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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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

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1

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中,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这样的描述和定位彰显了社区养老事业的重要性。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居家老的模式中,其次是机构养老,再次是社区养老。严格说来,“社区养老”指的是日间照料中心的机构式服务,目前在我国发展还相当滞后,“社区助老”是指围绕居家养老的不足提供相应的精神文化服务和生活照料服务。由于现在的居家养老功能不足和空巢风险,所以社区助老作为居家养老的援助系统,发展空间很大。

在城市地区,由于多数老年人一般或多或少拥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养老保障,所以他们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摆脱精神上的孤独苦闷和空巢时的孤单无助。让健康的老人为非健康的老人服务,这是中国应对老龄化多重挑战的重要举措。“老助老”可以产生双重效应,即对服务者来说是“积极养老”,对被服务者来说则是“安全养老”,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共同成就了“快乐养老”的文化图景。

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和失能老人很难凭自身或者家庭的力量规避养老风险,社区组织在社区养老助老事业中大有可为。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文化养老的力量是建立起代际传承的伦理,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旧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文化养老的果实。国学大师钱穆说过,文化就是如何做人,如何生活。文化就是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一套准则和伦理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养老就是如何敬老、如何助老,就是以传承与发展孝道文化为己任,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儿女血亲孝”的基础上发展“社会仁道孝”——仁者爱人、孝者敬老,通过送关怀、送欢乐、送知识的“三送”活动,达到防衰弱、防残障、防意外“三防”和减痛苦、减孤独、减风险“三减”目的,确保社区老人“老无所忧”和“老有所乐”。换言之,社区助老体系保护下的居家养老才是我们期待中的“安全养老”和“快乐养老”的。

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2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模式;比较分析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年人口已经成为一个有其特殊需求的庞大群体。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如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长久以来,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为补充。具体的养老形式中使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自我养老、机构养老、集中养老、分散养老等分类。根据对养老的理解,我们把一切能够从老年人生活、精神和经济上满足老年人需要的方式和手段称为“养老模式”。

一、几种养老模式概念及分析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是指以家庭为主进行的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养老支持力,其居住方式有独居、与配偶居住、与未婚或己婚子女居住等形式,其特征是分散养老。

从目前情况看,家庭养老模式仍然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模式,虽然老年人对生活场所有多重选择,如家庭、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但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第一选择。这是因为养老不单是物质上的还包括精神上的。不仅老人在生活上有保障,老年人在家养老可以经常看到自己的儿女和孙子女,进行情感上的交流。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历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的家庭结构的变化,年轻人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工作上,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老人的生活,家庭养老的方式出现弱化。在这种状况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心理诉求,疾病护理等问题日渐突出,即使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也不得不把各种需求的满足从家庭转向社会和社区,从而导致近年来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

(二)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是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和生活服务由社会提供,而不是由家庭提供。社会养老主要表现形式是机构养老的模式,在机构养老中,老人需要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照顾。机构养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也能使老人得到较为集中的照顾和有序的生活。但是,就我国目前经济水平的情况以及福利发展水平,满足大部分老人的养老需求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传统的观念使老人和子女对于机构的照顾都存在着许多顾虑。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养老的问题也日益显现:第一,我国财力不足,现有的养老机构严重缺乏。第二,养老机构的服务方式、管理水平等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要在家庭养老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各种资源,使老人住在家里或家庭附近,接受社区的养老或托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权益保障等多种需求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社区是除家庭之外老年人最熟悉的生活环境,由社区来扶助家庭、提供养老支持便成为目前条件下最适宜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可让老年人仍生活在他们熟悉的社区中,保持老年人的社会网络不断裂,而且社区养老服务可以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改善老人的护理条件,进而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养老资源,减轻政府负担。在国家无力兴办全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社区的财力、物力资源,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医院等设施,从而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与问题

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养老具有独特的优势。

第一,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减轻家庭和政府的负担。老人在家中养老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互助网络,还可以利用已有的家具、房屋等设施,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建设,也减轻对政府投入的依赖。此外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还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

第二,有利于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通过保持老年人“正常化”的生活方式以及在社区环境中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理念,实现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信念和“助人自助”的目的,促进人的发展的工作目标。

第三,有利于城市社区建设。加强对老人的照顾,有针对性的开展老人服务项目,有利于改变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看法,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富先老,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周期非常短,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社会的养老意识落后等方面的原因,所以社区居家养老也面临许多的发展困境。

第一,现有的社区硬件设施难以支撑居家养老。由于一开始政府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的不足、应对经验的缺乏,所以在城市社区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完全没有考虑到住宅的适老性与宜老性,这使得居家养老的开展一开始就存在先天的缺陷。

第二,服务的非专业性与非体系性。居家养老的本质其实就是社区照顾,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区照顾服务提供的主体主要是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真正接受过专业化训练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很少。

第三,无法解决老年人的安全保障问题。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所谓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提供餐饮及上门医疗服务。这虽然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最低生活需求,但是却无法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养老需求,即老年人的生活安全保障问题。

养老模式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而变化的。中国的文化背景使家庭养老成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以及计划生育等政策的实施,养老问题已经不能单纯的依靠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已经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新的模式的应用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养老模式之间的利与弊,更好的服务于老年人群。

参考文献:

[1]周云,陈明灼.我国养老机构的现状研究[J].人口社会学, 2007,(4).

[2]熊必俊.加强理论和市场研究以人为本发展老龄产业老龄问题研究―――第三届全国老龄产业理论与政策研讨会论文集[D].2004.

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3

关键词:农村养老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2-124-02

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内涵及优势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在家庭养老面临困境,机构养老模式存在不足的情况下,结合两者优势产生的一种新养老方式。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是以农村家庭为核心,以农村社区为依托,以农村老年人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新型居家养老的具体内容表现在:居住方式方面,老年人主要以居住在家的方式养老,但这里的“家”,不是仅指由亲缘关系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概念;在经济供养方面:由个人、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承担一部分的经济供养责任有利于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在生活照料方面:主要坚持以家庭照顾为基础,同时辅之以一定的社区服务,特别是对孤寡独居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方面,一定要突出社区服务的作用;在精神慰藉方面,充分发挥传统家庭的伦理道德作用,积极营造新农村的“尊老、敬老、孝老、养老”氛围,并辅之专业心理指导,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此外,它还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不脱离农村老年人熟悉的生活环境,符合其“安土重迁”的心态。其次,居家养老的成本远远低于兴办养老机构的费用,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最后,因地制宜,灵活性强。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需求来设定不同的养老服务项目。

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2.1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

中国的社会,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占8.87%,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峻。据调查,目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还高出2.14个百分点。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等原因导致的人口迁移,导致农村老龄人口还以每年3%的速度在增加。据北京大学曾毅教授所做出的预测,2020年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会高出城市3―6个百分点。因此,未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势必需要建立起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来缓解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2.2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满足老年人需求,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根本要求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多层次的,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供给,还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灵活多变的服务。在生活照料方面,对于生活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居家养老,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而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老年人可以采取集中供养的方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在医疗保健方面,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老年人得到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对于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在精神慰藉方面,对于农村那些子女少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多提供精神慰藉,同时也可以组织老年人成立秧歌队、腰鼓队、戏曲小组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开展这些养老服务,最终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应对农村养老困境的现实要求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在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养老面临不少困境。首先,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减弱。随着生育制度和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农村家庭赡养系数大大上升,子女对父母生活的经济负担和照料的压力加大,导致家庭对养老的供养能力出现不足。其次,土地保障功能减弱。土地是农民的养老的基础,但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大量被征收,耕地面积和数量减少,农民获得的土地收益也锐减,养老的经济来源不足。最后,农村机构养老发展滞后,大多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条件较差,服务水平较低,工作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同时由于机构养老费用高和受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很多农村老年人都不愿意去机构养老。因此,发展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由社会承担一部分养老责任,减轻了家庭养老的负担,同时又弥补机构养老服务资源的不足,真正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养老困境。

2.4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注民生是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即养老问题。同志曾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当前农村家庭逐步小型化,特别是农村空巢老年人和独居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已经成为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要事。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村落社区内就能接受各种养老照料服务,既符合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和子女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实现农村社区的稳定发展,最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 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3.1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党和政府一直关注以养老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提出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2006年,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养老业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由全国老龄化、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意见》要求,全国城市所在社区“十一五”期间都要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力争8成左右到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在国家民政部的倡导下,全国各省各市都相继出台了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如宁波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余姚市出台《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这些都为农村发展居家养老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努力方向。

3.2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拥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事业的发展,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首先,经济建设上,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增收能够保障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农村可以建立起具有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活动等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这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创造更有利的基础条件。其次,政治建设上,实施农村民主化管理理念,一方面使村干部贯彻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关注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另一方面,催生非盈利组织的产生,并根据村民需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为居家养老提供了发展契机。再次,文化建设上,新农村建设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提高农民素质,改观社会风尚,能够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文娱活动,可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文明乡风的建设促进村民关系和谐发展,增加农村老年人的情感储蓄量,达到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目的。最后,社会建设上,随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救助、五保、低保制度的日益完善,都将为建立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3.3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深厚的孝文化积淀支撑

在中国历史上,老年人的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以“孝敬父母、孝敬长辈”为核心内容的孝文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传统的儒家思想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因此,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尤其是在农村至今依然如此,我国的宪法也规定了赡养老年人是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我们所谓的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家庭和社会提供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老年人可以自己熟悉的环境养老,可以继续得到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儿孙带来的天伦之乐,这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符合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因此,在深厚的孝文化影响下,农村居民容易认可和接受这种新型养老模式。

3.4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的发展,必须建立一支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队伍。而当前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富余人口,可以充分利用他们来扩充养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一方面,我国农村一直存在浓郁的“尊老、敬老”文化和邻里互助的优良美德,农村居民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农村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帮助,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在遭受困难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救济。另一方面,由农村富余人口组成服务队伍与服务对象彼此熟识、容易沟通,且便于及时、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务。老年人对自己长期生活中熟悉的人、事、物都有深深的依赖感,由农村富余人口提供服务,老年人容易认可和接受,而且熟人关系不仅能提供优质的服务,更便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提供精神慰藉。因此,拥有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能保证农村新型居家养老开展的可持续性。

3.5 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具有成本低,受益高的特色

新型居家养老成本低,受益高。首先,农村居家养老费用相对于机构养老来说要低廉很多。机构养老要负担住宿、医疗服务等多方面的费用,费用之高让很多农村老年人望而却步,而在居家养老中,老年人在家中养老,无需承担住养老院而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等一系列开销,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家中的各种生活资源。其次,农村新型居家养老不需太大的基础建设投资,一个农村行政村只要有几间房间稍加改造就可以成为养老服务中心,这样把省去的费用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更加获益。最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一般都是低偿或者无偿为老年人提供,同时服务方式灵活,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的需求,最终发挥居家养老模式的最大效能。

参考文献:

[1] 曹洪香,赵立新.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89.

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4

关键词: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资金保障机制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规模的日益缩小,养老方式从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转变到居家养老。居家养老由社会照顾演化而来,1982年联合国在老龄问题的国际行动计划和1992 年联合国通过的《老龄问题宣言》中都明确强调要以社区为单位,让老人尽可能地长期在家里居住养老。国内学者通过我国“未富先老”的时代背景、老人的生活状态、收入差异和不同养老模式下的养老成本的比较得出,居家养老是当前老年人养老的必然选择(韦璞,2006,孙仲,2011,王跃生,2012)。上海是我国最早推行居家养老试点的城市,2010年就基本实现了“9073”的养老格局,其中7%的老人依托社区实现了居家养老。目前,我国在居家养老实践的探索中,不同地方因地制宜形成了不同代表性的居家养老模式,即上海模式、南京模式和宁波模式等。虽然实践方式上各有不同,但是在资金的来源上都以依赖政府投入为主。2011年9月,国务院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然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必然增大,其资金支持的广度和深度需要继续提高。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英国最早提出了居家养老的概念,我国香港在上世纪70年代引入了居家养老方式,旨在有效分配养老资源,提倡老人留在社区养老,鼓励社会非正式服务参与居家养老。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利用家庭、个人、社区、国家、非营利组织和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养老体系。穆光宗和姚远(1999)认为居家养老是以社会养老网络为根本基础、在国家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管理的规范下、有效地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金德田(1995)认为,居家养老中的社区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是带有保障性和公益性,这种基本的公益福利服务应当最大限度实现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洪国栋(2007)认为居家养老的“家”的涵义与家庭养老的“家”的涵义有本质上的不同,家庭养老是建立在家庭经济基础之上,是实实在在的老人生活的家庭,而居家养老是依托社会、社区,老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来自于养老金,生活的照料和精神慰藉也主要依靠社区和邻里提供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高秀艳、吴永恒(2009),李嫦宏(2008)等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准公共物品。魏玉(2002)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竞争性公共物品。郭竞成(2010)认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限价公共服务”,基于其公共服务的性质,它的运作机制必须在政府的规制之下。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学界都一致认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是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而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居家养老服务更应该包含医疗保健的护理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王刚义、赵晶磊,2008,,陈赛权,2003、孙泽宇,2007)。

二、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一)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福利多元主义(Johnson,1987)认为国家、市场、非营利组织和家庭的福利提供者的职责是并重的,主张福利的资金来源多元化。贾晓九(2006)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应当发展多元化的道路,应当倡导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开辟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元投资渠道,以多种形式捐资或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建立社会筹资和政府资金支持相结合的多层次的资金支持机制。

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和消费者密切相关,见下图1。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是政府和家庭,服务的生产者是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服务的消费者是居家养老的老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向服务的生产者购买服务,而后服务生产者向老人提供服务,这个过程就是政府购买;另一种是政府直接向老人进行现金补贴,而后老人向服务的生产者直接购买服务。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样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向老人提供家庭照料,这称之为非正式照料;另一种是向服务生产者购买服务,而后服务生产者向老人提供服务。作为服务消费者的老人也可以向服务生产者购买服务。总体来看,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主要有政府和家庭来提供。而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中一方面用于服务生产者的平台建设,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用于居家养老的服务补贴,即政府购买。家庭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支付主要源于家庭收入。

(二)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供需分析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慈善捐助,其中,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主要的服务补贴对象是高龄、低收入、经济特别困难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服务更多体现的是救助。随着我国正由补缺型的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转变的过程中,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供给是远远不够的。以上海为例,作为当前我国居家养老实践最为成熟的城市,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是最大的,截止至2012年,政府投入在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约为36.24亿元①。其中,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社区老年日间服务机构313个、老人助餐服务点492个、助老服务社23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3.2万人,总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规模为9.64亿元②;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152.74万人,其中83.18万人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总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上的资金总量为16.6亿元③。以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占60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来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为7.4%,其中,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为3.4%④,自费覆盖面为4%。根据2010年上海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60岁以上的老人中9.02%是不健康但生活能够自理,3.71%是生活不能自理。这9.02%的老人是最迫切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然而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只能覆盖到7%的老人,显然,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与供给是有差距的,当前的服务供给不能满足需求。伴随着人口的动态变化,老龄化加深会进一步加剧供需之间的不平衡。分析这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受限于资金不能提供更大覆盖面的服务,也可能是老人受限于家庭收入没有选择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所以,面临居家养老服务的巨大需求,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提供服务的资金问题。

三、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分析

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保障的关键就是要在制度和实践上实现筹资的多元化,广度上要拓宽居家养老服务的筹资渠道,深度上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对资金的支持力度。

(一)政府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支持力度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虽然大多依靠政府支出,但是并未形成制度化的资金投入模式,资金的来源复杂,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以上海为例,上海在2004年就把居家养老项目纳入到政府的实事项目,统筹各级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协调市、区县和街道三级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同时还兼有市、区县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市外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资金等。过多的资金来源易造成过高的资金使用成本,由于多项资金不容易同时到位,资金使用的步调不一致会导致资金使用的低效率。所以,政府财政在对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支持上,应体现制度化的保障,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常态稳定化的支出。

1、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

游离于财政预算体制外的政府支出往往会捉襟见肘,所以,将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可以保障政府资金支出的稳定性和规模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可以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支出的时效性和高效率。同时,还可以有效避免资金来源复杂化出现的较高的资金使用成本,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推行。

2、形成各级政府在出资方式和比例上的联动机制

根据目前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支出的实践上看,各级政府的支出有相应的比例和方法。以上海为例,在具体的居家养老项目上,政府规定了市与区县政府的出资比例,大约为1:1,并要求有财政能力的区县扩大出资比例。所以,在各级政府出资的联动机制中既要考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资金规模,又要根据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变化灵活变动。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出资比例上应当形成与GDP增长、老年人口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等同步的增长比例。

3、突出各级政府在财权和事权上的匹配

按照上海市居家养老工作的实践,市一级政府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项目、要求和规范,区县一级政府按照规定具体开展工作,在财权的分配上,区县级政府的出资比例要高于市级政府的出资比例。2010年上海市财政出资比例42.4%低于区县财政的出资比例51%⑤。这样的事权与财权上的不匹配,根据委托理论,低一级政府会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减弱在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支出上的积极性而造成资金不足或短缺。所以,在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出资分配上,要充分突出各级政府在事权和财政的匹配,保障资金支出的高效。

(二)进一步扩大福利彩票、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

我国自发行福利彩票之初,就明确规定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用途是扶老、助残、救孤和济困。它是通过政府下属的专门发行机构来运作的,所筹福利资金不纳入国民收入,而是作为一条重要的资金补充渠道,直接用于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目前,在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上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

2011年,全国筹集彩票公益金634亿元,是社会捐赠190.55亿元的3.3倍。除去奖金支出和发行费用的30%-50%的这一比例之外,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70%都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同时,民政部还要求各地要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养老资金投入到位⑥。以上海为例,2011年上海的福利彩票销售额38.3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出为5.4亿元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占彩票销售额为14.1%。根据上海《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民福发[2008]5号)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出大约为0.4亿元,占到福利彩票公益金总支出的7.4%。从现实的数据看,福利彩票公益金在居家养老服务上的资金投入还有进一步加大的空间。

2、加大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而2008年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却规定,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进行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在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通过比较分析, 政府对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向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应给予政策鼓励,应当进一步提高社会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 保留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居家养老服务要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保证老年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鼓励和欢迎社会上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介入到这个领域,开展有序的竞争,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质量,使老年人从中受益。

1、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支持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大多依赖政府的资金支持,其收入来源中政府补贴占53%。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支持是基于“伙伴关系”的理念,即政府和非营利部门共同分担社会福利责任,通过政府提供资助、非营利组织具体负责提供各种福利服务,来有效地管理社会福利事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沪民事发[2001]23号)的通知中规定,对经民政部门批准,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机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和补贴,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从非营利组织开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到提供具体服务,政府都以财政支出或政府购买的形式进行资助。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资助模式,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日常运作挂钩,按照考核分数,对非营利组织给予差别化的日常运作资助补贴。

2、加大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力度

政府利用税收政策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已经为各国实践证明是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要求,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政府应通过积极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中的公益性。

(四)按“谁消费谁付费”原则由家庭承担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受益者――老人来讲,只有低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才能得到政府的补贴,大部分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就要自掏腰包,按照“谁消费谁付费”的原则来购买服务。根据2010年上海市人口普查数据,上海市90.2%的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独立的生活来源,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最高,占到老人总收入的81.0%。又2011年上海的养老金替代率是48.26%⑧,不及在职时劳动收入的一半,老人的经济状况可见一斑,完全依靠老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支付居家养老服务是不现实的。

1、提高养老金水平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提出的养老金替代率最低目标为55%,而中国社科院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11年的50.3%,低于国际警戒线⑨。这样的养老金水平不利于老人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我国应加快改革当前的养老金双轨制,切实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逐步建立起养老金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的机制。

2、拓宽商业护理保险市场的发展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一个人可以通过跨期收入分配来平滑一生的消费。对于老年的养老服务消费,可以通过在年青时参加商业保险来实现。由于老年生活中医疗护理的消费占据了老年整体消费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可以在年青时参加商业护理保险来实现。目前国内主要的商业护理保险有2005年的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2006年的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等几个较少的保险产品。以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为例,它规定投保年龄为18岁到59岁,缴费期有趸缴、5年、10年和20年,缴费年龄越高投保费用就越高。如果一个家庭夫妻两人40岁同时投保,保费各10万,缴费20年的话,则每年需要缴费19900元。如果是夫妻两人59岁投保,保费各10万,则需一次性缴纳37.62万⑩。这样的巨额保费一般收入的家庭是无法承担的。所以,我国要拓宽商业护理保险市场的发展,增加护理保险产品的种类,降低护理保险产品的保费,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对经营商业护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减免营业税,利润减免所得税等。

3、推行以房养老

当前我国的家庭住房的自住率不断提高,并且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某种程度上具备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可行性。据调查,上海原意以房养老和可能会以房养老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比例是48.24%。但是由于上海市在政策规定上要求老人先转移房屋产权,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将房屋以一定租期返租给老人,租金与市场同价,房款和租金款都是一次付。尽管试点的推行引得不少老人前来咨询,但是最终很多家庭都选择放弃。归结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是主要障碍。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通过“租房置换”的方式进行,即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同构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推行以房养老可以将存量资产转化为流量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较低收入老人晚年的养老问题,因此,在政策的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老人的观念和参与意识,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化家庭资金在居家养老服务上的效用。

注释:

①数据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规模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规模之和

②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建设经费补贴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8]37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鼓励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的通知》(沪民福发[2008]12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4]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

(沪府办[2003]67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4]6号)的有关补贴方法,计算数据时日间照料中心开办费补贴平均以60万元/个,助餐点开办补贴平均以18万元/个,居家养老工作人员的平均薪酬(含缴纳的社会保险)以1200元/人/月计算。此数据可能低估,原因是参考文件中的补贴数据部分是最低限数值

③数据由2001-2012年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加总计算而得,未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④数据由居家养老补贴人数除以60岁以上总人数计算而得

⑤数据来源于2010年上海社会福利年报

⑥民政部.福彩资金留存部分过半将用于社会养老. 新华网.2012-03-30

http:///gundong/201203/t20120330_509360536.shtml

⑦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

⑧数据由上海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计算

⑨中国经济网.拉升养老金替代率别开错药方. 2013.09.13

http:///a/20130913/10677800_0.shtml0

⑩保费数据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条款”计算

闫春宁,祝罗骁,张翔,张伟.上海市以房养老意愿研究[J].价值工程.2011, (1): 318-319

朱劲松.中国开展“以房养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1(2): 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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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5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时展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城市面临居家养老问题。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延续至今,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养老都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但是目前家庭养老问题突出,很多老人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照顾,为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城市养老社区服务应运而生,通过城市整体科学合理的规划,为老人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从而让老人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获取社会的关怀。

一、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要对城市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借鉴不同地区的社区服务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服务资金短缺

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资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与市场化的运作。这些服务资金可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给接受服务的老年人,也可作为报酬支付给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服务中心的建设也离不开服务资金的支持。但很多情况下,出现服务资金短缺的问题,如服务站需要支付给护理工人工资,但工资额度较低,很多员工不愿意做,或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足,但提升工资幅度,服务资金则更加短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的不够健全,也妨碍了资金的筹集,地区居家养老补贴机制建立的同时,没能带来有效地评估机制的建立,评估机制需要分析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研,以筹集资金进一步有效的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二)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

随着市场化运作的发展,社区服务大多是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公司去执行。但公司运作时,服务得到认可也是一个过程。很多老人对公司服务持较为严谨的态度,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工作大多是无偿的,主要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进行照料,但论及到部分有偿服务,老年人就很难接受,所以此类公司服务业务很难在老年群体中推广开来,低认可度严重影响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与推广。此外,公司提供服务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分为接受薪水的工作人员与不接受薪水的志愿者,有偿的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服务意识较差,存在服务内容不完善的现象。而志愿者的队伍不够壮大,志愿者参与度不高,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专业服务团队的缺失造成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较为单一,服务偏向物质生活服务,缺乏对老年群体精神生活的关怀。

二、发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的质量影响服务质量,构建专业人员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团队,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了投资建设资金。为了培养专业的服务人员,提出三方面的建议,高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可开展一些老年社会学、老年人管理与服务项目的专业或课程,建立老年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构建有计划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康复、保健与护理的知识,从而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养老专业的人才,也是扩充专业服务团队的有效方式之一。培养专业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社区志愿者,能有效扩充服务队伍,也能扩大社区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参与社区服务中,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与关爱老人的重视度。

(二)丰富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由于我国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需要不断得到扩充。通过对老年群体需求方面的调查,具体的老年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生活护理与精神慰藉,通过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精神层面的慰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最主要的部分,开办社区老年学校、让老年人学习各项新知识、扩充老年人的知识层面是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此外,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扩大老年人的社交圈,让老年人交朋友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部分专职、专业的老年群体,可在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促使老年人自我价值的实现。社区服务居家养老形式需要不断得到扩充,医疗服务层面,大力扩充家庭医生,做好老年人健康保健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对老年人定期做好身体方面的检查,扩充服务范围,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三)扩充政府财政投入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整体规格的构建,单靠基层财务补贴与社会募集的资金是不够的,必须要扩充政府财政投入,利用政府投入构建整体居家养老金预算制度,保证养老资金得以为断投入。社区服务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在当前社会化思潮的引导下,养老服务离不开多方的参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龄人口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加强,社区服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服务项目,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质量,社区养老服务需要不断得到外部支持,将市场运作融入其中,利用市场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服务项目的供需平衡,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能从根本上改变社区的状况。企业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要尽量合理,在老年人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收费,从而促进产业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结语

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的构建关乎城市老人的生存发展,良好的服务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高人们对社会的整体认同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彭希哲,梁鸿,程远编著.城市老年服务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社区居家养老的目的范文6

【关键词】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养老;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R9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1-0223-01

根据调查,2012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714万人,占总人口的9.4%,是全球老年人口的 21.4%,居世界首位[1]。中国老龄协会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已经达到50%,85%以上的老年人有居家养老意愿,而选择在养老机构养老的只占 6%-8%[2],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推广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综合服务为依托、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已成为共识,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也是最经济最便捷最现实的养老模式。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山东省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和《山东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4],社区卫生签约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评估、转诊服务以及因地制宜的开展卫生工作宣传、服务巡诊制等个性化服务为主。

1内容、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内容 安丘市社会福利院创办的“人之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搭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免费为老年人发放手机,公布服务热线,提供一键紧急呼叫服务、普通呼叫服务、全时定位服务、咨询维权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健康指导以及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等8项无偿服务业务,依托家政服务部门开展上门理发、助浴助厨、居家保洁、水电维修、助购陪护、疾病陪护等低偿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卫医师组成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团队人员的姓名、业务专长、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5],连同《致居民的一封信》全部公示在服务辖区,且全科医师服务电话并与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对接,具体负责辖区签约居民中的慢性病患者指导用药、随访(孕产妇、儿童、≥65岁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电话咨询、就医问药、保健、精神病患者管理、个性化康复指导、中医健康、规范转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6];社区护士具体负责慢性病患者血压(血糖)测量记录、生活指导、家庭护理、协助全科医师开展相关工作等;公卫医师具体负责建立、更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传染病防控报告与处置、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宣传、组织签约居民集中健康教育讲座、签约服务工作协调等[7]。

1.2 调查对象 安丘市人之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部分居家养老人员 , 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3调查方法 采用调查表形式,包括居家养老人员的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本人及家属的经济来源、对服务满意度、还有哪些期望等。对老人及家属发放调查表,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对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相关业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访谈,掌握实施签约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对人之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现状。对访谈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得出结论。

2结果

2.1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开始实施居民签约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增补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辖区居民免费查体一次,并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卫生签约服务的目的是要把80%以上居民的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及全程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良好的医疗条件,较社会办养老院、托老院有明显的医疗优势,既可以保证老人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周边的大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双向转诊制度,如遇重大疾病可及时转至附近大医院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如遇突发危重疾病可按手机一键紧急呼叫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养老信息化服务人员可及时与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联系,120救护车可及时赶到,这样可有效避免老人在家中养老由于疾病发现太晚而延误治疗的情况。

2.2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虽然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但是现行提供专业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机构均按各自系统相互独立运行,安丘市将社区卫生服务、家政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搭建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系起来,将社区卫生签约服务中老年人的健康保健、社区卫生照顾与康复的等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可以解决老人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家政服务有一批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可以为老人提供家庭照料服务。

3讨论

3.1我国于2008年由10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居家养老模式仍然是目前我国的主要养老方式。根据国情,目前我国尚没有足够的养老机构来接纳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 况且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支付得起这方面的费用,家庭也是老年人感情和精神的重要支柱,所以居家养老是老年人养老场所的第一选择。发达国家的养老经验证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专业养老机构无法替代的积极效应, 因而养老服务方式正逐步由机构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发展[9]。居家养老具有减少国家社会投资、缓解家庭照料护理的困难等优点,同时老人仍可继续生活在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中, 更容易得到亲情友情的关怀。安丘市人之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是在这种条件下成立的,具体承担安丘市居家养老工作的专业机构。

3.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管理的功能定位决定其在居家养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也有利于发挥社区卫生机构的优势,更好地利用卫生资源[10]。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面临着很多身心健康问题,容易产生悲观、抑郁等情绪;因受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影响,老年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骨性关节病等慢性病患病率较高,有的老人可能同时身患多种疾病,由于行动不方便或经济上、陪护等方面原因,没有及时去医院诊治,造成恶性循环。有着专业知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通过签约这种方式来承担这一责任,他们采取入户或集中宣教等方式进行巡诊、慢性病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健康干预、健康宣传咨询、提供老年护理、采送检验样本和结果等形式,为社区内行动不便的患者、老年患者和残疾患者就医提供便利[11],可有效缓解看病难问题,减少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

3.3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综合管理能力低下,只是负责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传递、工作安排等;社区卫生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还不信任,不愿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今后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政府层面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内容,积极自愿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的以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要以签约的方式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以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生活方式干预等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提高辖区居民的认可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体系中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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