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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1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国内外学者对我国养老模式的讨论更加热烈,在既有养老保障文化所设定的路径依赖,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多层次、全方位的结合乃至融合,已成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障体制机制改革问题上的共识。本文通过总结目前学者的相关观点,提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融合发展的必要性与制度文化优势。
关键词: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制度文化优势
进入21世纪以来,学者们在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向上继续深入地展开讨论,特别是对国家、社会、家庭三者在养老方面各自承担何种责任众说纷纭。而对家庭养老传统及传统孝道的重要性的讨论也更加突出,与社会化为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的研究并驾齐驱。
一、关于养老模式发展趋势的研究
不少学者指出,现在养老的主要问题不是家庭是否需要放弃其责任的问题,而是可以做些什么来支持和使家庭能够继续提供照顾的问题(吕新萍,2005)。长期以来,学者们普遍认为大力促进社会化养老,推动家庭养老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演变,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张文范、邬沧萍等,1998;桂世勋,2005;翟振武等,2008)。而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的之间存在一定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关系(熊必俊,1998;陆学艺、孙炳耀等,1998;彭希哲等,2000)。另外,国内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在我国养老保障体制中二者的相互关系上,家庭保障还应该具有积极的角色定位,这是中国特色所在(袁方等,1992;郑功成,1994;林卡,1999;穆光宗,2011)。一些西方学者也主张中国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发展道路与欧美国家有所不同,他们尤其强调家庭保障等传统非正式支持方式具有不同于欧美国家的重要定位(Holzmann等,2005)。联合国世界老龄大会多次提出,以家庭保障为特色的东方养老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张文范,2008)。一些学者还探讨了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尤其是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穆光宗,2010)。
另外,一些关注基层老年工作经验的学者,认为我国应采取社会支持下的家庭养老模式(孙学士、王伦贵、朱显才,1998)。中国人民大学姚远教授则从理论的角度剖析这个问题,他提出,我国传统养老文化的模式是国家性家庭养老,国家的支持在家庭养老过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家庭养老的衰弱,有家庭变化的原因,根本更在于国家支持力度的衰弱(姚远,1996,1999)。通过对以往养老模式相关研究的回顾,可以发现,对养老模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学者们普遍认为,家庭养老功能毋庸置疑地呈现出了弱化的趋势,孝道作为传统养老文化的核心出现了断层,孝道观念淡薄(张文范,2004)。
二、养老模式发展趋势研究的启示意义
一方面,在我国特有的家庭社会结构之下,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各自的内涵需要重新界定,尤其是目前主流对二者加以泾渭分明的划分,值得理论界反思。目前学界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概念界定持有两种划分标准,一是养老的经济来源,二是养老支持力(姚远,1999)。以养老的经济来源为划分依据的观点较为通行,此观点认为,社会养老是指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生活,如城市中的离退休人员,城市和乡村的“五保户”等;家庭养老是指老人由家庭成员供养,就像大多数的农民和家庭妇女以及无业人员。涉及到第二种观点穆光宗(2000)认为,养老涉及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仅仅从经济供养角度界定养老的概念,很难区分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大量混合型养老模式。混合型养老模式的存在意味着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中的照料问题、服务问题和慰藉问题有可能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现在超越经济供养问题。由此可见,有关养老概念的界定,需要考虑二个原则:一是经济为主原则,在分类时考虑经济变量为主,非经济变量为辅。二是问题感受原则,这一原则实际上是显示出老年人的个体差异。
另一方面,在传统社会盛行忠孝文化的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与维持巩固社会秩序有机结合,这种局面在现代社会难以再现,正是现代中国养老问题凸显的重要社会背景。这看似简单的逻辑,其实也正与当前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现实道路高度契合。中国特色养老保障之路,反映着既有养老保障文化所设定的路径依赖。
三、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文化优势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融合发展非常必要,并具有制度文化优势。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给养老保障体系带来挑战
当今中国社会面临极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2005年美国兰德公司报告《2020年,中国会非常穷》的观点非常引人注目,认为衰老、贫穷等等将是未来中国社会的基本标签。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老龄化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两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内部结构的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高龄老人持续增加,报告中预测2013年的80岁以上的老人将比2012年增长100万,上升到0.23亿人。此外,失能老年人口也将继续增加,2013年将达到3750万,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空巢老人的规模也将会继续上升,预计在2013年会突破1亿人大关,无子女和失独老人也在逐渐增多。伴随着这股“银潮”,老年人的福利需求也相应增加。社会中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伤残率直线上升,总体自理能力和照料资源呈现递减的趋势。因此,仅靠政府兴办的福利院、养老院提供服务或由家庭来供养显然难以解决。
(二)家庭的结构变迁和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是社会结构的核心,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工业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如主干家庭、联合家庭逐渐瓦解,被核心家庭、丁克家庭等所取代。不仅使原先由家庭承担的部分福利功能难以实现,而且带来了新的福利需求,特别是家务、老人赡养、和儿童照看的急需社会化问题。在老人赡养方面,虽然家庭养老模式作为稳定我国几千年传统社会的养老模式,但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受到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家庭养老的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在时间上,城市化使人们的劳动强度加大,劳动时间增长,成年子女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老人,老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在空间上,工业化使劳动者的职业、工作地点更换频繁,流动性增强,供养者与老人的空间距离扩大,成年子女向老年人提供生活支持的能力客观上受到限制。同时,两代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差异,造成子女和父母很难生活在一起。这些都促使家庭养老能力的减弱,同时也加速催生社会养老力量的介入,妥善处理养老问题。
(三)制度文化优势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各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都是由自己国内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多个因素决定的。中华民族曾以敬老养老的礼仪和风俗在世界上文明,这种古老的传统深深扎根在民族潜意识中,并在我们周围顽强的表现出来,这些都警醒我们在学习世界上其他老龄化国家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想着向自己国家的历史寻求更丰富和切合国情的经验。尊老养老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和优良传统,很难想像,一个不尊重和赡养老人的社会如何能够稳定、持久的发展,如何能够拥有高度的文明。“民本”思想、儒家的“仁孝”思想以及社会上推崇的老即是贤的人才观等其他思想合力构成了我国古代尊老养老的思想基础,这些思想来源于实践,也很好的指导着实践,历代封建王朝针对老人的各种诏令、制定的各种法律条文和礼仪制度都很好的说明了中国古代政府和社会对解决老人问题所作出的努力,这些都对当代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中国民间敬老养老的风俗,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不可分割的部分,特别是儒家推行的孝行,经过历代王朝的提倡和鼓励,以“孝”为中心的行为规范逐渐确立,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见中国养老保障事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而应对这些挑战单纯依靠不断弱化传统家庭保障力量,或者完全寄希望于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的超前发展,都不是理想的应对思路。而强调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多层次、全方位的结合乃至融合,已成为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障体制机制改革问题上的共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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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政府;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综述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0-0076-03
伴随我国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长,养老问题也逐步受到社会与政府的关注。2014年中国人口的构成分析指出老年人口的规模呈现总量增加、增幅提升的发展趋势,社会保障的赤字逐年扩大,更凸显了中国养老形势的严峻。由于居家养老能够结合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优势,国内从上世纪80年代即开始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养老难题的紧迫推动居家养老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国内学者分别从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视角开展该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对我国居家养老及其服务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提出现有研究的不足和展望,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些思路,尝试解决我国居家养老服务问题。
一、“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一)“居家养老”概念
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界定,国内既有的文献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是否需要社会、家庭力量的参与主要分为以下两种观点:
以卢晓珑、唐咏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居家养老”不仅包括“在家养老”这一养老场所的界定,还应有社区或社会服务力量的参与。实现老人居家就可以享受养老服务,依托社区、邻里具体实施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1],强调社区或社会在养老服务提供中应扮演主要角色。
以陈军、马春波为代表的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也有学者称此为 “半社会半家庭式的养老模式”[2]、“新型居家养老”[3]。但对于各供给主体在“居家养老”中的主次作用,各位学者看法不一。陈大亚等持“主辅”观点的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会养老为辅;何荣则认为“居家养老”中家庭和社会责任均摊,共同向老年人提供服务[4];张旭升、牟来娣则将居家养老定义为在政府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区协助下,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统称[5]。
各位学者都丰富了对居家养老的理论研究,笔者认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各方主体如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老人的日常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范围将不断扩大并发挥重要作用。
二、居家养老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有效弥补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不足
齐海丽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有限,引发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的困境[6];同时,随着我国“四二一”结构的家庭增多,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削减了原有的家庭养老供给[2],社会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这都导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难以广泛推行。学者俞贺楠等人就指出居家养老集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为一体,尤其是广大老人可以接受,也为政府减轻了财政的负担,更符合中国国情[7]。
(二)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
苗景秀、张晓晓等学者认为居家养老符合多数老年人“叶落归根”的传统养老观念与中国传统孝道[8],通过实地调查后指出老人对于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在思想上较易接受,可以保留老年人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缩减开支的同时保证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9];而机构养老难以向老人提供一种“家”的感觉,无法充分利用家庭物质资源,集中宿舍式的生活也会使老人失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10],而居家养老服务对于继承中国优秀孝文化,宣扬新孝道,加强道德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9]。
(三)拓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
社区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生活,成为老年人活动的“第二空间”,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促进社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钟金玲认为社会组织则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11]。胡宏伟、严晏指出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拓宽养老资金来源,同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是扩大就业渠道、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途径[12]。
三、当前居家养老的突出问题
(一)专业人才缺乏
胡宏伟、钟金玲提出养老领域社会组织准入机制过于严格,限制了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的供给[18]。同时,袁维勤认为社会组织仍过多依赖政府,社会化动员与信息传播渠道受限[19],阻碍了社会组织中专业人才的作用发挥。此外,学者杨光辉等也指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20],政府需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21];同时,也要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具体的培训工作可联合院校进行,制定适应地区需求的养老护理培训课程体系[22],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服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二)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匮乏
冯晓娟指出我国目前居家养老资金来源渠道较少,限于家庭与政府、社会福利彩票的福利金,缺乏民间社会资本的参与[23]。钟金玲认为非政府组织资金运行情况缺乏透明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尚未明晰使其在资金方面受到多重挑战[18];学者铁刚则指出当前政府养老的财政支出总量与结构和社会福利综合指标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因此要继续改进财政的支出结构[24]。张歌认为应当引入老年长期照料的筹资渠道,即个人储蓄、公共部门资金支持、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25]拓宽资金来源;此外,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国外捐助,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拓展资金来源[26]。
(三)居家养老服务亟待完善
目前社会各方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多集中在老人的日常照料、家政服务等方面,而针对老人的紧急援助服务体系还未完善,老年教育等项目投入匮乏[27]。许琳、唐丽娜认为在具体实施中,服务对象需要细分,当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高龄困难老人和对社会有贡献的老人,未覆盖所有老人并划分服务人群[28],且服务设施不齐全,功能设置不合理,难以满足老人的医疗保健需求[29]。对此,可以建立老年人生活服务网、医疗卫生保健网,为需要养老服务的老人建档立案,便于各类服务信息的整合,全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30]。
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研究
(一)政府作用
1.政策法律扶持
在服务主体方面,学者周湘莲、罗楠等都指出政府需明确、细化各参与主体的服务内容、程序及模式,保障老年人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健全居家养老的家庭支持政策,家庭成员选择与老年人共同居住,可以对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31],如购房时能拥有经济补贴、贷款优惠等[32]。政府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制定支持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服务企业用地用房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出台《老年护理法》等相关法律,制定照料者的服务细则,将居家养老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33]。
2.居家养老资金投入
学者张歌认为政府应扩大养老领域的资金投入,并制定资金使用规范,同时建立起长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相关的建设经费以及政府购买经费都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中[26],对居家养老项目的建设贷款给予贴息。伞楠、蔡成提出可以通过发放老年福利彩票[34]、出租闲置房产用作公共基金,邀请成功人士赞助等等增加养老资金投入。苏健也指出应当资金支持养老供需信息收集与整理、宣传工作,资助创建养老供需信息虚拟养老院,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全方位宣传居家养老服务,并维护和完善网络平台[33]。
3.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有效的腐败防范机制,是推动居家养老事业蓬勃发展的必要后盾。周湘莲、胡宏伟认为政府应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和投诉受理制度[35];学者田玲、张思峰、张勇敏认为必须引入第三方机构,施行多元化的管理监督机制,完善问责制度与公示制度[31],健全信息反馈渠道,及时进行信息的沟通反馈,增加居民满意度等群众参与评定的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规范评估过程,参考其他行业的星级考核制度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12],实现对服务提供方的全面监督。
(二)社会组织作用
1.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多元服务
社会组织相比于个体家庭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可以借助宣传舆论、示范带动等方式,促进社会各方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吸引更多的人才[18]。此外,社会组织的职能分工逐步精细化,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护理服务和更灵活的项目化运作,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需要。同时,社会组织能够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个体之间起协调和沟通的作用,不仅能缓解一些社会矛盾,而且能为不同部门提供合作的契机,整合社会福利资源,优化养老服务内容[36]。
2.减轻政府养老财政负担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养老服务资金具有多元化特征,不仅融合了政府的资助,还有相关企业和社会力量的捐助,拓宽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渠道,极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并降低了家庭支付养老服务的开支,并带动着相关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作用,带来潜在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37]。
3.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效率
社会组织因具有独立性、志愿性等特征,故拥有更多的精力注重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凝聚力的建设[37]。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社会组织弹性化的管理方式、透明式的运作模式,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并满足老年人的差异化需求,以其专业化服务团队和职业精神为老年群体提供令人满意的养老服务。既能够避免生产效率低下的出现、又能降低市场竞争过度所引发的问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18]。
五、居家养老研究的展望
居家养老作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所选择的养老模式,大力倡导也是大势所趋。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现状、政府职责、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方面,为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未来的研究可多关注于居家养老供给主体方面,如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建设渠道、市场机制对于居家养老的具体调节功效等都可进一步探析。同时“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增加老年人社会资本存量,是迎接老龄化挑战的最佳选择。”[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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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社区养老;人口老龄化;养老对策
基金项目:2015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城市社区养老现状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以丹东市为例”阶段性成果(201511779023);2015年丹东市社科联重点课题:“社区养老模式的实践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2015DDSK020)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6日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2015年10月8日消息,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吴玉韶指出,按照预测,2015~2035年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急速发展阶段,我国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年均增长千万;老年人口比重由15.5%提升至28.7%。2036~2053年老年人口将从4.18亿增加到4.87亿,年均增长380多万;老年人口比重由28.7%提升至34.8%。在此阶段,人口高龄化特征明显,80岁以上高龄人口从0.6亿增加到1.18亿,新增老年人口中逾八成是高龄老年人。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同时,我国还面临着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弱化和养老机构缺乏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许多学者把寻求解决老龄化危机的目光集中在了社区养老上。民政部2011年1月31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特别强调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一、社区养老
(一)社区养老的概念。首先提出“社区”这个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指出,“社区”指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团体。而我国的“社区”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初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后来被许多学者引用,并逐渐流传下来。到今天,社会学家给社区下出的定义多达140种,尽管社会学家对社区的定义各不相同,但他们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即社区就是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如同社区的定义类似,不同的学者对于社区养老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梁新颖把社区养老定义为,由社区成立养老服务机构,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有偿又有效的生活服务。这种社区养老服务可以说既是家庭养老的一种变形,也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变通。王海燕认为,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具体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设施、衣食住行上的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老年人的自养与自助。史柏年认为,老人社区照顾是指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
对社区养老的定义还有很多,虽然它们在内容上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大致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不是机构养老,而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显然,社区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二)社区养老的意义。从世界范围来看,养老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而社会养老又可以再细分为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直以家庭养老为主,传统的大家庭在给予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更给予了老年人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慰藉,老年人能够在家庭中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有研究表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推行,传统的城市家庭养老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在城市,老人家庭出现空巢化。养老机构的收费一般较高,以北京市为例,对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和乡镇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分别为817元和600元,而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乡镇的收费标准为950元左右,城区则高达1,200元,而老年人中绝大多数为中低收入者。除此之外,机构养老因为服务质量差、提供的服务类型单一、忽视对老人的精神照顾等不足而不能满足多数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养老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参与感,并有心理上的认同,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可以减轻子女的心理压力和劳动负担。对于社区养老是否具有可行性,宋言奇从经济、社会、操作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老龄社区构建具有可行性。
二、我国社区养老研究现状
(一)我国社区养老发展现状。在推进社区养老发展的建设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广大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了多种便利服务,使得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该项计划依靠政府投入、社区参与,决定用全国福利彩票总额的80%建立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2006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2008年2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要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因地制宜和社会化的方向。
在理论方面,我国已有大量对于社区养老的研究,从中国期刊网最新的检索情况看,在1990~2010年的20年时间里,题目中含有“社区养老”的研究文章共有230篇之多。有研究显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利用频度较低,这与他们需要社区服务的期望形成强烈反差。
在实践中,有很多社区养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北京朝阳区街道1998年以来为1,000多户老人安装了呼叫机,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就能通过呼叫网络得到送货上门、家务料理及医疗救治等服务。青岛市市南区利用社区服务网络,积极挖掘社区人力物力资源,创造了“社区福利居家养老标准化服务模式”。只需拨通24小时值班的热线电话,就能立即得到自己需要的生活服务。上海2001年启动的“星光计划”,用上海福利彩票的很大份额来支持本地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大改善了社区的硬件设施。目前,据相关报道,北京市65周岁以上老人的“老年优待卡”更换“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工作已经启动,共涉及约160万老人,全市16个区县已经开始老人的信息采集工作,将力争在2016年内完成换卡。“北京通”不仅是一张集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于一体的银行卡,也是老人享受各类福利、优待政策的凭证。
(二)我国社区养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资料表明,托老所,18.9%的老人有需要,仅有0.5%的老人得到服务;保健指导,36.8%的老人有需要,仅有9.3%的老人得到服务;家庭病床,42.5%的老人有需要,仅有14.8%的老人得到服务;定期体检,57.8%的老人有需要,仅有7.6%的老人得到服务;应急服务,45.1%的老人有需要,仅有0.7%的老人得到服务。可见,在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市场也还不成熟的大环境下,目前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业面临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区养老观念落后。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孝”文化的国家,几千年来都推崇“家庭养老”,因此许多老年人甚至其子女对社区养老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于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也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
2、社区养老资金紧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得有一定的经费作为基础。但就目前的情况看,开展社区养老存在着严重的资金不足问题。当前社区养老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支持,渠道过于单一,虽然政府补助在逐渐增加,但是政府的投入毕竟是有限的,对一些设施、设备更新难以到位,所以相对于社区需求来说,它还存在很大缺口;另外,福利彩票和相关的社会募集收入、个人捐赠收入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的需求。经费的缺乏导致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较低、涉及面较窄,这使得该项工作发展较艰难。
3、社区养老人员短缺。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大多数是小区内的下岗或失业人员,年龄也都集中在50岁左右,他们接受的相关专业性教育或有关老龄人口服务知识的培训相对较少,专业水平较低,因此其所提供的服务难以达到老年人的要求,这对顺利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同时,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又由于待遇水平低而不愿意进入社区,这更加重了社区养老专业服务的困难程度。除了专业人员的缺乏以外,我国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也普遍不足。由于志愿者服务是出于居民的互助意识,强调的是自愿性,并且这种志愿服务几乎是无偿的,因此参与的年轻人或是较年轻的老人很少,更有少数地区没有形成志愿者组织,导致顺利开展社区养老助老工作的难度更大。
4、社区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管不足。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有利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使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有利于合理配置养老服务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民政部虽然颁布了《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但养老服务评估还没有普遍展开,尤其是社区养老评估,这对于缓解服务市场的供需缺口,充分发挥有限的社区服务资源都是不利的。
三、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重视社区养老。社区相关服务组织应该加大社区养老宣传力度,强化社区居民养老意识,使群众能充分认识到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快社区养老发展进程,努力为社区养老事业做出实际绩效。如北京市昌平区2015年围绕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精神,大力加强《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普法宣传: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条例》横幅、户外大屏幕播放《昌平报》载文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
(二)广开财源,以促进社区养老发展。首先,要加大政府对社区的财政投入和补助,使社区工作人员把主要目光和精力从发展社区第三产业以寻求资金的重负中摆脱出来,从而加强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如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鱼洞街道南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被纳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范畴,共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140万元;其次,通过大众传媒等各种方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社区养老事业建设中;最后,社区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要保证科学、合理、透明,形成完备合理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会得到社会和大众的永久支持,从而推动社区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广纳贤士,以提升社区养老水平。社区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社区管理者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必须尽快培养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队伍。另外,对已有的服务人员要大力加强专业教育,加大专业化的培训力度,努力搞好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工作。如延吉市为不断加强全市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累计培训时间25小时,来自全市各社区的养老护理员共计7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社区周边的资源,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养老的服务中来,因为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可以从不同的侧重点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
(四)加强监管,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应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改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管的机制,确保监管效果。
综上所述,养老问题是目前全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与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社区养老是一种更适合中国传统和国情、更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养老服务方式。与此同时,“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养老产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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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4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养老机构软硬件的改善及养老观念的改变,老年人选择到机构养老的人数也会相应增加。但总体来说,居家养老由于其经济性、自由性及不脱离老人熟悉的生活环境的特点,仍是广大老年人的首选。在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都超过90%,日本则高达96.9%。再考虑到养老机构相对高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基于我国国情,坚持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方针仍不可动摇。过去,在传统的大家庭模式下,我国居家养老的老人的照料主要依赖于家庭成员。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家庭特别是空巢老年人家庭日益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也不可避免日趋弱化。传统的、单一的居家养老照料模式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我省城区中,空巢老年人家庭占老年人家庭的30%以上,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80%左右。因此,应对新的形势,探索一条既坚持居家养老又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服务机制已刻不容缓。大力开展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无疑是目前破解这个难题的最经济、最可行的途径之一。但如何实施,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几无现成经验可借鉴。目前,全国也只有上海、大连等少数几个地方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摸索和试点,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需进一步的探索。
所谓“社会化居家养老”,它既不同于专业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和简单的社区居家养老。其基本含义: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社会化居家养老除了拥有家庭照料外,还提供社会化保障。社会化居家养老强调人群全覆盖,享受低价位,服务规范化,突出人情化。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在政府统筹指导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模式。
二、 国情、省情对居家养老的需求
2000年民政部等11部委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其中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这一概念,河北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社会福利社会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长足进步,养老服务事业得到了极大发展,社会认知度得到了极大提高,这为河北省加速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了可能。
1.人口多,底子薄,老年人口增长快
目前,中国正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由年均增加311万人,发展到年均增加800万人。
据统计,河北省是全国老年人口增长较快的省份之一,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934万,占总人口的13%。而且,老年人口每年还在以3%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特征明显。人口老龄化,将对全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老年人在养老、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压力也会逐年增长。并且,我国老龄人口有自己的特点,即老龄人口绝对基数大,根据人口普查及人口研究中心预测数据显示,2030年前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预计将增至4亿左右,相当于现在欧盟15国的人口总和,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养老基础底子薄,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834元,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多元,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越发凸显且复杂,甚至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2.政府的大力扶持,为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充足保障
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高度重视,2009年河北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提出了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激励补贴意见。201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做出了明确阐述。提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保险公司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到“十二五”末,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可以看出河北省政府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态度和决心,为进一步推动河北养老服务社会化铺平了道路。
3.中华民族传统习惯居家养老
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约束,老龄人主要是家庭养老,通过子女的供养来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而不是像国外发达国家那样依靠社会保障。但是,随着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独生子女无力、无暇照顾老人的矛盾愈加凸显,特别是 “421”倒金字塔型家庭结构的形成,社会生活节奏的高速化,许多子女缺少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有的子女与父母两地分居更是无法照顾,导致现在“空巢老人”大量出现。据统计,2010年底河北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8.24%,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已占老人总数25%以上,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增加迅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养老已经成了许多老年人唯一的选择,“养儿防老”等传统的观念也不断的淡化。人们思想的转变,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提供了成熟的社会环境。因此,单纯依靠家庭养老不仅难以为继,而且越来越凸显不现实。
4.现代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迫切
全国老龄委一项关于城市老年人居住方式的调查显示,90%的老年人愿意居家自我照料。如今,大多数老年人认为,自己要有“三老”――老友、老窝(住房)、老底(存款)。就今后一定阶段养老来讲,物质保障已不再是主要问题,而亲情关爱、子女呵护上升为主要问题。即使独生子女能够生活在老人身边,但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老人颐养天年的需求,而社会化居家养老,可以在家庭氛围中享受到周到、优质、专业的养老服务,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的需求,既经济又温馨。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今后养老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基本思路
1..积极适应社会化养老需求,加快在高职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为了适应老龄人口快速增长和社会化养老需求不断攀升的形势, 大力推进我国社会化养老发展进程,加快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是当务之急。针对河北省养老服务人才缺少的现状,应该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等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科学设置相关专业,合理制定培养计划,适时培养既懂护理保健、家政服务专业技术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推动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顺应当代老龄人需求和选择,抓好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
据统计,老年人口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为1.3亿,现在超过了1.4亿。中国的养老问题面临极为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未雨绸缪,需要做长远打算。从社会发展规律出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种必然趋势。要让老年人自愿选择社会化居家养老,我们建设的社会化居家养老必须突出满足养老需求,既能继承和体现家庭养老优势,让老人享受到家的温暖,又能提供专业的人性化服务,让老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养老的家庭化和社会化的完美结合。
3.广泛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应用现代人文科学理念指导实践探索
欧洲、美国和日本在上世纪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在居家养老配套服务上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应该重视和开展好人的本性和社会属性研究,正如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所说的,人在满足了生存、安全的需求之后,就渴望被尊重,希望人格与自身价值被承认。目前,我国城镇居民退休后有一定的经济做后盾,因此急需采用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新模式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在社会化养老建设过程中,必须研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以人文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指导社会化居家养老发展。
4.遵循养老发展客观规律,探索社会保障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道路
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医养结合、模式、综述
随着老年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成为中国现阶段必须直面的社会问题,而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成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中国传统是以家庭养老、自我养老为主的“医养分离”养老模式,既由子女、自我、亲戚提供养老资源,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医疗和养老供求矛盾突出。因此,探寻“医养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成为时代需要,也是将人口老龄化转化为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论文将以合肥市为例,研究具体实践中“医养结合”的发展问题和相应解决措施。
一、相关概念
1、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指把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两者进行结合然后通过两者相结合,来最大化的利用社会资源。其核心的概念就是,将养老和医疗护理两者有机的相结合,然后形成新型的1+1的模式,这样则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化的利用,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推出,有利于缓解现在的社会老年化的问题,实现老年人养老机制的新模式。
其存在的价值就是要缓解我国的老年化的社会压力和人口老年化带来的种种问题,把养老机制和医疗机制相结合,做到可以实时的护理和对持续稳定对老年人进行照顾。
2、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
医养结合要实现的是养为主,健康疗养,通过已有的试点工作可以得到健康的管理,通过与医疗结合的医养结合的模式,来缓解即将到来的老年化的社会压力。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就是要医疗和养老的结合,想要有很好的发展,就需要落实这两个因素,所以就是说,就医和医疗的水平要跟得上,医疗设备和技术要切实的以老年人的需要为第一重要的目的和宗旨,最后强调的是养老的服务措施和政策要完善。在推进医养结合的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现实问题就是,落实并且结合实情出发,切记好高骛远,一口吃成一个大胖子,结合中国各地的社会现实和当地的生活习惯,社会构造和人际关系的构成,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医养结合的模式进程,只有务实的发展才能实现医养结合的稳步推进,才能保障医养结合的发展要素持续增长。
3、医养结合的分类
根据中国的实情出发医养结合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分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合,医疗机构的单核转型成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养老中心增加医疗服务部门。以上的三种模式是现在的医养结合模式的主要类别。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合,这就是要求两个机构能够有一个紧密的合作协议,由两个C构的合作展开,医院安排医疗人员定期的去养老机构去对老年人进行诊治和护理,然后当养老机构的老人有了健康问题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去联系到医院的相关的部门。而对于第二种模式医疗机构的单核转型成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这种模式就是充分的利用现有医疗的设施,转型为老年人的疗养院和老年人的康复中心,来实现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而第三种就是在养老院中增加医疗机构,这种方式是现有的养老机构的结构的完整化和现代化,实现功能的全备,为老年人增加健全的医疗机构,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医养结合的模式。
二、医养结合的模式研究
医养结合现有三种主要模式,人们愈加的的发现实现医养结合是现在时代的需求。社会老年化现象加剧,老年人在病发的时候就是频繁的奔走于医院和家庭之间,或者是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这种不必要的奔波,对于老年人来说就是折腾,对于许许多多的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安稳的静养。此外就是长期且专业的护理,而且这种频繁的奔波,也会让养老机构的整体的氛围变得躁动,不利于培养适合老年人生活氛围的生存环境,由此可见,医养结合是满足现有需求的正确模式。
现代社会人口发展趋势仍旧是人口自然生长率降低,导致每家子女数量规模小型化,甚至会出现一个家庭得赡养四个老人的局面,这就造成了后代很大的养老负担,直接导致后代巨大的经济负担,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从此出发,坚定必然地缓解此问题的巨大压力,贯彻落实该模式的发展有利于未来长期稳定的社会趋势,所以现在的中国才会有社会养老化的需求。总结必须要完善这种养老机制,把医养结合作为当先适应国情的最好选择,完善不足,提升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幸福指数。
此外我们看到传统的养老机制仍然存在着很多弊端,传统的养老机制只是单纯的负责衣食住行,对于传统的机构来说,满足老年人有饭吃,有地方住就万事大吉,但是这样是不满足现代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传统的模式还受制于必要的医疗机制的缺乏,老年人和家庭与这种传统模式都不相适应,持续采用传统模式对于老年人和当地的家庭来说都不是长远之计,只有当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相结合的时候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就会有很好的提高。
随着社会资源的不平均分配趋势的加剧,国家对于医疗的设备的运用更多的是装备到经济发达的地区,这样就就造成了对养老机构的忽视,很多老年人在病发的时候可以去医院接受了很好的治疗与护理,但是回到养老院之后,由于得不到很好的医疗护理,在养老机构就会出现病情反复的现象,这样则得不偿失,相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中医疗和养老的绿色通道的开通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三、医养结合的问题研究
医养结合现在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其一,就是人员的缺乏。每种先进的模式的背后都需要高专业素养的人员去参与其中,但是现在的养老机构的普遍薪资待遇较低,这就直接导致了医养结合的模式推进道路的艰巨性,所以现在的情况都是在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普遍缺乏高素质水平的专业工作人员。
其二,资金投入的短缺。现在很多的养老机构就是为了盈利而生,所以对于那些高大上的养老机构来说,当他们投入的资金越多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老年人想要进去的时候,就得付出更多的经济费用,而现在的大体的情况就是,那些大部分的养老机构都是比较的廉价的,这也就导致了养老机构的设施的缺乏,而且由于资金量的投入不足所以也就导致很难将医疗的设备情况提高到应有的水准,这还间接的造成了恶性的循环就是老年人不愿意去住,从而也就导致养老机构亏损现象。
其三,老年人在医疗报销方面的局限性,这是现在的一个社会问题,现在的医疗报销在养老的方面的局限性,就是当医疗机构单核的转变成养老机构的时候,如何去报销医疗费用,这个现有的政策还不能很细致的去解决这个矛盾,所以医疗的养老模式的推进,还需要现有的政策的完善。
其四,政府部门干涉现象,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样也就导致了在很多方面的分权不合理的现象,会出现权利的交叉,我国负责养老机制的是民政部门,而对于医疗来说则是卫生部门来负责的,这样想要去形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就会出现两个权力部门的交叉,使两者的管理发生混乱的现象,而且对于机构来说不知道如何去审核两个部门的标准,这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财力劳力的浪费和消耗。而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需要慢慢去实践的过程。
四、医养结合的对策研究
通过对医养结合现有的难题的研究,然后针对性的去解决问题,就是最好的对策。
首先应形成专门的对口培训,培养专业的护理人员,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对口,是目前最好的形式。由政府出Y去培训,政府通过资金的补助去鼓励相关行业的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高校直接开设相应的专业进修培训,可以更好的形成专业的人才,形成专业的人才队伍,有利于医养结合的模式的推进。
其次就是政府作用的发挥,政府应该是去发挥相应部门的作用,去通过行政化的管理去推进这种模式,目前的现状就是很多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进行这种模式的试点了,但是可惜的是这并没有被政府纳入专门的研究部门,如果能够通过法律的形式去法律化的纠正这个问题,就可以很好的推进这项工作。
通过各部门的相互合作去推进这种模式制定出详细的,具体的,细节的全面的机构相互合作的形式。在当地的实践之中,最需要注重的就是,落实结合当地的实情去分析这个问题,就是要严格的践行医养结合的评估体系的结合。增加养老服务的设施,就用养老的床位来说,现在的现状就是我国的养老的床位不足百分之二十,这和发达国家的百分之六十的差距太大了,造成这种尴尬的状况的原因,除了有现有的床位不足的现状更有床位的闲置现象。
五、总结现有研究的局限性
1、概念不清
目前对医养结合概念的界定模糊,尚未形成完整清晰的概念界定。学者给出的定义往往只是从实际试点工作的特征出发解释医养结合,将医养结合看作为位老年人提供集养老与医疗于一身的服务网络,没有切实的分析现有的养老机制的现状,定位不够准确,为医养结合的现实推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理论不明
纵观所有关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研究论文,大多都是从现有的研究出发,立足实际研究工作,这种概括性研究的缺点在于只能从特殊性去解读医养结合,不适用于普遍性的社会。完整的理论尚未建构,这也为未来的研究提供目标方向。
3、试点推广工作尚待酝酿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并不是偶然的,有其发展的历史性意义。但是医养结合发展至今并没有形成广泛的规模,仅仅将试点工作作为研究者研究对象。所以接下来更加重要的是调研活动的开展,由点到面深入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使医养结合模式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得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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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概念范文6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ed pace of population aging, and how science, properly solve the increasingly large number of elderly pension problem is national and social reality must be faced. In this paper, our country and the traditional family pension model has been initially established home care and institutional care model and pattern of a certain size,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different pension model and problems, proposed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and ideas strategy.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pension mode;home-care for the aged;institute pension
中图分类号:C913.6;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9-0290-03
1 国家养老政策的演变及养老模式现状
1.1 国家养老政策的发展及演变 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施行,该法指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同时强调,要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此后根据我国养老事业的实际发展情况,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对老年人权益的界定及保护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正是这些法规和政策的施行逐步将养老服务推上了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从这一列有关解决养老问题的政策和法规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养老问题的相关政策导向,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1.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中国最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老年人家庭照顾主要是指来自家庭成员对老人的照顾,家庭成员包括了老伴、子女、子女的配偶、孙子女和老年人的兄弟姐妹等亲属。[2]在老年人的亲属中,子女是照顾老年人的主要力量。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来看,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念,大家认为子女照顾父母天经地义。另外,老人在家庭中养老,处于一个熟悉的环境之中,家人从精神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更能让老人享受到天伦之乐,其养老生活质量也会更高。
1.3 充分发挥政府及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针对家庭养老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一些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是指社会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养老模式。就其定位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是“福利多元化”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体现:社区通过整合社区资源、联系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家庭与社区之关系,为社区内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系列服务。[3]居家养老模式主要以社区为依托,这种方式让老年人并不脱离自己熟悉的居住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又能享受到社区养老服务。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社区资源的浪费,又能解决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社区居家养老有一定的市场参与性(如购买服务),但福利性是其主要特色。
1.4 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就是以养老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方式。机构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起到一个托底的作用。它主要是为一些无依无靠的老人、还有一些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一些需要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新的挑战,使机构养老成为一种日趋重要的选择。[4]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各个地区都纷纷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成立了由政府投资主导的养老机构,也有民间及社会组织成立的养老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机构养老方式的优势在于:养护结合,服务专业化;老年人集体生活可以互相交流,排解孤独;可以减轻子女照顾负担。而劣势在于:老年人离开了熟悉的居住环境和人际关系网络,需要重新适应环境,重新建立人际关系;亲人的精神关怀减少;养老成本高,需要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有些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要求较高。
2 不同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家庭养老模式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独生子女人数已突破1个亿,随之产生了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这些都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5]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独居老年人问题、留守老年人问题、空巢老年人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有一定的关系。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38.3%。[3]由此可以看出,老龄化的问题是刚性存在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趋于弱化。
2.2 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前已述及,目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但在探索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职责边界不明晰。我国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尚处在政府扶持推动阶段,因此政府参与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之中,这虽然有助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内涵窄化,政府的行为及宣传使人们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实际上政府购买服务仅限于自理有困难的老人,主要是城市的“三无老人”。政府的过多参与造成家庭照料期望移植政府,加重了政府负担。另外还存在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
二是资金短缺。一方面,由于社区养老服务具有社会福利的刚性,社区养老服务支出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资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这两方面因素都会导致主要依靠民政部门投入、部分来自福彩资助的传统筹资模式面临困境。只有解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性问题,才能维系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提供、人员培训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所需的资金。
三是服务队伍建设乏力。近年来虽然各地都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但从服务人员的素质、数量还是服务质量,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就全国而言,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区甚至根本没有建立志愿服务站。从志愿服务的管理上看,大多数社区缺乏量化的评估体系和长效激励机制,志愿者更多是基于道德的考虑而进行无偿服务。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足,这直接制约了居家养老的进一步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3 机构养老模式 多年来,各地区都投资兴建了一些公立养老机构,民间投资也逐步加入进来,设立了一些民营养老机构。但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家叫汇晨老年公寓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政府投资9千万元,购买房产和装修,200个床位,目前入住80个老人。[6]这样的问题在各地养老机构中都有反映,部分养老机构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机构养老中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不高,想入住的老人却无法入住。这是因为收费低的公立养老机构配置不足,民营养老机构收费高。
二是老年人护理职业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规划,从业人员的职业地位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三是机构养老的类型单一,功能雷同,不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未能全面、快速的发展,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
四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弱,难以盈利。我国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建筑设施较好,配套比较齐全,而民办养老机构一般规模较小,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
3 对现有养老模式有关问题的思考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较西方国家要晚一些,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遇到挑战时,相关的问题才开始受到重视。有别于家庭养老模式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模式在政府、社会组织的推动下开始起步、探索。但也走过了较长的一段路,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于不同养老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采取不同的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完善养老模式。
3.1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做好资源整合 养老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需要中央结合全国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统一规划设计,指导全国的养老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细化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保障老年人养老的合法权益的力度,充实有关医疗保险的内容,以调整各类社会成员的关系,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方面起到切实的作用。在资源整合方面,要协调好民政、妇联、工会、文化教育、劳动人事及企业等各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打破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等方面的条块管理,整合民政、国土规划、卫生及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源,落实对老年人权益和老年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3.2 加强养老行业职业规划,培训专业人员,提高护理水平 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对专业护理人员的需求量很大。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这一行业的职业规划,让护理工作成为一个为政府、社会所认可的职业。给专业护理人员提供发展及上升通道,吸引更多的人从事专业的老年人护理工作。在这一点上德国的校企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在德国只有30%的人进入大学学习,70%的学生直接接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学理论的时间只占30%,而在企业接受实践培训的时间占到整个学业时间的70%。[4]德国养老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学校负责颁发理论课程合格证书,企业(养老机构)负责颁发实践课程证书,学校校长兼任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机构院长兼任学校校长。这样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出医院式管理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和教育研究优势。
养老专业化人才在职业化的发展模式下,其队伍会逐步壮大并趋于稳定,解决在一线护理老人过程中存在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女性多,男性少;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缺少护理经验等问题。
3.3 加强互助,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在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下,以社区内居民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社区多层次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要注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充分借鉴“道德银行”、“时间储蓄”和“老年生活互助”等富有特色的管理方式。通过量化评估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和绩效,激励和吸纳更多志愿者参与服务。这种通过社会信誉来保障的志愿服务机制比单纯依靠个人道德来维系的机制更具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另外要充分发挥社区内老年人自身的作用,互帮互助,让社区内身体健康老年人发挥余热,社区加强管理与引导,让老年人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获得快乐感和认同感,在这方面我们可学习台湾在社区义工管理方面的经验。
3.4 加大扶持机构养老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机构养老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养老模式,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调研,合理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老年人需求建设规模相当的公立养老机构;另外要努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切实落实好国家的税费优惠政策,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要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和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政府投入,多管齐下,加快推进我国养老机构建设,整体提升我国的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水平。
在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方面,要积极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树立养老服务产品观念;重视老人的需求,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的功能;努力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实现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特色化。养老机构要以自己的品质环境和品质服务取胜。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设施设备和伙食水准等各个方面的细节工作。合理收费,让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能入住,住得起,住得舒服,安度晚年。
4 结论
在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随之产生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模式对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针对这些尚处在发展中的养老模式,政府应加强管理与引导,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分担,对制度进行科学的分层与设计,充分利用覆盖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有利条件,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实现我国养老模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CCTV-13 《共同关注》,2013年12月.
[2]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
[3]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4]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