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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1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资金短缺;服务素质低;全面发展;整合资源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3-0082-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以及医疗卫生、生活水平等的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也在不断地激增。从最新的人口调查数据来看,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78亿,估测2020年人数将达到2.43亿。中国其实从1999年便进入了老龄社会,也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我们要了解这样的事实:当前我国的家庭模式主要是“4+2+1”的模式,两个年轻人要抚养孩子,还要赡养老人,这样的压力往往会使得年轻人力不从心,他们需要有另一种方式,既能破解他们的困境,也能帮助他们来尽子女的义务。从老人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的养老理念一直奉行的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们更倾向于能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享晚年,因此居家养老便成为当前我国主推的一种养老模式。所以,无论是基于年轻人的角度,还是从老人的位置思考,居家养老的兴起与发展都是应时所趋的。
一、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享受社区提供的相应的老年服务,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的新型养老方式[1]。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等原因的限制,居家养老的模式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
首先,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在实行居家养老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像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社区各项服务跟不上,根本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政府也无力大规模地对其进行扶持,所以,导致一些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发展不起来,无法达到最初的目的。
而且,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模式没有创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了,他们现在追求更多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包括日常陪护、聊天等等。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在一些居民楼里配备了一定程度的养老设施,在这方面我国还缺失很多。
还有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要的资金供给不足,社区内的办公经费相对较少,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和企业的捐赠根本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很多地方都急需资金,也导致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举步维艰。
而且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首先服务人员工资和社会地位都不高,导致服务人员数量过少,而且服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对他们的培训,所以,他们缺乏专业服务知识,这就限制了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北京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分析
201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用立法的保障来维护居家养老,为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步,尤其是新出台的条例,对居家养老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里,条例明确规定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类的,比如为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桌、餐饮配送、开放性食堂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等卫生服务,还有家庭保洁、助浴等家政服务。还针对不同老人提供不同服务,为独居高龄老人提供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等精神慰藉服务;为失能高龄老人提供紧急救援等服务。从不同层面满足每位老人的生活、心理等要求。
其次,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重点强调了要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还有社会组织等力量。同时,强调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还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来为周边地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达到了资源整合的效果。
同时,条例还提出了许多创新型的政策,运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来开展紧急呼叫、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并且还要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等级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的时间储蓄机制和激励机制,①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会志愿者投身居家养老行业的积极性,也从法制的角度为志愿者和服务者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三、北京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未来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启示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为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新的时代,同时,也给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一个好的参考和试点。总结起来,我国居家养老目前面对的问题要想得到切实解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利用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社会,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居家养老服务也应该引进新的、网络的技术。在服务方面,应该建立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服务项目进行整合[2],这样,老年人就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简单的购买服务、紧急呼叫等以及其他与老年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活动。当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新型的网络服务平台,比方说“陪爸妈”。(陪爸妈是一家居家养老O2O平台)
而且我们也要看到,网络平台的建立,也能缓解残酷激烈的就业压力,以北京来说,每年新涌入的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面对剩余的就业力量,聚拢社区附近的年轻人、低龄老人以及专业人士,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样还能保障社会稳定,可谓是一举两得。
2.加大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社区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强化监督。财政支持是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大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和公司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来参与养老服务。可是相对来说,养老事业是一个投资大、回报小的行业,企业不是搞慈善的,它们首要目的还是为了利益,因此在老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的选择也就无可厚非了。
如何协调处理好政府、社会力量等之间的关系,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修建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和娱乐设施,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等。就像北京市新出台的条例中规定,政府应该首先投资,然后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社会其他资源,给予他们一些政策奖励或宽松政策,带动企业等的积极性。在服务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监督,避免一些徒有其表的空服务出现;就社会资源方面来说,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也必须努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各个环节的相互统筹与合作。
3.做好养老服务的对象划分,对不同老人采用不同方式服务。对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进行划分,不同层次的老人,享受的服务优惠也不一样,但是要补充一点,无论什么类型的老人,享受的服务内容和态度都必须一致。所谓的对象划分,就是可以将居家养老对象根据个人经济条件和其他等划分为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等,比如针对对国家有重大贡献或者其他奉献的老人给予无偿服务,针对经济条件相对不好的老人给予低偿服务等,使得每一群体、每一个老人都能享受到居家养老带来的实惠。
4.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联络站,定期走访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并做好登记,以及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可以自行组织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调查联络小组,负责对社区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定期的走访和调查,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且要做好回访登记工作;对于那些不经常回去探望老人的儿女,工作人员要定期联络其家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他们回家看望老人,给予老人多方位的照顾。
5.加大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可度。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还有一个环节缺失严重,那就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这是关乎服务质量最直接的一环,所以要想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更加完善,就必须要提升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对上岗服务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并且要通过考试上岗,还要对他们的岗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存在不合格的表现要及时解决等等,把好服务质量的第一关。
总之,要想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解决好养老问题,让每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不仅是文化素养,更是为年轻人打下定心剂,所以,我们一定要想老人之所想,真切实际地为老人办实事,让居家养老的实惠能够惠及每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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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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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左美云:智慧B老的内涵、模式与机遇[J],第三届国际智能交通与卫星导航位置服务展览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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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3
论文关键词:社区 社区养老保障
一、社区保障的定义
社区养老的社区服务,在国外一般称为老年人社区照顾。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提出了“在合适环境中养老”(AginginPIace)的理论,首先在英国推行社区老年照护服务fConununityCarefortheElderly)。自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到20世纪80年代,已走向成熟。大多数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为其进行定义。比较通俗的定义有:“社区保障就是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事务”;“社区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的执行层次”;“社区保障就是指社区的社会保障”;“社区保障就是社区组织自身为居民提供的各种保障”。有的学者认为“社区保障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以社区为单位,通过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为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居民及特殊群体而开展的社会保障活动。”
以上定义从各个侧面揭示了社区保障的含义,由于角度不同,对社区保障的认识、界定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社区保障这一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区保障是指社区组织承担的政府交办的各项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专门为本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狭义上的社区保障专指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因为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社会制度,其责任主体是政府,而社区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区保障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特征,也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如缺乏扩大内需功能、投融资功能等。所以,必须正确认识社区保障的含义及功能,以避免出现社区功能扩大化倾向,影响社区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总之,社区中的社会保障是本社区管理组织对社区内成员因各种自然和社会原因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提供各种帮助,同时努力促进社区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制度。
二、社区养老的特性
1.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谓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质经济上的供养需要;(2)生活照料和护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藉、充实精神生活的娱乐和教育、老年生活调适的心理辅导、应激——应对社会支持等;(4)保护生命的需要,包括医疗服务和治病药物的使用。我国养老体系功能应兼具物质和精神两重性。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有各种具体而特殊的需要,涉及医、食、住、行、乐、为、健、学。
2.社区养老的资源多元性
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对老年人的经济奉养、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养老功能的资源所在;而社会养老模式的特点是社会提供养老资源。此两种模式的养老资源均是单元性的。与我国现今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社区养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养老功能的资源既来自个人、家庭,也来自社区、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养老体系的经济供养部分可包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几个层次;照料体系的构成也要涉及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社区今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老年护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为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场所、一生的归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习惯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养老住所,而家庭成员则可以给予老年人他人难以替代的亲情关怀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应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环境中养老。
3.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
社区养老模式满足各方面养老需要的功能载体可以是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养老模式的“家”的概念,不再是仅由亲缘关系成员所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的概念,在这样的社区——家庭环境中,社会人际关系层次更多,人际交往互动方式更为多样,更能满足人际互助与沟通的多元需要。老年人在这样的养老环境中更可能获得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满足。因此,在社区养老模式中,家庭是主要的养老载体’一旦它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性的。居住条件好、子女照料较周到的老人在自己家中养老是社区养老;而居住条件差、子女照顾不好或是失去亲人的老人,由社区向他(她)提供具有家庭氛围的养老住所也应归属于社区养老的模式;另有一些自主性较强的老人,不愿麻烦或“连累”子女、亲人,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前提下愿意住在设施良好的社区老年公寓中摆脱家务牵累、休闲养性、安度晚年,这也不失为一种合适的社区养老方式。本着社区养老模式以老人为中心的原则,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应尊重老年人自身的意见,根据老年人的价值观、自主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某种养老方式的择取不必固守不变,应该是动态发展的。从根本意义上应该确定的是,社区养老模式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
4.社区养老模式资源利用的充分性
社区养老较之机构养老,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益大、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1996年,美国人住养老院的老人数量仅为居家服务老人的十七分之一,但护理费用开支总额达到800亿美元,比居家老人的护理费用总额高出1.6倍。在上海,造一个设施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平均每张床位的成本也在10万元左右,一个2、3百床位的养老机构,就意味着2、3千万元的投入,还不包括建成后运作费用的补贴。
三、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首先,社区养老保障缺乏系统性,根据国外的经验,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方案的实施,都是有中央和地方的密切配合,总会有相关的法律与制度的先行出台,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和方案才会顺利地推行和实施,我国的社区养老保障还没有形成一种服务体系,还只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另外社区缺乏对养老保障的自主权,目前的社区仅是充当着政府管理居民的中介。
其次,对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统一的管理,各地资金筹集方式各不相同,资金的来源不明确。大部分社区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街道每年有限的拨款,但资金很少用于老年服务,资金也不是专门拨给老年人的,在平等社区接受的退休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破产企业,对于这些退休人员,其生活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补助,属于社会福利,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另外社区中虽设立了募捐箱,很少有人捐款,即使是募捐到了资金,也要由社区上交给街道。
再次,对社区养老的准备不足,这主要包括:在认识方面,一是主管方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其还没有完全了解社区养老的含义,没有将社区与养老真正地结合起来,对民众缺乏必要的宣传,社区仅是一个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是由社区的养老院负责,而一般养老院是要收费的,社区派往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只是起到一个把握政策方向,作为养老院与政府联系的桥梁而己,二是群众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很多人对社区养老的概念感到陌生;在组织管理方面,既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也没有具体的管理和实施的部门,组织乏力、制度缺失,很多社区对辖区内的老年人缺乏统计与了解,对于接受的退休人员也只是对其来去负责登记而己;在基础设施方面,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高龄化,对老年生活服务、健康维护、老年文化、娱乐健身、家庭照料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老年人物质生活的满足,还包括精神方面的满足,很多社区缺少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例如平等社区虽然拥有一个200平方米的活动室,但室内缺乏活动设施,图书阅览室的书籍也比较单一,而且缺乏为老年人提供的单独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场所及设施。
四、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建议
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国家还无力包办老年服务事业,也不可能指望完全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因而采取由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切实可行的途径。针对目前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合理设计予以改善。
1.改善居家养老的观念
1.1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力宣扬健康向上的养老方式,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为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妥善应对生活中所发生的事。社区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在社区广播中或在各小区的宣传窗中多增添一些关于积极、健康养老的知识栏目和真实的事例教育内容,让老年人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1.2“激活”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这里的“社台交往”指广义的老年人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劳动就业、文化学习、文体活动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动。老年人口可以通过各种社会交往增强运动,或者通过交往和运动寻求新的平衡,社会交往是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长健康期的得力之举。社区应在了解老年人社会交往偏好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引导,并注意发挥老年人自身在各种社会交往活动中的组织和管理作用,让老年人认识到‘自己的潜能,以更加自信、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1.3培养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和服务资源利用的自主性。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得到受惠老年群体的认可。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与老年人进行沟通,帮助他们了解社区,使老年人形成一定的社区责任感。同时,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如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是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完整、充实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人员配置应由正规照顾人员与非正规照顾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应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综合福利服务。
2.1做好老年人家属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社区服务的开展离不开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基础性支持。一般来讲,老年人的配偶和子女是老年人最熟悉和最愿意依赖的人,且他们也最了解自己家中的老年人。因此,首先要对老年人的家属进行简单的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并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知识,使他们尽自己所能,关心自己家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心理健康,积极支持老年人利用好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
2.2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
应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优秀人才领导社区老年工作,并引入其他各行业的人员从事社区老年管理工作。同时吸纳更多的热爱老年服务事业的人进入社区为老服务行业,对他们开展正规的专业化培训,培养他们对为老服务事业的正确态度,加强对老年人特点的了解,理论和实物操作均合格后发给其为老服务专业资格证书产.在手式上中煎产可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效果和老年人的反映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资格认定。加强反馈监督制度的执行,杜绝形式主义。适当提高社区管理工作者和服务工作者的待遇,尊重和重视他们的工作,呼吁其他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协助与配合,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3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养孝的社区平务再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通过组织成“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等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福利服务。也可以鼓励健康的低龄老年人组建自己的志愿者队伍,为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等其他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增进社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3-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社区服务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产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而要改变我国目前的社区服务杂乱无序的状态,必须坚持规划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的社区服务建设体制。实行行业准人和认证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美国前老年学会主席舒尔茨在谈到社区在养老中的作用时总结了以下几点:
3.1开展社区的上门服务与邻里互助让长期照顾老人的家庭和亲属有喘息的机会;
3.2由社区成立托老所和老人俱乐部等组织;
3.3对老人的亲属提供培训,传授照顾的技巧与技能;
3.4组织受到专门训练的咨询人员给照顾老人的家庭以指导。
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4
社区遭遇“养老难”
“我退休了。”60岁的李荣华有点失落。
“我们返聘你,你愿意不?”公司领导对他说。
“可是……”老伴身体不好,有胃病,还经常犯晕,没人照料,李荣华只得回家。
“现在我还能照顾她,生活还能自理,可如果遇到生病这些突发状况,谁来管我们呢?”想到这里,老李心里泛起一阵寒意。
跟李荣华有着同样担忧的还有60多岁的李奇玉。
“我患有白内障,几乎失明了。我还有冠心病、肺气肿,走路都困难,子女也不在身边。我担心自己有一天死在家里都没有人知道。书记,你得帮帮我啊!”
在紫园路社区办公室,李奇玉的哭诉,让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钟心头一阵绞痛——不是不想帮啊,可社区仅有十名工作人员,怎么帮得过来?
目前,龙塔街道有十万人左右,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占了25%,空巢家庭占10%,养老压力越来越大。2005年,投资1400万元新建的龙塔梦园老年公寓设置了140多张床位,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站
2012年3月,紫园路社区办公室来了一个陌生人。“刘书记,我是一家健康管理公司的负责人,我想跟你们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李靖一边自我介绍,一边递上公司的简介。
刘钟的眼睛快速地在简介上扫了一眼。“公司主要从事个人体检、私人医生、陪同看病、保健咨询等健康管理服务。”看到此处,刘钟眼睛一亮:“我们社区老人多,不少家庭都有养老难题。”
“何不在社区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由社区和健康管理公司共同管理呢?”李靖立马提议。
“可社区这么多老人,怎么管?天天派人上门服务吗?”刘钟皱起了眉。
“我们提供服务,让他们按需消费。”
“具体怎么做?”
“为社区有老年人的家庭安装‘安心通’老年一键求助终端机。它跟普通座机电话一样,可直接使用现有座机电话线路,不改变原号码,不产生额外话费。唯一不同的是,它上面有两个求助键,还有一个便携式呼叫装置。当老人遇到突况,如生病、摔倒时,就可以按这个键求助,服务中心立刻派人前往处理。另外,老人也可以按救助键申请家政服务、陪同就诊、康复护理上门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好!”听到这里,刘钟忍不住激动地叫起来。
很快,一份由紫园路社区提出的解决街道老人养老问题的方案,上报到龙塔街道办事处。方案建议,由街道出资建立呼叫服务中心,联合民营企业共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还可以解决部分社区人员的就业问题。
这个方案得到渝北区民政局和龙塔街道的大力支持,渝北区决定以紫园路社区为试点,组建渝北区第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
2012年7月8日,紫园路社区工作人员薛薇带着“安心通”来到李奇玉家。
“李阿姨,社区给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除了免费安装‘安心通’,让您可以随时向社区服务站求助外,居家养老服务站还提供日间照料。”
“啥子叫日间照料?”李奇玉听得一头雾水。
“日间照料就是您和老伴可以去我们居家养老服务站,管吃管住还管耍。”
“哟,还有这么好的事?”
“不信你去看看。”
李奇玉放下拖把,一把抓住薛薇的手:“走,现在就去!”
当来到500多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时,李奇玉一下子来了精神:呼叫控制中心、活动室、图书角、理疗室、男宾和女宾休息室……李奇玉双手哆嗦,这里摸摸、那里拍拍。
“这里可以提供紧急救助、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健康养生、文化娱乐、陪同就诊、康复护理上门、心理慰藉在内的多项服务。”薛薇搀着李奇玉一边走一边讲,“你们可以在这里玩,玩累了有休息的地方,饿了还可以吃饭,就像一个‘托老所’。”
“那谁来管我们呢?”
“您放心,工作室配备了8位行政工作人员和47位服务人员,专门负责接听电话、提供医疗服务和上门服务。”
李奇玉点点头,又问:“服务站这么好,真的……真的不收钱?”
“考虑到社区有一部分特别困难的老人,所以我们先对15户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提供免费服务,然后推出代金券,逐步在社区推广。您就属于被帮扶的家庭之一。”
李奇玉抿着嘴直乐——这下心头踏实了。
“让居家养老服务站成为老人的第二个家”
89岁的刘照清正准备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突然感到胸闷难忍,喘不过气来,瘫倒在地。情急之中,她按下了随身携带的呼叫装置。
不到五分钟,紧急赶来的服务人员把她送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为救助及时,刘照清顺利度过危险期。
出院后的刘照清紧紧拉着前来看望她的社区工作人员和李靖的手说:“幸亏有你们,幸亏有这个一键求助,要不然,我记不到号码,就是死了也没人知道。”
社区独居老人文碧秀,在厕所摔倒,也是居家养老服务站第一时间前往救治。像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
然而,刘照清的称赞并没有让刘钟轻松起来。
紫园路社区有居民两万多人,但选择居家养老服务的只有300户家庭。如何让更多的人改变观念,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如何规范企业的服务行为?这些都是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刘钟又推开了龙塔街道党工委办公室的门。
“居家养老服务推行有困难。”刘钟开门见山地说。
“让社区工作人员多走访居民,宣传居家养老的好处,动员经济条件好的家庭选择居家养老服务。”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永芳说。
“企业提供的服务怎么管?”
“适度扶持、补贴,加强管理,强调诚信。”
“居家养老服务站怎么丰富活动内容,让老人耍得好?”
“我们街道有40多支老年文艺骨干队伍,每支队伍都有100多人。可以将这些队伍跟居家养老服务结合起来,让养老服务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唐斌接过话头。
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5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如果社会保障体系缺乏,导致一些“问题老人”的身心健康无人过问,就会导致我国“问题老人”越来越多。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均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出台了多个鼓励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2年7月,我省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73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方向、要求和任务。
截至2012年底,江门市共有老年人62.7万人,占全人口的14.1%,略高于全省14%的平均水平,且老年人人口基数每年都在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针对养老工作的现状,根据《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我市陆续出台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3〕13号)、《江门市“大民政”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建立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提出到“ 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064”的目标任务(即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4%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同时鼓励多元化建设各类养老设施,实现差异化发展,构建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养老设施服务体系。
本文通过在编制《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时对蓬江区、江海区现有养老设施的研究分析,针对我市老年化现状情况,结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探索适合我市客观情况,多元化发展我市养老设施的实施策略。
二、两区养老设施现状研究
截至2012年底,我市蓬江、江海两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9.6万人,占全两区户籍总人口的14.4%,略高于全省和全市的平均水平,且老年人人口基数每年都在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2.1 养老服务设施现状
蓬江、江海两区已初步建立起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约27床,总体水平与“2015年珠三角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2.2.1 机构养老设施现状
规划区现状共有机构养老设施15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处,民办养老机构6处,详见表2-1。
注:本表中“缺口率=缺口床位/现状机构养老床位需求”。缺口率为0时,床位充裕;缺口率不超过30%时,床位基本满足;缺口率不超过60%时,床位缺口较大;缺口率超过60%时,床位缺口严重。
2.3 现状社区居家养老需求分析
按照《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等规范要求,主城区城市社区应每5000户-10000户(约1.6-3.2万人)居住人口需配置一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截止到2011年底,规划区内总人口约106万,需配置社区居家养老设施30处以上,但现状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共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11处,尚缺19处以上,缺口比较严重。
2.4 养老设施现状分析
(1)社区居家养老覆盖不足
从现状养老设施统计来看,多为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较少,发展不平衡。
(2)机构养老床位总量不足,服务功能有待完善
目前规划区机构养老床位约261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7张,与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3)部分机构养老设施条件不足,达不到标准要求
从现状调研情况来看,部分机构养老设施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服务内容与设施配备均达不到规范要求,导致养老服务质量不足。
(4)类型单一,缺乏多层次服务
现状养老设施主要以满足基本保障型养老的设施为主,缺乏中、高档和特色化、专业化养老服务设施。
(5)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从现状养老设施的数量、规模、服务水平、收费标准等方面分析,公办养老设施明显高于民办养老设施,说明我市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还处于较低水平,就我市养老事业发展需求而言,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具有广泛的空间和无限的潜力。
三、多元化发展养老设施的必要性
3.1 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求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日益突出。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养老设施主要围绕老年人的需求开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就必须构建多元化的养老设施服务体系,因为老年人对养老设施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有的老人愿意入住养老院,与其他一起老人交流、生活;有的老人愿意入住养老公寓,在享受优质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品味安逸的老年生活;有的老人喜欢旅游式的老年生活,在不同的地方住一段时间,感受旅游的乐趣。由此可见,老年人需求的多元化决定了养老设施主体的多元化。
3.2 与第一侨乡的城市美誉相宜
我市作为中国“第一侨乡”,拥有大量的华侨分布在世界各地,“落叶归根”又是华人较为传统的养老思想,因此我市应该通过多元化的养老设施建设,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吸引华侨回乡养老,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和“银发产业”的发展。
3.3 可以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个社会体系工程,其中,政府、社会、市场等角色定位各有所长,也各有不足。从效率最大化出发,应按照各个主体各自所长合理分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效率的最大化决定了养老设施建设主体的多元化。
3.4 弥补当前养老服务资源不足
我国养老事业起步较晚, 而且长期以来高度依赖政府,导致养老服务资源目前严重不足。弥补养老服务资源的不足,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整合现有一切可用资源,投入养老设施的建设与服务之中。打造多元化的养老设施服务体系有助于整合资源,可以弥补现有政府资源的不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5 彰显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关系到效率问题,还关系到公平问题。我市老年人情况复杂、差异较大。打造多元化的养老设施体系,有助于社会公平。对于经济状况较差以及一些特殊的老年人,由政府负担养老服务的主要职责,对他们的基本需求予以保障。对于经济状况较好的老年人,适当纳入市场化服务体系。这样多主体地分工解决养老服务问题,“雪中送炭”与“锦上添花”相互结合,可以彰显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和谐。
3.6 更好地助力社区居家养老发展
我国今后的养老发展方向是居家养老,即家庭养老加社区服务,这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首先,居家养老的成本要比机构养老低得多。其次,我国传统文化是老年人不愿意离开家到机构,居家养老契合了这种需求。再次,我国老年人口众多,机构养老难以承受,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比较合理。即使在西方国家,机构养老也只是一种“补充”形式,比例最多仅为10% 左右。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发展的方向。我市也提出90% 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目标。但与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居住在家中,而且分布相对分散,因此更需要多主体的投入。打造多元化的养老设施体系,引入市场资源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建设与服务,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积极作用,可以更好地助力居家养老的发展。
四、发达国家和城市案例研究
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发达国家和城市案例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
(1)互助养老: 是指老人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的模式。它具体包括老年人结伴而居的拼家养老、社区内成员相互照顾的社区互助养老等很多形式。在德国,有很多老年人共同购买一栋别墅,分户而居,由相对年轻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还有的地方安排了一些大学生和独居老人合住,由大学生照顾老人。瑞士也建立了很多“结伴而居”的“室友之家”。
(2)以房养老: 是指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获取一定数额养老金或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它通过一定的金融机制或非金融机制,将房产蕴含的价值提前变现,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资金来源。
(3)旅游养老: 国外很多老人退休后,喜欢到各地去欣赏秀美景色,体会不同的风土民情,从而在旅游过程中实现了养老。旅游机构也乐于为老年人服务,并通过与各地的养老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医、食、住、行、玩等一系列周到服务,使老人免除游玩中的后顾之忧。
(4)候鸟式养老:是指老年人像候鸟一样随着季节和时令的变化而变换生活地点的养老方式。这种养老方式总能使老年人享受到最好的气候条件和最优美的生活环境。美国的佛罗里达,日本的福冈、北海道,韩国的济洲岛都是老年人相对集中的“迁徙”目的地。
(5)异地养老:是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利用移入地和移出地不同地域的房价、生活费用标准等的差异或利用环境、气候等条件的差别,以移居并适度集中方式养老。如美国就建立了大量的“退休新镇”、“退休新村”,吸引老人移居养老。
(6)乡村田园养老:乡村的空气新鲜、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低廉。国外一些喜欢大自然的老年人退休后会选择在乡村的田园、牧场、小镇等地养老,每日养花弄草、游山嬉水,颐养天年。
我市拥有优越的交通资源、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良好的生态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适合发展多元化的养老项目与类型。但针对多元化的养老模式,需要多元化的养老设施支持,仅依靠政府,从功能职责、财力分配、发展模式、服务多元、市场培育等方面都不是最佳选择,应该以多元化主体参与为基本理念,吸引市场的资本和资源进入养老设施建设领域,构建完善与成熟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多元化发展养老设施的策略
基于以上分析研究和结合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本文提出一些养老设施发展策略,探索适合我市多元化养老设施建设的发展路径。
5.1机制创新,落实“大民政”理念
应以《江门市“大民政”工作方案》、《江门市建立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政策基础,将养老与医保、社保、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衔接,实现多元化、综合化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养医结合、养社结合”,为养老设施建设多元化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5.2政府主导,提倡多元化参与
养老服务是公益事业, 尽管不能完全依赖政府,但政府无疑在其中起着核心作用,其它各个主体围绕政府开展工作。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养老服务,对一些贫困、弱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政府应予以一定的扶持,满足这部分人的基本需求,保证养老设施的普惠。当然具体的服务大部分可由社会组织、市场来完成,政府提供资金保障。
5.3 政策保障,扶持社会力量投入
政府应通过合理的政策,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行模式,引导各个主体整合资源与形成合力,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均包括在内)给予补贴,还对相关费用进行了减免。另外,在公共产品的接入和使用过程中(水、电、煤气等),对养老机构按民用标准收费。政府应同时做好监督与评估工作,对社会力量等其它主体的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工作要予以监督,并进行科学评估,以保证服务质量。
5.4 统筹谋划,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从2013开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将连续三年累计投入30亿元,支持建设10万个农村幸福院,这将有力带动全社会对农村养老设施投入,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每年年初向各地下达农村幸福院的补助数量指标,具有适合兴办农村幸福院的场地和设施等条件的地区可以申报项目。
我市应结合农村幸福院发展计划,按照国家的申报要求,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幸福院项目落地。
5.5尊重市场,积极破解培育难题
在养老事业发展中,市场也是一个重要主体。市场机制对养老事业是大有裨益的,把一部分优质的市场资源纳入养老服务中,一方面可以补充养老服务资源的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一部分老年人具有较强的购买力,也促进经济的发展,一举两得。在养老设施建设发展中,一直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养老属于公益事业,应由政府负责,不应纳入市场化运作。正是基于这一误区,导致养老服务市场化不足,也使部分老年人造成依赖心理,影响了养老服务的发展。对于养老服务发展而言,市场化运作是重要方向之一,但与是否公益事业并不矛盾。
例如在江苏,市场化运作就较为成功。苏州在居家养老中,以居委会牵头,吸收经营单位,组成“联盟”,建设社区养老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于老年人而言,这些经营单位提供更低的价格,给他们带来很多实惠和福利。对经营单位而言,不但获得收益,也可以借此机会树立口碑,做“活广告”,提升无形资本,进一步激发市场的作用。
5.6 细分类型,体现本地资源特色
政府面对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和养老需求,针对不同的投资对象,应引导市场进行细分,制定相宜的政策措施。
对投资基本养老设施建设的主体,政府应通过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策略,保证其一定的长效收益率,激励其投资基础养老设施的建设,适度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完善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完成“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实现全市普惠性养老设施服务”的发展目标。
对于投资中高档次养老设施的主体,应利用我市优越的交通条件、第一侨乡的名片、优美的生态环境、众多的旅游资源等优势,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养老地产等产业。此类养老设施的建设,应以市场为主导,政府负责引导和监管,通过产业政策调控来拉动养老产业的发展,力争使其成为我市第三产业良性发展的增长极。
5.7 保障用地,优先供应养老资源
用地作为实现养老设施发展的核心资源,应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通知》(粤民福〔2013〕31号)的相关要求,分类进行保障。
(1)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提供便利和优惠。
(2)应尽量争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已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社会养老服务项目,如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对列入地级以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如占用基本农田,按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和重大(重点)项目清单处理,可申请按《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编制《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占用多划基本农田,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
(4)对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未利用地手续。
(5)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6)鼓励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依照城乡规划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鼓励将厂房、住宅或其它类型物业依照城乡规划转用作为养老服务设施。
(7)对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不小于同等面积的回迁房屋或异地建设用地。
5.8 摸清家底,有效利用闲置资产
在多元化发展养老设施建设中,要注意利用既有资源“做文章”,鼓励将闲置的国有资产、医院、学校、企业活动中心、疗养院、旅馆、招待所等改造为机构养老设施或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在这方面政府应加大奖励与补贴力度, 实现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居家养老的方案范文6
关键词:居家养老;非营利机构;保障机制
一、居家养老的意义和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服务的必要性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种服务形式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能够满足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愿,对于解决“空巢老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指引下逐渐成为我国将长期坚持的养老方式。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分析
(一)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刚刚起步,政府和社会对其的关注也仅处于萌芽阶段,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很多难题,这导致许多民间非营利机构不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产业或持观望态度,从而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总结我国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不具有可持续性
当前,非营利机构的资金来源极为有限,政府仍然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强大投资者,老人付费、社会及个人的投资极少。首先,社会捐助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而且不是所有的民间非营利机构都可以接受社会的捐助。其次,非营利机构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受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的数量影响较大,当一地区老年人收入较低或不需要非营利机构提供服务,依靠有偿服务收入的非营利机构将很有可能无法运作。综上所述,非营利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和社会捐助的收入有限且波动性大,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运行中的资金难题。
2.社区资源整合不完善,服务范围较窄
现阶段民间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在社会资源整合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专业护理人及志愿者才确乏。一方面,在众多的非营利机构中,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多为四五十岁的下岗人员或者农村务工人员,他们文化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另一方面,一些具备专业护理知识、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的人才,由于受到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不愿从事这方面的工作,造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无法为居家养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其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很多社区并没有基本的健身器材、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
(二)对问题的深入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面临的问题存在于资金、社区资源整合、风险管理等各个环节。假如我们不考虑整体利益,仅是对这些漏洞一个接一个地去补,尽管这些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地解决症结,但是政策之间的不衔接、整体布局的缺失,会阻碍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产生更多的问题。然而,如果有一套完整的保障机制,各个环节前后衔接,互相兼容,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治理和保障都以其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有取舍地借鉴,这将会提高效率,提高民间非营利机构积极性,加速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步伐。
首先,我们的保障机制进行概念界定。“保障”顾名思义是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机制”一词最早为物理学和机械工程研究领域中的概念,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后来引申到管理学等多门社会学科中,其内涵演变为一个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因此,在这里我们将保障机制定义为,为保障管理活动顺利进行而提供物质和精神条件的组织安排。
其次,我们针对建立保障机制的必要性进行理论探讨,这里,我们从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性、“顶层设计”有利于解决涉及多方利益的社会问题两个角度阐释。
第一,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公共性。非营利组织可以去填补由市场与政府遗留下来的空白地带,使整个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有效地满足,多元性的文化得到保留和发展。然而民间非营利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瓶颈,其中资金来源不充足、员工不具备养老服务专业素质、服务对象潜在风险难以转嫁等问题最为突出,制约了非营利机构的发展。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自21世纪引入我国以来出现了不少问题,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但是由于非营利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是我国的新生事物,同时又涉及民间非营利团体、老年群体、政府基层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多方利益,如果缺少从高度出思路、从顶层俯瞰全局,形成一揽子的改革方案,居家养老服务的进展势必会有犹豫和徘徊。
参考文献:
[1]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B].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2]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B].中国民政部,20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