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1

>> 北京市养老服务产业的现状及发展模式建议 中医药在南非的发展现状及传播策略 中医药在非洲的发展现状及传播策略研究 浅谈北京市旅游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北京市柔道俱乐部发展现状及对策的研究 北京市保健用品发展现状及监管情况的研究 蕲春县李时珍中医药文化 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中医药博物馆发展现状及建设方向初探 高等中医药教育国际化发展现状及策略研究 北京市居民对中医药的选择和利用及偏好调查分析 国外中医药发展现状 北京市卫星城发展现状研究及建议 北京市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北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中医药在海外的发展现状 北京市芦笋科技和产业现状及发展建议 北京市对口支援工作现状及发展建议 北京市蔬菜副产物综合利用现状及发展建议 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3] 宋卫东,赵巍.北京西城社会养老服务现状需求分析[N].中国社会报,2015-5-4.

[4]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N].北京日报,2015-2-25.

[5] 徐晓玲.北京市养老机构现况调查及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6] 苏群,彭斌霞.我国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料需求与供给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4(5):19.

[7] 肖建伶,杨艳旭,钟源,等.北京市养老院发展中西医结合护理模式的探讨――附50家养老院的调查[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3,35(22):3351-3353.

[8] 窦玉沛.建设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力推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J].社会福利,2012(6):35.

[9] 王莉莉.基于“服务链”理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与利用研究[J].人口学刊,2013(2):50-51.

[10] 谢春玲,赵雪伶,谷月.我国养老护理发展的困境与改进意见[J].商情,2013(41):171.

[11] 武萍,付颖光.对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保障的思考[J].贵州社会科学,2016(11):108-110.

[12] 徐娟芳.可穿戴设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设计策略[J].包装工程,2016,37(12):126.

[13] 唐钧,赵玉峰.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政策思路[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4):56-57.

[14] 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2-54.

[15] 彭艳芹.国内城市居家养老的研究综述[J].社会工作,2010(3):11-13.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三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EB/OL].2014-10-14.http:///article/zwgk/tzl/201507/20150700852073.shtml.

[17] 杨继瑞,薛晓.社区居家老的社会协同机制探讨[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5(6):106.

[18] 祁峰.完善我国居家养老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4(1):37.

[19] 马光川.居家养老服务的双重困境及其突破[J].山东社会科学,2016(3):82-85.

[20] 史册.吉林省城镇社区老年群体医护服务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新丝路,2016(12):86.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2

【关键词】成都;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一、引言

据统计,我国的老龄化加速发展从 2009 年开始,老年人口年均增加 800 万至 900万人,而到2020年将达到 2.48 亿。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老龄化和“空巢老人”的问题凸现。《老年法》中指出:“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成都市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如何妥善解决因人口老龄化、家庭空巢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值得关注。社区作为政府的基层部门,应该对辖区空巢老人进行直接的服务关怀。社区养老的概念是指将老人平时居住在家中,以家庭成员和自身的照顾为主,辅以社区养老服务。而社区养老对于空巢老人群体更为重要,由于平时没得到家庭成员的照顾,更加需要社区担当为他们养老的重任,这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现状下的养老模式探索。

二、成都空巢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成果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底成都将会初步形成“9073”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通过社区和家庭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和养老机构提供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我们了解到成都各社区为实现空巢老人社区居家养老采取了很多措施。金雁社区设立了成都空巢老人爱心服务站。桂溪和平社区组织居民签订空巢帮扶协定。而少城社区为空巢家庭安装爱心一键通。成华区与家政公司合作成立了“成华区彩霞服务队”,帮助不愿意在养老院养老的空巢老人进行专业化的有偿家政服务,针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服务队还会给予特别的关照和优惠。总体看来,成都对于空巢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三、成都空巢老人社区居家养模式老存在不足

在养老服务机制上,往往是基层管理人员因为长期接触社区事务,对空巢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有所重视,而上级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家养老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社区所提供的服务主要靠社区人员自发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具有不稳定性,缺乏常态化的服务机制。另外,成都社区没有一个建立起一个分层管理制度,空巢老人在老人群体中常常被忽视。

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配置方面, 参与空巢老人服务的人员大多是社区临时调配人员和志愿者,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建立空巢老人常态化的社区服务机制。

在资金来源方面,成都的大部分城市居委会用于社区养老活动的资金是没有专项经费的,需要街道自己筹集,辅以政府拨款,外加一些民间机构的不定期在物质上的帮助。

在法律权利保障方面,空巢老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立法还有待时日。由于一些老人的子女缺乏传统道德观念,一些社区没有形成一种敬老的社会风气,空巢老人的权益时常受到侵害。由于社区缺乏法律求助的渠道,大部分空巢老人选择默默忍受。

四、成都空巢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建议

(一)完善服务机制,发挥社区养老功能

由于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一个家庭赡养四个老人和代际分居的情况普遍存在。而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政府的只能提供有限服务。所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该受到重视。结合政府的经济实力和空巢老人家庭状况,在社区形成一个基础养老服务机制,逐步形成居家养老为主,社区的养老服务为辅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应该无偿或者低价定期向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必要的家庭服务。对于身体不便和家庭贫困的空巢老人应该给予特别的关照。通过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机制实现社区养老功能。

(二)吸纳社区各方力量,打造多样化服务队伍

社区工作受到经费限制,应该鼓励家庭妇女和有意愿的空巢老人从事社区养老服务,降低成本的同时实现“老有所为”。联系爱心企业开设专门的老年服务培训机构,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

另外,通过高校和民间志愿者的行动来倡议更多的人来关注空巢老人的问题,定期安排志愿者对老人进行上门志愿服务,帮助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民政部门应该为志愿者、爱心企业和社区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对于积极参与空巢老人爱心帮扶的企业和高校给予表扬和鼓励,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空巢老人的社区服务中。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社区养老常态化机制

大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适当增加资金投入,保障空巢老人服务工作正常进行。政府的资金支持是有限的,还需要发挥社会资金的力量,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让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空巢老人的行动中来,从而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全方位的养老资金供应体系,财政的持续支持是社区养老的常态化运行基础。

(四)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空巢老人开辟维权通道

加强对社区管理者和“空巢老人”家庭成员的法律宣传,提高各方关于“空巢老人”法律权益的意识,加快相关立法的速度。社区可以结合高校志愿者的专业能力对空巢老人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定期组织高校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空巢老人法律援助活动,这对培养大学生的会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 王普.我国城市空巢家庭社区居家养老分析[D].山东经济大学,2010.

[2] 张瑞霞.我国城市空巢老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3.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3

关键词 老龄化 居家养老 现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延长,死亡率也不断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也在逐年增加。伴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现有的经济、政治、社会以及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将收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尚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为严峻的挑战,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和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已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的养老需求,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居家养老”的概念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著作来看,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强调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的一种养老方式, 指的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自己生活并安度晚年而不是像机构养老那样集中居住,它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

(2)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这两种养老方式互补之后产生的。

(3)认为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更新与补充,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的基础上的一种养老方式,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社区养老信息网络为基础,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养老体系”。

(4)强调居家养老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2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2.1家庭养老的困境

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逐年增加,新一代青年的生存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年轻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年父母等众多因素的相互影响,而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不断弱化。同时“代际倾斜”、“重幼轻老”的现状日益严重。所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

2.2机构养老的困境

(1)资源和资金不足。根据现在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可以发现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

(2)与中国“孝道”不符。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社会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大多数的老年人都难以承担养老院的高昂费用,同时也很难以在精神上得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慰藉。

(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现阶段,我国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较少,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这不仅不能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反而会使我国的养老现状更加严峻。

2.3居家养老的优势

由于我国的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居家养老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居家养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的基础上,又可以根据老年人自己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同时也可以保证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社区为依托,其服务对象相对而言较为单一。社区也可以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而对老人的身体状况、收入和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从而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兼具物质方面的和包括精神层面的。

3我国居家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从现有的实践经验来看,居家养老模式在解决我国的快速老龄化问题中的养老问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居家养老模式的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了诸多的问题:

一是我国相关养老制度及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二是居家养老运行体制和评估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主导是目前居家养老实践的普遍形式,这使得其对政府依赖性较强,覆盖范围较小,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较差;三是居家养老的相关服务队伍数量有限且成员的个人素养亟待提高;四是社会组织力量薄弱。这些问题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4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1)资金方面筹资方面。首先,应该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金方面,应当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为居家养老提高良好的基础。

(2)服务质量方面。在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同时,也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个人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等考试。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参与服务的志愿者。在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方式。

(3)政府角色方面。作为居家养老供给主体,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提高社会的自我调节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模式。

(4)社会支持方面。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表彰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子女和家庭,抨击不尽孝道的人和事,形成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老年人的教育,帮助老人树立科学的老龄观,维护老人应有的权利。

(5)法律保障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加强赡养老人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应通过法制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真正做到“老有所养”,使得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2-14.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4

【关键词】 老年社会工作;农村居家养老

近年来,学者进行了老年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中的应用,分析了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趋势,并提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关注并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居家养老的问题;指出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1〕,要加强农村的老年社会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2〕。本文基于对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状况的调查,提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中应用的路径。

1资料与方法

通过文献法收集我国和吉林省老年人口信息,了解吉林省养老服务的经验和不足,以及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的客观条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10年1月,课题组在吉林省农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需求情况”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围绕对居家养老的选择意愿、养老中的需求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没有接受过老年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为核心问题展开。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吉林省不同地区农村村屯为调查范围,如农安县三岗乡、辉南县抚民镇七社、兴隆山镇杏花村、三岔河市西三家子村、榆树县陈家村、高家村、龙井镇村、珲春市马川子乡等共计20个村。调查对象限定在60岁及以上的农村村民,以偶遇抽样结合判断抽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员由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组成。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357份,问卷回收率为89.25%。由于有无子女照顾对于养老的选择差别很大,所以,将调查对象分为两类:有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与其同住一院之内或者在同一村里;无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在城里安家的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的留守老人或没有子女的老人;分别对有子女照顾老人和无子女照顾老人调查200人。其中前者收回有效问卷160份,后者收回有效问卷164份,共计有效问卷324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81%。在发放和回收问卷的同时,通过访谈法,了解农村老人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情况。

2结果

2.1我国和吉林省老龄化严重,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具备客观条件通过文献查询,截止2006年6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亿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 856万,农村老年人1.080 1亿;2006年末,吉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321万,占总人口近 12%,其中农村老年人口144万〔3〕。截止2005年末,吉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307.7万,老年人中生活在农村的为134.6万,占全省老年人口的43.73%;在有老人的家庭户中,有一个老年人的占57.30%,有两个老年人的占42.18%。 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老年人口与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70.10%,他们的日常生活可以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照顾。无人照顾老人户占29.90%,其中:单身老人户占8.37%,一对老年夫妇户占19.51%,老年人口与未成年的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1.50%〔4〕。截止2009年末,吉林省兴办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院657所,床位数4.37万张,入住老年人2.72万人,服务人员3 748人;全省建有农村老年活动室5 936个,总面积28.55万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面积48.1平方米;吉林省老龄办在延边州和白城市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以村屯养老服务大院为载体,依托老年人协会为村屯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在村老年协会中,建立

3 065个老年文艺活动组织,3 150个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组织〔5〕。珲春市马川子乡是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的试点乡,目前,全乡9个村分别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以各种方式开展起为老服务工作并取得了实效。吉林省将在2010年底有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大院〔6〕。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266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02.90元,增长13.4%;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2.79平方米,增加0.86平方米;农村低保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1 200元和760元,同比增长41.0%和40.7%,有效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48.3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7〕。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扶持的福利,许多乡村已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即便有收费项目,费用很低。农民收入和居住状况良好为农村居家养老创造了条件。

2.2农村养老需求多样,无子女老人倾向居家养老问卷调查表明农村老人喜欢住在自己家里养老,包括传统家庭养老(这里指仅依靠子女提供帮助的养老方式)和居家养老的占多数;选择机构养老的很少;大多数人希望来自子女或社会的帮助(愿意接受帮助指遇到困难时是否会期望得到帮助的情况),有9%左右的老人有“遇事宁愿靠着不求人”的心理;无子女照顾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迫切。见表1。表1农村老人主要需求和养老意愿

2.3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低、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尚处于初始阶段通过入户访谈,除有子女在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家长的老人和少数文化程度稍高的老人知道社会工作这个新兴职业外,9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不知道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是怎么回事;老年社会工作的实践体现在村委会为老人问寒问暖、提供各种帮助中,但是缺乏专业的理念和方法;目前调查所在的农村还没有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农村从事精神慰藉,维权等养老服务;在介绍了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作用和具体做法后,90%以上的老人愿意接受老年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但是他们担心服务费用的支出。

3讨论

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对于有子女照顾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仍在延续,愿意到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去主要是参与娱乐活动、满足人际沟通、消磨时间的需要;无子女照顾老人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更为迫切,其中子女在城里安家的老人认为农村的住房相对于城市来说比较宽敞、空气清新,老年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空间,比起住进城里儿女家里那较小如“鸽笼”的房子里,他们感到憋屈、不舒服;即便老年人子女住房宽敞,他们常觉得生活习惯不同、长期住不方便;对于进养老院养老,只有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和儿女双方均有现代意识的,觉得去养老院是不给子女添麻烦的好的选择,但是,又担忧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这种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黑养老院”事件的曝光,反映了“黑”养老院不善待老人,侵害老人权益的恶劣行为。这种严重不道德行为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映出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8〕;多数老人认为去养老机构养老会丢子女的面子让人笑话或者令儿女不高兴,因为在他们眼里养老机构都是无儿无女老人的归宿或是那些有残疾没有自理能力的、儿女没有时间照顾的老人的选择;老人对权益保护咨询的关注主要涉及农村医疗保险、低保政策等;无子女照顾老人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排解孤独;文化娱乐;解决留守老人代际隔阂、赡养等纠纷;权益保护咨询;排除年老恐惧等方面的需求明显多于有子女照顾老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适合吉林省农村社会状况、适应中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个人自决原则、赋权和发展的原则、维护人权和社会公正原则,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助人自助,能够被老年人接受,在解决养老中出现的问题上具有优势和可行性;农村老人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具备居家养老的居住条件,具备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的客观基础。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低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程度相对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的原因,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尚处于起步阶段也是正常的,这同时也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吉林等省已有很多为老服务实践经验和政府规划,这为老年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奠定了基础;可见,老年社会工作理念的引入和方法的应用对于满足农村养老需求,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提高养老服务实效性,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是必要和可行的。

3.1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个案工作老年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观指导下,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帮助和支持,以使当事人减轻压力、解决问题和达到良好的福利状态的服务活动;针对农村“农村留守老人”,因子女成年累月在外打工,很长时间才能回家看望老人一次,老年人会出现孤独寂寞、对年老恐惧,渴望与人沟通的现象,老年个案工作者深刻理解老人的需求,运用会谈的技巧,专注、主动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使老年人心理上得到支持,并对老年人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澄清,给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鼓励老年人勇敢面对老年的身心变化,引导他们进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氛围,协助老年案主认识及接受老年,帮助老年人建立科学、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和心理准备,积极地应对人生晚年期各种生活事件,如有的子女干涉丧偶独居老年人再婚、家庭经济赡养中出现纠纷等问题,工作者针对不同的个案进行区别性的工作,站在老人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帮助老人解决矛盾。

3.2开展主题突出的老年小组工作

老年小组工作是指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与指导下,利用老年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小组凝聚力,帮助老年组员学习他人的经验,改变自己的行为,正确面对困难,恢复自己的社会功能和促进自己成长的专业服务活动;开展老年小组工作的主题紧紧围绕老年的需求,如增进人际交往、排解孤独、充实闲暇生活的“老年社交康乐小组”;解决年老恐惧的“生命认知小组”、“治疗小组”,组建“自身价值提升小组”、“动机激发小组”;达到使老年人认知改善、行为修正、情绪疏导及能力提升充分认识老年自身价值的目的;进行小组工作前小组工作者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和各自特征;将小组活动的相关内容对老年人进行耐心讲解;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引导老年人陈述自己的问题,倾听其他成员的陈述,自身从中获得情感支持;适当选择运用互惠模式、交流模式等。如老年人在互惠模式小组活动中担当各种不同的角色,通过观察他人的表现,借鉴或接受其他组员积极的思想价值观念、情感,从而有利于塑造个体的行为,促进老年组员自我调适、自我完善和发展。

3.3推动老年社区工作的发展老年社区工作是指通过社会工作者运用各种工作方法,改善老人与社区的关系,提高老人的自助、互助能力,促进老人的社区参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的一种服务活动和服务过程。重视社会制度对社会成员提供平等机会和福利责任;帮助农村老年人了解低保政策,对于享受低保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鼓励老年人参与农村社区组织的社会活动,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引导老年人建立邻里关系、强化互相照顾。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对成年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遇到身体不适时,带老年人去医院等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到村办居家服务场所,利用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派专人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促进老年人对他人正面的态度,提高对他人和社区环境的关心,使老人获得更大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于贫困老人通过提倡政府资助的服务来解决老年人的医疗、贫困等问题,改善老年人的生存环境和质量。

3.4加强老年社会工作方法的推广和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农村各级干部要率先了解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宣传老年社会工作的优势、增加老年人对老年社会工作的了解,提高老年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去实习和就业、开展专业服务;利用农村人力资源,以村干部、文化程度较高、身体健康的中年人为核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方法技能培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努力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老年社会工作者运用老年社会工作的知识与技巧,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问题,将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效性,对建设和谐农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曹洪香,赵立新.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89-91.

2凌小萍.我国老年社会工作的困境与选择〔J〕.理论界,2008;7:208-9.

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J〕.中国网 china.com.cn 2007-12-17

4吉林省统计局.吉林省统计信息:tjj.jl.gov.cn:2010-03-01

5杨奇.老年.吉林年鉴2010.吉林省人民政府,jl.gov.cn:2009-11-19 17:10

6翟晓峰.吉林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新模式〔J〕.中国老年报,2009-07-07:001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5

论文关键词:城市社区,养老保障,居家养老

一、前言

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因此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有足够的实力保障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政策的运行,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结构近乎瓦解,其养老的功能不断削弱。而国家提供的机构养老受我国经济实力的限制,存在诸多问题:机构养老的服务设施数量少,增长缓慢,服务质量低,收费过高,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导致老年人的入住率很低。因而也不能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贵阳市作为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在推行机构养老的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

而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起来,将落脚点放在老年人所熟悉的社区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保障社区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它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有机组合,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又能减轻家人照料负担,更好地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因而是贵阳市城市老年人养老的理想选择。

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种老年服务。这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养老方式,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它实质上是对城市社区老年人的一种福利。精神养老主要由家庭和社区承担,而物质养老则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它在形式上仍保持着传统家庭的养老格局,但是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该模式是由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社区中建立相关的为老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资源,为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高质量的生活保障。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贵阳市作为西部一个落后欠发达地区的省会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虽然慢于全国水平,但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据相关部门2010年统计结果显示,65岁以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34.49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48%,与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后普查5.98%的比例相比,上升了3.5个百分点。传统的家庭养老因家庭结构的变化,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规模缩小,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资源不足,现代年轻人更多的追求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导致空巢家庭显著增加并且空巢期的延长。这些变化导致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经不可靠。对于一个落后的欠发达地区,在政府有限的财力背景下,贵阳市的机构养老设施缺乏、政府养老投入严重不足,现存的养老机构有很多问题弊端,使得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水平高,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而我国则是在综合国力不强的情况下迅速到来的。贵阳市在2006年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彼时贵阳市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明显低于国内其他城市,因此贵阳市的人口老龄化呈现了“未富先老”的显著特征,政府根本无力建立像起像西方国家一样的国民养老保障制度。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现代的机构养老方式,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家庭和机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供养的水平和能力都很低,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养老已陷入重重困境。为了保障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的养老模式必定要经历转型和变革,必须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养老新路。这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转向社会供给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即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能极大满足老年人的现实要求,达到节约政府财力和社会资源的目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0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兴办老年服务设施。2001年,民政部下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在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将彩票福利金的80%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贵阳市筑党发[2008]27号《贵阳市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总之,社区养老已经具备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和政策依据。

2、居家养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验积累。2001年6月,民政部在全国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近年来来各地在推进机构养老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大多数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券”、北京市“无围墙养老院”以及大连市“家庭养老院”的模式的发展,这些经验的积累为贵阳市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借鉴。

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结合在一起,整合社会中各方面的资源,集中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又弥补了两者的不足。其投入收费低廉、成本低、服务方式灵活的特点,以及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老年人的不同生活需求,不需要走出自己熟悉的社区也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因此建立一条以家庭为核心,依托社区中心,通过专业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是贵阳市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条切实可行的主要方式,并将成为贵阳市大多数老年人和家庭的必然选择。

三、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贵阳市居家养老保障发展现状

贵阳市是贵州省的省会,总人口364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88万,是我国31个特大城市之一。城区建设面积220.31平方千米。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是贵州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中心和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工业基地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被誉为“高原明珠”。

1、贵阳市老龄人口状况

目前贵阳市的老龄人口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龄段

60—64

65—69

70—79

80—89

90—99

100以上

小 计

78661

61207

83016

22753

2814

35

248486

73588

59439

86117

25577

3861

58

248640

合计

152249

120646

169133

48330

6675

93

497126

所占比例

4.18%

3.31%

4.65%

1.33%

0.19%

13.66%

性别比

106.89

102.97

96.40

88.96

72.88 60.34

99.94

70岁以上的老人优先就诊,免挂号等优惠政策,全面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数。

第五,城镇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优先落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从2008年6月起,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90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市级和各区(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县)级财政承担。使贫困老人基本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第六,推动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鼓励和倡导老年人“老有所为”。目前贵阳市各辖区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全市共有老年大学204所。入学率达4.28%。此外,全市设有多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室。文体组织健全,共有458个户外活动点,还有丰富的书法,摄影,舞蹈,老年艺术团等,充实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第七,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加强老年人维权体系和队伍建设。贵阳市由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的老年维权工作网络也初步形成。全市现有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由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这些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接待老人来访、处理老年人来信、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老年人法律宣传,对老年人给予全免或减免诉讼等法律援助。

(二)贵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推行中面临的问题

贵阳市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行中得到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居家养老模式产生的时间尚短,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方面的需求,具体表现如下:

1、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

社区老年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能够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发展滞后。社区的养老救助信息系统没有有效建立,社区的“银发工程”落实不到位,社区养老产业及资源无论是有偿、低偿、无偿的整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老人的就医、就餐、家政等服务需要。以南明区为例,其老龄工作的覆盖面广,工作开展主要在老龄委,各级党政领导也很重视,但是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社会力量、民间组织未被动员起来,工作力量薄弱。

2、资金来源不足

我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目前制约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这一点在贵阳市的发展中也得到了体现。贵阳的居家养老主要是靠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是有限的。而民政部门的投入主要依靠福利彩票,而彩票的收益本来就有不确定性,加之配套不到位,使得居家养老的发展受阻,不能让广大的老年人从中收益,影响他们参加的积极性。像贵阳碧海花园投资3000万打造社区居家养老只能是少数。南明区在06—09年间财政投入老龄事业经费共252万元,但对于日趋庞大的老年人口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源不足将必然制约贵阳市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

3、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需求

目前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而事实上,贵阳市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

4、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因为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的人员。并且,这些服务人员也基本上是“4050”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南明区目前从事养老助老服务的人,大部分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多少社区的“老大妈”、“老大伯”,而且多数还是义务帮忙。老龄工作队伍缺少知识化、年轻化、技能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也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完善贵阳市城市居家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贵阳市在居家养老的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贵阳市的社会现实,积极探索符合贵阳市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发展非营利组织,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

应当积极引导鼓励非营利组织分担相应的老年保障责任。因为非营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非营利组织具有较强的使命感,是多样、灵活、平等、多样式自治性组织,因而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必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优势,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贵阳市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其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比较充分的。要充分利用活动于法律咨询与服务、医院、康复中心、养老院、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社区发展的非营利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将这些组织的力量纳入社区养老的范畴,不仅会提高并促进全民的老年保障意识,使老年保障政策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会使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受到鼓励,使其规模不断扩大,融资渠道更加广泛,捐赠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一方面丰富为老助老队伍,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广开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由于贵阳市经济实力限制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最大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筹资集道,通过实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走出一条政府补助、社会集资、个人捐赠、适当收费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投资新路,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此外,还要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精神慰籍等。同时也应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还可以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为社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辩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维护老年人权益,使其安度晚年。

(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

第一,充实专业队伍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的多少可以根据当地需要照料的老人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来配置。第二,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素质。目前,各地都有老年护理的培训机构和相应项目的提供,在培训方面要严把质量关,重理论更注重专业技能的要求,同时也要注重敬老爱老,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加强考核,持证上岗。第三,合理设置居家养老的工作岗位。实际上,由于居家养老所涉及的内容丰富多样,所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岗位设置也应该根据实际来设置。可以设置固定的全职岗位的同时设置灵活的兼职岗位。比如,固定的全职岗位有护理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而灵活的兼职岗位有文化娱乐辅导员、老年健身指导员等。第四,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这样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第五,引进高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贵阳市应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本市中多所大学中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专业,除了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本专科毕业生,是老年工作队伍年轻化,也可以为相关为老服务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五)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就是对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保证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帮助的老人身上,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因此,评估的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主要内容。

建立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评估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同时还要对居家养老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现行政策是否解决实际问题等进行评估,以此不断完善评估工作。

(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教育

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意识尤为重要。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 曹丽.我国城市居家养老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9

2 阳艳珠.贵阳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08

3 冯怀珠.我国预期寿命分析与预测[J].西北人口.2006(3):47

关于居家养老的建议范文6

浙江乌镇的居家智慧养老新体系正在改变着这里约1.5万名60岁以上老人的生活方式。

67岁的冯培祥在乌镇生活了大半辈子,没想到晚年生活竟与“互联网+”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前些天,冯培祥突然觉得身体有些不适,赶快叫老伴拿出一台名为“按护宝”的仪器,测量血压和血糖。测得的数据实时共享给几公里外的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马上提出建议:“平台上显示的健康数据有点异常,您应该过来检查一下。”

当天下午,在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视频连线了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神经科专家,为冯培祥及时进行了诊治。

当养老成为全社会需共同面对的课题时,率先在乌镇试运营的“互联网+养老”体系进入全国视野。这一体系集纳了线上线下系统,通过信息平台、物联网、移动互联网App等,实现对老人的全方位监护。

乌镇“智慧养老”的线上平台主要指为老人在家中安装“智能居家照护设备”“远程健康照护设备”“SOS呼叫跌倒与报警定位”,并利用阿里云服务器、微信、相关App等进行远程管理。负责运营乌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椿熙堂副总经理戴勇介绍,乌镇开启了“智慧养老2+2新模式”。该模式在乌镇原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把线上平台和线下卫生服务结合起来,实现了居家和社区养老、医疗服务的全覆盖。乌镇给每位老人都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利用自动检测终端、健康管理App,持续跟踪老年人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养老、医疗服务。

“乌镇模式”是我国养老领域探索发展的一个缩影。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剧,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 一位居民在乌镇椿熙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的卫生服务站接受心血管功能测试(黄宗治摄)

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路径是什么?专家表示,我国的养老方式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此后,居家养老与智慧养老进一步结合,成为养老a业的重要选择。

与机构养老相比,居家智慧养老投入产出效益更高。有研究表明,投资建设实体养老机构,每张床位需投入10万元到25万元,这意味着1000万元的投资最多只能满足100多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同样的资金投入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可以覆盖6000多位老年人,满足他们常态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因此,不少地方开始探索居家智慧养老模式。如苏州市姑苏区的“虚拟养老院”通过话务中心与家庭走访的结合,为老人提供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应急救助等六大类53项服务。青岛市南山区政府为1050位老人发放了养老服务智能手环,这种手环具备紧急呼叫、自动报警、心率测量、健康管理等功能,儿女可通过客户端软件了解老人的活动轨迹,实时掌握老人的状况。

专家表示,智慧养老不仅是技术革新,还是产业和社会革新。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城市社区研究部主任刘建兵认为,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不仅需要搭建信息开放平台、开发适宜老年人的可穿戴设备,还需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产品。

“仅仅依托线上不可能实现智慧养老。”戴勇表示,线上、线下必须更好地融合。在乌镇,智慧养老的线下平台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使用面积达2000平方米,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心理与情绪状况、家庭生活状态、社会交往情况等,把服务分为7个等级,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提供服务套餐,满足个性化的生活照护需求。

智慧养老是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一剂良方,但我国智慧养老产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系列发展瓶颈,亟待对症下药。有专家指出,预计5年至10年内一个更加智慧的养老服务体系将成形。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目前,在养老领域,政策缺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比较突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力度仍显不够。“缺乏顶层设计,且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严重束缚了养老企业的技术合作和市场拓展。”华龄智能养老产业发展中心理事长朱勇举例说,有一家企业投入了近千万元对某医院使用的医疗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可由于标准不对接,该系统无法在不同项目间有效应用。

其次,数据汇聚集中有待加强。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博士白玫指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平台业务内容丰富,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往往面临数据导入平台不畅的问题,且不同部门导入的数据存在量大、异构、冗余、相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