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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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1

摘 要 2004年社区养老服务首次被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社区各项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都得到了不断地扩大和充实。发展社

>>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建议 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状况与完善路径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问题及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昆明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评估的借鉴研究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探析 关于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 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探析 推进乌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思考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思考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现状及对策思考 探索与思考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 河北省老旧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建议 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10] 新加坡国会. 赡养父母法令[EB/OL]. (2009-3-31)[2016-12-15]. http://statutes.agc.gov.sg/aol/search/display/view. w3p;query=Status%3Acurinforce%20Type%3Aact,sl%20Co ntent%3A%22parents%22;rec=0;resUrl=http%3A%2F%2Fst atutes.agc.gov.sg%2Faol%2Fsearch%2Fsummary%2Fresults. w3p%3Bquery%3DStatus%253Acurinforce%2520Type%25 3Aact,sl%2520Content%253A%2522parents%2522;whole= no.

[11] 任福荣. 国外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探索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2(28): 1-10.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2

>>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探析 重庆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因分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探析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视角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述评 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绩效视角下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渭南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现状综述 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及对策分析 政府引导下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探析 论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政府助推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昆明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其评估的借鉴研究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探析 关于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 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搜狐资讯.为什么“十三五”规划要重点突破居家养老?[EB/OL].(2015-08-28).http:///20150828/n419925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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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宋艳波.政府购买视角下的机构养老新模式探讨[J].地方财政研究,2014(8).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居家养老;困境及展望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这个板块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产业也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享老是当前老年人追求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而居家养老成为众多老年人心目中一种较好的养老方式。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如何把养老和互联网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下养老效益的最大化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

一、 “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发展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把居家养老和互联网产业结合起来,以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可以使老人突破时空限制获得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的发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利用互联网来发展居家养老事业是符合福利多元主义和普惠型福利理论的。福利多元主义认为福利是全社会的产物,市场、雇员、家庭和国家都要提供福利,如果是市场、国家或者政府一方单独提供福利则会造成缺陷,不能全面满足养老需求,只有三者结合才能做到有备无患。而普惠型福利理论强调经济主体获得养老服务方面的公平性与适度性,利用互联网发展居家养老事业,为老年人提供更方便快捷一步到位的服务正是符合普惠型福利理论的内容。

(一)利用大数据,实现养老服务多元化

随着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也广泛受到人们的关注,它需要经过特殊的技术,以有效的处理大量的容忍经过时间内的数据。在养老服务中,若把养老和互联网结合起来必然需要有许多繁杂的技术来控制,也会出现许多养老过程中所需的数据。特别是在居家养老领域,因为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中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也是备受广大老年人喜爱和推崇的养老方式,如何使得居家养老能够有效进行,如何使老年人在家享受到合理和全面的养老服务,在此过程中,大数据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使养老服务更有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

(二) 保障老年人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面临的老龄化问题十分严峻,截至2014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个亿,这一比例已经高于联合国10%的老龄化传统标准,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估计会超过4亿,而且我国老龄人口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未富先老。现在将互联网与养老结合起来,拓展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可以使一大批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在家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大多数老人的日常生活,也可以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三) 冲破传统束缚,促进养老医疗产品“智慧化”

互联网是一种新兴的方式,互联网产业在养老上的应用就是突破传统的革新,在信息化时代,当“互联网+”渗透到了居家养老生活的方方面面,居家养老老人的安全管控、健康管理、紧急救助、特色专属服务等都能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养老医疗产品也变得越来越“智慧化”,例如近年出现一种“百度疾病预测”的新功能,这样的产品是基于大数据积累和智能分析,将为用户提供流感、肝炎等多种传染病的预测趋势,并且能实时进行全面的疫情监测,提供准确及时的公众健康咨询,降低传染病感染的风险。如果能有效利用互联网来预测疾病,就能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更安全可靠的健康保障。

二、“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发展的困境

虽然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能为居家养老提供诸多方便,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满足了许多老年人可以在家享受到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需求。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利用“互联网+”时代的优越性来发展居家养老毕竟只是刚开始,处于起步阶段,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会面临一系列不足和困境。

(一)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互联网+”计划,利用互联网时代的资源来发展居家养老,这个重大的工程提出时间较短,实践性也较缺乏,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在很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极大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产业起步较晚,尚未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和产业链,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专用产品开发不够,其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现状。①对于居家养老,它所需要到的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规模应该是比较完善的,因为居家养老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新兴的养老方式,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良好齐全的服务,对于这一块的要求是相当高的。而看现如今,我国“互联网+”时代下的居家养老虽然在规划上是全面的,但在实际操作上,在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业链的完善上还是相当欠缺。以老年健康管理为例,用来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家用医疗器械普及率较低,没有现实数据上线汇集,健康管理的模式更多停留在通过社区门诊或医院体检获得数据。②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必然使居家养老达不到预期的要求,老年人所能享受到的服务也会大打折扣。

(二)大数据使用中对个人隐私保护存在风险

绝大多数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他人窃取,隐私是对每个人最基本的尊重。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问题主要指的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人们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人们在互联网上的各种行为,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被网站储存、利用,甚至泄漏,这个就是目前互联网中存在的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主要问题。而现如今,大数据让互联网隐私问题更加突出,因为大数据可以对海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并且很容易就发现信息中的价值,我们利用互联网+时代来发展居家养老产业,那么在利用互联网利用大数据的过程中老年人的信息也会存在被泄露的风险。而且现在对于互联网侵犯隐私权这类的法律并不完善,很多时候侵犯就侵犯了,在法律上并不能有效制裁这种现象,导致情况愈演愈烈。在发展居家养老的过程中,既然是利用互联网+时代来发展,就要有一系列完善的从法律到制度的规范,才能避免个人隐私被泄露。

(三)养老产品创新不足

利用互联网+时代来发展居家养老产业,必然要生产出一批先进的养老产品,给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比如说百度出现的一个“疾病预测”功能,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让老年人可以在家进行疾病诊断的功能,这样可以避免老年人有疾病而不自知,越拖越久,错过最佳治疗时期。这是好的一面,但是不难发现,在养老产品创新上,我们一直步履维艰,虽然很多商家利用互联网开发了很多功能,但是适合居家养老的仍然相对较少。居家养老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在家享受养老服务决定了这种养老模式更具有方便性、特殊性,以及对服务的要求更高,对养老产品的选择更讲求实用和方便,而在养老产品创新这一块,现如今我们仍是做得还不到位,还需要不断加强改进。

(四) 网络惠民红利未能充分发挥

当前,我国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具有数量大、发展快、高龄化、空巢化、城乡差别大等特点。 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人口问题,还有养老问题,对养老金、福利补贴、公共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现在这样的服务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在一些三四线城市,养老资源严重不足,盲目建设养老服务平台也无法解决资源短缺的问题。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如何能利用互联网+时代充分发挥网络惠民红利还是现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要采取怎样的方式,使得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能够得到最好的服务,享受到良好的资源,这是我们应该考虑的。

三、“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发展的前景展望

知识社会的创新2.0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其原动力正是来自于“互联网+”所连接的无所不在的计算、数据和知识,从被动迎合到主动改造,“互联网+”致力于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已经彻底洗脱了互联网工具化的旧有模式。④就目前而言,根据发展的趋势来看,“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克服在利用“互联网+”时展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克服困境,不断改善。

(一)大力建设养老基础设施,克服初级阶段不足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养老O2O模式,它是一种整合社区资源、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新模式。互联网给居家养老带来了许多新理念。在利用互联网发展居家养老过程中,要大力建设养老基础设施,比如说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是家属能够随时了解老人的日常情况;通过一些定位技术,对老人的位置进行及时定位,当老人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自动报警,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再者,可以通过生产一些空气净化器、空调加湿器等设备的智能化管控,动态监测老年人房间的空气质量,是老年人在家养老也能享受到良好的环境,让老年人过得安全、舒适。当然,也可以在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区周围建设一个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打造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区。这些方法都可以使老年人居家养老得到保障,能获得更舒适幸福的生活。

(二)加强大数据管理,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医疗大数据的建立确实给老年人居家养老带来方便,但隐私泄露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医疗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应用,也会带来一系列患者资料被泄露的隐患,而在大数据环境下隐私被泄露的危险不仅仅在于泄露本身,而在于在此数据的基础上对下一步行为的预测与判断。老年人居家养老有时会采用互联网的方式传输数据到医院、社区等办理事情,如果造成数据泄露,则会对老年人的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这是极不利的。所以,政府要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防止网络黑客趁虚而入,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为老年人的养老提供安全的环境。对于管理大数据,最要做到的一点就是及时监测、发现问题,并用最快的速度对漏洞进行修复,对于已经泄露的个人信息要及时注销,通知当事人做好防范,通知老年人的家属提醒老年人,以免被骗。

(三) 发展智慧养老新模式,创新智能健康产品

利用“互联网+”时代来发展居家养老,最重要的就是生产出更多智能健康产品,这些智能健康产品可以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方便。比如说,完善手机的某些功能,只要打开手机应用,子女就能了解老人在家的情况,知道老人身体有无异样;设置一些传感器,将传感器安置在冰箱、洗手间及卧室,老人经过时系统就能自动记录,传感器每天采集好老人相关信息后将数据传输到健康云平台进行分析,并将最终结果传输给子女,让他们及时了解老人在家的情况;对于老人在家养老,关键是如何确保老人的身体健康,比如说可以设置一个软件,老人只需用手指轻轻一点,软件上就会反映出老人的血压、心跳等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则会马上将数据传输给子女,让他们及时带老人去医院检查就医,不延误最佳治疗时间。智能健康产品对于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老年人的健康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稳定,子女在外工作,不能及时关注到老年人健康问题,有了这些智能健康产品他们就能及时掌握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避免出现不好的后果。

(四) 与网络巨头合作,充分发挥网络惠民红利

互联网时代,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发展网络惠民红利,比如说政府可以与当地网络巨头合作,通过互联网技术来提升居家养老的效率。“互联网+”最终要“+”在老百姓关心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上,对于居家养老来讲,这个“+”要“+”在老人关注的问题上,无论是日常娱乐,亦或是健康咨询,还是疾病自救等,这些要与居家养老中老人的需求息息相关,密切相连,与互联网网络巨头合作,才能使“互联网+”成为为居家养老老人服务的“红娘”,实现经济社会和养同健康发展。当然,利用“互联网+”充分发挥网络惠民红利,我们还有待继续加强,它的效果想必会是受到广泛关注并且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作用的。

利用“互联网+”时展居家养老带给中国养老服务业的将是革故鼎新的跨越式发展,政府部门要扮演好引导者和监管者的角色,主动融入其中发挥作用,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在家里得到满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把养老服务融入网点中,通过挖掘老年人基础信息赢得产业链发展先机。 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它改变了过去老年人养老需要依靠社区或者机构的现象,使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到良好的养老服务,而利用“互联网+”来发展居家养老,正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与居家养老相结合,一举两得。在利用“互联网+”时展居家养老的过程中,要做好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这种模式是值得探究并不断发展的,利用好这样的模式对于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也是极有益处的。居家养老毕竟是一个新兴的养老方式,无论是在国内亦或是在国外,这种方式都是值得推崇并且广受欢迎的,如今与“互联网+”时代相结合,更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居家养老的优势,新兴的方式必然还会存在的多种不足和漏洞,这些都有待我们一一去解决,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居家养老真的会在“互联网+”时代得以最大程度的发展,造福老年人。

注解:

① 陈爱国. 基于“互联网+”背景的老年产业发展[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年6月:3

② 孙文灿. 互联网+养老,未来空间无限[J]. 社会福利,2015年:10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居家养老 养老需求 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220-02

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比重逐步加大,传统养老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养老需求,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家庭不可承受之重。只有提高社会化养老程度,实行居家养老才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问题。

一、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能够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尤其是在农村,农村养老社会化正在起步阶段,这也是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的。我国的经济实力有限,尤其是面临“未富先老”的局面,在养老社会化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完善家庭养老,并将社会化养老有机结合,对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这一观念导致在黑龙江省农村彩礼现象非常严重,为了使儿子娶上媳妇,自己能过上祥和的晚年,一对农村中年夫妇需要拿出20万元左右的彩礼钱才能把儿媳妇娶到家。很多中年夫妇因此而陷入经济窘境,要么债台高筑,要么没有任何养老积蓄,到了丧失劳动能力的年纪,多数与儿子同住,养老成为儿子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城市,“养儿防老”观念不是很重,对子女多数能够一视同仁,在子女成家时,会伸出援手,量力而行。多数老人为了让子女追求自由,而选择与子女分住的方式。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生活的社区里,有自己的社交氛围。老年人还会为子女分担家务,以便子女更好地投入到生活、工作和休闲中去。老年人正在转变观念,能够接受专业的养老机构的照顾,从而为子女减轻负担。

居家养老模式形成的内在推动力量在于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势微。家庭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家庭养老功能的转变。老年人自身经济自立呈上升趋势,老年人在帮扶子女的基础上,自身能够保持一定的经济独立性。老年人的经济问题不再是养老问题的重心,老年人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活照料问题。多数父母不再与子女同住,使得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成问题。即使有子女与父母同住,而快节奏的工作步伐,没法全力投入到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城市中父母与子女分住现象比较普遍,而在农村多数父母仍与子女同住,但还有为数不少的子女在外地打工,出现了空巢现象。子女与父母分住有助于两代人对生活方式的不同追求,但却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情感诉求。老年人将全部心血倾注在下一代身上,但到了迟暮之年却怕造成子女的负担,宁愿选择独居的居住方式。这使得老年人容易陷入精神空虚和生活上照料不周的境地。

居家养老可以减少社会化养老的成本。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养老,有利于身心健康,与居住在养老机构相比,可以降低养老成本。居家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主要照顾者的负担,又可以让老人得以享受天伦之乐。居家养老可以方便子女照顾老人,随时了解病情进展,防患于未然。居家养老服务应引进市场化运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资金投入的成效。居家养老的实际效果优于家庭养老和单纯的社会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减轻了年轻人的养老负担,让老年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情。

居家养老并不是黑龙江省的独创,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福利的重要趋势。居家养老区别于传统家庭养老方式,老年人养老服务主要由社区提供,家庭照料和精神慰藉为补充的养老形式。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是解决该省养老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模式已经得到老年人的普遍认可,是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的养老方式,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的养老体系,是一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促进养老资源的良性发展。政府根据家庭结构,构建相应社区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等养老体系。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自身还存在很多不足。

1.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有限。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是由政府主导出资。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资源大省,经济发展发达程度低,能够投入社会化养老的资金十分有限。民政部门主要依靠社会筹集资金,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要根据实际筹措情况而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不确定,限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之经济节奏的加快,多数人不愿意多生孩子,独生子女现象较为普遍。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负担较之多子女家庭更大,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无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老年人的医疗、生活等开支负担重。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使得子女养老负担沉重。独生子女家庭要面临养四位或四位以上老人的重担。无论是经济支持或者是生活照料都成为子女的重要负担,影响子女对工作的投入,间接影响社会的经济发展步伐。黑龙江省养老社会化程度不高,国营的养老机构和私营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2.居家养老服务多数由家庭提供。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全省家庭人口规模正日益递减,父母与子女同住的比例越来越小。在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上,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向社会化养老方式的转变也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单纯的社会化养老无法适应传统的养老文化,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方式就是居家养老。而目前所实行的居家养老多数是家庭买单,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向居家养老方式的转变,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

独生子女数量日益加大,独生子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迫切。加上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等,更是凸显居家养老服务的缺口。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的现象减少,老年夫妇或一个老人独居的现象增多。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往往需要照顾四位老人,这类夫妇或者与一方父母居住,而另一方父母自己居住,或者选择年轻夫妇单独居住。而许多老人不与自己子女居住却还要赡养父母,家庭养老更是无力担此重任。

年轻子女不但要面临社会竞争的压力,还要抚养年幼子女,这使得他们分身乏术,不同程度轻视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情感关注,以及经济资助,老年人幸福感低。面临社会竞争的压力,而相当大一部分年轻人干脆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使居家养老面临窘境。

3.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匮乏。全省多数小区专门针对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器材较少,老年人的活动范围有限。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上门服务不是很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社区所能提供养老服务多数项目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多数社区设有老年活动中心或者老年活动室等服务,以休闲娱乐为主,而医疗、家务等养老服务项目还不是很多,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注度较低。

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不是很多,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培训的人员不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稳定性差,没有制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乏监管机制,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资金投入有限,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只能提供简单的家政服务,无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匮乏,可向居家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单一,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仍然是家庭成员,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制约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传统家庭养老文化的束缚。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孝道,孝道的基本核心就是子女对父母的奉养。我国传统文化强调子女为了方便奉养父母,不能远离父母。而现代社会,为了工作,维持生计,子女经常要远离父母,异地工作或求学,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养老文化观念。“有父母在,不远游”更多的诠释为:多抽时间回家看看父母。在农村已婚子女多数与父母居住在一起,而婆媳矛盾日益凸显,家庭养老更是步履维艰。而在城市已婚子女和父母都不愿意居住在一起,使得家庭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尽管有学者认为,家庭养老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养老终将取代家庭养老成为养老的主导模式。其实,社会养老难以适应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一旦将养老推入社会,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会觉得羞愧,受尽他人指责,而老人会觉得子女对自己情感淡漠。适合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养老方式就是居家养老,既解决了子女的后顾之忧,又让老人在家舒适安享晚年。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仍然是家庭成员,虽有部分养老服务由养老服务人员提供,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养老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差,缺乏职业精神等。

2.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转变。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加大。老年人患病加大了养老服务的需求量。老年人自身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更是为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家庭养老资源的减少也是老年人养老需求转变的重要原因。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转变主要表现在经济需求向精神慰藉的转变。老年人尊重子女的生活方式,同时拥有自己的休闲、娱乐方式。这就需要社会创造更多的便捷条件。比如小区有定时的通勤车,方便老人出行。小区开设专门的老年人用品专柜,方便老人购物。社会在对老年人的关爱问题上还需多下功夫。

3.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不广,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多数只提供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缺少精神慰藉。养老服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和战胜疾病的勇气。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养老模式虽然符合我国国情,但社会参与力量有限,制约了其发展。黑龙江省无法实现由政府承担全部居家养老费用,家庭养老功能虽然日趋势微,还不能完全放弃养老功能。依据我国现实的国情,要解决养老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参与。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远远跟不上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养老服务购买能力低,又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遇到物价水平不断攀升的压力,老年人的购买能力不断减弱,生活水平面临挑战。如果遇上重大疾病,老年人在经济上还要依赖子女的扶持。如果健康状况差,还要依赖子女来照顾日常生活和饮食起居。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经营模式转变困难。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方兴未艾。政府无力购买全部养老服务,如何引进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还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工作提升我省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研究》,项目编号:11554188]

参考文献:

1.李伟.社区老龄工作手册.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2.全利民.老年社会工作.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3.许晓茵.老年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

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现在提倡的养老政策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随着政府将社会保障网逐渐向社区延伸,许多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交由社区管理,这就让广大老年人在不离开他们长期生活的社区的条件下,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这样,既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归宿感,也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根据当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的趋势和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的特点,如何依托社区,社区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社区应该如何尽快加强能力建设来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需求,是一项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并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适合我国国情,一方面,能帮助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又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服务,是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另一方面,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并已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

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由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即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尤其是强调社区照顾在社会化居家养老中的作用。这种模式具有养老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的优势,集中了传统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两方面的优点,让老年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就可以享受到方便的社区福利服务,既减轻了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又节省了养老福利资金的投入,是适应我国当前老龄化特点的社会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当前社会化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1、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006年初,民政部推出“社区居家养老”计划,并相继在北京、上海、大连、江苏、广东、湖南等省市展开试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就总体而言,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尽快建立和完善。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到目前为止,尚未在社会上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主动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前瞻意识不够,导致社会化居家养老仍然仅处于白发的、无序的初始阶段。社区居民群众对社会化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

2、社区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随着人们对社区建设重要性的逐步认同,城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社区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悬殊,不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功能单一,尤其是老城居民区和老的转制单位的居民区,下岗失业人员集聚,人口密集,缺少老人活动场所,甚至连一间起码的报刊阅览室都没有。在医疗方面,城镇社区尽管普遍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但在医务人员的配备、医疗硬件、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大部分社区没有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的西部贫困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普遍还存在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这些都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卫生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同时,一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虽有“低保补助”和临时救济等帮扶措施,但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想提供一些无偿服务也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难于满足困难老人较多的服务要求。不少社区尽管也想尝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但经费实在有限,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只好停留在美好愿望上。

3、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居家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4、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沿海发达城市的试点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与经验,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据了解,全国仅有少数几所院校设有类似专业,离人数众多的社区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转型使得社区事业成为最受社会成员欢迎的一项社会事业,经济体制改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中国的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放大,体现在“单位功能的外移”、“城市结构的变化”、“生活方式的变化”、“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诸多方面上,这也是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原因所在。因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的工作:

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责任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139-01

1 居家养老及其可行性

1、1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最早是英国政府为使老人留在社区和家庭,鼓励家庭照顾有需要人士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石彤,1998)。有研究发现老人经常会从家庭那里获得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帮助(Stoller,E.&Pugliesi,K,1988)。从经济逻辑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经济的公共消费和善用社会有限资源的办法。为解决家庭核心化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矛盾,学界主张大力发展社区助老服务,从而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2 农村居家养老的可能性

(1)农村居家养老更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

中国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模式在中国实施了几千年,有着深刻的社会根基。文化传统,相对较为落后、传统思想更为深厚的农村,家庭养老是天经地义的养老方式,其他的养老方式较难被接受;从经济角度讲,农村的经济发展滞后,农村人均收入水平低。不具备养老院式养老方式的经济条件。居家养老使得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离开亲人在情感上为老年人接受。

(2)居家养老的费用相对较低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养老方式的社会化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从经济水平角度找一种适合农村的社会化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方式解决了老年人的居住问题,与养老院养老方式相比不产生由于居住产生的费用,降低了养老的费用,居住在家庭当中。家人还可以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也减少一部分养老支出。有限的养老资金都集中用到老年人急需的必要项目上,更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最大程度上利用农民老年人自身条件。

农村的老年人一生从事劳动,居家养老方式使得老年人在养老之余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子女照看下一代,做简单的家务,这些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

(4)居家养老方式可以解决农民工大量流出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农村的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农民工大军,农村独居的所谓的“空巢老人”增多,这成为一个社会化问题。而居家养老,可以通过社区(在农村,社区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成立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对这些老年人养老进行保障。

2 农村居家养老的现实条件

2、1 土地的保障功能

土地的保障功能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下降不代表没有,土地在农村是农民最根本的保障,不论何时土地都归农民使用,也就是说农民不论有没有劳动能力都能从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得到一些收入或是粮食。

2、2 农村老人对养老的待遇预较低,容易得到满足

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的老年人对养老的经济要求也相对低。居家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主要可以集中到医疗护理以及不能生活自理的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居家养老方式在农村建立实施,不管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对农村养老方式的提升。

2、3 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农村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落后,但是负责农村基本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是有能力的。对现存的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农村中存在的大量的私营的医疗诊所,进行培训指导支持来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水平的保障,也使得农村居家养老方式有医疗保障。

3 居家养老各方负担的责任

3、1 政府责任

把养老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主导责任,这些责任应该包括:

(1)资金支持。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低,没有政府的大量投资支持,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方式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和配套的养老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加以保障。

(3)对农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行为的扶持。

居家养老方式需要专业的保健护理服务人员和机构。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这样的机构应该是公益性或是微利的,国家应实施有利于这些机构成长的政策,例如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专业培训等。

3、2 家庭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不论以怎样的方式养老,家庭或是个人都要自己支付一部分养老资金。这是个人的责任。

(2)基本生活照料的提供。

居家养老使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很容易得到家庭的基本生活的照料,使得专业服务提供机构能够集中力量照顾更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

3、3 集体的责任

(1)部分养老资金的提供。

参照城市职工养老制度,集体相当于城市职工的企业,也应该为集体制度下的农民提供部分养老资金,由于部分地区集体事实上不存在。因此这部分责任是缺失的。但有条件的地区,就应该为农民提供养老资金。

(2)监督、保证居家养老的实施。

处在基层的集体上接决策层,下贴政策惠及层,只有集体做好居家养老的监督、保障,居家养老才能够顺利实施,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

3、4 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

提供专业的养老医疗、日常生活照料的责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安心舒适的养老照顾。

4 居家养老的优势

(1)可以较容易为老年人所接受,由有血缘关系的人代替自己的子女照顾自己,在感情上适宜于接受的。

(2)对农村进行专业护理人员的培养,可以解决部分就业问题,拓宽农村就业市场。

(3)这样的护理模式可以提高护理水平,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老年生活质量。

(4)由于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培训与扶持,可以要求他们同时照顾及解决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

(5)老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对老人的身心是极大的安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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