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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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1

【关键词】建筑; 性能化; 防火设计; 消防问题

引言:

新版工程建筑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版最新标准,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的实施,其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保障建筑消防安全,服务于国家各类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大限度的杜绝高层火灾事故的发生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的安全。新版GB50016―2014标准章程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06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进行的整合与修订,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建筑防火规范设计的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像一些智能化的建筑相继建设起来,许多高新技术科技的普及与推广,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建筑在防火及其规范设计领域还不够完善、科学,许多基本的建设标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图1所显示的内容资料信息主要来源于《中国消防年鉴》,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火灾是我国最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不仅是在2011年之前,在最近三年间,我国各地也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害,对人们的身心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就如何完善建筑防火设计仍是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共同研究的课题。

当前全国各地高层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①较多的忽略了防火排烟与电气防火的设计

在国家2014年安全死亡事故的数据统计中,在高层建筑火灾死亡事故方面,其中死亡人数中有超过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是死于烟气,所以说,像一些高层的居民建筑、办公大厦、商业建筑等,在防火排烟消防设计方面,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②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标准不够规范、严格

这是当前全国范围内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为了应对这一系列不良现象,国家在2014年出台颁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及其消防问题对策

(一)建筑防火设计在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对于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主要是将原来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合二为一。之所以这样做,主要还是根据当前的实际问题与矛盾做出的方案改革,其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助于解决当前高层建筑的安全尺度问题;二是有助于解决当前建筑防火设计的适用性问题。在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主要内容共包括12个章节和3个重要的附录部分。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但是总体上还是做了许多方面的改进与创新,大致内容可分为①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②居民住宅建筑及厂房、仓库和公共工程建筑的耐火分级、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基本配套设施的设置等等。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居民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关于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年版中,其中的几条规定显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对于居民楼中的防火分区划分,不仅仅是指控制住火灾,防止火灾进一步扩散,同时还要求着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的组织并开展火灾抢救及其人员安全疏散的一个区域。也就是说,要明确职责,具体分工,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时让居民迅速的有序的逃离出去,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因此,像一些防火墙、防火门、防火阀等方面的防火设计与消防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的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在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居民住宅建筑这方面做出了具体的防火要求标准,就是将2006版规定的按层数来划分高层,改为2014年新版的按建筑实际高度来划分高层,其中规定,居民住宅建筑凡是超过了27米的楼房,均属于高层建筑,27米――54米之间的属于二类级别的高层建筑,54米以上的属于一类高层建筑。

(二)建筑防火设计在现代商业建筑中的应用

现代商业建筑也是人群集聚密度比较大的建筑场合,近些年来我国各地许多的商业建筑都出现了火灾事故,所以当下,现代商业建筑大厦应该是重点规划的对象之一。在其具体设计应用上,主要分为性能化的防火设计和人群安全疏散这两个方面。根据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要求,现代商业建筑要重点在防火消防设计与人员疏散设计方面进行创新。

所以,在现代商业建筑的性能化防火设计领域,要根据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具体要求遵循以下步骤:

参考文献:

[1] 刘建军,周勇.浅析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问题[J].价值工程,2011,30(3):104-104.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2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种类及形式风格也正发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贯通数个楼层和整个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存在着数个中庭的建筑形式也并不鲜见。如何从建审的角度把握好中庭的消防设计,既能节约建筑投资. 又能保障消防安全以及提高建筑物的有效任用面积.是摆在每个消防建审人员眼前的一个课题。

1 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又叫四季庭或共享空间。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 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 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 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 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 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 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 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4)中庭顶部及每层回廊敷设有大量电缆电线. 大功率照明灯具,扬声器以及大量的装饰性彩灯等,遇有节假日及庆典活动时,贯穿整个中庭的宣传、广告的标语、条幅、气球等大量的可燃材料剧增,无形中增加了中庭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荷载。

(5)中庭是每个建筑的主要人员出入口及停留、休息处,容易形成人员的密集场所。绝大多数的人员对场地周边的疏散线路不熟悉,更不了解整个建筑的布局及疏散楼梯的位置。而中庭内的人员又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疏散,在火灾的情况下,人员容易惊慌,拥堵疏散通道和出口,如果在设计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必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 高层建筑中庭的消防设计存在的疑问按照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的要求,中庭与上、下连通层面积叠加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所采取的四条措施还有不明确的地方。

(1)关于安全出口的设置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条的要求,高层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既然规范要求把中庭视作一个防火分区,又要要求中庭也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因此从建筑设计的平面布局上也只能把中庭的一层与联通各层的回廊作为另一个防火分区,才能满足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这样设计,势必会使中庭一层面积减少,或每层回廊的面积减少,或使中庭的连通层数减少,以满足不超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这样要求的结果,往往满足不了使用单位当初所要求的大视角、大跨度、大空间的设计本意。

(2)关于中庭内人员安全疏散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7条要求营业厅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不宜超过30m. 中庭内底层人员的安全疏散距离,基本上能满足此要求。但中庭每层回廊内滞留的人员,如何能够安全疏做到中庭底层,是否每层回廊都应设置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两部疏散楼梯. 以及回廊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庭顶部采光用的玻璃、阳光板等透明材料. 火灾发生时,破碎的屋顶材料既影响灭火救援工佧,又会妨碍人员的安全疏散。

(3)关于中庭防火分隔物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笔者认为,规范规定采用的分隔物不妥。因为既然把中庭视作一个防火分区,就应要求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等同于防火墙的防火分隔物来分隔,亦即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或以背火面温升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来分隔中庭。

(4)关于中庭的排烟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笫八章,规定了中庭采用自然还是机械排烟的高度、排烟面积以及排烟量换气次数等。但如何能确保天窗或高侧窗能够保证烟气的排出. 而不因为抽吸空气穿过着火部位,防止增大的气流向着火区提供有氧气新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明确要求。当高温烟气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时. 由于冷却而不再上升. 烟气会呈伞状向四周蔓延扩散。因此,天窗或高侧窗如何能够保证火灾时及时开启,烟气是否能够上升到天窗或高侧窗有效地排出,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3 解决对策

(1)如果把中庭内部空间作为商业营业面积使用,即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则中庭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否则,中庭由于没有具体的使用功能,则可不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应设置与其他防火分区相连通的疏散门,保证滞留在中庭的人员能疏散到未着火的相邻防火分区。

(2)如果中庭内部空间具备一定的使用功能,中庭及其回廊内会有大量的人员活动,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置两部敞开楼梯,否则可不设置。中庭回廊向至中庭底层的垂直疏散距离可忽略不计,中庭顶部采用的通明材料,必须是不燃的并应具有0.5h以上的耐火时间,保证中庭内人员的安全疏散。

(3)如果中庭内部空间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与中庭相连通的过道、通道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温升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否则可使用乙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辐射热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 (4)无论是闭式喷水灭火系统中喷头的设置高度,还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感烟探头的设置高度,都以8m为限,因此,笔者建议,高侧窗及排烟口的设置高度,也应以8m作为参考。并且还应根据中庭的平面布置,即可燃物品的摆放及火灾荷载的多少,合理设置挡烟设施及排烟装置。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3

关键词: 高层建筑;设计;安全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展迅猛,大城市、超大城市不断出现,城市中各种功能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的开发建设,安全疏散设计亦受到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常见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高层建筑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但高层建筑层数较高,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就是一个大问题。要想使人员及时疏散并保证其安全,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疏散设计中,就要做好各种工作,以保证安全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大型敞开楼梯采用防火卷帘封闭的问题

商业性建筑内为适应大客流量及开阔的视野空间的要求,往往设计比较宽大的敞开楼梯作为主要客流通道。但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此类建筑的疏散楼梯必须是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为解决这种矛盾,设计人员在建筑内既设计了大型敞开楼梯间,并采用防火卷帘封闭,又设计在数量和形式上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楼梯。此种设计方式的问题在于,违背了人们在火灾情况下的实际疏散趋向。

2 地上层与地下层共用楼梯间的问题

为防止人员由上层疏散时进入地下层,规范要求,地上层与地下层不宜共用楼梯间。但由于结构等方面的原因,楼梯间贯通地上与地下层,未加分隔的情况很普遍,设计人员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重视,尤其当地下与地上层使用功能相同时,业主亦不愿进行分隔。

3 疏散门开启后对疏散通道宽度的影响

此类问题在设计及防火审核中往往被忽视。高层建筑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建筑空间,往往尽可能压缩走道、楼梯间及其它设备用房的占用面积,有时甚至达到规范所要求的最低限度。而建筑内的一些公共用房,如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按规范要求,必须向走道开门;楼梯间疏散门也必须向楼梯间内开门,如设置不当,就可能减小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当向走道、楼梯间内开门时,开门后走道、楼梯间的净宽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为此,公共用房应适当增加门洞的宽度和开门数量,以减小每扇门的开启宽度;楼梯间门应采用单扇门并开向墙面,尽量避免采用开门尺寸过大的双扇门。

4 大空间疏散出口设置的最低限度

商业性高层建筑内为了节省交通面积,有时要求尽可能减少疏散楼梯数量,而利用自动扶梯、电梯等输送客流,由此而提出了疏散楼梯设置的最低限度问题。但其还有一个制约条件,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7条30米疏散距离的要求,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的疏散楼梯或连通门的距离超过30米时,就应增设疏散楼梯。高层商住楼的住宅楼梯一般均贯通底部的若干层商场,设计上有把这些楼梯向市场开门的例子,并将其计算在商场的疏散楼梯范围内。这种设计方式在图纸上看是没问题的,但从日常管理角度考虑,住宅楼梯与商场应是互相独立、互不相通的,即便住宅楼梯向市场开门,该门平时也是锁死且很少打开的。因此,住宅与商场的疏散楼梯在设计时就应考虑分开设置。

5 疏散路线与排烟口的合理设置

由于高层建筑消防前室周围较易布置竖井,设计多把走道排烟口设置于前室门口附近,这样就造成了疏散方向与排烟气流同向的弊端。因此,排烟口应与疏散出口相对布置,以使排烟气流与疏散方向相反。

6 剪刀楼梯间的设计问题

剪刀楼梯首先是防烟楼梯间,应当注重的是剪刀楼梯设计中,要求分别设置防烟前室,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解释中,明确指出严禁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此种情况,在许多设计中未被引起注重。例如有些高层建筑下几层为商场,中间几层为办公,上几层为住宅,为综合楼,是一类高层建筑。而该类建筑住宅部分的楼梯间为剪刀楼梯,其消防电梯与剪刀楼梯共用前室,此类设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条文说明中严格禁止采用的一种,应确定为三个位置增设乙级防火门,同时独立设置送风设施。

7 高层商住楼底层公建的楼梯间的设置

对于高层商住楼采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三种方式: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以及室外楼梯。但是,位于高层建筑主体内的商场,亦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国内有些大型商场的楼梯间均为封闭楼梯间,所有楼梯间均与住宅部分楼梯间分别独立设置,而且商场与住宅部分的窗间墙的距离为1.2米。因此,对高层商住楼位于高层建筑主体内的商场的楼梯间的设置,若商场部分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当商场与居住区的楼梯独立设置且商场与居住区首层住宅的窗间墙高度大于0.8米时,底层商场可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的门可采用乙级防火门,这样的设计更经济,更合理,使用管理也更方便。

8 敞开楼梯间设计

对于11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采用敞开楼梯间时,其户门必须不低于乙级防火门。但多层建筑的商场,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4.1.7条规定“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敞楼梯、自动楼梯的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防火规范的规定”。从现在的小区开发来看,商住楼越来越多,所以,设计这类建筑时,一定要注重到这个规定。

9 出屋面楼梯间的设计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还应注重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7条的规定:除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层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另外,有部分公共建筑顶层采用网架结构,很多也未设置出屋面的楼梯间,严格地说,此类建筑最好采用局部网架结构,不应影响楼梯间的设计,因为这是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的又一重要路径。

10 商场楼梯间的设计宽度

国内专家论证会曾明确规定,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商场,其总疏散系数可以由原计算值乘以0.6确定。一方面节约了大量的投资,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很大的使用面积。目前,我国商场建设也日趋大型化、综合化、规模化,因此,这样的论证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例如:80000平方米的商场,6层,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用这种方法计算,现楼梯间面积达到278.60平方米即可,以原计算方法节约建筑面积464.34平方米,这些面积可以重新应于用商业,其间接的收益更大。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4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设计 科学技术

高层建筑因其体积大、层数高的特点导致火灾时人员多、疏散困难等问题,因此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要加强防火设计的要求,从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要求和防火科学技术的发展两个方面浅谈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一.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要性

建筑新材料和新结构的运用,高层建筑拔地而起,以其体积大、省土地等优势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角。但是近些年,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屡见不鲜。由于建筑防火措施不到位,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人员疏散,导致绝大部分人员因为延期窒息、中毒而死亡,给人身安全和财产甚至国家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2003年10月发生在美国芝加哥政府大楼的火灾事故,因许多人不能及时找到逃生的通道被困楼内,大火导致浓烟滚滚,向高层部分蔓延,多数人因受到浓烟的威胁失去了生命。因此高层建筑防火问题成为国内外建筑科学技术研究的重点。

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点

1.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相关规范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每层不超过8户,同时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在塔式高层建筑设置剪刀楼梯时应保证其为防烟楼梯间。剪刀楼梯的梯段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分隔。剪刀楼梯需要分别设置前室。高层建筑设计的大空间设计要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安全出口分散布置的同时要满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米。建筑高度在100米或10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避难层按照5.00人/m2计算。避难层可以兼作设备层,但是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同时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同时设有消防栓和消防卷盘。封闭式避难层应该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避难层应该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设施。通向停机坪的出口大于两个,同时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米。停机坪适当位置设置消火栓、航空障碍灯和应急照明。一类公共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或通廊式住宅和高度超过32米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要设置消防电梯。当每层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1台消防电梯;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平且小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2台消防电梯;每层建筑面积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3台消防电梯。在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下,消防电梯可以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精工长度不超过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相关规范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积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满足室内消防给水。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该按照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高层建筑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泡沫等灭火系统,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该按照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高层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该设置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确定高层建筑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当出现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等情况的出现,应该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个小时。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超过500立方米时,应该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该设置取水口回取水井,其水深应该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米。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米,不宜大于100米。室外消火栓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且不宜大于40米,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米。在该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以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有明显标志的情况下才设地下式消火栓。

3.消防车道相关规范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以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该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短边长度超过24米事,宜设置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该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米×15米,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米×18米。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该能够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造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三.高层建筑防火科技技术的发展

国家通过在实施中积累经验,吸收大量科技成果,总结并编制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并在1995年针对1982年颁布的《高规》进行了完善。近些年,随着各种新型防火材料、防火构件、挡烟垂壁的出现,不断解决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自动喷水灭火技术从老式的旧式喷头经过几次发展运用后改为最新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循环启闭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在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控制中心的功能空间的加入,通过计算机总线通讯和软件编程可以自动完成报警和联动,达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的现代防火效果。我国建成搞成建筑火灾试验塔,通过实践数据发展了正压送风机械排烟技术,弥补了机械排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排烟口靠近疏散出口带来的安全隐患。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民用建筑在按照一般高层建筑的通用防火规范外,需要采取特殊的防火要求,同时要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后方可实施开工建设工作。

现代消防设施离不开设计人员的精心设计、施工队伍的精心施工、监督部门的严格监督,把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与设计、施工摆在同等位置上,实行科学地维护、管理。同时,作为国内外共同关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加强消防科技信息交流。在掌握和甲流消防科技研究新动态、新成果、发展目标等消防科技信息,合理地应用消防科学技术,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的发展。

四.总结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应该根据其范围大小、功能变化、建筑结构、建筑风格等,严格实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建设实用、安全、经济、美观的高层建筑,让我们的城市未来发展地更好。

参考文献: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5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bstract: the high civil buildings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B50045-95 promulgated for implementation and high-rise building fire fighting design played a standard action. In this paper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the some of the problems are discussed, hope for the high civil buildings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practice of some guidance to an.

Keywords: high building; Fire fighting design; 《high civil buildings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在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计相对于传统建筑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其设计要求也更为严格,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研究对于保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规范和指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其相关规范的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2、对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部分相关规范的解读

2.1对于《高规》第4.1.5A条的解读

《高规》第4.1.5A条明确指出娱乐性场所要在首层或二、三层设置靠外墙。笔者认为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方面人们逃生所用。不过在这一点上,目前却普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第一类属于支持设外窗,这有利于在火灾发生时进行排烟;而另一类则认为我们应按照规定要求,也就是即便在没有外窗时也不需要排烟。

对于这种分歧,笔者认为外窗不需要进行设置。这主要是由于一般在娱乐场所中,房间密封性不好,基于隔音的需要普遍是不开启外窗的。此外,火灾发生中,娱乐场所中的人员一般会急于逃生,很少会有开启外窗的考虑。

针对这一条例,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使用能够代替外窗的产品对其进行替代。其要求应满足不燃、易击碎、面积不小于房间面积的2%。 此外,如果没有外窗且疏散的距离过长,我们可以加设排烟系统。

2.2 对于《高规》第8.4.5条的解读

《高规》第8.4.5条中指出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与最远点之间的水平距离要小于30m,这一条例中的排烟口是指机械排烟的排烟口,其并没有对于自然排烟口进行说明与规定。所以在设计中容易产生一些困惑:

(1)其第8.2.2.3条“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与第8.4.1.1条“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中,我们为什么将长度界定为60m?

(2)在高层建筑中,针对有可开启外窗且大面积、大进深的地上房间,我们应选取进深超过多少的时候在进行机械排烟设施的设计?

(3)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比如针对采用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的长条形内走道,如果只有一个尽端可开窗的时候是否可行?

针对第一点困惑,笔者的观点是《高规》之所以将60m当做走道的长度上限来对建筑内是否需要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进行判断,原因主要是在浓烟中,人所能够通行的上限60m。所以,我们以60m通道为例,如果在内走道的两边存在外窗时,且外窗的面积大于走道面积的2%,那么这一内走道是能够自然排演的,也就是说火灾发生时,我们可以走到其尽头开启外窗。基于以上的原理,我们再来看《高规》的相关条例则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而对于第二点,笔者在查阅了较多相关文献以后发现,对于这一数据的界定目前还没有定论,有的学者认为是30m及20m,也有学者认为30m比较合适,还有学者推荐60m。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对于第一点,人在浓烟中最大通行距离的认识有所不同,加之对于第二点中的进深概念认识也有所不同,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也在情理之中。因此,我们只需要确定自然排烟可开启外窗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那么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针对以上关键值得界定,笔者认为这一数值不可以统一而论,应根据在火灾发生时的人员密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火系统的完善程度等因数进行综合的考虑。主要原因是:首先,根据以往的案例,火灾中的人员伤亡主要是因为吸入有毒气体造成的;其次,针对高层娱乐场所,它们具有密度高,排烟性能弱的特点;第三,我国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相较于传统建筑更为严格。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选取人在浓烟中低头掩鼻最大通行距离为20m较为合适。

2.3对于《高规》第5.2.7条的解读

《高规》第5.2.7条指出“在高层建筑中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所采用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0h,1.50h的楼板与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由于这一规定,在审查施工图的过程中,出现了由于误解《高规》第5.2.7条而产生的过分要求,这不仅造成了浪费的现象,也给我们的设计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笔者认为专用轴流式排烟风机未必要设置于机房之中,特别对于地下室单个房间的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的时候。《高规》第5.2.7条中也明确指出了“本次局部修订时,考虑到通风、空调机房是通风、排烟管道汇集的房间,也是火势蔓延的重要部位,为阻止通风、空调机房内外失火时,相互蔓延扩大”。而专用轴流式排烟风机当在280℃的温度下工作时其工作时间可达30min分钟,它转动的部位位于外壳之内,在其未配置风管的时侯,就没有内外失火时相互蔓延的问题。所以针对使用耐火极限高于1.50h防火保护壳的专用轴流排烟风机我们可以不进行机房的设计。

此外,由于《高规》中没有针对于风机控制柜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容易出现对其配置过于随意化的现象,加之工作中的疏忽,导致了严重时在控制柜的周边可以发现可燃物,这就容易带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基于以上的情况,所以笔者认为可以将风机控制柜位置设置于无可燃物的房间或走道。

2.4对于防排烟系统的思考

目前,在《高规》中,对于防火机电系统的规定中,主要部分可以分为灭火、报警和防排烟三个系统。其二者不仅有《高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可以进行参考使用,还有与之对应的专用标准,可以很好地对这二者的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起到保证作用。而针对于排烟系统,目前只有通用标准可以供我们在执行中参考,且我们使用的相关条文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够紧跟时代的发展,其条文不具体化,缺乏施工等过程的细则,这就不能有效地规范和指导我们进行排烟系统的设计。因此,笔者认为应针对这一情况设立独立的部分,进而对于防火机电系统的规定起到补充与完善的作用。

3、结语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们应加强对其的学习与思考,在工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并按照其相关细则设计的开展。我相信随着我们对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践的深入,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必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荣春;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原因与对策[N];中华建筑报;2009年.

[2]毛建国;上海火灾:消防水平追不上建筑高度[N];法制日报;2010年.

[3]鲁宁;防治内涝,也须严控建筑高度与密度[N];东方早报;2008年.

[4]益民;应重视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可靠性[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0年.

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范文6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防火设计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大中型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不断增长,越来越多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并且成为当代都市建筑主流。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生机,但是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容积率增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且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因此,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时,避难和消防难度较大,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现在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及其防治措施越来越受人们瞩目。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版的规定,建筑总高度超过24m 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 层及10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

1.1火势蔓延迅速

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不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形成烟囱效应,使火势迅速蔓延。建筑物越高,形成风速越大。风速越大,火势的蔓延速度越快。

1.2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物建筑高度越高,内部结构越复杂,发生灾害是安全疏散越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垂直疏散距离长,疏散到地人员需要时间较长;有人做过一个测试,让一名健壮的消防员从30 层楼的高度向下跑整整用了30 分钟的时间,二是疏散时人员集中,在疏散通道内容易出现拥挤踩踏情况;三是火灾发生时火势和烟气迅速向上蔓延,而发生火灾时人们涌向楼梯间,使烟气窜入,增加了疏散难度。

1.3高层火灾扑救难度较大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消防队员使用的灭火救援设备往往达不到高层建筑物着火层的高度,所以,扑救高层火灾需要利用室内设施。但由于室内设施管路复杂,需水量大,灭火针对性不强,阻截火势能力有限,建筑物自身消防水量有限,需要利用消防车从室外进行补给。

1.4发生火灾概率较大

高层建筑内部一般较为复杂,电器设备繁多,用电量较大,电器线路老化等问题,很容易发生火灾,而高层建筑现代化程度高,易燃物较多,引燃后不易扑救,如果管理出现漏洞,建筑物内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启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概率会成倍的增长。

2.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对策

我国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防患未然、立足自救、从严管理的原则,充分认识到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的重要性,采取积极必要的措施,从设计、施工、使用管理、维修等方面贯彻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1)严把消防设计关:设计高层建筑时,设计师进行防火设计应严格按照《高规》的要求。做好防火分析,结合建筑的使用性质做好各种功能要求,认真考虑防火安全。对高层设计、施工和验收单位的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要求负责,对对违反高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不得审批验收并交付使用。

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

1)总体布局合理,设计理念要清晰。

2)合理划分疏散楼梯间和防火分区。

3)高层建筑各构件要有足够的耐火极限。

4)安全疏散通道要设计合理。

5)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时选用联动效果好安全稳定的系统。

6)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用水设计,保障发生火灾时有足够的蓄水量,起到出不阻燃火势的作用。

7)室内装修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减少可燃物的数量,提高安全指数。

(2)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增强意识高层建筑不仅要在前期设计、中期施工、后期消防设施配备上下足功夫,这些只是高层建筑防火要求的基础条件,而且要在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增强意识。“防患于未然”最为关键。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者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管理、健全制度高层建筑落成后、在高规的要求下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长期使用会出现各种问题,这时很正常的,因此,这些设施的日常维护需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按要求每年每年定期检查,定期检测,相关单位形成日检查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区责任人,真正落实到人头上,让每一个责任人有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尽早发现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2)建立督导机制,任何好的管理方法,都有一定的周期性,任何制约机制时间长了都会麻痹大意,这样就需要在每一个周期到来之前,进行督导,达到警示的效果。

3)做好消防培训,加强人员的消防意识。任何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都是由人来操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一要固定,二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上岗人员要正确熟练地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一般故障的排除等专业技能,并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发现、排除影响设施设备运行的不安全因素。

4)增强意识,加强消防宣传,提高高层建筑内人员应急防灭火能力。任何好的设施都是只能是处理现场火灾,却无法救援困在火场的人员,这时就需要建筑物内的人员自行逃生,而逃生需要日常生活中不断地灌输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内部人员自救逃生的能力,加大逃生知识普及力度,从而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结论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减少,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高层建筑的迅猛发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防火安全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不仅要在设计之初消除火灾隐患,而且要在思想上提高预防火灾的意识,遏制和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不要让血的悲剧一次次重演。

【参考文献】

[1]王有为.建筑防火的新动向[J].消防理论研究,200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