前江苏省对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力度逐渐加强。各个城市纷纷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例如采取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对于水、电等实行价格双轨制的公共产品,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对于安装、使用电话等有关电信业务,也执行住宅电话资费标准。另外,各个城市还可以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经费补贴。我们认为,在既有基础上,今后政策扶持的几个侧重点应在于:其一,加强用地等环节的扶持政策。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用地环节是“难点”,今后应强化用地等环节的政策扶持。为此可以打造“一揽子”服务政策,在用地等环节,由民政牵头会集规划、工商等部门,“集中式”处理相关问题,为社会组织与企业提供方便。其二,鼓励社区自办社区托老所,自办提供寄宿制的养老服务,自办养老“日托班”等多种形式,政府给予政策方面的适当扶持。其三,对于一些邻里互助行为,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如果邻里确实能够照顾老年人生活,对老年人帮助很大,经当事老人同意,可以把补贴发给邻里。这样一方面可以使老年人得到帮助,另一方面又可以不使“好人吃亏”,对于弘扬社会正气有重要意义。
(四)扩大补贴范围并细化补贴形式
居家养老难点范文4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紧紧围绕提高居民参与率,通过规范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听证会、社区邻居节、成立业委会、居家养老等活动,切实发挥好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区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标准
开展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深入人心;居务公开全面真实,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能按程序公开;民主决策科学规范,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扎实有序,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围绕“三自”功能的发挥,积极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听证会、社区邻居节、成立业委会、居家养老等各项居民自治活动成效明显;开展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活动的档案资料健全,整理规范。
创建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示范社区的具体标准是:1、居务必须做到“十公开”:(1)社居委概况、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职责、上级有关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2)低保办理程序、低保对象审批、救灾救济款物的募捐和发放情况;(3)计划生育落实情况;(4)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决议;(5)社区居民对社居委干部民主测评的结果;(6)社居委经费的使用情况、自治管理收费项目的收支情况;(7)社居委每年为民办实事计划及落实情况;(8)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情况;(9)社区每月活动计划安排;(10)其它重要事项。
2、积极组织开展第三届社区邻居节暨庆祝第二十一个敬老日活动,配合搞好百对老人金婚庆典活动,在开展邻里串门认亲活动中楼道参与率要达到70%以上,每个楼道内参与此项活动的户数不得少于10户,其中年轻居民的参与率要达到30%以上,并涌现出至少10个以上的和谐示范楼道。
3、有条件的新村小区要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实行业委会自主管理,做到小区管理规范,停车有序,车辆收费率达到100%,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调查摸底、联系提供服务、跟踪服务质量等工作,为社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或残疾居民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使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应养尽养”。居家养老服务台账健全,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
5、居家就业有明显成效。抓好本社区家政服务员的培训、体检、星级评定及推荐上岗工作,为有服务需求的居民客户牵线搭桥。本社区参与居家就业的人数或由本社区提供居家就业的岗位数名列全区20位之内。
6、社居委干部要足额配备,社居委经费实行自主管理,财务收支按程序审批,使用时必须要做到有3人联合签报。村改居社居委工作经费必须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分设,实行预算式管理。社居委干部民主测评满意率都要达到80%以上。
7、社区创新创特工作成绩突出。社居委在解决社区停车难等难点、焦点问题方面有方法,或在社区工作的某一方面有突破,其经验和做法在全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对其它社区有借鉴和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
到年底时先由各社居委对照创建标准进行申报,然后由各街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候选社区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区民政局,再由区考核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最后报区政府审批。检查验收采取听汇报、看台账、召开居民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街道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居家养老难点范文5
大会认真总结了全省民政工作。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成果显著。保民生实现新跨越。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月保障146万人,比上年增加7万多人,月人均补差140元,比上年提高10元。农村低保初步实现了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等重点特困家庭的应保尽保,月保障262万人,比上年增加52.5万人,月人均补差49元,比上年提高7元。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高,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40所、村级“五保之家”300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万人,集中供养率达20%。医疗救助开展顺利,全省已有60%的县市区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发展模式,全年共发放救助金5亿多元,救助340万人次。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制,全省全年救助19万多人次。救灾应急能力逐步提高,全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5万人次,下拨救灾资金5.34亿元,帮助3.98万户倒房灾民恢复重建了住房,并启动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帮助2.3万户农村贫困居民新建和维修了住房。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社会福利事业扎实开展,全年共实施“明天计划”手术110例、“重生行动”手术153例,手术康复有效率100%;为334名肢残困难群众无偿安装假肢矫形器。积极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全省已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56个,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20多项养老服务,全省各级拨款近3000万元为贫困老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安排专款在600多个乡镇、村启动试点,全省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保稳定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全面完成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推动全省98%以上的村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开展“难点村”治理,我省被评为全国“难点村”治理先进单位。认真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有9个城区、10个街道、30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建设健康发展,全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500个,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国首创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得到民政部肯定。加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了67个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保发展发挥新作用。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年完成了240所敬老院、300所村级五保之家、25所福利院、33个殡仪馆、7所救助管理站、156个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行业经济管理,认真履行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促进了社区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社会组织中介服务业、殡葬业、福彩业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民政行业经济实现收入40多亿元,缴纳税收3亿余元,其中福彩纳税达5000多万元。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开展湘渝线和省内5条市级、43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维护了边界稳定。
强基层呈现新面貌。全省有11个市州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党政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政工作,有13个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召开了研究民政工作的专题会议,并有40%左右的县市区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文件。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全省乡镇民政干部增加一倍以上,社区(村)专(兼)职人员42776人。基层民政经费、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抓廉政取得新成绩。在省纪委五次全会、全省作风建设特色工作推介会和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均作了典型发言,并再获2009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2010年我省民政工作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惠民生,着力提升“三个群体”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巩固应保尽保,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根据困难家庭收入测算情况,加大救助力度,原则上不再扩面,主要在规范管理、提高标准上下功夫,力争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50元以上。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弱势群体福利水平,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全省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五保户在乡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疗“零支付”的做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
促改革,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821个“难点村”治理,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特色的“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进一步推进民政管理机制创新。
强服务,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农村要依托乡镇敬老院继续开展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使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等问题的发生。大力推进殡葬等公共服务。
夯基础,着力提升民政发展后劲。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经费短缺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本级继续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150所乡镇敬老院、20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20所救助管理站、15所殡仪馆和50个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化建设,提高为民政对象服务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抓规划,着力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做好执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完成2010年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干部,一要服务大局,争取支持。要多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促进他们对民政工作更加了解、更加支持,力争每年党委、政府听取1-2次民政工作专题汇报,争取每年出台1-2个加强民政工作的政策文件,逐步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制约事业发展、影响工作开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要善于争取优惠政策支持。要抓住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搞好调研,深入思考,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谋划出一些好的点子、好的项目、好的载体,争取和吸引上级在民政领域进行投资、进行试验,从而获得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要继续争取多方配合支持。
居家养老难点范文6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人口老龄化( population aging) 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国际上通用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
2000年,我国农村与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分别为10.9%和 9.7%,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1.2个百分点。到2005年本文由收集整理,全国1%人口抽查数据表明,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2]从总体上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也很大,农村老年人口不管是数量还是比重都大于城市。据统计,2008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3%。按城乡分,2008年我国城市、镇和乡村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 9.66%、8.77%和9.79%。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648705人,占总人口的13.26%。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个百分点[3]。
2.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
曾毅(1991)认为,城市中由于人口生育率快速下降,引起人口老化,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则不仅有利于城市化的进展,更对城市年轻人口的补充有一定作用。陈桓(2002)指出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不仅仅是年轻男性,许多年轻男性都是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生活。杜鹏、王武林(2010)认为人口老龄化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即生育、死亡和迁移。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城市与农村的老龄化差异加大。杜鹏(2011)指出,农村青年人口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老龄问题要高于城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农村地区的老龄问题要比城市地区的老龄问题更加严峻。李本公(2011)农村老龄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快速老龄化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而农村人口的过快老龄化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社会并没有应对超过1亿人口的农村老年人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和理论模型。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缓慢,制度出现“碎片化”
张翠翠(2010)认为我国城乡之间、城市内部均存在两元分化。养老制度出现碎片化。党俊武(2011)指出,老龄人口比重增加、适龄劳动人口减少,农村人口年龄结构提前进入重度老龄化的平台期。我国农村出现未富先老的状况,不能承受快速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虽然农村已经开展新农保和新医疗,但是和城镇相比,农村的保障制度起步晚,制度建设不完全,存在很大问题。徐晓(2012)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公平与统一性,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户籍的人口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制度,难以实现公平与统一。
2.社会养老资源总量不足,出现结构性困难[4]
李辉等(2012)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超过了养老资源的储备,我国社会养老资源的总量严重不足。冯月菊(2011)在甘肃省的一项调查中指出,甘肃省严重缺乏机构养老,床位不足,有需求的老人入住困难等问题重重。阎青春(2011)指出应深入研究和掌握农村老年人养老面临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要,根据调查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3.养老金增值保值争议不断
郑秉文教授于2010年7月披露研究结果:我国养老金缺口大约为1.3万亿人民币。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以及随着物价提升,养老金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大养老金缺口。徐晓(2012)在我国当前情况下,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存在着诸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资环境不良、投资渠道狭窄等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监管不严、管理不善,甚至被一些政府机构非法挪用,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不利于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4.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困难重重
李辉等(2011)指出二元结构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很大,城市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则刚刚起步,这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很大困难。何平(2009)认为,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难点在于“利益难以平衡”,城乡统筹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利益的调整问题,涉及地方财政的责任担当问题和一个省之内各个统筹地区之间的利益调整问题。
三、学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策略
1.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郑功成(2004)倡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老龄化下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确保制度的高效率,稳运作,欠公平的社会保障只能适得其反。张翠翠(2010)认为应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能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解决老龄化问题。邬沧萍等(2011)指出应与时俱进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这样才能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2.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必要时延迟退休年龄
徐晓(2012)认为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推迟法定退休年龄,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对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基金的增收减支有重要意义。严志钦(2011)提倡延迟退休他认为,此举有利于养老基金的平衡,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养老金积累年限,并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年份。
3.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
王顺东(2007)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其主导作用,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力度。冯月菊(2011)“鼓励居家养老方式,开展老龄研究与监测居家养老还将是我国农村今后养老的主要形式”。赵宝华(2011)认为养老应从两点出发:一是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仅关注老年人的物质层面,更应该让老年人有一个安乐晚年。二是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居家养老模式,增强老年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四、文献述评
笔者对老龄化背景下出现的养老问题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进行梳理后发现,以往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多定性分析,少定量分析
虽然我国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也运用了数理模型,但仍缺乏必要的理论深度,而使得对人口老龄化下城乡养老困境应对策略的研究多停留在描述性分析与现象解释的层面上。我国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应该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得研究更加具有理论深度。
2.多宏观层面的规划,缺少应对老龄化的微观层面的计划
在对各类文献进行分析后发现,学者们多从宏观层面规划人口老龄化的应对策略,很少深入社区去研究老年人的确切需要。延迟退休年龄、推行居家养老等措施不能适用全国所有地区。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通过深入调研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